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情況的調研報告
我們眼下的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報告,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語言要準確、簡潔。為了讓您不再為寫報告頭疼,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土地利用情況的調研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縣政府:
根據縣政府要求,我局在國資辦及相關鄉鎮、縣直有關部門的配合和支持下,抽調出專門人員,對xx老三線廠土地利用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就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為了更快發展我縣的經濟,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當前我縣在土地利用方面的當務之急是向節約集約用地方向轉變,進一步盤活存量土地,挖掘存量土地的潛力。我縣xx老三線廠位于孫村鄉境內,始建設于上世紀70年代初,分別有延安電子廠、工農廠、險峰廠、立新廠、衛東廠等組成,做為上海的后方基地,主要生產工業電子產品,總用地面積約:521.6畝。三線廠于85年左右陸續撤走后,所有的廠區土地及廠房、設備等都交于地方政府管理和使用。
二、現狀利用情況
為便于老三線廠資產的利用與管理,縣政府于1986年后陸續將其分別交給旌陽鎮、廟首鎮、孫村鄉、云樂鄉、版書鄉等鄉鎮代管,各鄉鎮為使其資產得到充分利用,分別組織和引進了部分企業入駐發展,具體情況如下:
(一)原延安電子原件廠總用地面積79.05畝,現由皖星電子電器廠、富陽電子元件廠、康強公司三家企業使用:
1.皖星電子電器廠位于原延安電子原件廠西半部,用地面積約35畝,土地及廠房是通過轉讓方式取得。但土地利用方式粗放,部分廠房仍處于閑置半閑置狀態;
2.富陽電子元件廠位于原延安電子原件廠北半部,用地面積約20畝,土地及廠房是通過轉讓方式取得。土地利用率不高;
3.康強公司位于原延安電子原件廠南半部,用地面積約24畝,土地及廠房是通過租賃方式取得。土地也未能充分利用;
(二)原工農廠總用地面積107.1畝,現由華龍麻業公司、新星電鍍廠、廟首林場木材加工廠、錳鋼廠、大理石廠、羊毛衫廠租賃使用:
1.原工農廠東半部由華龍麻業公司作為麻條車使用,用地面積約25畝,土地是通過租賃方式取得,土地已基本得到充分利用;
2.新星電鍍廠位于原工農廠北半部,用地面積約10畝,土地通過租賃方式取得,土地利用不充分;
3.原工農廠北半部由廟首林場租賃,作為木材加工廠使用,用地面積約15畝,土地通過租賃方式取得,土地未能充分利用;
4.錳鋼廠位于原工農廠西半部,用地面積約20畝,土地是通過租賃方式取得,但租賃期已滿,處于閑置狀態;
5.原工農廠體育場由大理石廠使用,作為堆場和加工車間,用地面積約10畝,土地是通過租賃方式取得,土地利用率不高;
6.羊毛衫廠位于原工農廠西半部,用地面積約27畝,土地使用權也是通過租賃方式取得,土地利用較為粗放,部分廠房處于半閑置狀態。
(三)原險峰廠總用地面積122.1畝,現由黃山電機廠、電機沖壓廠、槽槭廠使用:
1.黃山電機廠位于原險峰廠南半部,用地面積37畝,通過轉讓方式取得,土地利用不充分,部分廠房處于閑置狀態;
2.電機沖壓廠位于原險峰廠北半部,用地面積約15畝,土地是通過租賃方式取得,土地利用不充分;
3.槽槭廠位于原險峰廠北半部,用地面積約10畝,通過租賃方式取得,土地未能充分利用;
4.原險峰廠生活區和部分廠房用地面積尚有約60畝土地未予利用,處于閑置狀態。
(四)原立新廠總用地面積113.4畝,現由安徽省華龍麻業公司使用,用地面積113.4畝,土地資產是通過轉讓方式取得,土地基本得到合理利用。
(五)原衛東廠現由上海申亞實業有限公司、安徽省旌德多芬養生生態開發有限公司使用,總用地面積約100畝:
1.原廠區部分土地通過招商引資已引進上海申亞實業有限公司入駐,用地面積62.7畝,土地資產通過轉讓方式取得,土地尚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少部分廠房處于閑置狀態;
2.原生活區部分土地通過招商引資引進安徽省旌德多芬養生生態開發有限公司入駐,用地面積37.09畝,土地資產通過轉讓方式取得,擬利用原有土地、房屋發展度假旅游服務。
三、土地利用建議
近兩年來,我縣在縣委縣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下,招商引資工作力度不斷加大,落戶我縣的企業也越來越多,而且今后隨著縣域經濟的不斷發展,經濟建設對土地的'需求量將不斷加大,因此,我們在土地利用上,一方面要有組織有計劃地開辟新的建設平臺,另一方面更要正確引導企業利用原有存量閑置土地,整合、提高土地使用率,以補充我縣經濟建設發展對土地的需求。
經調研xx老三線廠整體利用率不高,目前僅有50%左右的土地得到合理利用,其余土地低效利用,甚至未加利用。如原延安原件電子廠、原工農廠、原險峰廠等多數廠房僅以租賃方式使用,甚至處于閑置半閑置狀態,土地利用率十分為低下,而采取租賃方式使用的,也不利于企業長遠發展,因此建議對老三線廠土地加以整合,以期得到充分合理利用:
1、對皖星電子電器廠等一批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企業,按照國家對工業企業行業投資強度的要求進一步加大整合力度,以調整、置換等形式,引導其他企業注資入股或開發新產品、新產業,以充分、合理地利用土地資源,提高土地利用率。
2、對采取租賃方式取得臨時用地企業的(如新星電鍍廠等),而且目前已有部分企業租賃期限已到或已近期限,由于企業以租賃方式用地,不利于其長遠發展和充分合理地利用土地資源。因此建議,通過行政等手段,督促
其改變土地利用方式,或者予以搬遷騰退所用土地,用于引進新企業,從而更好地發揮經濟效益;
3、對一些閑置未利用的廠區土地,建議政府在招商引資過程中,充分考慮我縣土地資源狀況,加以合理利用,最大限度發揮其應有的價值,從根本上轉變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建立節約集約的用地新機制,以促進我縣土地可持續利用和社會經濟建設可持續發展。
以上建議,僅供政府決策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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