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廣州越秀區隨遷子女保障性入學指南
隨遷子女指的是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戶籍登記在外省(區、市)、本省外縣(區)的鄉村,隨務工父母到輸入地的城區、鎮區(同住)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2021廣州越秀區隨遷子女保障性入學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申請時間】
資料計算截止時間:2021年3月31日
網上申報時間:2021年4月7日上午9:00至4月20日下午18:00
紙質材料受理時間:2021年4月8日上午9:00至4月30日下午18:00
【申請條件】
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在越秀區統籌安排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公辦學位。
(一)已在越秀區辦理《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五年,現在越秀區有合法穩定住所且已連續居住滿五年,并在廣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其中一個險種)累計滿五年且在繳、有合法穩定職業的來穗人員的隨遷子女(如申請人或其配偶擁有廣州市內非越秀區房產,應在房產所在地辦理居住證,并向房產所在區申請積分入學)。
(二)現居越秀區并在越秀區所屬單位從事園林綠化、市政建設、消毒行業、城市管理服務、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工作連續兩年以上、同時在以上服務單位繳納社保累計兩年以上并在繳的來穗人員的隨遷子女。
(三)現居越秀區并獲得“廣州市見義勇為好市民”稱號、榮獲2016—2020年度越秀區最美“好房東(好鄰居)”“好雇主”“好雇員”稱號來穗人員的隨遷子女。
(四)申請人的子女具有越秀區公辦小學學籍滿9個學期以上(含9個學期),申請越秀區初中一年級學位的。
【申請材料】
(一)已在越秀區辦理《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五年,現在越秀區有合法穩定住所且已連續居住滿五年,并在廣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其中一個險種)累計滿五年且在繳、有合法穩定職業的來穗人員的隨遷子女(如申請人或其配偶擁有廣州市內非越秀區房產,應在房產所在地辦理居住證,并向房產所在區申請積分入學)。
請根據報名系統要求上傳有關證明材料,并按要求將以下原件交居住證所在街道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積分制服務窗口(以下簡稱街道服務窗口)核對:
1、身份證明資料:申請人(含配偶及子女)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出生證。
2、合法穩定就業情況材料:申請人需提供最近滿一年或以上的有效勞動合同(個人就業信息無需提供材料,以廣州市政府信息共享平臺查詢為準)。
3、繳納社會保險情況資料:參加社會保險(其中一個險種)累計滿五年的證明。市社保可實現系統對接數據,無需申請人提供證明;購買省社保的來穗人員需上傳參保證明(含授權碼)。
4、合法穩定住所情況資料:在市積分系統核定出相應“合法穩定住所”積分的申請人不需要重復提交書面資料。申請人住所是父或母(公婆、岳父母)、直系祖輩(祖父母、外祖父母)自有房產權的,需提供房產權屬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如能證明親屬關系的戶口簿)。
(二)現居越秀區并在越秀區所屬單位從事園林綠化、市政建設、消毒行業、城市管理服務、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工作連續兩年以上、同時在以上服務單位繳納社保累計兩年以上并在繳的來穗人員的隨遷子女。
請根據報名系統要求上傳有關證明材料,并按要求將以下原件交街道服務窗口核對:
1、身份證明資料:申請人(含配偶及子女)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出生證。
2、合法穩定就業情況材料:申請人需提供在越秀區相關部門連續就業的證明(從事園林綠化、市政建設工作的'由越秀區建設和水務局開具;從事消毒行業、城市管理服務、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工作的由各街道辦事處開具)。
3、繳納社會保險情況資料:參加社會保險累計滿兩年的證明。市社保可實現系統對接數據,無需申請人提供證明;購買省社保的來穗人員需上傳參保證明(含授權碼)。
(三)現居越秀區并獲得“廣州市見義勇為好市民”稱號、榮獲2016—2020年度越秀區最美“好房東(好鄰居)”“好雇主”“好雇員”稱號來穗人員的隨遷子女。
請根據報名系統要求上傳有關證明材料,并按要求將以下原件交街道服務窗口核對:
1、身份證明資料:申請人(含配偶及子女)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出生證。
2、榮譽稱號證明材料:獲得“廣州市見義勇為好市民”稱號的申請人須提供證明材料;榮獲2016—2020年度越秀區最美“好房東(好鄰居)”“好雇主”“好雇員”稱號的申請人無需提供證明材料,由區相關職能部門審核。
(四)申請人的子女具有越秀區公辦小學學籍滿9個學期以上(含9個學期),申請越秀區初中一年級學位的,需在報名系統上傳有關證明資料:
1、身份證明資料:申請人(含配偶及子女)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出生證。
2、公辦學籍證明材料:越秀區公辦小學學籍證明材料(不需要家長提供,由學校統一出具,集中提供給相關審核部門)。
備注:
1、在越秀區辦理《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五年,是指積分資料截止日期(2021年3月31日)前在越秀區辦理的居住證連續時長滿5年。居住證辦理記錄以系統登記時間為準。
2、在越秀區有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在市積分系統已核定相應年限的“合法穩定住所”積分。合法租賃住所應在越秀區辦理房屋登記租賃備案且備案時長滿足相關年限要求(以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審核時間開始計算);單位宿舍參照合法產權住所或合法租賃住所提供申請資料;申請人住所是父或母(公婆、岳父母)、直系祖輩(祖父母、外祖父母)自有房產權的,需提供房產權屬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如能證明親屬關系的戶口簿)。
3、在廣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是指在廣州市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職工社會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申請人最終繳納社保時間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查所得的結果為準。
4、有合法穩定職業,是指已在越秀區辦理就業登記或商事登記(就業人員需提供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要求的完整勞動合同),且申請時所提交的資料均處在有效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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