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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改造工程施工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扎實開展,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后所制定的書面計劃。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河道改造工程施工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河道改造工程施工方案1
黃河流域是中華文明的主要發祥地,但由于地理和環境的原因,黃河又是世界上含沙量最大、地上懸河河段最長的河流。從先秦時期到民國年間的2500多年時間里,黃河共泛濫1500多次,改道26次,給兩岸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了巨大的損失。自人民治黃以來,創造了黃河連續55a伏秋大汛不決口的歷史奇跡和綜合開發的豐碩成果,治黃成就舉世公認。然而,黃河畢竟是世界上最難治理的河流,目前展現我們面前的是:上游源頭不斷萎縮;中游土地沙化、水土流失日益嚴重;下游河床仍不斷淤積抬高、懸河形勢更為嚴峻;整個流域水資源供需矛盾愈加突出……。
有關部門在“21世紀黃河防洪形勢和對策”中,針對性地提出了系統的治黃方略,包括“以下游大堤加培和河道整治工程為重點,盡快完善黃河下游防洪工程體系,合理調度小浪底水庫,充分發揮其防洪、防凌、減淤作用;堅持不懈地搞好黃土高原的水土保持,有效減少入黃泥沙,適時修建磧口、古賢水利樞紐”等重要措施,但其目標也僅僅是“使黃河下游現行河道再行河100a左右。”正因為黃河的難治,不少人視黃河為“中國的憂患”。其實,就目前科技水平和國力狀況,我們完全可以根治黃河。本文擬在綜述和評價現代有代表性的治黃方略的基礎上,提出根治黃河的對策。
1 現代治黃方略述評
1.1 人工改道方案
由于黃河下游嚴重淤積,歷史上平均每隔100多年就自然改道1次。大堤不可能無限修高,自然決口不如人工改道,于是有人提出了黃河的人工改道方案。方案之一是開辟新河,西起京廣鐵路橋附近,經封丘、長垣,東至禹城、惠民,由套兒河口東流入海。河長580km,比京廣鐵路橋以下現河道縮短100km左右。方案之二是平行北移黃河方案,又稱三堤兩河方案,在黃河下游北岸大堤之北再筑一條大堤,從而形成的新河道,在夾河灘以下縮短約80km,可與現河道交替使用。
細觀黃河流域地圖,自然能萌生在黃河上中游也實施人工改道的設想。自20多年前曾有學者向筆者提及此方案后,經常有人提此建議。例如文獻提出的分流工程,即以黃河上游的劉家峽水庫作為分流點,其中上分流仍然是黃河干流,其水量受到控制,主要保證寧夏平原、河套平原等地區工農業對水的基本需求。上分流在河口鎮處斷流。下分流從分流點處直接東流,通過隧道注入渭河上游,再借助渭河與黃河干流相連。這類方案試圖使黃河干流不再輸送黃土高原溝壑區和黃土丘陵溝壑區的泥沙。
黃河人工改道的策略自古就有人提及,即使不討論上中游的改道設想,僅黃河下游的改道,工程量就十分巨大,牽涉面廣,未知因素太多,對區域環境,氣候的影響風險太大,特別是在現代社會經濟高度發達、人口密集的情況下,改道之議更難以得到理解。
1.2 放淤及淤背方案
黃河細沙淤泥肥好,結合引黃河水淤地,發展農業生產并處理泥沙無疑是一件一舉兩得的幸事。歷史上北宋的王安石曾放黃淤地,20世紀50年代也實行過放淤造田的方案,但都因土壤鹽堿化問題未能取得成功。
曾有人提出放淤稻改,從農業著手達到治黃目的,最終導致喝光吃凈的后果。分流淤沙方案也有類似效果,總結山東河段及河口三角洲群眾放淤改土的經驗,曾有放淤治河的多種方案。不過應該想到,若在河道內放淤,縮小過洪斷面,影響防洪;在河道外放淤,尾水難歸大河,水資源浪費較嚴重,多數情況下還可能增加引水口下游的河道淤積等問題,都需要進一步研究。
幾十年來一直在黃河下游大量進行著引黃淤背工作。且借助水力吹填和機械化施工,將黃河泥沙淤筑在大堤兩側(主要在背河一側),形成高于河道的人工崗嶺,淤筑成相對地下河,潰決改道之虞可以避免。不過,該方案工程量巨大,眾多跨河建筑物也必須不斷改建,尤其是到了一定程度,現有入黃的洛河、沁河、汶河、金堤河和山東左岸山區河流的出路,更是難以解決。此外環境問題也是十分棘手的。
1.3 河道整治方案
歷代治河專家都想通過“束水攻沙”、“穩定中水河槽”,達到治理黃河下游河道的目的。目前多通過河道整治方案,因勢利導,借助修建丁壩等控導工程,所謂“以壩護灣”、“以灣導溜”進行護灘刷槽,形成穩定的河槽,降低洪水水位,使中小洪水不漫灘,從而可用較少的水輸送更多的泥沙。
由于國家對黃河治理愈加重視,上中下游河段都大力實施河道整治工程。不過對于黃河這條水沙及河床邊界條件都十分復雜的河流,在泥沙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河道整治工程很難“以靜制動,以不變應萬變”。模型試驗發現,在超飽和高含沙狀態下,大量泥沙堆積,主槽過流能力銳減,大洪水時河道整治工程很難控導河勢,嚴重時還會出現主流上灘的所謂“滾河”現象。因而,對于治黃來講,河道整治僅為治標之策。
1.4 挖河疏浚方案
近年來有關部門借鑒國外疏浚航道的事例,提出挖河主張。《黃河治理開發規劃綱要》中也已把挖沙疏浚作為一項重要的治黃措施。實際上,該措施在黃河上曾多次運用。如果把此作為輔助性措施,在有堆存泥沙空間的情況下是有一定作用的。但是黃河泥沙挖不勝挖,大規模挖沙治河,必定事倍功半,甚至半途而廢。作用最明顯的可能是在河口區挖沙,但是由于控制流速與輸沙能力的主要是水面比降,海平面不變,其作用也是有限的。關鍵是通過諸如挖通攔門沙之類的措施,降低河口侵蝕基準面。如果在下游河道中間選擇某河段進行開挖,筆者1996年開展的模型試驗表明,挖沙后淤積反而加重,使原本能排到下游的泥沙在所挖河段紛紛落淤,說明在侵蝕基點不可能降低太多的條件下,挖沙疏浚對減輕河道的淤積作用是很有限的(挖沙所減少的泥沙量相當于被原應下排入海的泥沙所置換)。
1.5 攔沙措施
黃河中游黃土高原12.95×104km2的多沙粗沙區占入黃泥沙總量的80%,攔截這部分泥沙是黃河的治本之策。
建國以來,我國在黃河干流上修建了龍羊峽、劉家峽、三門峽等多座高壩大庫,小浪底水庫也已投入使用。高壩大庫能迅速地控制入黃泥沙,無疑是最易見成效的應急措施。但干支流壩庫容畢竟有限,而上游來沙無限,此舉終非治本之策。
黃土高原歷史上群眾就有打壩淤地的傳統。在黃土高原以小流域為治理單元,修建溝道壩系工程,就地攔蓄水沙,淤成的壩地水土肥沃,成為當地重要的農業生產基地。該方法具有投資少、當年見效、群眾積極性高等優點。目前應對壩系穩定和優化規劃等理論進行深入的研究,對當地群眾的打壩經驗進行科學總結,加強統一規劃和領導工作。
1.6 調水調沙方案
早在20世紀60年代有關專家就提出了調水調沙治理黃河的新方略。即利用水庫調節水沙工程,充分發揮水流對下游河道的沖沙減淤作用。根據已有實踐經驗和研究成果,水庫調水調沙包括蓄清排渾、留粗排細、控制泄量、人造洪峰等形式,試圖將河道泥沙直沖入海。據估算,要輸出這部分泥沙,每年得消耗22~24km3黃河水。但由于黃河水資源嚴重短缺,憑借自身的徑流量進行調水調沙是難以解決問題的。
在已經實施的各種治黃措施中,只有“攔、排、調”最為有效,這三者又是相互聯系、缺一不可的。只有“調”好水沙,才能有效地“攔”和“排”;沒有“攔”和“排”,水沙也就無從“調”起。要解決黃河全流域的防洪問題,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改善生態環境,最必要的條件就是要完善黃河水沙調控體系。而今在黃河上最為重要的三大控制性骨干工程中,龍羊峽、小浪底水庫已經修建,只有位于其中的大柳樹水利樞紐沒有動工。該工程具有承上啟下、反調節徑流、統籌兼顧的功能,能夠同龍羊峽、小浪底兩水庫聯合運用,構成全河水沙調控體系的主體。此外,大柳樹水庫可滿足南水北調西線工程反調節要求,使其充分發揮調節效益。因此,必須把興建大柳樹水利樞紐工程放到治理黃河的高度去認識。
1.7 植被措施
傳統的植被種草攔沙方案主張在黃土高原廣種草、樹,以茂密的植被減少水土流失,攔截入黃泥沙。該方案早在民國時期就有人提出,建國后開始大力提倡,并多次形成高潮。
實踐證明,希望通過植樹種草,恢復植被的單一方法來改變黃土高原的生態環境,減少水土流失的戰略思路是行不通的`。黃河所流經的中游地區,特別是現代界定的嚴重水土流失區中的大部分地區自古即是自然條件極為嚴酷、水蝕風蝕較為嚴重的地區,加之當地水資源匱乏,原始的或常規的生產方式很難保證植物生長有良好的立地條件,也就難以達到或長期保持具有一定覆蓋度的植被狀況。
1.8 調水沖沙方案
調水治黃主要是引外流域水入黃,加大黃河徑流,增加黃河挾沙能力,將泥沙輸送入海,同時解決黃河水資源短缺問題,促進沿黃工農業生產的發展。方案之一是藏水北調,引“四江”(金沙江、瀾滄江、怒江、雅魯藏布江)之水到黃河上游的“兩湖”(扎陵湖、鄂陵湖)線路全長1171km,每年調水43.5km3。但“四江”的調水點均在海拔4000m左右,要進入“兩湖”存在一定的高差,需要大量的水電作為動力,因而該方案只能停留在設想階段。方案之二是實施南水北調西線工程,從長江源頭引水入黃,每年可調水20km3。該方案投資大,施工難度大,但技術上可行,水資源利用率高,效益顯著,目前已作為黃河治理的遠期方案。
1997年有關專家提出引海沖沙的構想。該方案提出從萊州灣引海水,注入利津以下河道,一方面引起溯源沖刷,使注入點以上河床全面下降,同時刷深河口段,加大了河槽比降,增加泄洪能力。由于問題的復雜性,即使不考慮環境問題,僅就引海水沖河床之沙的效率而言,也是不容樂觀的。
另外還有不少治理黃河的建議和方案,例如,為達到黃河下游的治理目標,必須建成相互配套的六大工程,即:(1)黃河口雙導堤工程;(2)西河口分洪工程;(3)濟南堰工程;(4)軟約束林帶導流工程;(5)改造分洪方式,變現行的底閘分洪為高位分洪;(6)建設完整的、徹底的分洪體系。顯然頗有科學依據和實踐意義。轉貼于 2 根治黃河的對策
2.1 改造“黃土高原”,銳減入黃沙量
20世紀80年代中期,筆者認為:對于黃土高原地區的水土保持,必須跳出傳統框框,應該采用工程措施,如修筑控制性攔沙壩及必要的擋土墻工程,包括采取人工定向爆破及機械化推土等方法,使一座座高聳的峁峁梁梁填充溝壑。通過這些措施把經多年治理如今占黃土高原地區總面積已小于20%、而入黃河泥沙卻占總入黃沙量80%左右的水土嚴重流失區,改造成一片片錯落有致的相對平原。通過工程措施改變水土嚴重流失區的侵蝕地理環境,自然能遏制水土流失,入黃泥沙可減少70%以上。水土流失有一個從小到大的過程,從最基本的流域單元進行整治,投資有限,見效迅速。根據現代的技術經濟條件,是完全可行的。
附帶指出,減少入黃泥沙總量的70%~80%,黃河仍是渾水河流,此時實踐上已達到了根治的目標,因為黃河保持一定的泥沙含量,對于吸附污染物、避免嚴重沖刷河床及河口造陸等,都是極必要的,從這種角度講,即使來流為清水,經河床沖刷后也逐漸變為渾水,黃河不可能變清,也不能變清。
2.2 讓“災害水”刷黃輸沙
黃河治理不僅要考慮防洪,而且還要考慮水資源問題。黃河下游地區水資源嚴重短缺,屬長期性、區域性、資源性缺水,緩解黃河下游水資源供需矛盾的根本措施是從外流域調水濟黃。為此可利用黃河以南所處的優越地理位置,從丹江口水庫調水入黃,沿途與淮河流域的河流和集水區域平交,并與該流域的防洪體系相結合,形成“串聯水庫”,發揮供水和防洪的雙重作用,在淮河、漢江流域的暴雨期,將淮河、漢江流域無法承受的洪量調入黃河,把黃河下游河道作為淮河及漢江上游各大支流洪水的入海通道,減輕淮河漢江的防洪壓力。重要的調這種“災害水”入黃,沖刷黃河下游河道,擴大河槽斷面面積,提高過洪能力。小浪底水庫還可借機集中排沙,利用大水輸沙入海,相應恢復水庫庫容,加大水庫調節能力,提高水庫的綜合利用效益。這一方案對改善黃河下游特別是三角洲地區的生態環境也具有重要意義,渾水不斷入海,海水養分大增,有利于生態平衡。大量泥沙填海造陸,不斷擴大河口三角洲國土面積,使當地海上石油變為陸地開采,其意義頗為深遠。
此外,利用東平湖和擬建的桃花峪水利工程加以調節,特別是通過現有的下游引黃工程,包括引黃濟津、引黃入冀、引黃濟青工程,向河南、山東、河北相關地區供水,從而減輕黃河水的需求壓力。如果調水規模有保證,還可再通過河北水系的局部調整接濟京津,最大限度實現黃淮海平原的水資源優化配置。在此前提下,黃河流域來水主要考慮中上游用水,相應緩解了黃河上中游水資源短缺的局面。
該方案已提出多年,與南水北調中線方案頗有不謀而合之處。假如該方案在幾年前得以實施,20xx年淮河上游持續幾十天的水災災情將大為緩解,同時黃河下游河道過洪能力也大大提高。
河道改造工程施工方案2
一、綜合治理原則
全面規劃、統籌兼顧的原則。在相關規劃指導下,處理好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的關系,處理好與水資源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注意與除澇、山洪災害防治等相銜接。
以人為本,人水和諧的原則。以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中小河流治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留足洪水出路,嚴禁縮窄河道,合理確定治導線和堤距。
因地制宜,注重實效的原則。根據河流特點和防洪保護需要,通過方案比選合理確定治理方案和措施,注重治理效果,處理好工程安全性與經濟性的關系。
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原則。要結合當地條件,優化設計方案,充分利用當地材料,合理規劃料場,盡量少占耕地,從嚴控制管理用地;設計方案要盡可能減少對河流生態及當地環境的影響,護坡、護岸盡量采用植物措施和天然材料、生態復合材料,注意與場鎮景觀、生態環境的協調。
二、治理方案的確定
中小河流綜合治理工程應分段分析河道、堤防和建筑物工程現狀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河道現狀安全泄量及其標準,研究明確本項目的建設任務和治理范圍。
依據國家標準《防洪標準》(GB50201-94),結合河道洪澇災害特點和防護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根據保護的對象和范圍,統籌考慮本河流治理對下游的防洪影響,與流域區域防洪標準相協調,合理確定防洪、除澇標準。
明確河道設計水面線推算方法、采用參數和主要成果,經復核河道斷面不能滿足行洪要求的,應綜合考慮流域特點、地形地質條件、施工條件、環境影響、工程占地、工程量及投資等因素,兼顧水資源利用、環境保護、對新建堤防河道整治方案進行技術經濟比選,最終確定整治方案。
新建堤防統籌考慮防護區的排水要求,根據排澇分區和排澇標準,在排水方案論證的基礎上,合理確定穿堤建筑物的布置、型式和規模。對迎流頂沖可能發生沖刷破壞的堤岸,可采取護坡護岸措施。護岸工程應采取平順護岸型式,并與周圍環境相協調,安全實用,便于維護,生態親水,避免對河道自然面貌和生態環境的.破壞。淤積嚴重或行洪能力不足的河道,經必選后采取河道疏浚、卡口河段拓寬切灘等措施,以恢復或提高河道行洪能力。
三、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設計
堤防工程級別劃分應按《防洪標準》(GB50201-94)和《堤防工程設計規范》(GB50286-20xx)規定執行。穿堤建筑物(涵管、涵閘、泵站等)的建筑物級別不應低于所長堤防工程級別。防洪墻的建筑物級別應與相應堤防級別相同。具有通航、交通等功能的建筑物,應同時滿足相關行業標準。
(一)新建堤防堤線布置
堤線布置時順河道走勢及天然岸線的分布情況,在基本遵從河道現狀自然河岸線的基礎上,盡可能充分利用現有河道空間對河道進行擴寬,對局部卡口段進行改造,構建和諧、自然、生態的景觀帶,完建后設計洪水位時的過流能力不小于天然情況。
首先對現狀河道進行設計頻率洪水水面線計算,分析各個河段是否滿足相應防洪標準,然后再根據城鎮總體規劃、河道地形條件、周邊可拓展空間、河岸可能改造形式以及河道功能定位等因素,確定初步的河道治理方案,根據水利計算成果,對各個河段整治規模進行修改,通過不斷改變設計河道寬度,計算出各種方案設計水位變化的幅度和工程方案的效果。根據各種組合的多次試算,擬定較優的各個河道不同整治規模的初選方案進行詳細的水利計算,選取工程規模、投資和工程防洪、景觀、生態綜合效果較優的一組方案作為推薦實施方案。
通過對幾種堤線方案洪水水面線、地形地質條件、施工條件、投資和占地等方面的綜合比較后,確定最優的堤線布置方案。
(二)新建堤防堤型選擇
堤型一般有斜坡式、直立式、多階混合式等斷面構造形式。中小河流堤防護坡型式宜與自然和諧,除必須采用硬護坡的堤段外,可采用水泥土、草皮護坡型式。護岸型式宜優先選用坡式護岸,受地形條件或兩岸建筑物限制時可采用墻式護岸。護岸工程上部護坡措施應進行綜合比選后確定。有生態環境要求的堤防,經論證后常水位以上可采用生態型硬護坡或框格植草護坡。護岸工程下部護腳措施可根據水流條件、河勢條件、材料來源等,選用拋投體、剛性擋墻和格賓擋墻等。護腳頂部可設置枯水平臺,平臺頂高程高于設計枯水位0.5m左右。
(三)清淤疏浚和清障工程
根據河道整治工程總體布局,結合河道治導線確定疏浚范圍。疏浚后應使河槽與河岸保持穩定,滿足邊坡穩定的要求。河道需擴挖時,應沿灘地較寬的一側或沿凸岸開挖,并盡可能使河線順直。疏浚段的進出口處應與原河道漸變連接,未經充分論證,不能改變整治河段的河道比降。應根據當地地形地質條件、環境條件等合理選擇排泥場地,并盡量采用環保型清淤疏浚方式。應對河道內垃圾等礙洪構筑物進行清除。對橋梁阻洪嚴重的,應結合當地基礎設施情況和社會影響,決定是否拆除重建。
四、結束語
中小河流綜合治理工程屬社會公益性水利防洪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通過采取合理可行的治理措施,有利于提高河道防洪能力,保護岸坡穩定,防治水土流失,它既是關系該地區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的一項生命工程,也是改善城鎮生態環境、投資環境和旅游環境的一項形象工程。因此,該工程的建設是十分必要和緊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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