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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居委會民事調解工作匯報
近年來,城中居委會人民調解工作在鎮司法所的直接指導下,在鎮黨委、鎮政府的親切關懷和大力指導下,抓宣傳、樹正氣,抓重點、帶一般,抓源頭、促全面,上下一心,齊抓共管,經過居委會調解委員會和多方的共同努力,及時調解糾紛,化解矛盾,未出現一起因調解不力而民轉刑或上訪事件,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一、健全組織網絡,明確責任分工
城中居委會是多年的文明小區,也是多年綜合治理的先進單位,但是他們始終把人民調解工作作為綜合治理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每年根據上級的要求,治安形勢的變化和人員的變動情況,及時調整組織網絡,適時建立一支以居委會干部和派出所警區民警及治安積極分子為主要力量的調解委員會,明確責任,制定措施,分片包干,同時做到分工不分家,有了問題不推諉,有了矛盾大家解。同時,還明確了各街巷的行政小組長和夕陽紅義務護巷隊隊員為轄區的義務調解員,發現有民事糾紛要及時調解,或者迅速向居委會報告,真正使人民調解工作做到時時有人管,處處有人抓。
二、加大宣傳力度,做到防微杜漸
加強市民的道德意識和法制意識是做好民主調解工作的基本要求。城中居委會每年對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和道德修養都有專門安排,有組織、有計劃地實施。今年,我們根據實際情況,利用市民學校這塊陣地,開展“每月一法”和“每月一堂道德課”活動,聘請縣政法委、司法局、鎮直有關部門及派出所人員分別講課,收到了較好的效果。同時利用黑[找文章還是到文秘站網,更多原創!]板報、墻報、戧牌及時宣傳,營造人人學法律、個個講道德的濃厚氛圍。此外,還根據任務、季節的不同,先后四次向居民散發《致社區居民的一封信》、《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等,真正做到宣傳到位,覆蓋全面。另外,結合上級要求,在全社區普遍開展了“好婆媳”、“文明戶”、“特色文化戶”、“優秀調解員”、“先進治安積極分子”評選活動,大力弘揚正氣。
三、及時發現苗頭,預早做工作
民間糾紛和矛盾,易抓住苗頭,早發現、早解決,防止事態擴大。城中居委會利用居委會干部,警務區民警下社區,以及行政組長、信息員的報告,及時發現問題,力爭在第一時間內做好工作,消除矛盾。如有一次,居委會干部在下社區檢查過程中,發現有一戶居民正在籌備砂子、水泥準備粉后墻。根據平時工作掌握的情況,這戶村民與后一戶有些小矛盾,他們估計兩家可能會發生矛盾,便及時找到雙方做工作,達成諒解協議,避免矛盾的發生。此外,他們還實行每月預測分析會制度,根據季節變化,城市建設要求,預測下面可能發生的問題,以及平時發現的情況,及時分析,研究解決的方法,并有針對性的做好工作,使小糾紛不致于釀成大矛盾。
四、警民互相支持,共做調解工作
警民合作,互相協同是做好調解工作的重要手段。城中居委會與城中派出所的城中警務區在一起合署辦公,責任區民警除值班、開會、學習外,都在警務區工作,始終與居委會等同做工作。他們工作不分彼此,互相支持,有了工作一起做,有了問題一起上,這樣既融洽了感情,又使工作互相彌補,相得益彰,如今年派出所在調解一起兩家門市因生意而引發的糾紛中,雙方各不相讓,同時對派出所有抵觸情緒,工作一度處于僵持狀態。居委會干部便及時靠上去做工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幫其分析利弊,并發動周圍居民做工作,最終使問題得到了較好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