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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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1
一、工作目標
(一)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全面提升我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二)減少環境污染,營造潔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會環境;
(三)積極查處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四)確保《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的貫徹落實,杜絕和減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發生。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落到實處,xx市人民政府成立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領導小組,xx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馬義中任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市政府辦公廳副秘書長翟政任副組長,市委宣傳部、綜治辦、市公安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園林局、衛生局、教育局、城市管理局、民政局、交運委、商務局、房管局、環境保護局、消防支隊、xx移動、xx聯通、xx電信主管領導和各縣(市)、區政府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縣(市)長或副區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武清任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支隊長周德生任辦公室副主任,與禁放工作相關的局委、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負責禁放工作主管部門的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各縣(市)、區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定詳細的禁放工作方案,負責組織、協調禁放工作的展開,落實執勤力量,確保各禁放區域內組織健全、檢查督導到位,各街道辦事處、各社區居委會有專人負責,有死看硬守的執勤力量,有分片包格的觀察員、責任人。
三、職責分工
(一)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指導全市新聞單位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大造聲勢,宣傳《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致廣大市民的一封信》;組織、協調新聞記者對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單位禁放工作開展情況等跟蹤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二)市綜治辦:負責組織社區巡防、網格員、治安積極分子做好居民小區禁放宣傳工作;并負責對各縣(市)、區春節期間的禁放工作進行考核,納入全年績效考核成績。
(三)市公安局:負責對煙花爆竹各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參與春節期間的禁放值勤工作。
(四)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查處非法生產、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五)市交運委:負責做好公交、出租車、地鐵上的禁放宣傳工作;加強長途客車站、地鐵站的安全檢查,嚴禁攜帶煙花爆竹進站。
(六)市工商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禁放宣傳工作;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庫要堅決予以取締。
(七)市城建委:負責在建的樓盤煙花爆竹禁放的教育和監督工作。
(八)市衛計委:負責收集并詳細登記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和燃放地點;負責各醫院太平間區域內的禁放工作。
(九)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做好禁放區內的宣傳工作,廣泛運用市區主干道兩側廣告欄、燈箱和電子屏幕開展不間斷禁放宣傳工作;參與春節期間禁放值勤,負責沿街門店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
(十)市教育局:負責組織中、小學生的禁放宣傳教育工作。
(十一)市民政局:負責做好結婚登記人員禁放宣傳工作;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禁放宣傳工作。
(十二)市園林局:負責做好綠地、游園廣場、公園的禁放及宣傳工作。
(十三)市商務局:負責做好加油站、加氣站及批發市場的禁放宣傳工作;組織人員在加油站、加氣站周邊加強巡邏,嚴防加油站、加氣站周邊發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十四)市環保局:負責監測市區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污染情況,每天要及時對數據進行收集、分析、上報。
(十五)市房管局:負責督促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區域內的禁放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取證、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十六)xx移動、xx聯通、xx電信:通過群發短信、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廣大市民發送“違規違法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環境,易引發火災事故,給廣大人民群眾造成生命財產損失”、“依據《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公安機關將嚴厲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等宣傳內容。
(十七)各縣(市)、區政府(包括航空港經濟綜合試驗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鄭東新區):負責組織領導、具體落實本轄區的禁放工作,制定禁放工作方案;貫徹落實xx市煙花爆竹禁放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建立并落實本轄區相關單位、網格員和小區物業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的責任制及考核問責機制;組織轄區內公安、安監、城管和工商等部門對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和查處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為。
四、工作措施
(一)1.強化宣傳教育。制定詳細宣傳計劃。各縣(市)、區政府要結合轄區實際,制定出禁放工作宣傳計劃,確保轄區內不留死角。一是要在轄區的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企事業單位、居民樓院和物業小區門口等地方懸掛有宣傳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橫幅、板報、宣傳欄、宣傳頁,其中,橫幅不得少于200條,板報、宣傳欄不得少于50塊,宣傳頁不得少于30000份。二是要在省、市報紙刊登有禁放工作內容的,還要通過省、市廣播電視進行宣傳。三是要在每一個都市村莊回遷小區、居民樓院、物業小區、自然村張貼有《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并在每一個社區開辟一個禁放工作宣傳專欄,張貼不少于一張的《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或《xx市公安局對群眾舉報違法犯罪進行獎勵的通告》。
2、廣泛開展宣傳活動。各縣(市)、區要積極做好本區域內禁放宣傳工作,從現在開始要持續不斷地進行宣傳,掀起禁放宣傳工作新高潮。積極組織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小區物業等單位,充分利用板報、宣傳欄、標語、橫幅、墻報、燈箱、電子屏、廣播電視、短信及微信公眾號等多種形式,大力開展禁放宣傳活動。一是在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居民樓院及物業小區門口要廣泛張貼《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致廣大市民的一封信》和《xx市公安局對群眾舉報違法犯罪進行獎勵的通告》。二是在主要交通路口設立禁放宣傳站,充分利用展板展示、發放宣傳頁、設置咨詢臺、流動宣傳車等形式,向廣大人民群眾進行集中宣傳。三是利用聯通、電信、移動信息平臺,通過群發短信、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群眾宣傳《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主要內容,使全社會形成一個強烈的禁放氛圍。四是在地鐵、公交車、出租車和BRT站臺、公交車站、長途客車站、地鐵站以及商場市場、銀行的LED電子顯示屏上連續不斷播放禁放宣傳口號字幕。五是市屬報紙要通過答記者問、刊登法規評論,電視臺要通過播放法規、打字幕等做好禁放的宣傳報導。xx電視臺從現在起至20xx年3月3日前,每晚xx新聞聯播后播放《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每晚黃金時段打禁放宣傳口號字幕;《xx晚報》要連續刊登《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對公安機關查處的嚴重違反《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及時予以曝光。
3、實施舉報有獎。市大氣攻堅辦和公安機關要對群眾舉報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線索,經查證屬實后,按照《xx市大氣污染有獎舉報暫行辦法》和《xx市公安局對群眾舉報違法犯罪進行獎勵的通告》要求,對舉報有功人員實施獎勵。
(二)層層落實責任。
各縣(市)、區政府要與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簽訂禁放責任書,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與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簽訂禁放責任書,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要與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賓館、酒店、飯店、商場市場、居民樓院、小區物業簽訂禁放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轄區單位和小區物業要積極履行禁放職責,發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后,要及時制止、勸阻燃放、多方取證、上報公安機關,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開展堵源截流。
一是安監、公安、工商部門要密切配合,對批發市場、商場和沿街門店進行全面清查,嚴厲查處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二是各級公安機關交警、特警部門要加強對市區主要入口的執勤力量,在執勤中把注意發現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作為一項工作內容,避免和減少煙花爆竹流入禁放區域。三是五縣(市)和上街區安監、公安部門要采取措施,加強對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安全檢查和管理,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實名銷售登記制度,禁止向xx市區居民銷售煙花爆竹,禁止煙花爆竹流入禁放區域,對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要堅決徹底清查收繳,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重點時段加強執勤。
一是20xx年2月15日19時至2月16日凌晨1時、2月16日早上6時至8時、3月2日19時至3月3日凌晨1時為重點控制時間,各縣(市)、區政府要組織一級網格(所屬區直機關)、二級網格(街道辦事處和鄉、鎮政府)、三級網格(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的工作人員、網格員、巡防隊員以及治安積極分子,分工包片,定人、定崗、定責,對禁放區大街小巷、居民樓院進行控制,保證每棟居民樓、每個重點部位要有執勤人員死看硬守。二是春節期間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特警支隊和各縣(市)、區公安機關在主要干道、次干道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加強對社會面的巡邏控制,及時發現、勸阻、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三是城市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沿街門店及城市周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查處。
(五)依法嚴厲打擊。
一是公安機關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者,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進行頂格處罰,起到震懾作用。二是城市管理局要加強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流動攤販和店外經營行為的查處。三是工商局要嚴厲查處非法生產、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依法吊銷違法違規單位的營業執照。四是安監部門強化對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安全事故的查處。特別是各大街道辦事處和各單位物業小區、村委會要對轄區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負總責,凡發現違規燃放行為,通報到區辦事處、物業小區、村委會。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各成員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強化組織領導,采取有效措施,重點加強春節期間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各職能部門明確責任,齊抓共管,切實將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的銜接,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層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責任追究。為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各級政府都要成立相應的禁放工作督導組,堅持每天對轄區內各單位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棚架,禁放宣傳工作開展遲緩,群眾舉報頻繁、媒體曝光集中、違規燃放突出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禁放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及時上報信息。春節期間禁放工作總結于20xx年3月5日前上報禁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縣(市)、區查處的違反《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典型案例要及時上報;在20xx年3月3日之前,各縣(市)、區必須查處五起以上非法生產、儲存、運輸、經營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事件,各縣(市)、區查處的情況市政府將予通報。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2
為切實改善空氣質量,減少噪音污染,防止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災害事故,確保禁燃工作取得實效,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生態為先、民生為本、宜居為主、安全為要的理念,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以塊為主、齊抓共管”的原則,全面落實各項禁燃工作措施,切實杜絕市中心城區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現象,確保全市不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效改善空氣質量,更好地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二、組織領導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城區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民政局、市文旅體局、市環保局、市安監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食藥工商質監局、市商務糧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科技經信局、市衛生計生局、市教育局、市房產局、市廣電臺、市公安消防大隊、城區街道辦事處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禁燃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市禁燃辦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工作例會,研判、部署、通報禁燃相關工作,加強對禁燃工作的指導、監督和協調。
三、職責分工
市委宣傳部:負責加大禁燃宣傳力度,協調湘鄉市電視臺、網絡媒體對禁燃工作進行宣傳,強化輿情正面引導,積極營造良好氛圍。
市公安局:依法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及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做好收繳煙花爆竹的銷毀工作,依法辦理涉及煙花爆竹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和刑事案件。
市城管執法局:牽頭負責禁燃工作的組織協調、實施工作。負責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納入臨街店鋪“門前三包”、市容市貌整治范圍,進行執法管理,對臨街店鋪業主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依法依規處置店鋪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取締非法占道經營煙花爆竹的攤點。
市民政局:負責新婚登記夫婦、掃墓場地及殯葬服務對象的宣傳教育,負責集中治喪點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市文旅體局:負責職責范圍內有關禁燃宣傳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大氣環境監測,分析燃放煙花爆竹對城區大氣影響數據并及時報市禁燃辦,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同時加強禁燃環保宣傳,依法處罰違法燃放煙花爆竹造成大氣污染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
市安監局:負責查處未經許可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對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禁燃區內不再許可新的經營場所,對在禁燃區內已領取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到期后,不再辦理延期許可,并提前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加強工程建設場所的禁燃宣傳和監管。
市司法局:結合普法教育實際,開展相關政策知識宣傳,教育市民自覺遵守禁燃規定。
市財政局:負責禁燃工作經費和獎勵經費的保障工作。
市食藥工商質監局:依法查處超范圍經營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為。
市商務糧食局:負責禁燃區賓館、酒店等管轄場所的宣傳和監督管理。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加強對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的安全檢查,督促公共交通運輸單位及司乘人員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防范工作。
市科技經信局:負責重點企業等相關單位禁燃宣傳,按要求適時做好向電信、移動、聯通公司手機用戶發布禁燃公益短信的工作。
市衛生計生局:組織協調醫療救治應急處置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救治等情況,做好對醫院患者及患者家屬的禁燃宣傳教育,加強本系統單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市教育局:負責加強中小學生、老師及家長的禁燃宣傳教育。
市房產局:負責督促物業管理單位對物業服務對象加強禁燃宣傳教育。
市公安消防大隊:負責禁燃區域火災應急救援,加強非禁燃區域消防監管;牽頭調查統計燃放爆竹引發火災事故原因和損失。
城區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煙花爆竹禁燃工作,認真落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責任,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實到各產權單位、業主單位,納入各單位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核內容。制定本單位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責任、重點和措施,確保轄區內的禁燃區域無違規銷售、燃放行為發生,加強重點安全保護單位的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防范措施,落實工作經費保障。要按照《湘鄉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限制)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確定并公布本轄區禁燃區域,設置警示標志,明確守護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做好轄區內禁燃區集中治喪勸導工作。
四、工作措施
1. 加大宣傳力度。一是加強社會宣傳。通過張貼、發放《通告》、禁燃提示牌等宣傳資料,以及在轄區主要交通干道沿線及重點區域周邊開展流動宣傳,于7月底將宣傳資料發放到城區禁燃單位、群眾等每家每戶。二是組織媒體宣傳。通過電視、電臺、報紙、網站、公交車、出租車站點和電子顯示屏等載體開展禁燃宣傳。三是開展主題宣傳。通過減少環境污染、防止火災、避免人員傷亡、合法經營、環境衛生整治等開展宣傳。四是突出重點宣傳。通過對全市中小學生、老師、家長、工商業主、居民小區、殯葬服務企業、清明掃墓場地等開展宣傳。
2. 嚴格執法查處。一是要明確任務分工。各部門要依法依規履行職能職責,加大對違規行為查處力度。二是要加強舉報獎勵。對舉報燃放煙花爆竹的,按照職責分工由有關部門限期進行查證,查證屬實的按有關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三是要強化巡查執法。各單位要強化巡查力度,特別是對元旦、清明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實行重點巡邏管控。四是要嚴格依法處理。對查獲的違規燃放行為,依法依規處理,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開曝光。
3. 強化聯動整治。城區街道辦事處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市禁燃辦的協助下,組織對重點地區和部位,開展拉網式清理檢查整治。成立禁燃義務勸導隊,負責對轄區內禁燃工作的宣傳、勸導等工作;市安監局要加強禁燃區煙花爆竹經營戶的排查梳理,依法對到期后不再審批許可的經營戶提前妥善處置。
4. 加強應急處置。城區街道辦事處要組織轄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適時開展消防滅火應急演練,消除火災隱患。春節期間,市公安消防大隊要做好應急備勤,及時處置突發火情。市衛生計生局要組織各級醫療機構,做好應急救援準備,確保及時救治。
五、工作要求
1. 加強組織領導。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是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事關城市整體形象,事關環境衛生,事關消防安全。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1名分管領導負責禁燃工作,切實加強禁燃工作的組織領導,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
2. 突出管控重點。各部門要扎實抓好禁燃各項措施的落實,加強對重點部位、重點時段的巡查檢查和安全管控。各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制定細化本部門工作實施方案,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市民政局要加快殯葬服務設施的建設。
3. 嚴格落實責任。城區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市禁燃辦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禁燃工作落實情況的督查,適時通報情況。
4. 加強信息報送。城區街道辦事處和有關職能部門要負責收集掌握本轄區、本單位禁燃工作情況信息,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市禁燃辦。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3
一、主要任務
(一)明確禁燃區域和時間
1.xx中心城區下列區域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以下簡稱“禁燃區”):
禁燃區為:xx、xx、
2.xx中心城區禁燃區以外的下列地點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點(以下簡稱“禁燃點”):
(1)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內;
(2)國家機關,學校、醫院、圖書館、博物館、敬老院等人員聚集地區;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及其周邊100米范圍內;
(4)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5)風景名勝區和林地、綠地、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6)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7)市人民政府及xx區人民政府、xx經開區管委會規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地點。
3.從禁燃工作正式實施開始,禁燃區、禁燃點任何時候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規范煙花爆竹經銷網點
在xx中心城區禁燃區內,禁止新增煙花爆竹批發和經營銷售網點,現有網點不得延長經營期限。
(三)開展禁燃工作集中整治
加大宣傳教育,開展集中整治,實施嚴管重罰,強力推動禁燃工作。
(四)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健全禁燃工作組織體系,建立市、區、街道、社區、小區五級禁燃工作管理責任體系;完善工作機制,制訂督查考核和責任追究辦法,建立有獎舉報制度,推動禁燃工作規范化、常態化、長效化。
二、工作步驟
城區禁燃工作分三個階段推進。
(一)宣傳發動教育引導階段(20xx年xx月至xx月底)
1.成立xx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抽調人員組建領導小組辦公室,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工作經費,啟動相關準備工作(xx月xx日前);
2.制定實施方案,發布《關于在xx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細化工作督查考核辦法(xx月底前);
3.召開動員大會,主要責任單位簽訂責任狀(xx月xx日前);xx區、xx經開區和各市直相關部門相應成立工作機構,并召開各種會議進行層層動員(xx月底前);
4.組織開展集中宣傳活動,市內各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的廣泛宣傳。各街道、社區以及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印發宣傳資料,組織開展上門入戶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xx月底前);
5.對xx中心城區禁燃區內煙花爆竹經營網點進行調查摸底,建立臺帳,做好宣傳引導工作(xx月底前),已到期的煙花爆竹經營網點不再延長經營期限,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網點予以取締(xx月底前);
6.按照分工和職責,組織專門力量,在重點地區、重點部位和重點時段進行值守和巡查,對違規燃放行為進行制止、勸導和教育;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組成義務值勤和巡邏隊,及時發現并制止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xx月底前)。
(二)集中整治聯合執法階段(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底)
1.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制定專門的集中整治聯合執法方案,xx區、xx經開區制定相應的方案;
2.市、區分別抽調城管、公安、安監、工商、民政等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聯合執法專門隊伍,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嚴厲查處違規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重點查處單位和公職人員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并予以公開曝光,通過典型案例教育廣大市民;
3.組織禁燃攻堅。全面查處和打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形成嚴管重罰的高壓態勢。特別針對春節期間的禁燃工作,組織強大的專門隊伍進行值守,確保春節禁燃效果;
4.定期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對禁燃工作中的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尋找不足,及時改進,提高禁燃工作效率;
5.對禁燃工作實行量化考核,每月組織對xx區、xx經開區及各責任單位禁燃工作情況進行督查考核,按月通報,嚴格獎懲和責任追究。
(三)建立長效機制和常態管理階段(20xx年xx月xx日起)
1.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總結階段性工作,分析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對禁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整改;
2.繼續鞏固前段工作取得的成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建立長效管理工作機制和相關規章制度,使xx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管理達到分工明確化、執法規范化、管理常態化的總體目標;
3.按照分工和職責,各部門單位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做好禁燃的常態管理工作。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4
一、禁炮范圍
街道轄區內。
二、工作機構
(一)調整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由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陳英煌任組長,黨工委副書記施榮進任第一副組長,派出所所長陳峻峰任常務副組長,領導組下設禁炮辦,禁炮辦要成立禁炮隊,辦公地點設在新塘派出所。
(二)禁炮辦人員負責轄區范圍內的禁炮工作,開展宣傳教育和日常巡查,查處非法制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三、工作安排
為加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力度,嚴密落實各項安全監管措施,嚴防發生群死群傷的重特大治安災害事故,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力保實現禁炮工作“三個不發生”的目標(不發生影響飛行安全事故、不發生公共安全事故、不發生傷人亡人安全事故),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決定從現在起至20xx年12月31日,組織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具體分為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1月27日)。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炮”宣傳熱潮,營造宣傳輿論導向,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使宣傳工作多層次、全覆蓋,做到“禁炮”安全常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為“禁炮”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1月28日至20xx年4月5日)。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其中,“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期間要各開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統一行動。安辦要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查堵非法制售煙花爆竹源頭,派出所要配合做好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
(三)總結固化階段(20xx年4月6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要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查找存在問題和不足,采取積極措施,狠抓整改落實。要探索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防止非法燃放反彈,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持續進行,取得實效。
四、具體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區和機場凈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事關機場凈空安全。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要繼續強化落實“五個一工作制”,即制定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狀、成立一支禁炮專業隊、各重點時段組織一次督查。務必做到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貫徹過程有督查、工作結果有獎懲,確保本轄區禁炮工作分步驟、有重點地穩步、有序推進。
(二)深化宣傳造勢。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要廣泛發動轄區內基層組織,通過微信、微博、新聞媒體、LED、懸掛標語、橫幅、宣傳車、廣播,舉辦宣傳活動、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大力宣傳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所帶來的危害性和嚴重后果,并及時對違反規定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確保不留死角。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要動員廣大人民群眾參與禁炮工作,出動宣傳車深入社區,張貼《通告》、分發《一封信》,通過社區廣播及宣傳車循環播放《通告》,在鬧市區、人車流量大的部位設置廣告牌,努力營造人人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對“佛生日”、“進主”等可能大規模燃放煙花爆竹的民俗活動,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要提前介入,通過社區干部掌握情況,組織工作專班開展禁燃勸阻工作。
(三)明確分工協作。禁炮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各社區為主負責,文體服務中心、團工委、公會、婦工委、安辦、派出所、市管所、城管執法中隊、教育辦、發展服務中心等部門協同配合。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要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為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重要內容來抓,組建禁炮工作隊進行日常巡查,并具體落實到社區,動員和組織社區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配合開展日常巡查和宣傳教育,全面負責本轄區范圍內《通告》的貫徹執行。對于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要及時抄告主管部門;
街道禁炮辦要適時組織開展禁炮統一行動,并定期對行動情況進行通報。紀工委組織單位干部職工的宣傳教育,聯合有關部門對違反《通告》規定的干部職工依法進行處罰,并給予通報批評。文體服務中心要加大宣傳力度,倡導社區居民爭當禁炮使者,建立禁炮文明新區;
要加強對宗教場所的管理,及時勸阻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安辦牽頭查處無證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派出所、城管新塘中隊等單位配合有各社區及相關單位查處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派出所要對阻礙執行職務人員依法嚴懲。市管所要加強對市場的日常巡查,配合查處非法煙花爆竹經營行為。城管新塘中隊負責路面日常巡查,發現非法燃放行為立即制止并依法處置。教育辦要在寒假前對學生開展一次禁放煙花爆竹的專題教育,提高學生不違禁燃放煙花爆竹意識。發展服務中心要發動物業公司抓好小區的“禁炮”工作,采取張貼、分發《通告》等多種形式,逐家逐戶開展宣傳。團工委、婦工委、公會、社會事務辦等相關單位也要適時地開展禁炮宣傳活動。
(四)常抓禁炮機制。一要實行禁炮聯動機制。在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安辦、派出所、市管所等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領導組成員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為成員組成聯動小組。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二要實行禁炮情況分析通報機制。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將適時通報禁炮工作情況,部署下一階段禁炮工作情況,同時對工作突出的社區、工作點、部門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成效較差的社區、工作點、部門通報批評。三要實行禁炮工作責任追究機制。要逐級分解責任,確保禁炮工作各個環節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出現違規燃放有人查。一旦出現大范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為,有人被問責。要積極引導各社區將禁炮納入村規民約,形成自我監管、自我約束機制。四要實行禁炮督查工作機制。各社區、各工作點、各部門主動抓好禁炮自查工作,特別是對重要節日、婚喪喜慶、民俗活動等可能違規燃放的時段,要提前排摸、提前介入,杜絕違規燃放。同時街道禁炮辦也將在重點節日、時段開展督查。
(五)嚴厲打擊查處。一旦接到舉報或發現有違規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禁炮工作隊要立即出動,及時查處。對非法制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人依法處予罰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要積極引導和幫助各社區制訂、實施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村規民約,動員和組織村級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5
一、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20xx年xx經濟技術開發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規定,按照“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全民參與”的原則,面向中小學校、幼兒園、衛生醫療機構、敬(養)老院、文化經營場所、宗教寺廟全面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切實保障我區公共安全,預防火災事故,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全面推進依法治理進程。
二、工作范圍
區屬各中小學、幼兒園,衛生醫療機構,文化經營場所,敬(養)老院,宗教寺廟
三、組織領導
社會事業局20xx年度“禁放”工作在區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王軍同志任組長,中小學、幼兒園、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人及局相關工作人員為成員的“禁放”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全面負責實施本方案。
四、工作內容
1.逐級簽訂《xx市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區局與區屬學校、幼兒園、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文化經營場所、宗教寺廟負責人簽訂《xx市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中小學、幼兒園、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教職工、醫護人員簽訂禁放承諾書;文化經營場所、敬(養)老院、宗教寺廟等單位與工作人員、從業者簽訂禁放承諾書。
2.各中小學、幼兒園必須在放假前向全體師生發出《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加強對全市中小學生禁放宣傳教育,使廣大中小學生遵守《xx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并向家長宣傳禁放規定。舉報違反《規定》和《通告》的行為。把“禁放”宣傳教育做為“安全最后一課”和《寒假至家長的一封信》的重要內容,全面開展對廣大中小學生宣傳教育。
3.各單位要將《xx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和《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打印張貼到單位顯眼位置。利用LED或宣傳欄等宣傳《xx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和《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宣傳口號》。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成立“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落實禁放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落實 “禁放”工作。各單位要切實做好工作保障,根據工作需要,確保禁放工作人員落實到位、經費落實到位。
2.加強宣傳,注重效果。各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結合各自工作職責,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主動作為,快速行動,抓落實,見實效。啟動問責機制,各單位要將“禁放”相關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強化宣傳教育,凡教育宣傳不到位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各單位在實施本方案過程中,要加強痕跡管理,原始資料必須全部存檔備查。
3.各中小學、公辦幼兒園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將與區局簽訂的《xx市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工作方案,于元月20前報區局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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