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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的社會調研報告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接觸并使用報告的人越來越多,多數報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發生后撰寫的。相信許多人會覺得報告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農民工的社會調研報告,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農民工的社會調研報告1
一調查目的:
時下,大學生通過利用課余時間找份兼職工作打打工或在假期積極參與社會實踐,打暑期工、實習體味生活已經成為了一股熱潮。有的卻認為掙錢并不是大學生打工的惟一目的,不少同學把打工看作是參加社會實踐、提高自身能力的機會。許多學校也積極鼓勵大學生多接觸社會、了解社會,一方面可以把學到的理論知識應用到實踐中去,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另一方面可以積累工作經驗對日后的就業大有裨益。
二調查對象:
大學生成長成才,是高等院校普遍關注的問題。而大學生社會實踐已成為培養合格大學生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決不能忽視或放棄大學生社會實踐。
三調查內容:
本次調查通過對大學生有否參加過寒假工、兼職或實習,最想參與何種社會實踐,所參與的打工或實習是否與所學專業相符,能否體現實踐與理論知識相結合以及在工作或實習中獲得了什么等問題進行展開。
四調查結果:
從調查中發現,許多大學生都認為兼職是大學生的第二個“課堂”,通過兼職可以學到許多寶貴的東西。“存在就是合理”,職業沒有高低之分,無論什么職業都有其可取與不可取之處,就看自己的需求。不少大學生覺得只要是能夠賺錢的工作,就可以去試一試,品牌代理,促銷等以前不會是大學生從事的工作,現在都成為了大學生們可以接受的工作。
調查結果顯示,現代大學生打工的主要目的是:有35%的大學生是為了增加收入;有36%的大學生是想自食其力;有29%的大學生認為要鍛煉自己的能力,對報酬無所謂。隨著社會的變革和思想觀念的轉變,大學生打工的形式開始變得異常豐富起來 22%的大學生選擇網絡公司;4%的大學生選擇暑期教師;19%的大學生選擇市場調研員;xx%的大學生選擇營銷策劃員;16%的大學生選擇做志愿者;9%的大學生選擇做促銷;5%的大學生選擇到快餐廳做鐘點工;12%的大學生選擇其它。社會實踐是大學生接觸社會,了解社會的一條重要途徑。到企事業單位實習的大學生也為數不少,這樣既可鍛煉自己,提高專業水平,又可開闊視野,接觸社會,為日后工作積累社會經驗。 “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飯;自己多吃點苦,父母少花點錢。”這是時下不少大學生“打工族”秉承的至理名言。傳統的家教、推銷翻譯到現在的網吧管理員、市場調研員、快餐店鐘點工、導游,甚至是一些大膽另類的選擇,如替網絡公司試玩游戲等都成為現在大學生打工時所選擇的職業。有的大學生建立起了自己的網上商店,或者是在自己學校附近建立起了自己的攤點,為自己打工。盡管大學生“打工族”具備“初生牛犢不怕虎”的勇氣和自信,但他們也同樣有著缺乏經驗和辨別能力有限的“先天不足”。正因為如此,大學生因打工而上當受騙的事件才層出不窮,有的甚至被騙入傳銷組織而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不少專家也紛紛呼吁,大學生打工要謹防陷阱,社會也應該關注和加強對大學生打工的規范和管理。
五調查結果分析:
在調查中發現沒有人在參加社會實踐上選擇“參加‘三下鄉’活動”一項,說明當代大學生與以往的大學生相比較,他們的求學經歷、生活條件、所處社會大環境都相對優越,也沒有經過必要的挫折教育,因此,他們意志往往比較脆弱,克服困難的能力也較差,常常是對社會的要求較高,對自我的要求較低。當前,大學生的責任意識日益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責任意識和誠信意識成為不少地方采用人才的兩個新標準。參與“三下鄉”實踐,其目的是為了支援農村的教育事業,同時給農民帶去相應的指導,本著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同時把自己在學校學到的知識與勞動實踐相結合,并從群眾中學到做人做事的道理,用于知道自己的將來的學習生活工作。現在大學生,除了一部分學生來自農村以外,很有一部分是來自城市的,往往這些學生家庭環境好,父母親更是不允許或者不支持自己的孩子參加所謂的 “三下鄉”實踐活動,這樣,學校所提倡的通過 “三下鄉”實踐活動來提高學生素質的目的就未能夠達到。在馬克思主義哲學中,三觀指的是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而個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由于當代大學生的價值觀主要是圍繞自己出發,致使大學生自身社會閱歷和實踐經驗不足,更不用說參與“三下鄉”活動服務人民了。
另外,沒有人選擇反對大學生兼職、打寒假工或實習,大家都認為只要不影響學習能夠積攢經驗可以為以后的工作打基礎。對于當代大學生來說,應當刻苦學習專業知識,不斷提高綜合素質和運用知識的技能。不能否認有過打工經歷的同學,看起來要比其它同學更成熟、社會適應力更強,但對于學生,社會適應力只是一方面的衡量指標,大學期間主要的任務是學業結構的搭建,即知識結構、專業結構的搭建,為了打工影響甚至放棄了專業知識的學習,結果是得不償失的。
經驗體會
自從走進了大學,就業問題就似乎總是圍繞在我們的身邊,成了說不完的話題。在現今社會,招聘會上的大字報都總寫著“有經驗者優先”,可還在校園里面的我們這班學子社會經驗又會擁有多少呢?
為了拓展自身的知識面,擴大與社會的接觸面,增加個人在社會競爭中的`經驗,鍛煉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畢業后能真正真正走入社會,能夠適應國內外的經濟形勢的變化,并且能夠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處理各方面的問題,我開始了我這個假期的社會實踐。
實踐,就是把我們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客觀實際中去,使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有用武之地。只學不實踐,那么所學的就等于零。理論應該與實踐相結合。另一方面,實踐可為以后找工作打基礎。
通過這段時間的實習,學到一些在學校里學不到的東西。因為環境的不同,接觸的人與事不同,從中所學的東西自然就不一樣了。要學會從實踐中學習,從學習中實踐。而且在中國的經濟飛速發展,又加入了世貿,國內外經濟日趨變化,每天都不斷有新的東西涌現,在擁有了越來越多的機會的同時,也有了更多的挑戰。
前天才剛學到的知識可能在今天就已經被淘汰掉了,中國的經濟越和外面接軌,對于人才的要求就會越來越高,我們不只要學好學校里所學到的知識,還要不斷從生活中,實踐中學其他知識,不斷地從各方面武裝自已,才能在競爭中突出。在學校,理論的學習很多,而且是多方面的,幾乎是面面俱到;而在實際工作中,可能會遇到書本上沒學到的,又可能是書本上的知識一點都用不上的情況。或許工作中運用到的只是很簡單的問題,只要套公式似的就能完成一項任務。有時候我會埋怨,實際操作這么簡單,但為什么書本上的知識讓人學得這么吃力呢?
六結論與建議:
“三下鄉”是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在新時期的深化發展,是促進農村兩個文明建設的有益補充,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長遠意義;作為一名大學生,如果能引導大學生將強烈的使命感轉化為學習、服務、實踐、奉獻等實實在在行動,把行動變為責任,將會使大學生在人生軌跡上樹立起更高的起點。大學生的社會責任意識,應該說不僅有助于他們較快適應、融入社會,同時也是實現自我價值的必由之路;志愿者服務,將專業知識與社會需求緊密結合起來,利用專長服務社會,回報社會。參加各種公益活動,培養自身的社會責任感,這是一種貫穿于日常生活當中的社會實踐形式,以小見大,以細微之處見長,是進行社會實踐活動的一種長效機制。現在大學生社會實踐是一種比較普遍的形
式。很多學生利用業余時間到各地和很多行業去進行社會實踐和社會考察,回校后進行認真的討論總結,用他們自己的視角來理解社會,思考未來的人生道路。
畢竟,3年之后,我已經不再是一名大學生,是社會中的一分子,要與社會交流,為社會做貢獻。只懂得紙上談兵是遠遠不及的,以后的人生旅途是漫長的,為了鍛煉自己成為一名合格的、對社會有用的人才,很多在學校讀書的人都說寧愿出去工作,不愿在校讀書;而已在社會的人都寧愿回校讀書。我們上學,學習先進的科學知識,為的都是將來走進社會,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我們應該在今天努力掌握專業知識,明天才能更好地為社會服務。
農民工的社會調研報告2
農民工是xx區的新型勞動大軍,在推動我區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經濟和社會等多種因素的影響,農民工成為一個典型的弱勢群體,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經濟違法犯罪案件屢有發生,由此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特別是受國際經濟危機的影響,大批農民工提前返鄉,對我市的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帶著這些問題,結合愛民實踐大走訪活動,就當前xx區農民工的基本情況及因農民工就業困難而可能引發影響社會穩定的傾向性問題進行了分析研判。
一、xx區農民工的基本情況和特點
目前,在xx區務工的外來農民工約2萬余人,大多從事建筑、加工、服務等勞動強度大、收入報酬低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我區的建筑工地、工廠、飯店、娛樂等場所。外出務工人員6萬余人,主要是在北京、廣州、深圳、珠海等沿海經濟發達城市從事制造、建筑、加工、電子產品生產等工作。
當前,xx區農民工具有以下特點:
(一)經濟上貧困,生活質量低下
當前,我市60%以上的農民工月收入在800元以下,30%左右月收入在800~1200元之間,只有少數能拿到1500元以上的工資。經濟上貧困決定了生活質量的低下,農民工衣著簡樸、粗陋,一般都暫住在工地、廠區或合伙租住于城鄉結合部,由于農民工的勞動強度普遍較大,勞動時間較長,閑暇時間少,基本上處于一種工作、吃飯、睡眠的生活狀態。
(二)中青年居多
xx區的農民工中約80%是中青年,留在家種田的大多是老人、婦女。
(三)文化水平普通偏低、職業技能差、謀生能力弱
農民工大中絕大多數為初中畢業,少數為高中畢業,由于文化水平偏低,農民工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服務業、建筑業和加工業等幾大領域,從事普通的勞務性工作,對職業技能沒什么要求,收入不高,在城市生存能力較弱。
(四)法律意識不強
xx區農民工中很多人沒有接受完整的教育,在學校學到的法律知識很少,從各種途徑接受的法律宣傳教育少,法律意識普遍不強。
(五)具有群體性特征
農民工一般都是屬于一個地方或區域的,經朋友、老鄉等介紹工作的,很少有單個農民出來打工,呈現群體性的特征。
二、農民工返鄉給我市社會治安造成的影響
自20xx年下半年以來,金融風暴席卷全球,對我國經濟的影響也逐步凸顯出來,一批中小企業倒閉,就業機會減少,xx區外出務工人員逐步回流,從而給社會穩定帶來了一定影響,突出表現在以下幾點:
一是外出務工人員大量返鄉的同時,有一部分不良人員也隨之返鄉,并將外地惡習帶回,給本地治安帶來壓力。
二是外出務工返鄉的.人員大多為家里的“頂梁柱”,失業就等于喪失了經濟來源,特別是xx區的偏遠鄉村,家庭孩子多,“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壓力增大,部分人容易鋌而走險,產生過激行為,做出危害社會、危害他人的事。
三是有的外出務工人員長期在外務工,長達數十年之久,在外務工過程中的現實表現本地公安機關不甚了解,可能存在負案在逃或是曾經有過違法犯罪行為人員。
四是今年的就業形勢嚴峻,加之有的單位不講誠信拖欠民工工資,而農民工合法權益保障機制和相應救濟手段還很不完善,惡化了農民工生存環境,從而誘發犯罪。
三、關于解決農民工返鄉給我區社會治安帶來問題的對策
一是充分認識農民工返鄉給我區社會治安帶來的影響。要深入貫徹全國公安機關領導干部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刻領會孟建柱部長重要講話精神,充分認識當前嚴峻的治安形勢,特別是中層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銳感和社會責任感對待此次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影響,做好全體民警的宣傳發動工作,切實增強全體民警對此次金融危機的認知,增強對危機帶來的影響的重視,切實提高緊迫感和責任感;
二是以“大走訪”活動為載體,扎實開展農民工返鄉情況的調查工作。結合“大走訪”活動,組織民警深入轄區,有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入戶調查,并召開村(居)委座談會等,全面摸清轄區返鄉農民工情況;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仔細梳理歸納農民工返鄉原因,并全面掌握返鄉農民工在生產、生活方面的現狀,了解其思想動態;加強同返鄉農民工的溝通聯系,交心談心,身體力行為其解決力所能及的事情,從行動上、言語上正面加以引導。對有不良行為與不良嗜好的人員進行徹底摸排,并積極依托基層群防組織加強情報信息收集掌握,對重點人員要釘死、看牢,防止其趁火打劫,危害社會。
三是建立情報信息分析研判機制,做好社會輿情的監控工作。對目前尚未出現的但可能會出現的各類突發情況進行分析研判,制定應對預案,超前采取工作措施,努力做到預防在先、發現在早、處置在小,力爭把矛盾和問題解決在當地、解決在萌芽狀態,對轄區的社情進行有效監控,密切關注可能出現的各類影響社會穩定的言論,堅決遏制過激行為,確保轄區社會穩定。
四是強化法制輔導,變盲從為遵從,提高外出務工人員的遵紀守法意識。加強對外出務工返鄉人員的法制宣傳工作,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組織民警將農民工必知的有關法律知識印制成小冊子或卡片發放到農民工手中,讓農民工做法律的明白人,自覺維護其正當權益。建立法制輔導員,定期開展法律知識講座。組織農民工開展法律競賽等有益活動。切實提高其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護法意識,幫助他們牢固樹立“失業不矢志”的理念。
五是加大查處侵害農民工權益案件的力度。積極協助工商、勞動等部門,嚴厲制裁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行為,配合相關部門,為農民工增加就業,并給予有實際困難的群眾以保障、扶持,緩解嚴峻的社會形勢。加強街面及治安復雜場所的治安巡邏及治安防控工作,保持高壓態勢,遏止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營造一個有條不紊的、和諧的、良好的外部治安環境。
農民工的社會調研報告3
農民工是**區的新型勞動大軍,在推動我區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經濟和社會等多種因素的影響,農民工成為一個典型的弱勢群體,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經濟違法犯罪案件屢有發生,由此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特別是受國際經濟危機的影響,大批農民工提前返鄉,對我市的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帶著這些問題,結合愛民實踐大走訪活動,就當前**區農民工的基本情況及因農民工就業困難而可能引發影響社會穩定的傾向性問題進行了分析研判。
一、**區農民工的基本情況和特點
目前,在**區務工的外來農民工約2萬余人,大多從事建筑、加工、服務等勞動強度大、收入報酬低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我區的建筑工地、工廠、飯店、娛樂等場所。外出務工人員6萬余人,主要是在北京、廣州、深圳、珠海等沿海經濟發達城市從事制造、建筑、加工、電子產品生產等工作。
當前,**區農民工具有以下特點:
(一)經濟上貧困,生活質量低下
當前,我市60%以上的農民工月收入在800元以下,30%左右月收入在800~1200元之間,只有少數能拿到1500元以上的工資。經濟上貧困決定了生活質量的'低下,農民工衣著簡樸、粗陋,一般都暫住在工地、廠區或合伙租住于城鄉結合部,由于農民工的勞動強度普遍較大,勞動時間較長,閑暇時間少,基本上處于一種工作、吃飯、睡眠的生活狀態。
(二)中青年居多
**區的農民工中約80%是中青年,留在家種田的大多是老人、婦女。
(三)文化水平普通偏低、職業技能差、謀生能力弱
農民工大中絕大多數為初中畢業,少數為高中畢業,由于文化水平偏低,農民工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服務業、建筑業和加工業等幾大領域,從事普通的勞務性工作,對職業技能沒什么要求,收入不高,在城市生存能力較弱。
(四)法律意識不強
**區農民工中很多人沒有接受完整的教育,在學校學到的法律知識很少,從各種途徑接受的法律宣傳教育少,法律意識普遍不強。
(五)具有群體性特征
農民工一般都是屬于一個地方或區域的,經朋友、老鄉等介紹工作的,很少有單個農民出來打工,呈現群體性的特征。
二、農民工返鄉給我市社會治安造成的影響
自20xx年下半年以來,金融風暴席卷全球,對我國經濟的影響也逐步凸顯出來,一批中小企業倒閉,就業機會減少,**區外出務工人員逐步回流,從而給社會穩定帶來了一定影響,突出表現在以下幾點:
(一)外出務工人員大量返鄉的同時,有一部分不良人員也隨之返鄉,并將外地惡習帶回,給本地治安帶來壓力。
(二)外出務工返鄉的人員大多為家里的“頂梁柱”,失業就等于喪失了經濟來源,特別是**區的偏遠鄉村,家庭孩子多,“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壓力增大,部分人容易鋌而走險,產生過激行為,做出危害社會、危害他人的事。
(三)有的外出務工人員長期在外務工,長達數十年之久,在外務工過程中的現實表現本地公安機關不甚了解,可能存在負案在逃或是曾經有過違法犯罪行為人員。
(四)今年的就業形勢嚴峻,加之有的單位不講誠信拖欠民工工資,而農民工合法權益保障機制和相應救濟手段還很不完善,惡化了農民工生存環境,從而誘發犯罪。
三、關于解決農民工返鄉給我區社會治安帶來問題的對策
(一)充分認識農民工返鄉給我區社會治安帶來的影響。要深入貫徹全國公安機關領導干部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刻領會孟建柱部長重要講話精神,充分認識當前嚴峻的治安形勢,特別是中層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銳感和社會責任感對待此次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影響,做好全體民警的宣傳發動工作,切實增強全體民警對此次金融危機的認知,增強對危機帶來的影響的重視,切實提高緊迫感和責任感;
(二)以“大走訪”活動為載體,扎實開展農民工返鄉情況的調查工作。結合“大走訪”活動,組織民警深入轄區,有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入戶調查,并召開村(居)委座談會等,全面摸清轄區返鄉農民工情況;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仔細梳理歸納農民工返鄉原因,并全面掌握返鄉農民工在生產、生活方面的現狀,了解其思想動態;加強同返鄉農民工的溝通聯系,交心談心,身體力行為其解決力所能及的事情,從行動上、言語上正面加以引導。對有不良行為與不良嗜好的人員進行徹底摸排,并積極依托基層群防組織加強情報信息收集掌握,對重點人員要釘死、看牢,防止其趁火打劫,危害社會。
(三)建立情報信息分析研判機制,做好社會輿情的監控工作。對目前尚未出現的但可能會出現的各類突發情況進行分析研判,制定應對預案,超前采取工作措施,努力做到預防在先、發現在早、處置在小,力爭把矛盾和問題解決在當地、解決在萌芽狀態,對轄區的社情進行有效監控,密切關注可能出現的各類影響社會穩定的言論,堅決遏制過激行為,確保轄區社會穩定。
(四)強化法制輔導,變盲從為遵從,提高外出務工人員的遵紀守法意識。加強對外出務工返鄉人員的法制宣傳工作,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組織民警將農民工必知的有關法律知識印制成小冊子或卡片發放到農民工手中,讓農民工做法律的明白人,自覺維護其正當權益。建立法制輔導員,定期開展法律知識講座。組織農民工開展法律競賽等有益活動。切實提高其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護法意識,幫助他們牢固樹立“失業不矢志”的理念。
(五)加大查處侵害農民工權益案件的力度。積極協助工商、勞動等部門,嚴厲制裁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行為,配合相關部門,為農民工增加就業,并給予有實際困難的群眾以保障、扶持,緩解嚴峻的社會形勢。加強街面及治安復雜場所的治安巡邏及治安防控工作,保持高壓態勢,遏止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營造一個有條不紊的、和諧的、良好的外部治安環境。
農民工的社會調研報告4
岱岳區是一個典型的農業區,全區共有人口100萬,其中農業人口就超過大半數。區內經濟結構比較單一,工業基礎薄弱,主要經濟收入來源于農業,全區有農村勞動力50多萬人,屬勞動力富余區。由于全區有大量的剩余勞力,轉移勞動力成為農村村民致富奔小康的一條主道,大量的勞動力輸出,不僅增加了本區經濟收入總量,同時也讓多數外出務工者根深蒂固的傳統思想觀念得到改變,促進了地方經濟的發展。
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農民工在經濟建設中作用的發揮,農民工的社會地位、福利待遇等問題所產生的矛盾也越來越突出,特別是在老有所依,老有所養的問題解決不好,它必將是一個社會問題,將會對社會的安定和經濟的持續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及社會隱患。因此,解決好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已成為當務之急的.一項重要工作。
一、農民工參保率低的原因歸結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對參保政策缺乏了解,不知道什么是社會保險,認為只要每月工資能拿到手就行了;二是多數農民工存在臨時思想,沒有長遠考慮和打算,只考慮眼前利益,認為務工不是長期職業,參保后每月自己還要交錢,減少了月收入;三是文化水平低,參保和維權意識差,對自己應享受的權益不去爭取,也不去加以了解;四是企業老板為了減少支出,只從效益考慮,也有意回避員工,這類問題不想給員工作參保宣傳發動,或者是老板只從采取選擇性的給少數人參保;五是農民工的流動性比較大,人員難以固定,員工也有好干就干,不好干或不想干就不干,說走就走。給企業老板和參保工作帶來較大難處。
二、做好農民工社會保險工作的幾點建議
鑒于全區外出務工人員較多,且分布區域廣,就業的行業多等特點和從根本上解決務工人員老有所依的實際問題,提出以下工作建議:
(一)明確一個專門的機構,按照行政區域對轄區內的外出務工人員及企業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普查,摸清底數、務工地點及所在行業等基本情況。
(二)加大對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政策法規的大力宣傳。一是利用各種渠道和不同形勢進行廣泛的宣傳發動,提高農民工的參保意識;二是印刷一些與保險相關的宣傳資料發放到農村;三是利用新春佳節農民工回鄉訪親期間組織他們進一步學習領會了解社會保險知識、講講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好處等;四是加強工作力度,在各鄉鎮也要成立農民工工作辦公室,工作要明確有具體的人抓。要實行長期性的一個工作格局,隨時了解、把握基本情況,并幫助他們解決在參保中存在的困難及問題。五加大監管力度,督促引導農民工積極參加各種社會保險。
農民工的社會調研報告5
農民工已成為新型的產業工人,關愛農民工是各行各業都要認真研究的重要課題。建筑業企業使用大量的農民工,是企業從事施工生產活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根據國家在期間大力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結合建筑業企業的要求。武漢建筑業協會對建筑業企業使用農民工的情況,存在的問題,產生的原因,改進建議的課題,通過走訪企業和區建筑業協會及書面調查等方式,進行了一次專題調查研究。
一、使用農民工的情況
1.農民工已成為建筑業從業人員的主力軍。近兩年來武漢建筑業企業使用的農民工,約占從業人員的70~80%,即35~40萬人。使用的農民工70%是成建制從勞務公司而來,30%的是臨時招用的零散工。100%的企業與勞務公司簽定了勞動用工合同,企業直接與農民工簽定用工合同的占60%,40%的沒有簽合同。其技能級別,在初中級,平均年齡在35~45歲之間。使用時最長的在10~15年。
2.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得到了遏制。在各級政府的關注之下,建筑業企業使用的農民工工資,要高于其他行業。泥、木、鋼、架、電等技術工種,每月工資在4500~6000元/人。普工也在每月3000~4500元/人。由于多數實行計件工資制,技術工種每天收入在180~200元/人,普工收入每天也在100~150元/人。管理水平較高的企業,對農民工工資的發放已經實行實名制。
3.農民工在施工現場的生活條件有了很大的改善。大都住在活動板房和出租屋內,室內有床、電視和空調。食堂飯菜可口,干凈衛生。淋浴房裝有專用鍋爐,廁所鋪有瓷磚,其條件不低于普通城市居民住戶的水平。更人性化一點的現場,有的還設有夫妻房,夫妻店。使農民工在施工工地工作,有如同在家的感覺一樣,以保證提高其工作效率。
4.大多數都以施工項目為單位給農民工買了意外傷害保險,給企業常年合作的勞務公司的骨干人員辦了社保、醫保,將他們當成施工企業的員工一樣對待。進項目施工的農民工還進行身體檢查,辦理臨時出入證件,配戴在胸前。個別施工企業,對長期合作的農民工中信譽好的,還借資幫助其購買汽車交通工具,使其方便、安全、準時上下班,以情留人。
5.項目工程量相對大一點的工地,都設有農民工學校或農民工夜校。由施工企業的技術、安全、勞資、質量管理部門組織授課,進行上班前教育,輪崗、換崗培訓,新技術、新材料使用教育,質量、技術交底。有的還請市建委、市建委培訓中心、建筑技術學校的老師去講課,辦農民工夜大,進行考核考試,給合格者發培訓證或上崗證。幫助農民工提高技能,起到促進作用。
6.有部分勞務公司經過黨組織批準,建立了黨委,下設若干個流動黨支部。開展政治學習,思想工作,道德品質教育。幫助農民工提高政治素質,思想覺悟,道德水平。使他們明白不僅要為自己賺錢,更要為企業盡職,為國家盡責,遵紀守法,為社會和諧建設服好務。有的企業還組織青年農民工集體外出旅游,不僅增強了農民工對企業的凝聚力,而且加深了對建筑行業的認識。
二、使用農民工中存在的問題
1.已出現年齡斷檔趨勢。現在所使用的農民工大都在35~45歲之間,而30~35歲的農民工已不多見。從年齡上看,已出現斷層,帶來用工荒的問題。由于從事建筑施工生產的工人出現青黃不接,農民工作為建筑業勞動力的主要提供者,對建筑業持續、健康、穩定的發展,已構成威脅。
2.技術技能水平不高。從調查的情況來看,農民工持證上崗率約為30%,大部分沒有進行過操作技能培訓。放下手中的農具,來到施工現場,就成了建筑工人。雖然在施工前,都有技術人員對他們進行書面交底和現場技術口頭交底,但很多工序因為之前從未干過、更沒見過,難以提高其技術技能水平。
3.安全意識不高。根據調查統計,從建筑工地出現安全事故頻率來看,80%的農民工受到過傷害。在施工作業之前都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但現場經常看到農民工不戴安全帽,將安全帽丟在一邊,休息時將安全帽當成臨時凳子使用。吸煙酗酒的情況,也時有發生。從業農民工的安全意識有待提高。
4.施工效率較低。建筑業本身就是一個勞動密集型產業,大多都是手工操作。施工現場的工廠化作業有限,難以從根本上替代和解決施工現場的手工操作問題。農民工來自農村,沒有受過專業培訓,對施工現場的施工也一無所知。其生疏的操作技能,導致生產效率低下。四五級工才能做的活,一二級工去做,是做不出來的。
5.季節性因素影響工期和質量。不論施工現場多忙,尤其是在農忙季節,他們都會離開工地回家忙農活。在施工生產中出現了質量問題,必須推倒重來時,做了活,就要給工錢,重做不給工錢就走人。農歷的過小年至正月十五,農民工是要回家的,不論施工現場有多大的事。因此,農民工的季節性因素不僅直接影響工程工期和質量。而且無序流動,給施工現場的管理帶來很大的難度,出現了季節性用工難的問題。
6.對建筑業的熱愛程度較弱。農民工對建筑業的熱愛程度較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是他們對自己的收入水平不高不滿意,還有不能按時拿到工資,工作不穩定,對農民工的身份很反感。農民工在農村是農民,進了建筑業務工,就應該是建筑工人,可仍然是叫農民工。而且可隨時跳槽,對哪一行業都不能專一熱愛。
7.法律維權意識淡薄。勞動合同不規范,勞務合同由勞務公司負責人(工頭老板)自行單方面制定的,霸王條款多。雙方責任、權利、義務不明確,不嚴謹,只對資方有利,損害或保護不了農民工的權益,其目的只是應付主管部門和施工企業的檢查和逃避可能發生的法律責任。加上農民工法律知識學習不夠,只忙于掙錢養家。因此,惡意討薪,或“討薪專業戶”,就有了滋生的土壤。
8.重復征收使用農民工營業稅。營業稅重復交納,當勞務企業從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勞務時,施工企業已代勞務企業交納了3.6914‰的營業稅,而勞務公司又按農民工工資總額的5.8‰交納服務型行業的標準營業稅。這樣兩頭交稅,不僅使施工總承包企業增加了負擔,也使勞務企業沒有經濟實力支撐,還使農民工減少了收入。
9.勞務公司空殼現象較為普遍。開辦勞務公司,行業主管部門不可能優惠貸款,靠勞務公司經營收入維系生存和發展。勞務公司按照服務行業的標準納稅,減少了很大一部分企業利潤。而做得好的,有技能農民工又直接對施工總承包企業簽訂用工合同,使勞務公司收入再減少一部分。
10.定額人工單價太低。建筑工程造價定額站發布的信息,土建工人每天僅40元/人,安裝工人每天也只有41元/人,即使從20xx年6月1日起調至59元/人,物價指數、生活指數上漲,遠不止這個比例。農民工大都實行計件工資制,造價站的定額工資僅是參考。而企業實際支付土建工人每天在100~150元/人,技工在180~200元/人,安裝工人則支付的更高,如何使定額造價適應市場的變化,已成了亟待解決的課題。
綜上所述,研究解決建筑業使用農民工的問題,已經是迫在眉睫。
三、產生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1.缺少一部《建筑業法》。因為《建筑法》從開篇到名義,都是將施工企業作為規范、調整的著重點,這是很必要的,但對其上游的投資主體,即對業主建設單位的約束是很不夠,更不用說對從事建筑業施工生產的主力大量的農民工的約束。這些問題單靠建筑施工企業是無法解決的。應該盡快制定《建筑業法》。對凡是從事建筑行業的,法律地位要明確,加上行業行規約束,企業的自律,建筑業企業這個最弱勢的地位才能提高。
2.勞動合同不規范。由于農民工缺乏社會知識、文化知識、維權意識,認為勞動合同不重要隨便簽個名,卻不知是霸王條款,只有默認。稍有法律知識的農民工,一看合同,就不愿簽,只認錢。也有代簽勞動合同的,也有合同執行不好不愿再簽的。勞動合同的雙方在責任,權利和義務方面要對等,合同不嚴謹。由于勞動合同不能從根本上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因而帶來危害農民工、企業和社會的連鎖反應。
3.勞務企業生存困難。施工總承包企業要求勞務公司輸送的農民工政治素質好,技能水平高,人工費合理。而農民工要求勞務公司介紹到技術水平要求低,工資高,生活條件好的單位工作。勞務公司處在夾縫中,一無政策扶持,二無雄厚資金運作,三無穩定的骨干隊伍支撐,疲于應付政府主管部門的檢查。技工等級證書是總承包企業出錢辦理的,都在總承包企業保管。由于農民工流動性很大,人證分離現象嚴重,勞務公司難以運作。
4.建筑業農民工地位低下。建筑業施工生產現場大都在荒郊野外,生活條件艱苦,工作是肩挑人扛,粗笨的手工操作,而工資待遇相對來講不算是好的。稍微有點條件和本事的農民工,都去了其他行業工作。留給建筑業的農民工,差不多都是年齡偏大,無一技之長,文化水平相對較低。從事建筑行業的農民工,常會感到地位低下。
5.全國勞動力結構失衡。全國大學的擴招,各類學校的升級,所有的.人都上大學、專科,弄個大專文憑,不愿再做技術型藍領,缺少中等專業技校這個層次,勞動結構的寶塔型中間懸空了。由于只生一個好,而每個都想方設法往高處跑。由于建筑工人的社會地位不高,讓很多獨生子女因面子問題望而生畏。各行各業從20xx年就開始出現了用工荒,建筑業也未于幸免,深受其害。建筑業發生嚴重的勞動結構失衡,其表現在農民工年齡斷層上。
總之,農民工的工資待遇低、工作環境差,身份遭歧視,供求起變化,要求不斷提高是產生問題的重要原因。
四、解決存在問題的建議
1.各級政府要將農民工問題納入規劃。制定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規劃和具體實施辦法,力爭在期間對農民工問題的解決有一個突破性的進展。建筑業的主管部門也應結合行業自身的特點和工作需要,制定出適合建筑業所需要農民工的發展建設規劃和實施措施作法,保障建筑業持續健康,穩定的發展,有充足的勞動力資源作后盾。
2.提高農民工的社會地位。為了讓農民工能得到社會應有的尊重,“農民工”這個稱呼不能再繼續使用了,其明顯地帶有一種歧視的意思。在哪個行業從事工作,就應該稱哪個行業的工人。當然從事建筑業的農民工,就統稱為“建筑工人”。希望在各級政府出臺的文件中,在新聞媒體中宣傳報道時,不再出現“農民工”的字樣。
3.提高農民工的素質。農民工素質的提高,是綜合國力提升的重要標志之一。農民工已經成為各行各業使用勞動力的重要來源,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國家、社會、企業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多辦技工學校,培訓農民工。政府要統籌規劃,要投入資金,人力,物力。明確主管部門的責任,作為執政為民的考核指標。企業積極參與,形成綜合培訓的合力。從長遠看,從高處看,必須培養具有高智力結構,開拓創新思維的農民工。使所有的農民工不僅學到一個行業的技能,而是學到各個行業的技能。不論到哪個行業都可以勝任,一專多能。整個農民工的素質都提高,已是當務之急。
4.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勞動保障部門,行業的主管部門聯合制定勞動用工合同范本,明確資方和勞方的權益、義務、責任。加強監督檢查的執行力度,用工未經培訓持證的不準上崗,未簽勞動合同的不準上崗。從而體現簽訂合同的嚴肅性,履行合同的的重要性,管理合同嚴謹性,制定合同的必要性。使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切實得到維護。
5.轉變政府主管部門的管理方法和規定。在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過程中,政府主管部門也應該調整管理方法轉變管理規定。多服務、多教育、少收費、少罰款。不要再陷入管理就是培訓,培訓就是發證,發證就是收錢或罰錢怪圈,要注重社會責任和社會效益。可搞可不搞的培訓和年檢,應少搞或不搞,減輕企業負擔,用以增加農民工收入。
6.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實行實名制卡以后,一旦發生勞動糾紛,農民工本人及仲裁部門就可以有據可查,同時還能有效地杜絕以往常常發生的分包方虛報農民工數量,截留農民工工資的問題。實名制的實行可以大大提高勞務公司的管理水平,促進企業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堅持以人為本,實現人性化管理,使勞務公司真正實起來,在市場競爭中,適應市場不斷變化發展的需要。
7.提高人工單價標準。建筑工程造價定額管理站,所發布的信息,應及時適應市場的變化進行調整。人工單價現在執行的是20xx年以前的,有些標準甚至是20xx年以前的標準。人工單價遠低于現在的實際情況,造價信息的指導意義有所降低。因此,調整人工單價指導信息,已經是勢在必行。從而保證造價信息的科學性,時效性,指導性和權威性。
8.減少重復交納營業稅。營業稅是按開出票據營業額征收的,在施工總承包企業向業主方開出的工程款票據中,已含有勞務公司的收入,即勞務公司的服務營業額,而稅務部門對勞務公司又按勞動服務營業額交納一次營業稅。這是不盡合理的,出現勞動服務營業額已重復計稅。因而,能否適當調低,或者只收一次營業稅。
9.發揮黨工團組織的作用。黨工團組織是調節社會矛盾的社會組織。勞務公司按照黨章、工會、團章章程的規定,組建應相的黨組織,工會組織和共青團組織。使農民工在政治上有追求,政治思想上有問題,有個訴說的地方。工會組織還可以扶貧濟困,幫助農民工維權。使松散的個體變成有組織的集體,對農民工的穩定一定會發揮積極地作用。
10.加強對農民工的領導。農民工問題已經成為各行各業都在認真研究的重要議題,建筑業的主管部門應該設立專職部門,研究、制定管理、使用農民工的政策和實施細則。為建筑業使用好農民工,為農民工跨進建筑工人行列做好指導幫助作用。尤其是分管勞務企業資質的管理部門,要擔當起重任,進一步提高建筑工人的綜合素質。
農民工的社會調研報告6
調查時間:
20xx年6月。
調查地點:
農村、鄉鎮、就業辦事處等地方。
調查方式:
采用收集材料、電話、網聊、面談等方式進行調查。
調查目的:
了解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深入剖析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
前言:
農民工是我國社會轉型過程中的必然產物,大量進城務工的農民成為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軍。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農民工法律素質普遍較低,不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針對這一問題,我在20xx年春節期間,對大通縣的農民工進行了一次深入的調查。
通過調查大通縣外出的農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業、餐飲服務、批發零售、車輛修理、輕工業等行業。
一、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
調查顯示,電視、廣播、報刊、雜志這些傳統媒體仍然是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的主要途徑和手段,占到了被調查人數的54.64%;通過法制宣傳櫥窗獲取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占到了總數的25.24%;以互聯網為載體獲得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只占到了總數的1.6%。
在農民工認為在哪里咨詢法律問題比較可靠這一問題上,有48%的人選擇了政府相關部門,44%的人選擇了法律服務所,33%的人選擇了律師事務所,還有xx.5%的人選擇了熟人介紹。
在有效解決法律問題途徑這一項目上,有66.51%的人選擇了依法解決,另外還有9.57%的人選擇了上訪,這說明大部分農民工已有了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識,而少部分把上訪作為解決問題的途徑,這也符合當前社會的實際。
在農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體條件的問題上,有84.07%的人選擇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調查者認為,當他們需要法律幫助時很方便或比較方便。此外還有89.84%的農民工認為他們能夠或有時能在社區獲得法律幫助。
二、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農民工分布較廣、流動性大、居住分散、難以集中,這些特性給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特別是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比較薄弱,存在不少盲點。
2、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還處在初始和嘗試階段,沒有形成制度化和規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經費保障,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受到限制,加之其他主客觀因素,造成宣傳形式單一,特別是對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沒有更好的辦法,不斷探索新形勢下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將是今后一個時期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一個重點。
4、個別單位和部門領導重視程度不夠,認識不到位,沒有將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擺上重要位置,也沒有將其列入年度普法計劃,致使此項工作開展的力度不大。
5、農民工的文化素質普遍偏低,教育對象文化程度參差不齊,這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宣傳效果。
6、雖然建立了目標責任,但各部門的工作力度不盡相同,因此,在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加強各部門密切配合、總結推廣經驗等方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7、工作發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單位對在農民工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認識不足,熱情不高,目前宣傳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規模較大的工廠等農民工較集中的企業,分散在個體商業、服務業、私營企業的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比較薄弱。
三、當前亟需法律幫助的農民工群體及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的問題
調查中,62.44%的被調查者認為建筑工地農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幫助,在外經商人員占23.08%,這說明建筑工地農民工人員較集中,有些共性問題,最需要得到法律幫助。
在農民工最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上,有43.72%的人認為是拖欠工資問題,另有24.02%及21.26%的人認為是勞動時間過長和用工單位待遇過低。
四、相應的解決措施
1、建立健全領導機制,推動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領導機制,實現對轄區內農民工的統一規劃、統一部署、統一協調,形成政府指導、法制宣傳教育部門協調、各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各企業保證落實的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的格局。建議建立各職能部門組成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例會制度,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定期交流研討,把握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探求開展工作的新機制、新途徑。協調解決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出現的問題,注重開展對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系統化和規范化的理論研究,以引導農民工的'法制教育工作適應形勢的變化和發展。普法主管部門負責領導機構的日常工作,對每一時期的具體工作制定方案,協調、督促和檢查。要加強對本轄內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協調、督促和檢查,共同推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層級負責、上下聯動的工作網絡。
2、將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活動相結合,積極營造氛圍,發揮媒體作用。
一是普法部門要聯合各相關職能部門定期開展“送法進企業”、“送法進鄉村”等活動,適時組織普法講師團巡回進行法制演講;
二是注重整合社會資源,充分發揮法律專業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勵法律職業工作者在承接農民工法律服務時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倡導律師事務所自主為農民工舉辦各種類型的法制講座;
三是充分發揮各級調解組織及法律援助機構的作用,將人民調解與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相結合,及時調處農民工因工傷、勞資、人身傷害等引發的各類
矛盾糾紛,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
四是組織農民工,積極參與法律知識競賽、征文比賽、法制文藝匯演、學法考試等活動;
五是及時總結推廣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典型經驗,表彰先進,帶動后進,確保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農民工之中扎實、有成效地開展。
3、充分發揮企業的自身資源優勢,營造學法用法氛圍。企業自身要發揮內部黨、團、工會組織的作用,加強企業內部普法的組織領導,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普法宣傳,引導和監督企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促進企業健康發展。要建立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制教育培訓制度,制定企業普法五定、一考制度,即定目標、定人員、定形式、定內容、定時間,統一培訓后進一步進行考試的制度。同時制定培訓細則、學法制度、簽到制度、作息制度等,保證企業法制教育培訓工作真正落到實處。要依靠和發揮企業自身的宣傳資源,利用已有的墻報、專欄、展板、內部刊物、內部網絡開展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學法、講法的氛圍。努力探索依托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室、調解組織促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企業內部的法制部門,以及受聘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在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業工會維權制度,通過職代會,依法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把評選“學法先進”同評選“名牌員工”、“守法員工”“優秀農民工”、“杰出青年”等活動結合起來,激勵廣大農民工自覺學法用法,不斷奮發向上。
4、重點抓好企業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企業主是企業發展、運營的決策者,抓好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樹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關鍵。因此要重點加強企業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使他們深入理解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意義,努力掌握憲法、基本法律以及規范市場經濟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誠實信用、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觀念,并輻射影響到在企業內的農民工,達到依法治企,誠信經營,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治安和市場經濟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內容上,要選擇一些實用并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流通、金融、稅收、勞動社保,以及與市場經濟規則有關的法律法規;在法制教育形式上,要組織一些質量較高,有一定層次的集中培訓或專業法講座,同時,鼓勵自學和積極參加政府部門、行業管理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在組織方法上,由普法主管部門具體協調,行業協會和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各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與政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對企業主的法制宣傳工作,積極引導企業主遵紀守法、依法決策、依法經營。
農民工的社會調研報告7
春節期間我通過對我家鄉鹽城市響水縣黃圩鎮返鄉農農民工的問卷調查,我對家鄉農民工在收入方面的有關問題進行了研究,并對農民工的欠薪、討薪問題予以了特別關注。在調查的基礎上,我從從業情況、工資狀況、討薪問題三個方面進行了相關的分析研究,認為至少在我省蘇南地區各市外來的農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討薪問題已經基本上解決了,但是在其它應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沒有得到公正的對待,他們普遍忍受著沒有福利和保險、沒有休假、超時工作以及沒有獎金補貼的待遇。我希望對農民工問題不只是關注,而是更多地通過社會各界的努力來改善農民工的現狀。
現將此次實踐活動的有關情況報告如下(正文內容)
一、調查背景和調查方式
20xx年底,溫為農婦熊德明討薪一事,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大的反響。從政府到民間,都以各種方式關注農民工的生存狀況,盡力幫助農民工爭取應得的權益,政府部門更是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來解決欠薪問題。時隔一年半有余,1.4億農民工的現狀是否有所改善,權益是否得到保護,特別是欠薪問題是否得以解決呢對此我決定做一次小小的社會調查,旨在以小見大,一窺農民工的收入狀況
本次調查對象均為在蘇南務工返鄉的農民工,本次調查采取了問卷調查和訪問兩種方式,一共調查了20名農民工,調查內容涉及農民工的平均月工資額、計酬方式、發薪方式、簽訂合同情況、拖欠工資情況、解決欠薪所采取的方式等。
二、調查的數據分析
本次調查分別針對農民工、企業(用人單位),主要從從業情況、工資狀況、討薪問題三個方面進行了調查研究。
(一)民工的從業情況
1、農民工大多是通過勞動市場找到工作單位的,但也有相當一部分是通過親友、同鄉介紹工作的。
2、從事的職業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廠臨時工、餐廳服務員、家政服務人員、城市環衛工人等。而且農民工大多奮斗在第二產業,從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條件比較差、工作強度大,有些甚至工作環境極為惡劣,是城市居民所不愿從事的工作。
3、對農民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簽訂合同情況的調查發現,由于政府部門加大了建筑行業、加工制造業等農民工相對比較集中的企業的監督管理,現在簽訂勞動合同、臨時雇傭合同的比例大大提高了。但還是有不簽合同的情況,往往出現在打短工、由熟人介紹工作、以及在無照經營的個體經營加工戶打工的農民工身上。有的是因為不知道有訂合同這回事,有的是根本不把簽合同當回事,還有的則是因為老板根本不理會這種要求。而且,即使有簽訂合同,也往往是企業指定的,存在大量不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條款,再加上農民工文化程度不高,對這些條約理解并不深,明顯不利于保護農民工權益。
(二)民工的工資狀況
1、農民工工作報酬的計酬方式主要為計件制和計時制,計時制有按小時和按日兩種。
2、農民工的平均月工資按工作的強度、技術要求、個人能力等有較大差別,從1500元到3500元不等。但是一般都沒有獎金、公積金、社會福利、醫療保險。
3、薪資的發放有三種情況:打短工的一般是在完工以后一次性發放,不過可以預支一些作為生活費;建筑行業一般分為兩部分,每月發放一部分生活費,年末或工程結束時再發放另一部分;工廠以及服務業一般按月發放,但會扣留一定的保證金,如果是打短工很容易發生拿不到短期打工的工資,損失保證金的情況。
(三)農民工的討薪問題
1、出現工資拖欠的比例不高,而且多為無照經營的個體經營加工戶、黑工頭等不正規的雇主。工廠、工地往往會因為資金沒有到位而出現短時間拖欠工資,但都能很快補發。
2、老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原因,主要有技術上的和道德上的兩方面:技術上的原因有上家匯款遲延導致資金不能及時到位、企業經營不善導致資金周轉困難,層層分包體制等;道德上的原因比較復雜,有的是工頭卷款逃跑、有的是老板無視農民工的權利而肆意侵害其利益。
3、農民工在遇到長時間老板拖欠工資時,所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門,包括直接向老板抗議、請工會之類的組織進行調解、向新聞媒體曝光、找政府部門投訴、求助于司法、仲裁等,其中,比較極端的有“跳樓秀”、綁架老板、報復包工頭等,但一般很少會有人選擇這種方式。通過調查,我們發現大多數農民工選擇向政府部門投訴,因為一旦發生拖欠,向老板抗議或進行調解很少有實際效果,申請仲裁和訴諸于司法對農民工來說都成本太高,要上媒體又需要事情具有一定的新聞性,而找政府部門不但成本較低且成功幾率也比較高。
4、各地方政府都有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并設有糾察大隊專門處理這類案件,以切實保護農民工的基本權益,減少侵害的發生。從調查來看,各地政府部門都能比較及時有效地處理問題,一經調查認定,堅決追討回欠款,案件成功解決的幾率在98%以上,而且對違規單位有處罰、教育等手段。為了減少事件的發生政府還有日常的巡查,主動進行監察工作,平時也經常展開針對性的宣傳教育。
三、調查得出的結論
雖然我省蘇南地區的農民工工資待遇還不錯,但據有關資料顯示,我國各地離鄉務工3個月以上的農民有近1.4億人,在我省蘇南務工的農民工只能占農民工總數的一小部分,所以改善農民工待遇問題仍然任重道遠。農民工他們承擔了城市中大部分城市人不愿干的累活、臟活,卻只拿著微薄的工資,過著艱難的生活,而且還時常遭受不公平的待遇。農民工的工資報酬相比與他們工作的'強度是很低,這僅僅是農民工收入問題的一個方面,但有時就連這微薄的工資農民工也難以得到兌現!
通過對外來農民工的調查,我發現,由于政府近年來的大力整治與監管,農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討薪問題已經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遇到欠薪的主要是沒有合同規范以及雇主為不法經營或經營混亂的農民工。但是,農民工在其他應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沒有得到公正的對待!即使與用人單位之間簽訂了勞動合同,也對其中明顯不合理、不合法、差別對待的霸王條款無可奈何。他們已經普遍習慣了沒有社會保險、醫療保險,沒有休息日和假期,長期的超時工作卻沒有加班補貼的不公平待遇。如今背井離鄉的農民工已成為城市最大的弱勢群體!他們的生存現狀,與他們做出的貢獻形成巨大反差。如果放任這種不公正持續下去,致使農民工不滿情緒上升,是大大不利于社會的穩定和發展的。
農民工之所以會受到這種不公平的待遇,從其自身的來講主要有兩個原因:
第一、農民工文化程度低,缺乏法律知識和維權意識,受到侵害也不會維護自己利益,使侵害他們權利的人和準備侵害他們利益的人有恃無恐、趁虛而入;
第二、農民工缺乏能夠維護自己權力的組織,農民工在維護自身權益的過程中身單力薄,處于劣勢地位,沒有專門法律機構幫助農民工維權,而本該代表維護工人利益的工會組織早已名存實亡,許多時候它并沒有起到它應有的作用,它應該更進一步為維護農民工利益作出努力。
由于經濟狀況、地理條件等原因,農民工大都文化程度不高,缺乏一定的專業技術,法律意識普遍淡薄。而且,由于來城市打工的農民來自五湖四海,從事的職業五花八門,沒有一個有力、團結的組織來保護他們的權益。所以,使得農民工始終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層。他們付出了艱辛的勞動,理應得到社會的尊重和認可,但實際上卻沒有最基本的國民待遇,依然被排除在城市各類保障體系之外。他們從事條件最差、負荷最重的體力勞動,而用工單位卻不愿投入更多成本給予改善。我認為,社會在得到農民工如此多的給予之后,理應付出對等的回報,給予他們更多實際的關愛和幫助。首先,就應該切實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讓他們享有法律所賦予公民的權利,對于侵害其勞動權利的個人與單位,進行有效的懲處,切實保障每個公民的權利。其次,社會各界尤其是社會輿論要加大對企業的監督,讓欠薪等不法問題無處可藏,讓欠薪等不法企業曝光于陽光之下。最后,政府還要有制度保障,從制度著手方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薪酬問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勞動監察制度、國民收入分配制度等。總之解決農民工薪酬問題是不會一蹴而就,路漫漫其修遠兮,我們要從多方面多角度著手,為解決農民工薪酬問題采取一籃子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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