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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調研報告
在經濟發展迅速的今天,越來越多的事務都會使用到報告,報告成為了一種新興產業。那么,報告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財稅調研報告,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是運用現代信息網絡技術,建立財政、稅務、國庫和各商業銀行間業務往來的網絡聯系,通過電子信息網絡實現稅款征繳、入庫、退庫、更正、對賬等稅收業務,進一步加快稅款的入庫速度,解決稅款繳庫工作效率不高、納稅人繳稅不方便、稅款入庫過程透明度不高、事前事中缺乏控制和稅款滯壓等問題,并逐步實現稅款申報、繳納、劃解、入庫和對賬業務的電子化,簡化業務操作流程、方便納稅人繳稅、降低征稅成本、減輕地稅機關工作量,實現稅款征收信息在財政部門、稅務機關和國庫間的共享,推行財稅庫銀橫向聯網工作意義深遠。現就市目前正在運行的財稅庫銀橫向聯網工作談談個人看法和建議。
一、財稅庫銀橫向聯網工作現狀
(一)納稅人繳稅效率顯著提高。實施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申報繳稅方式,納稅人一次性簽訂《委托銀行扣繳稅款協議書》,確定一個銀行賬戶作為繳稅賬戶,今后所有稅款均可通過該銀行賬戶扣繳且不收取任何費用,納稅人可以輕松快捷地完成整個申報繳稅過程。以前納稅人申報繳納幾個稅種稅款,就得開幾份繳款書,每份繳款書六張,每張繳款書上均需加蓋財務印鑒和法人印章,一次繳稅就需蓋三四十個印章,財務人員工作量繁重,且紙質票據消耗量居高不下。實行橫向聯網繳稅以后,由一票一稅變為一票多稅且不用加蓋印章。在此基礎上還可進一步實現網上申報,納稅人足不出戶即可繳納稅款,納稅人繳稅效率顯著提高。
(二)征稅成本大幅降低。財稅庫銀聯網不僅方便了納稅人繳稅,也大幅降低了稅務系統的征稅成本。在以往申報模式下,僅城北局每月使用稅收通用繳款書約8000余份,實施橫向聯網申報后,每月使用的繳款書下降到了4000余份,降幅達50%以上,以每份繳款書成本0.50元計算,每月節約征稅成本xx元左右,一年可節約費用3萬余元。如全省所有納稅人都實現聯網申報,稅務機關征稅成本將大幅降低。
(三)稅款入庫時間明顯縮短。財稅庫銀聯網成功后,稅款入庫更為及時迅速。納稅人確保繳稅賬戶有足夠資金,并在完成申報同時確認繳稅,系統自動辦理繳稅業務并將稅款繳入人行國庫。橫向聯網系統減少了稅款入庫環節,從根本上改變了傳統稅票傳遞方式,加快了稅款入庫速度。聯網前一筆稅款從納稅人申報到入庫需3天至5天,有些農村和邊遠山區的甚至需要10天至15天,聯網后一筆稅款從納稅人申報到入庫僅需半天,比過去縮短2至4天,實現了電子繳稅在納稅人、稅務部門、銀行、國庫之間的高效運行,成功搭建起了完稅“高速路”。
二、財稅庫銀橫向聯網工作存在的問題
在市全面推行應用財稅庫銀橫向聯網工作中,發現在實際工作操作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并嚴重制約著財稅庫銀橫向聯網建設工作的全面推廣和應用。
(一)征納雙方觀念轉變不到位,宣傳力度仍需加強。從稅務部門看,過去長期實行稅收專管員上門收稅的傳統稅收征繳方式。隨著征管模式的改變,現在強調辦稅大廳功能的發揮,逐步實現了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今后趨勢是由集中再次走向分散,淡化辦稅大廳功能,納稅人只要依托財稅庫銀橫向網絡即可申報繳稅。對于此種發展趨勢,部分稅務工作人員尚未轉變觀念,對推行此項工作積極性不夠,產生畏難消極情緒;有的稅務人員對地方稅務信息管理系統具體操作應用知識掌握不夠熟練,無法適應新的管理要求;少數稅收管理員認為申報征收工作是辦稅大廳人員的工作,與己無關,認為推行財稅庫銀橫向聯網工作增加了額外負擔,導致出現推諉扯皮現象。從納稅人方面看,對財稅庫銀橫向聯網認識程度不高,推廣難度增加,加之部分納稅人硬件設施和財務管理基礎配置不到位,企業會計業務還停留在傳統手工操作層面,無法適應財稅庫銀聯網橫向聯網要求;有的因為客觀條件暫時不具備,不愿配合稅務部門推行此項工作;有的認為通過基本賬戶(或是一般賬戶)繳稅沒有紙質憑據,不如直接前往地稅機關繳稅取得完稅憑證踏實,在推廣應用中存在抵觸情緒;而習慣于用一稅一票稅收通用繳款書存根聯作為會計核算憑證的企業納稅人,對開戶行根據電子繳款書填制的《電子繳稅付款憑證》作為繳納稅款的會計核算憑證的合法有效性存在顧慮。另外,有的稅務管理員盲目追求三方協議簽訂率,強制納稅人簽訂,忽視了廣泛深入的宣傳講解,造成部分納稅人雖然簽訂了協議,擔心稅務機關多扣稅款(有欠稅的企業更為擔心),更擔心賬戶資金信息泄露為稅務部門提供證據,導致已簽訂三方協議的納稅人心存不安,沒有簽訂的極力回避或拒簽,給推廣橫向聯網工作造成相當大的難度。
(二)地稅信息管理系統對接不配套,推廣工作受阻。主要表現在:一是目前正在使用的征管系統屬于省局自主研發的管理軟件,尚未開通網上申報,未能發揮財稅庫銀聯網的強大功能,致使納稅人申報成本并未減少,辦稅大廳申報期壓力也未減輕,網上申報征收進度受限。二是電子扣稅目前只適用于正常企業每月的正常申報征收入庫,而對有多種經營形式需要即時開具發票的納稅人卻不適用,導致電子扣稅與發票開具分離,部分納稅人仍要前往辦稅大廳開具繳款書完稅后才能換開所需發票。部分企業仍然習慣開票繳稅,大量稅款游離于電子扣稅體系之外。三是現存不少企業系家庭作坊式經營模式,是個體戶為方便生產經營注冊的公司,賬務不健全,會計水平較低,此類企業暫不具備聯網條件。四是征管系統中登記的納稅戶不少為“空殼公司”,并無實際經營內容,無法開展電子扣稅,導致納稅戶簽訂稅庫銀三方協議率偏低,影響基層工作積極性。五是區縣范圍內的金融、電信、保險等納稅戶均為報賬制單位,無獨立賬戶,企業繳納稅款只有一個統一賬戶,不符合簽訂三方協議要求。六是財稅庫銀聯網系統現有金融機構尚無法全部滿足推行需要,目前只有工行、建行、中行、農行、農信社、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等七家銀行可以辦理電子扣稅,而在農發行等其他金融機構開設賬戶的企業無法實施此項工作,財稅庫銀聯網工作推廣嚴重受阻。
(三)基礎數據采集錄入不夠準確,造成劃轉困難。稅務分局與企業及商業銀行簽訂三方協議時,如基礎數據信息采集不準確,填寫不規范,則直接導致錄入三方協議后銀行驗證不予通過,造成電子扣稅系統無法正常劃轉稅款。特別是個別稅務管理員工作不夠細致,對企業的稅務登記、基本情況、稅種鑒定等基礎申報資料審核把關不嚴,資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得不到保證,使納稅人感受不到財稅庫銀聯網的高效、實用、方便、快捷,并對聯網工作產生反感情緒。
(四)與農村信用聯合社的驗證工作不夠通暢,協調工作仍需加強。從財稅庫銀橫向聯網工作測試到全面推廣應用的統計情況看,地稅系統所有在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開戶的納稅人簽訂的三方協議均因待銀行接口端超時而未驗證通過。說明稅務機關與農村信用聯合社的協調溝通還不到位,加強部門協作仍是今后一項重要工作內容。
(五)電子扣稅網絡系統運行不夠完善,對賬劃款運行不穩定。目前使用的電子扣稅系統由于運行時間不長,在網絡連接上還不夠穩定,網絡中斷或者網絡擁塞時,稅款劃轉指令傳至銀行系統并通過電子繳庫已劃轉稅款,但不能及時將開票信息反饋至稅務機關征管數據庫,造成企業重復申報繳納。同時,網絡不穩定也造成稅務機關不能每天下載國庫上傳的入庫資料,電子對賬工作無法正常進行。個別企業三方協議驗證均顯示為通過的正常狀態,但在申報期實際劃轉稅款時卻出現預算分配比例與國庫不一致,共享參數表中無此預算科目或輔助標志錯誤、賬戶不存在、協議錯誤、協議不存在、賬戶名不符等等提示,給基層地稅部門正常征收工作造成困難。
(六)各種代征規費尚不能使用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功能需增強。目前地稅機關代征的規費種類繁多,專用票據形式不一,名目繁多的各類票據給繳費人申報帶來很多不便。部分納稅人或繳費人提出在征收各類規費時使用電子扣稅系統也可為繳費人節省時間和節約成本。另外,地稅系統代開貨運發票的代征點較多,使用“公路貨物運輸代開票系統”并結合稅款征繳系統代扣代收稅款,但原有稅款征收系統和《地方稅務信息管理系統》端口沒有對接,數據的取得和錄入全部依靠金庫反饋的繳款書逐筆進行二次手工開具并做人工銷號處理,計財部門工作量繁重。財稅庫銀橫行聯網沒有切實發揮作用,系統功能需要進一步增強和完善。
三、財稅庫銀橫向聯網工作今后設想和建議
一是加大宣傳力度。建議就征納雙方觀念轉變不夠到位的實際情況,借鑒城西區地稅局試點測試工作中取得的經驗,在逐步完善各種流程的基礎上,從橫向聯網測試工作啟動時就采取多種方式宣傳,將橫向聯網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基本業務流程、簽訂《橫向聯網繳稅三方協議書》流程等知識印制《財稅庫銀橫向聯網宣傳手冊》,面向納稅人免費發放。組織多期財稅庫銀橫向聯網業務培訓班,以財稅庫銀應用系統模塊及基本操作和系統常見問題的解決方法為主要內容,重點講解納稅人申報繳稅、清繳欠稅、預繳稅款等不同類型業務的實際操作,確保短時間內將財稅庫銀橫向聯網工作廣泛深入的宣傳到所有企業。為全面鋪開財稅庫銀橫向聯網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二是及時解決存在問題。建議因事制宜、靈活解決現行地方稅務信息管理系統對接“不夠配套”的問題。對個別納稅戶需要即時開具發票而又不能正常使用電子扣稅程序的,先用電子扣稅程序扣繳稅款并采用集中補票程序換開發票;對家庭作坊式企業,原則上簽訂三方協議,要求企業盡快聘請高素質會計,健全賬務,規范管理;經稅務機關嚴格審核,此次財稅庫銀聯網工作中發現的“空殼公司”自動申請注銷數量較多,規范了戶籍管理;對區縣范圍內的金融、電信、保險等無獨立賬戶的納稅戶暫時沒有簽訂三方協議,待全市統一口徑后集中處理。
三是加大獎懲力度,提高稅收管理員素質。建議就三方協議基礎數據采集錄入“不夠準確”的問題,加強財稅庫銀橫向聯網宣傳力度,進一步強調基礎信息數據準確性的重要性;向稅務分局發放三方協議書的同時,對每一名稅務管理員進行系統培訓,重點強調協議書中必填項目的準確性,考核到人,責任到戶,獎懲掛鉤,提高基層稅收管理員的工作責任心,從源頭上提高基礎數據的準確率和完整率。
四是建議各區、縣地稅局采用稅務管理員負責制,即誰的管戶誰負責的原則,限定時間,從協議的簽訂、審核、驗證方面入手,實行稅務管理員“一條龍”服務,加強與企業、開戶行的溝通協調,將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確實無法解決及溝通難度太大的問題移交計財部門統一解決。機關處科室全力配合稅務分局做好財稅庫銀橫向聯網后勤保障和培訓工作。
五是加強宣傳,優化服務。推行財稅庫銀橫向聯網是稅收繳庫方式科學化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一項納稅人、稅務機關、國家三方共贏的征繳方式。針對納稅人疑慮的《電子繳稅付款憑證》是否為唯一合法有效會計核算憑證的問題,建議稅務機關加大宣傳力度,深入基層細致解釋,從根本上消除企業顧慮,并根據納稅人要求在辦稅大廳電子申報階段逐戶開具《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電子轉賬專用完稅證》,以復印件作為《電子繳稅付款憑證》的附件,但此單據不作為會計核算憑證。
六是由于大部分農林牧副漁業納稅人在農發行開立賬戶,而農發行尚未參與到財稅庫銀橫向聯網工作中,加之第一產業的特殊性,建議此類企業暫不簽訂三方協議,待系統完善后再行處理。
七是強化基礎信息管理。財稅庫銀橫向聯網推廣應用后,及時注銷空殼企業、失蹤戶,補充和完善登記不實戶資料,提高正常戶的申報繳庫質量,杜絕正常戶不申報、少申報、遲申報現象。同時加強納稅戶的基礎信息管理,健全納稅戶信息資料管理制度。
八是完善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功能。對比全國其他地區財稅庫銀橫向聯網工作開展情況,我市在網上申報、不同類型業務多種應用方面、個體工商業戶批量扣稅等方面還存在一定差距,線路不暢、網絡掉線、登錄超時、服務器無響應等問題必須盡快解決,系統相關功能還需不斷開發和完善。今后工作中仍需加大硬件設施投入力度,盡快將農發行等尚未納入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的各類銀行納入系統,擴大網絡應用范圍,最大限度地方便農村納稅人。并及時與新辦企業簽訂三方協議書,完善財稅庫銀橫向聯網長效機制。
九是逐步規范各類規費代征工作,統一各類票據,在系統支持、委托單位相互銜接的基礎上拓展電子扣稅(費)范圍,從源頭上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降低征收成本,減輕稅務機關工作量。
十是做好多方溝通與協調。針對目前稅務機關和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驗證工作不夠通暢的問題,建議區縣地稅局積極和農村信用聯社溝通協調,盡快找到問題癥結所在,及時解決農村信用社端口未銜接的問題,為暢通電子扣稅掃清障礙,促進稅庫銀聯網工作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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