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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六類重點青少年群體調研報告
2014年11月30日,在清華大學舉行的第10屆中國青少年發展論壇上,孫云曉代表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發布了《全國六類重點青少年群體研究報告》,以下是研究報告全文。
青少年是民族的未來而首先是今天,青少年是國家的希望而希望需要精心培育。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以及總書記關于“中國夢”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一系列重要講話,了解青少年的真實狀況和切實需求,服務黨和國家的重大決策和新時期共青團與青少年工作的創新,竭誠服務青少年的健康成長,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與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及全國省級團委、團校和相關研究機構于2013-2014年,聯合開展了“全國六類重點青少年群體研究”。
六類青少年群體是當前黨和政府關注的重點,分別為:未就業大學生群體、網絡媒體從業青年群體、民族地區民族青年群體、“留守兒童”群體、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群體、殘疾青少年群體。
研究方法以問卷調查為主,輔以座談、訪談、田野調查、案例研究等定性方法。問卷由課題組研究人員會同各領域專家學者共同制定,調查實施過程科學嚴謹,確保了調查結果真實可靠。通過分群體的分層多階段抽樣,共調查大學畢業生6829人,網絡媒體從業青年3089人,民族地區民族青年3417人、漢族青年1930人,農村留守兒童4533人、非留守兒童2731人,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人員2834名、專門學校學生751名、普通中學學生2385名,殘疾青少年4536人;總計調查青少年3萬余人,涉及全國24個省。
以下分群體報告主要研究成果:
一、未就業大學畢業生群體
黨和政府一直高度關注和重點解決大學生就業問題。本次調查發現:
1.未就業大學畢業生對國家發展和民族復興有著良好預期,七成多對“在黨的領導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擁有信心(72.9%)。
2.未就業大學畢業生更多地來自經濟發展相對落后地區,社會資源不足,個人能力較弱,交往能力較差,就業弱勢累積越多的人就業越困難。來自鄉鎮和農村的居多,分別為27.1%、25.7%,來自省會城市和直轄市市區的僅為13.2%;家庭經濟條件越差、父母職業聲望越低、祖輩或父輩等直系親屬中職務級別越低的越難就業。
3.未就業大學畢業生實習經歷比較缺乏,求職被拒絕的首要原因是缺乏工作經驗。在沒有實習經歷的人中,未就業的比例為26.8%,比有過實習經歷的高8.2個百分點。在求職被拒絕的原因中,缺乏工作經驗是首要問題(54.6%),“專業不對口”排在其次(45.9%),“缺少面試經驗”排在第三(31.0%)。
4.未就業大學畢業生的求職成本高,薪資期望較低,可接受的起薪點更低,失業容忍度較高。平均發出求職簡歷13.7份,發送10份及以上簡歷的占48.7%,求職成本在1000元以上的占56.2%;就業起薪期望平均為每月3700元,主要集中于2000-3500元(68.2%)和5000元以上(27.2%);可接受的起薪點更低,平均為每月2645元,其中有81.8%的人可接受的最低起薪介于1000-3500元。可接受的最長待業時間平均為58.5天,95.9%的人可接受的最長待業時間在4個月之內。
5.未就業大學畢業生生活質量受到嚴重影響,幸福感不強。生活來源主要依靠父母的經濟支持,生活費的三大來源分別是:父母給錢(71.6%)、臨時性工作收入(32.4%)和積蓄(28.1%)。對生活幸福程度評價的平均分為6.88分,僅48.2%的人認為自己未來“肯定能”過上更好的生活。
6.未就業大學畢業生求職過程中面臨三大主要矛盾。一是就業過程中的主觀努力不夠與認識誤區并存,73.7%特別認同“大學生基層就業,有利于了解社會和增長本領”,但只有9.2%的人表示特別愿意去基層工作。二是求職途徑的父母依賴與父母社會關系較差的矛盾,47.1%認為“現在找工作主要就是‘拼爹’”,但實際上他們社會資源相對較少,父母的職業聲望較低,難以提供有效的就業支持。三是急需政策幫扶與對就業政策了解不夠的矛盾,只有16.7%比較了解國家和地方出臺的各項就業政策,有31.8%的人表示不了解。
7.未就業大學畢業生最期盼增加就業崗位(55.2%)、建立全國大學生就業動態信息系統(44.7%)、提高素質能力(40.4%)、提供就業見習機會(39.3%)、轉變就業觀念(35.8%)以及政府提供就業專項扶助資金(34.5%)。
針對未就業大學畢業生的主要困難和問題,課題組提出以下對策建議:一是建議在大學期間進行有針對性的提前干預,要特別關注那些在地域、社會資源、個人能力和社交能力等多個方面處于弱勢的大學生。二是建議對就業困難大學生的素質能力與就業崗位要求之間的匹配度作出科學評估,匹配度越高則越容易獲得就業崗位。三是建議為就業困難大學生提供定向的實習崗位和專項的就業培訓,通過一對一的幫扶,促進就業困難大學生綜合素質和就業能力的提高。四是建議確保未就業大學畢業生平等享有其他失業者可以享有的失業扶助政策的基礎上,對大學生群體制定特殊的扶助措施;并實施待業失業救助的附加條件,激活就業意愿。
二、網絡媒體從業青年群體
課題組發現,網絡媒體從業青年群體有以下6個特征:
1.年輕化,年齡在35歲以下的占91.87%。
2.女性占比超平均水平,女性占50.9%,高于男性。
3.文化程度較高,具有本科學歷的占54.4%。
4.從業年限短,流動性較大。平均工作年限為2.43年,85.0%工作年限為5年或5年以內。
5.工作時間普遍較長,勞動強度較大。近四成(38.5%)每日工作超過8小時,其中8.5%每天工作時間超過12小時。
6.收入不高,月工資低于當地平均水平。平均月工資為4048.9元,且有44.3%的被調查者月收入在3000元以下。而網絡媒體中不同職位、不同職級的收入差距也較大。
網絡媒體從業青年觀念行為的現狀與問題有:
首先,普遍對本單位組織文化的認同度較高,工作態度積極,對工作環境、職業發展較有信心,但認為生存壓力過大,對生存現狀不滿意;超過五成(50.57%)對收入待遇不滿意。其次,網絡媒體從業青年具有較強的社會影響力,但普遍缺乏身份認同;相當一部分認為自己與傳統媒體記者相比,地位上有很大差距。再次,被調查者普遍認同網絡治理與監管,希望形成“依法治網”的格局。此外,大多數對網絡問政與反腐態度理性,希望建立持續長效機制。最后,多數具有一定的“新聞職業素養”,但“政治意識”較為淡薄。
根據以上發現和問題,課題組認為:應當建立網絡媒體從業資格認證機制及培訓體系;進一步放寬網絡媒體的新聞采訪權;健全網絡信息傳播的相關法律法規;發揮黨團作用,提升網絡媒體從業青年的政治素養;建立網絡媒體從業者協會或學會,搭建適當的交流平臺。
三、民族地區民族青年群體
當前民族地區的民族青年在民族融合、國家認同、政府認同、制度認同等方面的狀況整體上是積極的,但是也存在著一些問題。本次調查發現:
1.少數民族青年與漢族青年的交往意愿較高。西藏地區的漢族青年表示“與藏族非常親近或親近”的占78.7%,內蒙古地區的漢族青年表示“與蒙族非常親近或親近”的也達到61.5%,新疆地區的漢族青年表示“與維族非常親近或親近”的為53.1%。相應的,藏族和蒙族青年中分別有54%和52%人表示“漢族人成為了您的朋友”是比較好的,維族青年的這一比例甚至達到了69.7%。
2.少數民族青年表現出較高程度的對國家的認同。分別有84.4%的藏族青年、76.3%的蒙族青年、94%的維族青年表示“為作為一個中國人而感到驕傲”。
3.少數民族青年對政府的義務教育、發展經濟最滿意,對廉潔、透明最不滿意。藏族青年滿意度最高的前三項分別是義務教育(76.9%)、發展經濟(75.5%)、提高人民生活水平(73.1%),滿意度較低的三項分別是廉潔(60.3%)、有透明度(60.3%)、道德性強(64.5%)。
蒙族青年滿意度最高的前三項分別是義務教育(73.5%)、發展經濟(68.7%)、尊重個人自由(62.8%),滿意度較低的三項分別是廉潔(44.6%)、有透明度(46.9%)、環境保護(47.6%)。
維族青年滿意度最高的前三項分別是義務教育(85.6%)、發展經濟(82.5%)、基礎設施建設(77.6%),滿意度較低的三項分別是廉潔(59.8%)、環境保護(63.7%)、有透明度(64.8%)。
四、“留守兒童”群體
留守兒童總體上形成了比較積極的價值觀,對未來充滿希望,向往城市生活,家庭關系良好。92.1%為自己是中國人感到自豪,91.9%對自己生活在中國感到滿意;有82.4%對未來充滿希望,77.7%希望以后在城市生活;90.2%與母親關系很好,89.4%與父親關系很好,大多數留守兒童仍將母親視為最重要的支持來源。
但另一方面,留守兒童在成長中也面臨九個突出問題:
1.意外傷害凸顯。在過去一年中,有49.2%遭遇過意外傷害,比非留守兒童高7.9個百分點。
2.學業表現較差,學習興趣不足。82.1%的人有過成績下降的情形;沒完成作業、上學遲到、逃學等學業不良行為的比例分別比非留守兒童高8.6、4和1.3個百分點;不想學習和對學習不感興趣的比非留守兒童高5.6和3.2個百分點。
3.社會支持較弱,心理健康問題比較突出。留守兒童的家庭支持弱化,前三位的支持來源依次是母親、同學朋友和父親,而在非留守兒童的支持來源中,父親第二,同學朋友位列第三。母親仍是留守兒童最重要的社會支持,是最親近的人,是主要的情感支持和實際幫助來源以及價值肯定者。同學朋友是留守兒童心里話的首位傾訴對象和遇到困難的第一求助人選。老師對留守兒童的支持更多地體現在學習輔導上,情感支持相對欠缺。
4.留守女童負面情緒相對明顯。經常感到煩躁、孤獨、無緣無故發脾氣的女童比例比男童高3.7、6.2個、3.5個百分點;父母外出后,感覺自己比原來抑郁、焦慮、愛發脾氣、膽小的比例也高于男童。
5.留守男童問題行為令人擔憂。遲到、逃學、受老師懲罰的比例比非留守男童高5.3、1.9和5.4個百分點;不想學習、對學習不感興趣、很難集中注意力學習、沒完成作業、成績下降的比例比非留守男童高3—10.7個百分點,也都高于留守女童。
6.父母外出對小學中年級兒童影響更大。感覺父母外出后自己更容易被欺負、被歧視、性格比原來內向、膽小的四年級留守兒童比例在6個年級中最高。他們經常想念父母、擔心見不到父母、擔心父母不愛自己的比例最高。四、五年級的留守兒童表示目前自己最需要和父母在一起,而其他年級學生表示最需要學習輔導。
7.青春期疊加留守使得初二現象更為顯著。初二留守學生較非留守學生學業表現差、學習興趣低。他們與父母的關系更差,經常和媽媽交流(64.3%)、經常和爸爸交流(57.9%)的比例比初二非留守學生低4.1和8.7個百分點。唯有初二留守學生把同學朋友視為最重要的社會支持來源,重要程度甚至超過了母親,其中的某些負面影響值得關注。
8.寄宿留守兒童對生活滿意度相對較低。寄宿生的飲食和睡眠習慣更差,學習和校園生活狀況更糟糕,平均每天睡眠9小時以上的寄宿生(15.2%)比非寄宿生低5.9個百分點。各種需求的未滿足程度高:一是學習輔導不足,晚自習經常有老師答疑的僅有四成(40.4%);二是生活單調,學習之余或節假日最經常做的是在宿舍和同學聊天,其次是在室外鍛煉、玩耍和看電視;三是情感支持不足,僅兩成多(23.9%)表示生活老師會經常找他們談心。四是管理不到位,87.5%的寄宿生表示宿舍中發生過丟失財物的現象,57%表示宿舍里有同學拉幫結派欺負別人。
9.母親外出的留守兒童整體狀況欠佳。父母都在外地的留守兒童最多,占51.7%,其次是父親外出的,占40.2%,母親外出的最少,占8.1%,但母親外出的留守兒童在各個方面的問題最突出。他們生活習慣更差,網絡不良行為更多,意外傷害更多,對留守生活的負面體驗也更高;學校表現更糟糕,遭受欺負的比例更高。
針對上述問題,課題組提出如下建議:一是健全關愛留守兒童的法律和政策體系,立法保障親子團聚、早期教育、家庭教育指導。二是完善監護制度和國家救助體系,強化父母法定監護責任,探索有償代理監護制度。三是注重滿足不同類型留守兒童的多樣化需求,考慮性別、年齡段及監護類型不同的留守兒童的特點。四是通過吸引外出農民工返鄉就業創業以及鼓勵、支持和幫助有條件的外出農民工帶著子女舉家進城,從根本上減少留守兒童的數量。
五、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群體
通過調研,課題組掌握了目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群體特征:
1.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困境未成年人犯罪占較大比例,閑散未成年人犯罪呈下降趨勢。在被調查的未成年犯中,閑散未成年人占56.9%,留守未成年人占12.5%,流動未成年人占12.4%,未成年孤兒占1.7%,服刑人員的未成年子女占1.6%。閑散未成年人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2001年為61.2%,2014年為56.9%,下降了4.3個百分點。
2.未成年犯的犯罪類型以暴力型犯罪、侵財型犯罪為主,受年齡、性別、地域等因素影響而有所差異。總體上,搶劫罪占52.7%,故意傷害罪占17.6%,罪占11.8%,盜竊罪占9.6%,故意殺人罪占5.1%,尋釁滋事罪占3.1%,販毒罪占2.7%。
未成年人犯罪類型的結構因年齡而不同。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的主要犯罪類型是:搶劫罪(61.3%)、故意傷害罪(20.6%)、罪(15.9%)、故意殺人罪(5.6%)。已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犯罪類型主要是:搶劫罪(43.6%)、盜竊罪(18.6%)、故意傷害罪(14.6%)、罪(12.9%)。
未成年人犯罪類型的結構因性別而不同。男性實施搶劫罪、罪和盜竊罪的比例分別為55%、14.8%、12.2%,均高于女性的比例(分別為21.5%、7.9%、5.6%)。女性實施販毒罪、故意殺人罪的比例分別為18.6%、11.3%,均高于男性的比例(分別為4.7%、1.6%)。女性未成年人犯罪類型主要是暴力犯罪(54.8%)和毒犯罪(18.6%),尤其是故意殺人罪和毒犯罪均高于男性未成年人。
3.未成年犯的犯罪時間主要是在夜晚,尤其是搶劫罪、盜竊罪、販毒罪主要發生在夜晚10點以后;犯罪地點主要是街頭(48.6%)、網吧、酒吧、KTV等娛樂場所(26.4%)和學校附近(14.8%)。
4.法制意識薄弱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影響因素。在回答“此次犯罪的原因”時,選擇“不懂法律”的占65%;58.1%在犯罪時“不知道是犯罪,也不知道會受到處罰”;64.7%在犯罪時“不知道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在“假如在違法犯罪前存在哪些事項,就不會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時,60.5%的未成年犯的回答是“知道犯罪的沉重代價”。
課題組建議:一是完善未成年人專門教育的相關法律。建議修改《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或制定有關專門教育的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專門學校的分類招生制度:對于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需要進入專門學校學習的,以實行“三自愿”原則為主,特定情形下可以經法定程序強制送入專門學校學習;對于被不起訴或被判處非監禁刑的、尚未完成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強制送入專門學校進行教育矯治。二是加強未成年人社區矯正的立法,著重解決未成年人社區矯正的主體、對象、矯正措施、評估等問題。三是動員社會組織積極參與未成年人犯罪預防,要建立平臺和渠道,組織心理、法律、社工等專業人員參與對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幫扶。
六、殘疾青少年群體
課題組發現:
1.就業創業、康復教育等是殘疾青少年的五大核心需求。本次調查發現,除了福利性的經濟資助外,殘疾青少年的五大核心需求分別是:就業創業(29.0%)、康復治療和服務(28.1%)、學習指導(17.5%)、生活照料(8.3%)、心理輔導(7.3%)。分年齡段來看:7-15歲年齡段的需求集中在康復訓練和服務(36.1%)、學習指導(31.9%)、生活照料(8.9%)、心理輔導(8.0%),就業創業需求很少(6.6%);而16-35歲群體,就業創業方面的需求極為強烈(39.9%),其次為康復治療與培訓(24.2%),第三為學習指導需求(10.6%),隨著年齡的增長有所下降,第四為生活照料(8.0%),第五為心理輔導(7.0%)。
2.殘疾青少年接受特殊教育的比例在提高,31-35歲占11.2%,26-30歲占17.4%,21-25歲的占22.0%,16-20歲的占30.3%,7-15歲的占38.3%。但總體比例仍較低,受教育的殘疾青少年中,73.3%在普通學校普通班隨班就學,21.4%在特殊教育學校讀書,3.3%在普通學校特殊班讀書,2.0%自學或者參加自學考試。
3.殘疾青少年接受康復治療的比例有很大提高,但仍需破除觀念誤區。國家對康復投入的力度越來越大,7-15歲的殘疾青少年接受過康復治療服務的比例最高,為44.0%,其他年齡段接受過康復治療服務的比例大致在31.0%左右。
但總體上,在過去一年中,殘疾青少年中僅35.0%的人接受過康復治療服務。沒有得到康復治療的原因有客觀和主觀兩方面。一些是因為沒有錢(28.1%),但更多的人是因為對康復治療的理解存在誤區,比如認為即便治療了也不會有效果(39.8%),主觀判斷不需要進行康復治療(15.7%),還有人不知道要進行康復治療(13.1%)。
4.殘疾青年就業存在“兩低一高”現象。就業率低。有工作的占17.9%,另有8.3%的人在家務農,合計就業率僅為26.2%。其中,肢體(20.8%)、視力(19.8%)、聽力(18.0%)殘疾青年就業率相對較高,言語(12.3%)、精神(6.0%)、智力(5.7%)、多重殘疾(8.6%)青年就業率相對較低。工資水平低。最低月工資為100元,最高為6000元。半數的在業殘疾青年工資不到1500元。工作滿意度高。雖然在業殘疾青年中近三成自感同工不同酬,收入比相同工作或相同崗位的非殘疾人低,但是在業殘疾青少年中近5成對自己現在的工作滿意,僅有約一成的殘疾青年對目前工作不滿意。
5.殘疾青少年總體社會保障水平偏低。近7成(67.4%)參加了新農村合作醫療;社會保險中,參保率從高到低依次為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與工傷保險。少數參加了商業保險(3.5%)或其他保險(6.8%)。超過3成(33.9%)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半數的低保殘疾青少年月低保收入不到180元。
6.殘疾青少年戶外活動參與率低。休閑生活排前6位的分別是:看電影電視(64.9%)、一個人發呆(38.9%)、上網(20.6%)、聽廣播(16.3%)、到公園玩(12.9%)、看書報雜志(10.8%);戶外休閑活動除了逛公園的參與率超過了10%外,其它如旅游、參觀展館等活動的參與率都極低。主要障礙在于經濟(39.6%)、場所(39.5%)與身體方面(31.5%)的條件制約。
為此,課題組提出以下對策建議:一是服務殘疾青少年要重點著力于滿足就業創業、康復訓練和服務、學習指導、生活照料、心理輔導等五大核心需求。二是正確認識特殊教育,提高就讀比例。三是破除康復治療誤區,加大宣傳力度。四是完善殘疾青少年社會保障和社會服務兩大體系。五是大力加強殘疾預防工作,降低殘疾風險與發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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