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語文基礎常識總結
初二語文基礎常識總結
1、說明文的文體特征
(1)分類
①從說明對象的角度:事物性說明文、事理性說明文。
②從說明文語言特征:平實的說明文、文藝說明文。
(2)說明的順序
時間順序、空間順序、邏輯順序.
(邏輯順序的具體分數:主――次、原因――結果、現象――本質、特征――用途、一般――個別、概括――具體、整體――局部。)
(3)說明的方法
①舉例子:通過舉具體的實例對事物的特征/事理加以說明,從而使說明更具體,更有說服力。
②分類別:對事物的特征/事理分門別類加以說明,使說明更有條理性。
③作比較:把A和B加以比較,突出強調了事物的特征/事理。
④作詮釋:對事物的特征/事理加以具體的解釋說明,使說明更通俗易懂。
⑤打比方:將A比作B,從而形象生動地說明了事物的特征/事理。
⑥摹狀貌:對事物的特征/事理加以形象化的描摹,使說明更具體形象。
⑦下定義:用簡明科學的語言對說明的對象/科學事理加以揭示,從而更科學、更本質、更概括地揭示事物的特征/事理。
⑧列數字:用具體的數據對事物的特征/事理加以說明,使說明更準確更有說服力。
⑨列圖表:用列圖表的方式對事物的特征/事理加以說明,使說明更簡明更直觀。
2、說明文的結構
(1)總分
(2)分總
(3)總分總(最常用)
3、體會抓住事物特征逐步展開說明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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