關于施工安全承諾書合集五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我們使用上承諾書的情況與日俱增,承諾書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只有受要約人才能取得承諾的權利,受要約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諾的權利。那么你有了解過承諾書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施工安全承諾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施工安全承諾書 篇1
立書人承包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之廠區飲料車間(含制瓶車間及倉庫)、無菌車間(含無菌制瓶車間及倉庫)、PET倉庫及TP倉庫等五棟單體消防改造、新增消防泵房 、新增地下消防水池及發電機房改造 工程,為確保工作安全,愿意遵守甲方如下之作業安全規定,并負完全責任,特簽署本承諾書。
一、權責:
1.立書人承諾為施工人員購買人身意外險,對其所雇人員之工作意外傷亡,負全部職業災害賠償責任。
2.立書人承諾落實各項工作安全規范并遵守自動檢查,倘有疏忽導致工作人員傷亡或任何其它災害時,愿自行承擔一切責任,概與甲方無關。若造成甲方之各項損失時,愿負賠償之責。且若發生安全事故,愿接受甲方20xx—5000元罰款。
3.立書人承諾若施工人員發生意外,由立書人派員送至醫院救治,如傷者無人護送,須由甲方協助處理的,其相關費用仍由立書人負責。
4.立書人承諾專職或指定安全管理人員,配合下列事項:
4.1在正式進廠施工前,依工程安全會議相關事項,需對施工人員作安全培訓宣導;
4.2 在工程期間每日施工前:對施工人員召開早會,宣導當日施工安全規范;
4.3在每日施工中:應經常經巡查施工區域,及時配合改善甲方所提出的問題點;
5.立書人承諾遵守甲方《外包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廠區管理規定》、《施工安全承諾書》等相關安全事項;未遵守的,被甲方檢查到的安全缺失隱患,甲方有權責令改善到位且作1000元(含)以上的處罰,罰金由立書人所在公司承擔。
6.立書人承諾:施工現場管理不到位,收到甲方《 施工安全檢查告知單》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完成繳款;延期繳款的加倍罰款,甲方工程監工單位郵件提醒承包商,延期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仍未如期繳款的,由甲方直接在工程款中作扣除。
7.立書人承諾施工現場設置合理的施工安全通道,掛貼安全施工標牌及安全施工宣傳標語。施工區域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并設置防護隔離措施。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加欄護及封蓋,必要時增設安全警示燈。施工人員所用的防護用品有效、齊全,且依規范配戴。
8.立書人承諾及時清運施工所造成之垃圾,以確保現場整潔。
9.立書人承諾施工期間一切作業依消防法規規定進行,倘因施工人員未按消防法規規定作業發生了消防安全問題,愿自行承擔一切責任,概與甲方無關。若造成甲方之各項損失時,愿負賠償之責。
二、安全管理人員資格及證件管理
1.報建的項目,有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持市場認可的安全資格證。
2.非報建的項目(零星維修工程等),指定安全管理人員。
3.特種作業人員(如焊接、切割作業、電工作業等),持安監、質監等部門頒發的真實、有效的特種作業資料證。
三、施工人員管理:
1.施工人員依甲方入廠規定配戴證件,考慮施工安全,在現場施工時可以不佩戴出入證。
2.施工人員須為成年人(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登高人員,無恐高癥。
3.施工人員遵守甲方廠內的基本規范,如不準穿拖鞋、要走人行道、不準在廠內吸煙、嚴禁酒后上崗、不準亂扔生活垃圾、不準隨地吐痰等。
4.施工廠商任何人員進入施工現場禁止攜帶香煙、打火機,入廠前,依甲方規定,將香煙、打火機寄存于警衛室香煙存放處,抽煙需至指定地點,進入廠區內不得吸煙。如有發生立即處罰該人員所屬公司,處罰金額1000元(含)以上/每發現一次;現場如發現有吸煙者,立即處罰該人員所屬公司,處罰金額1000元(含)以上/每人,并禁止該人員進入施工現場;現場如發現有煙頭,立即處罰該廠商,處罰金額1000元(含)以上/每個煙頭,如有多個廠商在廠內施工,無人承認,則所有廠商都處罰。
5.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區域須正確配戴安全帽;進入生產區域,須依規定穿戴衣帽:所有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區域須穿戴反光衣、正確配戴安全帽;進入生產區域,須穿戴反光衣、依規定穿戴衣帽。
6.立書人指派現場監工或督導人員,負責管理其工程全部工作人員并遵守甲方各項廠區規定,甲方有權將不遵守規定者驅離廠區或報警處理。
7.施工人員只可在施工區域內從事相關施工工作,不得在甲方非施工區域逗留、亂走動,不得私自拿取甲方公司任何產品,一經發現,驅離廠區,不得再入廠施工。
四、施工安全防護措施
1.新建廠區、廠房四周采2米高彩鋼板或磚墻臨時圍墻全封閉,外墻腳手架掛全封閉安全網,臨時施工圍墻距廠房5米以上;并設警示標識。
2.廠房/倉庫等建筑物內改造、維修施工區域四周采防火材料與非施工區隔開,依施工環境要求確定圍護高度,防火材料如彩鋼板、帆布、磚墻等材質;并設警示標識。
3.起重吊裝作業:吊裝人員應戴安全帽,四周采警戒欄桿或警戒帶圍閉四周,警戒帶設置在起重臂桿旋轉半徑處,起重臂桿旋轉半徑范圍內,嚴禁站人或通過;吊裝時,應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指揮人員應位于操作人員視力能及的地點,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裝的全過程;并設警示標識。
4.基坑施工必須進行臨邊防護:深度不超過2M的臨邊采用1.2M高欄桿式防護,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還必須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封閉式防護;臨邊防護欄桿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于50cm。
5.四口安全防護:
(1)樓梯口設1.2米高防護欄桿;
(2)電梯井洞口周邊設1.2米高安全防護欄桿并設水平安全防護網;
(3)預留洞口設1.2米高防護欄桿并設蓋板或水平安全防護網;
(4)通道口設安全通道,頂棚設二道防護底部滿鋪竹片,頂層滿鋪50mm厚松木板;
側面采第一層竹片圍護,第二層采多層木板,并設警示標志,防護棚上方掛好安全通知標志,如下附圖。
五、防火、防爆:
1.施工區域動火作業前,依規定取得動火申請,經核準后,動火作業人在動火申請表中簽名確認后,才可動火。未經動火申請或動火申請未經核準即施工者,立即處罰該人員所屬公司,處罰金額1000元(含)以上/次。動火作業時,施工方安全管理人員需在動火現場監火,直至動火結束。
2.在規定區域內動火作業;施工現場配備滅火器等相關消防器材,滅火器須處于完整、有效使用狀態;對于溶劑、粉塵、原料作業場所采取防范其產生燃燒爆炸;施工所用的油漆、涂料、稀釋劑及環氧地坪漆等易燃和易爆品,采取上鎖的方式管理,早上進廠施工時于存放點取出,晚上離廠時送回存放點上鎖,且材料存放處配置滅火器材,午飯離廠時必須將所有化學物品桶蓋蓋好置于陰涼通風處或現場留1名施工人員進行看管,如發現廠商使用上述材料時未采用上鎖管理或午飯離廠時化學物品桶蓋未蓋嚴實、未置于陰涼通風處且現場無人看管,則處罰金額1000元(含)以上/次。
3.氣焊設備、橡皮管、氣閥、壓力計、切斷器保持良好使用狀況,無漏氣現象。
4.作業中需配戴相關防護用品(如防護鏡等),若未配戴防護用品不安全施工,一經發現,立即處罰該人員所屬公司,處罰金額1000元(含)以上/次。
六、防止墜落:
1.作業中可能有物體墜落飛散的,配置適當安全帽及其它防護具,作業高度在二米以上時,設護欄或護蓋防護措施,落實配戴安全帽、安全帶。若甲方發現施工人員未佩戴安全帽或安全帶愿接受甲方罰款:第一次被發現罰款1000元(含)以上/人,第二次被發現將沒收施工證及不允許此人進廠施工。
2.土木營建工程工地四周之危險地區,設圍欄或圍繩,禁止非相關人員進出,并設置警告標志。未依規范的設置到位的,罰款1000元(含)以上/次,且需改善到位后,方可進行施工。
3.杜絕在高處投下工具或零星材料。
4.土木營建之施工架、鷹架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履行。
5.高空作業防護作業需準備充分,施工人員正確配戴防護品(如安全帶、安全帽等);登高人員需使用完整的攀爬工具(如人字梯等),同時下方有人看護。杜絕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不直接在采光帶走動。未依規范的,,罰款1000元(含)以上/次。
七、搬運防跌采取之措施:
1.搬運有腐蝕性或多刺角之環境工作時,備手套、安全鞋、安全帽或面罩供作業人員使用。
2.搬運時應使用適當工具,鋼索吊繩勿超載,除人員需佩戴安全帽外并嚴禁人員進入吊舉物、吊車下方。
3.巨型龐大對象搬運時,指定具經驗之專人擔任指揮。
八、施工現場需安全用電。
1.凡接用臨時電源從事作業時,事先經甲方許可后才能施工,未經許可不擅自接用電源。
2.工地所有臨時用電由專業電工(持證上崗)負責,其他人員禁止接駁電源。
3.施工現場配備具有合格且安全的專用配電柜。
4.臨時用電,設空氣開關作保護,由專業電工進行檢查和維護,不采花線、銅芯線亂拉亂接。
5.所有插頭應保持完好,電氣開關不一擎多用,不得使用無插頭之電源線直接接電。
6.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及施工用金屬平臺有可靠接地。
7.電氣線路檢修時,在電源開關上掛上「禁止送電」警示牌。
8.搬運或使用鐵件時,注意不碰觸到電氣設備。
9.現場點焊作業時,電焊機之接地線不任意掛接于電氣管路上。
10.未經甲方電務主管同意,不碰觸或啟閉高壓開關及設備。
11.上列所列事項,一經發現,立即處罰施工單位,罰款1000元(含)以上/次。
九、意外事故災變處理:
施工中遇有意外事故災變發生時,除就現場緊急處理外,立即報告甲方工程主管或現場主管,以協助采取有效措施。
十、施工場所衛生
施工場所衛生確保干凈整潔,施工地設備及材料維護遮擋,施工地衛生及時清理,現場衛生未達到甲方要求,愿接受罰款1000元(含)以上/次,且立即改善到位。
十一、其他安全事項:
1.有限空間作業,配戴防護用具,并有專人看護;承包商在施工現場必須有二人及二人以上才能施工,單獨一人禁止施工。
2.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施工所需之吊車、腳手架、安全帶等相關配套工具,依工程所需,準備完整安全的工具備用。
3.全力配合配合甲方相關單位開“工程安全會議”。
4.立書人承諾負責對所屬施工人員宣導本承諾書相關安全、衛生相關要求,且愿接受甲方現場監工、安衛人員的檢查、督導,若違反相關規定,愿接受相應處罰。
5.立書人承諾在工程進行中指派富有工程經驗及合格之監工常駐工地,督促管理施工及要求品質。本工程甲方只負責最后品質之驗收,但于施工期間甲方需派人至現場協調工程進度,立書人承擔全部施工期間工程安全責任。
十二、施工管理缺失依甲方要求進行改善及督導,不得對甲方查核等相關人員進行人身 攻擊報復。
立承諾書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立約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承諾書 篇2
(1)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準則,建立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制定符合企業發展要求的安全生產方針、目標;
(2)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資源支持,以保證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3)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企業的規章制度;
(4)定期開展危害辯識和風險評價,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保護人身、財產和生產經營活動不受傷害或損害;
(5)加強員工教育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意識,關注員工身心健康;
(6)確保所有員工、承包商和其他有關人員的信息溝通,訓練有素,積極參與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的持續改進過程;
(7)樹立正確的行為榜樣,對正確的安全行為建立激勵機制;
(8)定期發布企業安全生產業績,接受公眾監督,促進企業安全生產持續發展;
(9)定期對安全標準化覆蓋部門和人員進行績效考核,并公布考核情況;
(10)定期向集團公司匯報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和公眾加強溝通;
(11)發動全體員工,持續提高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的業績,使公司的每一項生產和經營活動都滿足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的各項要求。
企業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承諾書 篇3
因________工程,我單位需要臨時占用、挖掘________公路________ 路段施工。為確保在公路上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暢通,我單位承諾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保證在施工期間減少公路路容路貌和施工安全帶來的負面影響。施工過程中保證按照下列規定的`要求執行:
一、亮證施工。在施工現場懸掛《公路施工許可證》并公示施工單位、工程名稱、溫馨提示等信息。
二、圍蔽施工。按照文明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對施工范圍采用標準的圍蔽設施進行圍蔽作業,并設立相關的安全警示等標識。安全圍蔽所需的器械、物品等與施工隊伍同時進場,在對施工現場做圍蔽、安全警示后才組織施工,施工完畢后才撤消圍蔽,保證施工安全始終排在第一位。
三、嚴格按照方案施工,不擅自擴大開挖和圍蔽的范圍。嚴格按照批準的施工方案實施,合理配置人力機具,避免在交通高峰和繁忙期間進行施工,避免施工擾民。
四、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交通導向標志,夜間設置警示燈具。對車輛和行人影響較大的工程施工,除做好交通疏導交通措施外,并安排專人協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疏導交通。及時對施工范圍的道路進行檢修,確保施工范圍的交通安全和暢通。(施工路段的路面保潔、相關設施的維護管理)
五、施工材料、機具擺放不得超出圍蔽范圍,臨時占道施工現場不得擺放與施工無關的生活配套設施。大型施工現場確需設置倉庫、臨時辦公室等臨時設施,應在不影響交通和行人的前提下,按照批準的位置設置,但不得設置竹、木結構等影響城市景觀的臨時設施。
六、大型機械施工作業盡量安排在晚上10時30分前完成,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和施工產生的粉塵。
七、施工產生的余泥要及時清運,不得向路面排放,避免影響城市市容和交通安全。余泥堆放最長不得超過24小時,重點路段要立即清運。運載散體物料、施工垃圾的車輛必須經過資質審查合格,持有準許證件。施工期間和施工范圍內損壞的其他設施,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承擔原狀修復或賠償責任;
八、以上施工措施,承諾做到每天自檢,并自覺接受相關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保證施工安全性,如有違反,除迅速糾正外,并接受執法部門按照有關法規規章作出的處罰。因施工作業防護措施不當或管理責任不到位造成任何事故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將承擔一切后果。
建設單位:________(蓋章) 施工單位: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 責任人: 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安全承諾書 篇4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監理單位:
三方就 工程項目在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質量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方面,相互協調配合,切實履行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承諾如下:
一、建設單位:
(一)質量方面:
1、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不將建筑工程肢解發包。
2、依法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進行招標。
3、向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供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原始資料,并確保其真實、準確、齊全。
4、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任意壓縮合理工期;不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建筑工程質量。
5、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準的不使用,重大變更按規定重新報審。
6、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7、按照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采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保證其質量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
8、按照規定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未經竣工驗收合格和備案不交付使用。
(二)安全方面
1、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2、不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3、按規定向施工單位及時撥付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措施費。
4、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5、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二、施工單位
(一)質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不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
2、建立質量責任制,對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依法將建筑工程分發給其他單位的,對其分包工程的質量承擔連帶責任。
3、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偷工減料。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4、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的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作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
6、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在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見證下現場取樣,并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7、建立、健全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的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上崗作業。
8、 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質量保修義務。
(二)安全方面
1、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2、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筑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項目負責人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建筑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4、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上崗作業。
5、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章進行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查和專家論證,符合要求后組織實施。
6、 建設工程施工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進行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7、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做好現場防護。
8、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符合衛生標準。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9、對因建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區內的建設工程,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圍擋。
10、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11、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12、作業人員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13、采購、租賃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安排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14、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或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驗收合格后使用。
15、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任職。
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
16、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三、監理單位:
(一)質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2、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3、選派具有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
4、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前,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監理工程師將嚴格進行進場驗收,不合格的不允許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5、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檢驗等到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二)安全方面:
1、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
2、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3、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4、法定代表人對本企業監理的工程項目落實安全生產監理責任全面負責。
5、技術負責人負責審批項目監理機構的安全監理方案,指導總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工藝復雜、技術難度大的專項施工方案。
6、配置專職安全監理人員。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安全技術文件,工作防護設備、設施和常用檢測工具。
7、建立以下安全監理工作制度,并督促檢查項目監理機構落實情況:
①審查核驗制度;
②檢查驗收制度;
③督促整改制度;
④工地例會制度;
⑤報告制度;
⑥教育培訓制度;
⑦資料管理與歸檔制度;
⑧其他為落實安全監理責任,做好安全監理工作必需的制度。
建設單位(章)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章) 年 月 日 監理單位(章)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承諾書 篇5
縣安監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我企業保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和政策,積極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努力做好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減少和杜絕生產安全事故,并鄭重承諾:
一、合法生產經營,依法取得和按期換領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
二、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等規定。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
四、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從業人員比例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安全費用,并保證專款專用。
六、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七、定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
八、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事故上報程序和要求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不瞞報、漏報、遲報和謊報。
九、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存在的職業危害、危險因素和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十、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監督和教育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
十一、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和不符合產業政策的生產裝置。
十二、嚴格執行采購、銷售、運輸危險化學品有關資質審查規定,按規定為用戶提供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十三、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做到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未經安監部門批準,不得建設和投入使用。
十四、生產裝置和安全設施做到經常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確保正常運行。
十五、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可能危及生產安全的,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實行統一協調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十六、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及時修訂。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組織或兼職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確保應急救援器材、設施滿足應急需要。
十七、生產裝置采用危險化工工藝的,按要求積極采用自動化控制手段,提高企業本質安全度。
十八、重大危險源和應急救援預案按規定向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備案。
十九、完成政府和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方面的有關工作。
二十、若違反上述承諾和未全面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自愿接受有關部門依法予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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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xx年 x 月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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