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校園欺凌專項整治方案(通用17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一份好的方案一定會注重受眾的參與性及互動性。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生校園欺凌專項整治方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生校園欺凌專項整治方案 1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組織領導:
成立懷化市城東小學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治理范圍:
城東小學全體師生。
四、工作安排: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6月—8月
1、開展教育。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紀校規教育、遵紀守法教育、行為規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識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主題班會。組織學生圍繞《遵紀守法、珍愛生命、共建平安校園》主題,結合近期全國發生的一些校園欺凌事件,根據本校實際進行討論反思。通過班會,幫助學生樹立紀律觀念、法制觀念,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學會與人交往、溝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4、加強預防。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
5、排查建檔。學校管理干部和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要高度重視學生之間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要通過與學生談心、交流隨時了解學生的思想動態,認真排查學生之間的`矛盾糾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發生過激行為。要加強對特殊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細、建檔造冊,積極利用好家校溝通平臺,有針對性地開展幫教工作。要特別關注學生的課業和心理負擔,防止因過重的課業負擔和心理壓力引發事故案件。要對與學校、教師和學生家長存在糾紛和積怨的人員、精神異常人員、有暴力傾向或過激行為人員、仇視社會或揚言滋事報復人員等重點對象和人員,進行細致排查,屬于校內人員的學校要切實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檔,落實專人加強管控,如涉及校外的應立即向公安等部門報告。對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園安全的物品進行清查。
6、及時處理。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第二階段:9月—12月
我校要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排查建檔、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于7月10日前形成自查報告并報區教育局安監辦。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深刻汲取事故教訓,結合實際,舉一反三,嚴防此類事故發生。要加強學校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嚴防因管理疏漏發生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強安全防范能力建設,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落實安全工作責任,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嚴格落實安全工作黨政一把手負責制,形成“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部門和教職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堅決防止有規定不執行、有制度不落實、有責任不追究的傾向。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壞與個人評先評優、職稱評定、績效工資掛起鉤來,嚴格落實“一票否決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3、按照有關規定,全體教職工要及時上報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對重大情況和突發性事件要第一時間上報,發生遲報、漏報、瞞報現象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
4、嚴格排查,建立臺賬。要以“零容忍”的態度,對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情況開展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要列出清單、建立臺賬。
學生校園欺凌專項整治方案 2
近年來,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事件,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為加強對此類事件的預防和處理,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專門下發了《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xx〕22號),省教育廳辦公室也下發了《關于轉發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蘇教安辦〔20xx〕4號)。根據相關精神,特制訂宜興市教育系統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進一步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治理范圍
全市各中小學、職業學校
三、組織機構
教育局成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名單為: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張俊兼辦公室主任,楊偉成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專項治理工作由局普教科、督導科與安全辦聯合組織,相關科室與各學校共同參與。
四、安排及要求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20xx年6月―7月
1.組織部署。
各校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治理工作,認真制定本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具體方案,公布救助電話,抓緊部署,認真組織實施。
2.開展教育。
(1)各校要召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動員部署會議,公布學校專項治理機構、各年級負責人員名單及具體職責。
(2)各校要通過校園廣播、電視等渠道,面對全體學生開展宣傳,讓每個學生了解具體內容,確保100%的知曉率。
(3)各校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學校開展法制教育。
(4)各校要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
(5)各校要向家長發放以“防范校園欺凌”為主要內容的告家長書或召開家長會,向家長宣傳本次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請家長積極配合專項治理行動,做好家庭教育,共同防范校園欺凌的發生,保護學生身心健康。
3.完善制度。
各校要研究、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4.加強預防。
(1)各校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
(2)各校要組織排查,及時發現重點對象,并開展針對性教育,把欺凌情況扼殺在萌芽狀態。
5.及時處理。
(1)通過排查或救助電話等方式獲知欺凌信息時,要迅速啟動響應機制,由學校專項治理領導小組牽頭組建處置小組,并責成處置小組規定時間內完成具體處理工作。
(2)對于較為嚴重的校園欺凌現象,要由校專項治理領導小組直接處置,對于此類學生要嚴肅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同時向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6.監督指導。
市教育局將加強對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指導和檢查。各校要認真聽取各方面對學校專項治理的意見、建議,同時做好記錄,落實治理措施,主動整改問題。
第二階段:20xx年9月―12月
各校要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形成報告并報市局。市局將全面開展督查工作。
1.學校自查。
(1)各校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于20xx年9月15日前開展自查,并將有關情況報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2)各校要將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納入平安校園建設工作內容,將專項治理工作作為深入平安校園建設的重要舉措。
(3)各校要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鞏固專項治理成果,不斷減少、力爭杜絕校園欺凌的發生,使校規校紀得到遵守,學生行為規范文明、身心健康,校園平安、和諧。
2.市級普查。
(1)市局將組織督查組對全市所有中小學校和職業學校的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并于20xx年9月30日前將督查情況報無錫市教育局及宜興市政府。
(2)市局將把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作為重要指標納入平安校園建設考核,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并造成惡劣影響的,取消平安校園申報資格。
(3)市局將進一步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加強對中小學和職業學校校園欺凌治理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指導,促進平安校園建設示范區建設,鞏固創建成果。
3.無錫復查。
無錫市教育局將于20xx年10月上中旬組織督查組對我市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復查,復查抽取比例不低于1/3,復查學校數量不少于6所。復查結束后,無錫市教育局將把復查報告連同我市督查報告一并報送省教育廳及無錫市政府。
4.省級抽查。
20xx年11月份,省督查組將對無錫市專項治理情況進行抽查。省級抽查時要在無錫市范圍內抽取不少于2個縣級單位,每個縣級單位抽查學校數量不少于6所。
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
學生校園欺凌專項整治方案 3
校園欺凌往往會使受害者心生恐懼,不敢上學,害怕與同學交往,持續時間久了,甚至產生對他人和社會的抵觸,甚至是仇視心理。欺凌就如同校園的癌細胞,你沒法完全清除它,但是你可以教孩子“強壯”自己。
為嚴肅校紀校規,規范幼兒行為,避免幼兒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事件,保護幼兒的身心健康,根據上級部門精神,經學校研究決定,在我園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活動,落實有效措施,加強對此類事件的預防和整治,從而切實維護文明和諧的校園秩序,保護幼兒的合法權益、人身及財產安全。
一、治理內容及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幼兒行為,強化校園及周邊治理,營造良好的教書育人環境,促進幼兒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工作安排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20xx年3月―4月底
1、成立組織。
學校成立以馬忠誠園長為組長,張秀梅副園長為副組長,成員有保教主任和各班主任的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副組長負責本全園的欺凌治理工作,下設辦公室在保教處,負責日常事務,各班主任負責對本班幼兒的教育、治理工作,對存在的問題或苗頭及時上報領導小組負責人。
2、廣泛宣傳。
充分利用幼兒園教育陣地,如一體機、櫥窗、宣傳語、黑板報等,向幼師、家長廣泛開展校園反欺凌教育宣傳。宣傳有關法制知識和典型案例,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關于友善的要求和處理人際關系的基本準則,宣傳校園欺凌行為的危害和惡劣影響,形成反校園欺凌的震懾力,積極宣傳校園中團結友愛、和諧共進的優秀事例。
3、開展教育。
集中對幼兒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的主題班會,開展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紀校規教育、遵紀守法教育、行為規范和安全防范知識教育;召開教職工會議,組織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絕不允許教師成為校園欺凌的.制造者;通過班會,幫助幼兒從小樹立紀律觀念、法制觀念,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學會與人交往、溝通、交流能力;邀請法制副校長來園進行專項講座,進行宣傳教育,讓幼兒了解校園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4、完善制度。
及時制定《工作方案》,指導預防校園欺凌的宣傳教育和校園欺凌應急處理,明確相關人員職責,強化責任意識,做到“誰當班誰負責”、“誰首接誰負責”,杜絕相互推諉現象,做好應急處置和匯報。如情況緊急,可直接向園長匯報,在校長指導下進行應急處置或報警;如情況失控,緊急聯系相關人員和家長,第一時間進行隔離、疏散,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和惡化;如發生人員傷害,視情況可先報120并組織緊急救護,后匯報。
5、加強預防。
加強摸底排查,要全面開展矛盾糾紛隱患排查,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對各種苗頭性問題要及時處置,對個別品行不端行為不度君子之腹的幼兒聯系其監護人共同開展教育。加強心理干預,要充分發揮學校群體組織、心理咨詢室和心理輔導教師的作用,特別要針對個別幼兒心理波動大、易發生心理疾病等特點,針對性開展心理干預。加強校園防控。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設,建立完善關于校園欺凌的各項制度。
6、排查建檔。
加強對留守幼兒、流動人口子女、困難家庭子女和殘疾幼兒、女幼等的關愛和保護,摸清底細,建檔造冊;要對與學校、教師和幼兒家長存在糾紛和積怨的.人員、精神異常人員、有暴力傾向或過激行為人員、仇視社會或等重點對象和人員,進行排查,屬于校內人員的要切實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檔,落實專人加強管控,如涉及園外的應立即向公安等部門報告。對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園安全的物品進行清查。
7、及時處理。
及時發現、調查處理校園欺凌事件,對已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各班處應及時調查處置,根據學籍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巴燕派出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第二階段:20xx年5月―6月底
學校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排查建檔、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教訓,結合實際,舉一反三,嚴防此類事故再次發生。加強學校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嚴防因管理不當而發生的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強安全防范能力建設,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落實安全工作責任。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壞與評先評優、職稱評定等掛起鉤來,嚴格落實“一票否決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3、按照有關規定,全體教職工要及時上報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對重大情況和突發性事件要第一時間上報,發生遲報、漏報、瞞報現象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
4、加強應急值守,完善應急預案,落實領導帶班和教師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備勤力量,隨時做好應急處置準備。一旦發生突發情況,要迅速啟動預案,妥善處置,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學生校園欺凌專項整治方案 4
一、校園欺凌治理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校園欺凌治理小組職責:
1、通訊聯絡組(郭建武負責)職責:發生欺凌時,及時通知防欺凌組組長和臨近教師趕赴現場。
2、現場防欺凌組(楊立庭負責)職責:通知本組成員迅速趕赴現場,對施暴者勸告、強行阻止。
3、現場疏散組(馮光杰負責)職責:通知本組成員迅速趕赴現場,根據實際情況以及領導要求,將學生迅速分開教育。
4、現場救護組(牛海江負責)職責:對受欺凌學生簡單心理健康咨詢。
5、接待、安撫、善后組(楊立庭負責)職責:通知本組成員迅速趕赴現場,安排閱覽室為受欺凌學生安撫室,會議室為領導指揮中心,根據領導小組組長要求,做到安撫善后工作。
三、校園欺凌傷害事故應急處置操作程序:
1、發現者為學生,學生應立即報告臨近教師,臨近教師立即通知通訊聯絡組組長,并組織附近人員一起上前阻止欺凌者施暴,并勸解教育。
2、發現者是教師,立即報告通訊聯絡組組長,并組織附近人員一起上前阻止欺凌者施暴,并教育分開。
3、通訊聯絡組組長指揮本組成員,第一時間通知領導小組成員、應急小組組長、班主任趕赴現場、年級或教室。
4、領導小組成員接到通知后,迅速趕到現場,啟動校園欺凌傷害事故應急預案,先到人員先指揮(組長到后由組長)各應急小組按職責進行現場操作。
5、校園欺凌傷害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作出終止校園欺凌傷害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學生校園欺凌專項整治方案 5
根據《xx市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xx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治理步驟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20xx年xx月—xx月
1.組織部署。
我校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治理工作,認真制定本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具體方案,積極部署,認真組織實施。
2.開展教育。
(1)成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召開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動員部署會。
(3)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學校開展法制教育。
(4)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
3.完善制度。學校進一步研究、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4.加強預防。學校進一步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xxxxxxx)并明確負責人。
5.及時處理。
(1)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同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2)向家長發放以“防范校園欺凌”為主要內容的告家長書或召開家長會,向家長宣傳本次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請家長積極配合專項治理行動,做好家庭教育,共同防范校園欺凌的發生,保護學生身心健康。
6.監督指導。認真聽取各方面對我校專項治理的意見、建議,同時做好記錄,落實治理措施,主動整改問題。
第二階段:20xx年xx月—xx月
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形成報告并報區教育局。
(1)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于20xx年xx月xx日前開展自查,并將有關情況報主管部門。
(2)將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納入平安校園建設工作內容,將專項治理工作作為深入平安校園建設的重要舉措。
(3)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鞏固專項治理成果,不斷減少、力爭杜絕校園欺凌的發生。使校規校紀得到遵守,學生行為規范文明、身心健康,校園平安、和諧。
學生校園欺凌專項整治方案 6
根據漢中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門《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漢教發〔2018〕79號)文件精神,為深刻汲取近期省內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教訓,進一步加強我縣中小學生欺凌事件預防工作,有效遏制校園欺凌暴力事件發生,切實保障廣大中小學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教育為先、預防為主、保護為要、法治為基的工作原則,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創造良好條件。
二、目標任務
加強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以部門協作、上下聯動為保障,以形成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為目標,不斷提高中小學生法治意識和思想道德素質,確保全縣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切實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
三、工作步驟
(一)全面排查階段(20xx年5月10日前)。各學校幼兒園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成立組織機構,明確目標任務,建立工作機制,在本校內通過問卷調查、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不間斷在線巡查學校監控視頻等方式開展特殊時間、特殊人群、特殊區域集中開展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苗頭性問題全面摸排,將排查出的問題梳理匯總,建立臺賬。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5月30日前)。各學校幼兒園要堅持問題導向,綜合分析研判,堵住安全管理工作各個環節存在的漏洞,集中治理排查中發現的苗頭性問題,并嚴格落實校長第一責任人責任,從根本上杜絕履職盡責不到位現象,徹底消除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滋生的土壤。
(三)督導檢查階段(6月1日至6月10日)。教體局和教育督導室將聯合相關部門,重點對學校開展預防欺凌機制體制建設情況、防治責任和任務落實情況、教育和培訓開展情況、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制定情況等進行全面檢查。
(四)建章立制階段(長期)。各學校幼兒園要進一步完善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的預防、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對“問題學生”“留守兒童”的關注和關愛力度。要建立檔案,形成定期聯系和幫扶制度,在做好必要心理疏導的基礎上,用法律、道德、紀律、規章等約束學生的不良行為,最大限度的防止校園欺凌、暴力事件的發生。
四、重點內容
(一)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各學校幼兒園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工作職責,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工作機制,把加強組織領導、夯實工作責任、強化源頭管控作為預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發生的重要保證;強化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股室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做好預防校園欺凌、暴力工作的工作局面,并把預防校園欺凌、暴力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管理,同教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
(二)認真開展法制教育。各學校幼兒園要開展“法制進校園”活動,緊密聯系學生的思想實際,引導學生明是非、尊重他人、團結友善、不恃強凌弱;讓學生知曉基本的法律邊界和行為底線,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養成遵規守法的良好行為習慣;要培養學生健全人格和積極心理品質,對有心理困擾或心理問題的學生開展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提高學生心理健康水平,做到珍愛生命;要密切家校聯系,切實加強家庭教育,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為習慣培養,從源頭上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為的發生。
(三)扎實進行專題教育。各學校幼兒園要通過課堂教學、專題講座、班團隊會、主體活動、國旗下講話等形式開展預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專題教育,提高學生認識欺凌和暴力行為的嚴重危害性,自覺遵守校紀校規;要大力開展教職工特別是班主任的.專題培訓,提高教職工有效預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的責任意識和能力水平,為預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專題教育提供理論支持。
(四)規范學校日常管理。各學校幼兒園要制定預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工作制度,并統籌學校安全工作,健全應急處置預案,建立校園欺凌和暴力早期預警、事中處理和事后干預的機制;要加強師生聯系、密切家校溝通,及時掌握學生思想情緒和同學關系狀況,對可能發生的欺凌和暴力行為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要嚴禁學生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并加強管控,針對重點學生、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開展防治工作;各學校在節假日、課間休息及放學時段等教學管控空白期嚴格落實領導帶班、24小時值班及定時巡查制度,用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推進依法治校,建設無欺凌和暴力的文明平安校園。
(五)聯合校園周邊治理。各學校幼兒園要主動聯系當地公安派出所、鎮政府及黨委等職能部門做好校園周邊安全防范工作,實現人防、物防、技防在防范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方面的深度融合,及時發現并遏制苗頭性、傾向性,具有社會性欺凌和暴力事件;大力推進校園及周邊區域公共安全視頻監控系統的覆蓋,實現對青少年違法犯罪活動的預測預警、實時監控、軌跡追蹤及動態管理。
五、工作要求
成立佛坪縣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指導全縣校園欺凌事件的預防與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教體局安全股,由解樹明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全縣校園欺凌綜合治理的日常工作,并在佛坪縣網站向社會公布校園防欺凌舉報電話和聯系人。
佛坪縣教育體育局預防校園欺凌工作聯系人: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學校幼兒園要把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擺在近期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領導要切實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專題研究、親自部署,分管領導要負起抓落實的具體責任,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實抓細,確保本次專項治理工作有序開展。
(二)精心組織,務求實效。各學校幼兒園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認真安排、周密部署、細化工作、落實責任,對發現的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線索和苗頭性動向要發現一起、核實一起,并開展必要的教育和懲戒,做到研判準確,處理得當,堅決遏制責任人“看不見”“就這樣”等對校園欺凌和暴力管控失職瀆職現象發生,確保本次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全面徹底、扎實開展、取得實效。
(三)集中排查,全面整改。各學校幼兒園要做到邊排查、邊整改,以查促改、查改并進。對排查中發現的可能引發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苗頭性問題,及時建立工作臺賬,逐一制定法制教育、思想引導、問題解決為一體的方案,即要開展思想法制教育,又要注重實際問題解決,切中要害,抓好落實。縣教體局對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問題突出的學校,將通過書面通報、約談等方式進行主要責任人責任追究。
縣教體局將適時對各學校幼兒園預防校園欺凌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于工作不落實、進度緩慢的單位和學校,要嚴肅責任追究。
學生校園欺凌專項整治方案 7
為進一步加強預防中小學生校園欺凌,積極營造中小學生健康成長的環境,特制定此方案,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防范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廳函〔2021〕5號)、《舟山市教育局等九部門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校園欺凌防治工作的通知》(舟教基〔2018〕27號),以及縣委縣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切實保護廣大中小學生的合法權益,防治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為廣大中小學生健康成長營造和諧、安全的學習環境。
二、工作目標
加強全縣中小學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以部門協作、上下聯動為保障,以形成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為目標,不斷增強和提高中小學生法治意識和思想道德素質,確保全縣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切實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
三、工作措施
本次專項治理活動從即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結束。
(一)落實工作責任。各中小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成立組織機構,明確目標任務,建立工作機制,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工作機制,把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強化源頭管控作為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發生的重要保證;強化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齊抓共管做好預防校園欺凌各項工作,并把預防校園欺凌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管理。
(二)開展全面排查。各中小學校要組織力量進行拉網式排查。要暢通反映渠道,及時搜集線索,對可能發生的校園欺凌和暴力行為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切實做到校不漏班、班不漏人。6月1日前,初中、高中(中職)學校要在校內設置“防欺凌”舉報箱;要加強對校園周邊重點區域排查力度。要密切家校聯系,及時掌握孩子情況,特別是發現孩子有異常表現時,家校雙方要及時溝通,深入了解孩子表現情況,共同分析異常原因,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共同防范欺凌事件和暴力發生。
(三)開展法制教育,加強日常管理。各中小學校要充分發揮法治副校長的職能作用,開展“法制進校園”活動,緊密聯系學生的思想實際,引導學生明辨是非、尊重他人、團結友善、不恃強凌弱;讓學生知曉基本的法律邊界和行為底線,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養成遵規守法的良好行為習慣。要培養學生健全人格和積極心理品質,對有心理困擾或心理問題的`學生開展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提高學生心理健康水平,做到珍愛生命。
(四)密切家校聯系,加強家長監管監護責任。各中小學校要通過家長學校或家長會加強對學生家長的法制教育,強化家長對孩子的依法監護責任。要引導家長增強法治意識,切實加強對孩子的管教,約束孩子的不良行為,特別要做好孩子離校后的監管看護教育工作,教會孩子掌握自護方法,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護、教而不當。要指導家長當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師,注重家風教育,加強對孩子的品行教育和健全人格培養,教育孩子養成遵紀守法、善良友善、助人為樂的良好行為習慣,自覺發揮榜樣作用,引導幫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顆扣子”。要指導家長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盡量多安排時間與孩子相處交流,及時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現和思想狀況,積極與學校溝通情況,配合學校做好孩子在校教育工作,從源頭上預防學生欺凌行為的發生。
(五)群防群治,齊抓共管。各中小學校要加大新形勢下校園欺凌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實現人防物防技防的深度融合,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園周邊地區安全防范工作,及時發現并遏制苗頭性、傾向性,具有社會性欺凌和暴力事件;大力推進校園及周邊區域公共安全視頻監控系統的覆蓋,實現對青少年違法犯罪活動的預測預警、實時監控、軌跡追蹤及動態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學校要把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專項整治工作擺在近期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領導要切實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專題研究、親自部署,分管領導要負起抓落實的具體責任,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實抓細,確保本次專項治理工作有序開展。
(二)精心組織,務求實效。各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認真安排、周密部署、細化工作、落實責任,對發現的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線索及苗頭性動向要發現一起、核實一起,并開展必要的教育和懲戒,做到研判準確,處理得當,堅決遏制責任人“看不見”“就這樣”等對校園欺凌和暴力管控失職瀆職現象發生,確保本次防治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徹底、扎實開展、取得實效。
(三)集中排查,全面整改。各學校要做到邊排查、邊整改,以查促改、查改并進。對排查中發現的可能引發校園欺凌和暴力苗頭性問題,及時建立工作臺賬,制定融法制教育、思想引導、問題解決為一體的方案,既要開展思想法制教育,又要注重實際問題解決,切中要害,抓好落實。
(四)按時上報材料。各學校于6月20日前將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情況和摸底排查的基本情況報縣教育局教育督導科王浙丞處,并及時上報校園欺凌和暴力專項整治工作總結、活動圖片(3-5張)。縣教育局將適時對各學校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對工作不落實、進度緩慢的學校,要嚴肅責任追究。
學生校園欺凌專項整治方案 8
近年來,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事件,嚴重損害學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為加強對此類事件的預防和處理,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閩教督〔2016〕7號)精神,決定在全縣中小學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切實預防和遏制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 治理范圍
全縣中小學
三、組織領導
縣教育局成立中小學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四、職責分工
各股室在校園欺凌專項治理中,要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中、初教股:負責有針對性加強中小學校常規管理,完善學生管理措施。負責加強學校體育、美育工作,組織開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園文化活動。
職成股:負責有針對性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常規管理,完善學生管理措施。
綜合股:負責有針對性加強學校德育工作,注重學生行為規范養成教育,促進學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
安全教育股:負責有針對性加強平安校園、和諧校園建設,強化學生安全管理,落實未成年人保護責任。有針對性的加強學校法制教育工作,增強學生法治觀念。
教育督導室:負責組織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督導檢查。
五、 工作安排及要求
第一階段:工作推動階段(20xx年5月—7月)
1.開展教育。各校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項教育,充分利用學校電子屏幕、校園網、黑板報、櫥窗、宣傳語、廣播等教育陣地,向師生、家長廣泛開展校園反欺凌教育宣傳。宣傳校園欺凌行為的危害和惡劣影響,宣傳校園中團結友愛、和諧共進的優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導,建設優良教風、校風、班風、學風。各校要切實加強對中小學生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優秀傳統美德教育,貫徹落實《中小學生守則》,加強中小學生良好行為習慣養成教育。要著力加強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學校開展法制教育,使學生充分意識欺凌他人不僅是極端錯誤的不道德行為,造成后果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要利用國旗下講話、校會、報告會、主題班會、征文比賽、演講會等多種形式開展教育,讓學生入腦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當欺凌之人,要讓學生樹立自我保護意識,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2.完善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現象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嚴格落實校園門禁、請銷假、點名和值班巡邏等制度,加強晚自習、學生宿舍的管理,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管制刀具收繳工作。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的職責。要加強對教職員工的師德師風教育,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加強預防。各校要加強校園欺凌現象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完善校園視頻監控設施,監控顯示端必須24小時值班到位。要加強心理干預,特別要針對個別學生心理波動大、易發生心理疾病等特點,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要加強摸底排查,全面開展涉校涉生矛盾糾紛隱患排查,積極發動教職工、學生干部(特別是安全信息員)搜集校園欺凌方面的信息,設置并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現象治理的電話號碼,明確負責人。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對各種苗頭性問題要及時處置。對個別品行不端行為不良的學生,要采用教育與矯正相結合等方法開展一對一幫扶,轉化他們的行為方式,必要時聯系其監護人共同開展教育。要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流動人口子女、困難家庭子女和殘疾兒童、女童等的關愛和保護,健全困境兒童救助保護制度和家校聯系制度,不讓弱勢學生群體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園欺凌的傷害。
4.及時處理。各校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對實施校園欺凌的學生,該批評教育要批評教育,該校紀處分要校紀處分,對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后果,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5.監督指導。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的原則,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學校法制教育、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學校常規管理和校園平安建設等方面工作,切實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教育督室要對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全程監督,責任督學要對責任區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指導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與學校溝通,做好記錄并及時向教育督導室報告。
6.組織實施。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充分認識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抓緊部署,認真落實。
第二階段:督導檢查階段(20xx年9月—12月)
各校要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督查和總結,形成報告并上報。
1.學校自查。8月31日至9月10日,學校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于20xx年9月10日前形成自查報告并報縣教育督導室。
2.縣級普查。教育督導室將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情況作為20xx年全縣中小學幼兒園秋季安全工作專項督導的重要內容,組織督查組對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20xx年9月30日前將督查情況報市教育督導室,做好迎接市級復查和省級專項治理督查工作。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凡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而發生校園欺凌事件的,將依法依規從嚴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學生校園欺凌專項整治方案 9
為推動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教育部等十一部門聯合印發的《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以下簡稱《治理方案》)落地生根,促進中小學生欺凌防治落實年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有效遏制發生在學生之間的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保護學生身心健康,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真抓實干,狠抓落實,促進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建立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組織機構、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切實推動《指導意見》和《治理方案》規定的政策措施落細落實,有效防治學生欺凌,為建設陽光安全校園、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奠定良好基礎。
二、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責任體系和制度體系,基本形成學生欺凌防治部門齊抓共管、責任落實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預防措施有效、處置程序規范的工作局面,推動形成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長效機制,有效遏制學生欺凌事件發生。
三、工作內容
(一)落實工作機構,做到責任到位
教育局成立防治校園欺凌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明確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負責人和聯系人,制定、下發學生欺凌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在東豐縣網站“教育領域信息”專欄予以公布。
(二)落實部門分工,做到齊抓共管
【督導辦公室】將防治校園欺凌工作納入對學校的督導指標體系當中,加強對學校開展防治校園欺凌工作的督導檢查,對學校防治校園欺凌工作全程監督;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學校圍繞學生欺凌防治健全工作制度、開展專題教育、加強預防排查;配合開展其他調查處理校園欺凌工作。
【安監科】督促指導學校做好安全管理,深入開展平安校園建設工作,協調相關部門指導學校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配合開展其他調查處理校園欺凌工作。
【基礎教育科】督促指導中小學校做好學生日常管理,尤其加強對學習困難生、單親家庭學生、留守兒童的關愛和幫扶;督促學校開齊開足安全教育課、法治教育課、心理健康教育課等,對學生全面開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行為規范教育;結合典型案例,集中開展預防中小學生欺凌專題教育,提高學生對欺凌行為危害性的認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做好預防教育,規范辦學行為;指導學校開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園文體活動,以豐富多彩、生動活潑、積極健康的文體活動傳遞正能量,為學生提供放松減壓形式和自我展現的舞臺;督促學校落實《中小學生守則(2015年修訂)》,強化校規校紀教育管理;負責調查處理發生在中小學生之間的欺凌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職成教育科】督促指導職業學校和社會力量辦學機構做好防治校園欺凌工作。督促做好學生日常管理,結合學校特點,強化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督促學校強化校規校紀教育管理;負責調查處理發生在職業學校學生之間的欺凌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政策法規科】負責加強學校法治宣傳和預防校園欺凌專題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學校治理水平,推進依法治校;探索建立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傷害事故監護人責任追究制度;負責受理學生欺凌事件申訴和牽頭相關部門啟動復查程序,公布處理結果。
【人事科】將預防校園欺凌納入教師培訓計劃,提高學校防控校園欺凌工作能力;配合開展其他調查處理校園欺凌工作。
【黨委辦公室】將防治校園欺凌工作納入學校領導班子、校長、班子成員考評內容和標準,細化問責處理規定;配合開展其他調查處理校園欺凌工作。
(三)落實日常管理,做到制度健全
學校要成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方式;明確學校相關崗位教職工特別是法治副校長或法治輔導員防治學生欺凌的工作職責和具體任務;明確學生欺凌的早期預警和事中處理及事后干預的具體流程;在校規校紀中明確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處罰規定。
(四)落實預防措施,做到防患未然
學校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學生欺凌專題教育,結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學生欺凌知識和反欺凌技能。開展針對全體學生的防治學生欺凌專項調查,及時查找可能發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欺凌事件。
(五)落實處置程序,做到規范有度
學校要細化調查處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嚴重程度和教育懲戒欺凌實施者、安撫保護欺凌受害者的具體流程和辦法,根據欺凌事件處理申訴和復查程序規定,合法合理進行處置;要依據管理權限,對本校學生欺凌事件及處置情況建立專門檔案。
(六)落實長效機制,做到專業有效
教育局相關部門按照《治理方案》要求建立學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訓、考評、問責處理、依法治理等長效機制,在教育機關干部、校長、教師培訓和考評中增加學生欺凌防治內容,細化培訓內容、范圍、次數等要求,細化納入考評內容和標準,細化問責處理規定。
四、督促措施
(一)定期通報。各級各類學校要結合實際,實時上報欺凌事件發生情況,教育局相關部門定期對發生的欺凌事件進行通報。
(二)事件督辦。教育局相關部門對社會反映強烈、群眾來信來訪、久拖不決及重大欺凌事件進行重點督辦,對學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因違紀違法應當承擔責任的有關人員嚴肅問責。各級各類學校要按照督辦要求及時妥善核查、處置、整改。
(三)專項督導。教育局相關部門于10月下旬對學校欺凌防治工作情況開展專項督導,重點檢查學校落實學生欺凌防治日常管理、預防措施、處置程序、工作成效等情況。
(四)評估總結。各級各類學校要對照工作內容中的“六個落實”總結經驗、查找不足、提出改進措施,于20xx年10月20日前向教育局相關部門提交學生欺凌防治落實年行動總結。教育局將于11月下旬綜合輿情監測、定期通報、事件督辦、實地督導等情況,對學生欺凌防治工作情況進行評估總結,形成學生欺凌防治督導評估報告。
(五)社會監督。教育局將在東豐縣網站“教育領域信息”專欄,公開學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含工作機構名稱、辦公電話、實施方案),主動發布學生欺凌防治有關政策文件、工作動態、先進典型、警示事件、追責問責、督導報告等信息,接受公眾監督。
(六)宣傳引導。各級各類學校要通過推廣學生欺凌防治經驗、發放防治學生欺凌指導手冊、“給家長一封信”等方式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
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深入開展學生欺凌防治工作,確保學生欺凌防治各項工作落實到位、深入人心、取得實效。
學生校園欺凌專項整治方案 10
為建立校園預防欺凌事件發生的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將防患和處置工作納入法制化、科學化和規范化的軌道,最大限度地降低敏感事件發生的幾率以及造成的傷害,維護和確保學校的穩定和發展,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對江蘇等六省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情況進行督導調研的通知》,結合平安校園、文明校園創建活動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和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的工作,為保障校園安全、維護校園穩定、推進校園建設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組織領導
成立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部門、人員之間的溝通和協調,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我校校園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對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作出決策,協調解決預防和處置工作中的重要問題,檢查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落實情況。
三、校園欺凌主要表現
校園欺凌總體表現:一個人或一群人對他人實施的肢體、言語或精神上的.傷害和攻擊。
1、身體欺凌:
(1)表現為打架,如打、踢、推、搡等行為對受害人進行人身攻擊。
(2)表現為敲詐勒索、搶奪物品等。
2、言語欺凌:表現為威脅、戲弄、辱罵、奚落、嘲弄和起外號等。
3、網絡欺凌:
(1)表現為將欺凌視頻或受欺凌人的行為公布在網絡上。
(2)表現為在QQ、微信、貼吧等網絡媒體上辱罵、奚落其他同學,或將其他同學的圖片隨意發布,造成學生心靈和精神上傷害。
四、反校園欺凌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各班主任)
1、全面排查班級中有無拉幫結派現象,排查班級中可能存在的各種違紀學生。
2、全面排查班級中可能受到被欺凌的對象。
(二)建立網絡
各班級、年級建立安全信息員,組織開展培訓,讓信息員及時報告學生中的問題傾向,以利于及時預防和處理。
(三)加強管理
1、進一步落實值日值周工作責職,及時到崗到位,加強晨讀、課間和中午、傍晚等時段的管理。
2、進一步落實任課教師工作責職,對課內、課前5分鐘、課后5分種學生的行為進行有效管理。
3、進一步落實保安工作責職,加強對于重點區域和重點時段進行巡視和管理。
4、全體教職工對于發現可能存在校園欺凌行為能及時制止,并及時與學校進行聯系。
(四)專題教育
1、組織一場法制教育:組織全校性法制專場報告,讓學生學法、知法、懂法,對法律有敬畏之心。
2、舉行一次主題班會:運用多種形式對校園欺凌的危害進行宣傳普及,大力倡導良好的人際關際。活動結束后,班主任把活動內容和圖片發至年級組長,組長匯總打包發至德育處。
3、開展一次專題教育:對學生開展一次針對性教育。
4、舉行一次以“反校園欺凌”為主題的國旗下講話,啟動“反校園欺凌”活動周。
5、舉行一次以“反校園欺凌,善待身邊人”為主題的征文比賽,引導中高年級學生參與,通過征文檢驗學生接受教育的成果。
“反校園欺凌”工作是一項長期的任務,我們應充分重視,積極落實,在矛盾糾紛調查過程中,我們每個人都應本著“以人為本”和“大化小,小化了”的原則去幫助孩子,共同給孩子營造安定而和諧的校園環境!
學生校園欺凌專項整治方案 11
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教督辦函〔xx〕x號)要求,各地積極采取行動,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工作有序扎實。為持續深入推進第二階段工作,確保整個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實在在成效,現就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認真做好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月報工作
為及時掌握各地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決定建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月報制度。各地要及時了解本地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從9月份至12月份,每月填寫《9-12月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月報表》(附件1),加蓋公章后,于次月10日前以電子版和傳真兩種形式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由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匯總后報送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二、積極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督查工作
(一)督查范圍。全省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
(二)督查內容。專項治理第一階段開展教育、完善制度、加強預防、及時處理、監督指導以及組織部署等情況。
(三)督查安排。
1.學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于xx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報告并報縣(市、區)教育督導部門。
2.縣級普查。縣(市、區)教育督導部門組織督查組對縣域內所有中小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于9月30日前將督查情況報送市教育督導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及本級人民政府。
3.市級復查。市教育督導部門組織督查組對所轄縣(市、區)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復查,復查抽取縣(市、區)比例不低于1/3,每縣(市、區)抽取學校數量不少于6所。復查結束后,于10月10日前將復查報告,連同所轄縣(市、區)的`督查報告一并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省教育廳及本級人民政府。
4.省級抽查。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督查組對各市治理情況進行抽查,抽取市級單位不少于3個,每個市級單位抽取縣(市、區)不少于2個,每縣(市、區)抽查學校數量不少于6所。抽查結束后,于11月10日前將專項治理報告報送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同時報省政府。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根據各地治理情況,組織督查組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實地督查。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并督促整改。
三、有關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視,按照部署要求,把工作落到實處,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廣大師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2.為加強工作聯系,請各市于9月12日前將專項治理工作聯絡員名單(姓名、單位、部門、職務、手機、辦公電話等)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3.請各市認真填寫《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統計表》(附件2),于9月12日前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學生校園欺凌專項整治方案 12
按照東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為精神,依據《中小學生守則(20xx年修訂)》的具體內容,為更好地開展我校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活動,特制定以下活動方案。
一、治理活動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治理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各班主任
三、安排及要求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宣傳學習教育
20xx.4.10—20xx.4.28。
(一)開展教育。學校集中組織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同時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于4月14日前制定《沙角小學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依據《方案》組織、實施一系列教育和自查工作,達到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的目的。
1.專題教育啟動儀式。學校辦公室負責在4月17日開展“校園欺凌治理”活動啟動儀式。內容包括升旗儀式、德育處主任宣讀《方案》、學生國旗下發言《反對校園欺凌,爭做好學生》和校長講話四個內容。
2.專題宣傳學習活動。學校組織全體教職工集中學習《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和東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通知》精神,了解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法規和措施等。利用電子屏分早中晚三個時段顯示我校專題教育活動主題--“預防校園欺凌傷害,強化自我保護意識”,公布舉報電話(小學85525318)時時警醒師生。
3.主題班會教育。學校組織各班在4月17日開展“預防校園欺凌傷害,強化自我保護意識”為主題的班會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認識到校園欺凌行為的危害性。同時適當開展品德和安全教育。
4.法制教育。學校將由陳副校長協調,邀請虎門鎮南柵派出所法制副校長到校,在全校開展法制教育。
5.承諾簽名活動。學校將組織所有學生于4月20日進行“反對校園欺凌,爭做好學生”簽名承諾活動。
(二)完善制度。學校由辦公室負責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三)加強預防。由政教處負責,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檢查校園一鍵報警線路,確保暢通;讓學生知曉遇到欺凌傷害時,及時向學校匯報,必要時撥打110報警,及時制止校園欺凌傷害事件發生或將傷害降到最低。
(四)及時處理。學校將強化責任意識,一旦發生校園欺凌傷害,必須做到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厲教育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并通知雙方家長。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第二階段:自查整改總結
20xx.5.2—20xx.5.8。
1.自查。學校校園欺凌治理活動領導小組針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整改和總結,形成報告并上報。此項工作于20xx年5月5日前完成。
2.總結。我校將按照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及時做好預防欺凌和暴力活動工作總結,并形成書面材料上報教育局學校安保科。
總之,我校根據市教育局要求,認真開展校園欺凌傷害專項治理活動,確保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如若一旦發生將及時處置,對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并督促整改。
學生校園欺凌專項整治方案 13
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轉發關于建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月報制度的通知》(瓊府教督〔xxxx〕5號)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認真組織實施,通過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確保我校無欺凌現象發生,從而使全體同學身心健康得到全面發展。為使工作順利開展,特制訂本方案。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
1、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年級部主任、班主任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陳南高擔任,具體負責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
2、指定專人負責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月報,并實事求是填寫《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月報表》,有情況報告情況,無情況實行零報告。
二、加強各方面教育
1、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
2、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法制副校長到校開展法制教育。
3、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三、是建章立制
1、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2、實行獎懲制度。
四、完善體系
1、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從分發揮校園保安崗亭的作用。
2、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
五、及時處置
一旦發生欺凌事件,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學生校園欺凌專項整治方案 14
為更好的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工作,堅決有效的打擊校園欺凌行為,結合《自治區關于開展全區教育系統安全大檢查通知》,特制定我校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方案如下:
一、治理活動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治理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安排及要求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20xx年11月16日——30日。
1、召開教師會議。
學校組織全體教職工集中學習《自治區關于開展全區教育系統安全大檢查通知》文件,了解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法規和措施等。
2、開展學生教育。
(1)11月16日大課間開展“校園欺凌治理”活動啟動儀式,宣讀《我們拒絕校園欺凌傷害——校園欺凌治理倡議書》。
(2)各班在11月21日開展“預防校園欺凌傷害,強化自我保護意識”為主題的班會教育,組織全體師生觀看《預防校園欺凌》教育視頻。
(3)在學生當中開展校園欺凌行為的排查,對有暴力傾向、有欺凌行為的同學,對其進行法制、安全等教育,督促其改正。對受過欺凌的同學進行心里健康輔導,確保學生不留心理陰影。
3、完善工作制度。
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4、加強預防。
學校由總務處負責,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檢查校園一鍵報警線路,確保暢通;讓學生知曉遇到欺凌傷害時,及時向學校匯報,必要時撥打110報警,及時制止校園欺凌傷害事件發生或將傷害降到最低。學校將強化責任意識,一旦校園欺凌傷害又發生必須做到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厲教育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二)第二階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
1、組織學生開展手抄報、繪畫等評比活動,讓學生了解校園欺凌的危害性,學會與人相處,學會自我保護。并將部分優秀作品通過班級文化和校園文化欄進行展示。
2、學校校園欺凌治理活動領導小組針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整改和總結,形成報告并上報。此項工作于20xx年1月8日前完成。
總之,我校將根據制定的方案和要求,認真開展校園欺凌傷害專項治理活動,確保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
學生校園欺凌專項整治方案 15
為有效遏制中小學生之間的欺凌和暴力事件,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切實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發生,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現制定焦作六中防治學生校園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如下。
一、積極有效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
1.切實做好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學校根據學生的思想實際,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實《中小學生守則(20xx年修訂)》,引導全體學生從小知禮儀、明是非、守規矩,做到珍愛生命、尊重他人、團結友善、不恃強凌弱,弘揚公序良俗、傳承中華美德。落實《中小學法制教育指導綱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開展“法治進校園”巡講活動,讓學生知曉基本的法律邊界和行為底線,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養成遵規守法的良好行為習慣。落實《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xx年修訂)》,培養學生健全人格和積極心理品質,對有心理困擾或心理問題的學生開展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切實加強家庭教育,家長要注重家風建設,加強對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為習慣培養,從源頭上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為發生。
2.認真開展預防欺凌和暴力專題教育。
學校強化學生校規校紀教育,通過課堂教學、專題講座、班團隊會、主題活動、編發手冊、參觀實踐等多種形式,提高學生對欺凌和暴力行為嚴重危害性的認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自覺遵守校規校紀,做到不實施欺凌和暴力行為。研制學校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手冊,全面加強教職工特別是班主任專題培訓,提高教職工有效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責任意識和能力水平。通過家訪、家長會、家長學校等途徑,幫助家長了解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知識,增強監護責任意識,提高防治能力。要加強中小學生違法犯罪預防綜合基地和人才建設,為開展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專題教育提供支持和幫助。
3.嚴格學校日常安全管理。
制定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將其納入學校安全工作統籌考慮,健全應急處置預案,建立早期預警、事中處理及事后干預等機制。要加強師生聯系,密切家校溝通,及時掌握學生思想情緒和同學關系狀況,特別要關注學生有無學習成績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緒反常、無故曠課等異常表現及產生的原因,對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為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嚴格落實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學生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針對重點學生、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開展防治工作。對發現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線索和苗頭要認真核實、準確研判,對早期發現的輕微欺凌事件,實施必要的教育、懲戒。
4.強化學校周邊綜合治理。
學校加大新形勢下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實現人防物防技防的深度融合,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園周邊地區安全防范工作。要依托公安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息系統,整合各有關部門信息資源,發揮青少年犯罪信息數據庫作用,加強對重點青少年群體的`動態研判。結合公安機關密切溝通協作,排查發現學生欺凌和暴力隱患苗頭,并及時預防處置。加強學生上下學重要時段、學生途經重點路段的巡邏防控和治安盤查,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欺凌和暴力問題,要采取相應防范措施并通知學校和家長,及時干預,震懾犯罪。
二、依法依規處置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
1.保護遭受欺凌和暴力學生身心安全。
學校建立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時報告制度,一旦發現學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學校和家長要及時相互通知,對嚴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并迅速聯絡公安機關介入處置。報告時相關人員有義務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學校、家長、公安機關及媒體應保護遭受欺凌和暴力學生以及知情學生的身心安全,嚴格保護學生隱私,防止泄露有關學生個人及其家庭的信息。特別要防止網絡傳播等因素導致事態蔓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使受害學生再次受到傷害。
2.強化教育懲戒威懾作用。對實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學生必須依法依規采取適當的矯治措施予以教育懲戒,既做到真情關愛、真誠幫助,力促學生內心感化、行為轉化,又充分發揮教育懲戒措施的威懾作用。對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學校和家長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和警示談話,情節較重的,公安機關應參與警示教育。對屢教不改、多次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應登記在案并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必要時轉入專門學校就讀。對構成違法犯罪的學生,根據《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置,區別不同情況,責令家長或者監護人嚴加管教,必要時可由政府收容教養,或者給予相應的行政、刑事處罰,特別是對犯罪性質和情節惡劣、手段殘忍、后果嚴重的,必須堅決依法懲處。對校外成年人教唆、脅迫、誘騙、利用在校中小學生違法犯罪行為,必須依法從重懲處,有效遏制學生欺凌和暴力等案事件發生。各級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要依法辦理學生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做好相關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訴訟監督、審判和犯罪預防工作。
3.實施科學有效的追蹤輔導。
欺凌和暴力事件妥善處置后,學校要持續對當事學生追蹤觀察和輔導教育。對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要充分了解其行為動機和深層原因,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引導和幫扶,給予其改過機會,避免歧視性對待。對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學生及其家人提供幫助,及時開展相應的心理輔導和家庭支持,幫助他們盡快走出心理陰影,樹立自信,恢復正常學習生活。對確實難以回歸本校本班學習的當事學生,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妥善做好班級調整和轉學工作。要認真做好學生欺凌和暴力典型事件通報工作,既要充分發揮警示教育作用,又要注意不過分渲染事件細節。
三、切實形成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1.認真履行上級部門統籌協調。
學校把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作為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學校將按照區教育局的協調與上級部門組織,應成立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任務分工,強化工作職責,完善防治辦法,加強考核檢查,健全工作機制,形成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工作合力。
2.依法落實家長監護責任。管教孩子是家長的法定監護職責。積極引導廣大家長要增強法治意識,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理念,盡量多安排時間與孩子相處交流,及時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現和思想狀況,積極與學校溝通情況,自覺發揮榜樣作用,切實加強對孩子的管教,特別要做好孩子離校后的監管看護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護、教而不當。要落實監護人責任追究制度,根據《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未成年學生對他人的人身和財產造成損害的,依法追究其監護人的法律責任。
3.加強平安文明校園建設。學校把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作為加強平安文明校園建設的`重要內容。學校黨組織要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加強組織協調和教育引導。校長是學校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第一責任人,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長和班主任是直接責任人,要充分調動全體教職工的積極性,明確相關崗位職責,將學校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各項工作落實到每個管理環節、每位教職工。要努力創造溫馨和諧、積極向上的校園環境,重視校園綠化、美化和人文環境建設。加強優良校風、教風、學風建設,開展內容健康、格調高雅、豐富多彩的校園活動,形成團結向上、互助友愛、文明和諧的校園氛圍,激勵學生愛學校、愛老師、愛同學,提高校園整體文明程度。要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校規校紀,落實《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提高學校治理水平,推進依法依規治校,把六中建設成無欺凌和暴力的平安文明校園。
學生校園欺凌專項整治方案 16
按照乳山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為精神,依據《中小學生守則》的具體內容,為更好地開展我校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活動,特制定以下活動方案。
一、治理活動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治理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安排及要求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宣傳學習教育20xx.4.10—20xx.4.28。
(一)開展教育。學校集中組織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同時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于4月14日前制定《海陽所鎮中心學校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依據《方案》組織、實施一系列教育和自查工作,達到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的目的。
1.專題教育啟動儀式。學校辦公室負責在4月17日開展“校園欺凌治理”活動啟動儀式。內容包括升旗儀式、政教主任主任宣讀《方案》、學生國旗下發言《反對校園欺凌,爭做和雅學生》和校長講話四個內容。
2.專題宣傳學習活動。學校組織全體教職工集中學習《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和乳山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通知》精神,了解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法規和措施等。利用電子屏分早中晚三個時段顯示我校專題教育活動主題--“預防校園欺凌傷害,強化自我保護意識”,公布舉報電話(初中6753xxx;小學6752xxx)時時警醒師生。
3.主題班會教育。學校組織各班在4月17日開展“預防校園欺凌傷害,強化自我保護意識”為主題的班會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認識到校園欺凌行為的危害性。同時適當開展品德和安全教育。
4.法制教育。學校將由李校長協調(時間另定),邀請海陽所鎮派出所、海陽所鎮司法等部門專業人士到校,在全校開展法制教育。
5.承諾簽名活動。學校將組織所有學生于4月20日進行“反對校園欺凌,爭做和雅學生”簽名承諾活動。
6.心理健康主管教師李慶鎖,根據《心理工作計劃》,協同班主任,組織相關的心理健康教師適時適當地對全校學生進行一次心理團體輔導,并針對個別學生進行疏導教育(檔案存檔)。
(二)完善制度。學校由辦公室負責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三)加強預防。由政教處負責,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檢查校園一鍵報警線路,確保暢通;讓學生知曉遇到欺凌傷害時,及時向學校匯報,必要時撥打110報警,及時制止校園欺凌傷害事件發生或將傷害降到最低。
(四)及時處理。學校將強化責任意識,一旦發生校園欺凌傷害,必須做到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厲教育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并通知雙方家長。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第二階段:自查整改總結20xx.5.2—20xx.5.8。
1.自查。學校校園欺凌治理活動領導小組針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整改和總結,形成報告并上報。此項工作于20xx年5月5日前完成。
2.總結。我校將按照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及時做好預防欺凌和暴力活動工作總結,并形成書面材料上報教育局學校安保科。
總之,我校根據市教育局要求,認真開展校園欺凌傷害專項治理活動,確保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如若一旦發生將及時處置,對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并督促整改。
學生校園欺凌專項整治方案 17
近年來,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事件,嚴重損害學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為加強對此類事件的預防和處理,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及省、市有關要求,決定在全縣中小學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優化校風,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二、治理范圍
全縣中小學校、特教學校、幼兒園。
三、治理時間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20xx年5月-6月
(一)高度重視,迅速部署。各校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充分認識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迅速制定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召開會議,動員部署。
(二)宣傳教育,營造氛圍
1.廣泛宣傳。各校要充分利用學校教育陣地,如電子屏幕、校園網、
黑板報、櫥窗、宣傳語、廣播等向師生、家長廣泛開展校園反欺凌教育
宣傳。宣傳有關法制知識和典型案例,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關于友善的要求和處理人際關系的基本準則,宣傳校園欺凌行為的危害和惡劣影響,形成反校園欺凌的社會輿論壓力和震懾力。積極宣傳校園中團結關愛、和諧共進的優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導,建設優良教風、校風、班風、學風。
2.加強教育。各校要切實加強對中小學生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優秀傳統美德教育,貫徹落實《中小學生守則》,加強中小學生良好行為習慣養成教育。要著力加強法制教育,使學生充分意識欺凌他人不僅是極端錯誤的不道德行為,造成后果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要利用國旗下講話、校會、報告會、主題班會、征文比賽、演講會等多種形式進行專題教育,讓學生入腦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當欺凌之人。要讓學生樹立自我保護意識,學會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堅決與欺凌的人和事作斗爭。要加強對教職員工的師德師風教育,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絕不允許教師及學校其他人員成為校園欺凌的`制造者。
(三)強化措施,嚴密防范
1.加強防范。一要加強摸底排查。要全面開展涉校涉生矛盾糾紛隱患排查,積極發動教職工、學生干部(特別是安全信息員)搜集校園欺凌方面的信息,設置并公布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對各種苗頭性問題要及時處置。對個別品行不端行為不良的學生,要采用教育與矯正相結合等方法開展一對一幫扶,轉化他們的行為方式,必要時聯系其監護人共同開展教育。
二要加強心理干預。要充分發揮學
校群團組織、心理咨詢室和心理輔導教師的作用,特別要針對個別學生心理波動大、易發生心理疾病等特點,針對性開展進行心理疏導和干預。
三要加強校園防控。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建立完善關于校園欺凌的各項制度,嚴格落實校園門禁、請銷假、點名和值班巡邏等制度,加強晚自習、學生宿舍的管理,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管制刀具收繳工作。要完善校園視頻監控設施,監控顯示端必須24小時值班到位。
四要加強關愛保護。要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流動人口子女、困難家庭子女和殘疾兒童、女童等的關愛和保護,健全困境兒童救助保護制度和家校聯系制度,不讓弱勢學生群體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園欺凌的傷害。
2.及時處理。各校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對實施校園欺凌的學生,該批評教育要批評教育,該校紀處分要校紀處分;對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時報案,依法處理。
3.監督指導。各均衡中心要加強對片區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指導和檢查。責任督學要對責任區內學校的專項治理全程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與學校主要負責人進行溝通,做好記錄并及時按程序向縣教委、縣教育督導室報告。
第二階段:20xx年9月-12月
(一)學校自查。8月31日至9月10日,學校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
(二)縣級復查。20xx年10月10日前,教育局對全縣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開展復查。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教育局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常務副組長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設辦公室在安穩科。
(二)嚴格工作督查。各學校要積極開展自查和普查,教育局將開展專項督查,并將督查情況納入安全穩定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內容。凡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而發生校園欺凌事件的,將依法依規從嚴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加強應急值守。各學校要加強應急值守,完善應急預案,落實領導帶班和干部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備勤力量,隨時做好應急處置準備。一旦發生突發情況,要迅速啟動預案,妥善處置,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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