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作業計劃編制與考核管理辦法范文
為確保生產任務在受控狀態下按時按期完成任務,提高生產控制的綜合管理能力,生產處根據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作業計劃的編制與考核管理辦法。
本標準由生產處歸口管理,負責組織和實施。
一、生產計劃的編制
1、生產處接到銷售部門下達的市場銷售計劃后,生產處根據計劃及預測計劃,編制生產作業計劃。
2、編制生產計劃的內容:包括產品計劃、工藝裝備計劃和設備保養計劃,明確品種、數量、規格、產值、入庫日期。
3、生產作業計劃編制完成后,上報企管辦審核、批準,然后分解計劃到車間、工段。
4、車間接到生產處下達的生產作業計劃有異議及看法,可在當日向生產處提出。如無異議要根據車間設備及實際情況進行分解到工段及操作工人,并明確任務完成的時間和日期,并向生產處匯報落實計劃的分解情況。
5、銷售急需的計劃外產品,可編制臨時計劃優先安排。
二、考核內容:
1、按時檢查月計劃、旬計劃完成情況,查數量、質量、查影響生產的因素。對當月計劃質量數量完成不成任務的、又無特殊原因影響的,給予車間負責人一定的經濟處罰;對連續二個月完不成任務的除給予經濟處罰外,還需行政處罰;對連續三個月完不成任務的單位負責人,要予以調離崗位。
2、每月進行一次工裝設備精度驗證,查原始記錄、查落實情況(由后方車間落實)。
3、各類報表是否真實,是否按時上報。遲交處罰:表格遲交一天罰款20元;遲2天罰款50元;多次遲交者調離工作崗位。
4、文明生產、設備保養每周檢查獎罰分明,機臺設備檢查一次不合格罰款10元,情況嚴重的'罰款50元。
5、多方論證小組應針對產品的質量、成本、生產率制定持續改進的方案,各車間負責落實相應方案,生產處負責跟蹤檢查其落實情況。
6、與各部門的橫向協調工作的主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