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淄博市張店區第二幼兒園招生須知
從教育體制的角度看,幼兒園教育是學制的最初環節,是整個學制的基礎。幼兒園課程作為學前教育的載體,直接影響幼兒現時的發展,為幼兒今后甚至一生的發展奠定基礎。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2021年淄博市張店區第二幼兒園招生須知,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招生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相對就近就便、免試入園”的原則。
2、作為小區配套幼兒園,優先招收大化纖生活區的適齡幼兒入園,有空余學位,則面向小區外擴大招生范圍。
3、高層次人才和企業家子女、軍人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符合條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入園就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政策執行。
招生辦法
1、所有報名的'幼兒均采用網上預報名的辦法填寫信息。
2、優先錄取大化纖生活區的適齡幼兒入園,如果大化纖生活區適齡預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則實行電腦派位。
3、如果大化纖生活區適齡幼兒錄取人數少于招生人數,剩余學位面向小區外擴大招生范圍,采取電腦派位的方式,確定入園幼兒名單。
招生條件
(一)本生活小區適齡幼兒條件
1、必須具有張店區戶籍,幼兒父母在大化纖生活區自有住房,且幼兒本人的戶口、住所應與其父母的戶口及住所一致,且父母為戶主和房主。
2、幼兒父母雙方名下無住房(需提供區房管局出具的相關證明包含幼兒父母及幼兒),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大化纖生活區有自有住房,且適齡幼兒與其父母的戶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雙方都是現役軍人的;可依據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大化纖生活區的房產確定入園。
(二)所有預報名幼兒條件
1、必須具有張店區戶籍,且戶籍與父母(雙方或一方)在一起;
2、在張店城區有固定住房,購買新建住房且已實際交房的,如果房產證尚未辦理,需要提供戶口簿、購房合同、房產信息查詢證明、交全款票據、物業管理費發票等原始材料,經核實后,可作為入園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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