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在路上》根本就不是一本小說,它所有的激動之處在于它的真實,在于年輕人心中的共鳴,“遠走高飛”這個詞,總是對年輕的心有太大的誘惑,再沒有什么比“為所欲為”更令人神往的事情了。
永遠在路上讀后感一:
1951年4月,在路上奔波了七年的杰克 .凱魯亞克用了三個星期的時間打完了一卷一百二十英尺長的單杯行距打字紙,這就是《在路上》一書的手稿。凱魯亞克不會料到,這本書會成為世俗叛逆與抗爭者歷久彌新的圣經、“垮掉的一代”靈魂人物的心靈自傳,更不會想到這本書在半個世紀后遙遠的中國還會掀起熱潮。
《在路上》一書本身就像一次在路上的駕車旅行,行文流暢、節奏明快,作者寫得淋漓,我們讀者讀得也是爽快。書中各種情節如窗外的風景紛至沓來又飛速駛去,個人邂逅紛繁復雜,“車”在不停地騰躍轉拐,我們這些“乘客”眼花繚亂手足失措氣喘吁吁,直到最后“車”嘎然而止,我們方得大呼過癮。
1957年,《在路上》出版后,美國售出了億萬條牛仔褲與百萬臺煮咖啡機,并且促使無數青年人踏上了漫游之路,也拉開了“垮掉的一代”登上歷史舞臺的大幕。《在路上》
一書刻畫了“垮掉的一代”面貌狀態,反映了那些不甘世俗勇于抗爭者的心聲,并“啟蒙”指引了一代又一代的年輕人。
這本書的價值首先在于它的時代意義。美國二戰后歌舞升平、一邊繁榮,但物質的富裕卻常會帶來精神上的貧瘠。在大多數人們自滿自得的同時,總有一些人不甘墮落紅塵不愿墜人流俗,“垮掉的一代”于是應運而生。“垮掉的一代”不是要垮掉,而是恰恰相反,他們想抗爭想尋求自我。“尋求,他們尋求的特定目標是精神領域的。雖然他們一有借口就橫越全國來回奔波,沿途尋找刺激,他們真正的旅途卻在精神層面;如果說他們似乎逾越了大部分法律和道德的界限,他們的出發點也僅僅是希望在另一側找到信仰。”即使他們吸毒、大搞同性戀無非也是希望能在與上帝的直接接觸中找回自我。“在路上”便是對他們這種生活方式、這種精神狀態最佳形容。是的,他們一直在路上,一直在尋找精神家園的路上。他們目光如炬,心胸熾熱,風雨不懈,義無反顧,即使瘋瘋癲癲跌跌撞撞也仍然值得我們這些俗人尊敬。而如今時空轉換到了正逢盛世的中國,此書的流行風靡也就不足為奇了。
《在路上》是時代的、美國的,更是永恒的、普世的。一本書如果能夠稱得上經典能夠不朽,那往往是因為它觸及到了我們人類的根本。《在路上》一書正是如此,它不僅僅是一本游記一本自傳,更涉及到了人生的一個根本命題——人生的狀態,即人是怎樣活著的,應該怎樣活著。
人生其實就是一段旅程,我們都是這個世界的行人、過客。“我們在看風景,看風景的人也在看我們。”用《在路上》書中的原話說,“道路就是生活。”每個人都會有各自的道路,“你的道路是什么,老兄? ——乖孩子的路,瘋子的路,五彩的路,浪蕩子的路,任何路。 那是一條在任何地方,給任何人走的任何道路。到底在什么地方,給什么人,怎么走呢?”書中的主人公迪安如是問。他走的是一條瘋狂冒險的路,雖然一路顛簸流離卻是興高采烈。而我們的路在哪,目的地何方,應該怎么走?這是《在路上》一書迫使我們思考的問題。
從這個層面上講,我們每個人都在路上,都在尋尋覓覓、停停走走。《在路上》這本書不僅是一個時代的路標,更應是每個人人生的指南。它其實也已經告訴了我們上述問題的答案,即聽從內心的召喚,堅定地走自己的路。個人如此,一個國家也應當如此。
永遠在路上讀后感二:
聽痛仰(痛苦的信仰樂隊)的歌《再見杰克》,里面有兩句歌詞:“再見杰克,再見我的凱魯亞克。”我很好奇杰克是誰,凱魯亞克又是誰,于是去百度了一下,發現杰克和凱魯亞克是同一個人。這個人的全名是杰克*凱魯亞克,他寫了一本書叫《在路上》,于是我就讀了這本書。
書中講的是一個瘋狂的故事。講作者搭車暢游美國的往事,故事里的都是一堆瘋子,干著各種瘋狂的事情。讀這本書我感覺總是亂糟糟的,讀的也沒來感。后來想到了一句話“真正擁有國土的人,一個是國王一個是流浪漢”。想想還真是對的。我天性里沒有瘋狂的基因,所以在這本書里找不到共鳴點。但是這本書倒引發了我的另一個思考,關于怎么樣回歸大自然。
厭煩了城市生活的人們,周末開車去城市的郊區,在盤山路上跑一跑,在“農家院”里吃頓飯。那里天比城里藍,空氣比城里清新,還能看得見青山綠水。感覺與大自然親近了,于是心滿意足的開車回到城里,繼續打開電腦看視頻,拿出手機來聊微信。這最多算是出去看了看風景。
人是社會性的動物,結伴在一起互相保護。雖然人與人之間已經變得相當冷漠,但當我們面對共同的敵人,比如外星人時,還是會團結在一起。我們建起了高樓大廈,圍出一塊地來作為城市。這隔絕猛獸,也隔絕了自然。人作為自然的產物,就在這樣與自然隔絕的環境里進化下來。真正的回歸自然的方式,應該首先如《荒野生存》(《Into the Wild》)一樣,拋棄你身上除了衣服之外的東西,然后獨自走上無人開拓的曠野。你必須時刻面對著死亡,這才是自然生活的一部分。你要應對自己的饑餓,疾病,寒冷,猛獸,毒物,你失去了所有的保護,只能靠自己。每時每刻的選擇都是在賭博,你在水泥森林里所擁有的生活技能和經驗,到了這里便一無是處了。忍受不了這些危險,就欣賞不到純粹的自然。自然的本質就是競爭和淘汰。你到了那里,甚至無暇欣賞它所謂的美麗,因為可能就你停下來欣賞的那一會兒,你便被狩獵者緊緊的盯住了。這樣的自然能帶給你什么呢?如果你能生存下來,你身上所有的傳感器和智商,將達到人類的極致,因為你經歷了最殘酷的磨礪,赤手空拳的活了下來。而且,你所感悟到的自然和生活,將遠遠超出美景的范疇,上升到哲學的高度。
永遠在路上讀后感三:
即使在時隔多年以后,我仍然記得昨日的那個冬夜,雖然寒風讓人瑟瑟,內心卻似一團熊熊大火在燃燒,只因整個下午和晚上,我都在看一本叫做《在路上》的小說。當我把書的最后一頁輕輕合上,抬頭望向窗外,雖是漆黑一片,但卻想一頭沖出去,永遠不再回來。那個寒冷的夜晚,空氣中漂浮著荷爾蒙的味道,那種味道,叫做年輕!
翻開杰克.凱魯亞克的人生樂章,用年輕的眼光去讀,或可稱作完美。大學時期的杰克是個“桀驁不馴,事實上心里都是愚蠢的獨立思想”的人。因為年輕,他無所畏懼,為了執著,他在所不惜。大學退學之后,杰克與“垮掉的一代”一樣,過上了一種完全自由的生活,雖然貧寒,卻不失激情,并開始從事他最熱愛的事情——為自己的內心寫作。然后,35歲的他發表了《在路上》,紐約時報給他的評價是:“杰克最后一次作為一個默默無聞的人躺下。第二天清晨,電話鈴吵醒了他,他已經出名了。”從那以后,杰克經歷了聲名顯赫與紙醉金迷的最后一段生活,就連他的死也似乎令人羨慕,47歲,他便離開了世界,沒有像中年人的世故過,沒有像老年人的遲暮過,恰似芳華絕代的梅艷芳與張國榮。
“我還年輕,我渴望上路。”也許《在路上》根本就不是一本小說,它所有的激動之處在于它的真實,在于年輕人心中的共鳴,“遠走高飛”這個詞,總是對年輕的心有太大的誘惑,再沒有什么比“為所欲為”更令人神往的事情了:半夜搭乘陌生人的汽車,陌生的城鎮,新鮮的朋友,突如其來的性愛,徹夜的狂歡,酒精,眩暈,睜開雙眼后看見的黎明,一望無際的大草原,不見盡頭的公路......就算是將這一切記錄下來,也要采取最激烈的方式,讓滿是荷爾蒙的即使在時隔多年以后,我仍然記得昨日的那個冬夜,雖然寒風讓人瑟瑟,內心卻似一團熊熊大火在燃燒,只因整個下午和晚上,我都在看一本叫做《在路上》的小說。當我把書的最后一頁輕輕合上,抬頭望向窗外,雖是漆黑一片,但卻想一頭沖出去,永遠不再回來。那個寒冷的夜晚,空氣中漂浮著荷爾蒙的味道,那種味道,叫做年輕!
翻開杰克.凱魯亞克的人生樂章,用年輕的眼光去讀,或可稱作完美。大學時期的杰克是個“桀驁不馴,事實上心里都是愚蠢的獨立思想”的人。因為年輕,他無所畏懼,為了執著,他在所不惜。大學退學之后,杰克與“垮掉的一代”一樣,過上了一種完全自由的生活,雖然貧寒,卻不失激情,并開始從事他最熱愛的事情——為自己的內心寫作。然后,35歲的他發表了《在路上》,紐約時報給他的評價是:“杰克最后一次作為一個默默無聞的人躺下。第二天清晨,電話鈴吵醒了他,他已經出名了。”從那以后,杰克經歷了聲名顯赫與紙醉金迷的最后一段生活,就連他的死也似乎令人羨慕,47歲,他便離開了世界,沒有像中年人的世故過,沒有像老年人的遲暮過,恰似芳華絕代的梅艷芳與張國榮。
“我還年輕,我渴望上路。”也許《在路上》根本就不是一本小說,它所有的激動之處在于它的真實,在于年輕人心中的共鳴,“遠走高飛”激情像鋼水一樣四濺,而年輕的沖動與熱力,就像熔巖一樣,從字句背后,從紙張之下,噴涌而出,年輕有什么不可以?!年輕就是用來放肆的!
杰克.凱魯亞克的幸運之處在于他生活的年代給了他靈感,他執著的信念讓他不用擔心年輕過后的事情,看看《在路上》那淡淡憂傷的結尾:“......除了衰老之外,誰都不知道誰的遭遇......或者,我們不需要知道誰在年輕之后的遭遇,相比那種沒有青春期,生下來就已經成熟,年紀輕輕卻已經學會了圓滑世故的人,再激烈,再荒唐的青春也無需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