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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農再貸款管理使用情況的整改報告
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報告對我們來說并不陌生,要注意報告在寫作時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報告應該怎么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支農再貸款管理使用情況的整改報告,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根據《關于對xx市農村信用社支農再貸款管理使用現場檢查情況的通報》(xx銀發[20xx]70號)內容,和支農再貸款自查中存在的問題,現將有關整改情況及情況報告如下:
一、臺帳設置及使用不規范,未能明確反映借款人有關情況的整改情況
存在問題:檢查中發現,個別信用社沒有設置臺帳或臺帳與借據不符。對支農再貸款臺帳登記、發放和歸還情況,只是逐戶登記金額和日期,未能真實反映出各個借款人的詳細使用狀況。
整改情況:要求各信用社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對農村信用社貸款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規定操作,利用每月1號會計例會時間,加強對再貸款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實現統一的帳務處理方法,明確反映借款人再貸款的使用及歸還情況,真實反映再貸款的使用進度,達到支農再貸款帳務管理的規范化和科學化。
二、對再貸款使用投向不準,存在貸款用于非農業,貸戶身份為非農戶現象的整改情況
存在問題:檢查中發現,個別農村信用社再貸款投向非農業,此類現象不符合《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再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條“再貸款應集中用于發放農戶貸款,重點解決農民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及農副產品加工業、儲運業和農村消費信貸等方面合理資金需求”的要求。
整改情況:接到《通報》以后,聯社對再貸款使用投向不準的信用社,及時下發了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涉及問題的信用社在20xx年12月底之前整改完畢,并給予了通報批評。對問題較為突出的順店社,要求該社盡快出臺整改意見報聯社計劃信貸科,聯社將視情況作進一步處理并監督整改,確保支農再貸款投向的合規性。
三、貸款存在逾期,致使支農再貸款形成風險的整改情況
存在問題:部分貸款存在逾期現象,個別信用社為完成年度其他各項工作任務,在支農再貸款方面疏于管理,使部分貸款沒有換據或沒有及時收回。
整改情況:對貸款出現逾期的現象,已專項向領導作出了匯報,現已協調資產科出臺了以下意見:
一是對20xx年以來新發放形成不良的貸款必須收回,否則按照禹農信聯〔20xx〕142號文件規定嚴肅處理。
二是要對20xx年以來新發放貸款到期必須收回,發現1筆形成不良的,信用社主任就地免職。
三是對于賬面中隱含的大量不良貸款,要求各信用社必須迅速行動,該換據的換據,該起訴的起訴,爭取在年底前解決這部分問題。
四、對再貸款發放使用中存在壘大戶現象的整改情況
存在問題:在檢查中發現,個別信用社為逃避監督,簡化貸款審批手續,把大額貸款化整為零壘大戶,增加了支農再貸款的風險。
整改情況:這種現象的發生,主要是以前年度信息系統不對稱及監督管理不完善等原因造成。今后,聯社業務科將嚴格把關,審查一筆貸款,先通過“信貸咨詢系統”查詢把關,無質疑的,再建議審批備案。對一戶多筆、壘大戶等以逃避聯社審批為目的發放的貸款,聯社業務科在加強監督的同時,將積極協調稽核部門進行后續稽核,凡出現此類情況的信用社,一經發現,將給予嚴肅處理并督促整改。
五、貸款發放手續不完善的整改情況
存在問題:檢查中發現,個別信用社發放支農款時手續不規范。如借款合同中還款計劃沒有正常登記,缺乏對貸戶的還款約束;調查報告流于形式;借款用途與調查報告用途不符;借據與合同要素不全等。
整改情況:今后,聯社將進一步嚴格貸款手續,要求各信用社無論貸款金額大小,必須簽訂借款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確記載借款人的還款計劃及結息方式,確保貸款發放手續的完整有效。同時,對貸款借據要素填寫不齊全的信用社,要求查明原因,并在12月底前整改糾正完畢;對沒有寫出真實、詳細調查報告,缺少有關貸款資料的信用社,要求信貸員及時補充信貸資料,做好貸后檢查,把貸款風險降至最低。今后,若再發現調查報告不真實、貸款手續不完善等現象,聯社將對信貸“四崗”人員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罰。
支農再貸款因為額度較小,發放面積較大,點多面廣,工作量較大,因而信用社管理工作出現顧此失彼。下一步,我聯社將認真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要求,嚴格操作程序,落實管理責任,加強監督檢查,搞好業務指導,引導信用社積極調整信貸投向,大力支持農戶以種、養、加工業為主的合理資金需求,進一步轉變經營觀念,完善服務手段,積極在轄內開展信用創建工作,管好,用好,用活支農再貸款,使支農資金真正惠及到廣大農戶,以促進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