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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貿市場考察調研報告標準版
在當下社會,報告的用途越來越大,多數報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發生后撰寫的。那么大家知道標準正式的報告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農貿市場考察調研報告標準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市場,大民生”。農貿市場的管理和維護不僅關系到百姓日常生活,也關系到城市形象、社會穩定。當前,我市市區農貿市場雖經過多年升級改造,硬件條件有一定改善,但日常管理仍存在諸多問題,未能從根本上改變“臟、亂、差”的現象,成為文明城市創建的短板。作為農貿市場文明城市創建的牽頭部門,市工商局在實地調研、外出學習、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建議我市積極創新農貿市場管理模式,建立以專業化物管為主體的新模式。現報告如下:
一、當前農貿市場存在的四大突出問題
(一)農貿市場的公益性功能缺失。目前,我市農貿市場建設中,政府的公益性投入相對不足,私人資本成為市場開辦的主導力量,過于追求短期利益,致使政府的宏觀調控難有抓手。以海陵區為例,該區現有農貿市場20家,其中國有2家,集體5家,私有13家,私有化率達到65%。
(二)市場主辦方的日常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私營農貿市場追求經濟效益的最大化,缺乏對農貿市場管理的長遠投入,最多安排維持基本運行的人員,維持較低水平的管理,在衛生保潔、場內攤位規整、場外車輛停放等環境秩序方面普遍存在問題。而這些問題就是文明城市創建檢查中的主要失分項。對比而言,國有或集體所有的農貿市場在日常管理,特別是創建期間的市場管理中,就相對認真,工作到位。
(三)農貿市場的管理機制存在缺陷。屬地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鄉鎮、街道對農貿市場尤其是私營農貿市場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參與管理的積極性不高。行政職能履行不到位,工商、商務、城管、衛生、質監、食藥、物價等部門“多龍治水”,牽頭部門“頭難牽,責難擔”。特別是工商部門取消垂直、移交食品監管職能的背景下,牽頭開展農貿市場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更加困難。此外,各級政府比較重視農貿市場硬件設施的建設和改造,而管理需求的供給明顯不足,對市場主辦方不切實履行衛生保潔、攤位規整、車輛停放等日常管理職能缺乏必要的監督、制約措施,導致文明城市創建期間出現政府部門出錢出人出力代替市場主辦方維持日常管理的情況。
(四)市場規劃建設相對滯后。從整體來看,農貿市場的布局不合理,跟不上城市發展的進程,有些地區嚴重缺乏,造成居民生活不便。例如,海陵區迎春東路兩側現有東方花園、東苑公寓、東方名門、東方名邸、宮涵花園、鵬欣尚城、天和佳園、萬泰國際花園、鵬欣領譽等9個小區,但附近僅有一個育才農貿市場。從個體來看,無論是國有的還是私營的農貿市場,都缺乏主動加強自身建設的內生動力,沒有嚴格執行創建標準,僅是被動應付政府交辦事項,對內部設施的建設和改造投入不足,導致有關硬件設施達不到創建要求。
二、外地經驗做法
浙江、上海、珠海、常州、揚州等省市均已通過國有資本回購農貿市場或輸出管理等方式,逐步實現農貿市場的公益性回歸。就我局赴揚州實地調研的情況來看,揚州的主要做法有以下五條:
(一)政府主導。揚州市廣陵區政府下發的《關于印發〈廣陵區農貿市場所有權與管理權分離的實施方案〉、〈廣陵區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工作實施方案〉、〈廣陵區農貿市場長效管理考核辦法〉等文件的通知》(揚廣府[20xx]116號)中,明確提出按照所有權與管理權相分離的原則,由政府成立國有控股公司,通過市場化運作的形式,采取回購、直管、托管的方式對農貿市場進行有效管控。區政府成立農貿市場所有權與管理權分離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一名分管區長任組長,各街道、鄉鎮、園區、區市場監管局、財政局、城管局為領導小組成員。
(二)市場監管局牽頭。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市場監管局。區市場監管局牽頭,聯合各鄉鎮、街道、園區,與現運營農貿市場主辦方進行所有權與管理權分離的商談。其中,荷花池市場由政府和市場主辦方簽訂10年租賃合同,每年花180萬購買了經營權。
(三)屬地管理。實施所有權與管理權分離的農貿市場,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交由所在地的鄉鎮、街道、園區統一管理。市場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鄉鎮、街道、園區成立市場物業管理公司,統一負責;行政執法職能則由街道、城管、市場監管、交警等部門組成的城市管理聯合執法大隊來履行,重點對“場外場”、“攤外攤”等突出問題實施綜合整治。
(四)資金投入。揚州石塔市場每年市場收取的物業管理費和達到標準管理所需投入的差額預計在10萬元左右,目前是由區政府給予專項扶持資金。荷花池市場目前已收取攤位費120多萬元,尚有整個二層未出租,可達到收支平衡。
(五)強化考核。《廣陵區農貿市場長效管理考核辦法》中規定,由區政府安排專項資金,作為農貿市場管理考核專項獎勵經費,以“以獎代補”的形式,給管理達標的農貿市場予以補貼,對有突出貢獻的鄉鎮、街道、園區以及相關職能部門予以獎勵。
三、相關建議
鑒于當前市場化改革的總體趨勢,結合我市實際,我局建議,采取成立農貿市場物業管理公司的方式,向各農貿市場輸出專業化管理服務,提升日常管理水平。
(一)管理模式
市級層面成立以分管市長或分管文明創建的市領導為組長,市發改委、財政、商務、工商、規劃、建設、城管、衛計委、食藥監、農委、質監、物價、公安、消防和海陵區、高港區、醫藥高新區、姜堰區等部門和單位為成員單位的農貿市場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各項行政管理職能。明確一個牽頭部門,設立農貿市場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指導農貿市場物業管理公司的籌建和建后考核工作。各區則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
為便于日常管理,我局建議以區為單位設立農貿市場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籌建單位為政府指定的牽頭部門。物業管理公司采用現代治理結構,負責對各農貿市場實行專業化物業管理,統一管理標準、統一人員培訓、統一人員委派、統一考核評估。
(二)運作模式
1、籌建公司。農貿市場物業管理公司可采取兩種方式籌建:一是依托現有的物業管理公司,如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的沁蓮物業,直接輸出保潔、維修、管理等各類人員;二是成立專門的物業管理公司,獨立運營,獨立核算。
2、組織談判。由牽頭部門與市場主辦方和實際經營方商談購買物業服務的具體事宜,國有市場和集體市場原則上必須購買。私營市場如不愿購買服務,則必須執行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統一標準和要求,配足、配齊各項設施及人員,接受統一培訓,服從統一管理和考核。
3、實際接管。接管后,物業管理公司將根據標準化管理的要求,嚴格履行衛生保潔、場內攤位規整、場外車輛停放等日常管理責任,配合相關部門抓好場內商品質量檢測、各項自律制度落實等工作。農貿市場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公安、城管、工商(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周邊環境專項整治,確保接管一個,整治一個,達標一個。
4、強化考核。為了提高管理的積極性,建議安排農貿市場管理考核專項獎勵經費。市農貿市場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考核達標的各區農貿市場物業管理公司給予獎勵。各區農貿市場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考核達標的農貿市場和有突出貢獻的相關職能部門予以獎勵。
(三)資金投入和來源
1、投入。主要為實施標準化管理和維持現狀所需的資金缺口,根據市場規模不同,按5萬—30萬測算,每年預計投入400萬左右即可。其次為考核獎勵資金,根據考核等次不同,按1萬—3萬測算,預計投入25萬元左右。
2、來源。我局認為可從兩個方面解決:一是增加投入。可優先從商務部門的市場管理專項資金中列支,缺口部分由市、區財政統籌劃撥,建議主要以獎勵形式發放。二是減少支出。可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民用標準結算農貿市場的水費、電費,對于物業管理公司,給予相關的稅費減免政策優惠。
(四)實施步驟
采取“分類試點、分批實施、政府主導、規范運營”的思路,在5年內實現市區19家主要規模農貿市場的物業化管理,其中海陵區12家,醫藥高新區3家,高港區4家,基本能滿足市民的需求。
1、試點先行。選擇海陵區3家市場進行試點,為全面推行積累經驗。國有市場選擇欣蓮市場(地址:二號區北門,經營面積1000㎡),歸屬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集體市場選擇海光市場(地址:海光新村附近,經營面積5000㎡),歸屬海陵區城西街道仁景社區;私營市場選擇雙龍市場(地址:六號區西北角,經營面積2700㎡)。預計投入不超過80萬。
2、全面推進。剩余的16家市場,分4年完成,由各區制定時間表,每年1—3家市場。
(五)統籌規劃
1、科學規劃。市規劃部門應根據城市發展規劃和商業發展規劃,對《泰州市市區農貿市場布局規劃(20xx—20xx年)》進行修訂,進一步完善農貿市場的規
劃和布局。各區應根據規劃,采取多種運營方式,合理加大農貿市場的布點和建設工作。對于新建小區,建議規劃部門在與房產開發商簽訂合同時,明確配套建設的市場產權一律轉交各區的鄉鎮、街道,由各區農貿市場物業管理公司統一管理。
2、加強立法。建議在20xx年出臺的《泰州市區農貿市場管理暫行辦法》的基礎上,制定新的泰州市區農貿市場管理辦法,著重完善農貿市場的準入和退出機制,理順部門關系,增加對市場主辦者不切實履行衛生、消防、服務、日常管理等職責的監督和制約措施,減除市場管理的隨意性和無法可依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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