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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安監辦工作計劃
時間過得真快,總在不經意間流逝,我們的工作又邁入新的階段,是時候開始制定計劃了。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寫好計劃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中學安監辦工作計劃,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中學安監辦工作計劃 1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針,以實施《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為契機,落實《中小學公共安全指導綱要》,圍繞創建“平安岱岳”這個大局,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科學發展觀,按照“一崗雙責”制度的要求,強化責任主體,落實防范措施,深入排查各類事故隱患,嚴防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和廣大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保障全區教育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年內,在校學生違法犯罪控制在本區違法犯罪青少年總數的5%以下,并做到無重大消防、交通等安全責任事故,無惡性案件,無重、特大盜竊案件,無群死群傷事件。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強安全工作領導,落實安全目標責任制。教育局調整全區教育系統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教育局局長趙興富同志為組長,其它書記、副局長、副書記為副組長,教育督導室、辦公室、計財科、普教科、職成教、幼教科、勤儉辦等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局長對全區教育系統安全工作負總責,分管局長對教育系統安全工作具體負責,其他書記、副局長、副書記實行“一崗雙責”制度,主要負責所分管業務工作方面的安全工作及包保鄉鎮、區直學校的安全工作。各鄉鎮教育工作指導中心和區直各學校也要相應的調整或成立安全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要切實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領導,層層分解責任,細化任務目標,逐級簽訂《學校安全責任書》,加強工作考核,嚴格落實獎懲,將學校安全工作任務真正落到實處。
(二)抓好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防范能力。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制定全區中小學師生安全教育計劃,認真實施,抓好檢查落實。根據學校和學生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安全意識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安全教育、食品衛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校內活動安全知識教育、生活中的各類安全教育。學校要制定安全應急疏散預案,每學期至少要組織廣大師生演練一次。通過對全體師生開展安全教育和緊急情況疏散演習,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及自防自救能力。預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三)加強學校安全檢查,每年組織至少四次全區學校安全大檢查。一是檢查學校的安全教育狀況和應急預案的制定及演練。二是檢查學校各種安全制度的'制定及執行情況。三是對重點部位、重點場所進行重點檢查:包括實驗室、化學藥品室、配電室、走廊、樓梯口、學生宿舍及學生食堂等。四是學校周邊環境的綜合治理情況,五是配合交警大隊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監督檢查。對查出的問題,下達整改意見書,限期整改,并召開專題會議進行通報。同時,結合季節變化,確定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組織專項檢查。如春季開展衛生防病檢查,夏季綜合防汛開展校舍設施安全檢查,冬季開展防火檢查等。
(四)嚴格落實各級關于學校安全的法規和規定,切實加強學校管理。要認真研究新形勢下青少年學生的特點和成長規律,針對當前出現的各種新問題,制定切合實際的、有效的學生宿舍管理措施。進一步加強學校后勤服務管理,及時維修和維護校內各類安全設施,確保能夠正常使用。學校購置的各種器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規格和標準。學生宿舍、公寓要有嚴格的管理制度,防止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責任事故。要加大對食堂的管理力度,確保采購的原料和成品渠道正規,質量可靠。對已經承包的學校食堂,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禁止承包者實行二次轉包,保證飯菜質量,防止發生食物中毒。認真落實學校內部安全保衛的各項規定,做好人防、物防、技防,防止重大盜竊案件的發生。切實抓好校辦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對企業職工的培訓,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對學校引進的項目和出租房的經營情況要進行認真審查,嚴防不安全因素進入校園。大力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校園創建活動,為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創造一個安全穩定的環境。
(五)區教育局年終對各鄉鎮、辦事處指導中心、區直各學校進行年終評估,按責任書和安全工作意見制定評估細則,對完成責任目標成績突出的給予獎勵,對不履行安全職責,出現問題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實行一票否決,并追究一把手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六)認真研究新形勢下學校安全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制定解決問題的辦法和措施。做好協調工作,進一步加強與有關部門聯系與溝通,積極開展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工作,確保學校周邊環境安全穩定。
中學安監辦工作計劃 2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立足中小學校建設總體規劃,徹底消除中小學校舍安全隱患,全面改善中小學校舍安全狀況,全面提高中小學校綜合防災能力,保障全縣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二、目標和任務
工作目標:在全縣中小學校開展抗震加固、提高綜合防災能力建設,使學校校舍達到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并符合對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災、雷擊等災害的防災避險安全要求。
工作任務:從xx年開始,用3年時間,對全縣各級各類中小學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進行抗震加固、提高綜合防災能力;對地處滑坡泥石流和洪澇災害區的校舍進行遷移避險;按抗震加固、綜合防災的要求,重建整體出現險情的D級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現險情的C級校舍,消除安全隱患。
(一)根據《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01)和《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8)中“幼兒園、小學、中學的教學用房以及學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設防類別應不低于重點設防類”的規定,對我縣中小學校舍進行抗震加固,使校舍全部達到7度抗震設防標準。
(二)對經鑒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備維修加固條件的校舍,按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和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重建;對受嚴重地質災害影響(如山體滑坡等)的校舍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并實行避險遷移;對校舍防火、防雷等設施進行改造,提高校舍綜合防災能力。
(三)對全縣中小學校危房進行維修改造,基本消除危房,徹底消除中小學校舍安全隱患。對**年及以后新建和改擴建的中小學校舍要嚴格按照國家制定的中小學校建設標準建設,確保校舍安全。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全面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在全面摸清全縣中小學校舍現狀基礎上,充分考慮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地域特點、教育發展水平等實際情況,結合中小學布局調整、校園建設規劃,科學制定校舍安全工程總體規劃和具體實施計劃,對中小學校舍分年度、分步驟進行抗震加固和綜合防災能力建設。
(二)堅持與中小學布局調整相結合的原則。在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前,各鄉鎮要根據全縣中小學布局調整規劃慎重確定區域中小學布局調整規劃。凡布局調整規劃方案中不保留的學校,不納入工程范圍。布局調整規劃方案中保留的學校,在對校舍進行改造時,應充分考慮合并后學校的師生增員、校舍擴容等實際情況,進行統籌安排。
(三)堅持質量與效益相統一的原則。工程項目建設要本著“牢固、實用、夠用、安全、方便學生”的原則進行,在科學規劃、設計及確保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設成本。
(四)堅持項目管理“四制”的原則。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行項目管理,要認真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和有關法律法規,堅持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的原則,嚴格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工程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設計人員都要具備相應的資質或資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校舍安全工程實行縣政府統一領導,統一負責具體實施,充分發揮專業部門作用的領導和管理體制。縣政府成立鄖縣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部署校舍安全工程。發改、教育、財政、監察、國土資源、房管、建設、水利、審計、安全監管、地震等部門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建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制度,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匯報部門履行職責情況,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育局,由領導小組部分成員單位派員組成,集中辦公,辦公室設若干個專業組,具體負責:制定并組織落實工程規劃、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統籌安排工程資金,落實對校舍改造建設收費有關減免政策;組織對校舍進行逐棟排查和檢測鑒定,審核每一棟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險遷移和綜合防災方案;按照項目管理要求,具體組織工程實施,落實工程管理和監管責任,按進度、按標準組織驗收。建立健全所有中小學校、所有校舍的安全檔案;協調各部門支持安全工程,協調處理安全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有關事項。
(二)明確職責。明確各部門職責,制定考核獎懲措施,確保工程建設的各項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強化責任,加強領導,統一部署,搞好實施。
各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制定全縣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規劃,積極申報爭取專項資金;負責及時下達投資計劃;支持和配合有關部門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的指導和監管。
財政局:負責資金籌措;加強工程資金管理,分賬核算,專款專用;協同有關部門按照工程進度撥付工程款;定期對項目工程進度、資金管理、撥付、財務核算及固定資產登記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建立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定期通報制度;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中涉及到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免予征收。
教育局:配合建設、房管等部門制定校舍排查辦法,對全縣所有的中小學校舍逐棟進行全面、徹底的安全排查和鑒定;負責建立校舍安全檔案;會同財政、發展改革、建設等部門制訂全縣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總體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
建設局:負責按基本建設程序對項目進行管理;對施工圖設計、施工企業資質及工程項目監理資質等審核把關;負責項目施工材料和分部工程的質量檢測、監督,對工程質量全程監督;負責對加固改造以及新建工程的技術指導和技術支持;負責落實、審核項目施工圖設計的抗震設防標準;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對校舍新建和加固工程的建設、鑒定、檢測、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主體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準行為的監督管理;督促相關單位認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落實有關減免優惠政策。
房管局: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屋鑒定機構,對全縣中小學現有校舍進行逐棟排查,并逐棟出具鑒定報告;落實有關減免優惠政策。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學校新建和改擴建項目用地的審批工作;負責對學校所處位置的地質災害進行排查,對遷建學校校址的地質情況進行檢測和論證;落實有關減免優惠政策。
縣規劃局:參與工程建設項目的可性研究及規劃設計和單體規劃設計方案和審查;負責按照《中小學建設標準》審核項目建設規劃,辦理相關手續;落實有關減免優惠政策。
縣氣象局:負責項目防雷設施的檢測和驗收;落實有關減免優惠政策。
縣地震局:負責對校舍抗震設防情況進行排查;負責項目抗震設防及地震安全性評價鑒定、管理;落實有關減免優惠政策。
縣監察局:負責對圖紙設計、施工監理、工程招投標等進行監督和管理,對在實施項目過程中存在的違規、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負責監督相關部門落實減免優惠政策,查處亂收費行為。
縣審計局:負責對工程實施情況、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查、審計,出具工程審計報告;落實有關減免優惠政策。
縣水利局:負責對學校現有或新建校址防汛、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排查;落實有關減免優惠政策。
(三)科學規劃。一是對中小學校舍進行全面排查鑒定。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對全縣各級各類中小學現有校舍(不含在建項目)進行逐棟排查,按照抗震設防和有關防災要求,形成對每一座建筑的鑒定報告,建立校舍安全檔案。二是科學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實施規劃和方案。依據排查、鑒定結果,結合中小學布局結構調整和正在實施的農村初中校舍改造等專項工程,科學制定校舍安全工作總體規劃、具體的年度實施計劃與每棟校舍的加固改造方案。
(四)嚴格標準。對通過維修加固可以達到抗震設防標準的校舍,按照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改造加固;對經鑒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備維修加固條件的校舍,按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和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重建;對嚴重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的校舍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并實行避險遷移;對根據學校布局規劃確應廢棄的危房校舍可不再改造,但必須確保拆除,不再使用;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綜合防災標準,并嚴格執行。
新建校舍必須按照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進行建設,校址選擇應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有關部門的《汶川地震災后重建學校規劃建筑設計導則》規定,必須避開地震斷裂帶、低洼地、滑坡地段、泥石流地區、洪水溝口或泄洪區等自然災害頻發地段,且不宜與集貿市場、公共娛樂場所等不利于學生學習、身心健康和危及學生安全的場所毗鄰。因選址不當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規范管理。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資金省級統籌,市縣負責,中央財政補助。縣級財政要加大對安全工程的投入,要設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資金專戶,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健全工程資金管理制度,工程資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能頂替原有投入,更不得用于償還過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債務。建立資金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嚴格杜絕擠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專款,切實保證資金安全。校舍安全工程建設執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實施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xx〕44號)有關減免和優惠政策,對“安全工程”建設過程中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均予以免收;涉及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在服務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提倡各有關單位從支持農村義務教育事業發展的角度予以減收或免收;鼓勵企業以提供免費服務的形式,通過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安全工程”進行捐贈,這部分捐贈準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的所得額中全額扣除。要切實加大對“安全工程”收費的監督檢查力度,嚴禁收取國家明令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對自立項目、超標準收費等亂收費行為,要依法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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