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通用39篇)
當閱讀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體會呢?這時候,最關鍵的讀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如何寫讀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1
這本書是我搜法律相關找到的,我先入為主的當做懸疑小說來看,但是看著看著,關于教育、成長、人性、偏見、勇氣等等立意一一浮現,故事的精彩程度超出我的預期。
看完之后再去看開篇題記——“我想,律師也曾是孩子。”再結合當時的社會背景,我好像理解了作者用孩子視角敘事的用意,大概是讓讀者跟隨孩子的視角回到我們最初看待事情的模樣。
“這個案件根本就不該當庭審理。這個案子就像黑和白一樣簡單分明。”本來在孩子眼里都是非明了的.事情,到了大人的世界卻因為偏見讓事情變得復雜。你可以講邏輯,但是人性哪有邏輯可言?
誰是知更鳥呢?是那些不被公平對待卻依然相信善良的人吧,是阿迪克斯,是怪人拉德利……每個人都有盲點,不要輕易地用偏見“殺死”他們。
“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
“勇敢就是,在你還沒開始的時候就知道自己注定會輸,但依然義無反顧地去做,并且不管發生什么都堅持到底。一個人很少能贏,但也總會有贏的時候。”
“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終了解他們之后就會發現。”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2
這本書乍一看以為是個青少年讀物,其實完全不是這么回事,它是寫給我們成年人看的。作者的筆法清新、有趣,在她的筆下,“我”斯科特是一個可愛、聰明、淘氣的小姑娘,有許多提不完的問題;“我”的哥哥杰姆忠厚善良,如今已成為男子漢,雖然在本書結尾時,他還不到13歲;“我”的好朋友迪兒是個小機靈鬼;還有“我”的爸爸是個善良、正義、睿智的人;還有“我”的鄰居”怪人“拉德利,這個人從來不露面,但是心地卻很善良;此外還有我的卡波妮,她把”我“和哥哥拉扯大;看起來老的盡打瞌睡,其實清醒無比的老法官泰勒;滿口仁義禮智信的”道德家“斯蒂芬妮小姐;慈愛的莫迪小姐;無恥、無知的鮑伯·尤厄爾一家。
小說觸及了一個很大的社會問題——種族問題,這個問題恐怕到現在還沒有獲得真正的解決,此外,小說還涉及了婦女的人權問題,好像在20世紀30年代的亞拉巴馬州,婦女沒有投票權和選舉權,如今婦女權利得到很大改善。此外,書中還有令杰姆非常困惑的事:”我們“家族的人不喜歡坎寧安家的人,坎寧安家的人不喜歡尤厄爾家的人,尤厄爾家的.人又鄙視黑鬼(這件事說白了就是鎮上的人看不起鄉里人,鄉里人看不起無賴白人,無賴白人看不起黑人),這種情況好像在我們周圍也很尋常,城市的看不起農村的,有錢的看不起沒錢的。書中這種種問題發人深省,我們同在一個地球上生活,誰比誰更優越呢?我們之所以比某些人顯得優越,是因為我們一生下來環境就不相同,如果我們生在非洲大地,恐怕還吃不飽肚子吧!這本書讓我們看到,有許多連小孩子和瘋子都懂得的道理,為什么大人們卻不懂呢?因為他們帶著仇恨與偏見。個人評分5分。
另外,《殺死一只知更鳥》的電影也很好看,1962年拍的。主演格里高利。派克(他還主演過《羅馬假日》),《殺死一只知更鳥》是他最具代表性的影片,并因此獲得奧斯卡影帝。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3
我很早就看過了這本書,也正因為很早,所以并沒有看明白,在我看來這是一部關于黑人斗爭的書,背景是在上世紀三十年代的美國,經濟大蕭條,白人鄙視黑人,乍一看與《湯姆叔叔的小屋》有幾分神似,但我最近看了一遍電影以后,我才明白了書中的很多細節,以及這個故事到底想告訴我們什么。
故事發生的很順理成章,把白人的過錯或者說子虛烏有的'罪名,冠在黑人名下,這是那個年代最常見的事了,但是律師阿迪克斯卻為此憤憤不平,這個舉動在當時絕對是讓白人瞠目結舌的創舉,為此他的孩子受到迫害,“犯人”湯姆也在獄中槍斃,我不知道這是多么扭曲的世界,我根本不能相信它的存在,一個真善的人受到了社會的報復,我不禁質疑寫作的目的,但細細一品,那些黑人心中,阿迪克斯又如馬丁路德金一樣帶給了他們光明,可阿迪克斯是白人,也許他的結局并不好。
但是那些平等,自由,善良的種子在下一代的心中悄悄綻放,正是如此,書最想告訴人們的應該是要有顆善良的心,敢有扭曲的世界較勁的勇氣吧。
“你可以選擇朋友,但不能選擇家人。不管你是否承認,家人始終是家人。拒絕承認這點,會讓你看起來很傻。”長大之后,我們都變得很多羈絆和無法與父母直面表達自己的感情,多了些誤會也多了些不解,但父母也曾是個孩子,可當他們也是第一次做父母,有些愛隱忍,有些愛好勝,而這些都需要相互理解。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4
本書的書名為《殺死一只知更鳥》。知更鳥,又名反舌鳥,它是本文的一個象征。知更鳥在字面上與情節沒什么聯系,但在小說中具有強大的象征意義。它代表了天真無辜者。而“殺死一只知更鳥”的故事就是一個罪惡毀滅天真無辜者的故事。我想,在小說中,知更鳥象征著很多人物吧。杰姆、湯姆魯濱遜、迪爾、布拉德利等都是一只只無辜的“知更鳥”。
本小說的主題是多重的。其一,人性的善惡問題。在現實生活中,善良與罪惡并存,因而應當欣賞他人美德并以同情態度從他人的視角看待生活來理解罪惡。對待罪惡,我們不能以暴制暴,而是應學會理解、學會包容。同情與理解是化解罪惡與仇恨最好的良藥。其二,種族歧視與社會等級的虛偽。法律明明是維護人權的最好工具,但是它卻沒能拯救了無辜者,而且還成為制裁無辜者的罪惡工具。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被統治者的悲哀。其三,兒童在知識和道德上的教育。最重要的.是要教育他們具有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人活著,不泯滅良知而又不喪失希望、不憤世嫉俗是可能的。這就是我讀《殺死一只知更鳥》的感想。我深深地被阿迪克斯的為人、特兄妹的天真善良、布拉德利的無辜所震撼了,所感動了。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5
這本書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現在還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誰。但是某天我偶然開始讀了幾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個八歲小女孩天真可愛的聲音吸引了。
我在考慮著是否可以稱這個小說為倒敘,因為文章是從介紹小女孩的哥哥杰姆為了救她而傷了手臂而開始的,而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整個故事大概持續了三年,這期間主要發生了兩件事兒,一是不懂事的孩子們想方設法誘使怪鄰居亞瑟先生出來,結果在不知不覺之中和他變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兒是黑人約翰的審批。本來無罪的約翰,被白人流氓誣陷強1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辯護下仍被判為有罪。
兩件事兒都對小女孩產生了重大的影響,使得她慢慢地學會分析事情,學會克制,成為一個有教養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題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鳥,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說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個賢惠的黑人,就告訴她,無論如何都不能用氣1槍秒鐘一只知更鳥,因為它們除了給人們唱歌外,什么壞事都不做。類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訴她,無論如何都不可以欺負黑人,因為那是最不可原諒的。兩句話放在一起,我們似乎就明白了,無辜可憐缺乏知識,但是卻只是踏踏實實做事的黑人就是這里的知更鳥。殺死他們是最大的罪惡,因為他們無知。
這里通過一個小女孩的成長經歷為我們描繪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視的悲慘境況,但是我們也能從中感受到一些明智的人已經意識到了黑人與白人的平等,并且開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們心中,黑人與白人是一樣的,已經是合理的'事兒,不需要任何人的審判。正如斯各特的爸爸所說,如果陪審團是由你們這些十來歲的孩子組成的話,約翰就不會死了。孩子終會長大的,長大后他們將坐在陪審團的位子,決定黑人的命運,以及這個國家的命運。
慶幸我們已經看到了他們選擇的結果,那就是在美利堅合眾國,無論你是什么膚色,你都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
除了這些深刻的歷史人權問題,我想,那些斯各特在游玩學到的為人處事的道路也值得我們細細體味。
所以這基本上可以說是本適合小孩的讀物吧。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6
01、去掉那些形容詞剩下的就是真實了。
終于讀完了一部外國文學了,因為它的人名真的真的太難記了。開頭我就讀了好幾遍,直到我在紙上寫下了人物關系圖,終于記住了他們的名字。當然《殺死一只知更鳥》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這一缺點,讀完有種意猶未盡的感覺。
02、起始。
最開始是因為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話:“一個人沒必要把自己懂的東西都展現出來。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說了,人們不喜歡他們身邊有什么人比他們懂得多。這會讓他們氣不打一處來。你使用的語言再標準,也改變不了他們。除非他們自己想學,否則一點兒辦法也沒有。你要么閉上嘴巴,要么跟他們說一樣的話。”
當我順著話找到這本書時,看見名字以為講的是懸疑片,哈哈。
故事的背景發生在19世紀的美國梅克姆鎮;一個基本隔絕于世,還有著種族歧視的小鎮。從一個小女孩的視角寫出了她從小律師父親阿蒂克斯·芬奇對他的教育,以及為黑人湯姆·魯賓遜作辯護的故事。
03、大多數人都是好人,在你終于了解他以后。
我總是無法歸納好自己的感受,可能還是因為看的書太少,最后只能總結出一些片段,一些完全無法描述出來的細枝末節的感悟。
整本書最精彩的還是當她父親為黑人辯護時,雖然被整個小鎮的人恥笑,但是所有人都很相信他,因為知道他不會因為流言蜚語而左右自己的觀念,他的正直就是別人信服他的理由。
可當我看到最后官司的結局,最終居然是悲劇的結尾,在阿蒂克斯快要上訴辯護成功的時候,這位黑人在轉換監獄的時候試圖越獄,被白人警察們開槍打死了!
我隨后站在他的角度上思考,如果是我在那個年代,想必也覺得自己的余生只能在監獄中度過了吧,與其等待所謂一個白人律師來救他,不如拼死一搏。這就是發生在美國,在美國就繞不開黑人和白人之間的種族沖突。奴隸制曾經在美國歷史上存在過很長時間。鎮上的人稱呼黑人為“黑鬼”,幾乎所有人都認為黑鬼們不是什么好人。只有阿蒂克斯教育他們并不是所有的黑人都是壞人,白人都是好人。
04、我的噩夢隨著天光大亮一去不復返,一切都會好起來啦。
然而里面的人物我最喜歡的并不是這位正直的律師,而是鄰居莫爾小姐,真的是內心很強大的人,認為心智正常的人都不會恃才傲物,拿得起放得下又很聰慧,過著精致的生活;每天都會精心打理著自己的杜鵑花,會為自己和周圍的.孩子們準備精美的下午茶,做的蛋糕美味無敵并慷慨的送給鎮上的人們;偶爾又歲月靜好的在走廊上曬著太陽。
而當自己的房子燒毀時,沒有過多的懊惱難過,反過來安慰斯庫特她終于可以蓋她想要的房子,大火反而幫了她一直舍不得翻修的痛苦。
最后她和三個孩子的相處以及對最后阿蒂克斯的評價都讓我越來越喜歡她。
這種心態以及處事方式都是我一直所為之追求,并努力成為的,做到每一天起來都是美好的一天,甲方虐我千百遍,我待甲方如初戀的感情。
每天都覺得能讓自己健康快樂的成長到現在已經是上天給與的最大的歐氣。當然錦鯉也是每天都要的轉的,說不定還有溢出來的歐氣呢。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7
從斯庫特記事起,就沒見過鄰居阿瑟·拉德利,因為他從不出門。大人們說他年少的時候和鎮上的其他少年一起混跡街頭,后來以擾亂治安被起訴至未成年人法庭,法官決定把這些孩子送到州里的工讀學校去,但是拉德利先生卻執意要帶他回家,好好看管。自此,阿瑟再沒出過門。鎮上關于阿瑟不出門還有一個版本,阿瑟在客廳剪報紙,他父親經過的時候,他突然把剪刀刺進他父親的大腿,他父親不想他被送進監獄或者精神療養院,才決定把他關在家里。
不管是何原因,6歲的斯庫特和10歲的杰姆從未見過他,他只存在于傳說里。他是晦暗房子里住著的幽靈,在夜里月亮落下去的時候偷看別人的窗戶;如果院子里的杜鵑花在寒流中凍僵了,是他向上面吹了氣。任何鎮上的小罪行都是他的功勞。黑人不會在夜里從拉德利家門前經過,他們家的胡桃落在地上也沒人敢碰,說是吃了會死人。斯庫特和杰姆如果必須從拉德利家門前經過的時候,也是飛跑過去的。
害怕阻擋不了孩子的好奇心,他們想一睹怪人的真容。所以他們去拍怪人家的門,試圖給怪人送信,半夜去扒怪人家的窗戶,企圖引誘怪人出來。這些招數都用了,還是沒有見到怪人。但是卻有幾件怪事發生,他們在拉德利家的'樹洞里發現一些小禮物;他們扒窗戶逃跑時杰姆遺落的褲子也被疊好放在籬笆旁;人們匆忙救火的寒夜,快凍僵的斯庫特肩上不知何時多了一條毛毯。對于斯庫特和杰姆來說,雖然能感受到怪人的善意,但是他們仍然疑惑怪人的意圖。
萬圣節晚會結束的時候,斯庫特和杰姆在一片漆黑里回家,遇到無賴尤厄爾襲擊他們。有人救下了他們,并把斷了一條手臂暈過去的杰姆抱回家。那是一個瘦弱蒼白的普通人,燈光和別人的注視都讓他局促不安,斯庫特終于見到他,他就是怪人。傳說中的惡魔卻做了天使應該做的事情。
阿瑟·拉德利之所以奇怪,被人們喊做幽靈,并不是他做了什么壞事,只是他所習慣的不出門,不與人交往的生活方式和鎮上的其他人不一樣而已。我們總是不容易理解和我們不太一樣的人。阿蒂克斯說除非你鉆到他的皮膚里像他一樣走來走去,否則你不會了解這個人。我們沒看過他看的風景,沒經歷過他內心的掙扎,怎么理解他選擇的路?可即使不理解,還是能夠尊重別人的生活方式,才是最大的教養。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8
《殺死一只知更鳥》是對所有父親來說極好的一本書。他批判了美國社會的不公和種族矛盾,告訴人們做人的原則要遵從良知。
故事講的是杰姆、斯考特與阿帝克斯一家人生活在美國的一個地方。那時鎮上流傳一個鬼話:在他們的隔壁住著一家怪人。他們的.兒子布曾用菜刀捅過他的母親。這個謠言使村民對那間房子望而生畏。大家都認為不能靠近那間房子,為了玩耍杰姆和斯考特有時會跑去布的家門口,然后再趕快跑出來。有幾次杰姆在他家附近的樹洞里發現了泥像、懷表、鏈子等東西,他認為這些是布留下的,他把這些裝了起來。
后來阿帝克斯為一個黑人進行辯護,杰姆與斯考特聽了這場法庭辯護后,心中大有感想。在與案子有關的一個白人對他父親不敬時,他父親的做法使他學到了很多,在回家的路上,杰姆和斯考特被人襲擊,在千鈞一發之時,布沖出來用刀刺死了壞人。
看完此書,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與人性的丑惡,以及那些像阿帝克斯一樣的人,為平等做出奉獻的人,我也明白了不能相信謠言,人之初,性本善,只有用心去接近一個人,你才能真正了解他。也向我們展示了美國社會的種族矛盾,對黑人的不公,最終也啟發他的孩子和我們。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9
這本書雖是小說,但涵蓋了許多富有深意的內容,其中包括種族問題、民主問題、教育問題等等。小說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師,為了替黑人辯護而導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擊。有一次,他給他的孩子們買鳥槍的`時候說,不能去殺死知更鳥,因為它們不破壞莊稼,不作任何壞事,只是用心為人類唱歌,殺死知更鳥就是一種罪過。
知更鳥與小說的情節沒有多大關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說中被栽贓的黑人那一類善良、無辜的人,他們都不是壞人,只是在當時的時代環境下,他們受到其他人的排擠和傷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則的正義善良的律師,是他通過自己的行動來讓他的兩個孩子去理解成人世界的偏見和冷漠,用自己的知識和能力去反對種族歧視和社會不公正,為孩子們樹立了一個正義的榜樣。
小說中對民主也有一個很精辟的解釋:民主就是人人權利平等,沒有人享受特權。不管是黑人還是白人都應該平等,殺死知更鳥就是剝奪了這種平等,沒有平等,正義也無從談起。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10
美國的南方有這樣一句俗語:“殺死一只知更鳥就是一種罪過。”這句話就是出自于本書。
“知更鳥從不毀壞別人的花園,不在玉米倉里作窩,它只唱歌給我們聽。”
這本書是一本流傳三十多個國家的經典文學著作。它講的是美國大蕭條背景下,惡劣的種族歧視以及對人性的摧殘。有黑暗,便會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個光明正義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師。在法庭為了幫一個無辜的黑人辯護,一個人擋住了外界所有的聲音,忍受“給黑鬼幫腔”的辱罵,在那個黑人沒有絲毫地位的時代,努力為黑人爭奪公平的'權利。
他說:“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結果,還要堅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會贏,但有時也會。”最后的最后,那個黑人死了,他并沒有喚醒人們的良知,自己的兒子也遭到了報復。但是他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偉大的榜樣,讓孩子也成為父親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這本書,引起了我的深思。試想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有沒有足夠的勇氣在不公平的時候挺身而出,有沒有恒心堅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確的事,有沒有信心愿意去嘗試一件困難的事。
我們可能無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樣偉大,但是我們可以從生活的點滴小事做起。在公交車上給孕婦和老人讓座,為街上辛苦的保潔阿姨遞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義是會傳遞的,我們想要的世界,是一個充滿愛的世界。
我想,如果人人都奉獻出一些愛心,世界上又怎會有如此多不公平的事呢?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11
阿迪克斯作為父親,對子女的言傳身教無疑是成功的,他善良,公正,溫暖,不跟隨眾人的想法和行為去行事,只做讓自己內心無愧,敢于直視兒女眼睛的事情;心懷悲憫之心,對所有人都一視同仁,不因他人的種族,貴賤和表面上的行為去隨意批判。作為一名律師,他時刻保持著自己作為律師的本心,堅守著自己的職業操守,有著自己獨立且清醒的判斷。他是這本小說中讓我最印象深刻的人物。
杰姆,庫斯特和迪爾的暑假趣事,一起做的游戲和每次都離不開的對于拉德利家怪人的興趣,從開始的聽信謠言,小孩子最容易的非黑即白開始,從對怪人拉德利的害怕,討厭和冒險到后面怪人在樹洞里給他們禮物,幫杰姆縫好褲子放在鐵絲網下,在火場外面給庫斯特蓋了毯子和最后他救了杰姆,庫斯特最后明白了阿瑟先生是個很溫柔的人。沒人能夠真正了解一個人除非他走過他走過的路,穿著他穿過的`鞋,經歷過他所經歷過的一切。
種族歧視,邊緣化的人群,大家的異樣眼光,所有我們現在認為理所應當的東西或者視之為平常的事情都是多少人,多少代人奮力爭取而來的。心懷善意,給他人溫暖。阿瑟先生就是個溫暖的人吶……還有很多阿瑟先生,阿迪克斯……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12
對于這本書的評分,我給出十分的滿意度。理由如下:
殺死一只知更鳥,是以一個孩子的視角來描述當時的社會環境,以及當時美國南方小型社區對于黑人和白人之間種族隔離沖突,很多描述貼切和生動,生動得讓人身臨其境。
正因為是孩子的視角,許多非常諷刺,甚至是可怕的場面,在孩子的視角里并沒有那么的殘酷,她以一個正常的視角來客觀評析。當時一個小型社會,對于黑人之間的不平等顯現得突出深刻。
對于女主角的爸爸阿克迪斯來說,他是一個近乎完美的一個形象,他正直溫和善良,甚至是我們對于孩子教育的一個榜樣。而之所以如此的打動人,這是他的對于孩子的一些教導方式和對待事物的態度。書中那一場轟動的庭審過程,以及最后有鮑勃想去攻擊女主角和她的哥哥,怪人的救助,人和阿迪克斯之間的對話都體現出了人的溫暖,文章充滿了矛盾,又充滿了童真和溫馨。
正如我們倡導的一樣,天賦人權,人人平等,沒有人能夠隨意剝奪他人的'生命,每個人都是公平的,并不比任何人第一級。他人的權利并沒有干涉到我們,對于根本就沒有惹到我們的人,那么我們的侵犯是有罪的。
這本書之所以我覺得之所以能成為美國的經典,在于第一孩子阿迪克斯的一些教育,第二,客觀反映黑白種族的打破之艱難,因為它是在一個小型社會里面根深蒂固的一些觀念,就是黑人比白人要低一等。在世代形成的對于種族隔離的情況下,要打破這種隔離,打破這種固有的觀念是多么的難,就連為黑人進行辯護,都成為家喻戶曉,甚至成為辱沒家族名聲的一種行政這是非常可笑,以及非常諷刺的事情。
社會的種種進步都是非常艱難,因為他意味著他要打破之前所形成的固有概念,無論是現在的科技,無論是一種新興事物,他都必然要沖破之前的一些老舊的一些觀念,老舊的思想,老舊的技術才能夠得到普及,得到改變,得到應用。今天我們這個世界能夠貫徹男女平等,種族平等,都離不開千千萬萬的人們的努力和倡導者的艱辛,以及那些曾經被不平等對待的犧牲者。這本書也在告訴告訴我們在孩子教育的過程中,我們更應該所堅持的是什么?我們為人父母,更應該以自身為榜樣,因為孩子是你事先看到你,再看到社會是看到我們這個社會,看到這個國家才真正的了解這個世界,形成他的世界觀。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13
阿迪克斯是理想中的父親,正直,善良,公正是他的品格,而最最讓我欣賞的是他同自己孩子的相處,不是權威型父親,而是朋友式交流。兒子杰姆紳士大方,女兒斯科特自信活潑的“淑女”。熊孩子這么多,每個家長應該認真思考一下,自己是否是熊父母。我想這本書很適合家長閱讀。
這本書帶給我很大的震撼,在那樣的年代,阿迪克斯可以忽視他人的`看法,為黑人湯姆發聲,為拉德利爭取生而為人的權力。偏見是常有的,只是缺少上帝視角的我們是否能透過偏見,脫掉有色眼鏡對待所謂的偏見。
“知更鳥只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們欣賞,什么壞事也不做。它們不吃人家院子里種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倉里筑巢做窩,只是為我們盡情地唱歌。所以說殺死一只知更鳥是犯罪。”
怪人拉德利是知更鳥,黑人湯姆也是知更鳥。已經殺死一只知更鳥了,不可再犯罪了。
拉德利面對流言蜚語這么多年,竟能在斯科特兄妹危險之際挺身而出,真的是太善良了!愛怪人拉德利!
勇敢是什么?是面對暴力時我們能挺身而出,更是當面對不公時,不做冷眼旁觀者,堅持心中的善意。是拉德利,也是阿迪克斯!
心靈啟迪一樣的佳作!讀吧,朋友們。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14
每次看完一本書之后,想寫寫讀后感,但又覺得書中值得回味和思考的東西有很多,不知從何開始。《殺死一只知更鳥》是前幾周開始看的,一開始以為是懸疑偵探類書籍,后來卻發現它與種族歧視、法律等方面都有關系。
故事以兄妹兩和迪兒對深居不出"怪人"拉德利的好奇開始。拉德利不出門,似乎并沒有多大的理由。在我看來,他是拋棄世界的人,但是兄妹倆和迪兒屢次的試探又讓他與世界有了一定的聯系,后來甚至還救了哥哥拉姆。情愿孤獨的人并不孤獨,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與拉德利情況相反的是馬耶拉,她沒有朋友,受盡父親欺辱,書中寫道,“馬耶拉肯定是世界上最孤獨的人,她甚至比怪人拉德利還要孤獨,而他已經關在家里25年了。”是的,最孤獨的不是拋棄世界的人,而是被世界拋棄的人。他們感受不到愛與溫暖,在那個時代背景之下,馬耶拉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黑人湯姆給她的幫助時的溫暖,她渴望汲取更多,但一旦被發現了,她就毫不留情的.反咬一口。沒感受過多少溫情的人,大概會很容易成為無心之人。我很欣賞阿蒂克斯教育孩子的方法,他認為自己并不是一個好家長,但我認為不是這樣的。他讓孩子們閱讀,讓他們從自己的視角去理解這個世界,不對他們有過多的要求,把道理講給他們。他是一位優秀的教育家。同時,他也是一名優秀的律師。他為黑人發聲,在種族歧視的大山上開出了一個口子,但終究抵不過時代的悲哀。陪審員還是不分青紅皂白,膚色決定了審判的結果,"馬耶拉在她開口的那一刻已經贏了",而湯姆最終沒能夠等來上訴的結果,死在逃獄的槍聲下。但是,我們仍“不能因為我們在此之前已經失敗了一百年,就認為我們沒有理由去爭取勝利”。阿蒂克斯邁出了一步,雖然是一小步,但總算邁出去了。
但我覺得最可惜的是,在瓊說出“這就像殺死一只知更鳥的時候”,我沒能理解這其中的深意。這也讓我有了再次閱讀的理由吧。相信我,這是一本值得再次閱讀的好書。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15
聽過很多很多人推薦這本書,可我總因為它這個奇怪的名字而拒絕。
《殺死一只知更鳥》講的是兩個孩子在一個小鎮上的成長故事,里面有他們的朋友,她們的親人,和她們都冒險之旅。
這本書最亮眼的地方,在于它是以八歲小女孩的角度寫的,里面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角色是父親“阿迪克斯”。
父親是一位律師,平時喜歡看報看書,會用最簡單的話語告訴孩子們這個世界上最本質的'道理。比如說:
“你永遠都不可能完全了解一個人,除非你站在他的鞋子上走來走去”
“每一個人的話都值得被尊重。”等等等等
這本書從頭到尾,都在言語之中滲透出教養這個詞的含義。教養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淑女,而是內心的善良堅強。這本書通過一點點的小事,通過一點點父親的教誨,告訴了讀者許許多多應該留意的善良的舉動。
故事的結尾,這本書又教給我們,人不僅要善良,也應該保護好自己,因為這個世界上除了善良的知更鳥,還有邪惡的冠藍鴿。
以上,受益匪淺。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16
《殺死一只知更鳥》,本以為是一本懸疑偵探類的小說呢,隨著進度的深入,才發現原來是一本反映人性美丑和成長教育的小說,小說以上世紀三十年代美國經濟大蕭條為背景,通過一個小女孩的視角來記錄了美國南部小鎮的點滴生活,在那里,那句亙古不變、放之四海而皆準的話正在上演——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在這個小小的城鎮上,人就被分成了四類:一類是阿迪克斯一樣謙遜正直的人,一類是尤厄爾一樣的品質敗壞的人,一類是黑湯姆一樣的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黑人,還有一類就是占據大多數的嘰嘰喳喳喋喋不休的普通人,每一類人都有自己的顯著特色,他們共同構建成了這個精彩紛呈的小世界。
本書通過幾個小孩子的視角來向人們介紹了黑人小伙湯姆熱心幫助白人姑娘卻被誣陷最后死于監獄亂槍之下的案件,深刻揭露了當時社會的種族歧視問題對孩子心靈的影響,幸虧孩子有個正直善良博學的律師父親,通過朋友式的教育引導,為他們建立了正確健康的人生觀價值觀。
知更鳥是一種漂亮優雅的.益鳥,它對人類有益無害,當我看到黑湯姆死于亂槍之下后才猛然醒悟,我們可憐的黑湯姆不就是一只知更鳥嗎,他是那樣的謙遜有禮,那樣的樂善好施,甚至是一名虔誠的基督信徒,可是很遺憾,就因為他是黑人,在這個可惡的世界中,他就得受到歧視和最不公平的待遇,最終死于非命。這就是這個世界的真實樣子,紛繁復雜,讓人充滿疑慮,正因為此,我們每個人才更應該積極向上、正直善良、謙遜有禮,為這個烏漆嘛黑的世界涂上一抹靚麗的色彩。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17
“父親說:你射多少藍鳥都沒有關系,但是記住,殺死一只知更鳥就是一樁罪惡。因為它們只唱歌給人聽,什么壞事也不做。”
“斯庫特,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終了解他們之后就會發現。”
“阿迪克斯說的沒錯。有一回他告訴我,你永遠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個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來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慮問題。對我來說,站在拉德利家的前廊上就足夠了。”
從小女孩斯庫特的視角講述發生在這個小鎮上的事情,透過孩子的眼睛看透世態炎涼。
阿迪克斯,一位品格高尚的父親,一位真正的紳士,他的教育方式給人留下深刻印象,與孩子的平等對話,言傳身教地教會斯庫特和杰姆什么是尊重,什么是真正的愛。堅持自己的.價值觀,為了心中的正義與社會的舊觀念抗衡,如他所說,哪怕是一小步,也算是在進步。
怪人拉德利,傳聞殺死了自己的父親,沒有一個小孩敢靠近他的院子,可是怪人拉德利會為鄰居的孩子準備小禮物,在斯庫特和杰姆遭遇危險時挺身而出,善良的拉德利是無辜的受害者,被小鎮居民口頭傷害。
黑人湯姆,一位熱心且紳士的黑人,卻被一位白人女子告白不成反遭誣陷,最終在牢里被槍殺,他是無辜的知更鳥,在法庭旁觀席上只有孩子們會為他遭受到的不公哭泣。
老尤厄爾,誣告湯姆,報復替湯姆辯護的律師,最終誤傷自己。如何看待老尤厄爾的一生,阿迪克斯這樣解釋:“首先他們都是人,有他們生活的環境和盲點,你無法改變他們,但必須承認他們的存在,理解他們的行徑”。我們理解惡人不是為了寬恕,而是學會悲憫,放下仇視。
還有很多個活靈活現有血有肉有靈魂的人物,他們的家庭觀念,觀點,價值觀在不斷碰撞、交織、較量,組成了社會。
在這個小鎮上有偏見,有傲慢,有傷害,也有愛。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18
《殺死一只知更鳥》是美國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為這學期我們學習的是外國文學史,這本書的書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讀書目里,在圖書館偶然發現它時,我閱讀的興趣極強。當時剛看完這本書,我對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于故事的情節,以至于完全未意識到書中種族歧視的抨擊。
在網上找書評的時候,看到一句話:“愿你克服偏見,愿你一往無前。”頓時讓我豁然開竅,是的,不論是小女主人公對怪人亞瑟的偏見,還是鎮上的人們對黑人的偏見,都是深刻而毫無原由的,看清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鎮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師,性格溫良的他,雖一身才華,在孩子面前卻只做一位普通的父親,謙遜,溫和。他獨自一人把兩個孩子杰姆和斯庫特撫養長大,言傳身教。在孩子們任性地打擾不愿出門的亞瑟時,阿蒂克斯第一次嚴厲的指責他們不要去干預別人的生活;在孩子們因他為黑人辯論,被周圍的人嘲笑欺負時,他說:不要去理他們,不要去揍他們,挺起你們的頭顱,遠離他們。
阿蒂克斯說:“我希望,我禱告,能讓我帶著杰姆和斯庫特順利渡過難關,最重要的是,能別讓他們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為什么原本通情達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關的事就會完全喪失理智?這種現象我永遠無法假裝理解。”
不論鎮上的人們再怎么反對阿蒂克斯,他也從未害怕,為了保護被告的黑人小伙子,在深夜里他被人拿槍指著頭,也未曾退縮。最令這個勇敢的父親害怕的是,孩子們帶著偏見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別人的膚色而不是心靈。在梅科姆,即使是懶惰虛偽的白人,也比勤勞質樸的黑人高貴,這是阿蒂克斯無法理解的。
在一次談起打鳥時,他一再囑咐孩子不要去傷害知更鳥,因為它們只為人類歌唱,從來不做危害人類的事情。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親,阿蒂克斯的形象讓我想起了英國的.紳士,而單純的用紳士來形容,總覺得不夠。
最貼切的屬余秋雨先生說的那句:“成熟是一種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輝,一種圓潤而不膩耳的音響,一種不再需要對別人察言觀色的從容,一種終于停止向周圍人申訴求告的大氣,一種不理會哄鬧的微笑,一種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種無須伸張的厚實,一種并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這么一位成熟的父親,《殺死一只知更鳥》這本書,在我心中的定義應該更像一本家教書,因為,阿蒂克斯就是父親最好的樣子。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19
我是無意中因為《羅馬假日》這部電影認識了好萊塢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后因為他,發現了《殺死一只知更鳥》這部電影。當時由于劇荒,才點開這部名字并不吸引我的電影。看完之后,我立馬被這部電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里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滿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兒童的純真視角講述了一個復雜真摯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題思想和令人身臨其境的場面。因此,我在閱讀這部小說時,邊讀文字邊對照電影場景,真是別有風味,其樂無窮。
我記得看過一部電影,胡軍飾演的項羽跪在秦二世的儀仗隊旁暗暗發誓:大丈夫當如此。這跟我看完《殺死一只知更鳥》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樣的,不過,我暗暗發的誓是:做父母當如此!
小說比電影更詳細,因此我就通過小說中的細節來說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樣的睿智。他的兩個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小說的背景是美國經濟大蕭條時期,在那時孩子對父母直呼其名絕對是離經叛道的行為。在小鎮居民眼中這位律師父親在教育孩子方面比這離經叛道的行為還有很多——允許女兒滿大街瘋跑、允許女兒不穿裙子、允許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種禮儀、認真傾聽孩子的心聲、耐心解答孩子的疑問、能用威脅解決的從不動手打孩子……最讓人感動的是阿迪克斯總是把“我一直努力讓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夠直視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來,你覺得我還能面對自己的孩子嗎”這樣的話放在嘴邊,時刻用父親的身份約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過自己的正義行為來贏得孩子的`信任。因此在黑人永遠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為無辜的黑人湯姆·魯濱遜辯護;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靜地擦掉了罪魁禍首白人鮑勃·尤厄爾吐在臉上的報復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動來教育孩子什么叫“穿上對方的鞋考慮問題”——雖然鮑勃·尤厄爾罪無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辯護確實當眾揭發了其罪行,導致其少的可憐的一點兒名譽也一掃而光,站在對方的角度看,確實值得憤怒報復。
讀小說時你會發現作者是以一個八九歲的兒童的視角來講述故事的。20世紀初的美國,白人對黑人的歧視態度堅不可摧,在這樣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師為無辜的黑人辯護,這個故事中的婉轉隱幽并不是一個八九歲兒童所能理解的。這個復雜的故事卻被作者恰到好處的用一個純真的兒童視角展現出來了,其中的精彩絕倫只有你自己親自閱讀才能發現。
無論是電影還是小說都營造出一個身臨其境的氛圍感,也讓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靜。小說中對小鎮環境的細致勾勒和對人物外貌的傳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讀者帶回到20世紀初的梅科姆鎮。而小說的主題思想——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讓人沉思的力量。
小說的結構也獨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應”來形容——小說以“刺探怪人拉德利”開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結束全篇。
最后用文中的一段話結尾:“知更鳥只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欣賞,什么壞事也不做。它們不吃人家院子里種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倉里筑巢做窩,只是為我們盡情地歌唱。所以說殺死一只知更鳥是犯罪。”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20
《殺死一只知更鳥》在我的書架上待了很久了,但一直沒有來得及開始讀,翻開的契機在于看了《令人心動的offer》這部綜藝,李浩源的媽媽用這本書作為例子告誡他,身為律師應平衡好情和法的關系。美劇《良醫》主人公肖恩也在劇中朗讀過這本書的結局,進一步促使我讀完它。
說實話,跟想象中有不同(剛開始以為是哲學性質的'),不過令人驚喜的是,故事性的情節以及孩子視角的敘述沒有讓這本書枯澀難懂,利用碎片化時間讀完,總計也就十多個小時(看書比較慢)。書中有很多經典語錄,折射出來的道理也顯而易懂,不評價文筆和行文結構,只談談學會的那些受用的道理。
書中有這樣一句話:“沒有必要把你懂的所有東西都說出來。人們不喜歡他們身邊有人比他們懂得更多。那會讓他們很惱火。你說得再正確,也改變不了這些人。除非他們自己想學,否則一點辦法也沒有。你要么閉上嘴巴,要么就使用他們的語言。”感觸很深,因為我很喜歡把自己的觀念強加于人,看到別人一些“不對”的行為時,就會從內心深處不認可,從而想盡辦法提醒或者直接明了地指出來。而未可知的是,那是他生活這么多年所形成的,甚至已經根深蒂固的觀念,他并不一定覺得有什么不對;另一方面,我沒有經歷過同樣的人生,沒有任意評價的資格。所以大多數時候,遇到不一樣的觀點,不必強求,只需堅守對的自己(當整個世界說你是錯的時候,你仍需有自己的標準)。
內而自省,外而不斷學習吸收新的知識。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21
這本書中講了幾組家庭,每組家庭的教育方法不同,這本書中主要講了一個家庭,主人叫阿迪克斯,他是名律師,他教育孩子有自己的心得。他不會像別的家庭一樣只會一味的怪罪自己的孩子,而是耐心給他的孩子講一個故事,讓他們自己知道他們的錯誤。但在離阿迪克斯幾條街的地方住著一戶名叫拉德利的.人家卻是個怪人,因為他的兒子從來不出家門,與世隔絕,沒有人愿意接近他們家,害怕怪人會把他們“吃掉”。
在這兩個家庭中,我更贊成阿迪克斯的教育方法,這樣可以讓孩子了解到他們所犯的錯誤,自己明白并改正錯誤。同時也能讓孩子找到更多的朋友,可以更加開心地在社會中生活,讓他們變得更加成熟。
但是拉德利教育孩子的方法也有優點:把孩子關在家里可以讓他們遠離危險,更加安全地生活。但是這樣卻讓他們越來越遠離社會,從而使他們對這個世界感到陌生。
所以,我們要對孩子有一定的保護,但不能像拉德利一樣把孩子關在家里,什么都不讓孩子接觸,要像阿迪克斯一樣,讓孩子們自己去思考事情的好壞以及后果。同時要對孩子有一定的鼓勵,使他們變成一個愿意樂于助人的好孩子。在孩子們犯錯誤的時候,我們要耐心地去教育孩子,幫助他們認識錯誤,改正錯誤。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22
在是美國有這樣一種罪過就是,“如果你殺死了一只知更鳥就意味著觸碰了法律 而本書也是圍繞知更鳥發展的。
本書有很明顯的種族岐視,但阿克蒂斯卻愿意,在被所有人唾棄一生的時候去幫助一位因為被污蔑的黑人打官。阿克事斯有兩個孩子一個是杰姆另一個是斯庫特,讓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斯庫特的學校同學都叫黑人為黑鬼他們明知道這是一種賤稱卻還這么叫,當阿蒂克斯得知了的女兒叫黑人為“黑鬼”時。他以真但卻溫來地讓斯庫特要再這么叫了。是啊,不管是什么種族的人都有自尊心,你叫別人賤稱又何常不是把自己那唯一一絲的`良心抹滅了呢?
我覺得本書不僅能突出種族歧視更有教育思想。比如,尤厄爾家族的人天生好強不接受任何人的半點施舍,他們沒有錢只能用一些堅果或木頭抵錢。還有迪兒。每到暑假就會來。一來就是兩個月,他父母視他為空氣不聞不同趕連迪兒在不在家都不知道。迪兒從小缺乏父母的愛也只有阿莽克,杰姆和斯庫特關心的他。
當我看完這本書讓我深刻感覺到了那時殘忍而又沉重不堪、受人踐踏的時代還有那悲慘的家庭和那可怕的家庭教育。如果讓我出生在那個年代我會選擇阿蒂克斯家,因為他不僅是個律師可以教會我如何做人,他已是一位對所有人一視同人、慈祥和藹的一位好父親!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23
《殺死一只知更鳥》是美國作家哈珀·李的作品,書里主要講述的是一個成長的故事,敘事的“我”,即斯庫特,是一個天真的小女孩。而書中最令我感到驚奇的是人們的種族歧視觀念
對黑人的敵視與鄙夷已經深深扎入大多數梅科姆鎮的居民心中。在本書第九章中,“主角”斯庫特就因為父親替黑人辯護而受到一個名叫塞西爾的男孩的羞辱。
那個黑人名叫湯姆,只因為好心幫助馬耶拉小姐,卻被馬耶拉和其父親誣告。事實上,當阿蒂克斯決定為湯姆辯護時,其實是需要很大的勇氣的。他甚至一開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贏得這場官司,只因為被告是黑人。而在證據明顯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了的案件。就因為湯姆是黑人,就被人們刻意地顛倒黑白。牧師曾向杰姆說過這樣一段話:“杰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還從沒見過任何陪審團會在裁決時讓黑人贏了白人。”。從這句話可以看出,對黑人深深的歧視已經在美國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杰姆曾說過這樣的一段話:世界上有四種人:一種是我們和鄰居那樣的普通人,一種是像坎寧安家那樣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種是像尤厄爾家那樣生活在垃圾場的人,還有一種是黑人……我們這種人不喜歡坎寧安家的人,坎寧安家的人不喜歡尤厄爾家的人,尤厄爾家的人又鄙視黑人。,這種情況好像在我們周圍也很尋常,城市的看不起農村的,有錢的看不起沒錢的。書中這種種問題發人深省,我們同在一個地球上生活,誰比誰更優越呢?我們之所以比某些人顯得優越,是因為我們一生下來環境就不相同,如果我們生在非洲大地,恐怕還吃不飽肚子吧!這本書讓我們看到,有許多連小孩子和瘋子都懂得的.道理,為什么大人們卻不懂呢?因為他們帶著仇恨與偏見。
這樣的情況讓我想到了元朝時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階層所受到的待遇差別極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樣的罪過,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罰比漢人要輕得多。對于個人擁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沒有限制,但漢人和南人則絕對不允許。從人口比例上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
當今的社會,又何嘗不是這樣?不僅有種族歧視,還有經濟歧視,社會地位歧視,學歷歧視……我認為《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話可以給我們啟發:一個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長為一個什么樣的人!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24
記住一點,殺死一只知更鳥便是犯罪!知更鳥只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們欣賞,什么壞事也不做。它們不吃人家院子里種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倉里筑巢做窩,只是為我們盡情地唱歌。所以說殺死一只知更鳥是犯罪。
盡管書名叫做《殺死一只知更鳥》,但是作者在書中對殺死知更鳥的故事只用了一點筆墨,就是主人公的父親阿蒂克斯給孩子講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殺了一只知更鳥,從而使他總有一種負罪感的故事。但是該書之所以成功,絕不是這么簡單,而更多的是,知更鳥的象征意義——書中的“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湯姆。他們始終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與世無爭,人畜無害,用自己勤勞的雙手創造自己想要的生活,用自己堅強的意志獲得自己精神上的滿足。可就是這樣無辜的兩個人,一個被四起的謠言無休止的中傷,一個被莫須有的誣告奪走了年輕的生命。
當阿蒂克斯殺死一只鳥的時候都會自責內疚,不知道當那些村民知道中傷拉德利的時候會怎么想,不知道當那些白人陪審團知道湯姆死亡的時候又會怎么想。人們通常看到的是他們想看的,聽到的也是他們想聽的。你使用的語言再標準,也改變不了他們。除非他們自己想學,否則一點兒辦法也沒有。你要么閉上嘴巴,要么跟他們說一樣的.話。
他們知道,他們肯定知道。知道被莫須有的罪名壓死的湯姆是冤枉的,無辜的,可憐的。但是他們依然沒有絲毫改變,因為他們已經變得麻木、冷酷、虛偽,因為他們為了自己的生活不惜踐踏別人的生命,因為他們始終在自欺欺人,用自以為是的幻想為自己締造一所烏托邦,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活在夢里”。
說來實在諷刺,在世界上被稱為最民主的國家——美國,卻有著世界上最嚴重的種族歧視,直到現在,仍然普遍存在,因為槍殺黑人的報道時有發生。這或許不是作者愿意看到的,更不是大多數生活在美國的黑人愿意看到的,但卻是一些白人或者大多數白人希望的,要不然,種族歧視也不會在美國社會存在這么長時間。
他們也知道拉德利并沒有他們口中說的那么邪惡,那么可怕,那么神秘。但是他們堅持用自己骯臟的內心來看待這個純潔善良的人,用偏見來替代真相,他們甚至都不愿意去嘗試,或者說不敢去嘗試,嘗試了解一下自己的鄰居。所幸,阿蒂克斯知道,所幸,孩子最后也知道。而當純潔善良的孩子知道了真相之后,就有了希望,有了無限的可能,因為孩子就是希望。
這或許就是作者以孩子的視角寫作的原因之一,以6歲的斯庫特的角度來敘述發生在周圍的事情,這種方法混合了兒童與成人的觀察所隱藏的復雜情況下的簡單動機和復雜傳統。孩子是天真純潔的,她始終相信作為人的善良和溫暖,但同時也正是孩子,才能最直觀的體會到作為人的黑暗與邪惡。也許作者是希望,從一代代的孩子開始,當他們在成長的道路上始終保持正直,堅持自我,勇于表達,成長為一個像阿蒂克斯這樣的人之后,對社會的種種不公提出質疑和反對,一點一點的改善這個頑固的社會。
唯一一件不會遵從少數服從多數原則的是人的良心。主人公的父親阿蒂克斯說:孩子,這世界上有很多丑惡的事情。我希望我能讓這些丑惡都遠離你。但那是不可能的。是啊,似乎這個世界的存在,就意味著有丑惡。不光是美國,不光是以前,但是我們無法驅散所有的丑惡,更多我們能做的,是做好自己,保持自身的純良。有句話說:我們活著不是為了改變世界,而是不被世界所改變。
當阿蒂克斯義無反顧,竭盡全力的為黑人湯姆辯護的時候,他是值得尊敬的。作為一名律師,他為了正義,堅持職業操守;作為一位父親,他為了孩子,努力言傳身教;作為一個人類,他為了良心,一直堂堂正正。
我想讓你見識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錯誤地認為一個人手里拿把槍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還沒開始的時候就知道自己注定會輸,但依然義無反顧地去做,并且不管發生什么都堅持到底。一個人很少能贏,但也總會有贏的時候。
主人公的父親阿蒂克斯:如果我默許這種事情發生,坦率地說,我從此以后再也無法坦然面對他的眼睛,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就知道自己已經永遠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庫特,因為他們是我的一切。
這就是阿蒂克斯的魅力所在,或許這也是西方教育和我們現在教育最大的不同,言傳身教,無愧于心。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25
這本書是海外著名作家哈珀·李所著,整本書透露了他的苦惱與希望。
首先,文章一開始就透露了本書的重要人物迪爾、斯庫特、杰克、阿迪克斯這四個人,前部分主要介紹了迪克斯、斯庫特與杰克之間的打打鬧鬧,十分愉悅,這似乎也描寫著作者童年的'快樂與對這種快樂的回憶與向往。而后面卻寫了阿迪克斯為了幫黑人打贏官司,被全村人侮辱,說成是“同情黑鬼的人”。斯庫特每每聽到這句話都十分氣憤,想“教訓”一下說這些話的那些人,但因為阿迪克斯囑咐過,不要因為此事而傷人,斯庫特才肯罷休。這個故事描寫了“黑鬼”是社會最底層的人,寫出了當時的社會分級制與歧視有色人種的觀點。同情社會底層的人也會挨罵,被列為可惡的人。然后就是莫迪小姐家著火的這件事,莫笛小姐不僅不傷心,反而非常高興,為他的杜鵑花兒高興。這說明人的一生會有許多坎坷與挫折,要以樂觀,積極向上的態度去面對。
第四件事便是最后一件事,杰克與斯庫特參加完演出之后,追著一個小伙伴玩,追著追著,那個小伙伴突然不見了,反而傳來一陣腳步聲,兩人心中一震,大喊“快跑”但是后面那個人使勁一拽拉倒了斯庫特,杰克立馬與那個人爭斗了起來,突然杰克發出一聲慘叫,之后便沒有任何聲音了,“杰克?”斯科特小心地問道,沒有人回答,這時他突然發現,樹底下竟然有四個人,多出來的那個人是怪人拉德利,他們被襲擊了!兇手是阿迪克斯的老仇人,杰克的手骨折了,這件事說明了人分好壞,不要招惹惡人,遇到事情不慌張,應該懂得一些急救知識。
我向所有人推薦這本書,這本書豐富多彩,他描寫了當時社會的殘酷,值得大家觀看。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26
在我看來,《殺死一只知更鳥》是一本值得所有人閱讀的好書,而且越早讀到越好。讀罷此書,或多或少都會有收獲,可能是關于家庭教育,可能是關于如何理解他人、與人相處,可能是關于怎樣面對偏見與不公。兩年前聽完《殺死一只知更鳥》,更多的感觸在教育。而前幾天重讀后,印象最深的則是三個孩子的眼淚。同為眼淚,所代表的情緒卻不盡相同。
在阿迪克斯為湯姆辯護的庭審現場,迪兒哭了起來,剛開始只是靜靜地哭,之后抽泣聲越來越大,被斯庫特帶了出去,遇到了雷蒙德先生。他為什么哭呢?我們可以從他與斯庫特、雷蒙德的對話中得到答案。迪兒說,“斯庫特,這些我都懂。是他說話的樣子讓我惡心,惡心透了”“我才不管呢。那樣不對,不應該那樣對待他們。誰都沒有權利那樣對人說話——真讓我惡心”,雷蒙德說,“他的本性還沒有被破壞。等他再長大些,就不會覺得惡心,不會再為此哭泣了”“為了人給人帶來的苦難而哭泣——他們這樣做時甚至想都不想。為了白人給黑人帶來的苦難而哭泣,他們甚至都不愿停下來想一想其實他們也是人”。
迪兒哭的原因就是因吉爾默先生對湯姆的態度而感到惡心,包括一直叫他“小子”、冷笑等等。在孩子眼里,沒有白人和黑人的區別,眼前的人都是人,沒有人可以那樣對另一個人,給他人帶來苦難。如果沒有環境的影響或社會的規訓,小孩子應該永遠不會認為黑人比白人低一等而歧視一部分群體或作為被歧視的群體生活。本性不被破壞就是還葆有童心,有對人的一視同仁以及對道德的樸素感知。
“這回輪到杰姆哭了。”判決宣布前,杰姆躊躇滿志地說,“不過也別擔心,我們已經贏了”“就憑我們聽到的這些,什么樣的陪審團會判定有罪呢”。可泰特法官宣讀的結果卻給了杰姆重重一擊,讓他的臉上布滿了憤怒的淚水。“這不公平。”“阿迪克斯,這不公平。”“他們怎么能這么做?他們怎么能這樣?”
杰姆哭是因為他覺得這不公平。在孩子眼里,湯姆就是無罪的',不應該得到這樣的結果。他不明白這是為什么。阿迪克斯說,“我不知道,可是他們做了。他們以前做過,今天又做了,他們將來還會做,當他們這樣做的時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只有孩子在哭泣,孩子以眼淚抗議不公,孩子不會像一些大人那樣對系統性的歧視熟視無睹,不會因為種族歧視長期存在就習以為常。他們對公平與正義有不摻雜其他因素的直觀感受與理性思考。不公平就是不公平。審視自己,面對不公的存在,可曾掉淚、可曾不滿、可曾抗爭,還是小時候的那顆童心早已被蒙上厚厚的灰塵。
在亞歷山德拉姑姑拒絕斯庫特與沃爾特一起玩,還罵他是垃圾時,斯庫特也開始了憤怒的抽泣。斯庫特說,“我不在乎,杰姆,因為她罵沃爾特是垃圾,我才忍不住的,不是因為她說我讓阿迪克斯頭疼。”在這一段情節中,斯庫特哭泣的原因就是因為她認為“世界上只有一種人,就是人”,她不接受姑姑對坎寧安家人的詆毀。而杰姆說,“我像你這么大時,也是這么想的。”長大到底意味著什么?是不再憤怒嗎?不再哭泣嗎?那我寧愿永遠不要長大。
“你好,怪人。”說出這句話的時候,斯庫特面前鄰居阿瑟的形象被她突然涌出的眼淚弄模糊了。她凝視著站在房間角落的阿瑟先生,看到他緊張的神情消失后露出的羞怯的微笑,眼淚奪眶而出。斯庫特為什么哭?書中并無明確答案。或許是因為終于見到了“怪人”,但他并不是想象中可怕的怪物,而是一個會緊張、會羞怯的人,還救了她和杰姆。也許斯庫特還想到了阿瑟先生為杰姆縫的褲子,為她自己披上的毛毯,放在樹洞里的禮物……這里的眼淚是孩子真摯情感的流露,是對溫暖而善良的鄰居的喜歡與感動。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27
《殺死一只知更鳥》的主視角是一個七八歲的小女孩兒,所以顯然,作者不能在這樣的小說中發表任何長篇大論,這是能讓我花五個晚上連續把它讀完的主要原因。這個小說中發生的事情,如果不是以斯庫特這樣一個小女孩的視角來看,換成另外任何一個成年人的視角,都會顯得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是經過斯庫特的眼睛,所有的事情都被淡化了,甚至讓我們初初看起來,還覺得這部小說寫得相當溫柔可愛哩。比如怪人拉德利,開始我還以為,這是一個有特異功能的奇人哩。
作者為什么要用斯庫特這樣一個小女孩的視角來寫這篇文章?也許是因為現實太丑陋了,太血淋淋了吧,不用小女孩兒調皮可愛的視角,實在寫不下去。小說中的故事發生在上個世紀30年代,這實在是太遙遠了,而且發生在美國這樣一個遙遠的國家,說實話,書里面的背景涉及到的很多細節我是看不太懂的,比如說怪人拉德利,我就始終沒有搞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兒。但這并不妨礙我看懂這部小說。
這部小說表達的主題是偏見以及偏見造成的巨大傷害。書中的偏見到處都是,最大的偏見,就是當時美國白人對黑人的偏見。還有無數的偏見,比如小女孩斯庫特和她的'哥哥杰姆,對怪人拉德利,就充滿了偏見,雖然,這是一種帶著可愛色彩的好奇,但是無疑,他們心目中的怪人拉德利和真實的阿瑟·拉德利先生,完全是兩個不同的事物。
黑人湯姆在無罪的情況下,最終仍被陪審團判為有罪。陪審團有12個人,那么陪審團的人真的是在認為湯姆無罪的情況下,而給出了有罪的判斷嗎?我覺得不是,至少大多數人應該不是,而是他們從心底認為,湯姆就是有罪。這才叫做偏見。沒有人會認為自己是錯的,人們總認為自己是對的。
偏見總會被糾正的,因為肯定不符合真實的狀況。但是無論如何被糾正,最后是否能有完全符合真實的正見,這卻很難說,特別是對一些相對個人而言比較龐大的事物。就好像一個人,永遠也不可能具有對于地球的非常完整清晰的認知,各人所知的地球都是偏見。
在這個偏見不斷被修正的過程當中,總會出現像湯姆一樣的悲劇,也會出現像阿迪克斯一樣的勇士。
人們也許以為偏見很少見,是錯誤,是很可恨的事情,但是其實在生活中偏見是非常常見的。近幾年我就接觸了至少三種事物,不同的人對它們的看法簡直大相徑庭。一種是直銷,一種是保健品,還有就是中醫。如果要排中國民間人們爭議最大的事物,不管怎么排,這三樣肯定名列前茅。你會發現一件事情再簡單,只要涉及到的人多了,總會有各種不同的看法。所以老子才在《道德經》里說,天下都說善的,那個事情肯定不是真善,換句話我們也可以說,一件事情如果是真善,那肯定不會人人都說是好的。
在這三樣事物中存在非常多的偏見,而真實的這三樣東西到底是什么?極少有人真正清楚,也極少有人愿意去弄清楚。因為懷著偏見的人,絕不會認為他們的看法是錯誤的。他們的看法也是從他們自己的親身經歷中來的。比如說,身邊有人因此虧了錢,甚至送了命。所以站在他們的角度,他們的看法并沒有什么問題。這也促使我反思,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我們個人對某樣事物的看法,真的不要太絕對。特別是一個非常龐大的涉及到許多人的東西,可以說每個人都不可能真正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因此我們對于比個人要龐大得多的東西,最好永遠懷著敬畏之心。
所以偏見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失去敬畏之心的自以為是。
中國古人有句話叫人以類聚,物以群分。杰姆,一個小男孩,他說,他想了很多,終于想明白了世界上有4種人。一種是像他們和鄰居那樣的普通人,一種是坎寧安家那樣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種是尤厄爾家那樣生活在垃圾場的人,還有一種是黑人。當然這樣的分類法非常孩子氣,全憑感覺,沒有什么邏輯。但是確實說清楚了我們每一個人的處境。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某一類人當中的一個,我們每一個人都被局限在一個范圍之內,因此其實我們每一個人的看法都全是偏見,這種偏見來自于分別之心,我們很清楚,其他人和我們有什么不同。有的人因此沾沾自喜,有的人因此痛不欲生,都是這種分別心造成的。就是這種分別心造成了非常多的問題,或者可以說,我們在人類社會中所碰到的一切最糟糕的問題,都是這種分別心造成的。但是為什么會造成這些分別?我們也像杰姆一樣糊里糊涂,或許這就是人的本能吧。所以《道德經》和許多的傳統經典,都在反反復復的講克服這種分別之心。克服這種分別之心,才能做到真正的平等。
那么普通人要如何克服這種分別之心?其實有很簡單的一招,《尚書》上說,“敬勝百邪”。曾國藩一生總結自己唯守“敬恒”二字。據說曾公資質頗不怎么樣,年輕的時候有一晚挑燈夜讀,來了一個小偷,想進他屋里偷東西。曾公翻來覆去讀同一篇文章試圖背下來,最后小偷都背下來了,他還在讀。小偷忍耐不住,狠狠地諷刺了曾公一頓,憤憤而去。
就是這樣的資質,因為一生謹守“敬恒”二字,做出了曠世的功績,連毛主席都說,吾于近人獨服曾文正公。小偷比他聰明,現在聰明的人更是到處都是,但是有幾個能持守敬恒之心?太多的自以為是、畫地自牢,不管是主動還是被動,把自己局限于某一個圈子當中。這本來倒也沒有什么,但可怕的是,許多人都像小偷一樣,毫無自覺,甚至還覺得自己比曾文正公都高明,這也還是沒有什么,真正禍害的其實還是自己。但如果再加上心腸惡毒,又處在一個比較有權威的位置上(比如怪人拉德利的父親之于兒子),那造成的惡果真叫人難以釋懷啊!
高處有險,低處有道。《道德經》通篇都在講真正的道在于放低自己,把自己的位置盡量的放低。對其他人,對萬事萬物,保持尊敬的心態,這才是真正的得道高人啊。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28
本書以女孩斯庫特的視角,講述了發生在她童年時期的一些事情。小說以教育為主題,通過父親阿蒂克斯的教導,女孩慢慢理解了正義與勇敢,同時也逐漸看清了社會的現實。
來說“正義”。所謂正義,是指善惡之間的較量,是要求人們遵循人性中最純潔善良的部分。而所謂偏見,則是人性中的邪惡部分。女孩的父親阿蒂克斯固執地為“黑鬼”打官司,為的就是盡其所能的去消滅人們心中的偏見。他代表正義,因為他相信種族不是一個人的道德評判標準,他相信法律應該對所有人公平。盡管最后他失敗了,并且他的孩子們也因此受到了很多不公的待遇。書中阿蒂克斯對人人平等努力追求的理解,讓我懷疑,人生來就是不平等的。有些人多年的努力或許比不過某些天才的靈光一閃,有些人異于常人,但有些人需要通過很長時間的努力才能做到像普通人一樣的水平。當時,有一種方式卻可以讓人們保持公平,那就是法律。我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人與人之間本來就是不平等的,但法律的存在使得人與人之間平等對待,沒有所謂的特殊存在,法律才是真正正義與公平共存的存在。
再來說“勇氣”,儒家有句話說“知恥而后勇”。這句話中出現的“勇”,并不是我們通常理解“勇氣”的“勇”。所謂勇氣,便是伸張正義,維護法紀,勇氣更多是以表現的形式體現的。小說中女孩的父親阿蒂克斯便是如此教導她的。但是儒家話語中的“勇”的含義是審視自己,承認不足,這表現的是一種度量。如果說伸張正義是對外的表現,那么審視自己便是對自我的.反思。后者是前者一種升華般的表現。因為有時候承認自己的不足,比去表現自己的優點更加需要勇氣。最后阿蒂克斯也能夠承認自己,也算是真的將“勇氣”的內涵全部詮釋了出來。無論是對小女孩還是對作為讀者的我們,都是一次十分有價值的教育。
在這本小說中,除了看到如何育人之外,更多的是讓我對中西方價值觀的異同有了對比。相同之處,便是個人修養,中西方都具有相同的普世價值觀,只是敘述有所不同罷了。不同之處,便在人與社會的層次上。或許讀書本身就可能會因為社會性質的差異產生常識性的理解不同,但是讀書不是去和別人比不同的,而是通過讀書去學習書中你值得提煉的事物。無論是讀書還是教育,都應如此。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29
前天看完了《殺死一只知更鳥》,書中對“殺死一只知更鳥”的解釋是:它們只是盡情為人類唱歌,從不破壞我們的花園,從不在谷倉筑巢,從不做危害人類的事情。所以殺死一只知更鳥是一件罪惡的事。在我眼里,書里有兩只“知更鳥”:“怪人鄰居”阿瑟·拉德利和湯姆。
阿瑟因為小時候犯錯而被父親粗暴囚禁,失去本該屬于他的人生。他一直被囚禁,久而久之他成為了鎮里的“恐怖故事”,被歪曲成各種恐怖形象。但真正的他只是一個會通過樹洞偷偷送孩子禮物,怕孩子受到懲罰而給孩子縫好褲子掛在柵欄上,火災時悄悄給發抖的孩子披上毯子,在孩子們被尤厄爾追殺時出手相救的小心翼翼的避世之人。
湯姆是一個無辜的人,只是因為他是黑人,“在人們內心深處的那個秘密法庭里,他根本沒有任何訴訟可言。
從馬耶拉張嘴喊叫的那一刻開始,湯姆就死定了。”湯姆是被污蔑的,即使人們對此心知肚明,但他依然被陪審團認為有罪。
最令人敬佩的就是主人公們的父親,阿蒂克斯先生。他是一名律師,他的家族也是在當地世代有聲望的家族,他也是一位偉大的父親,他開明很開明,他尊重自己的`孩子,即使在別人都說著“女孩就要做淑女,不能穿褲子”的時候,他不束縛孩子的天性,讓斯各特可以自由地跑跑跳跳。他也很勇敢,明知自己不可能成功,但依然堅持為湯姆辯護。他被威脅,被恐嚇,就連他的孩子也被其他人嘲笑謾罵,他也沒有退縮。庭審中的他邏輯清晰,有理有據。雖然結果不盡人意,他敗給偏見,但他依然獲得了黑人們的尊重與感激。
遺憾的是,從哈珀寫下《殺死一只知更鳥》到現在,人們依然沒有打敗粗暴教育與種族歧視這兩個敵人。人們究竟要任由多少“知更鳥”被殺害呢?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30
本書是早已備好的在讀書目,但是每次開個頭就有了不能繼續下去的理由。曾要求兒子監督讀完此書,但在我的斥責下監督終無效。
要讀此書的原因早已忘記,但讀此書的想法一直在。本月取出好多書,糾結先讀哪本?結果哪本也沒讀,最近外出才背上此書,讀著讀著覺得真不錯!記得以前讀《借陰壽》剛開始情節特別引人入勝,越往后越無趣,為了圓滿才堅持讀完,追完有種不值當的感覺,但這本《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完之后仍覺得意猶未盡。
全書以一個小女孩的視角娓娓道來,斯庫特兩歲時母親去世,家里有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和一個做飯的黑人卡波妮,周邊有一些奇奇怪怪的鄰居。她和哥哥的活動范圍是她家以北第二戶杜博斯太太家和以南第三家怪人拉德利家庭院。
哥哥不許妹妹有女孩子的`特點,兩個孩童經常扮演故事里的角色,后來他們的活動范圍內有了迪爾,提議去引出隱居15年的怪人拉德利。他們對壞人拉德利充滿了畏懼,傳言拉德利在黑夜才會外出,附近所有的壞事都與他有關,他家的胡桃掉落在校園里也不能吃,吃了會死人。他們三個冒險給去摸拉德利的房子,給拉德利寫信想用竹竿送上他家的窗戶。有一次傍晚去他家院里探險時杰姆褲子被掛住了,偷偷回去取時發現褲子不僅縫好,而且疊得整整齊齊的放在柵欄處。感覺怪人不怪,很有愛心!傳言怪人由于和一些不良少年接觸,導致要被送去工讀學校時,其父將其領回,從此足不出戶。他也關注外面的世界,為這兩個孩子在樹洞里放糖果小雕像等,發生火災時悄悄地為站在屋外小女孩披上毛毯,他也像一只不求回報的知更鳥一樣存在著。
孩子們的爸爸不打獵,不打撲克,不釣魚,不抽煙,不喝酒,有時間就讀書看報,所以斯庫特一上學就能讀書,老師不允許她讀書,她找各種借口不想到學校去,阿迪克斯都巧妙的予以解決,例如和她建立約定,可以閱讀,但不告訴老師。阿迪克斯和藹可親,彬彬有禮,了解并理解孩子,遇事首先給孩子發言權,了解原委才做評判,與孩子的叔叔和姑媽形成對比。當孩子問及鄰居怪人拉德利家的事的時候,父親讓孩子們管好自己的事,相信拉德利家也會管好自家的事。當父親為黑人湯姆申辯時,提前告訴孩子們可能遇到別人的嘲諷,一定要記得父親做的是該做的事,別人不了解也不懂,希望自己的孩子們冷靜的面對。可是當杜博斯太太出言嘲諷爸爸時,杰姆還是忍不了砸了她家的花,為此也受到了應有的懲罰,為杜博斯太太念書一個月又一個禮拜,這個爸爸關愛孩子,讓孩子隨個性發展,但從不溺愛縱容孩子,他的一言一行都是孩子們的榜樣,在爸爸的熏陶下十三歲的杰姆就先生就已經成為了一個小紳士。爸爸很平凡,但他是鎮里的神槍手,他很普通,但他敢站出來為黑人申辯,他和他的孩子們都是知更鳥。
黑人湯姆同情馬耶拉·尤厄爾,經常幫她干活,卻遭她和父親詆毀誣陷而鋃鐺入獄,在法庭上人人有目共睹湯姆無罪,八九歲孩童都能看得出來他應該無罪釋放,可是由于他是“黑鬼”所以還是有罪的,阿迪克斯竭盡全力想要幫助他,他等不急,逃跑時被17槍打死。“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不平等,膚色、天資、出身和環境各不相同。湯姆是一只黑色知更鳥,卻被殺死了。
尤厄爾家在法庭上雖然勝訴,但是大家都看到了他家的真面目,于是他開始了各種報復行動,威脅湯姆的妻子,夜闖法官家,最后竟然對阿迪克斯的兩個孩子下毒手,關鍵時刻怪人拉德利救了兩個孩子,警長證明尤厄爾自己害人時摔到在自己的刀刃上,為此保住了另一只知更鳥。
本書從孩子的視角出發描寫周邊的故事,讓人感受言傳身教的重要性,全書出現知更鳥的次數很少,但是故事里有好多的知更鳥,殺死一只知更鳥就是犯罪。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31
你是否被別人帶著有色眼鏡看過,《殺死一只知更鳥》本書以梅科姆鎮為背景,以主人公斯庫特的視角,講述了一個關于偏見的故事。
阿蒂克斯是一位善良的白人律師,兩個孩子斯庫特和杰姆在他的引導下,更快的接受著一切新鮮的事物和信息,也更為深入的對一切事情進行著思考。在玩耍的過程中結識了好朋友迪兒,他們對一切未知事物都充滿著好奇。其中最為突出的是對從未出過門的鄰居拉德利的探索。他們把他叫做“怪人拉德利”關于怪人拉德利的傳說和故事讓他們多次克服恐懼去找怪人的`蹤跡,然而經過種種波折都沒能實現。
然而,因為一樁冤案打破了原本寧靜的小鎮,起因是一個黑人因侵犯白人女子被起訴,阿迪克斯作為一名律師,將幫助黑人湯姆進行辯護,卻引起了全村人的不滿,陷入了輿論漩渦,但他說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但是村民們那種根深蒂固的歧視黑人的思想影響著每一個。主人公斯庫特和杰姆的正常生活被打亂。然而只有他們知道湯姆是出于好心幫助卻被一家白人家庭所污蔑告上法庭。為了尋求真相和最終的勝利,他們勇敢的撥開重重迷霧,中間一系列的情節跌宕起伏,之后律師找到了能夠證明黑人清白的證據,但是由于種族偏見,黑人依舊敗訴,他憤怒的對所有人說,你們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聽到自己想聽到的,最后黑人萬念俱灰逃獄,被亂槍打死。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永遠都不要從別人口中去認識一個人,只有你親自去接觸他的時候,你才能夠看見事實,也許我們都曾帶著有色眼鏡,將子彈射向他人,也或輕或重受過偏見的槍傷,但摘下有色眼鏡,我們才可能看到世界本來的顏色。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32
我很慶幸遇見了這本書,堅強和軟弱,正義與邪惡,它讓我見證了人性的污穢與光輝,教會了我勇敢和正義的堅守。
這本書的題目是最引人芳心的,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輕時是一名神槍手,他告訴孩子們,殺死一只知更鳥就是一種罪過。因為,他們不毀壞別人的花園,也不在玉米地做窩,除了專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鳥象征著天真無辜和善良的人,當你殺死知更鳥的時候,就好像殺死無辜善良的人。他們從來都是無辜的,而人們卻對其不斷殘害,就像小說中的許多人物并未做過任何壞事,卻被人傷害。也因此,他們更需要有正義感的人為他們挺身而出。后來,人們都喜歡給孩子取名斯庫特,那也是主人公女兒的名字,那代表著正義無畏與勇敢。
故事的主線是女孩斯庫特的律師父親阿迪克斯為一個遭白人女孩誣陷殘疾黑人魯濱遜辯護,它發生在美國經濟大蕭條期的南方阿拉巴馬州,沒錯,那也是黑人白人涇渭分明、種族歧視和隔離極為嚴重的三十年代。在這樣的一個時代,打官司黑人勝辯白人是不可能的,從未有過。故事的最后官司真的輸了,原告方心生怨恨,對他的孩子下了毒手。
可能有人會問:為什么主人公要堅決接受這一場沒有懸念的官司?在書中,他是這樣說的“你勇敢嗎?真正的勇敢是當你還未開始就已知道自己會輸,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無論如何都要把它堅持到底,你很少能贏,但有時也會。”它很好的向我們詮釋了勇敢的含義。同學們我們捫心自問,你勇敢嗎?就好像你明明知道你考不到前200,但你依然用心學習,明明知道體育考試跑不進3分鐘,但你依然每天堅持練習,明明知道的你能力不如你的某個同學,但你依然在努力嘗試超越它。
康德曾說,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義,那么一切都沒有存在的.意義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去公平對待每一個人每一件事。即使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對,自己的兒子也遭受到了傷害。可他依然不放棄。因為他的目的是為正義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會失敗,不會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試一試。他以一己之力抵擋輿論的批評與指責。在那個種族糾紛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與正義為孩子們做了榜樣,讓他們得到黑人的尊重與認可。
其實我們生活中也有很多“世風日下”的情況,看見老人摔跤誰也不敢扶,怕碰瓷;公交車上小偷偷東西沒人敢站出來等種種情況。我們也應該感謝中國,沒有種族歧視,但也有很多的地域歧視,說上海人小氣,說北京人官僚,說東北人野蠻,說福建人精打細算等等。我想說請不要這樣去評論任何一個地區的人,如果不團結,還談什么振興中華?這里再借助書中的一句話“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終了解他們之后就會發現。”
有種勇敢叫做堅持,有種善良叫做正義。也許這些人會與社會的大眾思想背道而馳。但他們仍然會一句心中所想,堅守正義與良知。所以,請為正義代言。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33
現代人更注重生活環境與質量了,但盡管人們努力將自己所在的城市創建得更加文明,也掩蓋不了人與人之間偏見的骯臟。而《殺死一只知更鳥》這部小說讓我看到的不光是人性的污穢與光輝,還有“偏見”的恐怖。它把一個城市的文明摧毀地體無完膚。
這部小說反映了大肅條背景下美民眾的生活狀態以及種族間的隔閡、歧視、偏見。這些偏見讓黑人湯姆遭受莫須有的罪名,喪失了生命。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閃耀著人類的良心、責任與善良的光芒。他對正義的.勇敢維護令無數人為之動容。
“無論你射殺多少只藍鳥都不允許殺死一只知更鳥,它們是純潔、美好、正義與光明的象征,它們不毀壞別人的花園,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窩,只是一心一意地為人類唱歌。”知沒有更鳥是無辜的,它們犯任何過錯就不該往失生命,正如小說中的黑人湯姆,他不但沒有犯罪,還好心地幫助別人,卻永遠離開了這個世界。他不是被法律擊倒,是輸給了人性、偏見。那個不公平的社會。湯姆的離世讓人心痛,同時也反映了一連串社會問題。
盡管現在是和平年代,但人們心中的偏見在日常生活中體現的淋漓盡致。城里人看不起鄉下人,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高等工作、自詡上流人士的人看不起清潔工……正是這些莫名奇妙的偏見,讓人民和諧的一片烏煙瘴氣,甚至連小孩子也同大人一樣,缺乏同情心,忽視正義與善良。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34
每個人都會有一本最喜歡的書,這本《殺死一只知更鳥》可以說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聽這本書名,我還以為是殺死一只知更鳥的故事,就提不起興趣。結果,這本書只是引用了這句話,跟殺死一只知更鳥沒有關系。更何況這還是一本影響全球五千萬家庭的教養之書!
故事大概講的內容是:大蕭條時期美國南部靜謐的梅科姆小鎮發生幾樁離奇的迷案,徹徹底底打破了杰姆和斯庫特的生活,這兩個孩子的平靜美好的生活,在父親的'指引下,他們在經歷了迷案后,尋找到真知、歷練了風度、積累了正氣,也感受到人間的溫暖與真情。
在我翻開這本書的前言,上面只有一句話:''我想,律師也曾經是孩子。查爾斯蘭姆''一開始我并不懂得是什么意思,但當我讀完這本書再翻到前言時,我明白了:任何人都覺得律師是一種出入法庭的一個必不可少的角色,都覺得他們要么為了金錢,要么為了真理而幫助委托人勝訴。有人覺得律師恐怖是因為律師在法庭上的氣場太過強大,有一股''生人勿近''的強大壓迫感,所以才覺得可怕。但每個律師都有童年,雖然你不知道他們的童年是什么樣的,也不用知道只需知道他們也曾是孩子……
讀完這本書,讓我收獲很多,也讓我知道了人間除了黑暗還有光明!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35
我很早就看過了這本書,也正因為很早,所以并沒有看明白,在我看來這是一部關于黑人斗爭的書,背景是在上世紀三十年代的美國,經濟大蕭條,白人鄙視黑人,乍一看與《湯姆叔叔的小屋》有幾分神似,但我最近看了一遍電影以后,我才明白了書中的很多細節,以及這個故事到底想告訴我們什么。
故事發生的很順理成章,把白人的過錯或者說子虛烏有的罪名,冠在黑人名下,這是那個年代最常見的事了,但是律師阿迪克斯卻為此憤憤不平,這個舉動在當時絕對是讓白人瞠目結舌的.創舉,為此他的孩子受到迫害,“犯人”湯姆也在獄中槍斃,我不知道這是多么扭曲的世界,我根本不能相信它的存在,一個真善的人受到了社會的報復,我不禁質疑寫作的目的,但細細一品,那些黑人心中,阿迪克斯又如馬丁路德金一樣帶給了他們光明,可阿迪克斯是白人,也許他的結局并不好。
但是那些平等,自由,善良的種子在下一代的心中悄悄綻放,正是如此,書最想告訴人們的應該是要有顆善良的心,敢有扭曲的世界較勁的勇氣吧。
“你可以選擇朋友,但不能選擇家人。不管你是否承認,家人始終是家人。拒絕承認這點,會讓你看起來很傻。”長大之后,我們都變得很多羈絆和無法與父母直面表達自己的感情,多了些誤會也多了些不解,但父母也曾是個孩子,可當他們也是第一次做父母,有些愛隱忍,有些愛好勝,而這些都需要相互理解。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36
什么是對的?多數人的支持還是別人口中的對錯?
本書以一個六歲孩子的獨特視角描述了三個春夏秋冬小鎮發生的故事,我們也與之成長。故事中最主要的事件是阿迪克斯替黑人打官司,其余故事都是圍繞它展開。
孩子的.世界單純淺白,也正因為如此容易被染上色彩。阿迪克斯的正直善良最終贏得了小鎮居民的真心,也讓杰姆和斯庫特成為善良的人。他是一位不折不扣的紳士,以身作則,有同理心,會換位思考,更是耐心對待孩子。在杰姆因為杜博斯太太的辱罵而糟蹋她的花園后,阿迪克斯讓委屈的杰姆接受給老太太讀書的懲罰,這最終教會杰姆那些看上去可惡的人也有他可敬的一面。
小鎮大部分居民都因為黑人事件辱罵阿迪克斯,阿迪克斯展現出的還是謙遜溫良的姿態,世界以痛吻我,我卻報之以歌。孩子們不理解為什么這樣,他只是以平等的身份要求他們再等等,時間會告訴他們真相。
怪人拉德利事件也是如此。人們對于不了解的事情或人總愛以訛傳訛,我們身邊總有一兩個如斯蒂芬妮小姐那樣的長舌婦。孩子的想象力與好奇心是無窮的,三個孩子居然能自編自導一出怪人的話劇。被父親呵斥后也無法遏制好奇心闖入拉德利家院子。最終命懸一線,是好心怪人救了他們一命。尊重他人習慣,即使這個習慣很怪異,不要以險惡之心度人。
但這個世界上也有尤厄爾那樣壞得徹底的人,不可不防。一個家族的進步靠年輕一代的努力,尤厄爾家族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環境下,很難被引導上正確的路,可恨可嘆。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37
做人,就是要秉持著人應有的氣節,掌握人所必須擁有的品質,為社會和諧作出貢獻。
《殺死一只知更鳥》這本書是由美國作家哈珀·李所著。講述了在大蕭條時期美國南方的小鎮上,出了一樁離奇的案件,黑人湯姆·魯濱遜被誣告為犯罪嫌疑人,“我”的父親阿迪克斯竭盡全力去為其辯護,但卻因種族歧視,他還是被判了刑,后來被處死。
在我讀過之后,這本書不禁讓我深思:勤勞、吃苦能干、為人善良的湯姆·魯濱遜為何會落得如此下場,這恐怕不單單只是種族歧視這簡單的一個問題了吧?這其中所包含的.“第二層”則是一個人的品性、內心。
阿迪克斯在這本書中是我印象里最喜歡的一個人了。他可以奮不顧身地去為湯姆·魯濱遜辯護,在法庭上舌戰群“儒”,他的這種堅守真理的品質,怎不叫人敬佩。
或許有一天,周圍的人放棄了真理,就如說雞蛋是方的,那我們還會堅守真理嗎?堅守真理,其實并不是與他人作反抗“斗爭”,而是堅持正確的行為,維護這個社會的秩序穩定。我們要學習阿迪克斯這種品質,讓整個社會變成一個充滿正義、真理恒在的社會,不再出現像湯姆·魯濱遜這樣的悲劇。
我們就要秉持著堅守真理的這個品格,揮舞著這把旗幟,在成長發展的這條大路上不斷披荊斬棘,奮發圖強地將困難克服;我們也絕不能與真理背道而馳,銘記一條道理,走在真理的“大道”上可使人進步,而我們與其行動相反,結果也只會適得其反。
堅守真理,是我們共同的責任。讓我們一起去奔跑在真理的康莊大道上,做一個真正的人。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38
“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題記
最近我閱讀了一本老師推薦的名著《殺死一只知更鳥》它讓我見證了生活中那些堅強和軟弱,正義與邪惡,也教會了我勇敢與正義的堅守。
故事主要寫了女孩斯庫特的律師父親阿迪克斯為一個遭白人女孩誣陷的殘疾黑人辯護的`故事。當時正是美國經濟大蕭條時期,白人黑人分明,種族歧視極為嚴重,在這樣的時代為黑人打官司辯勝白人幾乎是不可能的。果不其然,在故事最后官司真的輸了。原告方甚至心生怨恨,對阿迪克斯的孩子下了狠手,卻被自己拿來的尖刀穿透。可能有人會問:為什么主人公要堅決的接這場毫無懸念的官司呢?在書中,他是這樣回答的:“你勇敢嗎?真正的勇敢是當你還未開始就知道自己會輸,可你依然要去做,并且無論如何都要堅持到底。雖然很少能贏,但有時也會。”
康德曾說過: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義,那一切都沒有存在的意義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去公平對待每一個人、每一件事,即使這件事遇到了所有人的反對,自己的兒子也遭受了傷害,可他仍然不放棄,堅持為正義代言。他用一己之力抵擋輿論的批評與指責,用善良與正義的舉動成為了孩子們的榜樣,獲得了黑人的尊重與認可。
在生活中,也發生了很多“”世風日下”的情況:看到了老人摔倒不去攙扶;公交車上看見有小偷偷他人的東西不敢站出、制止等。如果連一個正義勇敢、敢站出來的人都沒有,還談什么團結中國?
有種勇敢叫做堅持,有種善良叫做正義。也許這些人會與社會的大思想背道而馳,但他們仍然會依據心中所想,堅持正義與良知!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篇39
在這本書中,史鐵生講訴了自己的故事,每一件事都有自己的一番獨特見解,文字里充滿了哲思,蘊含著深刻的道理。
書中有一篇講到他與他母親的,那時他還沒從癱瘓的悲傷里走出來,他的母親想方設法想讓兒子振作起來,說話時遇到敏感的詞比誰都在意。看到這里,我也想起在小時候我因為自己一不小心摔跤哭得稀里嘩啦后媽媽一邊哄我一邊用手拍著地板借此讓我消氣。雖然現在想起覺得幼稚,但那關切的眼神我一輩子也忘不了。
書中的一篇文章講史鐵生對來世的想象,他的想象和我們的一樣,倘若有來世,都希望自己先占住幾項先天的優越,聰明,漂亮和有一副好身體。而命運的天平是不平衡的,總有人走運或倒霉。如果一個人受盡了生活里的各種霉運,會灰心喪氣或一蹶不振。但當一個人受到了世界的種種好運,我們很難在這順暢的人生路里嘗到幸福的滋味,生活的魅力也可能會被這順利所沖淡。文章說到苦盡甜來,這才是最為關鍵的'好運道。受到了霉運的人只要遇到好事,哪怕那件好事小到不足以與他的那些壞事對抗,他也會覺得很高興。而有了好運的人已經被太多的好事所麻木了,一點點的不順心對于他來說都會覺得很難受。挫折和困難不是壞事,它們像一劑良藥,雖然讓我們在人生的道路上摔了一跤,但會激勵我們向前,磨煉意志。
輪椅限制了史鐵生的身體,卻阻止不了他的思想的行走,從某種意義來說,他是自由的。他的文章貼近生活,讓讀者體會到生活的美,學會享受生活,珍惜現在所擁有的。
誠如文中的一句所說:“我們都在時光的罅隙里茍延殘喘,可是我們都還有一個平凡生活中的英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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