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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市養殖環境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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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XX市畜牧水產養殖方式從分散養殖向規模化、集約化養殖的逐步轉變,規模養殖場建設發展較快,不同規模的畜禽養殖場(戶)不斷涌現,促進了我市畜牧業的發展。但是,隨著規模養殖的發展,其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排泄物以及飼料獸藥殘留物也給生態環境帶來了一定的不良影響,因此,控制規模養殖對環境的污染刻不容緩。
一、XX市畜禽養殖現狀
截止20xx年底,全市畜禽牛存欄達1.94萬頭、羊存欄2.57萬只、豬8.32萬頭、禽類年末存欄15.84萬只;全年牛出欄0.45萬頭、羊出欄3.61萬只、生豬出欄9.11萬頭、禽類出籠41.01萬羽。我市共有各類養殖大戶400余戶,其中規模養殖場達到144個,年出欄100頭以上規模養牛場1個、年出欄300頭以上規模養羊場11個、出年欄生豬500頭以上的規模養豬場97個、年存欄1萬羽規模蛋禽場1個。這些養殖場大多數沒有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據調查,絕大部分畜禽養殖場基本都建于對居民會產生環境影響的區域內,一些鄉鎮的畜禽養殖場甚至就建在居民區內,距離周邊居民或水源地都比較近,由于大多數畜禽養殖場沒有配套污染處理設施,畜禽糞便尤其是散養的畜禽糞便直接排向魚塘、溝渠、農田,再加上養殖場選址不當,不僅對周邊地區環境構成威脅,而且在部分鄉鎮已經造成了畜禽養殖場與周邊居民的環境污染糾紛。
二、畜禽養殖環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一)規模化養殖布局不合理。我市畜牧業逐步向集中化、規模化發展發展。但我市規模化發展進程中存在著畜禽養殖場分布不合理的現象,個別鄉鎮只有幾家養殖場,而有的鄉鎮卻存在十幾家,其中有的村都存在好幾家,并且緊緊相連。畜禽所產生的排泄物較為集中,加之不能及時有效的處理,就會導致囤積,對人和畜禽的環境造成嚴重污染。
(二)獸藥、飼料等投入品使用不當。養殖者濫用抗生素、激素、微量元素等投入品,其產生的后果就是藥物殘留,對人類健康及環境造成嚴重危害及污染。
(三)畜禽廢棄物得不到充分利用。養殖業逐漸向城鎮、郊區轉移,農業和畜牧業的脫節,導致了種植業與養殖業的分離,養殖者不種地,畜禽糞便及廢棄物不能及時還田消納。我市乃至全州較為缺乏有機肥料生產企業,而同時化學工業的迅速發展,化肥的產量大,價格低,從而導致大量畜禽糞便、廢棄物得不到有效利用,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
(四)養殖場建設的監管力度不夠。我市養殖場大多數沒有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在養殖場新建過程中環保部門僅對部分大型養殖場進行環境測評,而且抓的不嚴,以致相關法規得不到有效執行。
(五)規劃建設不合理,缺乏前瞻性。早期建造的養殖場,未經科學規劃,選址、欄舍建設都缺乏前瞻性,布局建造隨意,不少養殖場建在城鎮近郊、村莊旁、河流溪溝畔。欄舍建設缺乏規劃,多數是邊發展邊建設,布局凌亂,建造簡陋、設施陳舊落后,易對周邊人居環境造成影響。
三、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存在問題和困難
(一)缺乏指導性政策及措施。州、市還未出臺養殖業污染防治規劃、養殖三區劃分方案及相應的激勵措施。同時現有畜禽污染防治的政策、法規不夠完善。再加上認識不足、資金缺乏、技術匱乏等方面的原因,有些規定難以有效落實,現有的政策、法規大多數只是原則上的規定,缺乏可操作性。我市大部分養殖場管理粗放、薄弱,絕大多數集約化畜禽養殖場建設之初,沒有辦理環保審批手續,缺乏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廢棄物綜合利用措施。大部分養殖企業重飼養輕治理,不愿投入大量資金用于環保技術或購買環保設備。
(二)部門職責不清,沒有形成聯動機制。全市各相關職能部門分工不明確,導致在管理上存在著很大的漏洞,加大了畜禽糞便污染治理的難度。如我市養殖污染防治財政項目實施主要由環保局實施,畜牧部門不了解。在監督過程中存在踢皮球,不能形成合力的情況。
(三)環境保護意識嚴重缺乏。全市大部分養殖戶缺乏環保意識,追求短期經濟利益,可持續發展意識極差。對進行糞污治理改造缺乏主動性,不愿花錢建設糞污處理設施,一心想著項目支持。同時部分養殖戶忽視欄舍內部環境,對欄舍沖洗用水不注重控制,污水隨意排放,畜禽糞便隨處堆放,不建造堆放設施,嚴重影響了養殖場及其周邊環境。
四、畜禽養殖污染的防治建議
(一)政策法規層面
1.政府制定養殖業污染防治規劃。政府要及時編制養殖業污染防治規劃,由規劃、環保、畜牧、水利等部門聯合制定禁養、限養、適養三區劃分方案。同時積極正確上級激勵項目,制定本地區污染防治激勵措施。
2.加大資金扶持、治理和發展生態養殖業。政府應建立規模養殖污染治理專項資金,主要用于糞污無害化處理及綜合利用、研究環保型飼料和生態畜牧業的研究及推廣。采取以獎代補的方法,鼓勵規模養殖戶投資養殖污染治理,對積極治理畜禽養殖污染的規模養殖場、戶,在養殖用地、信用貸款等方面給予優惠與扶持。各級環保、畜牧行政主管部門,要在各自職能范圍內對治污成效突出、示范作用明顯的畜禽養殖場給予一定的政策優惠。積極幫助爭取項目,多渠道引進資金及技術,使治污技術早日服務于養殖業。
(二)綜合管理層面
1.合理規化畜禽養殖場的建設。一是科學規劃建設。養殖場(小區)的選址、規化與建造新建養殖場在傳統建場選址基礎上,將糞污處理納入規劃之中。二是創新改進措施。選擇安裝先進控溫、通風、光照、糞便清理、糞污再利用、消毒、污水處理設備及糞尿加工處理設備等。三是加強綠化。利用綠色植物吸收二氧化碳,釋放氧氣,以達到降低溫度、減少輻射、減少細菌和除塵除臭的目的。
2.提高養殖環保意識。環保、畜牧等部門針對畜禽養殖對環境污染重要性進行宣傳,要進一步加大對《畜牧法》《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畜禽養殖業排放標準》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尤其是畜禽養殖者的環保意識,增強養殖者對實施環境污染治理的責任感和自覺性。
3.建立聯合機制,加大監管力度。環保、畜牧等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加大力度、通力協作,建立長效監督機制,嚴把新建養殖場防疫條件的準入關,建設一個,達標一個。嚴格執行畜禽場建設的環保審批制度、排污申報制度和排污許可證制度等相關制度,對不遵守法規制度的,對不符合要求的,該整改的整改、該搬遷的搬遷、該關閉的關閉。
(三)技術層面
1.推廣環保養殖。一是規范用藥管理。減少使用抗生素類添加劑,選擇使用高效、低毒、無殘留的綠色獸藥;制定合理的免疫計劃,不濫用疫苗。二是加快新技術推廣。加快干濕分離、沼氣化處理、有機無機復合肥加工等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實用技術推廣采用干清糞生產工藝,實現畜禽糞便干清堆積發酵后就地消納。三是推行生態養殖模式。積極推廣“豬(牛、雞)—沼—果(菜、樹、魚)”等多種生態養殖模式,從而實現畜牧業內部的良性循環,提高畜牧業的整體科技水平、環保水平和可持續發展水平。
2.綜合治理養殖污染。一是糞便達標排放。畜禽糞污經厭氧發酵處理和沉淀后,在經過曝氧、生化或過濾凈化等好氧處理,使處理后的污水達到國家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向外排放。二是無害化處理。養殖場病死畜禽的尸體必須經過無害化處理,其他生活垃圾應遵照國家有關規定集中處理、綜合利用,不得自行隨處掩埋或焚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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