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食品安全承諾書集錦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承諾書,在寫作上,承諾書有一定的書寫規范。為了讓您在寫承諾書時更加簡單方便,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食品安全承諾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1
為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維護食品流通安全,營造健康和諧的消費環境,本經營者鄭重承諾:
一、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誠信經營,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二、保持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整潔、設備設施布局合理,從業人員健康。
三、嚴格執行食品進貨查驗制度、索證索票制度、進銷貨臺帳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行業自律制度。
四、不采購、不銷售過期變質、有毒有害、摻雜摻假、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無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食品。
五、不做任何虛假宣傳,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六、積極主動協調解決消費糾紛,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樹立誠實信用的經營者形象。
七、如有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承諾賠償消費者損失,并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八、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門按照法律法規給予的處罰。
承諾單位:萬全縣安家堡有寶小賣部
承諾單位負責人:
日期: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2
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食品流通行政許可事項告知如下:
一、法律、法規依據與部門規章、行業規范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四)《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
(五)《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六)《浙江省食品流通許可實施細則(暫行)》
二、申請人應達到的條件、標準與要求
1 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于在流通環節從事食品經營的,應當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的商場、超市、副食品店等。
2人員管理
2.1配備有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并與申請材料一致。
2.2從事直接入口食品經營活動的從業人員,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要求。
3場地要求
3.1經營場所周圍無有毒、有害場所、污染源,或與有毒、有害場所和污染源保持規定距離。
3.2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應當分開。
3.3 經營場所內部環境整潔。
4制度建立
已建立制度,并形成書面材料。規章制度應明示。
4.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2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5設施要求
5.1具有與食品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5.2設備空間布局和操作工藝流程合理。
5.3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能夠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5.4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5.5食品用工具和容器必須與個人生活用品嚴格分開
6食品準入
6.1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制度,對采購的食品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感官質量和標簽;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通過多種方式,記載查驗情況。銷售進口食品的,還應當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6.2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票據。
鼓勵其他食品經營者參照前款規定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食品經營者可以將供貨者提供的銷售票據或清單作為進貨查驗記錄,票據或清單應當裝訂或者粘貼成冊。
6.3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企業總部應當向所屬經營者提供進貨查驗的證明。統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購的食品,應當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6.4從事批發業務的食品經營者銷售食品,應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銷售票據。
從事批發業務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向購貨者開具載有前款規定信息的銷售票據或清單,同時加蓋印章或簽字。
6.5食品經營企業的進貨查驗記錄、批發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不得偽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食品經營者應當采用先進技術手段對進銷貨記錄或者票據進行管理。
6.6以電視購物、郵購、電子商務、直銷等方式銷售食品的,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查驗食品及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保存相關交易憑證和交易記錄。
6.7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食品經營柜臺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對食品流通安全,應當履行下列管理義務:
(一)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二)與入場食品經營者簽訂協議,明確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三)建立食品經營者檔案,記載市場內食品經營者的基本情況、主要進貨渠道、經營品種、品牌和供貨商狀況等信息;
(四)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
(五)建立和完善食品經營管理制度,加強對食品經營者的'培訓;
(六)設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時公開市場內或行政機關公布的相關食品信息;
(七)加強市場衛生環境管理,保障場內衛生環境良好;
(八)其他應當履行的食品安全管理義務。
發現食品經營者不具備經營資格、應當禁止其入場銷售;食品經營者不具備與所經營食品相應的經營環境和條件的,可以暫停或者取消其入場經營資格;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7食品銷售
7.1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食品貯存、保管、運輸安全管理制度。對貯存、保管、運輸條件有特殊要求的食品,食品經營者應當配備相應的設施,并按照有關要求貯存、保管、運輸。
食品經營者委托他人提供食品貯存、保管、運輸等物流服務的,應當對被委托人是否具備相應的食品貯存、保管、運輸條件進行審查,確保食品貯存、保管、運輸的安全。
7.2食品經營者對貯存、銷售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并做好相關記錄。
7.3食品經營者貯存、銷售散裝食品的容器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
食品經營者貯存、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銷售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
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7.4食品經營者禁止經營下列食品:
(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食品;
(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
(三)食品包裝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八條規定的預包裝食品;
(四)未在顯著位置上清晰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的食品;
(五)沒有中文標簽的進口食品;
(六)偽造或者變造生產日期、生產批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食品;
(七)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許可標志、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的食品。
7.5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廣告制作者、廣告發布者應當核查廣告主的經營資質和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實性,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食品廣告,不得設計、制作、代理、發布。
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廣告、通知、聲明、店堂告示及食品的標簽、包裝、說明等,不得宣稱或者標示食品由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承擔食品檢驗職責的機構、食品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等消費者組織推薦。
7.6食品經營者應當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自覺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更換、退貨等義務。鼓勵食品經營者在其銷售的食品包裝上附加特殊身份標記,將其銷售的食品與其他食品經營者銷售的食品相區分。
7.7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食品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患有《食品安全法》規定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食品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8食品退市
8.1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8.2食品經營者應當協助食品生產者執行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產者對召回的食品采取補救措施,能夠保證食品安全的,食品經營者在履行查驗和記錄制度后,可以繼續銷售。
8.3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及時采取處置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應當立即向事故發生地衛生行政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
三、辦事程序
1、申請:申請人到市(縣、區)行政服務中心窗口或轄區工商所領取《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填寫申請表并提供申報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申請材料接收憑證和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齊全的,當場出具申請材料接收憑證和補正通知書,自收到補正材料之日起方為受理,出具受理通知書。
3、現場核查。轄區工商所指定2名以上執法人員對該企業(或個人)的人員管理、場地要求、制度建立、設施要求進行現場核查和指導,5日內進行反饋;需要整改的,經轄區工商所領導批準,現場核查可以展期5天。工商所對申請人進行現場核查時,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向業主告知經營該項目應當符合或達到的條件、標準、要求,發放《衢州市食品流通行政許可告知書》
4、承諾:申請人認真領會告知承諾書內容,愿意按照告知承諾制辦理的,由全體申請人或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在承諾書上簽字或蓋章后附相關材料一并提交工商所核查人員。
5、核準發證。對申請人提交的食品流通許可申請予以受理的,許可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許可決定的,經許可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許可機關作出準予許可決定的,應當出具《準予許可通知書》,告知申請人自決定之日起10日內,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
四、提交材料
(一)《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二)《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四)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
(五)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六)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委托他人提出許可申請的,委托代理人應當提交委托書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
已經具有合法主體資格的經營者在經營范圍中申請增加食品經營項目的,需提交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新設食品經營企業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該企業的投資人為許可申請人;已經具有主體資格的企業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該企業為許可申請人;企業分支機構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設立該分支機構的企業為申請人;個人新設申請或個體工商戶申請食品流通許可,業主為許可申請人。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字蓋章。
五、監督管理要求與法律責任
1、申請人獲得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于許可證核發后二個月內依法進行執法檢查,如在檢查中發現不符合告知和承諾的許可條件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直至撤銷許可。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有權采取下列措施:(一)進入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二)對經營的食品進行抽樣檢驗;(三)查閱、復制有關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四)查封、扣押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違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以及用于違法經營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設備;(五)查封違法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場所。
六、其他
申請人對告知事項不明確的,應當及時與市行政服務中心食品流通許可窗口和轄區工商所聯系。市行政服務中心地址:衢州市區荷花西路107號,聯系電話:3890289,郵編:324002。
告知人(蓋章):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告知日期:x年x月x日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3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幼兒園食堂自律,自覺規范餐飲服務生產經營活動,切實保障我幼兒園的幼兒及教師的身體健康,保證我幼兒園的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
我幼兒園承諾如下:
一、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經營活動,認真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自覺承擔食堂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幼兒及教師負責,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相關制度,保證食品安全。
二、保證在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前提下從事餐飲服務活動,不超范圍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
三、嚴格執行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劑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食品留樣制度,嚴格規范食品添加劑采購和使用行為,依法誠信經營,不采購和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不采購和使用標示不規范的、來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劑。
四、本店使用的畜禽類(如牛、羊、豬、雞、鴨)保證檢疫合格、新鮮、無注水、不摻雜使假,不采購、使用任何病死、毒死或其他死因
不明的肉類和畜禽制品。
五、保證所采購和使用的蔬菜、豆制品以及其它食品原料均新鮮、合格,不采購任何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生蟲或其它霉變、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六、保證采購的調味品等定型包裝食品不超過保質期,并且貼有標簽、標識。
七、保證幼兒及教師使用的餐具是經清洗、消毒合格的。不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具。
八、保證廚房、餐廳環境衛生情節干凈,,并嚴格按照操作規范加工、 制作、貯存食品,提供飲食服務。
九、保證食堂所有的從業人員均經健康檢查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十、保證明確本單位各崗位工作人員食品安全責任,認真督查各崗位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認真落實餐飲業有關法律法規中的各項要求,積極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
十一、,對每天提供餐飲服務時做好各類食品的留樣并冷藏保存至少48小時。一旦發現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立即相關部門報告。
十二、認真處理幼兒及教師的投訴和建議,最大限度的滿足幼兒及教師的要求,做一個誠實信用的餐飲業經營者,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4
為保障我酒店食品安全,使酒店的食品安全工作順利進行,切實落實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管理責任,作為從事生產、經營、采購等單位部門,我部門承諾做到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從業人員管理
所有從業人員持有有效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個人衛生做到“四勤”,工作人員上崗期間穿戴干凈整潔的工作衣帽。
二、預包裝食品管理
1、食品庫房要有防霉、防鼠、防蠅、防蟲等設施,各類食品分類存放,離墻離地,防止交叉污染,有毒有害化學物品及雜物不與食品同庫保存。
2、各種預包裝食品應注意生產日期及保質期。
3、定期檢查各種包裝食品有無霉變等情況發生,并及時上報處理。
三、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規定的法規和規章,服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管理。
承諾部門: 承諾人:
年 月 日
本承諾書一式兩份,承諾部門和酒店各存一份。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5
為保障全校師生員工身體健康,根據食品衛生法相關規定,結合學校相關制度,食堂、超市特向全體師生員工做出以下鄭重承諾:
一、服務態度承諾:
1.全體員工一律使用文明用語,禮貌用語(用語要規范,語言要標準,態度要熱情),禁用服務忌語,努力提高服務質量,搞好優質服務。
2.加強員工管理,嚴禁在校內賭博,從事非法活動。
3.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員工不得在校內發生爭吵或者打架斗毆事件。
4.對師生反映的任何問題,努力做到及時解決妥善處理。
5.在規定的營業時間內,要穿工作服,衣著整潔,穿著整齊,符合工作要求,不脫離崗位、串崗和出現無人打飯現象的發生。
二、服務質量承諾:
1.所有主副食品,決不私自提高價格,讓師生感受到實實在在的服務和享受明明白白的消費。
2.嚴把質量關,保證銷售或使用的食物無變質、過期,不合格,不銷售“三無”產品。
3.努力增加花色品種供應,不斷推出新菜品,調整新花樣,積極引進不同風味,不同特色的菜肴。
4.師生就餐時,菜肴出現變質或有泥沙,雜草、蟲子、頭發等,就餐師生有權要求退換,餐廳人員積極負責退換,并接受有關部門處理。
5、各食堂必須按規定對所有出售食品進行留樣,并標明時間、品名。專人負責記錄,每樣不少于100克,留樣保留時間48小時以上。
6、嚴格按照學校規定時間營業,其余時間絕不允許學生在食堂、超市逗留。
學校制定的食堂開放時間:
早上:6:30——8:30、9:10——9:30
中午:12:00——14:30
下午:16:10——19:00
晚上:21:00——21:30
7、嚴格遵守學校相關規章制度,謝絕現金交易,不向學生銷售香煙、酒類等違禁物品。
以上各條,本食堂(超市)保證做到,請全體師生監督,如有違犯,甘愿接受在上次罰款基數上加倍處罰(注:一樓、二樓食堂及超市上次罰款基數分別為:800元、1600元、800元)。
承 諾 人:
承諾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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