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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欠薪工作方案(精選14篇)
工作方案需要編寫者有深思熟慮的判斷。在公司將要做一個項目的時候,我們需要先準備多份工作方案以供參考,那么如何把工作方案做到重點突出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根治欠薪工作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1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關于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現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作風、法治、文明”三個年建設活動為契機,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著力規范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行為,建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依法懲處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完善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構建我鎮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實現無拖欠現象發生,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整治范圍
全鎮建筑市政、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設施等工程建設領域和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等易發生拖欠工資問題的行業領域。
(二)整治重點
1、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資問題。嚴查工程項目未批先建、企業帶資施工建設、隨意增加建設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工資等問題。
2、化解難度大的欠薪陳年積案。嚴查停工半停工項目違反基本建設程序、工程決算久拖不決、惡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問題。
3、工資支付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嚴查用工企業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不按規定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不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不落實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和工資銀行直接支付制度、不實行工程款與工資款分賬管理、撥付工程款時未及時撥付人工費等問題。
4、工程建設領域違法分包、轉包、掛靠問題。嚴查建設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或者肢解發包等違法行為;嚴查施工企業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或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轉包行為;嚴查施工企業承包工程后,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施工合同關于工程分包的約定,把分部、分項工程或者單位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違法分包行為;嚴查單位或個人以其他有資質的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掛靠行為;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的出借資質行為。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用人單位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必須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并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明確約定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勞動報酬、支付方式等內容并嚴格履行。鎮社保站和相關主管部門要把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考勤管理等用工管理情況納入監管重點,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發現不簽訂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督促整改。對拒不改正的通報區勞動監察隊予以處理。
(二)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施工企業招用農民工必須實行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包工程項目施工現場農民工的實名制管理負總責,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編制施工現場所有勞務人員計酬手冊和管理臺賬,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支付等信息,由農民工本人確認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實時掌握施工現場用工及其工資發放情況,不得以包代管。在處理拖欠工資案件時,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當提供花名冊、考勤及工資結算等相關記錄。
(三)實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逐步實現各類企業委托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由分包企業按照相關規定,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的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并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后,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托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
(四)嚴格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自工程項目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20個工作日內,在銀行開立專戶并存儲工資保證金,專項用于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使用過保證金的續建工程項目,要按照剩余工程量核定繳納額度并足額繳納。對未繳清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仍在施工的項目,限1個月內繳清(期限時間不得超過),逾期未繳清的,責令停工。
(五)積極化解欠薪陳年積案。行業主管部門認真排查停工、半停工工程項目欠薪情況,建立詳實的工作合賬,明確化解欠薪陳年積案工作的責任部門。采取拍賣、融資等多種方式,精準施策積極化解。倒查工程項目違反基本建設程序行為,對落實制度不規范的項目,由行業主管部門限期整改,確保欠薪陳年積案于2022年7月底前全部得到有效穩妥處置。
四、時間安排
(一)集中宣傳和自查整改階段(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
1、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宣傳。各村委要嚴格落實責任,大力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致農民工朋友的一封信》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工作。
2、開展欠薪隱患自查自糾。按照“屬地管理、行業監管”的原則,各村委要負責任的對本領域在建工程項目進行摸底排查和督促整改,精準掌握項目建設單位、總承包與分包施工單位、投資規模、欠薪數量和欠薪原因等情況,做到情況明、底數清、數字準、制度實。強化欠薪預警監測和風險隱患排查,對已排除風險隱患的企業和項目,持續關注、動態監管,嚴防問題復發。
(二)深入督導和檢查階段(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1月20日)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成立督導組,督導各村開展行動。加強對制度落實和欠薪線索辦理的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鎮工作領導小組及專項工作組協調處置,定包案單位、定包案領導、定工作措施、定化解時限,限期整改。每季度將巡查督導結果和整改情況,呈報鎮主要領導。對逾期不整改的企業,強化聯合懲戒力度,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三)總結階段(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月20日)
對前期工作情況進行回頭看,跟蹤、督促企業及時補發拖欠農民工的工資。各村梳理總結各自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并于2023年1月10日前報至鎮人社所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行業監管責任,監督指導項目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存儲、專用賬戶開設使用、人工費撥付、總包代發工資、維權信息公示及建筑業勞動合同簽訂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制度落實,加大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法律法規的普及宣傳,規范工程建設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工程建設項目總包單位取得施工許可20個工作日內,必須按照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相關措施。已開工但尚未履行立項審批程序的政府性投資項目,由發包單位承擔監管責任。符合納入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合標準的工程建設項目,務必納入;未納入的,落實相應制度后納入管理。對長期拖延工程款結算或抪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行業主管部門不得批準其新項目開工建設。對于未履行工程款支付責任的建設單位,主管部門將其不良行為記入信用記錄。工程建設項目違反國土空間規劃、未批先建等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建設單位清償,由職能部門依法查辦違法行為。對領導責任不落實、部門監管責任不履行、相關工作不到位等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根據情節輕重和影響程度,依法追究責任。
(二)嚴格落實屬地責任。
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對本區域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負責,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的職責,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的排查和調處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時調解糾紛。
(三)強化部門協調聯動。
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各成員實行定期例會制度,各村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有關措施,和村委做好溝通街接。各村應將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工程建設項目詳細信息及時推送至鎮人社所辦公室。
(四)嚴肅查處欠薪案件。
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在接收欠薪線索后,按行業分類,報鎮工作領導小組,并推送至鎮行業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欠薪工作合賬,逐一落實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對化解難度大的欠薪陳年積案,要嚴查停工半停工項目違反基本建設程序、工程決算久拖不決、惡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問題,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絕不銷賬。對制度不落實導致欠薪的企業,有關部門要依法責令其限期改正。要加強行政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行為。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案件,行業主管部門要查清欠薪人數、欠薪金額、拖欠責任主體,并將工程項目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相關資料、投訴人詢問筆錄和身份證復印件等有關材料、相關人員詢問筆錄和身份證復印件等有關材料、企業營業執照、調查結論報告和移交書等書面材料移交人社部門,人社部門在核查完畢后要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由公安機關偵辦。對欠薪違法案件,堅決做到事實不查清不放過、制度不落實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不追究不放過,保持對欠薪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
(五)加大欠薪失信懲戒力度。
各村理拖欠農民工工作負責成員要進一步加強對欠薪問題的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將該用人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在政府資金文持、政府采購、招投標、融資貸款、市場淮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規子以限制。
(六)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
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板端、群體突發事件及網絡輿情,經村委會分析研判,按“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并報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人社所辦公室。辦公室應立即響應、協調處置,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應及時響應、共赴現場,對涉事企業負責人進行聯合約談,督促其妥善處理欠薪問題,做好現場穩控和矛盾化解工作。對發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不足、企業負責人逃匿等情況的,可以動用應急保障金,先行墊付農民工部分工資或者基本生活費。信訪部門嚴格執行輿情信訪信息的發現、報告程序,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充分發揮協調機制,各行業主管部門落實行業監管責任,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特別對網絡輿情要第一時間跟蹤處置,防止事態發酵。司法行政部門和法律援助機構要將農民工列為法律援助的重點對象,依法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對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討薪為由討要工程款、勞務費、承包費等,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嚴格落實“三單”管理。
行業主管部門對日常巡查中發現的制度落實問題,出具《整改通知單》,責令工程建設項目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工并嚴厲處罰;對各類違法分包、轉包、墊資施工、拖欠工程款等行為,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抓嚴管、頂格處罰。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督導檢查發現的問題,向行業主管部門及時派發《督辦單》,限期整改。
(八)嚴肅責任追究。
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對各村委的考核范圍。各村不按照要求推送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并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對工程建設項目欠薪案件頻發高發、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突出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談相關企業負責人。對重大欠薪問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要從工程項目入手,在立項、土地、規劃、招投標、施工許可、資金籌集使用等方面進行深入核查,層層理清責任。對重大欠薪問題線索核處不力、政府投資項日因資金不到位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約談相關行業監管部門負責人和屬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人。對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群體性、極端性事件和重大負面輿情的,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2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保護農民工勞動所得,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形成制度完備、機制健全、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堅決遏制因欠薪引發重大團體性事件的發生。
二、工作目標
班竹鎮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各村(居)及行業主管部門要形成制度完備、機制健全、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重大團體事件;建設領域工程項目實行一金三制”全覆蓋,完善推進8個100%的工作任務。一金三制”:即繳納民工工資保障金、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銀行代發制;“8個100%”:即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100%、實名制打卡記錄考勤100%、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率100%、存儲務工人員工資支付保障金100%、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100%、實施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100%、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100%、勞動維權告示牌100%。并努力推動“勞通用”對各領域行業勞動用工全覆蓋管理。
三、嚴格規范勞動用工管理
(一)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應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嚴格履行,及時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明確約定工資支付日期,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牽頭單位:鎮人社中心;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二)實行實名制用工管理。各類用人單位要加快推進現代化信息技術的運用,動態記錄農民工的身份信息、技能工種、勞動考勤、計酬標準、工作計量、工資結算等信息,實行實名制管理,并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實名制管理系統動態報送用工信息,確保做到適時報送,不漏報、不延報。(牽頭單位:鎮人社中心;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四、推進企業工資支付體系建設
(一)建立工資支付臺賬歸集機制。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總臺賬,動態掌握本轄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情況,并按月報送上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單位:鎮人社中心;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二)建立工資支付誠信評價機制。建立勞動用工領域信用評價標準和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加強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將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為企業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牽頭單位:鎮人社中心;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三)完善失信企業聯合懲戒機制。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企業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黔府辦發12014146號)相關要求,加強對拖欠工資失信行為的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牽頭單位:鎮人社中心;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五、依法嚴懲拖欠工資違法行為
(一)加強建設資金監管
在工程建設領域,未按規定額度預存農民工資專戶資金的,視同建設資金不到位,有關部門在批準立項和辦理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時,依法予以限制。全面推行施工程結算,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計算周期或者工程進度進行結算并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后,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且未簽訂剩余工程款支付協議的,行業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未完成竣工結算的,有關部門不予辦理產權交易手續。(牽頭單位:財政所;責任單位: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三)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
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明確責任,規范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發生突發性、團體性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對采取堵塞交通、非法群訪、圍堵黨政機關、跳樓、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討薪,以拖欠工資為由討要工程款,或者虛報冒領、無理無據討要工資的,公安機關要提前介入、快速反應、控制事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對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并主動向社會和公眾說明情況。(牽頭單位:派出所;責任單位:黨政辦、人社中心、水務站、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鄉村振興服務站、各村(居)等有關單位)
六、加強組織領導
(一)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鎮人民政府對全鎮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負總責,成立由鎮人民政府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各村居支書為成員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附后),全面負責我鎮農民工工資支付整治工作,各村(居)、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牽頭,對本部門本轄區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具體負責。
(二)嚴肅督查問責。進一步完善目標責任制度,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對各村(居)、各部門進行考核,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項目業進行重點督查。對相關政策制度落實不到位、拖久農民工工資問題嚴重的,由鎮紀委進行約談,在工作中發現的違紀違法線索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由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調查處理。(牽頭單位:鎮紀檢監察室;責任單位:各村(居)、各部門等有關單位)。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3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2022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省農民工工作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貴州省2022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排查工作的通知》《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貴州省2022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興義市2022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強硬的措施全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現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減存量、遏增量”的總體要求和“誰拖欠、誰償還,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根治脫貧攻堅領域欠薪問題為突破口,進一步壓實責任、細化措施、分類施策,全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為全鎮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標
(一)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脫貧攻堅領域“兩拖欠”信訪事項全部化解;2022年4月底前,完成全鎮脫貧攻堅領域其他所有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二)2022年4月1日前,完成全鎮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項目償還方案的制定,并接續督辦,限時銷號。
(三)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全鎮所有政府性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四)2022年10月底,完成全鎮所有非政府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五)2022年底前,實現根治欠薪長效機制基本建立,全鎮欠薪存量動態清零、增量明顯減少。
三、重點任務
(一)全面徹底排查,建實三本臺賬
1.建實脫貧攻堅領域欠薪臺賬。由鎮脫貧攻堅指揮部牽頭,各村和相關站所配合,迅速對本村轄區、本行業內脫貧攻堅領域欠薪項目進行全面徹底核查,建實本地區脫貧攻堅領域欠薪臺賬,并于2022年3月17日前報送鎮脫貧攻堅指揮部(表格模板詳見附件1),鎮脫貧攻堅指揮部要會同相關站所,認真梳理匯總形成全鎮脫貧攻堅領域欠薪臺賬。(牽頭單位:鎮脫貧攻堅指揮部,責任單位:各村、民政辦、交管站、水務片區、農服中心)
2.建實全行業欠薪臺賬。各村和各站所要迅速對本轄區、本行業內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及信訪、輿情線索反映的欠薪問題進行全面徹底核查,建實本轄區、本行業內欠薪臺賬,于2022年3月18日前報送鎮人社中心(模板詳見附件1),鎮人社中心要會同各站所,認真梳理匯總形成全鎮涉及行業欠薪臺賬。(牽頭單位:人社中心,責任單位:各村、民政辦、交管站、水務片區、農服中心、扶貧站、園區辦、移民站、安監站、創建辦)
3.建實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各村和各站所要對照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遷、教育衛生、水利水電等重點領域,迅速對本轄區、本行業拖欠工程款項目進行全面徹底排查,建實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于2022年3月15日前報送鎮人社中心,由人社中心會同各站所認真梳理匯總形成全鎮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模板詳見附件2)。針對排查出的拖欠工程款項目,要同步制定工程款償還方案,2022年3月18日前,各村、各站所完成所涉及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項目償還方案的制定,抓好跟蹤落實,接續督辦,限時銷號。(牽頭單位:人社中心,責任單位:各村、民政辦、交管站、水務片區、農服中心、扶貧站、園區辦、移民站、安監站、創建辦、文化站、衛生院)
(二)突出工作重點,加快清欠進度
1.本方案工作目標明確的欠薪項目。各村和各站所要始終盯緊抓牢、強化工作措施、加快分類化解進度,堅決做到心中有數、手里有招、肩上有責,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既定目標任務。人社中心要全程跟蹤督辦和統籌調度,涉及村、站所要全面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統籌協調,積極幫助屬地政府解決問題。
2.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項目。針對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項目,涉及村、站所要持續跟蹤,加強與司法部門的案情銜接,加快查處進度,確保盡早執行到位、案結事了。
3.已清欠項目。針對移交清欠的項目,涉及村、站所要綜合采取欠薪線索專查、隨機隨訪巡查、核查支付憑證等方式,動態開展清欠“回頭看”,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到位,持續鞏固清欠成果。
(三)強化執法檢查,加大震懾力度
各村和各站所要對本轄區、本行業在建工程項目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情況持續開展監督檢查,確保在建工程項目全面落實存儲務工人員工資保障金等制度措施。配合上級部門,要做到對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執法檢查全覆蓋并做好執法檢查文書的保管。園區辦、民政辦、交管站、水務片區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建筑市場秩序清理整頓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和打擊建設工程項目未批先建、墊資建設、違法發包、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和違規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勞務分包企業等,督促在建工程項目嚴格落實《條例》各項規定。派出所、司法所、綜治中心等司法機關依法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用人單位及責任人嚴厲打擊。
(四)加強監測預警,做好風險防控
各村和各站所要動態建立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臺賬,納入本級重大風險防控責任清單,確保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發現及時、處置得當、穩控有力、化解到位。
(五)加強統籌調度,完善印證資料
各村和各站所要盯緊時間節點加強統籌調度,確保根治欠薪工作精準推進,對已化解的欠薪問題,要及時收集完善資金撥付憑證、兌付農民工工資清冊等印證材料,確保欠薪問題排查真實、化解真實、臺賬真實、印證真實,群眾滿意,實現可追溯,經得起檢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統一思想認識
為確保全鎮2022年根治欠薪工作有序推進,鎮黨委、政府不定期召開會議對全鎮根治欠薪工作進行研究,及時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各村和各站所要將根治欠薪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和民生任務,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州、市關于根治欠薪工作決策部署,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同配合、壓緊壓實責任,認真開展好本次專項行動,嚴禁瞞報漏報數據,確保排查數據真實有效,根治欠薪專項行動各項目標任務全面完成。
(二)加強督查,嚴格上報口徑
鎮紀委持續加大督查督辦的力度、密度,推動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有力有序有效開展。敬南鎮要將根治欠薪專項行動開展情況作為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督查考核的核心內容,實行“每周問效、半月調度、每月小結、季度通報、半年巡查、全年考核”,推動形成全鎮上下齊心協力抓好根治欠薪工作的強大合力。嚴格按照層層匯總、審核方式進行數據報送,排查中嚴格甄別區分拖欠工資與拖欠工資款問題,重點對綜治中心渠道反饋的欠薪線索、市農民工支付領導小組等渠道反饋的欠薪線索排查統計,拖欠農民工工資臺賬必須有欠薪人員花名冊等印證資料備案備查,嚴防數據造假和瞞報漏報行為發生。從本方案印發之日起,嚴格執行欠薪問題數據上報“誰上報、誰負責”的原則,凡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臺賬,必須統一村、鎮兩級上報口徑,對擅自上報欠薪問題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引發其他負面炒作的, 嚴肅追究有關責任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三)強化責任,嚴肅追責問責
鎮紀委對各村及各站所上報的排查情況開展督查、暗訪,對上報數據的真實性進行核查,通過信訪反映、網絡輿情等欠薪信息進行對比,倒查未將核實屬實的欠薪問題線索納入欠薪臺賬的瞞報漏報責任,并將相關工作情況作為年度考核重要參考,對首次發現數據瞞報、漏報的,將通過下發工作提示函(附問題清單)進行整改,并要求重新排查上報;再次發現瞞報、漏報的,對所涉及村和各站所負責人進行約談并進行全鎮通報;因瞞報、漏報導致發生重大問題或者因欠薪處置不力引發事件、重大負面網絡輿情或極端事件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員責任,必要時將有關問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4
為推進《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落實落地,加強欠薪源頭治理、系統治理、依法治理,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于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減存量、遏增量”的總體目標和“誰拖欠、誰償還”、“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根治脫貧攻堅領域欠薪問題為突破口,進一步壓實責任、細化措施、分類施策,全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為全鎮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組織保障
為推進雙堡鎮欠薪化解維穩工作,全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為全鎮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經研究決定,成立雙堡鎮欠薪化解維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于根治欠資欠薪工作的決策部署,負責統籌安排部署根治欠資欠薪相關工作,通過處置國有資產化解一批、處置宅基地化解一批、發展產業化解一批、項目資金化解一批的方式,確保如期完成欠資欠薪根治工作;實行一周一調度工作機制,原則上每周一召開專題會議,由領導小組組長召集召開,及時研究工作開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討論解決方案,安排下一階段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各成員單位開展欠資欠薪排查、欠薪清償、相關政策落實;關注網絡輿情反映的相關欠薪線索,督促涉及單位第一時間作出處理,嚴防網絡輿情負面炒作欠薪問題;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惡意欠薪等違法行為。
三、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專班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根治欠薪欠資作為當前重要政治任務,切實把思想統一到省委、市委、區委有關要求上來,扎實抓好各項工作,確保按時完成根治欠資欠薪各項工作。
(二)各工作專班要高度重視,及時制定專班詳細工作方案。
(三)各工作專班要切實履職,按職責抓好根治欠資欠薪各項工作,鎮黨委政府對根治工作實行周調度,并聽取各專班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對工作不力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同時在開展相關工作過程中,要確保程序合法合規。
四、重點任務
(一)全面摸排,建全清欠資金臺賬。
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會同農旅公司、城建辦、農業服務中心、扶貧辦、經發辦、水務站、財政所等有關部門,認真梳理匯總,形成全鎮清欠資金臺賬。
(二)突出重點,加快清欠進度。
對于本方案明確的欠薪項目,涉及村(居)、部門要盯緊抓牢、強化工作措施、加快分類化解進度,堅決做到心中有數、手里有招、肩上有責,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既定目標任務,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全程跟蹤進度。
(三)強化督促檢查,加大督查力度。
各村(居)、各重點部門要對本行業在建工程項目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情況持續開展監督檢查,確保在建工程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全面落實到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不定期開展隨機抽查,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單位及責任人,按程序上報區勞動監察隊,將其納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形成強有力震懾。
(四)加強監測預警,做好風險穩控。
各村(居)、各部門要動態建立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臺賬,并納入重大風險防控責任清單,確保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發現及時、處置得當、穩控有力、化解到位。綜治辦、人社中心、科宣中心要加強協調聯動,充分發揮欠薪輿情聯動處置機制作用,強化正面引導和負責輿情管控,嚴防和妥處各類輿情風險隱患,在開展根治欠薪專項行動中要注重實干、多做少說,避免產生負面輿情。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5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關口把控,加強人民調解助力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全力防范和化解欠薪矛盾糾紛,切實維護全區社會和諧穩定,決定在全區集中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中的重要作用,以人民滿意為首要標準,以為群眾辦實事為抓手,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為主線,以防范化解重大社會風險為著力點,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工作服務大局、維護穩定的能力和水平,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居、法治安居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工作目標
深入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通過開展專項活動,緊盯重點領域、重點人群、重點問題,進一步織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網絡、優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方案、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頻次,切實做到矛盾糾紛排查“零死角”、案件調解“零積壓”、跟蹤防控“零懈怠”,努力化解存量風險,有效防范增量風險,堅決防止因排查調處不及時、不到位發生影響社會安全穩定的“民轉刑”案件、重大群體性和個人極端案(事)件。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各司法所堅持指導村(社區)每周、鎮(街道)每半月矛盾糾紛排查,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常態排查和集中排查機制,建立排查臺賬,提前發現、準確預警、精準防控拖欠農民工工資類矛盾糾紛和風險隱患。緊緊圍繞建筑工程、服務行業、中小微企業等欠薪糾紛多發易發重點領域,農民工等易引發群體性的`事件人員深入開展全覆蓋、拉網式的矛盾糾紛排查活動,切實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無死角、無盲區。最大限度地把欠薪類風險隱患排查出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有可能因欠薪引發影響較大群體性的事件、有跡象表明或揚言個人極端行為擾亂社會正常秩序或報復社會、有可能引發重大網絡輿情炒作事件,要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防止事態擴大,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全力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壓緊壓實屬地責任,堅持抓早抓小、應調盡調,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風險隱患消除在源頭。充分發揮各級人民調解組織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基礎性作用,不斷優化基層調解員隊伍結構,依托基層調解組織“地熟、人熟、情況熟”的優勢,立足發現和加強對欠薪類矛盾糾紛的化解,靈活采取隨手調、隨時調等多種方法,依法及時就地進行化解,防止矛盾糾紛交織疊加、激化升級。區糾紛多元化解中心要充分發揮對本轄區內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全力調處重大、疑難和跨行政區域的欠薪類矛盾糾紛。要依托和發揮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的專業優勢,加強與安居區勞動爭議糾紛專業調解委員會的配合,對重大風險隱患,要統籌部門資源,組織專門力量,形成合力攻堅,著力把矛盾風險控制在區、化解在區。
(三)健全完善預防化解長效機制。各司法所要強化矛盾糾紛預研預判。對排查出的可能引發群體性的事件、個人極端事件等重大社會影響的欠薪矛盾糾紛,做到早發現、早分析、早研判,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矛盾糾紛化解回訪督辦制度,強化欠薪矛盾糾紛跟蹤回訪。嚴格按照“誰調解、誰負責”的原則,對成功調處后的欠薪矛盾糾紛一律進行回訪,防止因履行協議不到位等其他原因發生反復甚至激化“次生糾紛”,對調解不成功或者不適用人民調解程序的欠薪類矛盾糾紛,各司法所要積極引導其通過勞動仲裁、法律援助等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四)加大法治宣傳力度。各司法所要以農村(社區)為主陣地,以農民工、企業等為重點對象,深入轄區工程建設領域和農民工生活區域,圍繞《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四川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規開展針對農民工的法律知識宣傳,通過懸掛橫幅、張貼宣傳標語、發放宣傳手冊、設立咨詢臺等方式對農民工關心的勞動合同簽訂、工傷賠償、工資報酬等熱點問題進行解答,引導農民工尊法、守法、學法、用法,以理性合法方式解決問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三、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專項行動從20xx年12月下旬開始,到20xx年3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12月18日-12月31日)。各司法所要指導各級人民調解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召開動員大會,層層發動,逐級成立工作專班,建立橫到邊、縱到底工作網絡,形成欠薪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的強大合力。
(二)集中排查、化解階段(1月1日至3月15日)。各司法所要指導各級調委會深入開展拉網式欠薪矛盾糾紛大排查,將本轄區的欠薪矛盾糾紛排查清楚,對排查出來的欠薪矛盾糾紛,認真梳理歸類,分級分類逐一登記造冊,組織分析研判,排查有臺賬、化解有檔案。對排查出來的欠薪矛盾糾紛,層層落實包案化解責任,集中人力、精力、物力、財力,加大化解力度。
(三)總結提升階段(3月16日-3月31日)。各司法所要采取信息報送、工作通報和微信新媒體等多種形式,及時總結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經驗做法和工作成效,引導更多的欠薪糾紛當事人通過人民調解等法治化途徑解決矛盾糾紛。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各司法所要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認真調研分析,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方案。指導各級調解組織明確責任人,層層量化工作目標任務,精心安排,確保行動扎實有效開展。
(二)把握節點,穩步推進。各司法所要按照時間節點要求,扎實推進行動開展,每月向區糾紛多元化解中心上報排查臺賬、工作總結。
(三)加強督查,嚴格考評。由糾紛多元化解中心成立督查組,對整個專項行動進行督查督辦,跟蹤問效。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6
一、行動內容
此次行動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為抓手,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快遞物流等行業為重點,對欠薪問題進行集中專項整治,主要包括:一是全面加快“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和其他渠道接收欠薪舉報投訴的分類核實處置,做到案結事了;二是全面排查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情況;三是工程建設領域關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名制管理、總包代發工資、工資保障金等制度落實情況;四是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對欠薪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
二、行動目標
認真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依法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對查實的欠薪問題要在20xx年春節前全部辦結,讓被欠薪農民工及時拿到應得的工資返鄉過年,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的重大群體性的事件或惡性極端事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
三、組織機構
鎮成立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具體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鎮規建辦、社發辦、平安辦、信訪辦、司法所、西虹橋地區社會事務管理中心、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及各村居、鎮屬公司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
領導小組在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主任兼任。
四、專項檢查安排
(一)宣傳和自查階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各村居、鎮屬公司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堅持早預防、早發現、早介入、早化解,深入企業、工地、社區,結合實際開展普法活動,大力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相關勞動用工法律法規,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各村居、鎮屬公司和行業主管部門要指導本行業或轄區內的用人單位對其20xx年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開展自查,對存在的問題主動予以糾正,并結合企業實際,采取多種方式協助化解隱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
(二)預警和排摸階段(20xx年11月15日-20xx年1月15日)
各村居、鎮屬公司和行業主管部門要聚焦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及早開展隱患排查,對可能存在的矛盾糾紛認真梳理,實行“臺賬式”管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要加強對用工企業的日常巡查,嚴格落實上報制度,及時掌握企業欠薪動態;鎮規建辦、水務局、征收辦等對各自行業內的建設工程項目進行排查,督促總包及時撥付工程款,規范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鎮經發辦對快遞物流行業企業進行排查,對獨立運營的小微快遞企業要重點關注,對可能存在的欠薪隱患及時匯總。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預警檢查、梳理排查工作、做好相應臺賬記錄。
(三)執法和化解階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春節前)
各單位要集中力量開展檢查,并做好相關檢查臺賬記錄。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負責對全區實體性用工企業進行檢查,發現欠薪企業,立即上報進入執法程序,迅速查清欠薪事實。鎮規建辦、水務局、征收辦等負責對各自行業內的在建工程項目工資支付保障制度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整改。各部門要成立聯合檢查組,對轄區內的用工企業和建設工程項目工資支付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逐一制定化解整治方案和落實責任領導、責任人員,確保在20xx年春節前全部化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春節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和緊迫性。要成立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凝聚各部門的力量,層層壓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強化督查檢查,確保專項整治行動高效有序開展。
(二)加強指導督查,履行監管責任
各單位要不斷完善工作方案,靠實工作職責、暢通維權渠道、細化排查任務、突出化解效果,密切保持與上級部門聯系,加強排查化解工作的銜接,落實矛盾糾紛逐級化解,統籌推進欠薪工作的監管責任。
(三)樹立防范意識,提高維穩能力
要牢固樹立風險防控意識,健全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完善工作方案。出現因欠薪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或極端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快速介入,查明情況,督促企業或建設工程項目盡快解決欠薪問題,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及時上報適時動用欠薪保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基本工資,幫助被拖欠工資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四)健全工作臺賬,落實信息報送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努力形成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落實專人負責檢查臺賬和報表,對重要工作信息,及時上報,確保信息溝通渠道暢通。聯系人: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顧小紅xx。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7
為積極穩妥地處置因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切實保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務院《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甘肅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按照“快速反應,依法規范,協調配合,及時處理”的原則,力爭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堅持以安撫情緒和解釋疏導為主,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轄區內因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群體性上訪,圍堵或滯留黨政機關,堵塞交通要道、建筑施工現場等行為的群體性突發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
三、突發事件分類
根據突發事件緊急情況、參與人數、社會影響程度,分為一般性、較大、重大突發事件三個等級標準。
一般性突發事件:10人以上30人以下集體上訪的行為。較大突發事件: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體上訪的行為。重大突發事件:50人以上集體上訪的行為,或人數雖不到50人,但行為激烈、影響巨大,有沖擊辦公場所或有引發阻斷交通、阻礙執法、危害公共安全等行為。
四、突發事件處理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一)組織機構
為確保順利處置農民工欠薪突發事件,成立績溪鎮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縣長任組長,縣政府辦、縣人社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縣信訪局、縣法院、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委、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衛計委、縣生態工業園區管委會、縣總工會、縣鐵路辦、縣蓄能辦、縣供電公司、縣維穩辦、縣政府應急辦及各鄉鎮人民政府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職責分工
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縣行政區域內因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協調有關單位開展工作,研究解決突發事件中的重大問題,制定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等。根據突發事件的嚴重性、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措施,落實崗位責任制,明確責任人及其權限,并將處置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領導組;縣維穩辦: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的現場應急處理工作;縣應急辦:協助縣政府領導做好欠薪群體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有關工作;信訪局:負責接待、協調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而導致的信訪問題,建立臺賬,明確責任,迅速交辦,積極協調跟蹤督辦,防止發生赴市、省、進京集體上訪;
人社局:牽頭組織、協調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對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及時進行調查快速處置。同時,要開辟勞動爭議處理“綠色通道”,因拖欠工資問題引發的勞動爭議,要迅速核實及時立案,快速審理;
住建、交通、水務、生態工業園區管委會、鐵路辦、蓄能辦及供電部門:負責處理本行業管轄范圍內的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及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公安局:負責協助相關部門查處惡意拖欠工資以及欠薪逃匿、惡意討薪等違法行為。對因欠薪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或以討要農民工工資名義,組織、串聯、煽動集體上訪、聚眾堵路、沖擊黨政機關、擾亂社會正常鐵序的,查明事實,依法追究;
法院:負責開通綠色通道,優先受理、快審快結農民工工資案件;
財政局:負責籌集欠薪應急周轉金,并按規定程序撥付使用。司法局:負責為被拖欠或者被克扣工資的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衛計委:負責組織醫護人員對事件中可能出現的人員傷害情況進行保障;
總工會:負責開展貫徹實施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宣傳教育,協助推動建立治理企業欠薪工作機制,指導農民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及時了解欠薪企業情況,對用人單位拒絕改正違法行為的,要及時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處理管轄范圍內的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及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
五、突發事件處理程序及要求
規范農民工欠薪案件應急處置程序。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建立及時就地解決農民工合理訴求機制。對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突發事件,縣人社局分析研判后,依照部門職責統一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處理,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化解時限。同時,將事件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影響程度、已采取的措施與結果、公眾及媒體反映等情況,向領導小組報告。發生越級討薪案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協調處理。
(一)信息報告
突發事件發生后,按“快速、準確、速報”的原則,務必在30分鐘內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案情概況(單位、人數、時間、地點、原因等)、影響程度和趨勢、已采取的措施及對處置的建議意見等。各有關責任單位要保證信息暢通,反應迅速,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隱患或緊急情況不得隱瞞、緩報和漏報。
(二)啟動預案
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在30分鐘內對案情做出分析判斷,并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達到預案啟動條件的,由領導小組組長下令啟動應急預案。緊急情況下,可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先行啟動應急預案,控制局面后及時報告領導小組。
(三)應急處置
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預案啟動指令30分鐘內,應根據案情迅速通知各責任(包保)單位和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了解情況,按各自職責做好協助處理工作,通過耐心細致地解釋、疏導,穩定農民工情緒,控制事態發展;發生較大、重大突發事件,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接待處置;對現場人員眾多的,要求當事人派出代表反映情況,同時勸導其他人員有序地疏散,嚴禁干擾黨政機關正常辦公秩序;對無理取鬧、尋釁滋事的人員,及時通報公安機關采取果斷措施,嚴厲打擊;對拖欠事實不清的要引導當事人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訴訟,按有關法律法規及時處理。必要時,可啟動農民工工資應急周轉金,按規定先行墊付已查實的所欠農民工工資,及時平息事態。
(四)后期處置突發事件處理后,應督促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抓緊落實事件處理中商定的承諾,做好善后工作,并將處置結果形成書面材料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相關人員對事件進行綜合分析,評估事件后果,總結經驗教訓,防止反彈;依法對涉及突發事件的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要嚴肅查處;事件處理后7日內,依照有關規定向縣清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報告。
六、預警預報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應堅持“預防為主、疏導化解”的原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作為突發事件處理的第一責任單位,要加強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教育,做到警鐘常鳴,防患于未然。各行業主管部門和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要把存在問題嚴重和投訴較多的用人單位,作為重點監控對象,進行重點監控。要經常排查摸底,收集信息,掌握動態,提前介入,積極做好防范工作。一旦發現欠薪苗頭,要及時采取措施,按規定及時上報。
(一)預警預報制度。各單位要加強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和農民工工資專戶的監督檢查,重點監控農民工工資發放,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督促整改。
(二)不定期督查制度。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要不定期對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管理情況進行督查,對存在問題的用工單位提前實行重點監控。
(三)重點督查監控制度。建立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督辦制度,對發現的可能會引發群體性的事件的情況,確定專人負責實行跟蹤督查和監控,做到責任落實,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
七、其他事項
在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中,各有關職能單位及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一)對清欠工作不重視,不負責,情況不明,措施不力,造成欠薪糾紛升級,社會影響惡劣的;
(二)對勞動者反映的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問題不關心,或推諉、敷衍,長期得不到解決,致使問題和矛盾越來越多,趨向激化,多次發生突發事件等現象的;
(三)對突發事件苗頭發現不及時,發生突發性事件后,緩報、謊報、瞞報或未采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調查處理,或在調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處置不力,以致延誤時機,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之間應建立應急聯系工作機制,保障信息暢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職責對所管轄各類企業和主管的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加強監管、檢查,制定本部門解決欠薪問題應急處理預案,成立專門機構、落實專人負責,提高應急處理能力。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8
為妥善處置農民工欠薪突發事件,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省、市勞動保障部門的統一部署,建立健全我區處置農民工欠薪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處置農民工欠薪突發事件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3個工作組:農民工工資處置組、現場處理調查組和綜合協調組。
二、現場應急程序
當本轄區內發生農民工討薪突發事件時,局突發事件應急小組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進行現場協調。
1、接到突發事件的報警信息后,應急小組要根據上報的信息,確認需要進入應急狀態的,立即向區委、區政府及市勞動保障局報告并啟動應急預案,第一時間內調動應急小組下設機構,根據情況發布必要的預警信息。
2、啟動預案后的主要工作:
⑴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⑵指令各應急隊伍進入應急狀態。
⑶穩定現場農民工情緒。
⑷迅速理清拖欠工資的用人單位及相關人員情況,通知用人單位及有關人員到達現場。
⑸調查核對欠薪現象及責任單位和人員。
⑹落實工資款項來源,必要時責令欠薪的用人單位或有關單位將工資款撥入我局專戶確保將工資逐一發放到農民工個人手中。
3、應急現場處置的優先原則:
⑴保障所有應急人員和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
⑵穩定和控制事件狀態,盡量減輕事件造成的危害。⑶保護國家基礎設施。
⑷保護公私財產和環境。
⑸減輕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
⑹切實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9
一、專項行動的安排情況
(一)加強領導,部署到位。按照通知要求,我社區第一時問成立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召開了專項檢查部署會議,明確了此次檢查的重點:由主要領導督查,各包片領導帶隊,包村同志為成員組成3個檢查小組,具體負責此次檢查工作的落實。
(二)認真排查,落實到位。此次排查內容包括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情況:按照工資支付有關現定及時支付民工工資情況,遵守最低工資規定及保證支付加班工資情況。
二、專項行動的基本情況
從本次檢查的情況來看,我社區用人單位的工資支付基本符合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要求,遵守最低工資規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資,能做到工資每月按時發放。暫未發現有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我社區將在今后工作中繼續保持早排查早發現早處理,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期如數發到農民工手中。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大我社區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規定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提高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意識,切實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二)增加對用人單位的日常巡查次數,一旦發現出現違法行為的苗頭,及時督促其整改;三是對被舉報、投訴的用人單位,一經調查核實證明確實存在違法行為,堅決追究其違法責任,并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10
一、行動目標
認真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依法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對查實的欠薪問題要在20xx年春節前全部辦結,讓被欠薪農民工及時拿到應得的工資返鄉過年,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的重大群體性的事件或惡性極端事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
二、行動重點
以工程建設領域和其他欠薪易發多發行業企業為重點,對欠薪問題實施集中專項治理:
一是全面加快“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和地方其他渠道接收欠薪舉報投訴的分類核實處置,做到案結事了。二是全面排查工程建設領域工資專用賬戶、實名制管理、總包代發工資、工資保證金、維權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實情況,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三是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項目審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費)撥付、資金監管情況,源頭化解欠薪風險。四是全面強化欠薪違法懲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懲戒手段,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對欠薪特別是惡意欠薪從嚴懲處。
三、行動措施
(一)重點摸排,穩妥化解欠薪隱患
各地區要堅持早預防、早介入、早化解,結合本地區欠薪形勢特點,聚焦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及早開展隱患排查化解。加強欠薪預警監測和智慧監管,結合企業經營狀況、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情況和歷史欠薪舉報投訴情況,確定重點行業企業,進行精準摸排。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分類精準施策,強化部門聯動,定人定責、盯住不放,防止隱患“發酵”。對已排除風險隱患的企業和項目,進行“回頭看”,持續關注、動態監管,防止問題復發。
(二)快立快處,提升案件處置效果
各地區、各相關成員單位要進一步暢通欠薪維權綠色通道,確保欠薪案件快立快處。對欠薪線索,嚴格落實首問負責制,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對基層難以化解的復雜疑難欠薪案件,采取領導包案的方式,加強提級的辦理。對涉及人數較多、金額較大、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重大欠薪案件,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成立專案組,掛牌辦理,一查到底。對政府項目、國企項目欠薪的,嚴查制度落實、責任落實情況,適時進行通報,實現查處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各地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抽調執法人員,配強工作力量,確保欠薪案件能夠及時接收、有效處置。
(三)強化懲戒,保持治欠高壓態勢
對查實的違法行為,要加大違法懲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懾。加強對工程建設領域各項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責令限期整改違法行為,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逾期不改的,依法嚴肅懲處。對可能涉及惡意欠薪的,依據《條例》等規定,依法查詢相關單位金融賬戶和相關當事人房產、車輛情況,對查實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欠薪違法行為符合“黑名單”條件的,應列盡列,予以曝光,并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失信聯合懲戒,使欠薪違法者“一處違法、處處受限”。對欠薪裁決判決“執行難”問題,各地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統籌協調同級司法機關實施集中執行活動,推動裁決判決執行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做好春節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此次專項行動作為黨史的學習教育的成果檢驗,作為“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具體實踐,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統籌協調,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行動方案,凝聚各方力量、抽調專業骨干、成立工作專班,層層壓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強化督促檢查,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要強化大局意識、系統觀念,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加大監察執法力度,及時查處欠薪案件,為農民工提供高效的維權服務。發展改革、財政、國資等成員單位要積極履行監管責任,落實《條例》有關規定,強化政府投資項目、國企項目全方位、全流程監管,扎緊制度“籠子”,從源頭上消除欠薪隱患。工程建設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加強建筑用工實名制管理,督辦相關領域欠薪違法案件。公安機關要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的接受和及時審查,對符合立案條件的,應依法立案偵辦,保持對欠薪相關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其他成員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積極配合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強化督促指導。要結合本地實際,指導市、縣(區)采取超常規舉措,定期集中接訪,領導包片包案,確保重點地區欠薪問題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案件得到妥善處置。要密切跟進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對整治不積極、效果不明顯的地區,可采取隨機抽查、暗訪等方式督促指導,確保工作責任落實到位。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引發群體性的事件或極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組織力量,對部分地區根治欠薪工作進行抽查,對問題突出的地區開展專項督導。
(四)強化風險防范。要牢固樹立底線思維、風險意識,堅持事前預防、系統治理、定向化解、精準治欠,對群眾反映強烈、風險隱患較大的重點行業企業,要及時組織風險評估預判,落實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對重大欠薪輿情和欠薪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或極端事件,要從速查清事實,穩妥處置化解,堅決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要通過及時動用工資保證金、應急周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部分工資(基本生活費),幫助被拖欠工資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穩定。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11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政府屬地責任落實情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我區扎實抓好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20xx年6月30日召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會議,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就切實履行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落實“治欠保支”相關制度,區人民政府分別與21個鄉鎮及區直有關部門簽訂《2018—2020年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目標責任書》32份。將各鄉鎮、行業主管部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綜合考核,按照考核細則;20xx年7月10日召開隆陽區農民工工資治欠保支專項工作推進會議。行業主管各一名領導和70余家建筑企業負責人參加,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印發保山市工程建設項目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和民工工資保證金、勞動用工實名制,工資支付制度(銀行代發、工資按月支付)分賬管理制度、“雙公示”制度五項制度。
(二)部門監管責任落實情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充分發揮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切實履行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職責,加強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情況動態互通,團結聯動,實施綜合整治。上半年,我區組織人社、住建、水務、交通等部門聯合開展農民工工資專項整治行動,參加檢查人數328人,印發資料2569份,檢查在建工程項目數207個。
(三)拖欠農民工工資治理情況。截止目前,我區共受理調處拖欠農民工工資隱患信訪件37件,涉及人數794人,清欠農民工工資1489.39萬元;對用工單位的日常巡查力度加大,對用工單位,特別是建筑領域的施工企業在工資支付、勞動合同簽訂、社會保險繳納等方面進行了檢查,對這些企業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處理,并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四)加強與司法機關的“兩法”銜接,嚴厲打擊惡意欠薪行為。一是對不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施工企業,首先不開據無拖欠證明,并把有拖欠工資行為的施工企業的信息公布在云南省勞動監察網站上,從而限制其招投標資格。二是對那惡意拖欠民工工資的單位和個人,我們收集證據后移交公安處理,20xx年上半年移交公安立案調查2起,向社會公布重大欠薪案件2件,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1起。截止目前,全縣未發生重大集體討薪事件和個人極端事件,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總體平穩可控。
(五)治欠保支長效機制建立落實情況。我區嚴格按照文件要求推進治欠保支長效機制落實,就行業主管部門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存在問題作出整改部署,梳理問題清單、整改清單,落實清欠責任,并通過文件下發各鄉(鎮)及行業主管部門,已按時間要求整改完畢。截止目前,我區新建、在建項目共計49個,其中:政府性投資項目44個,實行實名制管理項目49個;按月足額發放工資項目49個;實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雙公示”項目49個;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49個;實行農民工工資銀行代發制度43個,20xx年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累計繳存47個項目,截止目前,資金5717.9萬元;由縣財政在財政總預備費中安排500萬元應急周轉金,為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做好最后一道防線。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解決農民工欠薪問題壓力大,形勢不容樂觀,屢清屢欠現象仍然存在。自執行“治欠保支”相關制度以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得到了有效遏制,總體態勢平穩可控,但受經濟下行壓力及投資方資金斷裂影響。
(二)欠薪原因多元化,討薪常態化,清欠難度較大。建設單位資金困難、因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比較突出。從受理舉報投訴討要農民工工資信訪件中,因工程層層轉包、分包、掛靠承包發生糾紛導致工資拖欠的情況較多,以討要農民工工資為由討要工程款的現象較為突出,惡意欠薪和惡意討薪現象時有發生。有的還存在包工頭欠薪逃匿等現象,給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帶來了較大阻力。
(三)農民工工資治理長效機制建設還不全面。一是我區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存未實現全覆蓋。二是推進銀行代發工資、分賬管理制度緩慢不夠徹底。
三、下步工作計劃
(一)進一步狠抓制度落實。督促行業主管部門狠抓治欠保支相關制度落實,全面實行用工實名制管理、全面實行工資按月支付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全面實行分賬管理制度、全面落實農民工工資保障公示牌制度、全面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全面落實“欠薪入罪”制度、全面加強建設工程招投標農民工工資無拖欠信用記錄制度。
(二)進一步加大隱患排查。按照“問題早發現、隱患早排除、責任早落實”的要求,扎實開展專項檢查、督查工作,立足職能,密切配合,開展日常巡視檢查、五員監巡查、雙隨機抽查工作。
(三)進一步突出預防處置,強化權益維護。依法做好投訴舉報案件的受理和查處工作,對惡意欠薪、惡意討薪等違法行為重點打擊,符合立案條件的堅決立案查處,依法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四)進一步實現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全覆蓋。嚴格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下一步,我局將對20xx年新開工的項目,發生過欠薪的項目,已發函的形式至項目主管部門,督促行業主管部門及時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五)進一步推進分賬管理、銀行代發工資制度。我區將按照《保山市治欠保支三年行動計劃(20xx-20xx)》指標要求,加大力度推進銀行代發工資、分帳管理制度,到今年年底基本實現全覆蓋。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12
為進一步加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宣傳力度,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經研究,定于20xx年5月至6月在全省集中開展《條例》宣傳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統籌經濟發展和農民工權益維護,突出面向建筑工地、園區企業等一線農民工,宣傳普及《條例》,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愛農民工良好氛圍,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和諧穩定社會環境。
二、主要任務
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統籌推進原則,在全省開展系列有聲勢有實效的宣傳活動。
(一)適時開展《條例》宣傳集中啟動儀式。各地要根據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適時開展《條例》宣傳集中啟動儀式。
(二)開展《條例》專題學習活動。各級人社系統、各有關部門要采取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專題研討交流等方式開展《條例》專題學習。各級根治欠薪協調機構要組織召開一次專題調度會,聽取相關部門單位貫徹落實《條例》情況匯報。
(三)開展系列培訓活動。在建筑工地召集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相關人員采取集中培訓方式開展《條例》學習宣傳活動;在較多農民工務工的園區企業采取懸掛宣傳標語、制作活動板報等方式開展《條例》學習宣傳活動。
(四)召開專題新聞發布會。人社、發改、財政、公安、住建等部門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條例》貫徹落實情況。同時通過以案釋法、現身說法等方式,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五)推出先進典型。深入基層,面向一線,通過制作宣傳短片、微視頻等方式,宣傳一批根治欠薪先進人物和先進事跡。
(六)召開專題形勢分析研討會。各地要結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自查和實地核實情況,建立工作臺賬,認真分析欠薪根源,研究提出根治欠薪具體措施。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條例》集中宣傳活動是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舉措,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深刻認識做好此項活動的重要性,強化組織領導,勇于擔當作為,層層抓好組織實施。省農民工和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部分設區市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
(二)密切協調聯動。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緊扣根治欠薪工作職責,按照“規定動作做到位、自選動作創特色”的要求,把本地區本部門本行業《條例》集中宣傳活動抓緊抓實,緊盯建筑施工、工業園區等重點領域,堅決守住根治欠薪風險底線。
(三)營造濃厚氛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持續開展的黨史的學習教育和“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深入基層、貼近群眾、面向社會,采取多種形式積極宣傳《條例》的重大意義和根治欠薪工作成效,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愛農民工的強大正能量。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13
一、總體要求
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著力規范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行為,建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依法懲處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完善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構建我鎮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實現無拖欠現象發生,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措施
1、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用人單位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必須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并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明確約定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勞動報酬、支付方式等內容并嚴格履行。鎮社保站和相關主管部門要把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考勤管理等用工管理情況納入監管重點,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發現不簽訂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督促整改。(牽頭單位:鎮社保站,責任單位:各業主單位、各建設單位及施工企業)
2、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施工企業招用農民工必須實行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包工程項目施工現場農民工的實名制管理負總責,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編制施工現場所有勞務人員計酬手冊和管理臺賬,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支付等信息,由農民工本人確認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實時掌握施工現場用工及其工資發放情況,不得以包代管。在處理拖欠工資案件時,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當提供花名冊、考勤及工資結算等相關記錄。(牽頭單位:鎮城建環衛站、鎮社保站,責任單位:各業主單位、各建設單位及施工企業)
3、實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逐步實現各類企業委托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由分包企業按照相關規定,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的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并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后,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托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牽頭單位:鎮社保站,責任單位:各業主單位、開戶銀行、建設單位或施工企業)
4、實行農民工工資預留制度。按工程造價預留工資款,按月支付了工資的業主單位按工程進度撥款,否則在進度款中停撥預留工資部分。在承包合同中就明確相關條款,確保農民工工資及時支付。(牽頭單位:項目辦、財政所、經管站,責任單位:各業主單位、開戶銀行)
三、依法嚴懲拖欠工資違法行為
1、及時處理拖欠工資爭議。充分發揮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作用,引導農民工按屬地管理就近解決工資爭議。對涉及農民工工資的爭議案件要優先受理、優先調處、快速結案。對集體欠薪爭議或涉及金額較大的欠薪爭議案件要掛牌督辦。加強裁審銜接與工作協調,提高欠薪爭議案件裁決效率。積極暢通法律援助渠道,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機制,依法及時為農民工討薪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強化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發生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公安機關要及早介入,有效打擊和震懾惡意欠薪、欠薪逃匿等違法犯罪行為。(牽頭單位:鎮社保站,責任單位: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區等)
2、妥善處置欠薪突發性和群體性的事件。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群體性的事件時,應及時啟動應急措施,相關部門要迅速介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加強組織協調。對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有關法規的,要依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強化問題隱患排查與化解工作,加強監測監控和提前預防,并積極做好勸解疏導工作,引導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牽頭單位:鎮社保站,責任單位: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區等)
3、聯合懲戒拖欠工資失信行為。加強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嚴格執行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將企業拖欠工資等違法信息納入失信監管重點范圍,依法依規向社會公布,形成失信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懲戒格局,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牽頭單位:黨政辦,責任單位:派出所、司法所、鎮社保站,村社區等)
四、嚴格落實保障工資支付責任
1、落實企業工資支付和清償主體責任。在工程建設領域,建設單位對所發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監管責任,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對招用農民工的工資負直接支付責任。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同時,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企業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依法依規承擔直接清償責任。(責任單位:各業主單位)
2、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成立廣興洲鎮“治欠保支”工作領導小組,鐘海波同志任組長,羅立炎同志任副組長,劉佳法、易江洪、向志強、張群霞、彭平、許良華、胡源、張重銘、廖勇等同志為成員,張群霞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統籌做好我辦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相關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社區行政一把手對本轄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負全責。(責任單位:各村社區)
3、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建立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聯席會議制度,農民工工資問題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照責任分工和部門職責,做好治理拖欠工資問題的各項工作,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鎮社保站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鎮信訪辦負責接待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信訪事項,協調督促有關責任單位解決農民工的合理訴求等工作。鎮項目辦、城建辦、各村社區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和治理工程建設相關領域拖欠工資問題的主體責任,規范工程建設市場秩序,督促企業落實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等制度規定,負責督辦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鎮財政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鎮派出所負責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立案和偵查取證,依法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等工作。工商所要履行市場監管責任,依法查處拖欠工資的無照經營企業,對有欠薪行為且拒不按要求整改到位的違法失信單位,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予以公示。鎮司法所負責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以及法律宣傳)等工作,引導存在較大爭議的拖欠工資案件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各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積極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責任單位:各成員單位)
各村(社區)、各有成員單位要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抓緊組織實施,確保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篇14
為及時妥善處置我鄉勞資糾紛,特別是及時有效調解企業與職工、工程承包者與農民工之間的勞資矛盾,妥善處理欠薪事件,避免或最大限度降低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進而保障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的和諧,確保社會穩定,根據鄉政府的統一部署,結合本鄉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按照“快速反應,依法規范,協調配合,及時處理”的原則,力爭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堅持以安撫情緒和解釋疏導為主,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鄉轄區內發生的企業欠薪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包括因企業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引發的以下事件:
1、集體罷工,群眾上訪、請愿,非法集會、游行、示威等事件。
2、聚眾沖擊、圍堵國家機關重要場所、交通要道、阻擾重點工程建設等事件。
3、聚眾械斗等嚴重違法行為,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事件。
4、發生自殺、自殘等惡性的事件。
5、造成勞動者生活困難、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
6、其他因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
三、事件分級
根據事件的可控性、規模大小、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企業欠薪突發事件原則上劃分為一般(Ⅲ級)、較大(Ⅱ級)、重大(Ⅰ級)三個等級。
1、一般企業欠薪突發事件(Ⅲ級):指涉及人員20人以下,或涉及金額10萬元以下,事態簡單、規模不大,對轄區內的社會穩定造成一定影響的事件。
2、較大企業欠薪突發事件(Ⅱ級):指涉及人員20人以上、50人以下,或涉及金額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事態比較復雜、規模較大,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對轄區內的社會穩定造成較大影響的事件。
3、重大企業欠薪突發事件(Ⅰ級):指涉及人員50人以上,或涉及金額30萬元以上,事態復雜、規模很大,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對轄區內的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的事件。
四、組織機構
根據處置需要,鄉成立企業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協調企業欠薪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徐駿
副組長:毛位遠鄭紅林鄭熙淵姜峰陳榮忠鄭黎霞毛慶明謝華晉
成員:政務服務中心、經濟發展辦公室、農業農村辦公室、社會治理辦公室、綜合信息指揮室、綜合督考辦公室、生態文旅辦公室、黨建工作辦公室、長臺派出所等相關負責人。
五、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對企業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指揮協調企業欠薪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必要時請示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給予支持。
4、報請上級指揮部同意決定其它有關企業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重大事項。
六、成員單位職責
1、政務服務中心:提供企業經營狀況等基本信息;負責協調解決企業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所產生的突發事件。
2、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協調解決建設工程領域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所產生的突發事件;加強建筑施工單位用工管理,規范建筑市場秩序,負責執行建筑施工企業工資支付保障金制度;責令建筑企業立即支付勞動者工資,對違法建筑企業進行處罰。負責協調解決水利建設工程領域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所產生的突發事件。
3、社會治理辦公室:負責信訪維穩工作,防止事態擴大。
4、綜合信息指揮室:負責企業欠薪突發事件處置中的秩序維護等工作。
5、綜合督考辦公室:負責企業欠薪突發事件處置中的新聞輿論引導工作。
6、農業農村辦公室:負責協調解決農水等相關項目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所產生的突發事件。
7、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協調解決黨建示范帶等相關項目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所產生的突發事件。
8、生態文旅辦公室:負責協調解決文化相關項目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所產生的突發事件。
9、長臺派出所:負責維護突發事件現場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疏導,預防、制止和查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根據勞動保障部門的前期情況通報,迅速立案,開展調查取證,追查被轉移財物。
本預案未規定職責的其他各線各辦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服從領導小組的指揮,根據應急處置行動需要,開展相應工作。
七、欠薪突發事件報告和責任追究制度
1、限時報告和信息反饋上報制度。發現因欠薪而引發上訪、罷工等突發事件前兆的,應第一時間上報領導小組,同時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凡發生欠薪突發事件,相關人員須在1小時內向領導小組報到。
2、建立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凡遇欠薪突發事件,發生后不報告或報告不及時的用人單位,對責任單位或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對領導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貽誤時機,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應追究其全部損失責任。
八、突發事件處理程序及要求
1、接到上級要求接領上訪人員的通知后,領導小組人員要立即到位,沒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到達或到達后工作不力造成上訪人員滯留的,予嚴肅組織紀律處理。
2、一旦發現群眾越級上訪苗頭和動態,鄉政府值班人員應及時出面做好教育疏導及化解工作,把上訪人員穩控在當地。
3、各村村兩委、鄉直機關單位要積極拓寬信息收集渠道,特別是對本單位有農民工上訪苗頭的重點對象,要加強跟蹤監控,做到情況明動態清,發現異常情況要第一時間報告鄉社會治理辦公室。
4、如遇集體上訪,配合市信訪和勞保部門勸返,安撫慰問。
5、協調相關部門聯合接待,為被欠薪者搭建溝通平臺,穩定被欠薪者情緒,防止事態擴大。
6、引導被欠薪者依法維權,提供法律援助。
7、及時掌握被欠薪者動態,對其作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對特別困難的被欠薪者,通過工資保證金、應急周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適當墊付部分工資(基本生活費),幫助被欠薪者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穩定。
九、附則
1、制定與管理
本預案隨著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以及實施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或出現的新情況及時進行修訂完善。
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3、實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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