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海浦東新區幼兒園招生指南
幼兒園教育作為整個教育體系基礎的基礎,是對兒童進行預備教育。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2021上海浦東新區幼兒園招生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以構建面向適齡幼兒的學前教育服務體系為目標,以切實維護適齡幼兒的合法權益、規范幼兒園辦園行為為原則,依法實施學前教育階段適齡幼兒入園工作。
二、工作原則
(一)統一部署,優化布局。在新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區教育局根據“十三五”期間區域教育布局調整、常住人口的變化,結合優質均衡的發展目標,不斷優化學前教育資源配置,按照區域實際情況制訂招生入園政策。
(二)信息公開,規范流程。堅持依法依規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規范入園招生工作流程,通過各種方式主動向社會公布學前教育階段適齡幼兒入園工作的相關信息,包括招生方案、招生范圍、報名條件、收費標準、咨詢和監督方式等。
(三)相對就近,免試入園。各級各類幼兒園應按照教育局確定的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安排適齡幼兒入園,在招生過程中不得對適齡幼兒和家長進行測試和變相測試,不得損害幼兒身心健康,不得提前招生。
(四)網上報名,現場驗證。2020年本區幼兒園招生入園工作統一納入浦東新區適齡幼兒入園報名系統,進行規范管理,各級各類幼兒園應嚴格按照相關程序組織招生工作,嚴禁在招生計劃之外自行招收學生,嚴禁擅自跨區域招生。
(五)嚴格管理,加強監督。各級各類幼兒園必須遵循人戶一致優先原則,妥善安排對口地段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幼兒入園,滿足適齡幼兒接受學前教育的需求,并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監督。
三、招生入園
2020年學前教育階段適齡幼兒入園工作分為信息登記、網上預約、現場驗證和錄取通知四個階段。
4月15日—4月23日,有意愿的幼兒園可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方式開展線上園所開放日活動。
(一)信息登記
4月24日—4月30日,適齡幼兒監護人須在上海市適齡幼兒入園信息登記系統(網址:https://shrydj.edu.sh.cn,也可通過市“一網通辦”欄目進入)進行統一的入園信息登記,獲取上海市適齡幼兒入園信息登記編號。登記編號作為幼兒進行區級入園報名驗證的憑證。
1.登記對象
2020年信息登記的對象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滿3周歲的適齡幼兒。幼兒園托班、中大班插班轉園以及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的.幼兒不在本次入園信息登記對象范圍內。
2.登記條件
幼兒和監護人根據本人情況須持有以下證件之一:
(1)本市戶籍:居民身份證(號);
(2)非本市戶籍: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居住登記憑證,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3)外籍:護照。
3.信息確認
適齡幼兒監護人對本市實有人口信息庫提供的與監護人和幼兒相關的姓名、證件號碼、居住等信息進行錄入或確認。
(1)登記系統內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監護人根據所持證件的信息在系統中修改。
(2)已在本市有關部門登記,但未在登記系統顯示信息的幼兒,監護人根據所持證件的信息進行登記。
(3)確因特殊情況未在有關部門登記信息的幼兒,在報名驗證階段在各幼兒園進行信息補登記。登記點現場核驗監護人和幼兒信息的準確性。
監護人登記信息成功后,原則上不再修改信息。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修改信息的,監護人須憑相關證明材料在報名驗證階段到各幼兒園和指定登記點修改信息。
(二)網上預約
2020年本區適齡幼兒入園實行網上報名和招生錄取工作。5月13日—5月20日,適齡幼兒監護人憑上海市適齡幼兒入園信息登記編號登錄浦東新區適齡幼兒入園報名系統(網址:https://xqzs.pdedu.sh.cn),完善幼兒入園報名信息并進行統一的入園報名驗證預約,獲取《2020年浦東新區幼兒入園報名驗證預約登記表》。登記表作為幼兒進行入園報名驗證的憑證。
每位適齡幼兒可在地段園所(公辦園及招收地段生的民辦園)或全區招生園所(全區招生公辦園及民辦園)中預約一所幼兒園進行現場驗證或面談。未通過第一批現場驗證或面談的幼兒,根據第一批報名驗證和錄取情況,按照“本區戶籍優先,同類排序靠后”的原則進行區域統籌,并根據統籌結果進行第二批現場驗證。
(三)現場驗證
5月23日、24日、30日、31日,適齡幼兒家長按照預約驗證時間,帶好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各幼兒園進行入園報名和現場驗證。
適齡幼兒入園報名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本區戶籍,戶籍與房產一致的適齡幼兒:按幼兒本區常住戶籍地址對口入園。須持有2020年4月30日前辦理的招生區域內戶籍和相對應的住宅類房產證。戶主須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并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幼兒本人為戶主的,房產證產權人須為幼兒本人或其父母,并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
一個門牌號一居住戶,原則上三年內只安排一次同校對口入園,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當入園適齡幼兒人數超出幼兒園招生計劃數,按照幼兒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入園,超額部分作統籌安排。
2.本市戶籍,人戶分離的適齡幼兒:按房產證地址就近入園。須持有2020年4月30日前辦理的戶籍和招生區域內住宅類房產證。房產證產權人須為幼兒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待區域內戶籍與房產一致的幼兒安排后,視幼兒園招生情況,按房產證地址就近安排入園。
一個門牌號一居住戶,原則上三年內只安排一次同校就近入園,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本市戶籍廉租房或經濟適用房(承租人或買受人須是幼兒父母)的適齡幼兒參照執行。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居住證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區)且積分達標準分值的適齡幼兒:持有2020年4月30日前辦理的招生區域內住宅類房產證的(產權人須為幼兒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參照本市戶籍、人戶分離的幼兒,按房產證地址就近安排入園。無房產證的,憑本區合法居住證明,根據實際居住地址,統籌安排入園。
4.動遷戶適齡幼兒:因動遷原因,戶籍尚未遷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產尚未辦理產證的,如動遷安置地配套幼兒園已具備招生條件,可憑動遷協議書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園。租賃房屋居住的,憑本區合法居住證明,根據實際居住地址,統籌安排入園。
5.本市外區戶籍,在居住地無相應房產證的適齡幼兒:憑本區合法居住證明,根據實際居住地址,統籌安排入園。
6.其余符合條件的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幼兒本人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補繳,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許補繳的除外)或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本區街鎮社區事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申請在本區就讀的,其所持的居住證上的居住地址,應與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區。持有2020年4月30日前辦理的招生區域內住宅類房產證的(房屋產權人須是幼兒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按房產證地址,統籌安排入園。無房產證的,憑本區合法居住證明,根據各公民辦幼兒園第一批報名驗證情況,統籌安排至尚有余額的公辦幼兒園或民辦三級幼兒園。
7.香港、澳門、臺灣適齡幼兒:香港、澳門幼兒須持本人香港或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本市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幼兒須持本人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本市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根據實際居住地址,統籌安排入園。
8.外籍適齡幼兒:外籍幼兒須持本人有效簽證外國護照(須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許可頁,且有有效往來簽證)和《本市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根據實際居住地址,統籌安排入園。
9.特殊幼兒: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兒須持有本區戶籍,可到愛心幼兒園或上南三村幼兒園、童心幼兒園、臨港新城海音幼兒園、致立學校開設的學前特教班申請入園。
10.其他符合入園條件的幼兒:除上述情況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區入園條件的幼兒,視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入園。
6月5日前,面向全區招生的公辦幼兒園和民辦幼兒園須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各種途徑向社會公布錄取結果。
6月13日、14日,第二批現場驗證。
(四)錄取通知
6月16日—21日,適齡幼兒家長可登錄浦東新區適齡幼兒入園報名系統,查看家長會通知。
6月30日前,各級各類幼兒園完成幼兒錄取工作,發放錄取通知書。
9月15日前,各級各類幼兒園完成新生注冊報到及幼兒信息上報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公開招生信息
教育局相關部門通過網站等各種形式主動向社會發布學前教育階段適齡幼兒入園工作信息,具體包括:
(1)浦東新區教育局關于2020年本區學前教育階段適齡幼兒入園工作實施意見。
(2)各級各類幼兒園招生范圍、辦學等級、收費標準、招生計劃等。
(3)2020年浦東新區學前教育階段適齡幼兒入園工作咨詢及監督電話、信訪接待部門地址等。
各級各類幼兒園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張貼招生通告等各種形式在規定時間內主動公開本幼兒園的招生方案及招生入園對象。各民辦幼兒園的招生簡章及其它招生宣傳資料須按規定進行備案。
(二)組織招生工作
學前教育指導中心在對現有學前教育資源和適齡幼兒人數進行全面調研的基礎上,充分研判資源配置與適齡幼兒入園需求,合理確定各級各類幼兒園的招生入園范圍及招生計劃,落實人員和職責,指導各幼兒園嚴格按照教育局相關文件規定,并結合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斷優化工作方案,平穩有序開展學前教育階段適齡幼兒入園工作。
各級各類幼兒園要認真制訂招生方案,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嚴格按照園所規模、核定班額組織招生入園工作。現場驗證過程中,須認真核驗幼兒出生證、戶籍證、房產證、居住證等相關證件,補充完善幼兒出生年月、家庭住址、監護人姓名、聯系電話等信息,確保報名信息真實、完整。
教育信息中心和各幼兒園要根據本市學前教育階段適齡幼兒入園信息登記工作要求,切實做好人員培訓、設施設備配置、網絡暢通等保障工作,確保適齡幼兒入園登記及報名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加強指導與監督
教育局各相關部門、學前教育指導中心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對學前教育階段適齡幼兒入園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嚴格執行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關于學前教育階段適齡幼兒入園工作的要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依托街鎮聯絡機制,加強幼兒園報名驗證工作期間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工作,確保招生入園工作平穩有序。
(四)開展教育督導
教育督導部門要充分發揮責任督學對幼兒園經常性督導的優勢,對優化教育資源配置、保障適齡幼兒合法權益、促進各級各類幼兒園規范招生等開展督導,監督并指導幼兒園履行依法規范辦園的責任,逐步形成學前教育階段就近入園工作的常態化監督機制。
(五)完善監察機制
區教育監察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招生監察工作機制,監督招生入園有關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貫徹落實,依法依紀查處招生入園工作過程中的違紀違規事件,確保學前教育階段招生入園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六)落實問責制度
各級各類幼兒園在招生入園過程中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對幼兒園負責人和其他相關人員依法依紀給予處分。民辦幼兒園納入當年度年檢,并視情況核減招生計劃或政府專項扶持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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