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解決方案范文(通用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能無誤進行,時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并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那么什么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解決方案范文(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消防安全解決方案1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進一步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確保學校安定,維護師生員工生命與公共財物安全,保證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堅決消除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隱患,及時有效地撲滅火災,迅速穩妥地疏散人員與物資,將火災控制在最小范圍,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1、指揮系統及職責
總指揮:書記兼校長
副總指揮:分管安全副校長
成員:政教處正副主任、年級主任、總務主任、保衛科長
職責:指導日常消防安全、應急疏散、滅火的宣傳、教育、培訓與演練,在發生火災時指導各部門開展工作,將火災撲滅在初始階段,配合到達現場的消防人員開展滅火行動。協助消防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與善后處理。
2、疏散引導組及職責
組長:后勤校長
副組長:年級主任
成員: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師組成。
職責是:負責平日貨場自救、應急疏散的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等具體事務。發生火災時負責組織人員與物資的疏散撤離、自救工作。
3、消防滅火組及職責
組長:分管安全校長
副組長:政教主任、總務主任
成員:政教副主任、保衛科長、教輔人員
職責:平時進行經常性的滅火戰術、技能與快速反應能力的培訓、演練,滅火器材、工具、設備的管理、維護。火災發生時協同消防部門開展滅火救護等工作。
4、后勤保障組及職責
由辦公室、后勤相關人員組成。負責通訊聯絡、車輛調配、道路暢通、電話控制、水源保障、醫療救護等工作。
二、報警和接警
1、報警:火災發生時,在場人員應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并迅速向學校領導匯報。
報警程序:
(1)要沉著冷靜,不撥錯電話,以免誤事。
(2)講清著火部位,詳細地點和行走路線。
(3)說明燃燒的是什么物質,火勢如何,有無被困人員,必要時要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4)要在第一時間組織滅火和疏散人員和物資,引導被困人員逃生自救。
2、接警:全校教職工接到報警后,迅速到達現場按各組分工情況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履行職責,開展工作。后勤保障組值班人員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暢通,并做好記錄。
三、人員疏散
1、上課時發生火災,任課教師要及時疏散學生,并向領導匯報。年級主任、班主任、任課教師負責指揮學生有秩序撤離,防止擁擠、踩踏發生,把學生疏散到安全處。
2、就寢時發生火災,舍務教師迅速打開所有通道出口,同時撥打“119”報警電話和學校值班室。把學生撤離到安全處,指揮部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內安排學生有秩序撤離,防止擁擠、踩踏發生。
四、人員搶救
1、火災發生時如有被困人員,要立即組織搶救。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2、進入火場救人時,煙霧較大、視線不清,可爬行前進,并采取呼喊、細聽、觸摸等方式,若無防毒面具,可用濕毛巾捂嘴,用浸濕的棉被、毯子披在身上,防止灼傷,甚至死亡。
3、救人時要注意自身安全,被救人員不能行走時要背、拖出火場。
五、物資搶救
火場物資搶救室減少損失,防止火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時疏散易燃易爆物品,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資料及貴重物品。疏散出來的物品要存放到安全地點,指派專人看管,以防萬一。
六、火災善后工作
1、事故調查:在學校分管領導的領導下,由政教處、保衛科有關部門組織,消防部門配合進行災情調查,查明火災原因、具體責任及財產損失等情況。
2、事故結論:依據火災原因及調查結果,由消防部門作出事故結論。
3、事故處理:根據調查結果和有關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由以上各組共同研究,以書面材料報學校領導。
4、事故通報:根據處理結果和校領導的指示,由學校發文進行通報,以示警示。
5、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必須上報市教育局。
七、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判斷原因,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發生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人是第一可寶貴的,在生命和財產之間,首先保全生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人員傷亡。
消防安全解決方案2
1 高速公路隧道工程的現狀
1.1 高速公路隧道交通安全現狀。當前大多數高速公路隧道處于地形復雜的山區,其發展速度之快令人瞠目。由于特殊的地形加上氣候等自然因素的影響、地處偏遠的特征,使得高速公路隧道工程的管理運營難度相當大,近年來,隧道交通事故發生的頻率不斷增大,許多隧道已經成為事故高發區,其后果對高速公路的影響比一般路段的事故要來的大,并且救援難度也更大,因此,做好高速公路隧道事故應急預案管理是相當迫切的。
1.2 隧道施工過程中的應急需要。現階段隧道在施工過程中也存在不少事故隱患,如坍塌、涌水、爆炸等,對這些事故做好事先安排,明確職責分工,對于緊急需求加以識別,可以有效的減少施工人員的傷亡和環境的破壞
1.3 高速公路隧道運營特點及其危險因素。當前國內的高速公路隧道大多為雙洞單向隧道,上下行車輛單向單洞行駛,互不干擾。高速公路隧道內存在以下的危險因素:首先,是隧道內的交通環境,除了進出口外,隧道是由圍巖和襯砌構成的內部封閉空間,在這個狹窄的空間內,由于其環境照度、視覺特性、空氣質量、環境噪聲和隧道內的濕度等特殊因素的影響,加大了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其次,是隧道內車輛的行駛方式,隧道內一般不允許變換車道,而一旦發生事故占用所有車到時,將會造成交通嚴重堵塞。一般情況下隧道內禁止停車,但是當事故發生時,司機會出現慌亂的情形,而沒有停在緊急停靠車段內,而且隧道內的車輛密度不宜過大。最后,是隧道內的路面問題,隧道內由于其封閉性,而具有路面污染嚴重、路基路面條件差、抗滑性能不好等缺陷,并且當火災事故發生時,其溫度對隧道內路面的影響遠高于隧道外的路面。值得注意的是在雨天由于隧道內外路面分別是干濕環境,摩察系數相差甚遠,因此在隧道進出口極易發生車輛側滑的事故。
2 高速公路隧道應急預案的系統組成
2.1 高速公路隧道應急系統的現狀。針對目前高速公路隧道內多發的事故制定相應的高速公路隧道應急預案,對于事故發生后的各種情況,如人員和車輛難以疏散,后果十分嚴重等,因此針對隧道內的特定危險,結合應急機構、人員配備、技術水平、裝備設施、物資和救援行動及指揮協調等方面,對隧道應急預案加以闡述。高速公路隧道主要發生的事故如下,火災、交通事故、危險品泄露、車輛堵塞和自然災害。這些事故中以車輛堵塞的危害性最小,而以火災和危險品泄露的危險性最大,其可能造成大范圍的人員傷亡,隧道結構損失。
當前高速公路隧道應急預案包括以下五部分:隧道火災應預案、危險品事故應急預案、交通事故應急預案、交通堵塞應急預案和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當前高速公路隧道的運營機構主要有兩種模式,其一是專門的隧道分公司負責,其二是高速公路路網運營管理。而隧道應急管理則與隧道的運營管理相匹配,一般也分為兩種。但是目前國內相關的隧道事故應急預案并未充分考慮協調統一性,因為涉及隧道應急處理的.部門非常多,包括公安、司法、交通、宣傳等,如何協調溝通這些部門,建立和完善制度保障,將各部門有機的統籌和結合在一起的機制仍讓欠缺。
2.2 隧道應急管理體系的構建。隧道應急管理應該是一項涉及多領域的社會綜合性工作,通過多部門長期的協調合作才能有效地遏制隧道事故的發生。目前的隧道應急管理體系倚重交通部門,而對于其他部門對于應急管理的潛能未加充分的挖掘。因此,應該在隧道運營管理機構中設立常設的隧道應急管理機構,并且該機構依托于政府綜合應急平臺,隧道應急機構應該建立監控中心和隧道事故現場處理機構、預警機構、求援機構等部門,通過與政府綜合應急平臺的緊密結合,組織形成多部門參與的網絡式聯動應急管理體系。
3 隧道工程施工應急預案編制
3.1 危險源辨識。在隧道施工作業中,由于所處的地形環境往往很復雜,比較容易發生事故,因此為了對事故進行預防,首先應該識別隧道施工過程中有哪些危險源。隧道工程施工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五個危險源:隧道坍塌事故、隧道爆炸事故、隧道機械傷害事故、隧道運輸事故和隧道電、水、火、氣體事故。
3.2 組織機構。應該在隧道應急機構下設立隧道工程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并且下設七個專業小組,包括現場救援、技術處理、傷員營救、消防滅火、后勤供應、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等小組,該組織機構的領導人由項目部經理擔任。
3.3 預防措施。首先,要準備好應急物資。主要由后勤供應組負責應急材料供應,包括格柵鋼架、錨桿、鋼筋網;應急燈、扒釘、木工鋸、大錘、撬棍;消防器材等。應急設備的貯備包括臨時發電機、空壓機、電焊機、氣焊設備一套,噴射混凝土設備、有線電話、擔架;挖掘機、裝載機、運輸車;指揮車。應急救治物資準備也是相當重要的,包括可供臨時處置的醫藥衛生設備即氧氣呼吸機、清洗器具、急救箱、擔架等;立即與就近醫院聯系,將受傷人員轉移救治。
其次,要做好控制預防措施。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要按照《公路施工規范》和設計要求,結合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質條件,科學選定開挖、支護、襯砌方法和工藝,制定詳細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中應根據地質條件的變化及時補充完善,并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
3.4 應急管理流程。首先,要做好應急響應工作,當發生事故后,當事人應該及時撥打120進行傷員救護。監控中心或發現人發現事故后,應該立即向項目經理和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對于項目經理和應急指揮中心應該闡明出事時間、地點、情況、報告人姓名;對外向公安部門、消防部門報警應該準確說明所處地點、單位、事態情況等情況。隧道工程應急救援指揮領導機構通過監控或者事故報告,應該領導應急小組立即到現場,按照各自的職責展開救援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匯報情況。具體流程如下:當隧道工程發生事故后,經報告或監控受到警情,救援指揮領導機構應及時進行險情分析,將信息反饋給報警人或事故現場人員,并且立即啟動應急行動,各領導小組要到位復責,開通信息網絡,調配應急資源,立即到現場進行救援指揮工作。應該及時與政府綜合應急管理機構聯系,組織人員、醫療救護,并且與公安、消防系統共同進行現場管制與工程搶險。當工程事故得到控制,應急恢復之后,要進行應急結束工作,包括對現場進行清理、接觸事故現場的管制、對事故進行調查研究,做好善后工作。緊急事故處理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應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調查報告》上報上級部門。
4 結束語
隨著高速公路隧道工程的不斷發展,其事故應急預案工作的重要性不斷凸顯,本文主要對高速公路隧道工程的現狀等進行分析,最后重點對隧道工程施工的應急預案進行闡釋,希望能從中總結出對我國高速公路隧道建設有利的經驗。
消防安全解決方案3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序分析
我公司是一個煤炭生產企業,人員密集場所多,易燃易爆點多,重點防火部位多、人員流動頻繁,火災危險性較大。
1.1事故類型
根據印發火災事故的原因和條件分析,可能造成發生火災事故的原因主要有兩大類:
人為因素印發的火災事故:主要包括違反電器安裝和使用安全規定,違章使用明火作業,生活用火不甚,玩火,物品違規倉儲自燃,違法放火等印發的火災事故;
自然現象印發的火災事故:主要包括地震、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現象印發的火災事故。
1.2危害程度分析
根據火災發生的規律和特點,冬、春兩季是火災的高發季節,夜間和大風天氣、氣候干燥等時期是火災事故的多發時段,重大活動的舉辦和重要節日也極易發生火災事故。
火災事故發生后,由于報警時間的早晚、燃燒物質的特性、火災現場的條件、滅火裝備的性能等諸多因素,可能影響火災的撲救和救援,造成火勢的蔓延和擴大,印發重特大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受困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優先;
2.2防止事故擴大優先;
2.3保護環境優先;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的基礎上,建立和完善重特大地面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分體系。
3.2組織機構和職責
3.2.1為加強對地面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協調,成立處置地面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王海龍(礦長)
副總指揮:田王健 王園園 魏李彪 張軍軍 周巖
成員:保衛科、生產科、安檢科、供應科、機電科、醫療小組、救護隊、工會及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
3.2.2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是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審查現場滅火救援方案,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實施火場救援工作。
3.3成員單位職責
3.3.1生產科:負責傳達指揮部的指示,協調、組織、指揮各成員單位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3.3.2救護隊:根據指揮部的指示,按照搶險救災預案、程序,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3.3.3保衛科:負責按照規定的警戒區,對火災現場的道路實行疏導和交通管制,維護火災現場秩序。
3.3.4機電科:負責按指揮部命令進行停送電工作,及時搶救搶修或安裝機電設備。
3.3.5供應科:負責火災事故現場所需滅火器、藥劑、器材工具等供給工作。
3.3.6后勤保障組:負責火災現場消防水源的供給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3.3.7醫療小組:負責火災現場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工作。
3.3.8安檢科: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火災事故的調查工作。
3.3.9工會、事故單位:做好火災事故的善后安撫處置工作。
3.3.10辦公室:負責采訪、報道、宣傳、引導工作,對外接受媒體采訪,必要時經總指揮批準后對外進行新聞發布。
4、預防和預警
4.1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的防范性措施
4.1.1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制定切合單位實際的滅火應急處置預案,并嚴格組織實施和進行定期演練。
4.1.2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安裝、配置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充分利用好現有的監控設備,做好日常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工作,確保設備、器材時刻處于完好有效狀態。一旦發生火災,能夠及時發揮作用。
4.1.3強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宣傳消防法律法規,普及安全防范知識,傳授自防自救技能,努力提高廣大員工、家屬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
4.14加強對重大活動舉辦前的現場安全檢查和活動方案的審查審批工作,嚴格活動申報制度,堅決做到預案未制定不舉辦、安全檢查不合格不舉辦。
4.2預警行動
4.2.1加強重點單位、重點部位和重點場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和排除各類消防安全的隱患和問題。
4.2.2嚴格對人員密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單位以及重點區域的用火用電管理,嚴格動火審批制度,規范用電設備的安全使用,及時發現、糾正違規操作和違章作業行為。
4.2.3救護隊時刻做好備戰準備,接到火災報警后,能立即組織力量攜帶滅火裝備迅速趕往火場實施火災撲救。
5、信息報告程序
發生火災事故后,事故單位和現場群眾要利用現場固定電話、手機及其他移動通訊向調度室報告火警。調度室在處警同時,要及時向保衛科上報火災情況,保衛科根據火勢大小和撲救情況向應急救援指揮部進行匯報。
火警報警內容:
(1)著火單位、場所的具體名稱和詳細地址;
(2)報警人姓名、聯系方式、單位;
(3)什么特質著火;
(4)火場有無被困人員;
(5)火勢大小;
(6)火場有無爆炸物品等。
調度室電話:xxxxxxxxx(內部)
晉城市消防支隊電話:xxxxxx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火災按其可控性、嚴重程序和影響范圍等因素,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響應、Ⅱ級響應、Ⅲ級響應。
6.1.1Ⅰ級--預警
火災發生后,不會造成火勢蔓延和人員傷亡,只需要啟動事故單位滅火應急救援預案,依靠轄區消防中隊自身力量就能夠完成滅火救援戰斗任務。但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按照“預警”要求,密切關注滅火工作進展情況,隨時做好應急響應準備。
6.1.2Ⅱ級--現場應急
發生的火災,有可能造成火勢蔓延和災情的擴大,現場有被困人員,依靠轄區消防中隊自身力量無法有效控制和實施滅火工作,需要消防大隊調動所有力量進行火災撲救,按照“現場應急”要求,需要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
6.1.3Ⅲ級--全體應急
火災已形成火勢的蔓延和擴大,有可能爆炸燃燒,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需要立即按照“全體應急”要求,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并立即向上級公安消防機構和地方政府匯報請求增援,啟動上一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2響應程序
6.2.1應急指揮
當消防隊大隊根據火勢大小和火場情況,確認無法實施有效控制,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時,公司要立即向總公司調度中心報告。
6.2.2應急行動
(1)火災撲救:由消防人員和公司人員組成,要按照排除險源、救人第一、先控后滅的原則同時做好轉移貴重物資。
(2)安全疏散:保衛科對火災現場的無關人員進行安全疏散。
(3)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組負責對車輛進行集中調配,確保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的用車;安排好急救人員的住宿、就餐;保障應急資金及時到位,墊付、支付搶救費用。
(4)醫療救護:醫療小組有協議醫院的醫護人員組成。接到指揮部指令后,組織救護車及醫務人員迅速趕赴指定位置,做好接受救治傷員的準備工作;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積極救治傷員,做好運送轉送傷員及傷亡人員的統計記錄等工作;做好尸體存放及死亡人員的物品保管登記工作;做好應急救援物品的儲備工作。
(5)善后處理:工會、事故單位等有關人員組成做好傷亡、致殘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6)事故調查:安檢科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火災事故的調查工作。
6.2.3擴大應急
當火場火勢進一步蔓延擴大,僅靠公司自身消防救援力量或現場消防力量無法控制和撲滅,有可能造成更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時,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門報告,請求增援。
6.2.4應急恢復
應急恢復條件:火場指揮員確認火場所有明火已熄滅,再無失火危險時,方可恢復。
應急恢復程序:當滅火戰斗結束后,火場指揮員應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對火場運行全面細致的清理檢查,在確定無復燃后,清點參戰人員和準備,撤離火場,解除警戒。
6.2.5應急結束
搶險救災工作結束后,要至上而下進行講評,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懲處責任人,恢復正常的生產、工作、生活、教育等秩序。
6.3處置措施
6.3.1撲救油罐火災的措施:
(1)火情偵察:在撲救油罐火災時,應查清存油的種類、數量以及液面的高度,罐體是否變形或損壞,著火油罐對鄰近油罐及建筑物的威脅程度,是否需要采取保護措施,液面流散的范圍,油罐周圍有無防火堤措施,罐底有無水層,是否有發生沸溢或危險,油罐上是否有滅火設備或噴淋裝置是否好用,消防水源能否滿足滅火、冷卻的需要等。
(2)對燃燒油罐和鄰近油罐進行射水冷卻,是控制火勢擴大、降低油罐溫度和燃燒強度,保護燃燒油罐不發生變形破裂的一項重要措施。
(3)向燃燒油罐發起總攻。總攻前要備好備足必要的消防車、水、干粉,先將油罐外部燃燒撲滅,保證進攻道路通暢,必要時組織群眾修筑臨時護堤,防止液體擴散。
6.3.2高層建筑火災及一般火災撲救措施:
(1)加強第一出動力量。
(2)認真進行火情偵察,積極營救被困人員。
(3)利用內部固定消防設施、立足自救。
(4)要根據先控制、后消防的原則,靈活地適用堵截包圍、內外夾攻、上下合擊、重點突破的戰術方法。
(5)正確使用水源,確保重點兼顧一般,力爭快速不間斷。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消防車、消防水源、排煙機、空氣呼吸機、救生氣墊、緩降器、防毒面具、個人防護器材、破拆工具等。
8、其他
8.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充分認識搶險救災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對人員安排、應急措施、指揮系統、通信聯絡、保障措施等方面應做到周密安排,做到一旦發生險情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贏。
8.2明確職責,落實分工,按照方案確定地職責任務,落實并分配到本系統各崗位參戰員的頭上,以保障搶救現場忙不亂,處置有序。
8.3嚴格組織紀律,嚴格調查。參戰人員在搶險救災中要堅決服從命令,聽眾指揮,嚴格按照指揮命令和方案要求開展工作。對行動緩慢、處置不當、造成事故擴大的,要嚴格按照調查制度,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8.4互通情報信息,加強請示報告。各有關單位要確定專門的情報信息人員,信息聯絡暢通,對行動中遇到的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指揮部請示報告。行動結束后,參戰單位要總結并迅速向指揮部匯報搶險情況。指揮總要根據參戰單位和人員的表現及事故性質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制定防范措施。
消防安全解決方案4
1 總則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天津市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機制,推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學化、制度化建設,充分發揮社會聯動、快速反應、協同作戰、跨區增援等社會整體資源優勢,高效有序地做好滅火和搶險救災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中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 制定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公安消防隊伍執勤戰斗條令》、《天津市消防條例》和《天津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津政發〔2013〕3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1.3 事故分級
1.3.1 依據公安部消防局有關規定,火災事故一般分為四個等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Ⅰ級(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Ⅱ級(重大)火災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Ⅲ級(較大)火災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Ⅳ級(一般)火災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1.3.2 事故等級確定。市公安消防局根據第一時間接報的火災種類、起火單位信息或現場消防指揮員報告的火災信息,并充分考慮發生火災的政治、經濟、自然等因素,確定火災事故等級。
1.4 工作原則
(1)救人第一,科學施救。滅火救援現場應當堅持救人第一、科學施救的指導思想,采取科學、正確的措施,第一時間實施救人,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和危害。
(2)政府領導,分級負責。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積極協調各方滅火救援力量,負責火災現場的具體處置工作。
(3)統一指揮,協同配合。專業指揮機構和現場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實施滅火救援行動。公安消防部門組織企業專職消防隊積極協同作戰,具有應急救援和保障職能的部門和單位要主動配合。
(4)練戰結合,注重實效。依照本預案規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認真落實組織機構、人員編配、裝備器材、物資供給、資金保障,定期組織開展綜合實戰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5 適用范圍
本預案是我市應對火災事故的專項應急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社會影響,需組織多部門共同應對的火災事故。
2 組織體系
2.1 領導機構
2.1.1 設立天津市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長和市公安消防局局長任副總指揮,其分工如下: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市指揮部各項工作;受總指揮委托,協調各成員單位參與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長: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市指揮部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維護火災事故現場的秩序穩定;負責組織指揮火災事故現場排爆、案件偵破和消防設施遭受人為破壞、劫持人質等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怖襲擊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承辦市指揮部涉及公安工作的其他事項。
市公安消防局局長: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市指揮部日常工作和現場指揮部管理工作;受總指揮委托,負責市指揮部辦公室的全面工作。
2.1.2 市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火災事故應對工作的決策部署;組織指揮較大以上級別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區縣開展一般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指導火災事故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裝備的建設管理工作等。
2.2 辦事機構
2.2.1 市指揮部下設天津市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公安消防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長擔任。
2.2.2 市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市指揮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揮部有關文件,組織落實市指揮部各項工作部署;組織修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及編制應急保障預案,并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培訓和應急演練;組織落實火災事故應急隊伍和應急物資裝備建設管理工作;研究確定火災事故應急響應等級;承辦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 成員單位
市公安局:根據滅火救援需要,調集屬地直升飛機協同作戰,調派屬地公安分局警力維護現場秩序,實施治安管制;公安交管部門應立即啟動應急機制,根據滅火救援需要實施交通管制,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警總隊、屬地公安分局進行現場秩序警戒,預防因救援事故引發的群體性騷亂事件;刑偵部門負責涉及火災的刑事偵查工作;公安的網監部門密切關注網上輿情,對于相關違法有害信息及時處置。
市發展改革委:根據市指揮部的命令,會同有關部門盡快將滅火應急物資調撥供應到位。
市商務委:負責市場監測,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儲備,保市場供應,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
市建設交通委:負責提供工程設備,組織專業施工人員,在市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對有關建筑物、構筑物實施拆除或加固;部署自來水集團保證供水范圍內的市政管網滅火供水壓力,保證滅火用水;部署能源集團切斷火場內部及周邊區域燃氣輸送,搶修受損設備和管線,排除一切影響滅火戰斗和給滅火人員帶來危險的燃氣泄漏隱患。
市市容園林委:根據需要提供灑水車等大型供水車輛,協助火場供水和現場洗消。
市政府新聞辦:負責指導有關部門發布火災事故信息,及時引導輿論;加強對網絡的監控和管理;協調相關新聞單位做好對外宣傳工作。
市安全監管局:參加重特大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參與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的火災救援協調、指導和善后評估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受傷人員的現場醫療救治、轉運、院內救治和現場衛生防疫等工作;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傷員數量及醫療救治情況。
市民政局:指導區縣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提供緊急避險、救助服務,依據有關規定為因火災造成的無家可歸人員安排臨時食宿。調集殯葬車輛,轉運火災死亡人員尸體。
市交通港口局:根據滅火救援需要,參與保障緊急、特種物資以及搶險救災物資交通運輸的組織協調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根據滅火救援需要,做好應急通信的保障工作。
市環保局:根據滅火救援需要,進行環境監測,協助檢測有毒氣體,提出預防次生災害對策。
市氣象局:根據滅火救援需要,提供相關氣象信息。
市水務局:根據現場滅火救援需要,視情排除道路積水。
市人力社保局:為火災事故中參保傷亡人員落實醫療保險待遇;對于參保人員因火災傷亡被認定為工傷的,及時落實工傷保險待遇。
市電力公司:根據滅火救援需要,實施供電、斷電措施。
市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隨時對市指揮部成員單位進行調整。
2.4 現場指揮部
火災事故發生后,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火災發生的區域、火災事故類型和規模,組織參與滅火作戰的有關人員組建現場指揮部,實行現場總指揮負責制。較大以上級別火災事故,由市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兼任現場總指揮;一般火災事故由到場的公安消防隊伍最高長官擔任現場總指揮。主要職責是:
(1)了解現場情況,組織火情偵察和分析,制定總體作戰方案,視情況設立作戰指揮組、通信聯絡組、政治宣傳組、后勤保障組等,必要時劃分戰斗段(區),分別組織實施滅火救援任務;
(2)向參戰的下級指揮員部署作戰任務,組織指揮參戰單位(含企業專職消防隊)協同作戰;
(3)根據現場救援的需要和情況變化,及時調集和適時調整力量部署,必要時可組織群眾參與輔助性行動;
(4)劃定警戒區,組織疏散人員和物資,作出拆除或者破拆毗連(鄰)建筑物、構筑物的決定;
(5)調動公安、交通、衛生、環保、通信等有關部門協助滅火救援;
(6)指揮各種車輛及設備有序停放,保障通往現場的主要道路暢通,保證各種救援車輛、人員通行;
(7)決定采取其他必要的應急措施。
2.5 技術專家組
技術專家組一般由公安消防隊伍滅火救援專家和建筑、環保、化工、燃氣、供電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確定技術專家組組長。技術專家組的主要職責是:
(1)觀察、搜集現場相關情況和信息,判斷火災事故發展趨勢,配合滅火與應急救援行動;
(2)評估火災事故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發生的后果,提出應急處置建議;
(3)參與制定作戰方案,提供技術支持,解決技術難題。
3 監測與預防
3.1 監測
3.1.1 各區縣和有關部門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針對市內重點消防保衛單位的建筑情況、使用性質、生產儲存及其發生火災后的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社會影響等危害程度,對高層建筑類、地下建筑類、石油化工類、人員密集場所類、倉儲類、重要機關和單位等類型建筑和單位,分類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活動,建立全市重點單位的火險隱患、重大危險源數據綜合分析、風險評估數據庫,同時做好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信息接收、報告和統計分析等處理工作。
3.1.2 市公安消防局負責重、特大火災事故信息監控工作;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重大火災事故信息經核實后,及時通報有關部門。
3.2 預防
區縣人民政府由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帶隊,深入轄區內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火災隱患高危區域和人員密集場所、節慶活動場所、易燃易爆單位等開展聯合檢查。推動指導轄區內行業、系統落實監管職責,加強對所屬單位的督導檢查。組織街道、鄉鎮、社區、村以及其他基層力量開展群防群治,全力消除火災隱患。推動各部門、行業、系統開展具有特色和影響力的社會宣傳活動,堅持搞好“流動宣傳”、“戶外陣地宣傳”、“生命通道體驗”等專項行動。豐富群眾消防安全知識,提高群眾的火災自救能力。
4 應急處置
4.1 先期處置
一旦發現火災,火災事故發生單位有關人員必須迅速準確地撥打“119”報警電話,并及時組織力量撲救火災;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的,該場所管理人員應當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鄰近單位應當積極支援滅火救災。市公安消防局接到報警后,迅速調集滅火救援力量趕赴現場進行撲救。根據現場人員傷亡情況,調派市急救中心組織救護車輛和急救人員趕赴現場。根據現場救援需要,調派供水、電力、燃氣、運輸、氣象、環保、通信等專業搶險和保障部門到場配合滅火救援工作。
4.2 指揮協調
現場指揮部組織協調有關方面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火災救援工作;協調有關地區和部門提供應急保障,包括協調事發地單位與區縣人民政府的關系和調度各方救援資源等;及時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跨行政區劃或全市性的火災事故,由市指揮部報請市人民政府協調處置。
4.3 應急響應
4.3.1 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級別,火災事故響應分為4個級別,啟動標準如下:
Ⅰ級響應:通常為火災事故已經蔓延擴大,可能造成群死群傷、財產重大損失等影響社會穩定的惡性事故,以及其他特別重大火災事故和天津市轄區內滅火救援力量(包括專職消防隊)不足,需要其他省(區、市)公安消防隊伍跨區域調集增援力量的火災事故。
Ⅱ級響應:通常為賓館、飯店、學校、幼兒園、醫院、候機樓、影劇院、體育館、商場(超市、批發市場)、圖書館、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的火災事故;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發生的火災事故;生產、儲存、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場所)發生的火災或泄漏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火災事故。
Ⅲ級響應:通常為黨政機關、檔案樓、電力調度樓、通信樓、廣播電視樓、車站、碼頭、倉庫(堆場)、財貿金融樓、高層和三級耐火等級以下的多層住宅、地下建筑、古建筑等發生的火災事故;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的火災事故;缺水地區發生的火災事故,以及其他較大火災事故。
Ⅳ級響應:通常為農村或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城市多層民用住宅及其他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場所)發生的初起火災事故,以及報警中不能確定的其他一般火災事故。
4.3.2 響應等級確定
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第一時間接報的火災種類、起火單位信息或現場消防指揮員報告的火災信息,并充分考慮發生火災的政治、經濟、自然等因素,確定響應等級。
4.3.3 響應啟動與調整
火災事故發生后,市指揮部辦公室應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趨勢,根據火災事故的發展情況和嚴重程度,及時將信息通報有關成員單位和區縣人民政府。內容主要包括火災接報警信息、氣象信息、可能發生火災的種類、各種滅火救援作戰力量、全市重點火災隱患單位、城市重大危險源等信息。
市指揮部根據火災事故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對響應級別進行調整。
4.3.4 響應措施
(1)市公安消防局立即調集滅火救援力量到場實施救援。根據火災類型和規模,由現場指揮部組織協調供水、供電、燃氣、環保等相關部門到場協同作戰。
(2)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事發地區縣人民政府按照市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啟動各自應急保障預案或行動方案,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滅火搶險、人員搜救、群眾安置、交通管制、基礎設施搶修等工作,形成應對事故的強大合力。
(3)公安交管、治安、刑偵等部門,在市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照職責開展各項專業處置工作。各參戰部門、各專業應急隊伍要指定專人負責通信聯絡,確保指令暢通。
4.4 應急結束
4.4.1 火災撲滅經現場指揮部確認并報市指揮部批準后,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發布應急結束指令。
4.4.2 火災撲滅后,參戰公安消防隊伍應全面檢查火場,清除殘火。實時檢測火場溫度及周圍的易燃易爆氣體濃度,防止復燃或爆炸。恢復水源設施,向事故單位或有關部門進行交接。
4.4.3 公安消防部門應責成火災發生單位或有關部門保護火災現場,事故調查完結前,未經市指揮部同意,火災發生單位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壞火災事故現場。
4.5 信息發布
需由市指揮部發布的火災事故信息,由市指揮部辦公室配合市委宣傳部研究擬定新聞報道的意見和口徑,報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新聞辦組織發布。
火災事故的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布、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散布未經核實或者沒有事實依據的火災信息和傳言。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5.1.1 火災事故發生地的區縣人民政府要提供緊急避難場所并妥善安置災民,保障基本生活條件。避難場所可以選擇空曠地或臨時借用有關辦公場所、招待所及學校等場地。
5.1.2 財政、民政、衛生等部門要根據災害損失程度,依據職責明確災民申請救濟的程序和要求,確保救濟工作迅速到位。組織協調社會、個人開展互助互濟、捐款捐物活動,妥善安置災民生活。社會救助活動由民政部門統一實施。對參加撲救外單位火災的企業專職消防隊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依照規定予以補償。
5.2 調查評估
5.2.1 火災事故救援結束后,由市指揮部指定成立事故調查組,對火災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寫出書面報告。必要時,可邀請有關單位的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參加調查評估。
5.2.2 火災事故處置結束后,各區縣、各部門要及時總結,并在24小時內將火災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市指揮部。火災事故報告應包括:
(1)發生火災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發生火災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3)發生火災事故的簡要經過和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火災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火災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處理的有關事宜;
(7)火災事故的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2.3 各單位根據實踐經驗,修訂各自應急預案,并報主管部門備案。指導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查找火災事故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出現。必要時繼續進行環境監督與監測。
6 應急保障
6.1 應急力量保障
市公安局是消防總隊的領導指揮機構,市公安消防局是滅火救援的主要力量,企業專職消防隊是滅火救援的補充力量。
6.2 經費保障
處置火災事故所需財政擔負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由市和區縣財政部門按規定予以保障。市財政局加強滅火救援資金的監督檢查和專項審計,確保專款專用。市人力社保局負責為參保傷亡人員的醫療救治、工傷待遇等提供資金保障。
6.3 物資裝備保障
滅火救援物資儲備實行分級負責、分片儲備、分級管理和按需定額儲備、講究實效、專物專用的原則,區縣公安消防支隊、企業專職消防隊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儲備一定數量的滅火救援物資。市公安消防局根據滅火救援需要,通過滅火救援物資信息管理系統,快速、便捷、合理地調集滅火救援物資。
6.4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要制定相應的預案,組織足夠的.醫療急救人員和設備及時到達滅火救援現場,對傷員開展現場急救和轉運工作,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救治傷員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醫藥、器材及資源情況。
6.5 交通運輸保障
根據火場需要,交通運輸部門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火場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優先運輸。
6.6 治安交通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對火災事故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對災區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火災事故現場人員,根據需要組織開辟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滅火救援車輛優先通行。
6.7 通信保障
發生火災事故后,依托通信部門確保通信暢通。當發生大面積火災或撲救時間較長、難度較大的火災時,通信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到現場協助組建應急通信網絡,保障通信聯絡的暢通。
6.8 科技保障
建立區縣滅火救援指揮系統,組成滅火技術專家組。建立人才和基礎資料信息庫,為滅火救援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7 宣傳、培訓和應急演練
7.1 宣傳與培訓
公安消防部門要積極組織大型宣傳活動,向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學校、街道社區群眾宣傳突發火災事故應急對策、處置知識和自救常識,有組織、有計劃地為人民群眾提供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擔負火災應急救援職責的各級領導和應急管理人員應當接受系統的防火、滅火知識培訓,了解和掌握滅火救援的工作原則、方法和程序。
7.2 應急演練
市指揮部辦公室每年至少組織1次滅火救援演習,檢驗預案的實際效果。演習方案應包括基本情況、火情設定、力量部署、撲救對策、注意事項等內容。
滅火救援演習結束后,對演習進行全面總結和評價,總結演習的基本經驗和教訓,提出應急預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措施、應急設施的維護與更新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演習總結報告和整改措施一并報送演習批準部門和預案管理部門。
8 附則
8.1 責任與獎懲
滅火救援戰斗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評比、表彰等工作。對在滅火救援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滅火救援中致傷、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不服從指揮、延誤戰機、救援不力而導致火災擴大,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應當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8.2 預案管理
8.2.1 本預案由市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2.2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確定的職責,制定本部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和應急保障預案,并報市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8.2.3 市指揮部辦公室應結合應急管理工作實踐,及時組織修訂預案。遇有特殊情況可隨時修訂。修訂后的應急預案應重新辦理審查、論證、備案等各項程序。
8.2.4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消防安全解決方案5
一、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 :
西山學生公寓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陳廣
副組長:宓玉海、宋澤典
組員:孔繁明、喬傳和、王莉華、劉忠萍、韓穎
二、報警程序 :
1、發生火災時,宿舍現場工作人員馬上組織疏散學生離開現場。立即報警撥打消防中心火警電話(119),報告內容為:“大連理工大學西山學生宿舍幾舍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地址:凌工路2號”。待對方確認后,放下電話后再掛機。同時迅速報告西山學生公寓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領導小組在向上級領導匯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并組織員工救助人員、撲滅火災。
三、組織實施:
1、領導小組和員工要迅速組織學生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2、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全體職員工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3、消防車到來之后,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4、使用器具:滅火器、消防栓等。
5、學生及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園內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車輛駛入。
四、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五、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判斷原因,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消防安全解決方案】相關文章:
消防安全解決方案(通用7篇)11-02
解決方案12-01
關于解決方案11-02
產品解決方案11-19
存儲解決方案12-02
解決方案模板09-12
行業解決方案12-01
erp解決方案12-04
企業解決方案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