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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學生幫扶方案15篇
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那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貧困學生幫扶方案,歡迎大家分享。
貧困學生幫扶方案1
實施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幫扶是落實精準扶貧機制,增強扶貧內生動力,阻斷貧困代際傳遞,加快脫貧致富步伐的一項重要舉措,是專項扶貧工作的重要內容。為全面實現脫貧攻堅“兩不愁,三保障”的目標,現就扎實推進我縣貧困學生幫扶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完善全縣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學生電子信息庫和教育系統貧困學生電子信息庫,建立貧困學生助學幫扶機制,協調組織開展愛心助學活動,確保所有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學生不輟學,確保所有高中、高(中)職特困學生得到資助。
二、幫扶范圍
建檔立卡貧困戶及其他需要幫扶的特困家庭子女。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建檔立卡貧困戶和貧困家庭學生電子信息庫
1、各鄉鎮要對本鄉鎮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信息按照縣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電子信息庫的要求逐戶比對、核實,對不完善和需更正的信息重新確認,建立本鄉鎮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臺賬,并按要求將本鄉鎮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電子信息上報縣脫貧攻堅指揮部貧困學生幫扶組(QQ群“貧困學生幫扶”賬號***),縣脫貧攻堅指揮部貧困學生幫扶組建立全縣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電子信息庫。
2、各鄉鎮中學、中心學校和縣屬學校都要建立學校貧困學生臺賬,在本校就讀屬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學生,學校必須要求學生提供本人家庭持有的“扶貧工作手冊”予以登記確認,在學校貧困學生臺賬中予以注明“建檔戶”。縣教育局建立教育系統貧困學生電子信息庫。
3、各鄉鎮、學校必須在每學期開學第一個月內對建檔立卡貧困戶或貧困學生異動信息進行更新,并分別上報縣脫貧攻堅指揮部貧困學生幫扶組和縣教育局,及時掌握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流向,實行動態管理,確保幫扶對象精準。
(二)開展縣鄉干部幫聯貧困家庭學生活動
1、幫聯安排。按照縣委**發〔20xx〕1號文件要求,全縣副科級以上干部、二層骨干和學校正副校長、村(居)黨組織書記、“兩代表一委員”中的.企業法人至少幫聯1名建檔立卡貧困戶或其他特困戶家庭學生。幫聯可采取“一幫一”或“一幫多”等方式,確保全縣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幫聯全覆蓋。
2、對象確定。原則上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優先選擇幫聯。對口扶貧點村建檔立卡戶貧困學生原則上由縣直副科以上單位和駐**單位(以下簡稱后盾單位)干部幫聯,不足幫聯對象的由后盾單位與對口扶貧點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聯系,在就近其他非貧困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中確定;對口扶貧點村以外的其他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原則上由鄉鎮機關、站所干部、學校正副校長、村(居)黨組織書記、“兩代表一委員”中的企業法人幫聯;市委對口扶貧點村貧困學生由所駐點村和鄉鎮與市委駐村工作隊聯系確定幫聯;其他自愿參與的社會組織、團體或愛心人士的幫聯對象與縣教育局聯系確定。
3、對象上報。縣委點村各后盾單位幫聯貧困學生情況歸口各后盾單位分別上報;鄉鎮和市委點村后盾單位幫聯貧困學生情況歸口鄉鎮統一上報;其他自愿幫聯貧困學生情況歸口縣教育局上報。各鄉鎮、后盾單位必須確保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對象和干部結對幫聯全覆蓋,并建好貧困學生幫聯臺賬,并將幫聯結對情況按照縣作風辦設計的表格格式要求,由各責任單位負責以紙質文檔(加蓋單位公章、主要負責人簽字)和excel電子文檔二種形式,分別報送縣作風辦和縣脫貧攻堅指揮部貧困學生幫扶組審核備案。
4、工作要求。每名干部幫聯的貧困學生對象每年資助金額1000元以上,其經費可在單位幫聯協會資金中列支;同時要加強心理關愛,幫聯干部每年走訪幫聯學生對象不少于4次,主動與學生監護人聯系,開展適合學生身心健康的家庭互動活動,幫聯情況應在民情日記中詳細記載。
(三)落實國家助學普惠政策
縣教育部門要主動對接好現有國家助學普惠政策,實現與扶貧部門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電子信息庫互聯互通,確保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國家助學普惠政策人人享受,就高不就低全覆蓋。
1、中職免學費:100%學生享受,每生每期1200元;
2、中職助學金:14%學生享受,每年1000元、3000元、4000元三個檔次;
3、普高助學金:14%學生享受,每年1000元、3000元、4000元三個檔次;
4、義務教育階段寄宿生生活補助:25%學生享受,小學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年1250元;
5、幼兒入園補助(僅指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7.5%幼兒享受,每年1000元;
6、大學新生入學(依上級下達指標確定): 省內每生500元,省外每生1000元;
7、生源地助學貸款:應貸盡貸,大學生每生每年8000元。
縣扶貧部門要在其他部門的配合下落實好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雨露計劃。嚴格按照操作程序和條件,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就讀職業學歷教育(含中職、中專、技校、全日制普通大專、高職院校、技師學院等)的學生按照秋季、春季兩期分別資助1000元;對因面臨失學、輟學就讀義務教育、普高教育、高等教育階段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特困學生每年資助20xx元。
(四)爭取社會資助,優先扶助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
1、繼續開展“幫聯解民難,愛心助學子”活動,每年籌集資金150萬元以上,資助貧困大學新生300名以上。
2、繼續辦好中央彩票公益金助學項目,通過滋惠計劃、勵耕計劃、潤雨計劃實施教育扶貧;
3、積極引導公益組織、社會團體或愛心人士開展愛心助學活動,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實施精準扶助。
四、工作保障
1、營造氛圍。各級各單位要注重發掘扶貧助學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及時通過各種媒體廣泛宣傳,引導全社會關注、支持開展幫聯貧困學生活動。
2、確保精準。縣扶貧辦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數據庫內的學生對象,各鄉鎮都要認真核實上報,縣脫貧攻堅指揮部將會同縣有關部門對相關信息進行抽查審核,確保對象精準識別。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國家助學普惠政策全覆蓋,社會資助優先扶助,其他特困戶家庭子女同步享受,確保對象精準幫扶。
3、抓好考評。扶貧助學工作作為 “脫貧攻堅”重要內容,納入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單位年終績效考評。
貧困學生幫扶方案2
為切實做好普通高中貧困生資助工作,把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實處,本著“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特制定當涂一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辦法。
一、資助范圍:
縣教育局計劃內錄取的在籍學生(不含擇校生、高三復習生)。
二、資助條件:
1、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殘疾學生及少數民族學生;
2、民政部門確認的城鄉低保戶,父母雙亡或一方己故,父母雙殘或單殘,家庭主要成員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造成生活困難的學生以及殘疾學生;
3、因重大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4、計劃生育獨生子女和雙女絕育戶家庭的學生。
5、文件規定除以上四個條件以外的其他情況導致的家貧學生。
三、資助程序:
1、在學校廣泛宣傳的基礎上,由符合條件的`學生自愿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2、班主任按學生申請和提供的相關佐證材料,對照資助范圍和條件,并結合學生在校思想表現,家庭經濟狀況,學習生活情況和分配各額,做初步評審后將結果報學校政教處。
3、政教處復核,報學校資助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在學校公布欄內進行公示,并填寫有關表格,建立檔案資料。
4、公示無異議,將公示結果報上級主管部門。
四、資助內容:
1、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減免。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每學年的學雜費視情況予以一定的減免,具體為:單下崗300~400元;雙下崗400~500元;單方亡500~600元;雙方亡600~850元。
2、中央彩票公益助學。根據當涂縣教育局“關于轉發省教育廳認真做好彩票公益資助普通高中家庭特困學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校每年根據縣教育局的統一安排,對我校的學生實施資助。
3、馬鞍山市慈善助學。馬鞍山市慈善總會開展的慈善一日捐活動對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資助,按照馬鞍山市慈善總會的安排對學生進行資助。
4、安徽夢都慈善基金會“希望之星”慈善助學。安徽夢都慈善基金會每年給予1000元的助學款。受助人名單一經確定,只要保持受助條件,基金會將資助其完成高中三年的學業(即每年獲得1000元助學款)。
5、各級政府,人民團體,慈善協會,各熱心教育的公司企業等對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以及其他。
五、資助款的管理與發放:
1、學校對上級撥附的資金設專門帳戶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資金到帳后,由學校政教處依照批文,印制學生資助金發放表,報校長審批后,交學校財務室,學生憑有效證件在財務室簽字領取,并將領款表復印件報上級主管部門,原件存學校財務專帳。
2、各年級、各班要對受資助學生款的使用給予必要的指導,凡發現亂花費者除進行批評教育外以后不再資助。
貧困學生幫扶方案3
為了鞏固“普九”成果,不讓學生因貧困而流失。根據全省基礎教育會議精神,為確保國家“兩免一補”各項措施的有效落實,全面推進我校義務教育階段貧困生救助工程,建立健全我校義務教育階段救助工作體系,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校貧困生救助工作實施方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組長:肖三壽
副組長:鄒北海
組員:陳金蓮、陳林、伍青梅、伍黎明、肖躍軍、周祝田
(二)具體職責
1、組長負責指揮、協調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指示精神,指導全校“兩免一補”工作開展實施。
2、副組長負責救助生名單的審核落實。
3、陳林負責救助款項的發放。陳金蓮負責建立健全救助款專帳及資料保存。
4、其他組員負責監督、確保救助款發放及時到位,救助生是真正的困難生,不搞人情關系。
二、具體措施
(一)加強領導
學校成立“兩免一補”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負總責,黨支部、教導室領導、少先隊輔導員及班主任負責監督,副校長、總務、出納負責實施。
(二)強化宣傳
積極、主動、開拓性地做好宣傳工作。充分利用板報、公示等在全校師生中廣泛深入地開展“兩免一補”宣傳工作,增強透明度,形成全社會關注貧困學生、支持農村教育發展的'良好氛圍。
(三)做好救助工作
1、做好“兩免”工作。切實按照國家政策,全部免除學生的學雜費,全部免除學生的課本費。
2、搞好“一補”工作。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分配的補助寄宿生生活費學生數,做好各項救助工作。一是落實救助生名單,首先由學生及家長提出申請并填報貧困生申請表,再由村委會推薦,并由村主任簽章后交學校審核。二是要將審核結果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再造補助生活費學生名冊,并把救助生名單錄入電腦,使學生及家長在網上可以查閱,增加透明度。三是要把下撥的救助款,及時如數的發放給學生。
貧困學生幫扶方案4
一、指導思想
按照“扶貧先扶智,阻斷貧困代際傳遞”的要求,構建到校、到人的教育扶貧體系,落實多元教育扶持與資助政策,以資助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生就學,幫扶貧困群眾消除因學致貧,實現穩步脫貧為目的,開展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生資助工作,提升貧困家庭自我發展能力,從根本上阻斷貧困代際傳遞。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和公開公正,應補盡補的原則。
三、資助項目
(一)縣助學補貼
1.資助對象及標準:資助全縣建檔立卡貧困戶中接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在校學生,每人每年3000元。資金從縣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中列支。
2.申請、發放程序
(1)凡符合資助條件的貧困大學生,由本人填寫《阜南縣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生助學補貼申請表》(附件1)三份,提供戶主及學生居民戶口簿、學生本人身份證、高校學生證(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或電子學籍)、一卡通存折等證件到戶籍所在的村委會申請,村委會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留證件復印件。村委會在申請工作結束后,將擬受助人員名單在本村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交鄉鎮扶貧部門進行復核,鄉鎮復核后,將擬受助人員名單位在本鄉鎮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2)鄉鎮審核、公示結束后,將《阜南縣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生助學補貼花名冊》(附件2)及學生申請材料等資料上報縣教育局。縣教育局審批結束后,向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提出補助資金申請并提供受助人員名單,資金撥付到位后由縣教育部門10日內通過“一卡通打卡”方式發放到戶。
3.時間節點:
學生申請時間:8月1日—8月31日
鄉、村審核時間:9月1日—9月10日
縣教育局審批時間:9月15日之前
打卡發放時間:分批打卡發放,在9月20日之前結束。
4.其他要求:縣助學補貼發放工作結束后,縣扶貧辦、教育局要及時總結,并于10月30日前將總結和《阜南縣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生助學補貼花名冊》上報到市扶貧辦和市教育局。
(二)國家助學金
1.資助對象及標準: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資助面約為全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總數的20%,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設2-3檔。
2.申請、發放程序:國家助學金由高校負責組織實施,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生向就讀大學申請,經審核、公示后,由高校進行發放。
(三)生源地助學貸款
1.資助對象及內容: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阜南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的,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2.貸款政策
(1)貸款額度。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低于8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確定。
(2)貸款利息。借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后貸款本金和利息由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負擔。
3.受理時間、程序及部門
(1)現場受理時間:一般為8月1日至9月15日(正常工作日)。
(2)學生持本人簽字的《申請表》、高校新生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所在鄉鎮(街道)扶貧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及共同借款人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到阜南縣教育局辦理。
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首次貸款和續貸學生無需進行資格認定(不需開具家庭貧困證明),憑《扶貧手冊》可直接優先辦理。
(四)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資助項目
1.資助對象及標準: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資助項目資助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中參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作為赴校交通費及短期生活費。資助標準為省內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為貫徹落實《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精神》,切實做好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20xx年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對所有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全覆蓋。擴面后資助資金不足部分由受助學生就讀普通高中學校通過校內資助資金解決。
2.資助申請程序: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學校提交《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入學資助項目申請表》,縣教育局對學校報來的擬受助人員組織評審。并將評審結果在本級進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無異后,受資助學生憑錄取通知書(核查原件后留存復印件),在《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資助項目資金發放簽領表》中簽名領取資助資金。
(五)貧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高等職業教育扶持
1.扶持對象及標準。扶持對象為子女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含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職業教育的經精準識別進入最新一輪建檔立卡數據庫的`貧困家庭。符合條件的貧困學生無論在何地就讀,均可在戶籍所在地申請扶貧助學補助,申請成功后,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標準補助,補助資金通過一卡通(一折通)直接補給貧困家庭。
2.申請、發放程序。
(1)上網申報。職業教育補助一律通過全國雨露計劃信息管理服務系統進行申報。符合條件的學生可通過手機安裝“雨露百事通”APP按提示填報,或登錄國務院扶貧辦雨露計劃網站(實名注冊提交申請。貧困家庭沒有條件通過網絡申報的,鄉鎮扶貧部門、教育部門、駐村干部和幫扶責任人在征得貧困家庭同意后,提供及時幫助和服務。
(2)系統審核。雨露計劃信息管理服務系統與國務院扶貧辦建檔立卡系統和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高等職業教育學籍管理系統自動比對,判斷申報者是否來自貧困家庭和在校學生。
(3)公示監督。審核通過的擬補助扶貧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在貧困家庭所在行政村進行公示,接受村民監督。公示現場拍攝照片,上傳管理服務系統留存。對群眾舉報的不符合條件的補助對象,經查實后由縣級扶貧部門核準后取消補助對象資格。由于信息填報不完整、返貧人口尚未納入信息系統等原因,未通過網上審核,而又確實符合補助條件的貧困家庭,經縣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核確認后給予補助。具體認定標準、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由縣級扶貧辦實施。
(4)資金發放。由縣扶貧辦將經過確認的補助對象名單交同級財政局,由財政局負責將補助資金發放到貧困家庭的一卡通賬戶。
3.時間安排。每年分春秋兩季報,具體時間為全國雨露計劃信息管理服務系統開放后,由縣扶貧辦通知各鄉鎮。
四、工作要求
1.各地要將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生資助政策行進廣泛宣傳,努力做到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喻戶曉。結合本地本單位工作實際,把握工作流程,全面落實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生資助工作。
2.縣教育局要結合本地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生在校受資助情況,加強與高校溝通,協調高校做好對本地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生的資助工作。
3.各地要監督鄉、村按年度做好各級各類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生受資助情況統計,做好資助幫扶措施和成效記錄工作,并在縣教育局、縣扶貧辦備案。
貧困學生幫扶方案5
為響應團委號召,資助家境困難的優秀學子完成學業,引導學生形成正確的.消費觀、人生觀、價值觀,五星小學校團委組織了“捐獻壓歲錢,資助貧困生”的捐款活動。本次活動得到了全體師生的大力支持,共收到捐款877.5元,用于資助品學兼優的貧困學生。
活動主題:
捐獻壓歲錢,資助貧困學生
活動時間:
xx年3月25日第二節課下課
活動地點:
學校操場
活動參與人員:
全體師生
活動流程:
(一)前期準備
1.活動宣傳(大力展開內部宣傳,讓學生充分認識到此次活動的精神和意義,積極參與此次活動)。
2.確定活動時間和地點。
3.準備捐助活動所需物品。
(二)活動實施
1、校長講話(資助活動流程,資助意義)
2、公布捐款總數(各班捐款總數)
3、對表現突出的同學進行表揚
4、現場捐款儀式(每班派代表上臺將資助款項放入捐款箱)
5、財務公開清點
(三)注意事項:
此活動以自愿為主,不可強迫同學;
貧困學生幫扶方案6
為了進一步落實“愛心陽光”捐款活動,做到專款專用,學校決定分批次對我校的貧困學生和患重大疾病的`學生,進行走訪慰問。
一、活動時間:
3月19日(第一批)
二、活動地點:
各貧困學生家中
三、參加人員:
學校部分校長、中層、班主任、學生代表
四、慰問對象:
貧困學生(持低保證)、患重大疾病的學生
五、具體活動安排:
1、各班班主任上報特困學生(持低保證)、患重大疾病的學生名單(務必調查清楚,以防遺漏)。周三(3月16日)放學前,在QQ群中下載表格并填寫好上報給德育研究中心趙霞老師(電話:68239)。
2、周四(3月17日)學校根據各班上報名單,準備慰問物資和資金。
3、周六(3月19日)8:30參加慰問的教師及學生代表到學校集中,9:00前往貧困學生家中進行慰問。
貧困學生幫扶方案7
補助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寄宿生生活費是“兩免一補”工作的重要內容,為將這件實事辦好,現根據衡陽市財政局和衡陽市教育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全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方案。
一、目標和任務
根據省、衡陽市有關精神,我市補助貧困寄宿生生活費工作分三年逐步落實到位。到20xx年,爭取全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每生每年寄宿生生活費補助金額達到200元。
二、對象范圍和救助標準
(一)補助對象:享受“兩免一補”優惠政策的農村貧困家庭學生。
(二)補助標準:20xx年:每生每年50元。
20xx年:每生每年100元。
20xx年:每生每年200元。
三、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1、補助寄宿生生活費工作在耒陽市義務教育階段家庭貧困學生“兩免一補”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各項日常工作。
2、明確各部門職責。財政部門負責對補助寄宿生生活費資金的統籌管理,在信用聯社設立“耒陽市財政幫困保學資金專戶”(以下簡稱專戶),確保補助寄宿生生活費資金按時到位;會同教育部門確定貧困學生的標準和范圍,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監督等。教育部門負責收集涉及“兩免一補”政策的有關基礎數據,確定補助寄宿生生活費的資助對象;負責匯總貧困學生名冊。補助金額經相關部門審核和領導批示后,由財政局教科文辦公室直接將補助寄宿生生活費(每萬人口0.5萬元的財政助學金、“一費制”中每生每期4元的特困保學金、社會各界捐贈等)撥付到受援捐贈中心專戶,由中心專戶撥付到各中學、教育辦,再由教育辦撥付到各小學。救助受援捐贈中心作為專門面向社會接受捐資助學的事業機構,要加大對上級政府救助中小學貧困生政策的宣傳,加強對中小學貧困生情況的調查和摸底,建立起動態的中小學貧困生電子信息檔案庫。要通過“一幫一”、“手拉手”等多種形式的助學活動,廣泛組織發動社會各界對中小學生的救助和捐贈。
四、工作程序
1、宣傳發動。要在宣傳中央、省、市關于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學生“兩免一補”工作的過程中,讓學生、家長、老師充分了解補助貧困寄宿生生活費工作的有關政策精神,讓這項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戶曉。
2、組織申請。各中學、教育辦要認真負責地對本單位貧困生的情況進行摸底調查,按規定的`資助條件,確定援助意向。組織希望獲得補助寄宿生生活費資助的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并填寫《湖南省補助寄宿生生活費申請表》,然后上報救助受援捐贈中心。資助人數不得少于下達的資助計劃人數。不允許按在校生平均分配救助名額、輪流資助貧困學生或將貧困學生人為集中在某個年級段的做法。
受援捐贈中心根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分布情況,統籌兼顧,將資助名額分配到各學校。名額分配向貧困鄉傾斜,并優先資助孤兒、絕對貧困和低收入家庭子女以及因突發事件導致家庭無力負擔寄宿生生活費的學生。財政供養人員(不含城市低保人員)家庭的學生、農村比較富裕家庭的學生,不得納入救助范圍。
3、評審小組審核。學校根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組成由行政代表、學生家長、村(居)干部和教師代表參加的評審小組,對申請補助寄宿生生活費的家庭貧困程度進行審核,擬定受助學生名單。
4、受助對象公示。各學校要根據救助受援捐贈中心下達的資助名額,將擬受助學生名單及困難情況在學校和學生家庭所在鄉鎮及村組范圍內予以公示,同時要公開享受資助的條件、金額,以及資助的申請、審核、批準、監督和申訴等工作程序,公示期為7天。
5、申報備案。公示無異議后,各學校要立即將受助學生名單及評審公示情況上報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審核確定。
6、發放。財政部門在每年秋季將補助寄宿生生活費資金及時撥付到校。
7、建立臺帳。補助寄宿生生活費發放工作結束后,學校應認真組織填寫《湖南省享受補助寄宿生生活費學生名冊》,并由學生本人、學生家長和班主任分別簽字后,報送市救助受援捐贈中心。市救助受援捐贈中心于規定時間內,將《湖南省享受補助寄宿生生活費學生名冊》分類裝訂成冊,上報地市救助受援捐贈中心,最后將貧困學生數據更新錄入網站數據庫,建立動態的貧困學生信息檔案。
五、工作要求
1、緊摳政策,確保“兩免一補”資金籌措到位。按照上級文件精神,我市從今年開始要逐步啟動適當補助寄宿生生活費的工作。根據上級要求及我市學生人數推算,資金缺口很大。為此,各部門各單位要進一步“開源節流”,整合各種助學資源。一是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整合不同渠道的扶貧助學資金和社會捐資助學資金,統籌規劃,合理安排,集中使用,改變原有多項助學資金分散管理的模式,充分發揮資金使用的規模效益。二是要廣開籌資門路,多辟助學渠道,廣泛開展社會募捐,積極籌措新的資金。
2、嚴肅財經紀律,切實加強補助寄宿生生活費資金的管理。財政、教育部門要及時掌握補助寄宿生生活費資金的落實使用和工作進展情況,嚴防貪污、截留、挪用現象。對助學工作中出現的弄虛作假以及貪污、截留、挪用助學資金等行為,一經查處,將送交紀檢、監察等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貧困學生幫扶方案8
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特別是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方案,是實現國家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的重大舉措,是促進教育公平、構建和諧校園的重要環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必須制定嚴格工作制度、規范工作程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根據《教育部 財政部關于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xx]8號)中的規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為進一步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服務學生、服務院系,特制訂本方案。
一、認定時間
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每學年開展一次。一年級新生于每年的10月上旬進行認定,二、三、四年級學生于每年6月初進行調整,如遇特殊情況可不受時間限制,隨時進行認定。
二、認定比例
各學院經濟困難學生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學生總人數的20%以內。
三、認定標準
貧困生認定標準分為特別困難(簡稱特困)、困難和一般困難三個檔次。
1、完全無力支付學習費用,且支付本人生活費用都非常困難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認定為特別困難。
2、能勉強支付個人學習費用,但無力支付生活費用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認定為困難學生。
3、能支付全部個人學習基本費用及部分生活費用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認定為一般困難。
四、認定程序
1、學生個人申請,按照自己的需求選擇救助檔次。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1)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2)鄉(鎮)、街道辦事處蓋章的《經濟困難學生家庭情況調查表》,或鄉(鎮)、街道辦事處蓋章的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證明。或能證明或能輔助證明家庭經濟困難的其它證明(下崗證、低保證、殘疾證、受災證明等),烈士子女應提供烈士證。
2、資格審查
(1)班級評議
各班班委會和部分學生代表在輔導員或班主任的指導下進行評議。
(2)班主任談話
由班主任依據本班學生的申請材料與申請學生進行談話,提出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名單及貧困類型。
(3)學院審核
學院黨委、團委審核學院所有經濟困難學生,并確定申請學生的貧困類型。
3、公示
各學院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名單及檔次,在學生班級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向學院認定工作組提出質疑,認定工作組在接到異議材料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對學院認定工作組的答復仍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向學生資助中心提請復議,學生資助中心在接到復議提請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情況屬實,將做出調整。
4、建立信息庫
各學院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檔次匯總后報學生處資助中心審批,確認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資格,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庫,同時將確定的貧困生名單和類型反饋各學院。
5、信息反饋
(1)學生監督本學院的貧困學生是否確實符合貧困學生條件;是否真實享受到需要的資助金額。
(2)被列入經濟困難學生后,若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經濟困難學生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反饋受資助的經濟困難學生的信息,在班級范圍享受到的資助與實際的困難程度是否相符。
五、貧困生的資助
1、資助政策
學校的資助類型包括獎、助、貸、勤、借、補,通過運用國家助學貸款和其他政策性減免學費來資助學費,通過其他方式來資助生活費,通過技能培訓、實踐服務和其他物質經濟幫助為學生提供成長發展援助。
2、資助方式
在低年級貧困學生中主要采取無償資助(如助學金、困難補助),針對高年級貧困學生配合提供有償資助(勤工助學等),針對成績優秀的可以進行獎勵資助(獎學金、獎勵性貸學金)。
3、資助信息發布
上下半年各集中發布一次資助信息,方便學院和學生進行集中申報。
4、資助效果
被認定為經濟困難的學生均能獲得一定的物質經濟幫助,同一級的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類型與獲得的資助額度能夠對應。
六、貧困生的跟蹤與動態管理
1、跟蹤調查貧困生餐卡消費額度;
從貧困學生的餐卡消費次數、消費的穩定性和消費金額和普通同學的比較。檢查是否存在經濟困難學生用餐金額消費偏高,了解具體原因。
2、觀察貧困生日常生活消費結構和狀況
通過和經濟困難學生班級同學、寢室同學的咨詢,了解經濟困難學生的具體生活開支和消費模式。
3、班主任、輔導員談話
班主任和輔導員每學期與所帶班級的經濟困難學生一對一談話至少一次,每次至少在30分鐘以上。
4、學生資助中心將不定期對取得資助資格的學生進行調研和回訪。
學生資助中心各位老師利用調研、座談會、個別訪談等形式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回訪調查,一方面了解學生的具體需求和面臨的困難,另一方面也為資助工作的順利開展和更好服務提供幫助。
七、貧困生信息庫的加入與退出
1、臨時性困難的學生因家庭經濟狀況好轉而沒有學習、生活費用壓力時,可申請退出貧困生信息庫。
2、貧困生認定過程中存在虛假信息的學生,經調查屬實,從貧困生信息庫中刪除。
3、當已退出貧困生信息庫的學生再次面臨學習生活上的經濟困難時,可申請加入貧困生信息庫。
貧困學生幫扶方案9
為認真貫徹落實《合肥市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完善我校學生資助體系,切實解決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問題,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原則
認定工作堅持實事求是,確定合理標準,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實行民主評議和學校評定相結合的原則。
二、資助內容
建立以政府為主導,國家助學金為主體,減免學費等為補充,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從制度上基本解決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
(一)資助范圍及對象
實施范圍和對象是指具有普通高中正式學籍、當年就讀我校高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資助項目及標準
我校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繼續實行享受免學費政策。同時,學校切實落實從實際收取的學費收入中提取3%經費要求,用于減免學費、設立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
三、工作程序
(一)資助申請審批和核查
國家助學金、校內資助按照以下程序操作執行:
1、學生申請。凡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在開學2周內向學校提出資助申請,填報“肥合六八一中學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費申請表”,并向學校提供身份證(或身份證明)以及下列其中一種有效證件和復印件:
(1)孤殘學生、烈士子女或優撫家庭子女等無直接經濟來源者;
(2)單親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喪失勞動能力,家庭無固定經濟來源者;
(3)父母雙方或一方有殘疾,家庭無固定經濟來源,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
(4)學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災害,學生本人突發疾病或意外事故),超過家庭經濟承受能力的;
(5)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響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農村家庭只有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且經濟困難的';
(7)村社、居委會出具并加蓋有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公章的其他困難證明。
2、學校初審。學校負責對申請資助學生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進行初審,并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評定辦法,按照本校貧困學生狀況和貧困學生在校表現情況,核定享受免學費受助學生名單。分班級為每個學生建立資助檔案,并對學生提供的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學校將“肥合六八一中學貧困學生享受面目學費學生資助公示表”在學校醒目的地方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間,應切實做好宣傳、解釋及質疑工作,認真做好群眾和學生反映問題及處理意見的文字記錄,未通過審核的要將原因告知學生本人。經初審、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經初審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免學費學生名單報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集中審核。
3、免學費資助發放。第一年入學所有學生按照宏志生正常標準交納學費和住宿費。免學費認定對象在經過審核公示無異議后,退還其學費和住宿費。以后如果沒有變動,則按照規定免收學費和住宿費。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建立由校長任組長的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落實專人專職負責本校普高學生資助資格初審、材料收集及上報等工作。
(二)加強政策宣傳。學校積極廣泛開展普通高中學生資助宣傳工作,通過專欄、展板、校園廣播、年級主任會議、班主任會議、學生及家長會等形式,多層次、多渠道宣傳資助政策、資助程序等,為政策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確保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三)加強資金管理。學校強化資助資金管理,專款專用、專賬核算。嚴禁代簽冒領,弄虛作假,嚴禁抵頂實物、扣減其他費用等。對流失、休學、退學等受助學生,及時上報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四)嚴肅工作紀律。各學校認真落實普通高中學生資助政策,切實規范申請及審核程序,做到程序公開、操作透明,確保困難學生真正享受到國家資助政策。對在資助工作中弄虛作假、套取資助資金,代簽冒領、貪污挪用擠占資助資金等行為,要對直接責任人及單位負責人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貧困學生幫扶方案10
為了使部分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無法交納全部學費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有關部門規定和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適用范圍
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學生。
二、減免學費的條件
申請減免學費的學生應符合下列條件:
(1)國家法令規定的撫恤、優待對象(如:烈士子女、優撫家庭等);
(2)孤兒(無其他有經濟能力的直系親屬資助);
(3)父母雙下崗或失業,在家未出去工作;
(4)家庭平均收入接近或符合最低保障條件的;
(5)經濟困難的特困戶;
(6)其他有特殊情況符合減免條件者。
(7)學生本人遵守國家法令及校紀校規,品行端正,無違紀行為,學習刻苦者。
三、減免額度和比例
1、減免額度分為:
A、學費全免
B、1200兩個檔次;
2、減免學費的學生比例原則上控制在4%以內,名額不平均分配,由各班班主任上報學校研究決定。
四、申請減免的程序
1、每學期開學初,由學生本人向所在班級提出減免學費申請,填寫《學生減免學費申請審批表》;低保戶需提供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其它申請對象需到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以上人民政府教育或民政部門開出的有關證明一份及單寸照片2張;
2、各班主任要認真核實申請者的實際情況與理由(根據家訪回饋),提出減免意見;
3、各年段將申請表及所附材料(學生申請和證明等)及家訪材料交到團委,審核后上報學校審批;
4、政教處對減免名單進行公示;
5、學生減免學費的審批手續要在每學期開學一個月內完成;
6、學生減免學費的申請原則上為每學年一申請。
五、附則
1、對經濟困難學生減免學費,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班級、年段要認真重視,切實做好此項工作;
2、申請減免學費的學生要生活儉樸、不揮霍浪費,無違紀記錄、無吸煙、酗酒等不良嗜好,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如發現上述不良表現,學校將追回已減免的學費,對于不遵守國家法律和因違反學校規定受到紀律處分的學生,將取消減免;
3、申請減免學費的學生,學習上要積極努力。一學期出現兩門以上(含兩門)功課不及格者將取消減免;
4、各班級、年段要切實做好學生減免學費的`審核工作,對于弄虛作假的學生,除補交減免的學費外,視其情況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5、對于家庭經濟狀況發生變化的學生,要根據本辦法隨時調整學費的減免。
貧困學生幫扶方案11
根據安岳縣相關資助文件精神,為了使國家學生資助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確保各項政策更好的順利實施,經研究,我校決定落實好學生資助政策宣傳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活動主題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宣傳”
二、活動目的
加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宣傳,普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知識,讓每位在校生全面了解高校各項學生資助政策,掌握國家獎、助、貸、還、償等各資助項目的申報條件和申請程序,使國家學生資助政策深入師生之中,確保國家資助政策順利實施,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生,引導他們在獲得資助的同時,對國家和社會有所回報。
三、活動內容
1、資助政策宣傳
2、公益活動
3、感恩勵志教育
4、經濟困難學生代表座談會
5、20xx年資助工作總結表彰
6、放發臨時困難補助金
四、活動時間安排
1、 將宣傳內容印發到各班級并制作成宣傳板,同時在校園內懸掛宣傳條幅,營造良好的.宣傳氛圍。
2、資助政策培訓。
3、開展 “助學政策 助我成才”征文比賽。
4、各班級利用班會組織同學認真學習國家資助有關政策,開展“誠信、感恩、勵志、成長、回報社會”主題活動。
5、召開20xx年學生資助工作總結表彰暨發放臨時困難補助金大會。
6、組織受助學生開展義務勞動或服務社會等公益活動,回報社會。
7、召開經濟困難學生代表座談會
8、各班學生工作處報送開展“誠信、感恩、勵志、成長、回報社會”主題活動
五、要求
各各班級要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活動,積極向學生宣傳各項資助政策、申報條件和申請程序,認真組織學生參加“資助宣傳”的各項活動,精心制定好主題班會和服務社會活動,確保“資助”活動順利實施。
貧困學生幫扶方案12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關于開展20xx年全區“學生資助政策宣傳月”的通知》(桂教資助〔20xx〕3號)文件精神,為大力宣傳國家學生資助政策,讓全校師生深入了解各項資助政策的具體內容,進一步推動20xx年為民辦實事項目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張家鎮第二小學“學生資助政策宣傳月”活動方案,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的精神為指導,配合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傳國家學生資助政策,加強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宣傳力度,以學生誠信、感恩教育為中心,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營造和諧教育氛圍,激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克服困難、自強自立、努力成才,推動教育事業科學發展。
二、活動主題
助學政策、筑夢未來
三、活動時間
20xx年4月15日―5月15日
四、活動步驟及要求
(一)宣傳活動準備階段
1、學校高度重視本次活動,成立領導小組,由學校校長擔任組長,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督查開展好資助政策的'宣傳活動。
2、活動期間通過學校宣傳欄和黑板報等宣傳媒體在全校范圍內大力宣傳資助政策和活動主題,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
(二)宣傳活動開展階段
1、校長利用校園廣播、集會等形式向全校師生、家長宣傳資助政策。
2、各班通過主題班會開展學生資助政策宣傳的教育活動。
3、各班通過校園網絡收看國家資助政策相關的視頻。
4、組織學生參加“學生資助政策知識”手抄報比賽。
(三)宣傳活動總結階段
學校要對本次開展的“學生資助政策宣傳月”活動進行認真總結,對學生資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詳細制定解決方案及措施,并將措施落到實處,確保每個學生都能了解資助政策,逐步建立學生資助政策宣傳工作長效機制,推進學生資助工作不斷完善,爭取再上新的臺階。
貧困學生幫扶方案13
為保證學校家庭困難學生不因經濟問題而失學,促進義務教育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強組織領導
1、成立資助貧困生管理工作小組;保證資金及時支付;建立貧困生檔案;組織申報工作。
2、學校在校長領導下,由專人負責資助貧困生工作,成立由學生家長和教師代表組成的評審小組,負責貧困生的申請和初審,研究擬定受資助學生名單和資助形式。
二、資助對象
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三、資助資金的使用原則和救助條件
A、資助資金使用原則:用于老、弱、病、殘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戶子女救助。
B、享受資助資金的.學生的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法律、社會公德和校規,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勤奮好學。
2、確因家庭經濟困難而未入學、輟學或即將輟學的學生。
3、下列情況學生,優生資助:
(1)烈士子女、殘疾學生。
(2)父母一方死亡,離異的單親貧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災、疾病等原因導致家庭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資助申報、審批程序
1、貧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請資助的學生一般于學年開學初,由本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申請表》,并向學校提交由所在村委會出具的家庭經濟狀況證明。
2、學校評審小組對申請資助學生有關情況進行認真審核,按學生家庭經濟貧困程度排序,提出貧困生資助名單和資助形式,并在學校和所在村、社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后,學校將資助名單,公示情況上報上級資助小組審核確定。
3、學校通知受助學生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金領取表》,并由學生及其監護人和班主任簽字確認。
五、賬戶與資金管理
資助資金實行專帳,確保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
六、監督和檢查
1、受資助學生名單、資助項目和金額應在學校校務公開欄公布,建立檔案,并報上級部門備案。
2、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確保資助資金用于最急需的貧困生。
貧困學生幫扶方案14
一、具體目標任務
1.資助范圍:對具有肅南戶籍且被錄取到普通高校本科、專科(高職高專)20xx級的困難家庭子女進行學業資助(包括城市低保全額保障家庭子女和農村低保一、二類保障家庭子女,“單人戶”施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2.資助標準:錄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xx級新生一次性補助10000元;錄取到普通高校專科(高職高專)的20xx級新生一次性補助8000元。
二、實施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制定實施細則(20xx年5月中旬前)。團縣委牽頭研究制定《關于對城鄉低保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學進行資助的實施方案》。
(二)社會動員(20xx年5月至6月)。團縣委牽頭,各相關部門參與,通過傳統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平臺向全社會廣泛宣傳省政府為民實事學生資助項目,讓全社會知悉惠民政策,使政策入民心、暖民心。
(三)確定資助對象。按照普通高校本科和專科錄取時間,對20xx級錄取新生,按照資助標準分類分批進行統計確定。第一批統計對象(20xx年8月5日前完成):錄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xx級新生。第二批統計對象(20xx年8月20日前完成):錄取到普通高校專科(高職高專)的20xx級新生。
三、責任分工
1.縣教育局對具有肅南戶籍且被錄取到普通高校本科、專科(高職高專)20xx級的學生數量及基本信息分批進行統計,審核確認后根據資助標準分類造冊。
2.縣民政局根據教育部門提供的'新生名冊,與享受城市低保全額保障家庭和農村低保一、二類保障家庭、“單人戶”施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信息進行比對,錄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xx級新生審核比對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錄取到普通高校專科(高職高專)的20xx級新生于8月25日前完成。
3.團縣委根據同級民政部門提供的比對結果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名單逐級上報團省委匯總后,確定資助學生名單。
四、工作要求
(一)明確職責分工。為民實事學生資助項目由團縣委牽頭負責,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構,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統籌實施項目。
(二)嚴格統計數據。縣教育部門要結合普通高校錄取時間,及時、準確統計入學新生名單,并報送至民政部門。民政部門對名單所列人員中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進行比對、審核、統計,要建立科學準確的比對工作機制。團縣委要做好公示和把關,保證資助資金真正用到符合條件的學生身上。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學生資助政策的宣傳工作,制定高效、覆蓋面廣、可行性高的宣傳方案,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介,采取多種宣傳形式,使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同時,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問題。
貧困學生幫扶方案15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全力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遼委發〔20xx〕3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提高我市教育發展的整體水平,更好發揮教育在扶貧中的重要作用,實現“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貧困而失學”的教育精準扶貧工作目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圍繞省市制定的“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基本方略,聚焦貧困人口對接受教育最迫切、最關鍵、最突出的困難和問題,找準突破口,切實保障中小學貧困學生平等接受教育,提高貧困人口基本素質和自我發展能力,加快貧困人口脫貧致富步伐,充分發揮教育強民、技能富民、資助惠民的作用。
二、工作目標
根據我市脫貧攻堅總體規劃,67個市直部門廣大黨員、干部對904名中小學貧困學生進行結對幫扶。打造全市合力脫貧攻堅的大格局,形成全社會關注教育扶貧、關注貧困學生的濃厚氛圍。
三、幫扶對象
全市在校的小學、初中、高中(中職)貧困學生。
四、幫扶內容
激勵和引導市直部門黨員、干部為貧困學生家庭辦實事、解難事,開展送惠民政策、送貼心服務、送愛心款物“三送”行動。黨員、干部結對幫扶貧困學生家庭,具體要做到“五個一”,即:3名黨員、干部最少結對幫扶1戶貧困學生家庭;對結對幫扶對象,黨員、干部每月電話聯系1次以上;每季度上門服務1次以上;每年給予一定的資金或物資扶持;每年至少解決1個以上具體問題。
五、實施步驟
(一)確定幫扶對象。4月20日前,市教育局根據《市直部門結對幫扶貧困學生任務分解表》(附件1)向市直部門提供相關學校貧困學生名單及情況,市直各部門要組織黨員、干部認領確定幫扶對象。
(二)及時報到對接。5月20日前,各部門、各單位組織黨員、干部走訪結對幫扶貧困學生家庭,并填寫《市直部門黨員干部結對幫扶貧困學生家庭情況登記表》(附件2),于5月28日前報市扶貧辦。
(三)制定幫扶計劃。5月30日前,黨員、干部針對結對幫扶貧困學生家庭狀況和需求,在對貧困學生家庭“三清”(家庭情況清、致貧原因清、幫扶需求清)的基礎上制定幫扶計劃。幫扶計劃應因戶制宜,一戶一策。對于幫扶難度較大的家庭,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實行“多幫一”。
(四)深入結對幫扶。黨員、干部要根據幫扶家庭的具體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切實將各項保障政策和救助措施落實到幫扶家庭,保障好基本生活;積極幫助貧困學生家庭成員就業、創業。
(五)總結上報情況。各部門、各單位對照黨員、干部結對幫扶計劃,認真總結幫扶工作情況,于12月10日前將開展結對幫扶貧困學生家庭活動總結及活動圖片上報市扶貧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開展黨員、干部結對幫扶貧困學生家庭活動,不僅是當前解決貧困學生及其家庭具體困難的一項民心工程,也是維護社會穩定、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一項重要舉措。黨員、干部要充分認識結對幫扶貧困學生家庭工作的重要意義,認真幫助貧困學生和學生家庭解決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引導他們增強自立意識,努力尋找解困出路,盡快脫貧致富。
(二)強化聯系溝通。黨員、干部要詳細了解聯系對象的住址、家庭成員、就業、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并將本人的單位職務、聯系方式告知幫扶對象。黨員、干部與幫扶對象保持經常聯系,通過電話、網絡、上門走訪等多種形式,聽取意見建議,增進與幫扶對象的感情,做到有事幫把忙、無事拉家常。每次聯系幫扶情況及時在《黨員干部結對幫扶貧困學生家庭活動工作記錄表》(附件3)上進行登記。
(三)切實幫解難題。廣大黨員、干部要緊緊依靠聯點村(社區)黨組織開展工作,把握好指導、協調、服務的角色定位,要深入了解貧困學生家庭真實情況,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根據幫扶對象的具體情況,突出重點,為他們辦實事、解難事,促進貧困學生生存有保障,生活有尊嚴,發展有基礎。
(四)強化組織領導。各單位成立黨員、干部結對幫扶貧困學生家庭活動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副職領導任副組長,所有黨員干部任成員,任命一名聯絡員,具體負責對市扶貧辦聯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