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廣告調研報告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的事務都會使用到報告,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邏輯的合理性。那么什么樣的報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藥品廣告調研報告,歡迎大家分享。
如今,在網上發布以“性藥品”和性病治療為主要內容的違法廣告漸成抬頭之勢,一些不法經營者看中了網絡媒介迅速傳播、無限銜接的強大優勢,紛紛搶戰網絡空間,大肆宣傳那些低級庸俗、帶有不良信息內容的“神奇”藥品,不僅極大地誤導和欺騙了消費者,而且嚴重污染了廣大網民的網絡使用環境。特別是當下許多青少年熱衷于網上沖浪,那些污濁不堪的廣告內容反復刺激著未成年人的眼球,對他們的思想和身心健康造成了極其不利的影響。
對此,政府及相關部門已引起高度重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了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力度,網絡藥品廣告的違法違規行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在一次次地打擊整治之后,各種打著醫療機構名義兜售“神丹妙藥”的網頁、網站和文字鏈接仍會頻頻跳入人們的眼簾,治理網絡違法藥品廣告成了當前的一大難題。
網絡違法藥品廣告何以如此猖獗,屢禁不止,筆者認為,其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準入門檻偏低。據了解,經營網絡廣告,無須像傳統廣告管理那樣必須通過廣告業資格審查認證,只要擁有網絡使用權,幾乎任何企業、經營組織和個人都可以從事此項業務。在這種沒有對網上信息發布做全面的資格審查和許可的情況下,發布廣告幾乎沒有什么“門檻”可言,這就為網絡廣告經營打開了方便之門,也為后期的規范管理留下了隱患。
二是眼前利益的驅動。網絡廣告的最大優勢在于成本低、傳播速度快,針對性和交互性強,外加它的便利性和時空無限性,一些不法經營者或個人認準的就是這些特點,完全不顧基本的商業道德準則,使用夸大、誘惑性語言在網絡上進行虛假宣傳,甚至虛構編造廣告審查批號,兜售假藥,憑借迅速攀升的站點訪問量賺取高額利潤。
三是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網絡藥品廣告違法是一新的監管課題,目前,我國還沒有針對網絡藥品廣告管理的專門法律法規,無論是依照《廣告法》的相關規定,對違法者最高處以5倍的罰款,還是參照新修訂的《藥品廣告審查發布標準》,對違法發布行為最高罰額可達3萬元,與他們的違法收入相比也只是微乎其微,過低的違法成本對違法者根本構成不了震懾作用。法律依據的缺失導致監管乏力。
四是監管技術手段的不適應。只要具備上網條件,隨時登錄上網,都有可能瀏覽或接觸到藏身其間的網絡廣告,網絡廣告的分散性和隱蔽性,客觀上增加了監管難度,無形中讓那些違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機。再加上目前許多網絡違法醫藥廣告采取多重鏈接的形式,僅憑傳統的監控手段很難監測到隱藏信息。
要加強有效監管,著力凈化網絡廣告市場,筆者認為,還應該從以下五個方面予以重視和加強:
一要全面推行網絡廣告經營資格認證。提高網絡廣告經營準入條件,盡快建立網絡廣告進入準則、經營準則和競爭準則以及網上廣告經營行為審批、登記備案制度,規定從業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資質和條件,尤其是網絡藥品廣告,要嚴格相關準入規定、程序要求和發布標準,實行規范管理。
二要加快制定相關法律法規。針對現行《廣告法》與有關部門規章不能適應網絡廣告市場監管的需要,應盡快出臺《網絡廣告法》,依法規范包括藥品廣告在內的網絡廣告經營行為。從法的層面上加大監督處罰力度,加大違法者的違法成本,讓污染網絡空間的違法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為推進網絡藥品廣告市場的健康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合協作。各級食品藥品監管要加強與工商、信息產業、公安等部門的聯動合作,形成綜合治理網絡違法藥品廣告的合力;同時要探索建立整治網絡違法藥品廣告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定期交流工作動態和通報案件查處情況,共同研究解決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四要建立網絡廣告市場信用體系。根據日常監管情況,開展廣告企業信用狀況評估,建立企業信用檔案。對誠信廣告企業給予通報表彰,對不講誠信的企業降低信用等級并向社會公布。并通過建立廣告市場退出機制,對屢禁不止,造成惡劣影響的廣告企業責令暫停發布廣告,直至取消資格,增加違法網絡藥品廣告經營者的失信成本。
五要加強網絡道德教育。通過開展有組織、有計劃、系統化的網絡廣告道德教育活動,引導網絡廣告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由理性認知網絡違法廣告的危害性到自覺踐行廣告道德準則,履行相應的廣告道德義務,抵制網絡廣告違法行為,促進網絡經營行為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