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13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篇1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履行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責任和義務,特制定我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序和管理制度。
一、報告范圍和程序: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務人員和所在科室應當立即電話報科主任、護士長、防保科,節假日報總值班。
(一)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或院內感染暴發、流行的;
(二)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三)發生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的;
(四)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的。
防保科或總值班應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區疾控部門報告,同時通知院長和院內相關部門,保證應急工作中上下聯絡、人員疏散、消毒隔離、防護、現場保護和調查、醫療救治、流行病學調查取樣等應急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則:
傳染病、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各部門要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的應急工作原則,在院內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我院行政領導的分級管理體系,建立應急管理網絡,并行使相應的權力和職責,各級管理人員和相關人員應通力合作,保證各項應急工作的順利執行。加強法制觀念,依法應對突發事件。一旦突發事件發生,啟動我院應急系統。
(二)按照法律要求實行首診醫院、首診醫生負責制。
(三)各有關部門應首先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訊設備、醫療救護設備、救治藥品、醫療器械、防護物品等物資的調配和儲備,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從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四)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五)在我院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各專業及相關人員對因突發事件致病的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對就診病人必須接診治療,并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記錄;對需要轉送的病人,應當按照規定將病人及其病歷記錄的復印件轉送至接診的或者指定的'醫療機構。配合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進入突發事件現場進行調查、采樣、技術分析和檢驗,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
(六)有權要求在突發事件中需要接受隔離治療、醫學觀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在采取醫學措施時予以配合。拒絕配合的,報公安機關依法協助強制執行。
(七)對傳染病要按《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等相關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擴散。嚴格執行各項消毒隔離、醫院感染控制等各項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員防護,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內感染的發生,做好污物、污水的無害化處理。
(八)各科室及相關人員未履行報告職責,隱瞞、緩報或者謊報的,未及時采取控制措施的,未履行突發事件監測職責的,拒絕接診病人的,拒不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調度的,將依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篇2
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是傳染病學中可能會考到的部分,整理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如下:
(一)組織管理
衛生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院按照專業分工,承擔責任范圍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與管理工作,具體職責為:
1、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當地衛生院負責對行政轄區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進行監測、信息報告與管理;負責收集、核實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資料;設置專門的舉報、咨詢熱線電話,接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的報告、咨詢和監督;設置專門工作人員搜集各種來源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學調查隊伍,負責配合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和處理,搜集密切接觸者、追蹤傳染源,必要時進行隔離觀察;進行疫點消毒及其技術指導。
3、負責傳染病監測信息網絡維護和管理,疫情資料的報告、分析、利用與反饋;開展技術指導。
4、負責人員培訓與指導,對下級衛生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對衛生機構的疫情報告管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二)傳染病疫情報告信息審核
1、衛生院防保科每天應進行疫情信息網絡監控;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例異常增加、罕見傳染病病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相關公共衛生信息,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并為業務科室及時提供傳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員每日應分別登錄系統進行審核確認與查重。
3、疫情工作人員必須24小時保持疫情電話通訊暢通,節假日將疫情報告電話轉接辦公室電話上,同時保證24小時信號通暢。
(三)傳染病疫情報告的通報
傳染病疫情的通報與公布,按衛生部《法定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發布方案(試行)》執行。
1、定期向上級衛生行政單位、政府和有關領導報告并通報本級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周邊省份和地區傳染病疫情等相關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傳染病疫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2、發現甲類傳染病、按甲類管理乙類傳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發等未治愈的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離開報告所在地時,應立即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同時報告上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后,將該病人的相關信息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其到達地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通報。
3、衛生院當轄區內發現動物間和人間發生的人畜共患傳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魯氏菌病、鉤端螺旋體病、黑熱病、包蟲病等)暴發、流行時,及時向轄區畜牧站報告(專報),并在疾病流行期間互相通報各有關疫情信息。
4、衛生院傳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專職人員根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對《疾病監測信息報告系統》的疫情數據進行統計分析,主要內容有法定傳染病監測分析、各類傳染病分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分析、報告及時性評價和重點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序、時限及內容
1、報告程序防保科接到電話、傳真或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發現甲類及甲類管理的乙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其它乙類及丙類傳染病疫情暴發、流行時,及時對疫情報告進行核實、分析,同時填寫《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電話記錄表》后,報相關部門。
2、報告內容主要報告內容有疫情發生基本情況(發生地點、波及范圍、波及人數、可能傳播途徑等),疫情發生簡要經過,當地衛生機構對疫情處理措施等。
3、報告時限從防保科接到疫情,報告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整個過程在1小時內完成。當轄區內發現甲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及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于2小時內向相關部門進行報告。
1)對甲類傳染病和按甲類管理的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衛生部規定按甲類傳染病管理的其他乙類傳染病如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以及衛生部規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應在2小時內完成網絡直報。
(2)對其他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傷寒副傷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瘧疾的'病原攜帶者,衛生部列入乙類傳染病管理的其他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列入乙類傳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的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應在24小時內,通過網絡進行信息的錄入報告。
3)對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應在24小時內,通過網絡進行信息的錄入報告。
(五)調查
衛生院接到甲類傳染病、傳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類傳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質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等的疫情報告后,應立即派專業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接到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疫情報告后,應在12小時內派專業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
(六)衛生院及有關科室和個人應遵照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用戶與權限分配管理規程》(試行)有關規定,分配給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詢帳號及密碼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將負責人名單報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備案,如發現帳戶和密碼信息泄露,請立即報告疫情室,以便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否則,后果自負。
(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切實履行法律賦予的責任,疫情資料對外公布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執行,任何人不得隨意對外泄露疫情資料,如有違反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八)質量控制
衛生院負責責任范圍內的疫情報告管理工作,應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務,承擔疫情資料收集、上報和反饋工作。對轄區內個體診所和下級衛生所的疫情報告工作進行培訓、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
(九)獎懲措施
各級衛生醫療機構(個體診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1、瞞報、緩報、謊報發現的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規定建立專門的流行病學流行隊伍,進行傳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在接到傳染病疫情報告后,未按規定派人進行現場調查的;
4、未按規定上報疫情或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
各責任報告單位對周末及節假日加班進行疫情報告、監測和分析的工作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排補休并給予補貼。
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篇3
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的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提高報告的效率和質量,為疾病預防控制提供及時、準確的監測信息,制定本制度。
1、本院為法定傳染病責任報告單位,本院執行職務的醫務人員均為責任報告人。
2、在診療過程中發現法定傳染病,由首診醫生或其他執行職務的人員,按要求規范填寫傳染病報告卡,并及時通知疫情報告人員。
3、報告病種(共39種):
甲類傳染病:鼠疫、霍亂(2種)。
乙類傳染病: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質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腦炎、登革熱、炭疽、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結核、傷寒和副傷寒、(版權歸制度大全: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兒破傷風、猩紅熱、布魯氏菌病、淋病、梅毒、鉤端螺旋體病、血吸蟲病、瘧疾、甲型h1n1流感(26種)。
丙類傳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急性出血性結膜炎、麻風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傷寒、黑熱病、包蟲病、絲蟲病,除霍亂、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以外的感染性腹瀉病、手足口病(11種)。
4、保健科負責全院傳染病的收集、審核、上報、訂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進行疫情資料分析。
5、責任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和乙類傳染病中的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質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攜帶者時,應于2小時內以最快的方式向當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發現其他傳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發時,也應及時報告。對其他乙、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在診斷后,應于12小時內進行網絡報告。其他符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標準的`傳染病暴發疫情,按規定要求報告。
6、醫院各門診分別建立傳染病門診日志,腸道門診設立腸道門診日志,對各類傳染病予以詳細登記,并填報傳染病報告卡。住院部臨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記薄,對本科所有入院傳染病病人進行詳細登記,按照規定及時上報。
7、實驗室應根據化驗結果,對所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的患者進行結果反饋。
8、對報告病人診斷變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錯誤時,應及時進行訂正報告,卡片類別選擇訂正項,并注明原報告病名。發現漏報的傳染病,應及時補報(并加蓋疫情以報印章)。
9、傳染病報告卡應使用鋼筆填寫,內容完整、準確、規范,字跡清楚。
10、任何人員不得瞞報、漏報、謊報、緩報或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疫情。
唐寨鎮衛生院
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篇4
為加強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時,科學的防治決策信息,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傳染病暴發疫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傳染病信息報告工作管理規范》《傳染病監測信息網絡直報工作技術指南》制定傳染病暴發疫情報告制度。
傳染病暴發疫情:在一個局部地區短期內突然發生多例同一傳染病病人。通常是指一個單位、一個村莊因同一因素于某病的平均潛伏期內,出現一定的病例數,達到相關傳染病監測方案規定例數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傳染病相關信息例數。
一、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
1、責任報告單位
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與群眾健康和衛生保健工作有密切關系的'機構,如檢驗檢疫機構、教育機構等。
2、責任報告人
執行職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衛生人員、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疫情管理人員。
二、報告時限和程序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接到醫療衛生機構和有關單位暴發疫情后,應當在2小時內盡快向上級疾控機構、本單位主管領導報告,并通知相關科室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核實確認,及時采取措施,寫出暴發疫情處理報告報告事態進展。
三、報告內容
經調查核實確認后的暴發疫情報告應包括事件波及范圍、危害程度、流行病學分布、事態評估、控制措施等內容。
四、組織機構及人員
各級各類疾控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要在相應科室安排專人負責暴發疫情報告,并做好記錄。
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篇5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保障人體健康,促進傳染病的疫情報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醫院、科室、責任人三級管理制度落實獎懲制度。
二、全年度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先進科室給予100元年終獎勵,科主任50元獎勵。
三、對發現傳染病未能及時填卡上報或漏報者根據情節,依據院部指定的責任追究制度進行處理:
1、凡漏報、遲報,未造成傳染病疫情播散、暴發、流行者,誰漏報、遲報,誰負責,扣首診醫生20元/例,科室主任負連帶責任,扣科主任20元。情節嚴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處理。科室主任負連帶責任。
2、對累計漏報、遲報超過3例者,除處罰外,還要通報全院,科室主任負連帶責任。
四、凡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未能及時上報傳染病疫情,造成傳染病暴發、流行且后果嚴重者,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處理:
第六十九條醫療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處分,并可以依法吊銷有關責任人員的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按照規定承擔本單位的'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醫院感染控制任務和責任區域內的傳染病預防工作的;
2、未按照規定報告傳染病疫情,或者隱瞞、謊報、緩報傳染病疫情的;
3、發現傳染病疫情時,未按照規定對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提供醫療救護、現場救援、接診、轉診的,或者拒絕接受轉診的;未按照規定對本單位內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場所、物品以及醫療廢物實施消毒或者無害化處置的;
4、未按照規定對醫療器械進行消毒,或者對按照規定一次使用的醫療器具未予銷毀,再次使用的;
5、在醫療救治過程中未按照規定保管醫學記錄資料的;
6、故意泄露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的。
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篇6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為了做好全縣傳染病疫情信息和突發公共衛生事報告管理工作,確保傳染病疫情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提高傳染病報告率及各項疫情管理工作質量,使疫情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為防病治病提供可靠的疫情信息,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疾控中心的《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網絡直報工作與技術指南》,根據雅安市疾控中心度疫情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以及全國疾控中心工作規范要求,特制定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制度:
一、疫情報告管理制度
1、責任報告人發現法定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應在規定時限內向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必要時要做訂正、死亡報告。
2、各級醫療保健科,每日定時負責收集各科室疫情報告卡,并在24小時內網絡直報。各有關科室要設傳染病登記簿,預防保健科設傳染病報告總登記簿。
3、學校、廠礦、個體診所等醫療保健機構發現法定傳染病應填寫疫情報告卡向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也可向所在地鎮衛生院預防保健科(組)報告。
4、村(居委會)衛生室發現法定傳染病向鄉(鎮)衛生院預防保健科報告。
5、鄉(鎮)衛生院保健科,建立傳染病登記簿,指定專人收集、登記、核實本院就診傳染病和轄區內村(居委會)衛生所(社區衛生服務站)報告的傳染病,在24小時內網絡報告。
6、各級醫療機構發現甲類傳染病和乙類傳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質炎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時,應于24小時內向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并網絡直報。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到此類疫情報告時,應立及上報省、市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縣衛生行政部門,同時組織核實調查、疫點處理和進行核實情況報告。
7、各級醫療保健機構發現其它乙類傳染病人、疑似病人和傷寒副傷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瘧疾的病原攜帶者時,應于24小時內網絡報出。
8、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發現傳染病暴發疫情時,應按甲類傳染病報告時限與方式上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執行。
二、卡片報告、審核、查重、訂正制度
1、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專職人員要每日(包括法定節假日)上午、下午及時、完整、準確報告傳染病卡片,對直報系統內的傳染病報告卡進行錯項、漏項、邏輯錯誤以及重卡等檢查,對有疑問的卡片應及時通知報卡單位核對;對核實無誤后的個案信息通過網絡確認上報。
2、審核過程中發現暴發疫情或異常疫情報告時,要立即通知報卡單位進一步核對;若信息屬實,要通過網絡盡快確認報告信息,同時報告主管領導和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按規定時限和程序向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并派出專業人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3、在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或其他調查中發現傳染病報告卡信息有誤,應在24小時內通過網絡進行訂正或刪除,同時告知原填報單位;發現未報告傳染病病例,要由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調查人員及時填寫傳染病報告卡,按規定進行網絡直報。
4、每天查重。各報告單位間重復報告的卡片和經訂正報告或個案調查后否定的卡片。
5、鼠疫、霍亂、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質炎和新發生的法定傳染病按月訂正統計,其它傳染病在年報中訂正統計。
三、自查獎懲制度
1、疫情責任報告單位和報告人,不得瞞報、緩報或謊報發現的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
2、對違反傳染病報告制度的單位(科室)或個人,取消其當年評先、評優及評職稱待遇。造成后果的一切責任由當事單位或個人,接受上級部門的經濟、行政或法律責任的處罰。
3、對疫情報告有功單位或個人,根據相條款規定報告上級部門給予獎勵。完整、準確登記門診日志。要求字跡清楚。連續缺5天或不完整、準確的扣1分,每增加一天扣0.2分。未建立傳染病報告制度,扣2分。傳染病報告率每下降1%,扣1分;全年零報告的,扣5分。對轄區衛生室及個體診所每月檢查一次傳染病報告情況,缺一次扣0.5分。不及時、完整、準確網絡直報或報出傳染病卡片的,扣5分。無重點疾病預案、物質準備的,扣5分。以上扣的總分將與年終衛生經費的發放掛鉤,并全縣通報批評。
4、疫情報人員至少每旬到各科室檢查門診日記及進出院登記薄,發現漏報或遲報的傳染病應立即要求醫生補填傳染病報告卡,同時做好記錄,項目至少包括檢查時間、檢查范圍,查出傳染病例數、漏報數、漏報醫生等。并及時上網補報。院領導應半年或一季度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疫報工作檢查,方法同上,檢查結果進行通報,并與年終考核結構。
四、培訓、網絡維護制度
1、管理領導小組應及時把各種有關疫報文件的精神或要求等進行傳達貫徹,不定時組織培訓、學習,并做好培訓與學習記錄。
2、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傳染病信息報告業務管理和技術指導培訓工作。每年一次。
3、負責本行政區域的信息報告網絡系統的維護,提供技術支持。隨時指導培訓。如出現網絡故障,及時聯系電信部門給予解決。如出現業務問題,隨時指導培訓。隨時預防病毒發生。
4、開展對本行政區域的傳染病信息報告督導、檢查和評估,提供相關的技術培訓和指導。每年二次。
5、對新參加工作或新負責傳染病管理工作的人員要隨時進行培訓。
6、疾控中心每月組織全體職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學習傳染病防治知識,提高業務能力。
五、傳染病網絡監測查詢制度
1、動態監視本行政區域的傳染病報告信息,對疫情變化勢態進行分析,及時分析報告、調查核實異常情況或甲類及按甲類管理的傳染病疫情。
2、發現鼠疫、霍亂、肺炭疽和脊髓灰質炎輸入野病毒病例,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嚴格管理病人的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向可能感染地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報疫情。
3、對實行專病管理的傳染病,應將流行病學調查的相關信息反饋給專病管理機構及時錄入專病管理系統。
六、疫情資料管理、分析、應用制度
1、按照有關技術檔案管理規定要求,對疫情報表、匯編、分析圖表、文字材料和電子文件等載體資料進行歸類、編目、集中保管。
2、《傳染病報告卡》、傳染病疫情登記簿、旬報表和傳染病漏報調查的原始資料要歸類整理,保存3年。法定傳染病月報表及其電子報表,保存5年。
3、《傳染病報告卡》的電子文件,具有流行病學重要意義的原始調查資料,傳染病年報表,月、年疫情動態分析,定期趨勢分析,疫情管理文件(包括技術方案和傳染病漏報調查結果通報等,及其電子文件),應永久保存。
4、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本轄區的.`疫情資料,每5年進行一次匯編,并永久保存。
5、定期疫情分析:按月作出動態分析簡報。如遇有重大疫情時,隨時作出專題報告,上報縣衛生行政部門和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時反饋到各醫療機構。
6、年度疫情分析: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每年要對全年疫情進行分析,重點分析疾病的“三間”分布特征及流行趨勢、防治對策和效果。分析應有文字材料和統計圖、表。
7、疫情預測預報: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對常規疫情和專題監測資料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根據傳染病的流行周期、發病季節等流行特征,以及掌握的可能引起流行的跡象和因素,對重點病種進行預測分析并在流行前期做出預報。
8、疫情交換:相鄰地區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定期交換疫情信息,遇有重要疫情時,應隨時通報。
七、傳染病檢查制度
1、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每半月要對醫院進行傳染病疫情的主動搜索,對直報系統內的傳染病報告卡進行錯項、漏項、邏輯錯誤以及重卡等檢查,對有疑問的卡片應及時通知報卡單位核對;對核實無誤后的個案信息通過網絡確認上報。
2、每季度對醫院搞好傳染病預檢、分診檢查
3、每半年對縣級醫院搞好傳染病報告管理檢查。
4、每年對鄉鎮級醫院搞好傳染病報告管理檢查。
八、傳染病網絡直報管理制度
1、各醫療單位不得將網絡直報的用戶名、密碼、地區編碼上墻或放到明顯位置。每月至少修改一次密碼。嚴禁操作人員泄露自己的密碼,發現密碼泄漏,隨時修改密碼。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進入其他子系統或進入其他單位的用戶。
3、傳染病網絡直報上出現問題,隨時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不私自找電腦高手處理。
4、網絡直報人員不得隨意變動,如因工作原因需要變動,須由單位提出申請,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同意后才變動。
5、傳染病報告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報告時限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染病防治法》、《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信息管理辦法》、《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技術規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辦理。
6、每輸入一次傳染病報告之后進行查詢、查重,發現輸入錯誤及時糾正,發現輸入重卡及時刪除。
九、評估制度
1、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本行政區域內網絡直報質量進行評價,對直報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2、對所收集的疫情資料進行分析、整理、存檔;對相關科室定時進行傳染病漏報調查,評價傳染病疫情報告質量。
3、各鄉鎮衛生院對轄區報告的傳染病疫情進行登記,并分析轄區傳染病疫情態勢;對轄區定時開展傳染病漏報調查和督導。
4、專業防治機構調查核實后按旬、月、年匯總報同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配備計算機和通訊設備,指定專人負責疫情數據的收集、核實、錄入、通訊上報、分析反饋和質量控制。
5、在自然災害期間和災后,通過對災區(災民或抗災群體)及其有關地區進行與災害相關傳染病疫情的收集、專題匯總、分析與報告,供各級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在救災防病決策時參考,也為評價災區防治措施的效果提供科學依據。
十、備份制度
每月對傳染病信息分析相關數據文件、卡片,文檔文件進行備份。確保報告數據的安全。
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篇7
一、為及時有效預防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保障我校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范》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特制定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二、本校建立傳染病防控管理組織,校長是第一責任人,班主任為責任疫情報告人,負責具體工作,學校其他任課教師發現傳染病疫情均有責任向疫情報告人提供情況。
三、責任疫情報告人職責:
1、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2、定期對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
3、負責指導全校學生的晨檢工作;
4、嚴格病例登記,要建立日志,發現傳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時必須按《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立即登記(項目包括:病人的發病日期。所在班級、姓名、性別、年齡、癥狀、是否就診及醫院、排查結果、采取措施、登記人等),并及時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學校主管部門報告;
5、接受衛生部門對學校疫情登記報告和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
四、本校傳染病報告順序:第一發現人→班主任→疫情報告人(學)→當地疾控中心、中心校領導。
五、疫情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傳染病流行期間,應按照傳染病防控領導小組的規定及時上報。
2、當學校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4、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5、學校、發生群體性重大傳染病暴發流行事件、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不超過1小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級及衛生院報告
六、學校疫情報告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傳染病疑似病人時,不得隱瞞、謊報或緩報。
七、嚴格消毒滅菌隔離制度,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范,預防校醫室內感染和交叉感染疾病的發生,在發生傳染病疫情期間,校方應在疾病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認真落實相應的傳染病綜合防治措施。
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篇8
(一)傳染病
1、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和乙類傳染病中的傳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的病人,禽流感、肺炭疽、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時,立即報告(2小時內)防保科,并報出傳染病報告卡。
2、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乙類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在12小時內,報出傳染病報告卡。
3、認定發現傳染病的時間,在一般情況下,病區以化驗室結果報出的時間為準,1天或1天以上為遲報,3天或3天以上為漏報。
4、門診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符合臨床癥狀的傳染病病人,或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按法定報告時間報出,否則,按不報定性。
5、對發現法定甲類傳染病和乙類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不報或漏報的責任人,每發現一例,扣獎金100元;每發現一例遲報的責任人,扣獎金50元。
6、發現甲類、乙類傳染病病人或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必須填寫報告卡,填寫報告卡必須按規定填寫清楚,不得缺項,如發現缺項,每項扣獎金5元。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醫院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的相關條款可予1000元以下的處罰,情節較嚴重的,按有關法律,給予直接責任人行政處分。
1、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因不報或漏報,造成嚴重后果的。
2、造成傳染病的醫源性感染、醫院內感染、實驗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擴散的。
3、因執行職務人員工作疏忽,末及時采取措施,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
(二)慢性病、職業病
1、被確定為需要報告的慢性病,按規定的報告制度向防保科報告。
2、醫務人員在日常門診,住院工作中發現居住市區的病人,患有冠心病急性發作,新發糖尿病、惡性腫瘤等規定的慢性病必須在出院前報防保科,否則作漏報處理,每發現一例扣獎金50元。
3、填寫報告卡必須按規定填寫清楚,不得缺項,如發現缺項,每項扣獎金5元。
4、醫務人員在日常門診,住院病人中發現急性職業病、急性職業中毒或疑似病人,以及屬于在生活中誤服或口服引起的農藥中毒病人時,應及時(2小時)向防保科報告,并在24小時內填寫報告卡(向防保科索要)。末按要求及時報告或瞞報、漏報的,每發現一例扣獎金50元。造成嚴重后果按相關條例處理。
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篇9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遼寧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將突發事件的等級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的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做出應急反應,現將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制訂如下:
一、對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措施
(一)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如果我校發生屬于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
①啟動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②學校組織專門人員指導與督促對疫情的防治措施及落實情況,學校做好進入應急狀態的準備。
③學校內如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要進行控制。
④傳染病流行時加強對發熱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教室、圖書館、食堂等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通風換氣,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飯用水應加強消毒,并加強除“四害”工作。
⑤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①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印發宣傳資料,在校園張貼宣傳標語和宣傳畫,提高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②對全體師生每曰定時測量體溫,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③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
⑤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①在區教育局和區疾控中心的領導下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學生上學放學一律有家長接送,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學校請假。外出學生和去疫區的人員返校后,必須進行醫學觀察。對缺勤者要逐一登記,及時查明缺勤原因。發現異常者勸其及時就醫或在家醫學觀察,暫停上學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動。學校不組織師生參加各類大型集體活動;學校不安排教師外出參加教研和學術活動;學生的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等活動應暫緩進行。
④對教室、實驗室、食堂、圖書館、廁所等場所在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
⑤學校每日公布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4、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及時上報區教育局和衛生部門,在區教育局和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同時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
①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范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出現一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等疑似病例,對該班級調整教學方式,暫時避免集中上課;出現一例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或兩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學校在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對該班級和相關班級實行停課;如出現兩例及以上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及校內續發病例,視情況擴大停課范圍。若需全校停課,及時上報區教育局,待批準后再停課。
②采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采用網上授課、電話咨詢與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做到教師輔導不停,學生自學不停。如學校停課放假,學校領導和教師堅守崗位,加強與學生和家長的聯系。
③尊重和滿足師生的知情權,主動、及時、準確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二)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并在第一時間(2小時內)向區教育局、區疾控中心和區衛生監督所報告;
2、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就近醫院搶救,并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好現場嘔吐物和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后交予衛生部門處理;
4、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認真細致地調查中毒原因,并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三)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1、迅速報告衛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
3、盡快采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
4、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二、對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上報流程
(一)班主任老師晨檢如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要及時上報校醫。
(二)再由校醫向校長匯報具體情況,校長再視情況決定是否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疫情。
(三)疫情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標準:一個班一天出現3例或3天出現5例以上要上報區急控中心、區保健所及區體衛藝科,上報時限在24小時內。此項疫情上報人由校醫擔任,如果校醫未在校,由校長臨時指導定人員上報疫情。
(三)如遇突發重大情況需要在2小時內向區急控中心、區保健所、區教育局體衛藝科匯報。此項匯報由校醫擔任,如果校醫當時未在校,由校長臨時指導定人員上報疫情。
三、疫情上報電話:
區急控中心:31001555
區保健所:34312640
手機:13190031272
李放區公共衛生事件上報電話:31976387
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篇10
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為加強幼兒園傳染病疫情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在幼兒園內的發生與流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為嚴防傳染病疫情在幼兒園的傳播流行,確定專人負責傳染病疫情登記與報告工作。
二、幼兒園疫情報告要依法履行職責,一旦發現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同時,向教育局報告。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等,學校疫情報告人應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當幼兒園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人時,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疫情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4.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痛病或其它發生公共衛生事例,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三、學校疫情人發現傳染病人或傳染病疑似病人時,不得隱瞞、謊報或緩報,如因疫情報告人玩忽職守造成幼兒園內傳染病傳播流行,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傳染病管理責任制
為推進我園健康、穩定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落實責任制,及時發現問題和整理隱患,扎扎實實做好我園安全工作。
1、責任制:
園長是學校安全教育與管理的第一負責人,負總則。
層層落實責任制,明確責任人。
2、追究制:
原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收不放過。
3、措施:
(1)、實行一票否決制,依法嚴肅處理事故責任人。
(2)、對存在失職、瀆職的行為,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嚴重危害社會的,立即上交司法部門處理。
為加強幼兒園傳染病疫情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在幼兒園內的發生與流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學校衛生工作條列》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一、為嚴防傳染病疫情在幼兒園內傳播流行,各級各類幼兒園確實落實設置幼兒園傳染病疫情情報人。二、幼兒園疫情報告人要依法履行職責,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按照要求向發病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醫療單位報告。
1、幼兒園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時,及時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2、定期對幼兒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每天進行晨檢,對缺勤的幼兒通知家長了解情況,并進行登記。發現幼兒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及時告知幼兒園疫情報告責任人,并通知家長,疫情報告責任人進行進一步排查。對于因病缺勤的幼兒,了解幼兒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及時報告給幼兒園疫情報告責任人,疫情報告責任人接到報告后,及時追查幼兒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3、一旦發現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幼兒園疫情報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屬地疾控中心報告,同時向屬地教育部門報告,做到不漏報,不瞞報。
4、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或共同飲水史時,幼兒疫情報告人在24小時內向醫務室報告;當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疫情報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報告;個別幼兒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在24小時內報告;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24小時內報告。
三、幼兒園疫情報告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傳染病疑似病人時,不得隱瞞、謊報或緩報。如果疫情報告人玩忽職守造成傳染幼兒園內傳染病傳播流行,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篇11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為使學校的傳染病疫情報告統一、有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一、建立從各班學生到班主任,到級部主任,到校衛生所,到學校的.傳染病疫情發現、登記及報告制度。
二、在疫情發生時,啟動學生晨檢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記制度。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應及時報告校醫進行排查,并將結果記錄在排查結果登記日志上。
三、對因病缺勤的學生輔導員應(必要時和家長聯系)迅速了解患病學生情況和可能的病因,讓其馬上去醫院檢查治療,做到早發現、早隔離、早報告。
四、學校疫情報告人要依法履行職責,一旦發現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1.當發現傳染病或者疑似傳染病時,疫情報告人應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2.發現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疫情報告人應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3.學校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的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五、發現傳染病人或傳染病疑似病人時,不得隱瞞、謊報或緩報,如因疫情報告人玩忽職守造成學校內傳染病傳播流行,將被追究責任。
疫情報告人:
級部主任:XXX
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篇12
為認真貫徹實施《傳染病防治法》,保證疫情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傳染病的科學管理,特制定傳染病管理制度。
一、執行職務的`醫療保健人員、衛生防疫人員為傳染病責任報告人。
二、門診醫生診治病人,必須登記門診日志,要求登記項目準確、完整、字跡清楚。
三、責任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以及乙類傳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傳染性非典性肺炎、人感高致病性禽流感病原攜帶者和疑似病人時,城鎮2小時內、農村于6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防疫站報告,并同時報出傳染病報告卡;發現乙類傳染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病人,城鎮12小時內、農村24小時內;丙類傳染病24小時內報出傳染病報告卡。
四、責任報告人發現麻疹、白喉、百日咳、脊髓灰質炎、流腦、乙腦、傷寒及副傷寒、鉤體、瘧疾、出血熱等我院重點管理的傳染病及疑似病例,以最快方式報告疾控中心并配合檢診。
五、責任報告人填寫傳染病報告卡片應準確、完整、字跡清楚,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交醫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員。
六、診治傳染病病人時,要按規定作好消毒、隔離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員要按規定作好疫情的收集報告工作,每月一次傳染病漏報自查,做好門診日志、疫情旬報、傳染病花名冊、自查統計、獎懲情況等資料并存檔。
八、責任報告人、疫情管理人、醫院負責人不履行職責,違反以上規定,按《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九、責任人不認真履行職責,一經查出,扣除當月工資100元,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篇13
為進一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使我院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以提高我院傳染病報告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據傳染病報告程序落實疫情報告責任,各科室必須明確職責,落實責任。每月對全院傳染病報告情況進行自查,主要對傳染病登記本、門診日志、住院病人及卡片對照,看是否符合,有無漏報、遲報現象。
二、查登記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寫完整,清楚,及時。
三、我院傳染病防治管理實行醫院、科室、責任人三級管理制度。院部有分管院長負責傳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四、工作站負責監督檢查傳染病疫情上報工作,每月有小結。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責令及時解決并根據情況實施處罰。
五、凡漏報、遲報未造成傳染疫情播散、暴發、流行者,漏報一例給予50元處罰,遲報一例50元處罰,漏登一例10元處罰,情節嚴重者,根據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處理,科室主任負連帶責任。
六、對累計漏報,遲報達三例者,除按第5條執行外,扣罰責任人當月獎金,并全院通報,科室主任負連帶責任。全年發現傳染病漏報超過五例者,追究傳染病報告管理人員責任。
七、對工作督導不力,檢查不及時造成漏報不能及時發現者,對傳染病報告管理人員給予100元罰款處理。
八、責任報告人,疫情管理人員,網絡直報人員由于工作不負責任,出現重大傳染病誤報事故,扣除全年獎金,全院通報批評,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后果,違反法規者,依法處理。
九、對在傳染病防治登記管理工作中成績顯著的科室和個人,每年進行評比表彰和獎勵。設一等獎一名,獎金500元,二等獎二名,獎金200元,三等獎三名,獎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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