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間作業方案集合15篇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并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那么優秀的方案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
為切實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根據《桐鄉市安全生產三年行動計劃》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桐鄉市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摸清有限空間底數,健全安全監管臺帳;有限空間風險要素得到全面辨識和管控;通風、監測、監控等安全設施及應急救援裝備等全部按要求落實到位;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全部培訓上崗;有限空間本質安全水平得到明顯提升,最大限度杜絕發生有限空間作業事故。 二、明確分工 本次整治重點是全市生產經營單位涉及的有限空間作業。市級有關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本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進行專項整治。應急管理局:負責監管危化、機械、冶金、有色、建材、紡織、輕工等工貿企業的有限空間;經信局:負責監管企業技改項目、騰退關停等企業(單位)的有限空間;商務局:負責監管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的有限空間;生態環境局桐鄉分局:負責監管環保設施設備等形成的有限空間;建設局:負責監管市政公用設施運行、建筑工地地下工程等有限空間;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監管市區環衛設施、全市涉及垃圾分類的有限空間;農業農村局:負責監管養殖場的沼氣池、糞池等有限空間;交通運輸局:負責監管交通道路建設工程的涵洞、隧道等有限空間;供電公司:負責監管電力井、電力管道等有限空間;市場監管局:負責監管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有限空間;其他部門:負責監管各自行業內涉及的有限空間作業;各鎮(街道)負責本轄區內涉有限空間企業(單位)的專項整治工作。 三、整治內容 (一)整治有限空間辨識和條件確認不到位的問題。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全覆蓋、無遺漏”的要求認真開展有限空間企業再排查摸底工作,認真開展有限空間再辨識和條件確認工作,務必做到排查不留盲區,不留死角,掌握存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企業、單位的'真實數量,防止存在有限空間企業、單位的失控、漏管;對于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要納入有限空間監管臺賬,建立“一企一檔”。 (二)整治有限空間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的問題。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組織行業領域企業(單位)進行一次集中培訓。督查檢查時,要對企業三類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一線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測試來檢驗企業安全培訓效果,對于培訓不到位達不到培訓目的的企業、單位要責令整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產停業整頓、立案查處等措施。 (三)整治有限空間企業檢測設施設備和應急救援器材配備不到位的問題。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摸清各轄區、各行業領域企業(單位)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情況;要求企業(單位)配備長管呼吸器,配備防墜落用具(安全帶、安全繩、自鎖器,緩沖器、三腳架等),安全器具(通風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安全梯等),其他防護用品(安全帽、防護服、防護眼鏡、防護手套等),并嚴格要求作業人員規范佩戴。 (四)整治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的問題。各鎮(街道)各部門要嚴格要求企業健全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指導本轄區、本行業企業(單位)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嚴格執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確保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實施。 (五)整治有限空間作業應急處置能力不足的問題。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對所屬企業(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應急預案制定的檢查,著重查看企業(單位)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編制情況以及應急演練開展情況,同時樹牢杜絕盲目施救的應急處置理念,提升科學施救能力。 四、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時間為20xx年7月至20xx年9月,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調查摸底(20xx年7月8日至7月24日) 1.制定實施方案。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認真制定實施方案。組織召開有限空間專項整治會議,將整治內容及要求傳達到納入整治范圍的每家企業(單位),認真組織實施。 2.開展全面排摸。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對照整治范圍和要求,進行全面排查,確保涉及有限空間的企業無遺漏,并建立本轄區本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企業臺賬。 (二)自查自改,集中整治(20xx年7月25日至9月15日) 1.組織專題培訓。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有限空間的管理要求,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和從業人員,廣泛宣傳有限空間安全知識,全面系統開展一次教育培訓,督促企業加強安全生產三級培訓,常態化組織有限空間作業培訓,做到作業人員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知識和作業能力后方可上崗作業,并在實施作業前再進行一次安全告知和崗前培訓。 2.指導開展自查自糾。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指導企業(單位)對照專項整治內容和《桐鄉市有限空間檢查表》(附件2),組織開展本單位有限空間風險要素辨識、檢測,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監測、監控、應急處置手段。沒有相應能力的單位,要通過市場化服務方式聘請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進行指導,由技術服務機構幫助做好有限空間條件確認、隱患排查、實施整改、檢測評估、應急演練等工作。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指導督促企業(單位)按照風險管控要求,進一步完善相關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作業審批制度、通風檢測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 4.組織開展集中整治。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對本轄區本行業領域涉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單位)自查自糾情況要組織集中檢查。對企業(單位)在有限空間辨識不明晰、作業管理制度不健全、員工教育培訓不全面、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齊全、安全操作規程不完善,未按規定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等重要環節進行對表(附件2)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隱患和違法行為實施限期整改、掛牌整治和依法查處,并將相關情況報市安委辦。 (三)抽查督查,全面總結(20xx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力量,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督查,進行全面總結,固化健全工作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本次專項整治由市安委會統一領導,各專業安委會牽頭單位和相關安委會成員單位要按照“八個一”的要求(制定一個專項整治方案、組織一次作業企業人員培訓、開展一次全面排摸、建立一套有限空間企業單位臺賬)、建立一套有限空間作業管理機制、開展一次安全檢查、掛牌整治一批問題隱患、集中曝光一批違法企業),抓好業務條線的整治工作。市安委會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和督查工作。各鎮(街道)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組織開展本轄區專項整治。 (二)壓實主體責任。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把全面落實企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作為專項整治的重點之一,各相關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全程參與整治工作,督促企業(單位)落實有限空間各項管控措施,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切實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三)加大執法力度。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xx版)》等相關法律法規,以重大事故隱患、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風險防控為重點,將執法檢查貫穿專項整治始終,切實做到“檢查必執法、執法必嚴格”。立案查處一批違法行為,集中掛牌整治一批問題企業,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單位,提請本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四)強化宣傳教育。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整治工作,開展安全生產警示教育,并對整治中查處的典型案列進行集中曝光,擴大社會教育面,提高公眾安全意識。 請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將聯絡員名單和實施方案于7月13日前報市安委辦,將桐鄉市有限空間底數排摸表(附件1)于7月24日前報市安委辦,將工作總結和桐鄉市有限空間檢查表(附件3)于9月28日前報市安委辦。 |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2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有分布范圍廣、事故發生呈現季節性等特點,每年3月至10月為事故易發高發期,春夏兩季尤為突出。近年來,貴陽市貴安新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時有發生,20xx年7月30日,中天會展城B區至南廣場地下污水管網清理淤泥發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充分暴露貴陽市貴安新區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存在盲區、死角,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屢禁不止,突發事件發生后盲目救援情況突出。為進一步深化貴陽市貴安新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切實加強有限空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有限空間中毒窒息、燃爆、火災等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促進貴陽市貴安新區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范有限空間作業行為,強化有限空間事故應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確保不發生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圍及責任分工
(一)整治范圍
此次專項整治范圍為污水處理、市政工程、環保工程、城鎮燃氣、物業管理、農業(沼氣池、化糞池、青儲室)、電力、通信等行業以及工礦商貿企業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單位。
(二)責任分工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和“誰審批、誰監管、誰負責”原則,切實履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職責,督促指導行業領域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對房屋、燃氣、城市排污等網管工程建設、運營管理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按職責分工對電力網管工程建設、運營管理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負責對市政工程建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燃氣、電力、城市排污等網管、房屋、市政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2.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特種設備生產、維修、保養、使用、拆除及食品、藥品生產、經營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3.應急管理部門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礦商貿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4.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負責環衛、市政及城市園林綠化、所屬公園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5.交通運輸部門負責道路運輸、水上交通、城市軌道交通、公路水路建設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6.發展改革部門負責長輸油氣管道設施、電力設施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7.教育部門負責各類學校、幼兒園、教學培訓基地(機構)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8.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煤礦、民爆物品生產和經營、儲存、工業和工業園區、通信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9.民政部門負責殯葬、收養、救助服務、社會福利機構及其他社會養老場所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0.水務部門負責水利工程、水利設施、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污水處理廠建設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1.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農業(沼氣池、化糞池、青儲室)生產、漁業生產、農藥使用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2.商務部門負責成品油等專業性能源及汽車加油站、加氣站、燃料加注站、商貿企業、各類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報廢汽車、二手車行業、再生資源回收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3.文化和旅游部門負責文旅行業(包括旅行社、星級飯店、景區、文物保護單位、經營性文化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場所等)等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4.衛生健康部門負責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及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5.林業部門負責林場、林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木材加工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6.人防部門負責人防設施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7.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對涉及放射性物品、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處置,重點環保設施和項目等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8.其他有關部門負責其監管范圍內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19.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貴安新區各鄉(鎮)、大學城街道籌建委員會。負責轄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督促指導轄區內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
20.生產經營單位(社會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完善并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帳;強化作業人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嚴禁未經培訓合格上崗作業;配齊并督促作業人員正確使用有限空間安全設備器材,充分做好作業前準備工作,嚴格執行作業審批和“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制度,強化全過程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有限空間作業安全。
三、整治內容
(一)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對有限空間進行確認并登記建檔,完善有限空間名稱、地點、類型、危險因素、負責人等基本信息。
(二)健全有限空間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有限空間教育培訓制度、作業審批和“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應急管理等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強化對外協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三)配齊有限空間安全設備器材。按規定配備有限空間快速檢測設備、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應急通訊報警器材、安全繩、救生索、速差自控器(防墜器)、三角架等防護設備。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的,通風、檢測、照明、通訊等設備要符合防爆要求。為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含檢測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呼吸防護用品。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并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
(四)加強作業前準備工作。一是必須制定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由單位技術負責人員審查通過后,經單位負責人審批同意方可實施作業。不具備專業技術能力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聘請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二是必須組織作業前培訓和應急演練,告知作業人員存在的風險、安全作業規范和應急措施,使相關人員熟悉應急救援要求,避免盲目施救。三是必須落實“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要求,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
(五)強化全過程安全管理。一是必須設置現場專職安全監護人員,監督作業方案執行情況,始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不得在作業期間離開現場。二是必須在作業現場設置安全警示標識,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現場。三是必須采取強制通風措施,保持作業點(處)空氣流通,禁止采用純氧通風換氣。四是必須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或連續檢測,發現有限空間內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高于或者氧含量濃度低于標準規定限值時,立即停止作業,撤離現場。五是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和應急救援設備。
(六)做好作業后的清理確認。作業結束后,作業人員必須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對因實施作業臨時移動或者拆除的設備設施進行恢復,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共同清點人數、工具等,確認無誤后方可撤離作業現場。
(七)強化和規范應急救援。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后要按應急預案規定實施科學救援,堅決杜絕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問題發生。
四、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摸底排查(20xx年9月底前)
1.再動員、再部署。當前正處于夏季和汛期,各地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結合正在開展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認真落實屬地監管和行業監管責任,在2018年貴陽市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基礎上,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動員一切實力量對每一個有限空間作業進行真查實查,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全覆蓋,確保不漏一家。
2.進一步全面調查摸底。涉及有限空間的企業以深入推進“雙控”機制建設為契機,對有限空間重新開展一次系統辨識,確認風險并登記建檔,建立健全本單位有限空間管理臺賬。涉及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涉爆粉塵的有限空間,一律按照重大風險等級實施重點管控,企業主要負責人為有限空間管理第一責任人。企業要對產生風險的各個因素進行精準辨識和評估分析,有針對性地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制定專門管控方案和應急預案。
3.開展現場指導。各地、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本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計劃。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在開展調查摸底的同時,組織人員開展現場指導,切實解決好安全監管最后“一公里”問題,確保企業按照整治方案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開展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填寫《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安全管理臺賬》(附件1),報各地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各地安委辦匯總填寫《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匯總情況表》(附件2),各地安委辦于20xx年9月30日前將附件1和附件2一并報市安委辦。20xx年9月底前,各地要完成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信息臺賬更新工作,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完成有限空間管理臺賬更新工作,以后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自查自改、集中整治(即日至20xx年9月30日)
1.對標自查自改。各企業對照專項整治重點內容,對照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措施、責任和時限,組織開展有限空間風險要素辨識、檢測,細致排查隱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監測、監控、應急處置手段。沒有相應能力的企業,要通過市場化服務方式聘請第三方機構進行指導,由技術服務機構幫助做好有限空間條件確認、隱患排查、制訂整改方案、實施整改、檢測評估、應急演練等工作。20xx年10月15日前,各企業將自查自改情況報所在地安委辦和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2.健全管理制度。各企業要按照風險管控要求,進一步完善與有限空間作業相關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作業審批制度、通風檢測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
3.配齊安全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20xx年9月底前,涉有限空間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單位實際,按規定配齊快速檢測、強制通風、應急照明、應急通訊報警、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和呼吸防護等裝備、用品。
4.強化教育培訓。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開展系統性教育培訓;編制通俗易懂的教學資料和簡便易行的`作業手冊,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教育培訓,確保從業人員熟練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知識和作業能力及應急救援知識、技能后,方可上崗作業。20xx年9月底前,各地、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實際,通過專項培訓、專家授課、警示教育、觀摩演練等方式,至少組織一次有限空間培訓。
5.深化“雙控”體系運用。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以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為主線,精準分析判定每一個有限空間作業環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燒、爆炸等危險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級,其中涉及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涉爆粉塵的有限空間,一律按照重大風險等級實施重點管控,制定針對性強的消除和控制措施,改進作業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和應急預案等,并及時將有關內容更新至有限空間風險告知牌。20xx年9月底前,規模以上和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及時運用好“雙控”體系系統。
6.加強應急管理。要監督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提高有關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風險的認識。20xx年9月底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至少要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的應急演練。
(三)全面總結階段(20xx年10月至11月)。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開展專項督查和檢查,及時將每個階段的工作情況報市安委辦。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后,要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于20xx年11月30日前報市安委辦。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密組織實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強化“紅線”意識,將思想認識統一到省、市的工作部署上來,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列入重要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行政綜合執法、水務、農業農村、住建、工信、市場監管、應急管理、電力、通信等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經常深入一線開展檢查督查,督促有關生產經營單位認真搞好自查自糾。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自查整改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全面覆蓋、不留死角。
(二)嚴格執法,促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要求,以重大事故隱患、中毒窒息和燃爆等事故風險控制為重點,將執法檢查貫穿專項整治始終,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發現企業有限空間辨識、檢測、評估存在遺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立即下達停產整改指令;對排查治理不認真、整改不到位的企業,依法給予上限處罰;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堅決提請本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全過程參與整治工作,督促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確保整治取得實效;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列入隱患治理清單,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實”,確保按期整改到位。
(三)大力宣傳,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有限空間安全宣傳教育作為強化安全監管的一項重要措施,針對有限空間的管理特點和廣大作業人員文化低、流動性大、管理松散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廣泛宣傳有限空間安全知識。同時,要加大新聞媒體曝光力度,及時將典型案例、反面典型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并建立舉報渠道,鼓勵企業職工舉報事故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
(四)嚴厲問責,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市安委辦將加大對各地、有關部門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的明查暗訪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對責任不落實、整治效果差的地區、部門,進行約談通報。對有限空間作業整治責任不落實,不積極開展整治,工作不認真、走形式的企業,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厲處罰。專項整治期間,發生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特別是對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對外包單位疏于管理發生事故的以及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的,要依法從重處理,并倒查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行業管理部門的責任。
市安委辦把專項整治情況列為20xx年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年度目標考核的內容。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3
一、有限空間作業搶險指揮機構
總指揮: xxx
電話 xxxxx
副指揮: xx
電話 xxxxxx
現場指揮:xxx
電話 xxxxxx
二、有限空間作業搶險人員配置
三:有限空間作業搶險設備表
四、安全保證體系
搶險安全事故現場指揮機構:
總指揮:xxxx
電話 xxxxx
副指揮:xxx
電話 xxxxx
成 員:xxx
電話 xxxxx
電話xxxxx
五、安全事故報告程序流程圖
事故發現人-->搶險現場指揮-->現場組織搶救人員-->搶險總指揮-->公司生產安全管理部門。
六: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援救程序
發現安全事故-->搶險隊搶救人員-->現場疏散、現場搶救-->傷亡人員送往最近醫院-->了解事故及傷員情況。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4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部署,加強我市建設施工安全管理,深入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建筑施工生產事故預防工作,根據《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在建涉水地下工程安全防范的通知》《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地下涉水有限空間氣囊封堵作業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開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加強我市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有效促進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嚴格督促房屋市政工程項目參建責任主體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七個不”措施(未經風險辨識不作業、未經通風和檢測合格不作業、不佩戴勞動防護用品不作業、沒有監護不作業、電氣設備不符合規定不作業、未經審批不作業、未經培訓演練不作業),確保我市建筑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整治范圍和重點內容
(一)整治范圍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有限空間作業。
(二)整治重點內容
1.有限空間作業“七個不”措施
施工單位要對有限空間場所進行風險標識,編號管理,并建立臺賬。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七個不”措施(未經風險辨識不作業、未經通風和檢測合格不作業、不佩戴勞動防護用品不作業、沒有監護不作業、電氣設備不符合規定不作業、未經審批不作業、未經培訓演練不作業)的安全管理,強化作業人員的風險意識。有限空間作業審批文書(格式詳見附件1)應在項目部存檔備查。
2.有限空間作業“七個有沒有”檢查
施工單位要結合項目實際,開展有限空間作業“七個有沒有”自查自糾:一是有沒有全面辨識有限空間風險,并建檔立冊,在所有有限空間現場醒目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志;二是有沒有建立完善有限空間安全規章制度和作業流程,特別是強化作業前、作業中的通風和檢測管控措施;三是有沒有為員工配備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特別是配齊配全通風檢測作業儀器、呼吸器等各類應急保障用品;四是有沒有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中的安全監護措施,特別是按要求配備監護人員;五是有沒有確保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設備設施安全,特別是電氣設備符合防爆、安全等規定;六是有沒有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許可申報審批管理;七是有沒有定期組織員工開展常態化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并且有計劃地開展有限空間應急救援演練。
3.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
施工單位要結合有限空間作業“七個不”措施、在建涉水工程“六項措施”、《中山市橡膠充氣管塞涉水地下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指引(試行)》及《中山市水體整治工程地下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指引(試行)》要求,開展一次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要結合施工作業活動環境、實時工序特點和提級管控要求,將設備設施、作業活動及工藝操作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及應采取的防范措施,通過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技術交底等方式告知各崗位人員及相關方,使其掌握規避風險的措施并落實到位。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糾(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各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要按照本通知整治重點內容認真逐項開展自查自糾,建立隱患問題臺賬。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有限空間作業要立即落實專人跟進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暫停有限空間作業,制定整改計劃,按期落實整改。
(二)全覆蓋檢查(20xx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
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分析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管理現狀,制定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建立轄區有限空間作業工程項目臺賬,對屬地所有含有限空間作業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項目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隱患全覆蓋檢查,消除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盲區死角等短板和漏洞,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及時筑牢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持續安全施工的防線。
(三)開展事故應急演練(20xx年第一季度)
為切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綜合處置能力,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擬于20xx年第一季度開展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全市含涉水有限空間作業在建工程項目參建單位參加。通過演練,進一步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在演練中檢驗各類預案的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實效性,提升建筑施工工地有限空間作業現場應急救援能力,提高意外事故的搶險救援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開展安全培訓教育(20xx年第二季度)
為進一步加強地下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規范地下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保障地下有限空間作業者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地下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技術水平。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擬于20xx年第二季度對全市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安全監督人員、各含有限空間作業工程項目參建單位開展《中山市水體整治工程地下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指引(試行)》培訓安全培訓教育,進一步提高管理及作業人員依法依規、按章安全作業的'意識和技能,突出有限空間作業關鍵部位和關鍵節點安全風險防范,進一步提升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水平及作業人員風險識別和應急處置能力。
(五)開展專項檢查(20xx年6月)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將組成5個檢查組,于6月份組織開展一次針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的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工程建設各責任主體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隱患自查自糾及工作臺賬管理情況;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執行有限空間作業“七不”措施工作情況。專項檢查工作結束后,將對檢查情況進行全市通報。
(六)開展常態化排查整治(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地區建筑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結合本部門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分工、工作重點、檢查頻次和執法要求,常態化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對本地區在建項目有限空間作業每月開展一次安全隱患全覆蓋檢查,對發現問題和隱患要立即督查企業進行整改,并跟蹤落實情況,確保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要清醒認識當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形勢的嚴峻性和復雜性,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此次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要把此次專項整治工作作為推動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間安全監管提高的重要手段,在各項目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全面掌握轄區內在建工程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狀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確保整治取得效果。
(二)壓實五方主體責任。各房屋市政工程項目五方責任主體要依法依規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明確安全生產職責。建立完善安全承諾制度。將涉水在建地下工程納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管理。建設單位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管理首要職責,督促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全面核查整治在建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存在的安全隱患。施工單位要根據水文地質條件等,組織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履行相關審批程序,按照規定組織論證。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七個不”措施,對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進行閉環整改。監理單位審查施工單位關于有限空間作業的專項施工方案,對施工單位落實有限空間作業防范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三)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壓實安全監管責任,在各項目隱患自查的基礎上,全面掌握轄區內在建涉水工程有限空間的施工狀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督促施工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風險源頭管控。強化對有限空間作業全覆蓋檢查和常態化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逐個建立臺賬,推動項目五方責任主體實事求是、立行立改,認真落實整改措施要求,把執法檢查和督促落實閉環整改工作落實、落細,確保完成各項整治工作目標任務。
(四)強化監管執法。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有限空間作業違法違規行為,壓實施工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形成嚴打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切實督促施工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繼續鞏固行動成果。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各檢查組在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項目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一般隱患,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督促項目進行整改并跟蹤整改落實情況,同時對項目責任主體進行省動態扣分或者誠信扣分。在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項目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一律責令停工整改,并采取警示約談、通報批評、誠信懲戒、行政處罰等手段進行上限處罰,對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應付式整改的項目采取掛牌督辦。
(五)及時總結報送。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落實屬地專項整治工作專項方案,及時總結轄區項目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狀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每月28日前將本鎮街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隱患閉環整改、執法檢查、對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處理處罰情況形成整治工作臺賬,并將電子版及加蓋單位公章紙質版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質量安全監督科。12月25日前,將本鎮街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年度總結電子版及加蓋單位公章紙質版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質量安全監督科。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5
一、概況
本方案針對本公司有限空間場所的檢查、維修等作業方案及相應的措施。
二、有限空間作業程序
1、作業申請
本公司內有限空間作業均必須按要求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具體的辦理程序如下:
向安全部門申請有限空間作業申請→安全部門根據作業情況確認安全措施→安全部門檢驗防護措施及應急措施是否合格→辦領《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
2、作業方案
作業班組辦理好《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后方可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還應遵循以下程序:
作業部門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檢驗安全措施和應急措施符合要求→作業人員作業。
三、有限空間作業準備工作
1、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需包括空間作業場所的名稱、作業單位、作業的負責人及作業人員、監護人、簽發的日期及作業時限、作業內容、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可能造成的危害、進入有限空間作業防護和應急措施。
2、有限空間作業的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檢查防護是否安全,應確保出入口暢通無阻,以便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3、作業環境內應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
4、每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時,監督人應檢查管溝防護措施是否正常
四、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要求
1、作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職責:
①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者、監護者職責;
②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③督促、檢查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
④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⑤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作業、檢修、清理作業的,作業單位應實施作業審批。未經作業負責人審批,任何人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3、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標識,并告知作業者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4、有限空間作業現場應明確作業負責人、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不得在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作業。
①作業負責人職責:應了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后,授權批準作業;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②作業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③監護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并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
5、生產經營單位委托承包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嚴格承包管理,規范承包行為,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生產經營單位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存在多個承包單位時,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承包單位應嚴格遵守安全協議,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6、生產經營單位在有限空間實施臨時作業時,應嚴格遵照本規范要求。如缺乏必備的檢測、防護條件,不得自行組織作業作業,應與有關部門聯系求助配合或采用委托形式進行。
7、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員、作業者和監護者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培訓應有記錄。培訓結束后,應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沒有條件開展培訓的,應委托具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開展培訓工作。
8、生產經營單位應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救援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掌握事故處置程序,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并不斷進行修改完善。
有限空間發生事故時,監護者應及時報警,救援人員應做好自身防護,配備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嚴禁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
9、有限空間發生事故后,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向所在區縣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報告。
五、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技術要求
1、危害評估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作業單位應根據現場情況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2、防護設備
作業部門應該對其要進入作業的有限空間進行防護,出入口兩側禁止堆放物品
3、應急救援裝備
作業部門應配備應急通訊報警器材、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六、應急預案
1、作業安全
(1)進入作業場所前,要詳細了解現場情況,對作業現場進行危害識別和評估,并有針對性地做好檢測與防護器材;
(2)有限空間作業必須配備監護人員和救援人員;
(3)強化安全意識,嚴格安全管理、落實作業審批制度。
2、缺氧窒息急救
(1)迅速撤離現場,將窒息者移到有新鮮空氣的通風處。
(2)視情況對窒息者輸氧,或進行人工呼吸等,必要時嚴重者速交醫生處理。(打120電話)。
(3)佩戴呼吸器者,一旦感到呼吸不適時,迅速撤離現場,呼吸新鮮空氣,同時檢查呼吸器問題及時更換合格呼吸器。
3、報警程序
事故發生情況救護電話119、120。電話內容:報告事故地點、事故類型、事故大小、發生時間、明示行車路線,并派專人到村口或路口迎接救援車輛。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6
一、演練目的
為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建立出能在緊急情況下快速、有效地組織事故搶險、救援和應急機制,保證企業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減少事故的影響和損失,根據本單位生產的實際情況制定預案并進行演練。
二、危險分析:
有限空間是指存在危險有害因素(如缺氧,硫化氫、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氣體或粉塵中毒危險)且受到限制和約束的封閉、半封閉設備、設施及場所。
三、演練內容:
xxxx年xx月xx日上午:模擬鈑噴車間干磨房因不明原因導致一名車間員工暈倒在地,車間同事發現并大聲呼叫,立即報告車間主任,車間主任xxx與安全專干趕往現場并通知現場人員不要盲目施救,以避免擴大傷亡,并撥打120救援電話,隨后通知公司主要領導;
三、應急工作人員及職責
由售后經理任安全小組組長,組員由車間主任、安全員、車間工人、保衛人員組成。
1、組長: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定,制定條例標準和要求,研究解決有限空間施工中存在的'中毒問題,指導安全生產工作正常開展。
2、安全員: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定,制度條例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有限空間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負責,組織人員進行中毒引起的人員傷亡的控制工作。
3、車間人員:負責初步救援情況,配合安全員進行相關檢測,確認環境,同時對中毒人員進行救護以減少其傷亡,救護的方法執行《傷亡事故的緊急救護》中的規定。
4、保衛人員:負責對外聯絡,如有中毒發生撥打120緊急救護中心電話,
四、采取的措施:
到達現場,發現干磨房大門緊閉,側面小門已打開,經檢查,判斷為風機未開,苯中毒,立即疏散周圍圍觀人員,并派人戴防毒口罩,身系救援繩索,從側面進入打開大門,用強力風扇對干磨房進行通風,救援人員進入并立即攙扶昏迷人員轉移至外面,做應急救援,心臟復蘇,等待120到來;將現場情況再次向公司領導匯報,等待具體情況調查,公司及時向安全主管部門匯報情況。
五、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處理:
1、中毒急救
(1)由呼吸道中毒時,應迅速離開現場,到新鮮空氣流通的地方。
(2)經口服中毒者,立即洗胃,并用催吐劑促其將毒物排出。
(3)經皮膚吸中毒者,必須用大量清潔自來水洗滌。
(4)眼、耳、鼻、咽喉粘損害,引起各種刺激癥狀者,須分別輕重,先用清水沖洗,然后由專科醫生處理。
2、缺氧窒息急救
(1)迅速撤離現場,將窒息者移到有新鮮空氣的通風處。
(2)視情況對窒息者輸氧,或進行人工呼吸等,必要時嚴重者速交醫生處理。(打120電話)。
(3)佩戴呼吸器者,一旦感到呼吸不適時,迅速撤離現場,呼吸新鮮空氣,同時檢查呼吸器問題及時更換合格呼吸器。
六、應急救護小組名單和聯系方式:
序號姓名職務聯系電話
1組長xx
2副組長xx
3副組長xx
4副組長xx
5組員車間一組
6組員車間二組
7組員車間三組
醫院:長沙市第四人民醫院
事故發生后,車輛經瀟湘大道到達長沙市第四人民醫院
設備
1、擔架
2、急救藥品
事故的處理措施
事故發生后安全員上報公司總經理并如實記錄現場發生的情況及傷亡損失,統計后填報月傷亡報表,由公司行政部向上級管理部門匯報,協同項目部做出有效的措施,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7
1.總 則
1.1目的
為及時有效處置公路隧道內的突發公共事件,提高全省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提高應急救援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調水平,確保迅速、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修復工作,保障公路的安全暢通,保護司乘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湖北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湖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北省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湖北省安監局公安廳交通運輸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隧道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鄂安監發【20xx】34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省普通公路隧道內發生的大、中、小型車輛交通事故、危化品泄漏、火災、設備設施故障等引發的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預警發布與信息報告、應急處置與救援等工作。
2.工作原則
2.1預防為主,防救結合。堅持預防和應急相結合,提高全員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防范預警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備等各項準備工作,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2以人為本,生命第一。始終將保障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最終目的,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優先保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2.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各級公路管理部門應成立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本單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實行分級響應、分級負責、上下聯動、部門聯動,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落實崗位責任制。
2.4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實現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
2.5資源整合、協同應對。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設備、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加強各部門間密切協作,發揮各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在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的作用,形成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的突發事件聯動處置機制。建立信息服務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為科學決策提供正確的依據。
2.6依靠科技,提高素質。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處置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二次事故;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干部職工應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綜合素質。
3.應急指揮體系
應急指揮體系由隧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應急辦公室、監控中心、應急工作組構成。各市州公路管理部門參照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
3.1應急指揮部組成
3.1.1為加強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防御和處置能力,省局成立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
指揮 長:省公路局局長
副指揮長:省公路局副書記、紀委書記、副局長、質量監督長
成員:各處室主要負責人。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辦公室,應急辦公室設在安監處(應急辦),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應急指揮部負責落實及督促其他部門應對公路隧道安全生產工作。
3.1.2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應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指示,部署全省普通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檢查落實情況;
(2)統一指揮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掌握現場應急救援情況,協調現場應急救援行動;
(3)及時了解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情況,分析、研判事故發生的規模及可能帶來的損害后果,制定并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二次事故,發布啟動本預案命令;
(4)根據事故等級,視需要成立臨時專家組,開展事故調查和提出善后處理意見;
(5)召開成員會議,通報事故情況,宣布處置救援方案,分配工作任務;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應急資源等;
(6)現場指揮、協調、督導各小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檢查處置救援方案執行情況,隨時解決工作中的問題;
(7)當應急處置工作由上級應急指揮部門統一指揮時,按照上級應急指揮部門的指令,執行應急救援行動;
(8)向上級匯報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9)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應急工作。
3.2應急辦公室
應急辦公室是應急指揮部的應急工作機構,其職責如下:
(1)組織起草、修訂全省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相關制度、辦法;
(2)負責全省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的接收、核實、分析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提出報告和建議;
(3)組織協調各應急工作組工作;
(4)傳達、執行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決策、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5)根據應急指揮部和應急工作組的要求,負責應急處置的具體日常工作;
(6)負責收集、匯總隧道交通事故信息及應急工作組、現場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的相關信息;
(7)負責組織局機關各部門研究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機制、運行機制和隊伍建設,組織指導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
(8)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3監控中心(應急指揮中心)
應急狀態時監控中心在應急指揮部領導下開展工作。其職責如下:
(1)實施24小時值班接警工作;
(2)接收、處理上級和應急協作部門的預測、預警信息,跟蹤監測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信息,實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3)負責信息系統通信保障工作,負責突發事件預測、預警支持系統正常運行工作,負責通信保障工作;
(4)協助應急辦公室收集、匯總隧道突發事件信息及應急工作組、現場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的相關信息;
(5)充分利用各種專業手段實時發布預警信息;
(6)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由省局指揮部內相關部門人員組建,在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具體承擔應急處置工作。應急工作組分為六個應急工作小組,各組人員名單由應急辦公室擬定,應急指揮部審定。各組人員應分工明確、責任清晰。當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時,應急工作小組成員由組長召集立即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組長因故缺位時由應急指揮部指定人員擔任。
3.4.1綜合協調小組
由應急辦公室負責人任組長,安監處、黨委辦公室、辦公室有關人員組成。
(1)負責起草重要報告、綜合類文件;根據應急指揮部和其他應急工作組的要求,統一向本級及上級報送應急工作材料;
(2)按照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向社會通報公路隧道突發事件影響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3)負責組織有關新聞媒體,宣傳報道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做法和經驗;
(4)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2交通秩序小組
由路政負責人任組長,路政施救、養護應急及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1)根據現場的范圍和交通情況,協助交警和120急救人員及時搶救傷員,疏散人員和車輛,擺放控制性警示標志;
(2)協助交警及時實施對隧道道路的監控、應急封道、分流、清障施救和恢復交通等工作,提出車輛繞道方案并組織實施;
(3)預留救援車輛通道,用于清障車輛進入事故區域,將事故車輛及時拖離現場。同時以事故車輛為中心,在事故現場來車方向500米以上由遠及近連續設置警示標志。
(4)維護搶險現場等候車輛及行人的秩序,組織、協調疏通隧道突發事件導致的道路堵塞,配合公安交警部門及時做好疏導交通或單幅雙向通行等工作;
(5)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3現場勘查小組
由養護負責人任組長,路政、養護人員組成。
(1)確定事故現場安全后,根據現場路產損壞實際情況,按照由外到里、由整體到局部的順序巡視現場,確定現場范圍,進行勘查檢驗、調查取證;
(2)檢查隧道質量狀況及附屬設施受損情況,確定維護方案并展開作業;
(3)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4通信保障小組
由局應急指揮中心負責人任組長,相關處室人員組成。
(1)按照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做好上傳下達、請示報告等工作,確保信息聯絡暢通;
(2)做好和公安交警、消防部門和120急救中心等相關單位的聯系工作;
(3)負責電視電話會議通信保障工作;
(4)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5后勤保障小組
由辦公室負責人任組長,財務處、辦公室有關人員組成。
(1)負責應急狀態期間24小時后勤服務保障工作;
(2)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6總結評估小組
由副指揮長任組長,應急辦公室及有關人員組成。
(1)對突發事件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績、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并向應急指揮部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2)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協調小組、交通秩序小組、現場勘查小組、通信保障小組指定專人負責與現場工作組溝通聯絡,協調應急工作,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匯報情況。
交通秩序小組、現場勘查小組、后勤保障小組在公路隧道突發事件預警狀態或應急響應行動終止時自動解散;綜合協調小組、通信保障小組、總結評估小組在相關工作完成后,由應急指揮部宣布解散。
4.預警預防
4.1預警與預防原則
本著早發現、早報告、早預防、早處置的原則,建立完善的預警和預防機制,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以及風險分析、預警、預防工作。
4.2預防
(1)加強路況信息及安全宣傳,努力提高民眾法律意識、安全意識、文明意識,普及安全常識,消除公路隧道安全隱患;
(2)加強公路隧道安全行駛的宣傳,在隧道相應位置設置提醒駕駛員注意安全的標識標牌,及時變更信息提示內容;
(3)要建立完善公路隧道安全監視系統,實現實時監控,做到早發現早處理,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4.3預警行動
(1)應急辦公室接到公路隧道突發事件報告后,立即以電話形式向局應急指揮部通告隧道突發事件信息;
(2)加強監測措施,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并將應急處置準備工作情況上報應急辦公室;
(3)監控中心跟蹤監測隧道突發事件信息,隨時向應急辦公室報告最新情況。
(4)應急辦公室全面掌握事態發展趨勢,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提出具體處置意見,為決策提供依據。
4.4信息報送和處理
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值班制度、信息報告制度和舉報制度,公布道路重特大事故報告電話。
4.4.1信息報送原則
遵循“迅速、準確、真實”的原則,在第一時間報送公路隧道重特大事故的有關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死亡事件必須以快報形式逐級上報應急辦公室。特別緊急的情況下,可直接報至應急指揮部。各級應急救援機構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人員通訊暢通。
4.4.2信息報送程序與時限
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急信息實行第一時間報告制,交通部《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和處理辦法》中規定的有關公路突發事件和險情應在30分鐘內將信息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報省局應急辦,1小時內報省廳和省政府應急辦,2小時內報部應急辦,并進行電話確認。
4.4.3信息報送內容
應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如下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情況: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信息來源;事件起因、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后果以及影響范圍和事件發展趨勢;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的工作計劃;信息報送單位、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等。對于情況不夠清楚、要素不齊全的信息要及時核實補充內容,并將后續情況及時上報。對突發事件處置的新進展、衍生的新情況要及時續報,特別重大事件的處置情況信息應每日一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要進行終報。
4.4.4突發事件現場信息采集
事發地公路管理部門應急機構、現場工作組負責突發事件現場信息的采集和報送。
信息報告的主要方式是電話、網絡、傳真、手機短信及其他通信手段。
需要重點采集的信息包括: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單位、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的情況;公路隧道損毀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
(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影響范圍及發展態勢,可能會引起何類次生事故或衍生事故;
(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到達現場進行處置的單位、人員及組織情況,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已發出的援助要求和已開展救援活動的時間、設備、聯系人等。
4.4.5信息處理
應急辦公室負責公路隧道突發事件信息分析工作,追蹤事件進展,及時掌握最新動態,將事件分析結果報送應急指揮部。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的信息報告同時上報省政府應急辦和廳應急管理機構,并通報有關單位。
5.應急處置
5.1預警級別的劃分
按照應急啟動級別從高到低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響應等級。特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較重(Ⅲ級)、一般(Ⅳ級)四個響應等級,并分別采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加以表示。
5.1.1Ⅰ級(紅色)啟動標準
因隧道內運輸危險化學品發生嚴重泄漏,致使隧道無法安全通行的;隧道內發生火災造成無法通行的;發生嚴重影響隧道運營安全、并造成人員死亡、短時間難以恢復正常工作秩序的'突發事件;以及社會安全事件。
5.1.2Ⅱ級(橙色)啟動標準
隧道內發生特大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嚴重影響隧道運營安全、并造成嚴重傷害的安全事故。
5.1.3Ⅲ級(黃色)啟動標準
隧道內發生小型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擁堵的,并造成人員受到傷害的安全事故;當氣象部門發出嚴重影響行車安全預警信息的;隧道進出口出現濃霧、大雪和沙塵暴等惡劣天氣,或雪后隧道進出口路面積結冰的;隧道附屬設施遭到破壞,喪失正常使用功能的。
5.1.4Ⅳ級(藍色)啟動標準
隧道發生一般交通事故,無人員傷亡,未造成交通擁堵的。
5.2應急響應
5.2.1啟動程序
當公路隧道突發事件達到Ⅰ級響應條件時,由省局應急指揮部啟動特別嚴重級應急響應程序,并上報省廳備案。當應急響應條件達到Ⅱ級(含)以下響應條件時,由市州應急指揮機構宣布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程序,并上報省局備案。
5.2.2響應行動
(1)應急指揮部或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組織交通秩序小組、現場勘查小組和通信保障小組趕赴現場,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發生,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2)交通秩序組根據現場的范圍和道路交通情況,協助120急救人員及時搶救傷員,疏散人員和車輛,擺放控制性警示標志,待公安和消防部門到達后,積極配合公安交警實施交通管制、預留救援車輛通道,用于清障車輛進入事故區域,將事故車輛及時拖離現場。同時以事故車輛為中心,在事故現場在來車方向500米以上由遠及近連續設置警示標志。配合交警封路或分流,明確分流路線。若發生火災,應第一時間通知消防部門,并指派專人引導,積極配合消防部門完成火災施救工作。
(3)現場勘查組根據現場路產損壞實際情況,按照由外到里、由整體到局部的順序巡視現場,確定現場范圍,進行勘查檢驗、調查取證;
(4)總結評估小組及時將現場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上報應急辦公室,應急辦公室接到上報信息后立即報送指揮長。
(5)當事態發展超出應急處置能力時,立即上報上級部門請求支援。
5.2.3響應終止
5.2.3.1Ⅰ級響應終止
由省局應急指揮部采取如下程序終止響應:
(1)應急辦公室根據掌握的事件信息,確認險情排除,道路恢復通暢,現場搶救活動已經結束,突發事件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險威脅人員安全撤離危險區,向應急指揮部提出Ⅰ級應急響應狀態終止建議;
(2)應急指揮部在同意終止后,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明確提出應急響應終止后續處理意見;
(3)應急指揮部解除應急工作狀態,應急辦公室負責在2小時內通知各相關部門恢復正常工作;
(4)必要時綜合協調小組負責向社會宣布Ⅰ級應急響應結束,說明已經采取的措施和效果以及應急響應終止后將采取的各項措施
(5)應急辦公室負責組織善后工作。
5.2.3.2Ⅱ級(含)以下響應終止
市州應急指揮機構根據掌握的事件信息,確認險情排除,道路恢復通暢,現場搶救活動已經結束,突發事件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險威脅人員安全撤離危險區,由第一負責人決定終止響應。
5.3處置措施
5.3.1預案啟動后,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及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專業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處置。省局應急辦要迅速了解、掌握事故發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和督促事后報告及總結工作。
5.3.2加強與交警等部門的協調與聯動,配合交警實行交通管制措施。加強道路巡查,隨時掌握路面信息。配合消防部門做好施救工作;
5.3.3及時將所轄路段的事故情況、道路通阻信息、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5.3.4要加強與相鄰路段部門的聯系,保持與其經常的溝通,互通路況信息,做到心中有數,相互支持與配合;
5.3.5當事故嚴重程度超出本級應急能力或目前已有應急人員、物資、設備不能滿足應急處置需要時,報請上級部門給予支持。
6.應急物資與設備保障
各市州、縣市區應建立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體系,統籌考慮轄區專用設備的配備。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設備配備計劃,按《湖北省公路交通應急物資儲備管理暫行規定》(鄂路安【20xx】157號)的要求,加強應急物資儲備與管理,采用現代科技手段,實現隧道管理與應急處置的科學化、智能化、制度化,與業內相關資質企業建立應急救援合作關系,拓寬應急物資設備保障渠道。
7.附則
7.1責任與獎懲
7.1.1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7.1.2對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及時地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
7.1.3對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職責、不按規定及時發布預警信息、不及時采取有效應對措施,出現瞞報、誤報、漏報、遲報等情況,造成人員傷亡和重特大經濟損失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通報批評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對其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7.2補助和撫恤
對因參與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7.3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是全省公路行業應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專項預案。應急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和提出改進意見,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經應急指揮部審定,上報省廳備案。下列情況,本預案應進行更新:
7.3.1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做出調整或修改,或國家出臺新的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7.3.2原則上每三年組織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7.3.3根據日常應急演練和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結束后取得的經驗,需對預案做出修改;
7.3.4因機構改革需要對應急管理機構進行調整;
7.3.5應急物資及設備的數據資料應每年更新一次。
7.3.6有關部門根據形勢變化和實際需要,及時修訂和更新相應應急預案。
7.4制定與解釋部門
7.4.1本預案由省公路局制定,并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
7.4.2各有關職能部門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
7.4.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8.附件
應急響應指南
為了更好地實施隧道應急救援,隧道救援區段進行了合理劃分。救援區段的劃分不僅要考慮隧道事故影響范圍、通風排煙控制、救災設備的位置、救援隊伍的駐地,而且要考慮人行通道、車行通道以及逃生通道的位置,為明晰響應行動,現以東西向隧道突發事件時的應急響應指南如下:
Ⅰ級響應(危化品事故、大、中事件應急響應)
8.1危化品事故應急響應
8.1.1危險品事故的前方的車輛正常駛出隧道。
8.1.2發生危險品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立刻下車,利用隧道內的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報警。
8.1.3監控中心接到報警后,調整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指示器,并且通過有線廣播系統向隧道內的人員發出警報信號,封閉隧道交通。
8.1.4監控中心向單位值班領導報告。
8.1.5監控中心向交警、路政和當地環保部門發出求救信號。
8.1.6交警或路政趕到事故現場后立刻疏散被困車輛,引導被困人群撤離隧道,若事故現場有人嚴重受傷,現場交警或路政人員電話求救120.
8.1.7醫院接到求救信號后,立刻安排相關科室做好救助準備,同時出動120救護車輛趕往事故現場。
8.1.8 120救援車趕到后救助傷員,并立刻撤離返回醫院。
8.1.9環保部門趕到現場后,分析危險品類型,提出處理方案;有關專業部門處理事故現場。
8.1.10事故現場處理完畢后由環保部門檢測,確定滿足衛生標準后,再通知現場救援指揮部。
8.1.11指揮部向交警、公路等部門下達處置指令。公路部門通過監控中心通知路政、養護部門進入隧道處理現場,并檢查可否恢復通車。
8.1.12若可以通車,則監控中心恢復隧道交通。
Ⅱ級預案(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響應)
8.2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響應
8.2.1左線
(1)事故點前方的車輛駛出隧道,發生事故的車輛亮起警示燈。
(2)發生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或發現事故的隧道巡邏人員,通過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向監控中心報警。
(3)監控中心接受報警信號后通過監控系統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類型。
(4)監控中心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阻止事故點后方車輛行駛。左線事故點后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事故”,事故點后方的車道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右線除進出口警示燈為紅色外,其余均為綠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封閉左、右線交通。
(5)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路政,同時報告信息中心。
(6)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橫通道之前,則交警、路政通過右線進口將車停放在右線事故點后的橫通道附近,徒步穿過該橫通道趕往事故現場。
(7)120急救部門接到報警后,立即出動救護車趕往隧道,并通知有關醫院做好急救準備。
(8)交警或路政趕到后打開隧道東口和西口活動護欄,交警、路政在隧道東西口活動護欄處、隧道口、事故點后車行橫洞附件及事故發生點指揮交通。
(9)監控中心確認交警或路政趕到現場后,改變隧道內的交通信號指示器和可變情報板。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左線事故點后可變情報板改為“緩慢行駛,撤離至右線”,右線交通指示器除進口處為紅色外,其余均為綠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可變情報板改為“撤離隧道”;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左線可變情報板顯示“請按次序退出隧道”,事故點后除進口處外的指示器均為綠色,指向隧道進口。
(10)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左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通過事故點后方車行橫洞進入右線,正向駛出隧道口。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左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按次序退出隧道。
(11)120急救車趕往隧道西口,急救車輛進入隧道左線并駛向事故發生點進行救援,救援完畢后掉頭原路返回,通過活動護欄到右線或通過事故點后的第一個車行橫洞進入隧道右線返回。
(12)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備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報告給隧道監控中心。
(13)隧道監控中心發出恢復隧道交通的信號。
8.2.2右線
(1)事故點前方的車輛駛出隧道,發生事故的車輛亮起警示燈。
(2)發生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或發現事故的隧道巡邏人員,通過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向監控中心報警。
(3)監控中心接受報警信號后通過監控系統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類型。
(4)監控中心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外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阻止事故點后方車輛行駛。右線事故點后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事故”,事故點后方的車道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左線除進口警示燈為紅色外,其余均為綠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封閉左右線交通。
(5)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路政,同時報告信息中心。
(6)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橫通道之后,則交警、路政進入隧道右線事故發生點。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橫通道之前,則交警、路政從隧道東口通過活動護欄逆行進入隧道左線。將車停放在事故點后第一個橫通道附近,徒步進入右線事故點,交警和路政如果發現現場司乘人員受傷需要救助,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并向當地120求救。
(7)120急救部門接到報警后,立即出動救護車趕往隧道,并通知相關醫院做好急救準備。
(8)交警或路政趕到后打開隧道東口和西口活動護欄,交警、路政在隧道東西口活動護欄處、隧道口、事故點后車行橫洞附件事故發生點指揮交通。
(9)監控中心確認交警或路政趕到現場后,改變隧道內的交通信號指示器和可變情報板。如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右線事故點后可變情報板改為“緩慢行駛,撤離至左線”,左線的交通信號指示器除隧道進口為紅色外其余均為綠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可變情報板改為“撤離隧道”;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右線可變情報板顯示“請按次序退出隧道”,事故點后除進口處外的指示器均為綠色,指向隧道進口。
(10)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右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通過事故點后方車行橫洞進入左線,正向駛出隧道東口;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右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按次序退出隧道。
(11)120急救車輛趕往隧道西口,通過活動護欄,急救車輛進入隧道右線并駛向事故發生點進行救援,救援完畢后掉頭原路返回。
(12)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備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報告給隧道監控中心。
(13)隧道監控中心,發出恢復隧道交通的信號。
Ⅲ級預案(小型交通事故應急響應)
8.3小型交通事故應急響應
8.3.1左線
(1)事故點前方的車輛駛出隧道,發生事故的車輛亮起警示燈。
(2)發生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或發現事故的隧道巡邏人員,通過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向監控中心報警。
(3)監控中心接受報警信號后通過監控系統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類型。
(4)監控中心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點后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事故減速慢行”,事故點后方第一個車道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
(5)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路政,同時報告信息中心。待路政到達后,打開事故點后的第一個車行橫洞的卷簾門。
(6)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橫通道之前,則交警、路政從隧道右線經事故點后的第一個車行橫洞駛向事故發生點。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交警路政則從隧道東口進入隧道右線,并在隧道西口活動護欄掉頭進入隧道左線,駛向事故發生點。交警和路政在隧道東西口、活動護欄、事故點及事故點后的車行橫洞處執勤,如果發現現場司乘人員受傷需要救助,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并向當地120求救。
(7)120急救部門接到報警后,立即出動救護車趕往隧道,并通知有關醫院做好急救準備。
(8)若事故發生在最后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監控中心打開事故點前方的第一個車行橫洞,供120救護車掉頭使用。若事故發生在最后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路政打開隧道東口活動護欄,供120救護車掉頭使用。
(9)交警及路政在120需要掉頭轉向的地方和事故點維護交通秩序。
(10)120急救車提高隧道西口進入隧道左線駛向事故點救援后,若事故發生在最后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在事故點前方第一個車行橫洞掉頭進入右線,經隧道西口撤離,若事故發生在最后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在東口活動護欄掉頭從右線返回。
(11)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備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報告給隧道監控中心。
(12)隧道監控中心在情報板發出恢復隧道交通的信號。
8.3.2右線
(1)事故點前方的車輛駛出隧道,發生事故的車輛亮起警示燈。
(2)發生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或發現事故的隧道巡邏人員,通過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向監控中心報警。
(3)監控中心接受報警信號后通過監控系統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類型。
(4)監控中心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外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點后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事故減速慢行”,事故點后方車道第一個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
(5)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路政,同時報告信息中心。
(6)交警、路政從隧道東口進入隧道右線駛向事故發生點;交警和路政在隧道東西口、活動護欄、事故點及事故點后車行橫洞處執勤,如果發現現場司乘人員受傷需要救助,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并向當地120求救。
(7)120急救部門接到報警后,立即出動救護車趕往隧道,并通知有關醫院做好急救準備。
(8)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監控中心打開事故點后方的第一個車行橫洞,供120救護車掉頭使用;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路政打開隧道東口活動護欄,供120救護車掉頭使用。
(9)交警及路政在120救護車需要掉頭轉向的地方和事故點維護交通秩序。
(10)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120急救車輛通過隧道左線,經事故點后第一個車行橫洞駛進隧道右線事故點救援,救援后經隧道西口撤離;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120急救車輛通過隧道西口進入隧道左線,并在隧道東口活動護欄掉頭駛進隧道右線,救援后經隧道西口撤離。
(11)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左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通過事故點后方車行橫洞進入右線,正向駛出隧道口。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左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按次序退出隧道。
(12)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備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報告給隧道監控中心。
(13)隧道監控中心在情報板發出恢復隧道交通的信號。
Ⅳ級預案(一般事件應急響應)
8.4一般交通事故救災應急響應
(1)隧道監控中心發現或接受報警信號厚街,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類型。
(2)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外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點后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交通事故、減速慢行”,事故點后方第一個車道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
(3)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和路政,同時報告信息中心。
(4)事故處理完畢后,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好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報告隧道監控中心。
(5)隧道監控中心接到報告后,若已正常則恢復隧道交通信號。
8.5隧道雨雪、霧應急響應
(1)大霧情況下,隧道外情報板發送“大霧天氣、減速慢行”;隧道內出口發送“隧道外霧大、減速慢行”。
(2)在小霧情況下,隧道外情報板發送“天氣有霧、減速慢行”;隧道出口發送“隧道外有霧、減速慢行”。
(3)在大、中、小雨的情況下,隧道外情報板發送“雨天路滑、減速慢行”;隧道內出口發送“隧道外下雨、減速慢行”。
(4)在雪天情況下,隧道外情報板發送“雪天路滑、減速慢行”。
8.6隧道附屬設施應急響應(隧道停電應急響應)
(1)中控人員發現停電后,立即停止巡邏車前往隧道預警,并切換可變情報板(隧道停電注意安全);
(2)通知交警、路政、施救車、急救單位前往隧道口預警,通知監控中心;
(3)及時聯系供電部門,了解停電原因和大致來電時間;
(4)隧道電工接到雙路停電的信息后,立即進行自發電供電,配合巡邏人員做好預警工作后,在配電房內監視供電系統,隨時準備來電切換;
(5)巡邏人員在接到通知5分鐘內帶上必備器材(錐形警示帽、閃光燈)穿反光背心,駕車前往現場;
(6)巡邏人員在20分鐘內在規定位置按要求完成設置臨時警告標志、限速標志,提醒過往車輛急行慢行;
(7)停電期間加入巡查力度,預防隧道內各類突發事故,保證執勤時的人身安全;
(8)恢復供電后,配電房立即恢復隧道正常供電,巡邏人員撤除各類臨時標牌,監控室切換信號燈、可變情報板為正常通行模式,防滑隧道正常通行。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8
為深刻吸取“11.7”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強化防范有限空間事故能力,不斷提升我鎮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保障水平,決定即日起在我鎮范圍內集中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攻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目標任務
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省、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扎實推進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督促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厲打擊有限空間違法違規作業行為,推動企業從嚴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標準、規程、制度要求,確保轄區內涉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防范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
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鎮范圍內集中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攻堅行動,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行政村要根據專項整治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摸清有限空間底數并建立管理臺賬,督促企業全面自查自改,組織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執法檢查,全面深入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
三、整治重點
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行政村要嚴格落實屬地、部門監管(主管)責任,突出重點行業領域(包括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工貿、電力、海洋漁業、糧食倉儲、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城鎮燃氣、污水處理、特種設備等),督促企業對涉及到的有限空間進行全面排查、辨識與確認,建立健全并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嚴厲打擊有限空間違法違規作業行為,確保有限空間作業安全。
(一)是否對有限空間進行辨識,確定有限空間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等情況,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
(二)有限空間場所是否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三)是否按規定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是否實行審批管理;
(四)是否向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帶、三腳架、安全繩,以及與作業環境危險有害因素相適應的檢測報警儀器、正壓式呼吸器等有限空間作業勞動防護用品;
(五)是否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并開展應急演練;
(六)是否對承包單位的有限空間作業統一協調、管理,是否對承包單位的有限空間作業進行審批。
此次整治的重點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內容,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行政村要結合本轄區、本行業領域特點,進一步細化補充。
四、有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有限空間作業涉及的行業領域廣泛,有限空間事故易發多發,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行政村要清醒認識當前我鎮安全生產形勢,切實提高認識,強化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攻堅行動的組織領導,要將本次攻堅行動與省、市、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我鎮各領域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全面細致排查治理有限空間作業事故隱患,確保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
(二)深入排查健全完善監管臺賬。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行政村要進一步深入開展有限空間作業條件排查確認工作,全面查漏補缺,督促指導相關企業進行有限空間再辨識再確認,確定有限空間的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等基本情況,并將本轄區、本行業(領域)所有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全部納入監管臺賬,健全完善有限空間監管臺賬。
(三)督促企業落實自查自改。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行政村要督促指導相關企業,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六必須六嚴禁”規定》(見附件2)要求,認真對照開展自查自改,對自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造冊登記,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銷號清單和隱患排查整治公示制度,并按照“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實現動態閉環管理。
(四)強化監督檢查執法力度。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行政村要堅持問題導向,深入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大排查和執法行動,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落實聯合懲戒制度,以監督執法成果作為檢驗專項治理成效的重要內容,增強執法工作震懾力,提升有關企業負責人敬畏法律、敬畏紅線的`意識,推動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堅決遏制事故發生。同時要加大執法檢查,對未按規定開展有限空間辨識、制定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的和未制定作業方案或未經審批擅自作業以及未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必須嚴處重罰。
(五)強化專題培訓和應急救援措施。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行政村要全面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題培訓,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和應急救援基本常識,提升安全監管人員、企業安全人員知識技能。同時,督促和指導相關企業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制定完善有限空間應急預案,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應急演練和專題培訓,并將《有限空間作業事故安全施救指南》(見附件5)納入專題培訓重要內容,提高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應急處置能力,杜絕盲目施救,確保有限空間作業安全。
請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行政村要認真做好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于20xx年12月20日前將本單位相關工作總結連同有限空間企業統計表(附件3)、有限空間專項整治攻堅行動工作情況匯總表(附件4)加蓋公章后一并上報送鎮安辦。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9
1、編制目的
為防止出現地下工程、涵洞、窨井、化糞池等狹小空間施工時人員中毒死亡事件的發生。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特編制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指導思想
以構建“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體系為目標,全面提升我委突發事件處置綜合能力和應急管理整體水平,為城市建設保駕護航。
3、編制依據
為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預防、控制中毒窒息等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保護從業人員的身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亳州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亳州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有限空間作業工程的實際情況編制本預案。
4、組織機構
4、1成立領導小組
成立亳州市住建系統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領導小組,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突發事故的應急指揮、協調和決策,下達應急處置工作指令等工作,小組結構如下:
組長:市住建局局長
副組長:市住建局分管安全副局長
成員:市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主任、市質量檢測管理服務中心主任,相關機關科室負責人、各縣區住建局負責人、各工程項目法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建管科,建管科科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主要職責為:
(1)組織落實市住建局決策,協調和調動各相關部門、單位應對突發事故相關工作;
(2)組織制定、修訂各相關的應急預案;
(3)負責應對突發事故的宣傳教育與培訓;
(4)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
(5)負責各相關部門單位突發事故應急演習、演練;
4、2職責任務劃分
主管部門職責:各縣區住建部門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單位、監護者職責。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施工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作業負責人職責:掌握整個作業工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后方可作業;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立即終止作業。
監護人員職責: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呼叫應急救援,并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經批準的人員進入。
有限空間作業者職責: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5、適用范圍和定義
5、1適用范圍
各項目施工區域內從事有限空間作業和具有有限空間作業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班組適用于本預案。
5、2定義
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6、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6、1檢測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根據作業現場和周邊環境情況,檢測有限空間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
對隨時可能產生有害氣體或進行內防腐處理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每隔30分鐘進行分析,如有一項不合格以及出現其他情況異常,立即停止作業并撤離作業人員;現場經處理檢測符合要求后,項目部重新進行審批并安排繼續作業。
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必須處于安全環境,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作業。
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害氣體濃度值等,檢測工作要求符合《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GBZ159)。
有限空間作業危害因素檢測時填寫《特殊部位氣體檢測記錄》(表AQ—C6—5,見附件1),相關人員簽字齊全;臨時作業或項目檢測設備達不到檢測條件時,必須聘請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同樣須填寫《特殊部位氣體檢測記錄》(表AQ—C6—5),由檢測單位負責人審核并簽字。
6、2危害評估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12331《有毒作業分級》等標準進行。
6、3防護設備和防護用品
在有限空間作業施工入口處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告知存在的危害因素和防控措施。
在有限空間實施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可采用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害,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18664《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
6、4應急救援裝備
施工單位配備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器具,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大功率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6、5其他技術措施
進入密閉空間作業時,至少有兩人同行和工作。若空間只能容一人作業時,監護人須隨時與正在作業的、人取得聯系,做預防性防護。
6、6作業審批
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施工單位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附件2),審批部門審批后方可開始作業。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7、事故分級
按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一般事故(Ⅳ級)四個級別。
7、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發生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7、2重大事故(Ⅱ級):發生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
7、3較大事故(Ⅲ級):發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7、4一般事故(Ⅳ級):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事故。
8、預防與預警
8、1有限空間危險源監控
各單位對現場危險源的監控主要通過各主管部門及項目部安全管理員對現場施工進行監控,項目部的安全管理員對工程各分包隊伍進行監督控制,各個施工隊伍對所施分項工程中的危險源進行監督、控制。
8、2信息報告與處理
8、2、1有限空間作業單位要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隨意脫崗、漏崗,做好值班記錄,如有問題及時通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進行匯報。
市住建局值班室,保證24小時管理人員值班;聯系電話:;夜間及法定節假日保證應急值守人員在位。
急救電話:120;火警電話:119;匪警110
8、2、2各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程序: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施工單位值班室→項目值班室→市住建局值班室→亳州市住建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領導小組→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按職責分工進行救援。
8、2、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事態發展→組織搶救→疏導人員→調查了解事故簡況及傷亡人員情況→向上級報告。
9、應急響應
9、1分級響應
9、1、1響應分級
Ⅰ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組織實施。各單位做好各自分工準備,按領導小組指示響應各自救援行動。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各單位組織實施。各單位負責人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做好指揮營救工作,積極動員所屬分包單位、周邊社會力量進行支援救助。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市住建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9、1、2有關部門響應
根據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的類別,相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本部門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并及時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需要其他部門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提出請求。
9、1、3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響應
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趕赴救援現場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向市住建局及市政府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根據需要通知相關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請求政府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9、2指揮和協調
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根據事故災難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溝通有關部門及請求政府應急機構、救援隊伍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負責人應組織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安全組織機構人員臨時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9、3緊急處置及救助防護
9、3、1醫療衛生救助
及時向事發地附近醫院請求支援,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
9、3、2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9、3、3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各單位在地方政府、施工隊伍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保施工人員安全撤離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決定應急狀態下施工人員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
9、4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動員作業工程人員、周邊企業、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9、5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成立事故現場檢測小組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檢測、鑒定與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以后此類預防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9、6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項目部應急救援隊伍在專業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后經過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后撤離。
10、信息發布
事故單位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將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搶救過程、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向上級進行匯報后,經市住建局審核向社會進行公布。
11、后期處置
11、1善后處置
各部門、各單位及相關作業部門負責人牽頭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施工秩序。
11、2事故調查流程
組織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具體措施如下:
11、2、1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11、2、2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11、2、3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11、2、4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10、2、5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12、保障措施
12、1應急隊伍保障
各單位組建專業應急處置隊伍,承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
12、2物資裝備保障
各單位要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的儲備、保養等制度,并按需求購置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當發生安全事故后及時組織車輛統一進行運送。
13、培訓與演練
13、1培訓
各縣區主管部門需組織針對應急救援隊伍以及相關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培訓留存記錄,參加人員簽字確認。
加強應急方面的安全知識宣傳,在板報、標牌等中的宣傳,以加強對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教育,積極組織社會志愿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13、2演練
各單位根據自身特點,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機構成員在有限空間作業前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后及時進行總結經驗,為實戰中救援做好準備。
14、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阻擋行為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處分。屬于違反有限空間作業有關規定的,由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將移交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0
一、總則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為適應突發事故應急救援的需要,通過演練,進一步加強我工區應急組織機構各小組之間的協同配合,提高應對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的組織指揮、快速響應及處置能力,營造安全穩定的氛圍,制定預案演練計劃。
二、應急演練目的
1、檢驗預案,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查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進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的可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準備,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檢查應對突發事件所需應急隊伍、物資、裝備、技術等方面的準備情況,發現不足及時予以調整補充,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鍛煉隊伍,通過開展應急演練,增強演練組織單位、參與單位和人員對應急預案的`熟悉程序,提高其應急處置能力。
4、磨合機制,通過開展應急演練,進一步明確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職責任務,完善應急機制。
5、科普宣傳,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普及應急知識,提高職工風險防范意識和應對突發事故時自救互救的能力。
三、應急演練原則
1、結合實際,合理定位,緊密集合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明確演練目的,根據資源條件確定演練方式和規模。
2、著眼實際,講求實效,以提高應急指揮人員的指揮協調能力、應急隊伍的實戰能力為著重點,重視對演練效果及組織工作的評估,總結推廣好經驗,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3、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圍繞演練目的,精心策劃演練內容,周密組織演練活動,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措施,確保演練參與人員及演練裝備設施的安全。
4、統籌規劃,厲行節約,統籌規劃應急演練活動,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努力提高應急演練效應。
四、應急演練要求
1、在開展演練準備工作以前應制定演練計劃,包括演練的目的、方式、時間、地點、日期安排、演練策劃領導小組組成、經費預算和保障措施等。
2、演練準備階段的主要任務是根據演練計劃成立演練組織機構,設計演練總體方案,并根據需要針對演練方案對應急人員進行培訓,使相關人員了解應急響應的職責、流程和要求,掌握應急響應知識和技能為演練實施奠定基礎。
3、演練實施是對演練方案付諸行動的過程,是整個演練程序中核心環節,演練實施當天演練組織機構的相關人員應在演練前提前到達現場,對演練設備進行檢查,確保正常工作,確認無誤后按時啟動演練。
4、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組織參加演練單位和個人按照改進計劃中規定的責任和時限要求,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改進,修改完善應急預案、有針對性的加強應急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對應急物資裝備有計劃的更新等。
五、作好演練總結
在演練結束后,現場安全負責人必須根據演練的實際情況在演練結束15天內寫出演練報告備案。報告應有如下內容:
1、演練組織落實
2、演練情況
3、演練應急中的存在問題及整改要求
4、演練后對安全工作的建議和安排。
六、應急預案演練安排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時間為20xx年10月。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1
一、演練目的
為加強我公司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預防和控制高溫、有毒有害氣體、粉塵中暑、窒息等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保護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在突發事故后能夠迅速有效地進行現場救護,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控制事故的擴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結合我公司有限空間維修清理等實際情況,特籌備此次演練。
二、演習時間
20xx年8月10號
(發出演習通知后,如因天氣變化和特殊原因,由污水辦更改時間)
三、演習地點
福州開發區正點食品有限公司污水處理站
四、參加總要求
按照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程進行演習
五、參加演習人員及職責
參加人員:正點食品所有部門,其中污水站與工務人員為主,其他部門為輔。
職責:現場總指揮:溫明輝現場監督:包勝生
后勤保障:曾章財朱能晶劉瑩瑩
六、演習步驟
(一)檢測
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毒氣體濃度值等。
最低限度應檢測下列三項:氧濃度(19.5%-23.5%)易燃/可燃氣體濃度(小于最低爆炸極限的10%一氧化碳濃度(小于25ppm未經檢測合格,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應處于安全環境,檢測時要做好檢測記錄,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氣體種類和檢測濃度等。
(二)危害評估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應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三)通風
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可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四)防護設備
生產經營單位應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并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以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
(五)呼吸防護用品
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GBT18664-20xx。缺氧條件下,應符合《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8958-88)要求。
(六)應急救援設備
生產經營單位應配備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大功率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七、演習準備物資
根據污水站實際情況,現場運轉工人2人;污水辦成員6人,按照此數據,按照每2個人為一個小組進行考核。共計分為4組。物品清單詳見表1
八、全體人員觀看《安全為上---有限空間作業》教育視頻。通過學習,使大家進一步了解什么叫有限空間,有限空間作業存在哪些危險性,有限空間作業有什么特點,有限空間作業及應急救援設備功能及使用方法,有限空間作業及應急救援流程等內容。
九、現場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及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活動。現場演習模擬
三個場景:場景一,演習人員在完成審批手續,明確作業、監護等人員職責,對有限空間進行通風,通過毒性測定儀和生物測定法對有毒氣體測定,確認安全后后,佩戴個人防護用品順利完成有限空間作業。場景二,在履行完有限空間作業前相關流程后,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監護人員在喊話中得知操作人員感覺不適,通過三腳架將作業人員救出,再次對有限空間進行通風和有毒氣體檢測。場景三,作業人員在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后,因管道突然破裂,涌出大量污泥,濃重的`氣味導致作業人員暈倒;地面監護人員立即向上級報告并撥打120急救電話,救援人員佩戴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將暈倒人員救出,并用擔架抬至通風處,插入氧氣袋吸氧,待120急救車救援。
場景模擬結束后,現場總指揮溫明輝作總結發言。溫總首先對整個演練過程表示肯定,模擬的三個場景基本涵蓋了有限空間作業時可能發生的事件,整個演練情景逼真,應急人員動作迅速,事故發生后應急預案按照流程順利啟動,各項措施和行動準確迅速到位,成功完成演練。最后溫總代表對全體參與人員表示感謝,并宣布演習結束。
此次培訓和演練活動,基本達到了預期的效果,提高了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普及了自救互救技能,增加了各級人員指揮處置事故的能力,檢驗了《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操作性和科學性,檢查了應急救援物資、裝備、技術的準備情況,提高了作業人員操作設備的熟練程度,鍛煉了應急救援隊伍,圓滿的完成了各項預定任務。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2
1、總則
為了預防進入污水處理廠有限空間作業中毒窒息事故的發生,提高員工在事故突發狀態下快速、高效、有序的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防止事故的擴大,特制定本預案。
2、有限空間的范圍
2.1 有限空間是指存在危險有害因素(如缺氧、硫化氫、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有害氣體或粉塵中毒危險)且受到限制或約束的封閉、半封閉設備、設施及場所。
2.2 有限空間作業包括但不限于進入以下三類場所進行的作業。
2.2.1 密閉設備設施:如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管廊等;
2.2.2 地下有限空間:如各類檢查井(包括城區內各類檢查井)、泵坑、格柵等水下設備的安裝井(坑、渠道、廊道等);安裝有地下設備(包括各類閘、閥、風機、管道等)的井、坑、室;容積較小的構筑物(如沉砂池、初沉池、濃縮池、儲泥池等);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
2.2.3 地上有限空間:如通風不暢的儲藏室、設備間、發酵池、垃圾站等;容積較大但可能局部積存有毒氣體的生物池和沉淀池等構筑物區域。
3、應急指揮小組
組長:廠長
副組長:副廠長(或廠長助理)
組員:各個部門負責人
聯系電話:急救電話 120
消防電話:119
4、應急指揮小組職責
4.1 組長職責:
4.1.1 負責安全救援事故統籌安排,及事故上報;
4.2 副組長職責:
負責現場救助總體安排,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現場救助,保護好作業現場,負責救險人力,物資和車輛的調配工作。
4.3 組員職責:
4.3.1 服從組長,副組長的安排,積極參與組織人員進行救援;
4.3.2 組織做好防護物品日常檢查工作,保證正常使用。
5、污水處理主要危害物質
5.1 主要危害物質和因素有:一氧化碳、硫化氫、二氧化碳和甲烷等;
5.2 危險物質特性及危險性
5.2.1 硫化氫為無色有雞蛋味的氣體。比重 1.19(空氣為 1)。在空間易積聚,不易飄散。易溶于水,也溶于醇類。硫化氫化學性質活潑,能與許多金屬發生化學反應生成化合物,當空氣中硫化氫含量達0.035 毫克/立方米,人們即可嗅到,當濃度超過 10 毫克/立方米,臭雞蛋味反面減弱,不易察覺,往往會出現“閃電式”中毒死亡。
5.2.2 一氧化碳是一種無色,無臭窒息性毒氣。比重 0.968(空氣為 1)。當空氣中一氧化碳含量達到 11.7g/立方米,呼吸 55 分鐘,可引起死亡。一氧化碳主要由呼吸道進入肺泡,在肺泡中通過氣體交換而進入血液循環系統。與人體血液中的血紅蛋白結合,生成碳氧血紅蛋白,影響了血液的輸氧功能,出現窒息中毒。
5.2.3 二氧化碳在通常狀況下是一種無色、無臭、無味的氣體能溶于水,溶解度為 0.144g/100g 水(25℃)。在 20℃時,將二氧化碳加壓到 5.73×106 Pa 即可變成無色液體,常壓縮在鋼瓶中存,在-56.6℃、5.27×105 Pa 時變為固體。液態二氧化碳堿壓迅速蒸發時,一部分氣化吸熱,二另一部分驟冷變成雪狀固體,將雪狀固體壓縮,成為冰狀固體,即俗你“干冰”。
“干冰”在 1.013×105 Pa、-78.5℃時可直接升華變成氣體。二氧化碳比空氣重,在標準狀況下密度為 1.977g/L,約是空氣的 1.5 倍。二氧化碳是一種窒息性氣體。二氧化碳對人體的危害最主要的是刺激人的呼吸中樞,導致呼吸急促,煙氣吸入量增加,并且會引起頭痛、神智不清等癥狀。
5.2.4 甲烷是一種沒有顏色沒有氣味的氣體,沸點為-161.4℃,比空氣輕,它是極難溶于水的可燃性氣體。甲烷對人體基本無毒,但濃度過高時,使空氣中氧含量明顯除低,容易使人窒息。當空氣中甲烷達到25%-30%時, 可引起頭痛、頭暈、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心跳加速等,若不及時脫離,可致窒息死亡。皮膚接觸液化本品,可被凍傷。
6、預防事故的`措施
6.1 企業現場安全負責人應對現場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應該包括相關的安全法律法規;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勞保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事故應急處置救援和自救知識;相關事故的經驗和教訓。
6.2 制定安全應急預案或安全措施,應該包括監護人與作業人員約定聯絡信號、作業人員緊急狀況時的逃生路線和救護方法、現場應配備的救生設施和滅火器材等。
現場作業人員應熟知應急預案內容,在受限空間外的現場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材,比如空氣呼吸器、供風式防護面具、救生繩、滅火器材等。保證其暢通無阻,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便于出入和搶救疏散。
6.3 當受限空間狀況改變時,作業人員應立即撤出現場,并在入口處設置警告牌“嚴禁入內”,并封閉受限空間入口防止誤入。處理后需重新辦理許可證方可進入。
6.4 通風措施,可采用自然通風和強制通風,管道送風前應對風源進行分析確認,嚴禁向內充氧氣。作業人員每次進入受限空間工作時間不宜過長,應輪換作業或休息。
6.5 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受限空間,應在停機后切斷電源,并在開關上掛“有人作業、嚴禁合閘”警示牌,,必要時派專人監護。
6.6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應使用安全電壓和安全行燈。進入金屬容器和特別潮濕、工作場地狹窄的`非金屬容器內作業,照明電壓不大于12 V。
潮濕環境作業時,作業人員應站在絕緣板上,同時保證金屬容器接地可靠。當用電電壓大于12 V時,應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其接線箱嚴禁帶入容器內使用。
6.7 作業前 30 min 內,應根據受限空間設備的工藝條件對受限空間進行有毒有害、可燃氣體、氧含量進行檢查,檢測分析合格后方可進入。作業中斷時間超過1小時,應重新進行檢測分析。
氣體濃度檢測儀器必須校驗有效期內,使用前應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6.8 受限空間容積較大時,應對受限空間上、中、下各部位分別取樣檢測分析,保證受限空間內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氣體濃度和氧含量合格(有毒有害物質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車間空氣中有毒物質最高容許濃度”指標;受限空間內溫度應在常溫左右。監測結果如有1項不合格,應立即停止作業。
6.9 作業人員進入受限空間要佩戴便攜式氣體濃度報警儀,作業中應定時監測,至少每2 h監測一次,如監測分析結果有明顯變化,則應加大監測頻率。
對可能釋放有害物質的受限空間,應連續監測,氣體濃度報警儀報警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對現場進行處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復作業。
6.10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不得使用卷揚機、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作業人員所帶的工具、材料須登記,禁止與作業無關的人員和物品工具進入受限空間。
6.11 在特殊情況下,作業人員可戴供風式面具、空氣呼吸器,必要時應拴帶救生繩等。使用供風式面具時,必須安排專人監護供風設備。
6.12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期間,在相關工序操作平臺掛牌警示,嚴禁同時進行各類與該受限空間有關的試車、試壓或試驗。
7、中毒窒息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7.1 當有限空間內有人中毒窒息,暈迷或受傷時,監護人必須戴上防毒面罩后,方可進入救人,其他人員負責在有限空間外接應;
7.2 監護人下到出事地點,受傷人員無法站立時,可用安全繩直接往上拉,監護人可一邊托著傷者,一邊指揮上面的人拉的節奏,同時保護作者不被觸傷或刮傷,同時也要保護好自己的安全;
7.3 其他人員在拉繩子的過程中,要使重心盡量往中心移,用力要均勻,與下面的人配合好,一定要注意不能碰傷傷員;
7.4 受傷者被救出安全區域后,才能解下防護裝備,讓傷者平躺下, 救護人員對傷者進行人工呼吸或胸外按壓,并用擔架并傷者送往醫院。
8、中毒表現癥狀
輕度:頭痛、頭暈、耳鳴、惡心、嘔吐、心悸、四肢無力或有短暫的暈厥。離開中毒環境,吸入新鮮空氣后,癥狀可很快消失;
中度:除上述癥狀加重外,出現程度較淺的昏迷。患者面色潮紅、口唇及皮膚呈櫻桃紅色、脈快多汗、煩噪、此時若搶救及時,可使病人蘇醒;
重度:除上述癥狀外,常并發肺水腫、腦水腫、呼吸困難、心律失常等。如呼吸中樞麻痹,可在短時間內死亡。
9、現場急救
9.1 缺氧窒息者的急救
一旦發現有人員缺氧窒息,應立即將中毒者救出,這是搶救成功的關鍵。應迅速將缺氧窒息者移到空氣新鮮流通的地方,松開領口和緊身衣服及妨礙呼吸的一切物品,讓其頭部側偏,以保持呼吸暢通。視情況對窒息者進行輸氧或人工呼吸;
9.2 中毒急救:
9.2.1 由呼吸道中毒時,應迅速離開現場,到新鮮空氣流通的地方;
9.2.2 經口服中毒者,立即洗胃,并用催吐劑逼其將毒物吐出;
9.2.3 經皮膚吸中毒者,必須用大量清潔自來水洗滌;
9.2.4 眼,耳,鼻,咽喉粘膜損害,引起各種刺激癥狀者,須分別輕重,先用清水沖洗,然后由專科醫生處理。
10、應急結束恢復現場
10.1 先檢測,后進入;
10.2 保持出入口及緊急疏散,搶救通道暢通;
10.3 必須將有限空間內固體垃圾及時清理和處理,并保持足夠通風;
10.4 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10.5 結束應急,在充分評估危險和應急情況的基礎上,經應急指揮組長批準,宣布應急結束。應急救援結束后,各部門應按照常規要求, 積極修復設備,組織展開事故調查,統計事故損失,嚴格按事故“四不放過”處理原則進行處理,并將事故調查結果匯報上級領導或相關部門。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3
一、指導思想各校要把握作業育人功能
作業是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是課堂教學活動的必要補充。各校要遵循教育規律、堅持因材施教,嚴格執行課程標準和教學計劃,堅持小學一年級零起點教學。在課堂教學提質增效基礎上,切實發揮好作業育人功能,布置科學合理有效作業,幫助學生鞏固知識、形成能力、培養習慣,幫助教師檢測教學效果、精準分析學情、改進教學方法,促進學校完善教學管理、開展科學評價、提高教育質量。
二、具體要求
(一)嚴控書面作業總量。學校要確保小學一二年級不布置書面家庭作業,可在校內安排適當鞏固練習;小學其他年級每天書面作業完成時間平均不超過60分鐘;初中每天書面作業完成時間平均不超過90分鐘。周末、寒暑假、法定節假日也要控制書面作業時間總量。
(二)創新作業類型方式。學校要根據學段、學科特點及學生實際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書面作業、科學探究、體育鍛煉、藝術欣賞、社會與勞動實踐等不同類型作業。鼓勵布置分層作業、彈性作業和個性化作業,科學設計探究性作業和實踐性作業,探索跨學科綜合性作業。切實避免機械、無效訓練,嚴禁布置重復性、懲罰性作業。
(三)提高作業設計質量。學校要將作業設計作為校本教研重點,系統化選編、改編、創編符合學習規律、體現素質教育導向的基礎性作業。教師要提高自主設計作業能力,針對學生不同情況,精準設計作業,根據實際學情,精選作業內容,合理確定作業數量,作業難度不得超過國家課程標準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經常性組織開展作業設計與實施的教師培訓與教研活動,定期組織開展優秀作業評選與展示交流活動,加強優質作業資源共建共享。教研機構要加強對學校作業設計與實施的研究與指導。
(四)分層次布置作業。要尊重學生學習的差異性、階梯性,科學、系統、合理設計不同層次的作業,引導學生自覺預習,及時整理和鞏固所學知識,反思學習的收獲和問題,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倡導“基礎作業+拓展作業”模式,適應學生的不同能力水平和個性化發展需要,分層布置作業。倡導教師自主編制作業,合理改編作業,杜絕不加選擇地以翻印配套練習或以套題、成章、成冊、成本布置作業的現象。分層作業應側重于學生的個性差異,實施過程中遵循學生自主選擇的原則,杜絕等級在無形中越拉越大,造成群體歧視和學生自尊心傷害的現象發生。
(五)加強作業完成指導。教師要充分利用課堂教學時間和課后服務時間加強學生作業指導,培養學生自主學習和時間管理能力,指導小學生基本在校內完成書面作業,初中學生在校內完成大部分書面作業。
(六)認真批改反饋作業。教師要對布置的學生作業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學生自批自改,強化作業批改與反饋的育人功能。作業批改要正確規范、評語恰當。通過作業精準分析學情,采取集體講評、個別講解等方式有針對性地及時反饋,特別要強化對學習有困難學生的輔導幫扶。有條件的地方,鼓勵科學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進行作業分析診斷。
(七)不給家長布置作業。嚴禁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批改作業。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切實履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營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圍,合理安排孩子課余生活,與學校形成協同育人合力;督促孩子回家后主動完成學校布置的作業,引導孩子從事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激勵孩子堅持進行感興趣的體育鍛煉和社會實踐;不額外布置其他家庭作業。
(八)加強作業管理。要探索使用信息技術手段管理學生作業。應用信息化、智能化、大數據生成作業、批改作業,反饋作業完成情況,切實減輕教師的負擔。作業布置要緊扣課程標準和教學進度,不得超越課程標準,超越教學進度、超越學生能力布置集體性學生作業;不得布置要求家長完成或需要家長代勞的作業,不得要求家長批改教師布置的作業,不得要求家長通過網絡下載并打印作業,不得將家庭作業變成家長作業;不得布置“繁、難、偏、舊”的作業,不得布置重復性作業,不得以增加作業量的方式懲罰學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學校要切實加強對作業管理與評價工作的領導,將作業管理作為減輕學生負擔、提升教育理念、提高教育質量、完善教學常規、改進教教學管理的重要抓手,科學構建作業管理機制。學校要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作業管控領導小組,制作作業管控辦法,明確校長、教務主任、班主任、學科教師職責,層層壓實責任。
(二)加強督導檢查。各學校要制定切實可行的作業管理細則和評價標準,要明確年級、班級的作業協調責任人,負責把關各學科作業布置的數量和質量,關注各學科作業量的均衡,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改進。作業管控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和統計本校作業總量和批改情況,分析作業質量,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有關作業情況的專項檢查。建立督查制度,采取定期檢查與抽查方式相結合方式,嚴肅查處加重學生負擔的行為。對出現違規行為的教師個人,將記入教師個人誠信檔案,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學校出現違規行為,對學校和校長給予通報批評,取消學校及校長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削減中考配額指標等處罰。
(三)加強輿論宣傳。各學校要積極宣傳在作業管理方面的好經驗、好做法,通過多種方式學習交流,取長補短,共同提高。要建立良好的家校合作關系,通過多種形式提高家長和社會對新教育理念的認識和理解,積極引導家長理性對待孩子成績和作業量,明確家長在家庭作業中督促者角色。發揮輿論宣傳導向作用,關注學校長遠發展和學生全面發展、終身發展,為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4
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隨著四季度生產旺季到來,全國各地接連發生多起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為預防類似事件發生,昨日市安委辦印發《佛山市深化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稱“《方案》”),要求企業主體與相關職能部門切實做好各項隱患排查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得到保障。
市安委辦相關負責人表示,10月11日,陜西省安康市恒翔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污水處理站發生一起6人中毒死亡事故。“雖然近年來我市持續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有限空間作業的危險有害因素復雜多變,辨識困難,整治效果容易反復。”該負責人表示,希望通過出臺《方案》,規范我市有限空間安全生產工作。 《方案》明確指出,我市將針對有限空間辨識情況、涉及易燃易爆介質和有毒有害介質等有限空間作業,以及停復產、檢維修等特殊時段有限空間作業環節等六項工作開展重點整治,并進一步推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全面推動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有效防范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 《方案》要求,各區和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督促本地區、本系統負責監管企業再次開展有限空間辨識,全面掌握有限空間數量、類型、危險程度,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并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基礎情況表》,逐級上報至所在區對口監管部門。
值得關注的是,《方案》強調,各有限空間作業企業作為本次專項整治主體,除了要依法配備合格的有限空間作業檢測、通風、應急救援等安全設施設備,在有限空間處設立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外,還需認真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培訓,作業前要進行安全交底和安全作業條件確認,確保作業人員掌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要求,遵守操作規程。下一階段,市安委辦將深入各區開展強化督導工作,確保專項整治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第一條為加強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行為,預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有限空間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文件、標準、規范,結合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軌道交通工程)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適用于本規定。
第三條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受限但人員可以進入、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施工作業活動。
第四條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有限空間作業的指導監督。各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督管理。第五條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以及其他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有限空間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有限空間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和規范性文件,依法承擔有限空間安全生產企業主體責任。
第六條各參建單位應充分應用《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事前風險識別,提前研判和風險分析,風險評價定級后,采取相應的有限空間安全風險控制措施。
第七條施工現場的有限空間包括:(一)密閉設備:貯罐、槽罐、容器、管道、煙道、鍋爐、密閉艙室等;(二)房屋建筑工程有限空間:人防工程、人工挖孔樁工程、消防水池、泵站、電梯井、通風井、采光井、儲藏室、酒糟池、發酵池、垃圾站、溫室、料倉等;(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有限空間:地下管廊、隧道、施工豎井、雨污水井、電力井、熱力井、電信井、燃氣井、集水井、污水池、沼氣池、化糞池等。施工現場的有限空間危害物質包括:(一)建筑材料類:混凝土添加劑、防水涂料、防腐保溫材料、揮發性有機溶劑,以及含苯、甲苯、二甲苯、氨、聚氨酯等物質的其他施工材料;(二)施工環境中存在或者施工產生的有害物質:煤炭或汽柴油燃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氫、粉塵、瓦斯等。
施工現場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包括:防水施工、暗挖施工、頂管施工、盾構施工、拆模作業、電氣焊作業、油漆噴涂作業、防腐保溫作業、冬季明火保溫施工、人工挖孔樁作業;各類管井保養維修清理及升級改造作業、清淤作業、內燃機(水泵、汽柴油發電機等)作業等。
第八條根據有限空間事故統計和《指南》,施工現場有限空間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較大,后果嚴重,各參建單位應嚴格按照《指南》確定風險等級,根據風險等級確定相應的管控層級,管控措施主要從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應急措施等方面制定并實施,項目部負責具體措施的落實。
第九條有限空間作業前,必須嚴格執行“先檢測、再通風、后作業”的原則,根據施工現場有限空間作業實際情況,對有限空間內部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進行檢測,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作業。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針對作業環境可能發生變化的情況,施工單位應對作業場所實時檢測。
第十條氣體檢測應按照氧氣含量、可燃性氣體、有毒有害氣體順序進行,檢測內容至少應當包括氧氣、可燃氣、硫化氫、一氧化碳。有限空間氧氣含量低于19.5%或者超過23.5%,以及含有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易燃易爆氣體超過安全標準的,必須按照規定采取相應的措施。第十一條施工單位可以自行檢測,也可聘請專業機構進行檢測,施工單位應當填寫《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DB11/383-20xx)有限空間作業氣體監測記錄表(AQ-C6-4)。
第十二條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必須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嚴禁使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第十三條有限空間內手持電動工具、照明工具電壓應不大于24伏,在積水、結露的有限空間和金屬容器中作業,手持電動工具及照明工具電壓應不大于12伏。存在爆炸危險的,應符合《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GB3836.1)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存在可燃性氣體的.作業場所,嚴禁使用明火,必須使用防爆型安全防護設備和防靜電工作服;存在粉塵爆炸危險的有限空間,應符合《粉塵防爆安全規程》(GB15577)的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施工單位應配置氣體檢測、通風、照明、通訊等安全防護設備,呼吸防護用品、安全警戒設施及應急救援設備,包括泵吸式氣體檢測報警儀、擴散式氣體檢測報警儀、強制送風設備、正壓式隔絕式呼吸器、全身式安全帶、速差式自控器、安全繩、三腳架等。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應在招標文件中列出有限空間風險源識別清單,要求施工單位在投標文件中完善有限空間管控措施,及時撥付有限空間安全施工措施費,督促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履行有限空間安全管理職責。建設單位應將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工程發包給具備相應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單位,安排專人對施工總承包單位、直接發包的專業承包單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協調和管理。有限空間作業前,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直接發包的專業承包單位履行相關手續。
第十七條勘察設計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的勘察設計文件中,應充分考慮有限空間施工安全的需要,對建設項目存在的有限空間作業提出明確的指導意見,設計交底中要明確有限空間結構的用途和安全施工措施,不得設計無實際使用功能的有限空間結構。
第十八條施工單位應建立有限空間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包括有限空間安全培訓制度、作業審批制度、防護設備管理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根據有限空間的實際情況制定專項施工方案,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現場監督。
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加強對專業分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的有限空間安全管理,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第十九條監理單位應將有限空間安全工作列入監理規劃并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對有限空間施工作業的專項方案進行審核,對未經審核擅自施工的,立即下發《工程暫停令》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單位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項目監理人員應對施工現場有限空間作業進行巡視檢查。
第二十條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負責掌握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及作業過程符合有限空間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要求,應于作業開始前對實施作業的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告知作業內容、作業方案、作業現場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作業安全要求及應急處置方案等,并履行簽字確認手續。
第二十一條作業人員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具備條件的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必須牢系安全繩,安全繩的長度應當滿足施工需要,安全繩的一端與全身式安全帶系牢,另外一端必須有效固定于有限空間外。
第二十二條監護人員應經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有限空間特種作業操作證書,方可上崗作業。監護人員應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佩戴袖標并在有限空間外全程持續監護,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完成后,監護人員應登記確認作業人員數量。
第二十三條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驗收等工作,應當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專項施工方案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一)編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標準、規范及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組織設計等;(二)有限空間的概況:有限空間名稱、位置、設計參數;(三)危險有害物質情況:有限空間內含有的硫化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苯、氨等有毒有害氣體的名稱、濃度、預警值、報警值;
(四)風險評估等級及管控措施;(五)通風檢測設備及使用方法;
(六)應急救援設備和使用方法,應急救援措施;(七)施工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監護人員配備和分工。第二十四條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在進行有限空間風險源辨識的基礎上,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并及時更新。有限空間管理臺賬應包括有限空間位置、名稱、主要危險因素、可能事故后果、防護要求、審批責任人、現場責任人等基本情況。
第二十五條施工單位應在有限空間作業前使用圍擋、錐筒、警戒線、護欄等有效設施封閉作業區域,并在作業區域顯著位置設置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告知牌,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域。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應每年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人員、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至少進行一次有限空間安全培訓教育。
施工單位項目部應根據本項目的實際情況,對項目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有限空間培訓教育。
第二十七條有限空間安全培訓教育的內容應包括: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檢測通風設備、安全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備的正確使用等。施工單位項目部的有限空間培訓教育還應包括本項目有限空間的具體名稱和位置、危險有害因素、作業環境、作業內容、體驗式安全培訓教育等。有限空間培訓教育應當做好培訓教育記錄,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簽字確認。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應根據有限空間事故特點,制定有限空間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應急組織體系、職責分工以及應急救援程序和措施,并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有限空間發生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救援人員應做好自身防護,配備必要的救援器材,嚴禁盲目施救。
第二十九條各相關單位未履行有限空間安全管理職責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處理。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北京市建設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京建施〔20xx〕521號)同時廢止。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5
為認真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20xx年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專項檢查情況的通報》(安監總廳管四〔20xx〕19號)、《省安監局關于蘇州昆山優諾乳業有限公司等2家企業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情況的通報》(蘇安監〔20xx〕64號)、市安監局《關于印發<20xx年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連安監〔20xx〕115號)、縣安監局《關于印發<20xx年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灌安監〔20xx〕48號)的要求,依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進一步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結合臨港產業區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各企業務必結合自身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一、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教育培訓“三個全覆蓋”(即“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全覆蓋、主要負責人全覆蓋、從業人員全覆蓋”),實現“四個明顯提高”(即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明顯提高,作業安全裝備質量明顯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明顯提高),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促進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整治范圍
臨港產業區轄區內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企業。
三、工作重點
(一)摸清底數、完善安全管理。企業要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按照《工貿企業有限空間目錄》(安監總廳管四〔20xx〕56號)進一步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進行逐一辨識,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對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實施各級安全許可審批管理。
(二)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教育培訓。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崗前培訓制度,做好培訓記錄,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考試成績等有關情況備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項培訓并考試合格,未經考試合格不得上崗作業。
(三)配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裝備。要按規定配備有限空間快速檢測設備、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應急通訊報警器材、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防護用品。有限空間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因素時,作業裝備要符合規范要求。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定期進行檢驗、維護。
(四)規范有限空間作業程序和現場管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按規定進行作業審批。必須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要求,對有限空間氧濃度、易燃易爆物質濃度、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進行檢測,檢測合格方可作業。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作業過程中應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作業現場必須有負責人員、監護人員,要在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防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五)強化和規范應急救援。企業要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后要按應急預案規定實施科學救援,堅決杜絕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問題發生。
四、工作安排
(一)摸清底數(8月20日前)。
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一企一檔。對照《工貿企業有限空間目錄》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進行逐一辨識,建立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基礎信息臺賬。
(二)檢查整改(9月20日前)
1、企業自查自改。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工作方案,按照規章制度完成自查,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基礎信息臺賬。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到位。
2、臨港產業區檢查促改。各部門在企業自查自改基礎上,開展專項檢查,及時掌握隱患整改情況,對逾期沒有整改的,要依法予以處罰。
3、縣安監局抽查通報。對全縣各相關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抽查,并將檢查結果予以通報。
(三)總結(9月底前)
各企業于9月底前總結好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整改。
五、責任分工
經研究決定,成立臨港產業區20xx年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徐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劉樹青任辦公室主任。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監管、規范管理。結合目前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百日執法行動,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監管檢查和執法,督促轄區內企業深化有限空間辨識,摸清有限空間數量、位置等,強化風險因素辨識、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管理臺賬。各部門要建立健全“一地一冊”,生產企業配有附屬污水處理系統的辨識和條件確認工作要認真組織核查,單獨建檔。
(二)突出重點、從嚴執法。結合目前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百日執法行動,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監管檢查和執法,對未按規定開展有限空間辨識、制定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的,對未制定作業方案或未經審批擅自作業的,以及未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必須依法嚴處重罰。
(三)加大宣傳、提高意識。結合目前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百日執法行動,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監管檢查和執法,督促企業通過聘請專家培訓、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形式,有針對性地加大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力度,提高企業全體員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避免因違規作業、施救不當、盲目施救而導致傷亡擴大或引發次生事故。
(四)強化外包隊伍作業管理。有限空間作業對外發包的企業,要嚴格審查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做好作業人員培訓和技術交底、加強作業過程管控,做到作業有方案、檢查有記錄、隱患有登記、整改有措施、落實有結果。
(五)嚴格監管、依法追責。企業是本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全面負責,相關負責人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本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負責。專項整治工作以推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核心,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的企業,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依法處理,特別是對外協單位疏于管理的要依法依規從嚴處理,并倒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責任,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一律予以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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