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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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調研報告1
政府采購是規范財政支出、節約財政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一項重要舉措。我國自《政府采購法》實施以來,政府采購得到長足發展,但也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亟待解決。最近,我們圍繞“加強政府采購監管和問責制度建設”這一課題開展了調研,對當前政府采購的現狀及存在問題進行了總結分析,提出了一些對策建議。
近年來xx省政府采購監管工作的基本情況
近年來,xx省政府采購規模逐年擴大,政府采購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不斷提高。XX年,全省政府采購僅45.53億元,XX年達到133.44億元。XX年底,全省政府采購規模實際完成190億元,節約率7.9%。與此同時,各相關職能部門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強化制度建設,規范運作程序,推動政府采購有序進行。
健全規章制度。先后研究出臺了《xx省政府采購評審委員會工作規程(暫行)》、《xx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抽取暫行辦法》、《xx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管理暫行辦法》、《xx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暫行辦法》等20多個規范性文件。各市州結合實際也相繼出臺了一些管理辦法,如《成都市市級協議供貨管理辦法(試行)》、《廣元市市級政府采購工作規程》、《巴中市市級政府采購詢價采購工作規程》等。完善監管體系。省、市、縣三級普遍建立了政府采購中心,在采購管理機構統一監督管理下具體實施政府采購事項,基本形成了“管采分離、機構分設、政事分開、相互制約”的監管體系。全省建立了紀檢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的聯合協調監督機制,通過專項檢查、舉報受理等方式加強了日常監管。一些地區還通過在采購過程中推行電子化監控攝像技術手段,報送《政府采購項目信息記錄表》,對采購過程實行全程動態監管。
規范采購運行。XX年正式啟用“xx政府采購網”作為全省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平臺,承擔全省政府采購信息的發布和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在此基礎上開發了“專家管理系統”和“代理機構管理系統”,研發了“政府采購電子評標系統”,建立了全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目前全省入庫專家共2200余名,基本實現了省內跨地區、跨部門政府采購資源共享。
當前政府采購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法規制度不夠完善。由于相應法規缺少實施細則和相關配套制度,執行中還存在一些政策的空白點。比如現有法規對政府采購各參與主體的職能定位比較原則,政府采購審批管理的權限和職責不明確,容易導致多頭管理、各行其是等現象發生。對于委托代理采購、部門集中采購等也是有原則性的規定,但對什么是部門集中采購、部門集中采購是否需要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缺乏明確規定,給實際監管帶來難度。
采購運作不夠規范。主要表現在:一是集中采購中心作為一個事業單位由誰管理,對誰負責,缺乏明確規定,一定程度存在“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現象。二是由于政府采購預算約束剛性不足,預算編制支出項目細化不夠,通用性的辦公用品沒有集中統一配置標準,容易造成政府采購隨意性較大,每次采購規模小、效率低,節約財政資金的潛力有待深化。三是評審專家庫雖已初步建立,但數量少、門類不齊、總體資質水平偏低。尤其市州一級評審專家較為缺乏,有的市州進入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的僅20余人。大多數專家為兼職,一些還兼任了企業顧問,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評標的科學、合理、權威,容易導致專家傾向性評標以及專家評審采購的物品“質次價高”等現象。
監督管理不夠嚴密。目前對政府采購的監督比較偏重于事后監督,如何及時有效地發現并解決運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有待進一步加強。比如部分供應商采取陪標串標等各種手段影響評審結果,甚至與采購人串通進行“幕后交易”等。采購單位在編制采購技術參數時故意設置不合理條件限制競爭,招標文件明顯傾向特定供應商,存在指定性和排他性傾向。
相關信息透明度不夠高。目前政府采購中還存在信息公開不夠,透明度不高,社會公眾不知曉,相關當事人不明了等問題,這就可能導致采購人指定品牌、代理機構干預評審、評標專家受利益驅動、供應商相互勾結搞串標陪標、政府官員與企業搞權錢交易等問題的發生。
責任追究不夠到位。雖然相關的法規規章明確了政府采購中的各種違法行為,但對違法行為的認定、違法的責任、處分的檔次等缺乏具體實施細則,可操作性不強。依據現有的相關規定,問責對象主要是針對直接責任人,對主要負責人決策失誤,領導不力,管理不到位,不正確履行職責等問題,由于缺乏相應的問責規定,因此較難實施問責。在問責方式方面,對政府采購相關機構中屬于公務員的問責方式主要限于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很少運用組織處理等措施。
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監管與問責的對策思考
從根本上解決政府采購中的問題,必須堅持制度規范與監管問責并重,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管和問責機制。
建立信息化運行機制。搭建以采購管理、電子采購、決策支持三大模塊為主要內容的信息化基本框架,采購程序、采購過程、采購結果都通過信息化平臺向全社會公開,確保政府采購在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前提下實現競爭,真正做到以公開促公正、以陽光防腐敗。一是推行電子化采購。建立供應商名錄庫和政府采購商品價格信息庫,商品價格全部上網公開,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一律實行網上競價。二是建立全國統一的專家庫。整合全國范圍內的專家資源,實行分級分類管理,隨機抽取,管用分離,資源共享,網絡互通。建立專家工作檔案,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清除不合格專家。三是建立統一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平臺。規范采購信息發布的程序、格式和范圍,依托采購網站,在網上專家管理和抽取基礎上,實現網上詢價,網上招投標和網上評標。
建立精細化管理機制。逐步推行規范化標準化管理模式,減少人
為操作的空間。一是嚴格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實行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的編制與部門預算“統一編制,統一匯總,統一審查,統一批復”,由采購中心根據預算和計劃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分期分批集中統一采購,以形成政府采購規模效益。二是嚴格實行部門采購資金集中直接支付。在支付中心設立政府采購專戶,根據采購結果通過專戶將資金直接支付給供應商。三是推行技術參數格式化。在充分市場調研基礎上,針對不同產品的特性和功能要求建立較為完善的設備采購參數數據庫,杜絕指定性和傾向性。在規范技術參數的基礎上推行統一的招標文件范本。四是推行部門辦公用房裝修、辦公設備等公用設施標準化配置。積極引入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對通用設備建立一套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采購指標體系,通過公開招標方式,增設協議和定點供貨渠道,由全省統一組織實施,實現資源共享。
建立動態化監控機制。切實強化對政府采購的全程監督和動態監督。一是建立政府采購的預算———預審———執行———考評———檢查的全過程管理制度。監管部門要提前介入,關口前移,對政府采購實行全方位、全過程監管。二是建立評標結果后續審查機制。不僅要監督商品和服務的價格和質量,還要把商品的售后服務和合同履行情況等納入監督視野。三是紀檢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從自身職能出發找準監督著力點。財政部門主要著眼于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審計部門重在采購資金的使用,紀檢監察部門主要從工作人員執行相關工作紀律條規的角度開展監督。
建立制度化約束機制。在宏觀層面,建議加快對《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的研究修改,盡快出臺對《政府采購法》的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采購代理機構的法律定位。在微觀層面,要針對政府采購運作中的一些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設計制度規定。一是建立采購項目責任人制度。采購代理機構對每個采購項目都應確定一名責任人,授權其在職責范圍內全面負責該項目的采購事宜,并承擔相應責任。項目責任人實行任職資格考試制度,持證上崗。二是建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業務考核制度。由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圍繞采購價格、節支效果、采購質量、采購效率以及執行政府采購法規制度情況,進行客觀公正的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結果。三是建立評審專家回避制度。明確規定專家在被抽取參加政府采購評審中,如發現或知道與采購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有義務主動提出并實行回避。
建立剛性化問責機制。堅持用權必問責,問責必到人,切實強化政府采購各參與人的責任意識,確保其依法依規開展工作。一是明確承擔責任的主體。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采購單位、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及其責任人員以及供應商、評審專家等參與政府采購的部門和人員,都是政府采購的責任主體,根據其在政府采購中擔當的不同職責,都應承擔相應責任。二是明確問責方式。政府采購既涉及行政層級的內部管理,又涉及政府相關部門與市場主體的行政監管,同時還涉及平等主體之間的合同交易,因此其問責方式也是多樣的,既要采用相應的行政手段、紀律手段和法律手段,也要重視綜合運用通報批評、停職、辭職等組織處理手段以及罰款、吊銷營業執照、暫停或取消執業資格、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等經濟處罰手段。
采購調研報告2
政府采購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管理公共支出、調控經濟運行、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一項基本制度,對于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預防和治理腐敗、落實國家經濟調控政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自我區實行政府采購改革以來,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不斷擴大,體制機制初步理順,取得了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但是,隨著工作的不斷推進,政府采購也暴露出一些問題。今年4月份,按照區委、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領導的指示,由我辦牽頭組織區財政局、區監察局、區審計局、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單位,對xx市xx區和xx市政府此案夠的管理體制、組織實施、采購方式、操作規范等方面進行了學習調研。下面就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xx區、xx市政府采購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經驗
1、推行采購預算制度,政府采購計劃性強。青浦區、深圳市政府采購工作均按照《政府采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全面推行和較好實施了政府采購預算制度。對已經實行部門預算的單位,要在部門預算中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沒有預算,一律不進行采購。同時,要求預算單位在編制部門預算的時候必須將政府采購預算精細化、科學化。一旦涉及項目明細的調整包括采購方式、采購金額、采購項目等,需要執行財政部門制定的預算調整程序。部門預算經人大批準后,政府采購計劃將同步下達預算單位。
2、建設統一的電子化采購平臺,政府采購電子化水平高。青浦區按照上海市委、市政府要求,于XX年1月1日起在全區全面推行應用實施電子集市采購,將全區所有預算單位(52家一級預算單位和313家二級預算單位)包括11個鎮、街道辦事處、12家區屬公司都已經納入電子集市,對列入青浦區政府采購目錄的計算機、打印機、空調等協議采購項目通過電子集市平臺議價、反拍、團購等方式實施采購。深圳市目前已建設了較為先進和完備的電子化政府采購平臺,電子化政府采購平臺上接預算指標和計劃編制,下聯國庫集中支付,可
通過互聯網完成申報、審核、發布公告、招標、投標、評標、詢價、投訴、監管等政府采購的全過程操作、管理和監控,實現了從預算和計劃編制到采購執行與支付完成鏈條的電子化運作。
3、實施政府采購預選制度,提高政府采購效率。深圳為解決社會各界普遍反映的時間長、貨源少、價格高等問題積極探索改革政府采購的相關做法,建立了預選承包商、商場供貨、戰略性合作伙伴、跟標采購、公務卡采購等一系列高效實用、靈活多樣的采購模式。一是政府預選采購制度。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產生了家具、裝飾修繕、會計中介服務、物業服務、因公出國(出境)經辦代理和法律服務等預選供應商,采購人按照相關程序規定從預選供應商中選擇相應的供應商;同時,建立商場供貨預選制度,采購人可以在中標商場自行按需采購,商場按照協議提供優惠折扣價格,既方便了采購人,又確保了采購貨物的價格優勢。二是推行公務卡采購制度。為提高政府采購效率,規范結算流程,深圳市積極探索和推行公務采購卡制度,在政府采購中逐步擴大公務卡結算的使用范圍。三是政府采購方式進行了一定的創新。對市場貨源充足、競爭充分、標準統一的通用類項目的采購,深圳明確提出按照低價中標原則確定供應商實行競價采購,并把競價采購作為法定的政府采購方式之一。此外,深圳市還設立了跟標采購方式,通過建立跟標信息庫,對于一些緊急需要、采購需求與被跟標項目一致、公開招標成本較高的政府采購項目可實施跟標采購。
4、改革評審程序,賦予采購人必要的自主權。為改變原有評審專家擁有定標權力但責任承擔及追究制度缺失,采購人作為采購需求
制定者但沒有選擇權、采購滿意度不高的局面,深圳市率先實施了“評定分離,各司其職”評標定標辦法,將最終中標供應商的決定權交予采購人,這是全國政府采購制度上的首創與改革。在具體采購活動中,由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委員會僅根據采購文件的要求出具評審報告并推薦中標候選供應商后,由采購單位從中選擇中標供應商(采購單位也可以事先授權給評審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供應商)。
5、建立較為科學、合理的政府采購合同履約驗收和評價體系。青浦區、深圳市對政府采購的合同履約和驗收環節采取了許多有效的做法。如深圳市規定集中采購機構要參與組織實施的采購項目的驗收、采購人要對供應商合同履行情況進行評價;青浦區對一些采購金額較大或者技術復雜的項目,采購單位可以邀請市政府采購咨詢專家共同驗收。同時,青浦區、深圳市都高度重視政府采購的監督檢查,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專項檢查、重點檢查等監督檢查制度,對政府采購合同的履約、驗收、支付等政府采購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二、對我區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幾點想法
(一)著力完善政府采購監管方式。要按照構建分工制衡政府采購監管體系的要求,不斷完善工作機制,推動監管方式創新。
1.完善監督機制。政府采購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采購文件備案、采購方式確定、評審專家選取、合同履行等各環節的.審查把關和常規性檢查;審計部門要把政府采購監督工作貫穿于正常的財務審計和專項審計之中;區監管辦(交管辦)、財政、審計、監察、工商、質監、檢察院等綜合監管和職能部門要建立協作配合機制,互通有關情況,及時總結經驗,提升監管水平,根據需要適時開展聯合專項或綜合檢查。
2.健全誠信體系。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購供應商、評審專家、社會代理機構不良行為記錄公示制度(“黑名單”),對供應商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中,因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與采購人或其他供應商或代理機構惡意串通、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等違法違規行為而被查處的供應商(或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列入“黑名單”,予以公示曝光,維護政府采購各方的合法權益,凈化政府采購市場秩序。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對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考核,對被通報批評、取消資格等處罰處理的評審專家,也要列入“黑名單”。
3.加強項目驗收。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對供應商履行采購合同情況的監督,研究出臺政府采購項目履約驗收實施辦法,對通用性的采購項目,應建立由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和相關監管部門人員組成的驗收小組,對項目實施抽查驗收;對技術復雜的采購項目,應探索建立相關技術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檢驗驗收。對供應商不按招標采購時的承諾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力的,要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二)著力推動政府采購管理創新。建立健全以采購需求標準為基礎、以采購預算為約束、以采購計劃為載體的需求管理與控制體系,促進采購活動不斷向需求科學性、程序合規性、過程規范性、結果合理性轉變。
1.探索推行政府采購預算。積極探索研究出臺我區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實施辦法,推進政府采購管理與預算編制、資金支付、資產管理等的有機融合,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計劃管理,對已經實行部門預算的,要在部門預算中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對沒有實行部門預算的,也要單獨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沒有預算的,原則上不得進行采購。
2.實施集約化政府采購管理。將分散在各個單位的采購需求、采購計劃“定期匯總整合”,將相同或類似的采購需求實行“統一打包招標”的集約化政府采購。不斷提高單次政府采購的規模,實現采購效益的最大化。
3.建立健全歸口部門集中采購模式。對學校、醫院等事業單位以及大港公司、區經濟技術開發投資公司等國有企業的采購活動,要逐步改變層層下達資金、由基層單位分散采購的做法,積極探索建立由教育、衛生、控股公司等主管部門歸口集中采購模式。
(三)著力擴大政府采購管理的范圍。要嚴格落實各項法律、法規對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切實做到應采盡采。
1.延伸監管對象。要按照《中共寧波市委、寧波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的意見》精神要求,對區屬國有及控股企業,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及其下屬事業單位、專設臨時機構、社區居委會,街道(鄉鎮)集體經濟、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全資或控股企業的所涉及的公共資源項目的交易活動納入政府采購監管范圍。
2.拓展采購范圍。對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10萬元以上的環境保潔、物業管理、造價咨詢等服務項目要盡可能納入政府采購管理范疇;對涉及工程的招標代理、監理、勘察、設計等服務項目的發包以及3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的施工發包的,要根據招投標法、政府采購法的相關規定,制定符合我區工程建設項目實際的辦法措施。
(四)著力提升政府采購信息化水平。以現代先進信息化技術為支撐,實現對政府采購活動全過程監督管理,不斷提高我區政府采購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的。
1.開發政府采購信息管理系統。實現采購需求隨任務下達、采購文件自動生成、供應商自行下載招標采購文件、網上投標報名、網上支付標書費及保證金等功能。同時,系統要同步納入區公共資源交易監察系統。
2.擴大電子反拍系統的應用范圍。在目前對計算機及外設、復印機及速印機、傳真機、打印機、壁掛式及嵌入式空調、正版辦公軟件等協議采購貨品實行電子反拍的基礎上,逐步向墨盒、紙張等辦公易耗品和其他通用性產品采購活動推廣。
3.建立專家抽取語音通知系統。著手建立北侖區政府采購評標專家自動抽取和語音通知系統,實現政府采購評標專家抽取的整個過程全部由計算機自動完成,保證了專家通知的保密性,避免人為因素的干擾,確保政府采購專家評審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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