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押金協議書
環境保護押金協議書
甲方:
乙方:
因修建 ,乙方需要在 范圍內施工, 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保護環境,造福人類”的原則,為確保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減少對環境的污染,特簽訂本協議: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滿足如下要求: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所有作業必須滿足國家、地方、行業的有關安全、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的要求。
1.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排放的超標污染物(廢水、廢氣、固廢、噪聲等)要積極采取措施治理,制訂切實可行的計劃,在規定期限內達到國家或地方的排放標準。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的危險物品以及危險廢物堆放場地應設立明顯標識標志。
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作業環境不定期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為:
2.1乙方的施工作業環境是否符合要求。
2.2乙方排放的廢水、固廢、噪聲是否達標。
2.3乙方是否有其它環境保護違法行為。
對于上述要求,為了解決環境污染問題,又不影響施工進展,甲方繳納環境污染抵押金 萬元,押 。乙方在施工完畢后且沒有污染環境此押金退還給施工單位。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簽訂后,如需修改,須經雙方商議同意后方可修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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