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食品的調研報告
在當下這個社會中,報告的適用范圍越來越廣泛,報告成為了一種新興產業。我們應當如何寫報告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企業食品的調研報告,歡迎閱讀與收藏。
企業食品的調研報告1
食品質量安全,事關百姓生命和健康。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監管工作,是質監部門的重要職責;做好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監管工作是構筑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的關鍵。在質監部門來說,承擔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監管工作責任主體是縣級質監部門。為了做好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監管工作,筆者對xx縣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監管工作進行了調查,在調查中感到自明確規定由質檢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職責以來,xx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做了大量扎實有效工作,但他們對目前小企業小作坊監管工作是否有效感到擔憂。這些問題長此下去,必將形成縣級質監部門靠自身努力不可愈越的監管障礙,應引起各個方面的重視。
xx縣有食品生產小企業和作坊720家,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10家,有工商、衛生“兩證”的335家,無證375家。其中:茶場類加工46家,糧油加工461家,調味品6家、酒坊酒廠98家、豆制品加工86家、純凈水4家、其它19家。
從調查中得知,xx縣食品生產企業現狀令人擔憂。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現有生產企業,除10家的生產設備、工藝流程、產品標準、檢驗設備與能力、環境條件、儲運、包裝等條件符合市場準入外,其它均未能達到市場準入條件。
二是有工商、衛生“兩證”的335家,無證375家小企業和作坊仍在無證生產和銷售產品,其產品出廠未經檢驗仍在流入市場。
三是這些小企業和作坊中僅有154家進行了標準注冊登記,尚有566家屬無標生產。
目前食品生產加工監管工作,實行的是“統一管理、分類監管、重心下移、層級負責”的監管機制,并出臺了一系列制度和規定。縱觀這些制度,對國家和省發證的企業起到了強有力的監管作用,而對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的監管確顯得無力,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已成為質監部門監管軟肋。
就xx情況來看,目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企業是農村農、牧、漁、特產品加工的主要去處,盡管它們遠達不到市場準入要求,由于它有方便群眾、消化當地農副產品、增加農民收入的優勢,決定了它們存在的基礎,其具有工藝簡單、經營靈活、成本低,使作坊遍地開花。這一特點決定了關閉取締它的難度與不可行。同時由于大多數作坊收入不穩定、設備投入小,它們大多數并不具備辦證資格而且也難以承擔辦證費用。同時,95以上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嚴格按市場準入要求均應取締。
按照目前的監管要求,
一是對有證有照但生產條件差、達不到準入要求,而當地人民群眾日常生活離不開,且正規企業產品不能正常供應,地處偏遠地區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在地方政府允許的前提下,可以允許其有條件地存在,采用專項監管措施,進行嚴密監管。
二是強化引導幫扶,促進小企業小作坊發展壯大。
三是強化實行食品安全承諾制和食品安全責任制。對地處偏遠地區允許其有條件地存在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要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承擔食品質量安全責任,要承諾其產品的銷售地域范圍。原則上,其產品只能在本鄉鎮、本村及周邊地區銷售。
四是強化開業歇業申報制。對季節性、臨時性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實施開業歇業申報制度。在其開業或歇業時,應向協管員或監管員報告,協管員和監管員要及時向縣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鄉鎮政府報告。在小企業小作坊開業前,縣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會同技術人員、協管員和監管員對小企業小作坊衛生狀況、生產條件和質量安全控制措施進行核查,符合要求的方可準許開業。
按照上述要求監管,就出現以下倍感困惑的問題;一是如果可以允許無證小企業小作坊存在并允許其生產,就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一章第五條、第二章第九條、第六十九條的規定,尤其是《條例》第六十九條明確規定:個體工商戶生產或者銷售列入目錄產品的,依照條例的規定執行。由此可見這種允許是違法的,也就是說縣級監管部門監管工作起步之日起就應負《條例》第六章第六十二條所規定的法律責任。這種允許導致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在違法情況下運行,一旦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的唯一指向的是縣級監管部門,同時承擔無限責任。二是關于強化開業歇業申報制的問題。縣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小企業小作坊開業前沒有任何前置審批,小企業小作坊開業歇業申報與不申報均不違法,對不申報開業歇業事項無法規依據去處罰。可以說目前對小企業小作坊的監管主要問題,是缺乏硬措施和有效的約束方法,更多地把小企業小作坊質量安全寄望于業主的道德的自覺;把監管行為是否到位寄望于監管人員的道德責任感,導致了監管工作無奈和責任模糊,使基層監管部門對誰負責出現錯亂。
由于監管處于違法狀態,上級監管部門又沒出臺有法律依據的小企業小作坊監管辦法,讓基層局處于“管違法,不管的失職”的兩難地位,基層局作為、不作為都要承擔無限責任。筆者認為,如其用這種表面積極、實質被動的監管辦法,倒不如用主動積極的辦法去監管。
一是國家局應盡快出臺小作坊管理辦法。小企業小作坊取締不了,就應合法化。
二是如果允許小企業小作坊存在,也應用工商、衛生部門的辦法,對小企業小作坊食品實行縣級生產許可證管理。這個證可由縣級局按小企業小作坊食品生產許可證條件對其審查,在對小企業小作坊食品生產許可時,可對其產品銷售區域作出限定,對停歇業報告提出要求。縣級生產許可證一年年審一次,辦證及年審只收公告費和工本費及產品檢驗費。凡達不到小企業小作坊食品生產許可證條件的依法查處,對拒不辦證的'依法取締。凡縣級局在小企業小作坊食品生產許可證辦證前審查不嚴、辦證后不加強監管的,依法追究縣局責任。這樣才能使監管合法,責任明確,監管有抓手,分類監管、銷售區域限定、停歇業報告的措施才能落到實處。(xx縣質監局局長)
企業食品的調研報告2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生活質量的提高,人們健康意識不斷增強,對保健食品的需求和品質要求越來越高,保健食品市場逐步走向活躍,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關注的焦點,這就對保健食品的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此,我們對保健食品監管進行了專題調研。
一、目前保健食品市場監管現狀保健食品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
在保健食品安全方面,近年來就發生過樹膠冒充蜂膠、螺旋藻重金屬超標、牛皮下腳料等劣質材料冒充驢皮制作偽劣阿膠等事件,更存在減肥、睡眠等功能保健食品中添加藥品的違法行為。除此之外,當前保健食品市場還存在另一個嚴重問題,就是虛假夸大宣傳,宣傳保健食品具有治療作用,故意混淆與藥品的界限,誘導消費者購買其產品。法規體系與監管工作不相匹配
當前,我國保健食品市場發展還不成熟,消費者對保健食品的相關知識了解有限,而市面上保健食品種類繁多,廣告宣傳四處可見,誤導消費者的宣傳更是屢見不鮮,這種情況下,政府有必要對一些不規范的市場行為進行干預。但保健食品監管相應的法律法規卻存在很多不完善之處,缺乏系統的監管法律制度,XX年出臺的《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保健食品的具體管理辦法由xxx制定,但《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至今仍未出臺,造成政府監管、行政執法法律依據的缺失,監管部門對違法違規行為打擊難以到位,懲戒威懾作用不強。
保健食品企業“多、小、散、低”,監管難度大我區現有各類保健食品經營企業一千多家,大多規模小,分布散,購進銷售缺乏科學管理,而且經營者的責任意識、質量意識和法律意識普遍較弱,大多數保健食品從業人員素質較低,分不清保健食品批準文號、產品批號、衛生許可證號等,不了解經營保健食品如何進行索證索票、如何進行進貨驗收記錄等,也不清楚國產和進口保健食品如何區分,對監管部門的要求也不當回事。監管力量薄弱
保健食品原來是由xxx門監管,在實際工作中,xxx門只注重保健食品準入的許可,把保健食品按照普通食品進行監管,而未注重對保健食品的專項監督,致使保健食品監管基礎薄弱。通過機構改革,保健食品監管這塊職能劃到藥監部門,雖然藥監部門設立了專門的保健食品監管職能科室,但保健食品經營單位數量眾多,且大多數在農村,點多面廣,單憑科室里兩三個人很難起到有效的監管。另一方面,監管人員對部分經營保健食品的單位提出諸如索證索票、建立臺賬等工作要求時,經營者往往敷衍了事。
二、各地對保健食品監管的探索
針對上述問題,各地藥監部門積極探索,扎實推進,在健全制度、創新思路、強化整治、完善體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了顯著成效,我們通過查閱資料和外出調研,發現有一些對做法對我們的工作有很好的借鑒作用。
蘇州開展的“天安行動”,由蘇州市紀委和蘇州食品安全委員會牽頭,是繼前幾年蘇州一系列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之后,集中開展的、各地各部門同時進行的一場食品安全綜合治理,參與部門有市衛生局、監察局、公安局、農委、食藥局、質監局、工商局等。“天安行動”的整頓重點是十大類產品和六個環節,該項行動開展以來,曝光了一批大案要案,形成了執法高壓新態勢;公布了一批監測結果,形成了企業自律新氣象;總結了一批先進經驗,形成了工作聯動新格局;探索了一批攻關項目,形成了科學監管新局面。蘇州市“天安行動”的特點是:紀委強勢牽頭,營造了良好的外部執法氛圍,藥監局的執法壓力和風險明顯減小。推進保健食品遠程電子監管
贛榆、紹興等地為進一步做好保健食品經營環節監督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積極探索了保健食品遠程電子監管工作,利用現有藥品電子監管綜合平臺,將電子遠程監管平
臺延伸到保健食品流通領域日常監管中,動態掌握各保健食品經營企業的基本情況和實時數據,有效加強保健食品經營企業的監管及問題保健食品的掌控,在保健食品市場監管規范工作上作了有益探索,有效規范了保健食品經營市場秩序,保障了保健食品安全。部分地區對保健食品進行“最嚴格”監管“治亂必用重典”,部分地區針對當地保健食品市場混亂的現狀,實行了“最嚴格”的監管。比如浙江某地藥監部門在檢查中查獲總貨值700多元的過期保健食品,當地藥監部門依據《xxx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要求,對該經營單位處于罰款五萬的處罰,且已執行到位。
以示范創建推動市場規范建湖等地在目前保健食品法律法規不完善的情況下,以保健食品示范店創建為平臺,加大對保健食品經營單位的培訓和指導,規范企業經營行為,提高企業法律意識和誠實守信意識,凈化了保健食品經營市場秩序。建湖等地在建設保健食品示范店的同時,借鑒餐飲監管的成功經驗,推出了動態監管,在被監管企業張貼“笑臉、平臉、哭臉”三種檢查結果,讓廣大消費者清楚了解經營單位的被檢查情況。
三、我們在保健食品監管中的做法與思考
通過學習和思考,我們結合本地實際,明確了“打基礎、抓重點、創特色、出亮點”的保健食品監管工作方針,通過誠信建設、示范引領、科學監管等手段,使我區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秩序進一步好轉,人民群眾對保健食品安全更加放心滿意,具體做法為:摸清基礎,掌握底數
保健食品經營單位規模小、變化快,為此我們在原有數據庫的基礎上,多措并舉開展保健食品經營單位摸底調查,一是利用各鎮協管員對本鎮情況相對熟悉的特點,發動各鎮協管員開展調查,并對相關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二是在報紙和電視上發出公告,要求相關經營企業主動進行申報備案;三是要求各監管組結合專項整治工作,做好保化經營企業的調查摸底。摸底調查的對象包括保健食品專營店、化妝品專營店、經營保健食品化妝品的超市、大中型美容店、大中型美發店。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做到保健食品生產企業、保健食品批發企業、保健食品專營店一企一檔,規范管理。加大宣傳,營造氛圍
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需要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廣泛參與和大力支持,為此我們加大宣傳力度,一是通過廣播、橫幅、培訓等多種形式,普及監管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增強公眾科學理性消費意識和對風險防范能力。二是利用藥監之聲、藥監開放日、老年大學宣傳講課等方式開展針對中老年等特定人群的宣傳,宣傳保健食品基本知識,告知中老年人警惕以會議銷售、上門推銷、電話推銷、免費體檢、免費試用等方式進行的保健食品銷售騙術。三是積極開展面向保健食品、化妝品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宣傳,宣傳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八不準”,與相關企業簽訂質量安全承諾書,實行企業負責人約談制度,強化企業負責人為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提高企業質量管理水平,促進經營者及從業人員自覺守法經營,維護和穩定市場經營秩序。樹立示范,規范引領
在目前保健食品監管法律法規不健全的情況下,我們積極探索保健食品經營示范店的建設,以起到引導保健食品經營單位規范經營,發揮示范的輻射和帶動效應。該項工作我們堅持政府推動與企業爭創相結合、分類指導與分級聯創相結合、逐步推進與滾動發展相結合、突出重點與全面統籌相結合,在全區建設一批示范單位,樹立一批先進典型,推廣一批先進經驗,提升保健食品質量安全水平,為我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環境。勇于創新,科學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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