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考試承諾書十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承諾書的使用越來越廣泛,承諾書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只有受要約人才能取得承諾的權利,受要約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諾的權利。你知道承諾書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誠信考試承諾書十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誠信考試承諾書十篇1
全體同學們:
20xx年10月自學考試馬上要開始了,為嚴肅考場紀律,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33號令),以下五點對考試違規處罰的規定每個考生務必知曉:
1、考生攜帶手機等電子通訊設備進入考場的,取消當次所有科目的考試成績;
2、組織團伙作弊的,停考三年;交由司法機關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條進行處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考生向考場外發送、傳送試題信息的,停考三年;
4、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停考三年;
5、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停考三年,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作為考生應做到以下幾點:遵守考場紀律,不曠考,不帶手機進考場,考試中不和監考老師發生沖突,不買賣答案。
認真復習備考,誠信考試,珍惜榮譽,杜絕作弊!
繼續教育學院東區學工辦
20xx年10月11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十篇2
考試規則:
一、考生需要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試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驗核。考試開始后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考試30分鐘后,方可離開考場。)
二、考生進入考場后,應保持肅靜,不得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需要經監考教師同意。
三、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書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場。
四、答卷需要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提供作弊條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場,并報告考務中心,該考生本次本門課程考試成績以零分記錄,注明“作弊”字樣,不予正常補考,并視情節嚴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嘩、影響他人考試。
本人承諾:不請他人代理考,在考試過程中嚴于律己,自覺遵守以上考試規則,誠信考試。
簽名:
日期:
誠信考試承諾書十篇3
我申請參加貴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2.保證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并愿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3.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罰。
4.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5.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6.考試時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高考(單考單招)報名號:
考生(簽字):
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十篇4
本人自愿參加本市統一組織的年初中畢業生(體育與健康、理化生實驗操作;文化課)考試,我已閱讀考試有關規定,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遵守本市制定的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接受處理。
二、堅決服從考點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三、本人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學校名稱:
考生報名號或學號:
考生身份證號:
考生簽名:
承諾日期:
誠信考試承諾書十篇5
我已仔細閱讀湖南省20xx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相關政策和違紀違規處理規定,清楚并理解其內容。我鄭重承諾:
一、自覺遵守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及20xx年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政策;
二、真實、準確提供本人個人信息、證明資料、證件等相關材料,不弄虛作假,不隱瞞真實情況;
三、準確、慎重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并對自己的報名負責;
四、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安排,不舞弊或協助他人舞弊;
五、按要求參與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每一個環節,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六、對違反以上承諾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擔相應責任。
承諾人:xxxxxxxx(簽名)
xxx年xxx月x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十篇6
我是報考參加XX年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并知悉了《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xx關于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xx關于明確<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參與有組織作弊情形的通知》、xx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印發的《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分數的公布》等醫師資格考試相關文件和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個人報名信息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四、在考試期間,如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屬于自動放棄考試。
如違反上述承諾,自愿按相關規定接受處罰,并愿意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諾人(簽名):XXX
XX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十篇7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是我國公民基本道德規范之一,是踐行榮辱觀的直接表現。作為一名大學生,我們應該堅苦自立,忠實不欺,行之以德,誠信做人,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和人格。為此,我鄭重承諾,在參加國家和學校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和考查中一定做到: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學校制定的'考場管理規定和考生守則,堅決服從監考老師和工作人員管理;
二、不請他人或者為他人幫考;
三、不攜帶通訊設備等任何禁止帶入考場的物品進入考場;
四、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
五、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考試有關規定。如有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揚州大學考場規則與考試違紀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學生簽名:
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十篇8
我是一名參加今年高考的考生,學習了《考生守則》和《高考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的有關內容,在今年的高考中,將以誠信為本,遵規守紀,并鄭重承諾:
1、自覺遵守《考生守則》和考場紀律,不違規違紀。
2、尊敬監考老師,服從監考老師管理。
3、不攜帶違禁物品(如手機、電子通訊設備、手表等)進入考點。以上承諾堅決做到,考試中如有違紀舞弊行為,愿接受《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規定的條款處理。
考生簽名:xxxxxxxx
考號:xxxxxxxx
日期:xxxxxxxx
誠信考試承諾書十篇9
本班全體同學自愿參加本次誠信考試承諾活動,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認真學習《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
二、服從監考老師及巡考老師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三、不使用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它任何物品。
四、考試時思考、沉著應考,做到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不將試卷、答卷、草稿紙帶出考場。
五、珍惜自我和集體的榮譽,信守承諾,自覺接受全體師生的監督。
六、班級同學已閱讀并且透徹地理解了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這些規定,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照本次誠信考試承諾活動的相關要求接受處理。
全班同學同意上述要求,并簽名:
誠信考試承諾書十篇10
考試規則:
一、考生必須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試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驗核。考試開始后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考試30分鐘后,方可離開考常)
二、考生進入考場后,應保持肅靜,不得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
三、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書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常
四、答卷必須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提供作弊條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場,并報告考務中心,該考生本次本門課程考試成績以零分記錄,注明“作弊”字樣,不予正常補考,并視情節嚴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應立即離開考常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嘩、影響他人考試。
本人承諾:不請他人,在考試過程中嚴于律己,自覺遵守以上考試規則,誠信考試。
簽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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