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實踐活動方案范文精選
一、指導思想:
綜合實踐活動是是義務教育階段國家規定的必修課程,是國家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開設的新型課程。它是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通過多種活動項目,豐富的活動內容,靈活多變的活動方式,使學生接觸自然、社會,綜合運用所學過的知識,開展以學生為主體,以實踐性、自主性、創造性、趣味性以及非學科性為主要特征的多種活動。通過活動使學生拓寬視野,增長知識,培養能力,發展個性,生動、活潑、主動地得到全面和諧的發展。
二、實施目標:
(一)總體目標
綜合實踐活動的開展,旨在讓學生獲得親身參與實踐的積極體驗與豐富經驗,加深對自然、社會和自身內在聯系的整體認識,培養他們對自然的關愛和對社會對自身的責任,形成從自己的周圍生活中主動地發現問題并獨立解決問題的態度和能力,發展他們的實踐能力和對知識的綜合運用和創新能力,養成合作、分享、積極進取等良好的個性品質。
1、獲得親身參與實踐的積極體驗與豐富經驗。
2、形成對自然、社會、自身內在聯系的整體認識,發展對自然的關愛和對社會對自身的責任。
3、形成從自己的周圍生活中主動地發現問題并獨立解決問題的態度和能力。
4、發展實踐能力,發展對知識的綜合運用和創新能力。
5、養成合作、分享、積極進取等良好的個性品質。
(二)具體目標
1、學生發展目標
①、親近周圍的自然環境,熱愛自然,初步形成自覺保護周圍自然環境的意識和能力。
②、接觸自然,豐富對自然的認識;欣賞自然世界,發展對自然的熱愛情懷。
③、走入社會,熟悉并遵守社會行為規范。通過豐富多彩的活動,理解人與自然不可分割的內在聯系。
④、了解社會資源,并能有效利用;知道如何保護和改善自然環境,并身體力行。增長社會溝通能力,養成初步服務社會的意識和對社會負責任的態度。
⑤、逐步掌握基本的生活技能,養成生活自理的習慣,初步具有認識自我的能力,養成勤奮、積極的生活態度。
⑥、激發好奇心和求知欲,初步養成從事探究活動的正確態度,發展探究問題的初步能力。
2、教師發展目標:
①、轉變教育,教學理念,改變教學策略。
②、強化教師的課程意識,提高課程開發能力。
③、形成民主、平等的師生關系。
④、培養教師之間的協作精神。
⑤、拓寬教師的知識結構。
3、學校發展目標:
①、營造“自主、合作、開放”的校園文化。
②、密切與社會、家庭的聯系。
③、促進學校教育、教學的整體改革。
④、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更具有開放性和多元化,更具生命力。
三、實踐內容:(略)
四、活動方式:
一般根據實際情況可以采取以下三種組織形式:
1.個人活動
個人活動是在個別學生對某一問題有特別的興趣,并且對該問題已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能在教師指導下獨立完成的活動。個人活動的組織形式能夠有利于發展學生獨立思考能力和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部分學生已經具備了一定的社會活動能力,在綜合實踐活動的實施過程中,應允許學生獨立地進行活動,并完成活動任務。在學生個人完成活動后,應鼓勵學生積極與他人進行交流與分享。學生在探究活動中也需要與他人交流。在小學階段,特別提倡家長支持和參與孩子的探究活動,但家長不要包辦代替。
2.小組活動
小組活動是綜合實踐活動最基本的組織形式。鼓勵學生以小組合作的形式,開展綜合實踐活動。小組的構成由學生自己協商后確定,教師不過多介入他們的選擇。小組成員的組成不限于班級內,為使實踐與探究走向深入,允許并鼓勵各班之間、不同年級之間、甚至不同學校、不同地域之間學生的組合。研究小組一般由3-5人組成,學生自己推選組長,聘請具有一定專長的成人(如本校教師、學生家長、校外人士等)為指導教師。研究過程中,課題組成員要學會相互合作、相互支持,共同完成任務.
3.集體活動。
集體活動是以班級、年級或學校為活動單位共同完成一項主題活動的組織形式。通過分工合作、共同探究、集體討論,以求對某一主題的全面和深入的理解。
在綜合實踐活動的實施過程中,可以多種形式交融使用。由于綜合實踐活動要求學生走出校園,走近自然,走入社區,走向社會,在開放的時空中開展實踐性的學習活動。因而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意識教育,培養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教師要精心規劃和組織學生校外活動,要對校外活動的空間范圍、活動情境進行事先考察和推想并作出合理的規劃,盡可能采取小組協作的方式來進行。學校和教師要盡可能地爭取社會有關部門和學生家長的支持,鼓勵一部分學生家長在可能的前提下,參與學生的校外活動。
班級集體探究需要全班學生圍繞同一個研究主題,各自搜集資料、開展探究活動。再通過全班集體討論,交流大家搜集到的信息和形成的想法,進行思維碰撞,由此推動同學們在各自原有基礎上深入探究。此后,可以進入第二輪研討,也可以就此完成各自的“作品”。
小組研究、班級研究或其他各種合作研究形式要強調集體中每個人的積極參與,要以個人的獨立思考和認真鉆研為基礎,避兔出現一部分人忙、其他人閑,少數人做、多數人看的現象。同時,也要防止學生之間的不合作現象。個人研究并不排斥交流與合作,要引導學生主動地與他人交流,學會分享資源。
五、工作措施:
(一)課程落實
綜合實踐活動是《九年制義務教育課程計劃》所規定的小學3-6年級的一門必修課程。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基本課時為3-4年級每周2課時,5-6年級每周3課時。根據現階段的實際情況,建立彈性課時制度。
(二)制度制訂
制度政策是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走向“規范化”、“常態化”的根本,也是的必備條件。要使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成為“常態課”,必須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或激勵機制。學校要制定相應的制度,如學校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實施方案、級段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實施方案、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實施管理制度、教師和學生的評價制度以及相應的管理制度等。
(三)師資建設
1.全面參加培訓,促使指導教師認識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價值,把握課程的特點,掌握課程實施的方法。
2.加強校本培訓,促進指導教師快速成長。培訓要求:①參加培訓的教師相對固定;②培訓時間要保證有教師系統學習;③培訓的內容系統全面,專題設計合理,有助于骨干教師把握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理念,同時掌握實踐經驗;④培訓的形式要靈活多樣,既有理論學習,又有自主實踐,實現個人自學與集中學習相結合,本校實踐探索與經驗交流分享相結合,學校整體現場觀摩與個人提交研修成果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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