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須知
高級中學是我國九年義務教育結束后更高等的教育機構,上承初中,下啟大學,一般為三年制。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西安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須知,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計劃管理。
招生計劃分普通中專、成人中專、技工學校、普通高中、職業高中計劃。
統籌考慮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堅持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落實職普比不低于4:6的要求,根據區域內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條件、批復辦學規模、往年招生結果、規范辦學情況,以及初中學校畢業生數量、跨市招生計劃等,科學編制和下達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并嚴格執行。從起,普通高中起始年級的班額應控制在50人,同時加快消除現有大班額,為推進選課走班教學和新課程改革做好準備。
1.普通中專學校招生執行省教育廳下達的生源計劃;成人中專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執行省教育廳下達的成人中專招生計劃;技工學校招生執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達的招生計劃。
2.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下達分區縣招生計劃建議數,各區縣教育局擬定本區縣各學校招生計劃建議數,報市教育局審定后,下達全市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計劃;職業高中由市教育局下達分區縣招生計劃。
3.定向生招生計劃。優質普通高中不低于50%招生計劃定向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學校,并適當向農村初中、薄弱初中(含“名校+”教育聯合體中“+校”)傾斜,逐步提高其升入優質普通高中的學生比例。定向分配招生計劃要在滿足各區縣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按照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確保優質普通高中的定向生招生計劃全部完成,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大學附中定向生計劃中含大學教職工子女。
城六區定向生招生生源范圍:省級示范高中和市直屬高中學校為城六區初中學校,其他省級標準化高中為本區內初中學校。
五區二縣也要根據區域實際,將轄區內省級示范高中和省級標準化高中招生計劃按一定比例分配到轄區內各初中學校。
4.特長生招生計劃。完善特長生招生政策,嚴格審核招生學校的資質、名額、程序以及招生范圍和錄取標準等,納入統一招生計劃,招生人數不得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總數的5%。
5.普通高中舉辦的各類特色課程班和“國際班”按照省教育廳重新登記備案結果進行招生。各類特色課程班、“國際班”、體育藝術特長班和各類體育藝術特長生等招生計劃,以及西藏插班生招生計劃含在各校總計劃內。
6.西安中學青少年航空學校和海軍青少年航空學校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單列下達,招生工作納入普通高中學校統一招生管理。
7.加強跨區域招生資格學校(包括民辦學校)跨區域招生計劃管理。具有跨區域招生資格的.學校在完成本區域招生任務后,方可跨區域招生。各校跨區域招生計劃含在該校招生總計劃中,與統招計劃一并申報,并與其在本市招生計劃同時下達,同時公布。跨區域招生計劃原則上不能轉為城六區計劃錄取。
8.加強對五區二縣招生計劃執行過程全程監督,一是各區縣要嚴格監管,責成轄區內學校嚴格執行下達的招生計劃,嚴禁突破招生總計劃;二是所有學校招生計劃調整變更須經區縣報市教育局審核批準后執行;三是招生錄取結束后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向市教育局上報計劃執行情況。
9.5月底前將《西安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報告》和《西安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表》報省教育廳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二、填報志愿。
考生志愿分為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包括職業高中、技工學校、普通中專和成人中專)兩大類。
全市實行統考科目成績公布后網上填報志愿。
1.普通高中學校
城六區考生普通高中統一填報的志愿分兩個批次:
第一批次每個考生可在城六區內選報2所省級示范高中志愿;
第二批次每個考生在城六區內須選報3所省級標準化高中或普通高中志愿。
考生同一批次選報的學校志愿為平行志愿。
尊重考生意愿,維護考生權益。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學生填報志愿,更不得代替學生填報志愿。
填報志愿時間:
一是所有考生在統考科目成績公布后按規定統一填報志愿;
二是錄取過程中,按照程序錄取結束后,市中招領導小組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學校,未被錄取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填報未完成招生計劃學校的志愿;
三是在錄取過程中,第二次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學校,未被錄取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填報未完成招生計劃學校的志愿。
五區二縣考生志愿填報原則上采用平行志愿,填報辦法由各區縣根據實際確定。
2.中等職業學校
考生選報職業高中和技工學校志愿有兩種方式:
一是考生采取網上填報;
二是考生直接到選報學校登記。
考生選報普通中專志愿采取網上填報。
三、招生錄取。
1.組織方式
在市中招領導小組領導下,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實行網上遠程錄取。其中,城六區統一組織實施,五區二縣分區縣組織實施。詳見《西安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
體育藝術特長生專業測試由市中招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按照《西安市普通高中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工作方案》(另文下發),由市教育考試中心負責具體實施;專業測試合格的考生由報考學校提名,結合考生志愿擇優錄取。
2.錄取原則和依據
高中階段招生堅持多元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切實改變將分數簡單相加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唯一標準的做法。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依據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評價(包括學科考試及考查、體育考試、理化生實驗操作和信息技術操作考核結果),以及學校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進行。
3.普通高中錄取基本條件
綜合素質過程性評價六個維度和學業評價均達到C等級以上(含C等級)的考生即具備普通高中錄取資格。
綜合素質過程性評價六個維度中任意兩個維度達到B等級以上(含B等級),且理化生實驗操作和信息技術學科操作考核等級至少有2科達到B等級以上(含B等級),方具備省級示范高中、省級標準化高中錄取資格。
4.錄取相關要求
全市職業高中、技工學校招生,采取統一錄取與注冊入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嚴格執行招生計劃,錄取過程中未完成的定向生計劃進行順延錄取;所有學校招生均要尊重考生志愿,錄取嚴格按考生志愿投檔,錄取中不調劑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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