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崗巖石材供貨合同范本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花崗巖石材供貨合同范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現供方就為中惠雅苑二期園林景觀工程向我司(需方)供應花崗巖事宜,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超過合同額10%必須簽訂補充合同。
一、 供貨清單、價款:
(1)、規格數量、單價清單詳見合同附件(共 頁)
(2)、貨款總價單價以訂料單為準。
(3)、此價款為含包裝費、裝車費、運輸費(不含稅金)
二、 時間及地點:
供方石材送至中惠雅苑二期園林景觀工程工地現場。
第一批材料到場日期:20xx年10月10日,該批材料為路側石
第二批材料到場日期:20xx年10月15日,該批材料為臺階、商鋪門前廣場地面材料 第三批材料到場日期:20xx年10月25日。合同內所有石材供貨完成時間為20xx年11月5日,若因場地實際情況需推遲進場時間,則由需方另行通知到貨時間.。
三、 供貨質量要求:
供方需按需方提供的石材“訂貨工程量清單”中的“品種、規格、尺寸、數量、備注說明及附圖”進行提供,供貨質量標準按經工程發包商審定之施工圖和園林工程需方提供的樣品,以及附表中材料規格、質量標準,并按廣州市建委就園林工程之有關技術要求驗收。若提供石材出現以下不合格情況,需方將作退貨處理或由供方更換為質量合格之石材 。但原不合格石材造成的石材、工期等損失,一律由供方承擔。退貨或更換條件如下:
(1)、石材品種“貨不對板”;
(2)、石材規格、尺寸、厚度及角度與開料清單規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不一致
(3)、石材中有爆裂、蹦角、
(4)、色澤不均勻現象超過工程發包商和需方控制范圍;
(5)、石材表面加工達不到訂貨要求;
(6)、石材為染色造假:到貨包裝要求:
(1)、必須使用木箱包裝,以確保材料運輸過程不會損壞。
(2)、木箱必須標明材料尺寸、厚度、數量、使用位置(根據訂貨清單名稱)。
四、 售后服務:
石材部分因質量不符引起的問題,由供方必須義務免費給予更換或按需方要求到現場進行打磨、修復等工作,并由供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誤和人工消耗的經濟損失。
五、 付款方式:
(1)、本購貨價款的支付根據工程發包方給需方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共分為五個階段。
(2)、購貨價款支付表:
(1)、合同簽訂后,需方在供方開始備貨后,單方解除合同的,需方有責任處理、消化供方已生產的產品。
(2)、供方在需方支付預付款后,單方解除合同的,供方需雙倍返還備料款,對舊供應商則在供方舊款中給予扣除;
(3)、對供方在供貨中出現以次充好的違約,需方有權利進行罰款或取消與其的合作關系。罰款每次為20xx0~40000元。
(4)、供方不按約定時間到貨,每延誤一天罰款20xx~5000元。
(5)、供方如出現虛報數量情況經核實后,發現一次每次罰款20xx0~50000元,累計超過兩次則取消合作關系,并扣除剩余未付款項。
七、結算方式、日期
(1)、按雙方簽定的合同單價和實際供貨的數量(雙方簽字確認)進行結算。
(2)、結算由各利潤中心相關項目部執行,結算結果送至成控部審核確定。
(3)、結算日期為供貨完成、質量合格后45天內完成,超出日期則由成控部進行核算,如核算結果出現數量減少情況,一律以成控部核算為準,損失由供方承擔。雙方簽 成控部終審終審通過
八、其他
(1)、總工程項目的竣工資料和結算由需方負責,供方有義務協助需方與工程發包方的竣工結算(提供所需的有關資料,如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等)。
(2)、需方因交場地時間拖延,供方交貨時間根據項目經理的指令執行。
(3)、合同必須附上合同清單,對不簽定合同或有合同無合同清單的,不予支付任何款項。
(4)、當供貨貨款超出原合同價10%時,必須簽訂補充合同及補充清單,否則超出10%之外的貨款公司概不承認。
(5)、供方必須每月底報自身供貨進度給項目部,凡不報者一律不付進度款。
九、合同份數:
本合同壹式貳份,供需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生效,至供貨完畢、結清全部購貨價款時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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