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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小學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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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1
為了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龍山縣教育局關于20xx年全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意見(試行)》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上級指示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學校再安排適量的經費(以上級有關規定為準),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分配機制,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按勞分配、效率優先的原則。對教師工作量、崗位職責和工作業績進行考核,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原則。
2、統籌兼顧,合理均衡的原則。科學安排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確保學校內部和諧穩定。
3、“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考核分配過程全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三、領導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且在職、在崗的教職工。
五、績效工資構成
績效工資由月績效工資,專項津貼和期末質量獎三部分構成。
六、資金來源及分配
1、上級按我校在編在崗教職工人數核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總額的.30%)用于月績效工資發放。
2、學校在可用財力中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標準安排資金用于期末質量獎及工會活動的開支。其中期末質量獎每人每期安排450元,教師節工會活動每人安排100元,春節前工會活動每人安排200元。
3、學校在可用財力中另安排專項資金用于班主任津貼,教研組長津貼,學校管理層干部津貼等。
七、考核及發放方式
1、月績效工資按月考核、分月造冊、以期發放。
2、專項津貼按月考核、按月發放。
3、期末質量獎按學校《工作績效量化方案》量化,在學期末發放。
八、考核責任單位:
教導處、教科室
九、績效工資分項發放辦法
(一)月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資金:學校在編在崗教職工績效工資總額的30%。
2、考核及發放:按月考核、分月造冊、以期發放。
3、月績效工資組成:
月結構工資由出勤獎勵,課時獎勵,現實表現獎勵三部分組成,其中出勤部分占30%,課時部分占60%,現實表現占10%。
4、發放辦法:表格略
出勤獎勵
現實表現獎勵
課時獎勵
小學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2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穩定基層教師隊伍,規范學校內部分配辦法,在縣人事、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內,以崗位責任為重點,以績效考核為核心,探索建立科學規范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以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努力推進我縣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及作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同時,統籌兼顧理順學校內部各類崗位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系。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民主,分配工作全過程實現公開操作,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法
學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貼、工作量考核、工作業績考核三部分構成的考核分配方案。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班主任津貼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構成為:工作量津貼占50%、工作業績津貼占50%。
A1、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貼標準為100元。學校根據班主任工作職責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分合格、不合格二個等級。考核合格的按標準領取津貼。
A2、工作量(按下列四個項目的具體課時計算):
1、管理職務職責工作量:
年段長、教研組長工作量折算為每周1課時;中層副職工作量折合為每周2課時;中層正職工作量折合為每周3課時;校級副職、督導員工作量折合為每周4課時;教研員及財務人員工作量折合為每周2課時。
計算方法:學校編制所設的相應崗位中層干部職數×崗位職責工作量÷實有中層干部數=該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參照學校行政干部管理的工會正副主席、婦委主任、共青團書記兼行政職務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職務折合工作量,沒有兼任行政職務的按相應低一級行政職務折合工作量。
2、教學工作量:
(1)教師周教學課時:實際教學課時×已聘專業技術等級系數(員級1、助理1.1、中級1.2、副高級1.3)+實際教學課時×學科系數(語、數學科系數為0.2)=教師周工作量(課時)
(2)由學校統一安排的代課按實計算,節假日護校按每天6課時折算。屬于學校行政人員管理職務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不能重復計算。
3、學校其他管理崗位職責工作量:按學校教師平均工作量折算課時數。
4、出勤情況(含會議和學校規定的集體活動):病假1節扣0.5節,事假1節扣1節,曠課1節扣5節,遲到或早退1次扣0.5節。非教學人員按工作日參照教學人員酌情折扣。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量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減去班主任津貼,下同)×50%÷學校總工作量(節數)×個人工作量(節數)
A3、工作業績(含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專業發展、工作成效)。
1、職業道德10%:①愛國守法,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履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②愛崗敬業,教書育人,認真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敷衍塞責;③關愛學生,平等公正對待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④為人師表,作風正派,顧全大局,團結協作。學校根據以上要點根據不同崗位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項不得分:A、實行師德考核一票否決制,即違反《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規定的20條之一的;B、當年度受效能告誡或黨政紀處分的。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職業道德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職業道德總得分×個人職業道德得分
2、業務能力20%:
(1)德育工作10%:①堅持以課堂為主渠道,將德育有機融入教學之中;②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行為習慣;③注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組織內容健康的各類活動,陶冶學生情操;⑤幫助學習困難學生的措施落實。學校根據以上要點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
(2)教學常規10%:①認真備課,教案齊全、規范;②從學生實際出發,精心組織教學,改進教學方式;③運用現代教育技術開展教學活動;④教學內容科學、正確,不出現知識性錯誤;⑤及時進行教學輔導,認真批改作業;⑥運用多種方式評價學生的學習效果;⑦堅持課后反思,認真總結教學經驗。以學校教學常規量化分值相應得分。
非教學人員:能履行好崗位職責,按本校教師教學常規量化平均值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業務能力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20%÷學校業務能力總得分×個人業務能力得分
3、專業發展10%:
(1)繼續教育5%:①有參加培訓的過程記錄和總結;②參加學歷達標或各類培訓,完成規定學分,考試考核合格;③積極參加校本培訓以及其他各種進修學習。
(2)教學研究5%:①縣級以上公開課、研究課和示范課、課題研究(負責人5分,成員4分)、教學經驗總結或論文得5分,中心小學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復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專業發展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專業發展總得分×個人專業發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學效果5%:①合格率、鞏固率、進步率情況;②學生和家長的反映情況。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綜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①學生獲獎情況;②學習困難學生進步的情況;③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學人員:學校根據其崗位職責和工作完成情況及效果等評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10分、8分、6分、2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成效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工作成效總得分×個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獎勵績效工資發放形式及要求
1、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等于各部分所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和。
2、學校應將教職工考核情況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金額列表公示。
3、學校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職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組長:陳世金
副組長:連益利、肖晉渠
成員:工青婦負責人、各科室主任、各小學校(園)長
4、學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具體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過教代會通過并報縣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組織實施。
5、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后,除上級文件規定的項目外,不準利用任何賬戶、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不準提高現有的津貼標準和擴大發放范圍,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按有關文件規定嚴肅處理。
五、其他事項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1)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團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及以上處分,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當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下等次的;
(3)當月病、事假累計到達或超過15天的.,扣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2、被立案、停職檢查的暫緩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待結案后按處罰結果再予以確定。
3、受行政處分的同時受黨紀處分的按處分種類重的確定標準。
4、對遲到、早退、不參加集體活動或會議的、無故曠課、曠工的,學校根據相關規定制定考核量化辦法,適當扣發獎勵性績效津貼。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違反師德規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月或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6、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掛職、支掛教、借調或進修學習等人員,由掛職、支掛教、借調單位出具掛職、支掛教、借調期間的工作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后,按原單位的平均水平發放。批準脫產進修學習人員的工作量按本單位的平均工作量計算。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擅自跨單位流動的人員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并將其按標準測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上繳核算中心或財務中心。
7、以校(園)為單位根據本實施方案進行量化考核,發放績效工資。
小學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3
根據融教[20xx]60號《福清市教育系統教師績效工資分配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為了調動我校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杠桿作用,真正體現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全體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認真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持續穩步地推進我校教育事業不斷地向前發展。
二、分配原則:
1、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優績優酬,兼顧公平。
2、適當拉開分配距離,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科學安排。
3、堅持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確保安定、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領導小組成員由學校黨政工聯席會議成員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作的公平、公正地發放。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在崗教職工。
五、工資構成:
根據現行有關政策,教師新增工資性津補貼中月人均400元作為績效工資,由工作量(任務)補貼、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其中工作量補貼占60%,管理崗位(責任)補貼占20%,業績獎勵占20%。
六、分配方法:
(一)工作量(任務)補貼
按照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教育部門辦的全日制中小學教職工工作量的執行辦法》(閩教[87]104號)文件規定,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為:16.3節。根據學校實際情況,語、數、英批改作業工作量周各加節數:一至三單數和英語為1節;一、二語和四至六單數及跨年級英語為2節;三、四語和一至三雙班數為3節;五、六語和四至六雙班的為4節。學校核定的平均工作量16節/周,體育科15節/周,各種興趣小組輔導可計課時。中層及其以上干部達到規定的周授課時數算為滿工作量:校級領導4節;四處室主任(職稱學科)6節;四處室副主任(職稱學科)8節。
1、完成學校規定的工作量為滿工作量,月補200元,每人另有40元用于臨時性中心工作加班補貼、超工作量補貼等。
2、遲到、早退一次各扣5元,事假自找代課代職,病假2天內自找代課代職,學校付代課金,每天均扣25元;曠工每天扣100元;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學習和教師例會、教研活動及其它集體活動)按半天計假,每缺席1次扣12.5元。(200元扣完為止)
3、節假日等加班補貼:經校級領導集體批準的加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30元,晚上加班原則上計半天。
4、公代和超工作量補貼:由教導處安排或核算公代和超工作量每節補貼7元;
5、分娩教師在法定假內月發200元。
(二)管理崗位(責任)補貼:
1、班主任(輔導員):80元/月;配班老師:30元/月。
2、語、數、英教研(備課)組長、綜合組、藝體等學科教研組長、臺長、安全專干、計生專干:40元/月。
3、年段長:60元/月生管:80元/月
4、處副主任(含團支部書記、少先隊總輔導員):80元/月
5、處主任、工會副主席、女工主任:80元/月
6、副校長、副書記、工會主席:80元/月
7、校長、書記:80元/月
8、有兼主科教學并已滿工作量的崗位:會計:60元/月;
出納:30元/月;副臺長:30元/月;生管助理30元/月。
以上兼任多種管理崗位的人員補貼可累加,但補貼總額每月不得超過100元。
工作量和管理崗位每學期按六個月計發。
(三)業績獎勵
1、集體(大合唱、田徑總團體、籃球和學校認定的文娛節目、聲器樂)輔導獎。國家級一、二、三等(名)獎,分別獎:4000元、3000元、2000元;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3000元、2000元、1000元;地市級一、二等獎,分別獎2000元、1000元;縣級一等獎,獎1000元。同一項目只得一次最高獎。成績特顯著的,學校要開總結會。有專項經費(福州市撥款)的,可重獎一次。
(在訓練補助項目中支付)
2、學生個體輔導獎。“迎春杯”數學競賽與“快樂杯”等作文比賽(含征文)和學校認定的乒乓球、羽毛球、圍棋、象棋、電腦、科技、演講、朗誦、英語等比賽,學生個人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600元、300元、200元;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給400元、200元、100元;地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300元、150元、100元;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給獎120元、80元、50元。同一人只得一次最高獎。作文賽,集訓指導教師與科任各一半獎金。“迎春杯”、“華杯”賽,指導教師與科任分別獎四分之三和四分之一獎金。參加各級臨時組隊的學生比賽活動,不設個別輔導獎,僅設組織獎,組織者每人每項獎不超過100元。學生個體輔導工作成績特顯著的,學校可以開總結表彰會。單科單項封頂5000元。
3、田徑單項賽(指沒獲集體獎)獲福清市第一、第二,分別獎給指導師60元、40元,封頂500元。代表福清市參加福州市比賽獲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別獎給原指導老師80元、60元、50元、40元、30元、25元,參加省級比賽的分別加50元。有專項經費(福州市撥款)的,可重獎一次。(在訓練補助項目中支付)
4、教育教學論文獲校一等獎的每篇獎50元(按參評篇數10%評選),二等獎的獎30元(按參評篇數15%評選)。獲市、地市、省、國家級論文一等獎的`分別獎60元、80元、100元、120元,得二、三等獎的各遞減10元。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獎(民間組織的不給獎)。但是國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含普教室)組織評選的可以重獎一次(高、次高)。
5、擔任教育、教學講座或對外公開觀摩教學(含校年會,不含家長開放日)的,每場或每節獎100元。獲國家級教學比武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比武教師1000元、700元、500元;獲省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比武教師800元、500元、300元;獲地市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500元、300元、200元;獲縣級第一名獎400元,第二名獎200元;獲片第一名200元。輔導小組也得同一份獎金。
6、凡在地市級以上(指有注冊的)報刊上發表的署校名文章,獎稿費的兩倍(封頂200元)。《福清僑鄉報》發表校署名文章,按稿費金額獎(但不超過80元)。《福建教育》(不含增刊)上發表的署校名文章獎300元。同一稿只得一個最高獎。
7、校文藝會演按參賽節目50%評選:一等獎每個節目獎200元,二等獎100元,參演的節目另加100元。校田徑運動會,年段團體總分冠軍的班級獎100元,亞軍獎70元,第三50元。
8、教師個人德育工作獎。德育工作每學期考評一次。考評對象為全體教師。考評內容分德育常規、德育科研。其中德育常規包括“班主任手冊、升旗儀式、晨會、課間操、眼操、‘了不起’評比、家訪工作、導輔工作”;德育科研包括“班級建設、心健教育、科研活動”。經學校考核組量化考評分一、二等獎,一等獎約占1/2,每人獎70元;其余的原則上為二等獎,每人獎50元。
9、了不起班級獎。每學期評一次。評比對象為全校所有班級。評比內容為環境衛生、路隊、眼操、儀容儀表、清校等。每個年級評出半數班級(四舍五入法),第一名獎100元,第二名獎80元,第三名獎70元,第四名獎60元,第五名獎50元。
10、先進班級獎。每學年評一次。評比對象為全校所有班級。評比內容分了不起班級評比成績、學業成績、學科競賽、藝體活動等。每個年級評出前二名,第一名獎200元,第二名獎150元。
11、教科研獎。
12、教師工作考評獎。每學期總評一次,評比對象為全體教師。考評內容涵教育教學教研和師德等內容。經學校考核組量化考評分一、二等獎。一等獎約占1/2,每人獎70元,其余的原則上為二等獎,每人獎50元。
13、年度考核獎。“教師職務年度考評”合格者及分娩女教師(法定假內),平均享受績效工資的余額款。
14、突出貢獻獎。教育、教學及中心工作需要,可設特別獎。獎給教育教學工作業績特大或向學校建言獻策等所產生的社會、經濟效益特別大的個人或集體。評獎時應廣泛征求意見,由黨政工聯席會議研究決定。
七、其他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
根據福建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條款“甲方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對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嚴重違反師德;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擅自出國或出境逾期不歸;失職,其他嚴重違紀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勝任工作,調整或培訓后調整崗位仍不勝任工作;以及因個人原因不參加年度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等。
2、當月取消績效工資參評的對象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融政人[20xx]58號關于“扣發當月考勤獎的對象”,即每月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書》中雙方約定的其他可扣發當月考勤獎情形的。
3、經組織選派掛職、支教或進修學習人員,按有關規定完成任務的,按滿工作量計算。這些人員由掛職單位、支教學校、培訓學校提供出勤及表現情況,由原單位進行考核。
八、本解釋權屬校長室。
小學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4
根據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在實施規范公務員津補貼的同時,統籌解決中小學教師待遇問題,提高中小學教師工資津貼補貼。在這次增加的教師津補貼工資中,分為基礎性津補貼和獎勵性津補貼,對履行了崗位職責、完成了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教師,全額發放基礎性工資。獎勵性津補貼,作為教師績效工資,由學校統一管理支配,以體現崗位責任和工作業績。為了調動我校教師的工作積極性,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靖邊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及實施辦法》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我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優師優聘、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對教師工作量、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等進行考核,適當拉開分配距離,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充分體現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原則。
2、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科學安排,構建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確保安定、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及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管理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等的考核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地發放。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在崗教師、學區工作人員、教學點教師。
五、工資構成
根據現行有關政策,教師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占績效工資中規范后的津補貼的70%。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為規范后的津補貼的30%與上年12月所有教職工基本工資總額之和。
六、分配額度及辦法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內容及量化辦法
考核內容主要為崗位考勤,按月進行考核。
1、按規定職務離崗人員和大齡教職工(男57周歲、女52周歲以上)不上班的可全額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
2、經批準脫崗進修教師、本系統內借用教師、婚喪產假教師全額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
3、無故長期不在崗教師不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
4、每月曠工達5天以上的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的60%;
5、每月病事假10—20天的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的15%,病事假超出20天的扣除30%,危重病者學校內視情況酌情考慮;
6、待崗人員每月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的40%。
以上扣除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納入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內容及量化辦法(滿分為100分)
1、出勤考核:(10分)實行每天考勤制,出滿勤者每月計10分。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節分別扣0.5分、1分,曠課每節扣2分;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業務學習,學校、教研組會議、教研活動及其它集體活動等),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事假一次分別扣0.5分、1分,缺席1次扣1分;安全監護遲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崗)一次扣2分,請假一次扣2分,缺崗一天扣2.5分,并負當天該崗的一切責任。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得分為止。
2、工作量考核:(35分)
A、教師正常工作量:
(1)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一年級:26節;二年級:26節:三、四、五、六年級:各30節。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以開學初學校課程表安排的周課時數為標準。上齊上足標準課時數,為滿工作量。
(2)現任職的中心小學校長每周任課時數不少于4節,副校長每周任課時數不少于6節,教導主任每周任課時數不少于8節,教導副主任每周任課時數不少于10節,教學點校長每周任課時數不少于10節,教導主任每周任課時數不少于12節,達標為滿工作量。
B、滿工作量量化:
滿工作量者每人每月計35分。超課時數和不足課時數,學校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量化考核,但每人每月計分不得超過(低于)10分。
C、超工作量量化:
(1)節假日值班:學校節假日值班人員每人每天計1分。
(2)節假日加班:節假日因公加班人員每人每天計2分。
(3)替代課(班):替代每節(天)計0.5分,由教導處安排。
(4)跨年級(任語文、數學)或包班教學的教師每人每月計5分;
同年段(任語文或數學)兩個班級教學,每人每月計3分。英語教師享受跨年段教學補貼每人每月計3分。
3、教學過程考核:(25分)
(一)、備課(5分)
1、認真學習大綱,吃透教材,掌握知識結構和教材編排體系,明確本學期的教學目的、任務、重點、難點。否則,經查實,每少一點,扣0.5分,直止扣完次項占分為此。
2、安排好進度,制定好教學計劃,計劃中要有學生現狀分析,本學期的教學任務和目的要求,教材的重點、難點,提高教學質量的方法、措施,授課進度的課時安排。否則,少一環節扣0.5分。
3、備課要做到:備內容、備方法、備學生、備訓練、備教具和實驗。少備一項扣0.5分。
4、寫好教案:要按章節,按課時寫好教案,科科有教案,課課有教案,語文、數學、英語、要有詳案;音樂、體育、美術可寫略案,詳案要體現三維目標、要有重點、難點、教學過程、課堂練習、課堂小結、作業布置、板書設計、教學心得。復習課,小結課都要有教案,語文教師要有作文教案。教案按要求備齊寫好可計5分;否則,缺一科教案扣5分,缺一課時扣0.5分,少一環節扣0.5分。
(二)、上課(5分)
1、按時上下課,不隨便缺課,不坐著講課。
2、教態自然,服飾整潔大方,認真組織好課堂教學,貫徹啟發式教學原則。
3、課堂教學要有目的性、科學性、嚴密性、藝術性、實效性,做到因材施教。
4、講授知識要做到明白,有條理,語言表達要清晰、生動、精煉、克服語言羅嗦,防止語病出現。
5、書寫規范,板書工整,恰當使用教具。
6、教師因事、因病需要調課,需經教導處同意方可,不得擅自調課。
7、教師帶手機上課,不得開機。
8、上好實驗課,如實填寫實驗報告,并做好相關記錄。
9、上好多媒體課,充分利用遠教優質資源,做到優質資源共享,在研究中運用,在運用中研究。
10、加強英語課的教學管理。
以上10條,按要求做好了計5分,相反扣分,直到扣完5分為止。
(三)、作業布置及批改(5分)
1、科任教師根據教學要求,精心選擇和設計課堂學習、書面作業和章節、單元測試題。
2、書面作業要有針對性,講求科學性和實效性,量要適中,題型多樣化,全批全改。
3、每學期各科作業布置不少于以下規定次數:語文90次,作文10次,教師全批全改。數學90次,英語40次,美術16次,思想、社會、科學、各10次。各科練習教師要檢查,每單元要測試,要有成績單。作業達不到規定的次數、不及時全批全改、查實一次扣0.5分;練習有布置無檢查、不進行單元測試,查實一次,扣0.5分。
(四)、輔導(3分)
利用輔導課,課余時間,組織興趣小組,開辟第二課堂,拓寬學生視野,激發學習興趣,促進學生學業成績的提高。此項工作做好了計3分,否則扣分,扣完3分為止。
(五)、成績考核(3分)
1、學生的成績考核分教師自己組織的單元測試和學校統一組織的中期和期終兩次統考。
2、考試命題要抓住重點,注重“雙基”考查。
3、成績統計:平時20%,中期30%,期終50%,載入學籍檔案。此項考核若達標,計3分,不達標扣分。
(六)、聽、評課記錄、學習筆記(4分)
(1)、聽、評課及記錄:
每學期,學校領導聽、評多媒體課不少于30節;教師互聽互評多媒體課不少于15節。聽、評課要有記錄,否則,少一次扣1分,可以出現負分。
(2)、學習筆記:
學校領導:業務學習筆記不少15000字,政治學習筆記不少10000字;教師業務學習筆記不少10000字,政治學習筆記不少5000字。學習筆記不及時記錄、字數不夠都要扣分,最多扣4分。
4、管理崗位考核:(崗位不同,計分不同。)
(1)、班主任工作量化:班主任工作量計算可根據班額人數多少每日計0.5—1分。班主任津貼月定額補貼標準;51人以上,80—120元;41人—50人,70—110元;40人以下,60—100元。學校可視情況上浮或下調,但幅度不能太大。
(2)、中心小學校長每月計85分、副校長每月計80分、教導主任每月計75分、總務主任每月計分75分、教導副主任每月計65分、教學點校長每人每月計75分、教學點教導主任每人每月計60分。
(3)、少先隊大隊輔導員、功能部室管理員、報賬員、安監員、保管、采購、電工每月計10分。
(4)、兼任多種職務的人員可累計加分,但累計分數不得超過25分。
5、教育教學業績考核:(30分)
(1)、教育教學常規獎:根據每學期學校對教師教育教學常規(課堂教學、教案、作業、班主任工作手冊等)進行量化綜合評估,考評一等獎占1/3、二等獎占1/3、三等獎占1/3,分別計20分、15分10分。(常規工作缺一項沒有完成的`,該項目不計獎勵分。)
(2)、教學質量優質獎:根據期末學校語數質量檢測成績設一等獎2個、二等獎3個、三等獎4個,分別計5分、4分、3分。另外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計1分。英語科質量檢測按任教班級綜合評定(所有任教班級名次之和除以任教班級數,得分少者為優),設一等獎1個,二等獎1個,三等獎2個,計分同語數科。不設提高名次獎。
(3)、教科研成果獎:
A、參加“教壇新秀”評選活動獲獎: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5分、4分、3分;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10分、8分、6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20分、10分、8分;。
B、各類論文、課件、教學設計(經學校選送)獲縣、市、省級及以上一等獎分別計5分、10分、15分;獲二、三等分別計2分、3分、4分(以上獎勵以獲獎證書為準,進入匯編而沒有得獎不予獎勵。)在CN刊物上發表按市一等獎計算,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獎。
(4)、班級管理獎:學期末學校評出文明班級,文明班級不得超過學校班級數的40%,班主任各計5分。
(5)、競賽指導獎:學生參加有組織的知識或技能競賽,縣級一等獎每人次計指導老師5分,二、三等獎各遞減1分;獲團體一、二、三等獎分別計指導老師5分、4分、3分;校級一等獎,每人次計指導老師3分,二、三等獎各遞減1分。
(6)、市級及以上的先進個人,可在期末個人總積分中直接計入40—50分;縣級以上的優秀(十佳)校長、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師德標兵、十佳班主任等,可在個人期末總積分中直接計入10—30分。鄉級、校級先進個人等,可在個人期末總積分中直接計入5分。
6、中心小學領導及教學點校長、教導主任績效工資原則上不超過規定的數額,但不包括節假日值班、加班補貼。
7、分娩假的績效工資原則上每學期發放1000元(按5個月計算,另兩個月按在編在崗教師寒暑假待遇發放)。
8、績效工資發放情況當月公示,學期末累計發放。
七、其他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
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連續曠工超過5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擅自離崗逾期不歸;失職,其他嚴重違紀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勝任工作,調整或培訓后調整崗位仍不勝任工作;因個人原因不參加年度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等。
2、取消績效工資參評的對象
脫崗學習;解除聘用合同;停發工資;借調在教育系統之外;未聘用待崗的人員等。
3、經組織選派掛職、支教或進修學習人員,按有關規定完成任務的,按滿工作量計算。這些人員由掛職單位、支教學校、培訓學校提供出勤及表現情況,由原單位進行考核。
4、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不服從工作安排、滋生事端等,夠不上組織處理的,酌情扣除績效考核得分10%。凡有家長告狀、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的,分別扣除績效考核得分的20%、25%、35%、45%、55%、65%、100%。
八、有關要求
1、除本方案規定的績效工資外,學校不再利用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
2、學校要切實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堅持科學發展觀,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積極穩妥地進行分配制度改革。
九、學區人員及教學點教師考核辦法
學區參評人員的考核辦法與中心小學教師的考核辦法一致,但因其工作性質差異,考核標準應適當降低;教學點參評人員的考核辦法與中心小學教師的考核辦法一致,但因教學點管理等方面的原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總額應適當低于同一檔次的中心小學教師績效工資的總額。
十、本《方案》解釋權歸中心小學“績效工資分配及實施工作領導小組”。
十一、本《方案》自學校教代會通過并報上級審批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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