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共享單車的使用情況的調查報告(精選10篇)
希望了解某個事件或情況時,我們要通過科學的方法去研究,調查工作結束后,通常還需要寫調查報告。現在你是否對調查報告一籌莫展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于共享單車的使用情況的調查報告(精選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共享單車的使用情況的調查報告 1
一、內容摘要: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私家車的增多,道路擁擠情況越來越嚴重。共享單車在此背景下應運而生,為人們的綠色出行提供了方便。對于共享單車的火速發展,就身邊最貼近的人群進行調查,調查學生對于共享單車的使用和了解情況。設計了主題為《關于學生共享單車使用情況的調查問卷》主要采用線上填寫問卷的方法,得出最終的調查結果。
二、調查題目:
《學生共享單車使用情況調查》
三、調查時間:
20xx年11月9日~20xx年11月19日
四、調查目的:
隨著共享單車的火速發展,共享單車越來越成為我們生活的一部分,此次問卷目的在于了解學生對共享單車的了解及使用情況,了解共享單車在我們與我們生活的息息相關程度,預測共享單車的發展前景,更好的使用共享單車。
五、調查對象:
不同城市的學生群體
六、問卷發放及回收:
問卷發放40份并全部回收
七、調查結果統計分析:
1、調查結果顯示,此次調查的學生集中分布在二線城市,占百分之五十左右,四五縣及鄉鎮地區分布人數少。受經濟發展水平的限制,小城市共享單車普及化程度低,因此主要以二線城市的學生為調查研究對象。
2、在調查結果中表明,絕多數學生使用過共享單車,這說明共享單車的普及性相對較高,共享單車越來越成為人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3、部分人對共享單車只是初步了解,這表明共享單車還有更多發展潛力,在深入了解后,共性單車的使用量將與日俱增。其次是比較了解的人數較多,這說明共享單車對學生群體吸引力相對較。吸引更多人關注和了解。
4、據調查顯示,學生每月使用共享單車的次數為12次的人數較多,使用五次以上的人數占較少一部分,此結果一方面發映出學校門口或校園內停放的共享單車數量較少,無法提供足量的單車供學生使用,另一方面表明,學生出行次數少。
5、為了新鮮感而使用共享單車的'人數占比較,作為家用單車替代品而使用的次之。說明共享單車處于起步發展階段,很多人為了新鮮感嘗試。其中一部分學生已經對共享單車有所了解的人群基于共享單車的停放便利性和實用性往往會選擇將其作為家用單車的替代品進行使用。
6、針對共享單車的品牌調查,絕多數人使用的是ofo或者摩拜。選擇這兩個品牌的主要原因是在停靠點附近、價格低這兩個因素。結果足以證明單車的使用量與其方便性與經濟性密切相關。學生基本無收入來源,因此價格是他們主要考慮的原因之一。另外單車的知名度對單車的使用情況也有一定影響,這就涉及到廣告的投放程度,廣告投放程度越高被人熟知的程度越高,使用量自然也就增長。
7、調查圖表顯示,百分之七十五的學生能接受的押金范圍在100以下,根據有關市場調查,部分單車押金在100元以上。如果共享單車的押金低于一百使用量也會有所增長。
八、發現問題及解決方法:
1、共享單車的停靠點數量不足
解決方法:進行市場調查,加單車投放數量,在人群多的地方多設置停靠點。
2、很多品牌的單車使用數量較少
解決辦法:加廣告投放力度,增加消費者的信任度。押金降低,增強市場競爭力。多設停靠點,定期檢修,保證車子安全。
九、調查總結:
調查收獲:
通過本次調查,了解到了學生對共享單車的使用情況的多少以及單車的市場發展現狀與前景。了解到共享單車還有較的發展空間與潛力。
調查不足:
發放數量較少,涉及的學生數量少,調查結果不具有廣泛性,涉及的問題少,無法對單車的情況進行深入了解,只是進行粗略的統計。
共享單車的使用情況的調查報告 2
一、基本情況
共享單車是指企業在校園、地鐵站點、公交站點、居民區、商業區、公共服務區等提供自行車單車共享服務,是一種分時租賃模式。共享單車是一種新型環保共享經濟。《20xx年共享單車經濟社會影響報告》指出,20xx年,共享單車共計為中國社會帶來2213億元經濟社會影響,包括提升民生福祉1458億元,創造社會福利301億元,賦能傳統產業222億元,拉動新興產業232億元等。20xx年1月25日,摩拜單車首先進入濟南,首批共投放1.1萬輛單車。在其運行的首月中,共有328萬人次參與騎行,總行程680萬公里,相當于繞地球xx圈。
二、存在問題
1.共享單車亂停亂放問題 通過實地調查發現,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現象比較嚴重,有扔倒在路邊、停放在樓道內、占用盲道、占用公交車站位置等。此外,在路邊經常看到硬件損壞、二維碼損毀、車胎損壞、剎車失靈、鏈條斷裂等現象也比較常見。
2.共享單車停放點設置不合理
調查中發現,有部分消費者在選擇單車品牌時,主要的依據是附近有停靠點,也就是說有可共騎行的單車。實地查看有的道路單車數量不多,在泉城廣場周邊的單車數量也不多,經十路有的路段單車數量更是少的可憐,有的路段確集中停放有幾十輛。單車少的地方人們騎行不方便,多的地方又造成了浪費。
3.共享單車存在假冒二維碼現象
通過媒體報道,有12.08%的消費者在單車上看到過加貼的假冒二維碼,但沒有掃描。5.51%在掃描二維碼后發現頁面不對便停止了操作。還有0.89%的消費者因為掃描了假冒二維碼造成了財產損失。
三、建議
1.城市管理部門應適當增加人流聚集區域的共享單車劃線停放點位數量,增設指示性標語,在早晚高峰時段增加文明勸導員,引導市民有序停放單車。強化日常巡查監管,督促共享單車企業及時規范單車停放位置,及時處置破損車輛,避免出現受損無用的“僵尸單車”。
2.城市需要在總體數量控制規模下,結合地方各企業車輛管理、維保服務能力、停放秩序情況實行定期的`考核和評價,動態調控各個企業投放數量和節奏,確保行業服務質量不斷提升。
結論:
共享單車目前解決了居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問題,有助于建設一個低成本、高效率的社會,倡導了一種健康、環保的生活方式。我相信,通過認真細致的管理和服務,必然會讓共享單車更加友好便利地“為人民服務”。
共享單車的使用情況的調查報告 3
1、提出問題
1月12日長沙晚報刊登了一篇題為“長沙共享單車數量增長迅猛超48萬輛共享單車如何疏堵不添堵?”的報導,該文稱:走在長沙的街頭,共享單車隨處可見。在公交站、地鐵站、繁華路段、公園景區周邊,五顏六色的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給不少市民的正常通行和正常的交通秩序帶來了影響。有的市民告訴記者說:“共享單車的普及本是一件便民之事,但投放量過多,物極必反,連正常的步行都受到了影響,嚴重影響了交通秩序,大家感到的不是方便而是麻煩”。
對以上問題,筆者從法律價值的角度進行分析認為:共享單車是企業提供的一種自行車單車共享服務,主要分布在校園、地鐵站點、公交站點、居民區、商業區、公共服務區等區域,是一種服務租賃的新模式。作為一項科技創新,它給人們帶來了便利,體現了其存在所具有的效率價值;但是,它在給人帶來便利之時,妨礙了交通秩序,又體現了其對法律所維護的秩序價值的破壞。因此,當法律的秩序價值和效率價值發生沖突的時候,我們應該怎么取舍才能讓二者有機的協調起來,才是我們應該關注的問題。所以,面對不同的價值發生沖突的時候,法律應該如何取舍?就共享單車這一具體的社會現實,結合法律價值的位階沖突的解決辦法是本文所要論述的主要內容。
2、分析問題
法律價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就是指法律作為一種社會規范適用于人類社會從而產生的作用,是社會主體需要與法律現象之間的關系的反映,體現了人與法的關系,反映了法對于人的意義。正如《法理學》書上所言,法律價值是作為法律價值主體的人所希求,并借助于作為法律價值客體的法律的價值屬性而得以滿足的各種價值目標的集合。在分類上,法律價值有狹義的法律價值和廣義的法律價值。狹義上的法律價值主要包括秩序、自由、公平、正義;廣義上的法律價值除了秩序、自由、公平、正義之外,還包括效率、效益、人權等。本文法律價值的含義是指廣義的法律價值。
秩序,是指人類社會所呈現的一種狀態,是具有穩定性、連續性、統一性的反應現象。盧梭在其著作《社會契約論》中說過,人類社會有兩種狀態:自然狀態和社會狀態。這兩種狀態最明顯的區別是社會狀態是一種穩定的、有序的狀態,人與人之間是一種契約關系;而在自然狀態之中,人與人之間是一種無序紛爭的狀態,人與人之間是互相戰爭的關系。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沒有秩序,就沒有當今的人類生活。從人類社會的發展狀態來看,有秩序是一種常態,是一種普遍、正常的狀態。不管是一個社會之中的不同階層,還是說一個社會中的各個成員之間,以及不同社會組織之間,都有其固定、連續的秩序。對人而言,不管是以自然人的角色謀求生存,亦或是以社會人的角色進行活動,一個人與他人之間和與社會之間必然需要秩序來維持。正是因為人類意識到秩序的重要性,才通過具體的法律規范的形式對秩序價值進行維護。法律的秩序價值,是指法律規范所變現出來的為了維護人類社會的基本穩定和有序發展而對人的行為進行限制的一種價值取向和法律追求。在整個法律價值的體系框架內,秩序價值作為一種最基礎的法律價值,是其他法律價值的前提,自由、平等、效率價值的實現需要以一定的社會秩序為基石。可以說,秩序是其他法律價值的基礎。
效率價值是指投入與產出或成本與收益之間的關系,而法的效率價值是指法能夠使以最少的投入獲得最大的產出,從而滿足人們效率的要求。“效率”一詞最初應用于經濟學領域,后來逐漸引入到法律之中作為一個富有法律意義的詞來使用。法律作為一種承載著價值取向的規范,在應用于現實社會生活的時候無不彰顯著其對一定社會價值的追求。隨著我國進入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時期,社會效率尤其顯得重要。根據一定的標準,我們可以把法的效率價值分為兩類:資源利用上的效率價值與資源分配上的效率價值。眾所周知,人的生存離不開一定的資源,但是資源總是有限的。所以我們在使用資源的時候,要注重資源適用的效率,盡量以最少的資源投入最大地換取我們人類生活所需的產出。法律作為一種調控資源有力的方式,在對社會資源進行保護的同時,也要注重通過法律來最大地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實現法律的效率價值,為人類的可持續發展發揮應有的法律調節作用。
法律價值的沖突是指不同法律價值間存在的一種相互矛盾或相互排斥的狀態。
價值沖突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人類社會利益主體的多元化,是導致法律價值沖突的主體原因;
二是社會生活的紛繁復雜,社會發展也呈現的多變性、多元化,是不同法律之間產生沖突的社會原因。
三是法律對于滿足人們需求的有限性。
為了避免和緩解不同的法律價值間的沖突,有基本的原則應該值得我們重視:
一是價值位階原則。所謂價值位階原則,是指當不同的法律價值產生沖突時,位階在前的法律價值優于位階在后的法律價值比如說,上位法優于下位法,新法優于舊法。
二是個案平衡原則。個案平衡是指當處于同一位階上的法律價值發生沖突時,應當全面考察不同主體之間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從而使得個案的解決能夠不同程度地兼顧不同主體的利益。在現實中,法律價值之間最具體的、最激烈的沖突常見于執法和司法人員的執法、司法實踐過程中。在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情況下,面對紛繁復雜的案情,離不開執法人員與司法人員的執法與司法裁量權,他們必須綜合考慮主體之間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個案的解決能夠適當兼顧雙方利益,從而實現個案平衡。在司法實踐中適用個案平衡原則也需要遵循一些基本的子原則。
其中包括:
一是利益兼顧原則。所謂利益兼顧原則,是指在處理具體的案件當中,應該對各種法律價值都給予充分的考慮,協調兼顧各方價值的利益;
二是風險比例原則。所謂風險比例原則,是指在具體的案件當中,在不得已要對不同的法律價值做出取舍之前,應當確認其風險大到非得如此取舍不可,并且由此采取的手段是必要的與影響最小的。
三是利害原則。在社會生活中,每一個個人的利益不可能全部都得到實現,往往會與他人的利益發生沖突,此時就需要人們做出不同的價值選擇。在司法實踐中,司法工作人員也需要經常面對不同價值之間的沖突,此時,依據“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害相權取其輕”原則,可以做出最優選擇。
該原則主要有三層含義:
一是利與利相比較時取其大;
二是害與害相比較時取較小之害;
三是利與害相較時,取利而棄害。
在現實的生活中,法律的秩序價值和效率價值經常會發生沖突,二者經常發生顧此失彼、互相對立的現象。共享單車作為一種新的提供出行服務的方式,不僅有利于資源利用效率的提高,節約了人們生活和生產成本,滿足了人們對效率的價值需求;另一方面,共享單車的出現,造成交通秩序的混亂,嚴重影響了人們的通行秩序,也造成的資源的浪費和市容的破壞。因此,筆者認為,共享單車所帶來的問題用法律的角度來看的話,就是作為兩種法律價值的秩序和效率產生矛盾的時候該如何解決平衡的問題。
共享單車所導致的不同價之間的沖突,我們需要遵循上述基本原則進行協調解決。首先,從不同價值的位階來看,秩序是法律的基礎價值,是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等價值實現的前提和保障。當法律的秩序價值和效率價值發生沖突的時候,我們首先應該維護法律的秩序價值,然后在考慮效率價值。因為,如果沒有秩序作為保障,效率價值也難以得到保證和實現。只有先維護法律的秩序價值,才有條件和基礎來討論效率價值的實現問題。共享單車,在實現其效率價值、提高生產生活效率的時候,必須先有秩序的存在。企業在為社會提供共享單車服務之前,必須確保共享單車投入市場以后不至于造成交通秩序的破壞甚至混亂。我們不能盲目地追求效率,而忽視對社會秩序的損害。如果秩序得不到保障,效率也就不可能實現。其次,從利益兼顧的視角來考慮,法律的不同價值形式都有各自存在的合理性,都是法律在整體上所希望實現的公平正義的有機組成部分,因此,從法律價值所遵循的原理來看,我們在肯定了一種法律價值的存在形態時,不能沒有理由絕對地否定另一種價值形態的存在狀態,當不同的法律價值發生沖突的時候,或者當同一法律價值所包含的不同內容之間發生矛盾時,結合個案的特殊情況作出適當的平衡協調,從而利益兼顧是十分必要的。共享單車所引起的價值沖突,我們不能絕對的選擇秩序價值而放棄效率價值,更不能絕對的選擇效率價值而放棄秩序價值,必須把秩序價值和效率價值結合起來,協調兼顧,不可偏廢。最后,從利害原則的角度來看,對人類而言,秩序價值和效率價值都是人們所追求的,都是于人有利的。根據“兩利相權取其重”的判斷標準,筆者認為秩序價值相對于效率價值而言更大,我們在二者之間應該首先選擇秩序。當共享單車所帶來的秩序維持成本超過了其所帶來的效益時,我們應該果斷的放棄效率選擇維護秩序。
綜合以上,筆者認為,共享單車所創造的效益和社會秩序的價值對人類而言同樣的重要,我們應該協調兼顧,不可偏廢。具體而言,我們應該承認共享單車給我們的生活所帶來的巨大效益。但是,我們有一個基本的前提,那就是必須以秩序的保障為前提。無論共享單車給我們創造多大的價值,我們都必須遵守社會的基本秩序,秩序是共享單車進入日常生活的一條底線和“緊箍咒”。
3、解決問題
在共享經濟迅速發展的今天,出現了許多法律不能填補的空白,作為法律人我們應該予以重視。共享單車,在悄然之間已經進入了公眾的視野,幾乎成為日常生活之中司空見慣的一種存在。它的到來,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便利也產生了一些現實的問題,我們需要對它劃一條基本的“紅線”。共享單車我們是需要的,但不能以破壞社會的基本秩序為代價。只有在遵守和維護基本的交通秩序的前提下,我們才應該對共享單車的到來敞開懷抱,大開方便之門。所以,希望政府的有關主管部門積極履行職責,對共享單車的市場準入設置相應的限制,維護正常的交通和生活秩序。
共享單車的使用情況的調查報告 4
一、研究原因:
共享單車雖然現在在全國廣泛使用,給人們帶來了出行上的便捷,但同時也存在著大量的單車被損壞的現象。
二、觀察:
經過我觀察的.一條街上的情況來看,我發現在43輛單車中有21輛車被損壞,而且都是ofo的單車,嚴重影響使用。
三、調查分析:
一條街上的單車將近有一半的單車被損壞,具體損壞原因:
(1)單車的二維碼和號碼被劃掉
(2)車座被拔掉
(3)車輪被扎破
(4)車帶被抽了出來
(5)沒有車把
(6)單車被人反鎖
四、調查結果:
經過我的調查,單車被損壞的現象仍在繼續增加。
五、建議:
單車是我們生活出行的一部分,我們要好好愛護它們,制止惡勢力對單車的損壞。
六、體會:
為了我們出行的便捷,我們應該做好保護措施,不再讓單車被悄無聲息的損壞。如果發現損壞,請立即向單車系統報修。
共享單車的使用情況的調查報告 5
問題的提出:自行車發明至今已有200多年的歷史.今天,它作為交通代步、鍛煉身體、越野旅游、運動比賽以及運送貨物(小型)已遍及到世界的每一個角落.它廉價、輕便的特點受到許多人的青睞,進而人們對它的要求也就越來越高.首先,安全性排首位.據相關調查表明,每年因自行車而引起的車禍正以驚人速度增長,所以要如何提高它的安全性是個問題;其次,自行車要如何更加輕便、高效、快速、造價更低廉,這些便成了人們關心自行車的話題.我們課題組主要通過各種方式的調查和研究,了解市場上的自行車,使人們對它有個了解.通過研究自行車中的力學、查閱資料、進行實驗,目的就在于探索自行車的構造,以及工作原理,從而對自行車能否改變得更合乎人們的要求這話題找到理論依據.
研究目標弄清自行車的構造;探索自行車的杠桿輪軸、摩擦力、氣壓知識;研究自行車在行駛中為何不會跌倒;分析如何減小有害摩擦力和如何增大有益摩擦.
1、研究對象:市場上的自行車
2、研究方向
a、杠桿輪軸:包括車把上的閘把、腳蹬、花盤、手把、前叉軸、后輪上的齒輪;
b、氣壓:包括內胎、氣門芯;
c、摩擦力:包括車輪與地面的、剎車塊與車輪之間的、輪軸中的;
d、自行車在行駛中為何不會跌倒.
3、研究步驟:
a、分析研究課題
b、實地考查、收集資料
c、進行實驗
d、組員討論、得出結論、提出設想四、研究的結果與分析
(一)具體的自行車部件:
1、車架部件車架部件是構成自行車的基本結構體,也是自行車的骨架和主體,其他部件也都是直接或間接安裝在車架上的。車架部件的結構形式有很多,但總體可以分為兩大類:即男式車架和女式車架。車架一般采用普通碳素銅管經過焊接、組合而成。為了減輕管重量,提高強度,較高檔的自行車采用低合金鋼管制造。為了減少快速行駛的阻力,有的自行車還采用流線型的鋼管。由于自行車是依靠人體自身的驅動力和騎車技能而行駛的,車架便成為承受自行車在行駛中所產生的沖擊載荷以及能否舒適、安全地運載人體的重要結構體,車架部件制造精度的優劣,將直接影響乘騎的安全、平穩、和輕快。一般輻條是等徑的,為了減輕重力,也有制成兩端大、中間小的變徑輻條,還有為了減少空氣阻力將輻條制成扁流線型。
2、外胎分軟邊胎和硬邊胎兩種。軟邊胎斷面較寬,能全部裹住內胎,著地面積比較大,能適宜多種道路行駛。硬邊胎自重輕,著地面積小適宜在平坦的道路上行駛,具有阻力小,行駛輕快等優點。外胎上的花紋是為了增加與地面的摩擦力。山地自行車的外胎寬度特別寬,花紋較深也是適應越野山地用。
3、腳蹬、腳踏腳蹬部件:腳蹬部件裝配在中軸部件的左右曲柄上,是一個將平動力轉化為轉動力的裝置,自行車騎行時,腳踏力首先傳遞給腳蹬部件,然后由腳蹬軸轉動曲柄,中軸,鏈條飛輪,使后輪轉動,從而使自行車前進。因此腳蹬部件的結構和規格是否合適,將直接影響騎車人的放腳位置是否合適,自行D:加速阻力:只是在加速時產生的。腳踏:可分為整體式腳踏和組合式腳踏。無論什么款式的腳踏都必須有腳踏面,必須安全可靠,具有一定的防滑性能,可以選用橡膠、塑料或金屬材料制造。腳踏必須轉動靈活。
4、前叉部件前叉部件在自行車結構中處于前方部位,它的上端與車把部件相連,車架部件與前管配合,下端與前軸部件配合,組成自行車的導向系統。轉動車把和前叉,可以使前輪改變方向,起到了自行車的導向作用。此外,還可以起到控制自行車行駛的作用。前叉部件的受力情況屬懸臂梁性質,故前叉部件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等性質.
5、鏈條、鏈輪:鏈條:鏈條又稱車鏈、滾子鏈,安裝在連輪和飛輪上。其作用是將腳踏力由曲柄、鏈輪傳遞到飛輪和后輪上,帶動自行車前進。鏈輪:用高強度鋼材制成,保證其達到需要的拉力。
6、飛輪飛輪以內螺紋旋擰固定在后軸的右端,與鏈輪保持同一平面,并通過鏈條與鏈輪相連接,構成自行車的驅動系統。從結構上可分為單級飛輪和多級飛輪兩大類。單級飛輪又稱為單鏈輪片飛輪,主要由外套、平擋和芯子、千斤、千斤簧、墊圈、絲擋幾鋼球等零件組成。工作原理:當向前踏動腳踏是,鏈條帶動飛輪向前轉動,這時飛輪內齒和千斤相含,飛輪的轉動力通過千斤傳到芯子,芯子帶動后軸和后輪轉動,自行車就前進了。當停止踏動腳踏板時,鏈條和外套都不旋轉,但后輪在慣性作用下仍然帶動芯子和千斤向前轉動,這時飛輪內齒產生相對滑動,由此將芯子壓縮到芯子的槽口內,千斤又壓縮了千斤簧。
當千斤齒頂滑到飛輪內齒頂端時,千斤簧被壓縮得最多,再稍微向前滑一點,千斤被千斤簧彈到齒根上,發出“嗒嗒”的聲響。芯子轉動加快,千斤也很快在各個飛輪內齒上滑動,發出“嗒嗒”的聲音。當反向踏動腳踏時,外套反向轉動,會加速千斤的滑動,使“嗒嗒”聲響得更急促。多級飛輪是自行車變速裝置中的一個重要部件。多級飛輪是在單級飛輪的基礎上,增加幾片飛輪片,與中軸上的鏈輪結合,組成各種不同的傳遞比,從而改變了自行車的速度。
7、車閘
車閘:是保證騎乘者安全的結構,按制動點的位置來分,可以分為輪緣閘和軸閘兩大類,最常見的是輪緣閘。
普通閘:優點為接觸面合理,制動力矩大,制動靈敏,剎車性能可靠,結構簡單和安裝修理方便。
鉗形閘:當剎車時,其左右閘叉和閘皮就像鉗子一樣,緊緊地鉗住車圈的兩個端邊,達到使車減速或停的目的。優點是剎車時力臂大,制動效果好,傳動零件少,調節和維修方便,重力輕,外形美觀。
懸臂閘:優點為懸臂閘剎車時的力矩比鉗形閘更大,制動性能好,結構簡單,重力輕,調節和維修方便。
前觸閘:前觸閘是靠杠桿原理制動的。當手握緊閘把時,閘把的另一頭將接頭、拉桿、拉管向下壓,使閘皮向下壓至與輪胎接觸,產生摩擦制動力。其缺點是剎車效果與輪胎充氣程度有關。充氣不足時,會使摩擦力減小。
腳閘:優點為由于剎車是用腳力的,所以在腳閘上產生的正壓力越大,剎車效果越好。
閘的優點:剎車的制動點不在輪緣上,不會損壞車圈的電鍍層。
8、鞍座
鞍座的長度、寬度的.鞍梁的結構是以車型和乘騎者的性別、習慣來確定。鞍座的結構設計應充分考慮乘騎者舒適。它依靠鞍管與車架作鋼性連接,用來承受人體的重量。具體來說:
鞍座面:是人體體重的支撐面,具有良好的強度和彈性,它由鞍座面皮和墊皮組成。
鞍座架:又稱鞍梁,是鞍座的主體,其結構比較復雜,一般由前后撐板,左右鞍撐,上下梁組成,并連接和支撐鞍面。
鞍座簧:實質上是鞍座架的一部分。它支撐著鞍座架和鞍座面,起著緩沖和減震的作用。鞍座簧的形式有立簧、臥簧和拉簧等幾種。
鞍座夾:又稱鞍座卡,是由夾緊螺釘,座夾和夾板等組成,用來將鞍座固定在鞍簧上。
(二)杠桿、輪軸知識
1、自行車上的杠桿:
a、控制前輪轉向的杠桿:自行車的車把,是省力杠桿,人們用自行車的前輪來控制自行車的運動方向和自行車的平衡.
b、控制剎車閘的杠桿:車把上的閘把,是省力杠桿,人們用很小的壓力壓到車輪的鋼圈上.
2、自行車的輪軸:
a、中軸上的腳蹬和花盤齒輪:組成省力輪軸(腳蹬半徑大于花盤).
b、自行車手把與前叉軸:組成省力輪軸(手把轉動的半徑大于前輪).
c、后軸上的齒輪與后輪:組成費力輪軸(齒輪半徑小于后輪半徑).
(三)自行車上的氣壓知識
a、自行車內胎充氣:早期的各種輪子都是木輪、鐵輪,顛簸不已.氣內胎主要是使胎內的壓強增大,可以起到緩沖的作用,同時可以減力.
b、氣門芯的作用:充氣內胎上的氣門芯起著單向閥門的作用,方便進氣,保證充氣內胎的密封.
C、應用:
(1)自行車車胎上刻有載重量。如車載過重,則車胎受到壓強太大而被壓破。
(2)座墊呈馬鞍型,它能夠增大座墊與人體的接觸面積以減小臀部所受壓強,使人騎車不易感到疲勞。
(四)摩檫力的知識
摩擦力就是接觸阻礙或幫助物體運動的力,它的大小和接觸面的粗糙程度、壓力的大小有關.在壓力相同的情況下,摩擦阻力越小,小車滑得更遠,但并不是摩擦力越小越好,當摩擦力小到沒有的時候,可以想自行車在光滑沒有摩擦力的情況下,輪子會原地打轉而不會向前.故自行車外胎的表面是凹凸不平的花紋就是為了增大摩擦力的如果輪胎表面越粗糙,摩擦力越大,行駛過程中越安全.
摩擦力不僅對自行車的啟動很重要,而且對自行車的制動也很關鍵.當它在鏈條驅動下,后輪逆時針轉動時,輪胎與地面接觸處于對地面有向后運動的趨勢,所以地面對后輪胎施加向前的力,成為自行車向前運動的力.在此力的作用下,自行車整體具有向前運動的趨勢,而地面對前輪產生向后的摩擦力便沿著后輪胎相同的方向轉動起來,使得自行車向前運動.當自行車剎車時,人捏剎車柄,使剎車線帶動剎車塊與輪胎靠緊,產生摩擦力使自行車減速,最終停下來。
共享單車的使用情況的調查報告 6
近日,共享單車行業第一品牌的ofo宣布,其在中國及海外近40個城市的車輛投放總量已達百萬,成為業內首家“百萬單車”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ofo早在去年的12月便實現日訂單量超150萬,目前日訂單已經超過200萬單。可以說,ofo是目前行業內唯一的“雙百萬”玩家,優勢不言而喻。ofo投入百萬單車覆蓋海內外近40城市,據此前第三方數據研究機構比達咨詢發布的《20xx中國共享單車市場研究報告》顯示,共享單車20xx年用戶數量將達到5000萬,其中行業第一的ofo已進入中國33個城市,用戶破千萬,年底或將覆蓋百城。這份報告的`其他調研數據,同時揭示了小黃車之所以在市占率、城市覆蓋度、用戶滿意度等多個關鍵指標上包攬第一的多方原因。
在城市覆蓋度上,ofo的覆蓋范圍從一線的北上廣深擴散到昆明、成都、廈門、長沙、合肥、武漢、南京、重慶、佛山、天津、西安、石家莊、鄭州、濟南、南昌、蘇州、寧波、南寧、福州等二三線城市,連接車輛數達百萬。
在用戶數據上,比達數據顯示,ofo用戶的活躍度7.6,為摩拜的2倍,9.4分的用戶滿意度也領先于摩拜等其他競爭對手。
同時,依據該報告的用戶調研,36.5%的用戶會由周邊停放的車輛而決定自己的品牌選擇。而顯然,在城市覆蓋度、單車投放量都領先一籌的ofo,再加上其車身醒目的黃色,ofo在多個城市做到用戶目之所及即是小黃車,再以輕便地騎行體驗將用戶轉化為活躍用戶。
從這個角度講,為何ofo短短幾個月從校園席卷全國,以51.2%的市場占有率排在共享單車領域的第一名,也就不難理解了。
共享經濟優勢初現 ofo成行業定心丸
曾有人質疑,國內的很多共享經濟,是一種只能活在ppt里的一種可執行方案。而ofo卻用實際行動作出表率,不僅可以覆蓋數十個城市,更實現了百萬輛單車的真正共享。
據悉,未來ofo不僅面向自行車品牌與廠商開展合作,同時接入并共享市民閑置的自行車,鼓勵市民將閑置自行車共享出來,接入ofo平臺為更多人提供服務。
屆時,將不僅是惠及ofo的用戶,更將成為環保、綠色出行領域的一個里程碑。
共享單車的使用情況的調查報告 7
短短幾個月,共享單車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在城市的街道上。可以說,共享單車的出現為“低碳生活,綠色消費”提供了有力支持,也使打通城市公交系統“最后一公里”有了解決良策,并以其低價、便捷、簡單的使用優勢,迅速贏得廣大消費者的青睞,給城市交通出行帶來了一股“清流”。然而,共享單車給消費者帶來全新消費體驗的同時,也逐步暴露出其由于共享意識缺乏而導致的管理、停放、服務、配套等方面的問題,出現一些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現象,給城市管理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帶來不少難題。
為促進共享單車行業良性發展,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切身合法權益,經充分準備及周密策劃,廣東省消委會于20xx年1-3月期間,聯合廣州市消委會,以廣州市為核心,輻射周邊地帶,對常見的摩拜單車、小鳴單車、ofo單車及小藍單車等品牌進行深入調查。為突出調查的點面結合,活動采用線上問卷調查和線下志愿者體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最終,活動回收有效線上調查樣本數量2238份,有效線下體察樣本數量104份。
線上調查結果顯示:受訪者普遍認為共享單車利大于弊,73.9%受訪者支持發展共享單車,93.8%受訪者認為政府要支持共享單車的發展,近七成受訪者對使用共享單車表示滿意。在對共享單車的使用及管理評價方面,近六成半(64.6%)受訪者對共享單車經營者的管理不滿意,其中“車輛損壞”是受訪者反映最經常遇到的問題,“亂停亂放”是受訪者反映最常遇到的不良使用行為。值得注意的是,受訪者普遍認為,共享單車消費者與經營者都須承擔多種責任與義務,政府應加強規范引導和管理,以及完善和改進共享單車配套設施。
志愿者體察結果顯示:在騎行、服務環節,大多數志愿者對用車說明、注冊、押金、收費、操控、費用結算、押金退還步驟及速度等方面給予正面評價,綜合評價得分7.3分(滿分10分)。但有22.1%志愿者表示尋車有困難,有個別志愿者稱“花了超過30分鐘才找到單車”;只有52.9%的志愿者能馬上找到沒有任何問題的共享單車,其中“二維碼或編號被涂抹或脫落”、“座椅損壞或丟失”、“車輛太臟”及“輪胎損壞或丟失等,是共享單車存在的較常見問題;約七成志愿者對共享單車客服服務不滿意。
志愿者體察還發現,適宜騎行的自行車專用道少,只有24.0%的志愿者表示在體察時有自行車專用道且路面完全能騎行;但即便有自行車專用道,也存在車道“斷頭”、過窄、被霸占及損壞等各種問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沒有自行車專用道,仍有8.7%的志愿者選擇在機動車道上騎行。此外,單車專用停放區不足問題突出,有36.5%的志愿者則反映沒有停車專區,有43.3%的志愿者受停放場地所限,直接把共享單車停放在人行道上。同時,與問卷調查結果一致,志愿者通過觀察,大多認為“亂停亂放”在其他消費者不良行為中占比最高,達到64%。
綜合此次調查結果,廣東消委會認為,雖然共享單車的出現解決了居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問題,同時也因綠色環保、高效便捷、低價健康受到了消費者的歡迎,但仍存在法律法規規制不足、經營者應盡責任履行不到位、消費者自律不夠、市政配套缺失、社會各界共享意識不強等“五大癥結問題”,形成行業發展的阻力。特別在經營方面,存在涉嫌侵害消費者財產安全權、人身安全權、公平交易權、知情權、信息安全權等情況和隱患,直接影響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為進一步規范共享單車行業,推動其長遠健康發展,構筑和諧廣東消費環境,省消委會在綜合法律專家、經濟學者意見的基礎上,經深入研究,提出以下觀點及建議:
一是社會要營造有利于共享單車發展的環境。共享單車服務是互聯網充分應用條件下發展起來的創新經營模式,順應了金融資本、供應鏈各方和消費者的共同需求,但共享經濟是法制經濟、信息經濟、信用經濟、合作經濟。共享單車的`發展需要從法律完善、政府支持、行政監管、社會氛圍等多方面提供條件,優化發展環境、夯實發展基礎。此外,市場各參與方要自覺遵守現行法律法規的約束,遵守共同的行為準則底線。國家要進一步完善現行法律法規體系以適應共享經濟發展要求。
二是經營者要充分履行應盡責任和義務。任何市場創新,都必須以實現和增加消費者福祉為根本落腳點。消費者的權利實現,要靠經營者履行責任和義務來保障。共享單車各相關市場主體必須遵守公平競爭、誠實信用的原則,主動承擔市場規范發展、產品和服務質量安全以及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第一責任。根據調查發現的問題,共享單車企業當務之急,要對照法律規定,整改涉嫌侵害消費者人身財產權、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信息安全權的各種規定和行為,確保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責任和義務落實到位;要根據調查中消費者反映的意見,不斷優化經營模式,為消費者提供滿意的消費體驗;同時要主動承擔規范引導消費行為的責任,要制定明確可行的消費者行為規則,加強對消費者規范用車的引導,營造文明的消費氛圍。
三是消費者要增強規則和自律意識。在共享經濟活動中,被共享產品的“所有權”與“使用權”真正分離,實現了消費者在沒有取得對產品和服務的所有權的情況下,得到對產品和服務的分時使用權,擴充了消費者的消費權。但共享經濟“分享”的性質,同時又對消費者的意識和行為提出更高的要求,如要求消費者必須有規則意識、契約精神、誠信理念和自律行為。為此,廣大消費者要適應共享經濟發展不斷轉變消費理念,要更加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行業約定、社會公道。省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使用共享單車時,要做到:學法守法,嚴守法律邊界;謹慎掃碼,保護信息安全;合法用車,保護人身財產安全;合理停車,維護公共秩序;文明用車,維護良好形象;誠信用車,珍惜個人信譽。
廣東消委會共享單車消費服務調查相關法律問題律師點評
為規范共享單車發展,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調查發現情況,就共享單車消費服務涉及的法律問題,廣東金輪律師事務所林昭潤律師進行了解讀和點評。
一、調查中發現不少違規停放共享單車的現象,包括停在機動車道、封閉小區/住宅、車庫、綠化帶、有禁停標志的地方、明顯阻礙行人或機動車出入的位置等。
問題1.政府對非機動車的停放地點是否有明確規定?
法律僅對停放地點作出了原則性的規范要求,未對具體停放地點作出相應的法律規制。《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條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未設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即對于有明確規定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應當停放于規定地點內,對于沒有明確規定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應當以不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為前提進行停放。
3月21日,廣州市交委聯合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管委正式發布《廣州市中心城區城市道路自行車停放區設置技術導則》(以下簡稱《導則》),這是廣州市規范共享單車停放管理的第一個規范性文件。《導則》適用于廣州中心城區(包括荔灣、越秀、天河、海珠四區全部區域和白云、黃埔部分區域)城市道路紅線范圍內設置自行車停放區。《導則》要求,自行車停放區應當能夠合理利用道路空間,避免影響車輛、行人的正常通行,或影響其他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自行車停放區的設置應當保障用戶存取車輛安全,同時有利于引導規范自行車停放秩序。停放區不應設置在影響城市交通和城市容貌的主要道路、景觀道路及景觀區域內;自行車停放區應當以需求為導向,符合市民的出行需求,能夠方便市民快速便捷存取車輛,保證車輛進出停放區暢通無障礙,促進自行車合理、高效使用;自行車停放區應當重點圍繞城市公共交通網絡節點周邊進行設置,方便市民利用自行車短距離接駁公共交通;充分利用綠化帶、設施帶、軌道交通站出入口后側、人行天橋引橋底、高架橋下等空間靈活設置;停放區規模應當結合交通需求以及用地空間等多方面因素進行綜合地合理確定,并方便維護管理。《導則》明確規定了17種路段或位置不應設置停放區。目前,天河、海珠區政府已經先行在轄區內組織自行車停放區的率先試點工作,其它區域將陸續展開。
20xx年底,深圳市交通運輸委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了《關于鼓勵規范互聯網自行車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要求各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市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為市民設置合理的非機動車停放區。由此,各地政府部門針對共享單車相關的問題,正在逐步完善相應的制度規范。
共享單車的使用情況的調查報告 8
調查時間:20xx年11月26日-11月28日
調查目的:此次調查是為了了解大學生對共享單車的使用情況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并以此做出總結。
調查對象:在校的大學生
一.問卷題目設計思路
共享單車逐漸出現在大學生的視野和生活當中,為了更好地了解大學生對于共享單車的需求以及使用率,為此做出此次調查。
二.問卷發放及回收情況
此次調查共發放了42份問卷,其中有效問卷共有40份,為了結果的有效性更加準確,本次調查采取的是隨機問卷模式,以保證樣本的客觀性和真實性。
三.調查數據結果分析
調查結果有以下幾點:
(一)多數大學生使用共享單車
根據調查結果顯示,73.8%的大學生表示使用過共享單車,26.2%的人則沒有使用過。從這兩個數據中可以看出,大部分的大學生對共享單車的需求是比較大的。
(二)便捷性成為首要因素
40.6%的人選擇使用共享單車的理由是其比較方便,21.9%的大學生則認為環保是選擇要素,此外覺得共享單車性價比高以及新奇想要嘗試的大學生分別為18.8%和15.6%,由此可以看出,方便性于大學生使用共享單車的重要程度相對其它因素是較高的。
(三)摩拜、ofo單車更受青睞
在按喜好程度對共享單車進行排序時,大部分的大學生都比較偏向摩拜單車和ofo小黃車,其次則是小鳴單車,而小藍單車以及優拜單車卻稍遜色幾分。從以上這些排序可以看出,摩拜單車和ofo小黃車在大學生心目中占有較大比重。
(四)外出游玩和運動鍛煉更受歡迎
根據數據結果顯示,大多數學生傾向在出去游玩和運動鍛煉時使用共享單車,緊追其后的則是在離目的地較近以及上下學的情況下使用,只有少部分人偏向于其他情況使用。從以上結果可以得知,大學生對于共享單車的使用主要是在閑暇時間。
(五)部分人表示不使用
據數據顯示,在不使用理由中,28%的大學生表示不使用的理由是要交押金,24%的人則是網絡狀態差以及其它的一些原因,還有12%的學生則認為開鎖流程太過繁瑣以及不會騎車。
(六)廣告宣傳是第一途徑
在了解途徑這一方面,廣告宣傳是大多數學生認識共享單車的首要途徑,其次才是經過朋友介紹、路上看到和新聞媒體的報道。由此可以看出,廣告宣傳是當下最受大學生歡迎的一種方式。
(七)低碳環保是最大優勢
根據調查,對于共享單車的優勢大學生認為低碳環保是最大的,而緩解交通壓力和便捷性則排在第二位,但安全性能方面卻只得到少部分人的認可。從這可以看出,大學生對于共享單車優勢的認知是比較清晰的。
(八)共享單車存在問題顯著
在共享單車目前存在的問題中,大學生反映的最大問題是共享單車亂停亂放,而其次則是車輛閑置和單車損壞無人修理,騎車違反交通規則以及押金退還拖延也在其中占了很大比重,甚至還存在其他的一些問題。而從上面這些問題可以反映出共享單車在經歷熱潮后漸漸顯現出的一些缺陷,并且亟待解決。
四.結論及建議
通過這次對大學生共享單車使用情況的調查,我得出以下幾點結論:
1.共享單車的出現適應大學生的生活方式。從此次調查可以得知,極大部分學生對于共享單車的'使用存在一定的需求,尤其在外出游玩和鍛煉方面;
2.品牌效應對大學生選擇共享單車有一定的影響。摩拜和ofo單車是眾多品牌中最受大學生歡迎的,其中廣告宣傳的影響因素占較大比重;
3.共享單車在使用過程中存在很多問題。
雖然共享單車是出行便捷的交通工具,但隨著單車市場的趨向飽和狀態,其潛在的問題也逐漸顯現出來。為此我有以下幾點建議:
1.出臺管理共享單車的細則;
2.在大學校園中進行宣傳,給大學生普及文明使用單車的知識;
3.供應商要根據大學生的實際需求來投放單車數量,減少過多或過少的問題。
共享單車的使用情況的調查報告 9
一、調查內容及結果(xx%)統計
1、您騎公共自行車去過的最遠的地方是:(請具體寫出)
(1)新地中心
(2)大約10公里
(3)中山陵
(4)勝太西路
(5)馬群
(6)雨花臺
(7)雨花托樂嘉
(8)雨花臺百家湖
(9)江寧
(10)江北新區
(11)江邊
(12)漢中門
2、您在什么情況下會使用公共自行車:
(1)自己一個人外出(59.35%)
(2)和家人一起外出(26.77%)
(3)和朋友一起外出(13.23%)
(4)和同學一起外出(0.65%)
3、如果您從未使用過公共自行車,原因是:
(1)使用手續繁瑣(11.54%)
(2)借還車不方便(11.54%)
(3)公交或地鐵可以直接到達(19.23%)
(4)沒有專用騎車道不安全(34.62%)
(5)不會騎車(23.08%)
4、在您看來,南京市公共自行車布點的情況如何?
(1)布點合理,方便借車或還車(63.55%)
(2)布點不勻均,借車或還車有時不是很方便(16.45%)
(3)布點太少,經常遇到借車或還車不方便的情況(2.26%)
(4)不知道(17.74%)
5、在您看來,公共自行車的車況情況如何?
(1)車況很好(73.55%)
(2)車況一般(25.48%)
(3)車況較差(0.97%)
6、在您看來,公共自行車的清潔衛生情況如何?
(1)大部分車子都是干凈干凈的(62.58%)
(2)有的車比較干凈,有的車不是很干凈(25.81%)
(3)好一些車都有點臟(10.65%)
(4)大部分車子都很臟(0.97%)
7、您會向您的朋友推薦使用南京市公共自行車嗎?
(1)會(72.58%)
(2)不會(8.39%)
(3)不知道(19.03%)
8、您對南京市公共自行車建設滿意嗎?
(1)很滿意(59.68%)
(2)比較滿意(14.52%)
(3)一般(16.77%)
(4)不太滿意(8.71%)
(5)不滿意(0.32%)
9、您認為,在南京市公共自行車布點方面,還需要增加哪些點:(請具體寫出)
(1)鼓樓區。
(2)瑞金路。
(3)燕江路、永濟大道一線,特別是燕江路金陵新九村新八村,上元門地鐵站等。
(4)光華門、石門坎、苜蓿園大街附近。
(5)湖南路沿線、光華路沿線。
(6)小行醫院門口。
(7)一號線勝太路地鐵站。
(8)各大地鐵站。
(9)清涼門大街。
(10)三山街。
(11)山西路附近。
(12)江寧萬達。
(13)主城區還要增加。
(14)石門坎。
10、對于南京公共自行車的發展,您的建議是:(請具體寫出)
(1)用好一點的自行車,現在的車子騎的比較慢
(2)簡化借車手續,增加借車辦理網點,增加借還車分布點。
(3)是否可考慮自行車增加后座,便于帶小孩等
(4)剎車能更從容,輪子稍微大一點,鈴鐺聲音大一點
(5)加快網點布局,多設幾個點,合理調配車輛。車位要大于車輛,不然還車很不方便。
(7)地鐵等大站多布置,加強調配。
(9)政府專門為自行車劃出的通道有些地方占用了。
(10)自行車的質量有待提高,投放時間不長,已經出現坐墊、輪胎、剎車損壞等現象,當然也存在著不文明行為導致公共自行車損壞。
(11)建議為公共自行車搭個棚,一是以人為本,二是延長自行車的壽命防止自行車熱曬雨淋。
(12)各站點能否整合,早日實現“一卡通”,全市暢借。
(13)支持綠色出行,定期給車輛消毒。
(14)多引導文明交通,保護公共財產。
(15)用公共自行車出行的,在交通換乘方面乘車有優惠。
(16)組織騎行大賽。
二、總結
本次調查參與人數310人。其中男性188人(60.65%);女性122人(39.35%)。他們中常住南京163人(52.58%),在南京打工147人(47.42%)。年齡在18—22歲142人(45.81%),23—35歲150人(48.39%),36—59歲15人(4.84%),60歲及以上3人(0.97%)。
在310位參與調查的人中間,經常使用公共自行車114人(36.77%),有時使用103人(33.23%),偶爾使用67人(21.61%),從未使用過26人(8.39%)。經常及有時使用公共自行車的人數高達70%。
人們之所以經常使用公共自行車,有一半人是為了上下班(50.32%),另有五分之一的人是為了外出辦事(21.61%);其余的人則是出于騎行快樂、鍛煉身體和外出游玩等愉悅心身、強壯體魄的目的,這個比例幾近30%,反映了騎車者生活的多樣性。與之相應的,有近一半的公共自行車的使用者與家人、朋友、同學同行,反映了公共自行車在使用方面的一個特點,即“共動性”,也就是若干輛車在同一時間被同一群人使用,他們的行車路線相同、目的地相同。
對于那些從未使用過公共自行車的人來說,之所以不使用公共自行車,第一位原因是因為沒有專用騎車道不安全(34.62%);第二位原因是不會騎車(23.08%);第三位是因為公交或地鐵提供了足夠的便捷(19.23%),第四位是因使用手續繁瑣或者借還車不方便而棄之不用(11.54%)。因此,自行車專用通道的建設對于公共自行車的使用非常重要。
就公共自行車自身狀況而言,我們從三個方面進行了調查。一是布點:63.55%的人認為現有的布點合理,借車或還車方便;2.26%的人認為布點太少,經常遇到借車或還車不方便的情況;16.45%的人認為布點不勻均,借車或還車有時不是很方便,另有17.74%的人表示自己對此問題不了解。二是車況:73.55%的認為車況很好,25.48%的人認為車況一般,占調查總數的.;認為車況較差的只有0.97%。絕大多數人對南京市公共自行車的車況給予的積極評價。三是清潔衛生:62.58%的人認為大部分公共自行車干凈,25.81%的人認為比較干凈,10.65%的人認為許多車都有點臟,0.97%的人認為很多車子都很臟。同樣,大多數人對公共自行車清潔衛生給予了肯定。
正因為如此,72.58%的人表示會向親朋好友推薦使用南京市公共自行車,只有不到百分之十(8.39%)的人表示“不會向他人推薦”,另有19.03%的人表示“不知道”。推薦的比例之高從一個側面反映了調查者對南京市公共自行車的滿意度。
同樣,在調查中,當問及對“南京市公共自行車建設是否滿意”時,59.68%的人表示“很滿意”,14.52%的人表示“比較滿意”,16.77%的人認為“一般”,表示“不太滿意”和“不滿意”的比例兩樣不到百分之十(9.03%)。
除此之外,參與調查者還對南京市公共自行車的發展給出了建議,概括起來主要有四點:
1、硬件方面:提高公共自行車的質量,提高自行車性能。如加大自行車后座,加大車輪的尺度,增強車鈴響度等。
2、管理方面:強化對公共自行車的管理。如定期給車輛消毒,加快網點布局,合理調配車輛。再如,公共自行車搭個棚,延長自行車的壽命防止自行車熱曬雨淋。
3、服務方面:提高服務質量,使之更加便民。如簡化借車手續,增加借車辦理網點,增加借還車分布點,早日實現“一卡通”。
4、宣傳方面:加大文明使用自行車的宣傳,如借車需要填寫明文交通出行規范的資料,以及通過組織騎行大賽提高市民文明使用公共自行車的自覺性。
共享單車的使用情況的調查報告 10
創業公司吸引了大量的媒體關注和資本青睞。經過近一年的搏殺,今年,網約共享單車迎來了高速發展期。但是,高速發展也帶來了問題的日益凸顯。20xx年3月15日是第三十五個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圍繞中國消費者協會“網絡誠信消費無憂”的年主題,3月份,江蘇省消協消費者協會聯合荔枝新聞、西祠胡同網、姑蘇網、無錫二泉網、揚州網等江蘇網站聯盟,針對網約共享單車消費現狀在全省多個城市開展了一次全面調研,切實了解消費者需求,更好地為消費者服務,幫助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調查方式
線上問卷調查、隨手拍;線下走訪、實地拍攝。
二、調查對象
江蘇省內主要的共享單車品牌,包括:摩拜、ofo、小藍、町町、哈羅等。樣本覆蓋南京、蘇州、無錫、揚州四個城市。
三、調查結果分析
共享單車是指企業與政府合作,在校園、地鐵站點、公交站點、居民區、商業區、公共服務區等提供自行車單車共享服務,是共享經濟的一種新形態。此次調查,主要對我省南京、無錫、蘇州、揚州等地共享單車消費現狀進行調查。
(一)共享單車消費基本概況
1、男女比例各占一半,上班族為主
共3806名使用過共享單車的消費者參與調查,其中男性占57.02%,女性占42.98%,比例基本持平;年齡段主要集中在26—45歲,占70.39%;上班族占75.89%。其中,78.65%的消費者沒有看過使用共享單車的電子協議。調查結果顯示,消費者選擇共享單車的理由主要為方便、環保,主要用途為換乘公交或地鐵、通勤需要、鍛煉身體。37.12%的消費者每周會使用1—3次共享單車,每月使用1—3次的占29.66%,且90.05%的消費者每次使用共享單車的時長在1小時以內,其中半小時以內的占64.12%。
2、方便度和舒適度是消費者選擇共享單車品牌的主要依據
在品牌選擇上,江蘇的消費者更加傾向于摩拜、ofo和小藍單車,附近有可供騎行的單車、騎行舒適度高是出現這種傾向最主要的因素,但是,實際調研發現,部分單車無法調節座椅高度,造成消費者騎行舒適度的降低。
(二)共享單車調查發現的問題
調查中發現,江蘇網約共享單車存在著以下問題:押金過高、預充值退款困難、資金管理不規范、單車投放點和投放數量設置不合理、單車亂停放和損壞情況嚴重、駕駛人保險不完善、加貼假冒二維碼等問題。
1、押金設置不合理、退回時間長,充值車費提現流程不便甚至不可退還,且資金監管缺失。
在押金和車費預充值方面,61.99%的消費者可以接受低于100元的押金金額,25.04%可以接受100元—199元,但是,實際中摩拜單車的押金為299,超過了半數以上消費者的接受度。對于押金的退還時長,51.33%能接受秒退,24.16%能接受在1個工作日內退回,線下調查中,除了町町單車在第三個工作日退款成功外,其他4個品牌單車均為秒退,此外,5個品牌單車運營商均不主動退還押金,需要用戶在app內做押金退款操作后進入押金退還流程。
調查中,40.85%的消費者不能接受車費預充值,25.4%能接受最少預充值金額為20—50元,22.91%能接受10元以內,但是,線下調研中只有小藍單車無需預充值車費,其他品牌預充值車費的退款無法在app中操作,需要通過客服人工操作,并且哈羅單車在app充值界面明確注明充值車費不可退還。現將各品牌單車收費、押金、預充值情況予下表中列出。
此外,對于共享單車運營商來說,掌握著總額較高的用戶押金,因其巨大的用戶基數和涉及城市眾多,一旦平臺將該筆資金挪作他用,出現資金問題,將面臨大面積的押金退還兌現危機,極易造成群體性維權事件發生。
調查中,11.43%的消費者也建議加強資金監管。但是,消費者對于押金的去向和用途并不了解,目前只有摩拜單車稱與招商銀行簽訂了資金監管機制,設立專用賬戶用于存放押金,其他單車運營商并未明確說明。
建議政府部門規范共享單車的市場準入,加強對共享單車押金的金融監管,讓消費者能夠放心消費,真正做到消費無憂。
2、各單車停放點的設置及投放數量不合理,造成部分資源浪費或供不應求。
調查中,19.54%的消費者在選擇單車品牌時主要的依據是附近有停靠點,也就是說有可供騎行的單車,19.63%的消費者認為高峰期單車數量短缺。此外,對網約共享單車運營管理服務的建議方面,19.31%的消費者認為,應該根據各個地區的使用情況,更有針對性的增加自行車投放數量。在實地走訪中也發現部分停放點單車投放數量過多,造成資源浪費,但是有的停放點單車數量明顯無法滿足出行需求,對消費者出行的便捷造成一定影響。希望各單車運營商根據已投放單車的使用情況進行大數據分析,優化投放點的設置和單車投放數量。
3、車輛亂停亂放和損壞情況比較嚴重,各類不文明行為頻發。
調查發現,共享單車亂停放現象較為嚴重,有扔倒在路邊、停放到樓道內、占用盲道、占用公共自行車車樁位置等。此外,諸如硬件損壞、二維碼損毀、車胎損壞、剎車失靈、鏈條壞了等現象也較為常見。18.34%的消費者遇到過車輛硬件損壞的問題,11.99%遇到過車輛被上私鎖,10.38%遇到過二維碼被涂鴉的問題。
對于單車亂停放的原因,31.99%的消費者認為是不知道指定停放地點在哪兒。希望單車運營商和政府相關部門能夠科學規劃單車停車地點,并增加明顯標識,方便消費者尋找停放點,同時加強宣傳引導。
共享單車,體現的就是“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共享思維,如果破壞自行車的人多了,大家就會陷入無車可用的境地。希望消費者在使用共享單車后停放至指定區域,最好是政府部門劃線的區域,或是不影響到行車、行人的地方。不要把車子停進小區、樓道里,更不要隨意丟棄。在使用的過程中,要注意愛護,上下臺階輕拿輕放,發現故障及時報修。同時,對于違規行為要及時舉報,以維護共享單車的誠信使用環境。
4、管理不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欠缺,消費者風險系數高。
(1)部分單車運營商沒有為駕駛人購買保險。調查中,13.29%的消費者建議加強用戶安全保險服務,但是,共享單車保險機制尚不完善,目前只有ofo已實現為每一位駕駛人購買保險,摩拜已與眾安保險達成合作,但尚未落實到每一位駕駛人,其他品牌單車部分在推進中,部分表示沒有為駕駛人購買保險,消費者人身安全沒有保障。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方面也十分欠缺,大多依賴客服連線,并沒有完善的應急處理機制。
(2)共享單車存在加貼假冒二維碼現象,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12.08%的消費者在共享單車上看到過加貼的假冒二維碼但是沒有掃描,5.51%在掃描二維碼后發現頁面不對便停止操作沒有造成損失,還有0.89%的消費者因為掃描了假冒二維碼造成財產損失。但是,被騙后只有31.1%的消費者選擇報警或聯系單車品牌運營商,22.49%因為被騙金額不大懶得處理,還有46.41%的消費者因為不知道應該找誰處理而沒有采取措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線下實際調研中也偶有發現加貼的假冒二維碼。對于被騙后的責任承擔方,43.69%的消費者認為運營商應該為用戶購買保險,由保險公司賠付,27.71%認為應該根據導致發生被騙的原因或者由公安部門進行責任劃分,24.16%認為應該由共享單車運營商承擔。
為確保資金安全,消費者在掃碼過程中應注意:要通過安全渠道下載共享單車app;仔細識別車身二維碼的真偽,如摩拜單車的二維碼是用釘子釘在車上的,ofo則是噴漆噴上去的,目前江蘇市場已投放的共享單車車身二維碼均不是貼上去的,發現加貼在車身的二維碼需特別留意;使用app掃碼后,手機上會出現“正在開鎖”的界面,如果掃碼后出現開鎖障礙甚至引導至其他鏈接,千萬不要點擊,以免遭遇財產損失。
(3)各品牌單車計費單位不一致,大部分單車計費單位為半小時,但是也有部分計費單位為1小時。
調查中,64.12%的消費者單次使用共享單車的時長在30分鐘以內,1小時的計費單位與消費者實際需求不符。
(4)共享單車無牌上路,不符合交通法規。目前,江蘇主要的品牌共享單車均沒有牌照但是均已提交申請。此次線下調研發現,不同的品牌單車在數量和質量上都存在一定差異,后期維護方面也缺乏監管,可能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希望政府盡快出臺公共自行車管理意見,加強對共享單車的規范和管控。
四、專家建議
以上為此次共享單車消費調查的結果,江蘇省消費者協會律師志愿團專家李曉霞建議如下:
“預充值余額”該不該退調查中,52.22%的消費者認為預充值車費應該秒退。
那“預充值余額”到底該不該退呢?專家給出了專業建議:
共享平臺應該支持退款、充值和提現,出行類軟件的充值服務形態,符合單用途預付卡的.基本定義,已經具備了單用途預付卡的基本屬性。在這個充值服務中,其預充值費用的財產所有權應屬于消費者,商家無權對不屬于其的預充值費用進行扣除或限定。“預充值金額”是否應該退還要看單車企業有沒有對用戶進行充分告知——不再使用預充值不退回。假如單車企業做到這一點,這樣就類似于讓客戶和企業之間進行溝通,達成協議,則預充值可以不退;如果企業沒有明確提出這一條款,只是將它設置在用戶協議中,導致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充值,那么就違背了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平等以及相互自愿原則,則預充值應該退回。
各品牌共享單車押金設置是否合理
它為此次調查中消費者能夠接受的共享單車的押金金額,對于各單車運營商押金金額的設置是否合理,專家認為,目前各品牌單車的押金在數額方面設置是合理的,押金設置高的單車造價成本保養費也較高,同時單車的性能舒適度等方面也有較大差異。另外,用戶押金與運營商的車輛購置款的間隔形成龐大現金流,成為運營商公司的關鍵運營基礎,車輛前期投入需要成本,后期收取每位用戶的押金在一定程度上可緩解資金壓力。此外,在目前國內道德水準和信用體系下,取消押金設置還不夠現實,還需通過押金設置保證單車的基本狀態和運營商公司的正常運行,但是可以建議一種設想,通過技術手段簡化這個步驟,比如通過支付寶的芝麻信用代替押金繳納,即芝麻信用達到一定積分者可不用繳納押金而使用單車。
1.警惕押金兌付危機。單車企業的押金模式是一個人對應一份押金,而非傳統的一個租賃物對應一份押金,這已經突破了傳統押金的擔保屬性,而具有了不當募集或占有資金的嫌疑。
2.單車押金監管。目前國內對共享單車押金的金融監管仍是盲區。按用戶數來計算,共享單車押金匯成數以億計的資金池,應該引起監管層關注。共享單車擁有大量用戶、涉及多個城市,一旦發生平臺將面臨大量資金挪作他用、投資失敗或無法及時抽回資金等情況,會導致大面積的押金退還兌現危機。
共享單車運營商是否一定要為駕駛人購買保險
調查中,13.29%的消費者認為應該加強用戶安全保險服務。對此,專家表示不一定,因被保險人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造成消費者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導致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或給付義務的,保險人將根據保險合同的相關約定負責賠償。運營商是否購買保險只要沒有法律的強制性要求,都是其根據自身發展的實際狀況來作出的,并不存在必須一說。
盡管如此,專家建議運營商為使用者購買保險,根據法律規定,機動車發生損害,機動車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都應承擔責任。具體到共享租車平臺來說,發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對事故責任的認定跟社會上普通車輛一樣,并不單獨處理。處理流程跟正常車輛的程序一樣,主要由保險公司來承擔賠償費用。不管是誰租了車,共享平臺都要對事故損害的賠償承擔連帶責任。比如如果出現租車人醉駕、毒駕、無證駕駛等保險公司免賠商業險的情形,而租車人一時間拿不出錢,那么從保障受害人權益的角度出發,損害賠償首先要由共享平臺賠付,共享平臺再向租車人追償。
因掃描共享單車車身假冒二維碼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責任應該由誰承擔它為此次調查中消費者認為掃描假冒二維碼造成財產損失后,應該由誰承擔責任。
專家認為:
1、商家應承擔賠償責任,具體來說,商家理所應當地保證交易方式(二維碼)的可靠性。消費者基于對二維碼可靠性的合理認識而遭受損失,本身并不沒有過錯。相反,商家沒有盡到管理義務,應當確認其對損害結果存有過錯。商家以不作為方式實施侵權行為,行為與消費者損害結果存在因果關系,應當認定構成侵權。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六條第一款: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服務提供者在承擔責任后,可以向貼二維碼的人追償。
2、消費者通過掃描二維碼向商家支付費用,運營商有責任保證消費者能夠通過正確的支付渠道消費支付,同時應承擔因自身對二維碼的管理不善導致消費者財產受損失的責任。運營商應當注明并向消費者告知自身標注二維碼的方式,并定期對車身二維碼進行檢測核對。
對共享單車押金資金監管的建議
1、在中國目前的道德水準和信用體系下,取消共享單車押金不現實,但退款押金時間長度設置過長不合理。而從控制風險角度講,對共享單車押金進行監管合情合理,押金數額巨大,如果出現卷款潛逃事情會非常麻煩。但共享單車畢竟是新鮮事物,對其看法不能基于一種打壓心理,要完善相應監管制度。
2、在缺乏統一監管的情況下,僅靠平臺自律恐怕難以消除用戶對押金問題的擔憂,資金的安全性無法從根本上得到保障,對于共享單車押金資金監管,這需要政府設立一個專門的監管部門,來加強對此問題的監管。
3、目前共享單車押金監管還屬于空白,甚至沒有第三方監管,平臺公司用于投資或理財等風險收益,或是公司臨時資金周轉。但出現資金斷鏈、卷錢跑路等情況,必然導致押金退還兌付危機,從而侵犯到消費者利益。監管部門須對“押金”的規模、退還規則、用途等予以規范。從企業誠信履約的角度來看,共享單車不應人為拖延退還押金時間。
4、共享單車押金正逐漸轉變成一種商業盈利模式,當這種商業模式成為一個行業的普遍現象時,本質上就是一種類金融行為,容易醞釀系統性金融和廣泛的公共利益風險,必須采取一些類金融監管措施。
5、《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對消費者必須提供真實、明確的商品和服務信息的義務,是為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的充分實現。所以,共享單車應通過相應的平臺公示其押金去向,使押金流動透明化、陽光化。
6、共享單車也可以將一部分的押金資金交由合作的維修公司、售后公司作抵押,從而以促進雙方的互利共贏。
7、共享單車押金問題,歸根結底還是該行業沒有形成統一的規范,我們要在政府干預的情況下加強對該行業制度的完善與規范。借助國家強有力的手將共有單車歸入市場監管范疇,使該行業在市場監管下平衡發展。
綜上,在這次消費調查中,消協發現共享單車仍存在諸多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希望各品牌運營商規范各項規章制度,切實整改,給消費者一個放心無憂的消費環境。消費者也要愛護共享單車,文明出行;注意識別車身二維碼真偽,安全出行;使用前進行安全檢查,無憂出行。
【 共享單車的使用情況的調查報告】相關文章:
共享演講稿范文08-10
普法教育分析調查報告08-02
關于全國國民閱讀的調查報告03-20
端午節調查報告優秀作文09-15
農村醫療衛生調查報告參考03-19
大學生睡眠質量指數調查報告05-24
關于美國大學創業調查報告分析03-19
中國大學生戀愛調查報告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