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擔保協議書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擔保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擔保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__________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與____________公司簽訂的《______________合同》;
2.甲方與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占____%)
3.甲方為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向________銀行借款________萬元(合同編號為________)提供了擔保。
經甲、乙方友好協商,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就下列事項達成一致協議:
一、乙方愿意為上述擔保中的________%部分(即________萬元)提供反擔保。
二、如______公司未能履行還款義務,導致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則首先由甲方處置《合作合同》中約定的乙方名下的經營利潤,如該處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損失,則乙方應在該范圍內承擔反擔保責任。反擔保期限自銀行向__________公司發放貸款起至甲方承擔擔保責任后二年。
三、本反擔保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擔保協議書2
編號: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鑒于下列第項原因,甲方委托乙方向債權人(具體情況見本協議第一條)提供信用擔保。
1、申請銀行貸款
2、申請銀行信用證
3、申請銀行承兌匯票
4、申請銀行綜合授信
5、工程招投標
6、工程履約
鑒于乙方是一家取得銀行授信的專業擔保機構,乙方同意在甲方滿足本協議書要求的前提下,為甲方提供擔保。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托(擔保)事項
1.1本協議項下的擔保種類為:
1.2本協議項下的擔保債權人(名稱全稱及詳細地址):
1.3甲方向債權人申請的事項獲得債權人審核通過后,甲方與債權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授信合同或其它名稱的合同/協議作為乙方擔保的主合同。
1.4乙方擔保的主合同項下主債務的本金金額為(幣種)(大寫)萬元(小寫)萬元。
1.5乙方所擔保的范圍: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全部債務,具體的范圍以乙方與債權人之間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或其它擔保文件之規定為準。
1.6乙方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期限為(年/月)。
1.7其它主要條款:
1.8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期間所發生的公證費、評估費、鑒定費、保險費、抵押/質押登記費、見證費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1.9甲、乙雙方同意,如主合同、最終乙方向債權人出具的保證合同或保函或其他擔保文件與本條所述之條款不一致,以該具體的主合同、保證合同或保函或其他擔保文件之內容為準。
第二條擔保費
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并根據乙方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期限和擔保費率計收。
2.1本協議項下擔保費率為擔保金額的%,按年(年/月)費率計,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期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2.2乙方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期限為(年/月);
2.3擔保費總額為萬元;
2.4支付時間:本協議簽訂之時,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述擔保費。若甲方分次支付擔保費的,則甲方應在乙方向債權人出具保證合同或保
函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剩余的擔保費。
2.5若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出具擔保前,甲方終止對乙方委托或甲方放棄融資行為的,則乙方有權從甲方已繳納的擔保費中扣取不低于%的款項作為擔保業務受理費,其余款項退回甲方。乙方已經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或已向債權人出具其它擔保文件,甲方分次使用融資或其它授信的,甲方放棄部分額度或甲方不具備使用相應額度條件的,乙方已收的擔保費不予退還。
2.6逾期保費:甲方若未能按約履行乙方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義務,導致擔保逾期,則應向乙方交納逾期保費。逾期保費以逾期被擔保本金及利息等相關費用總額為基數,按(年/月)費率%每月計收,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費,延遲交納逾期保費未獲乙方書面同意的,乙方按逾期保費金額每天向甲方收取2‰(千分之二)的違約金。
第三條保證金及其他反擔保
3.1在乙方向債權人出具上述擔保前,甲方應在乙方指定的賬戶內存入金額為(幣種)人民幣(大寫)萬元的保證金,作為甲方保證全面履行本協議各項義務的擔保。
3.1.1作為保證金的該筆資金一旦進入上述保證金賬戶即視為已移交乙方占有,并已特定化,具有擔保法規定的保證金質押性質。乙方對上述保證金依法享有優先受償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動用上述保證金賬戶中的資金,直至乙方的擔保責任解除時止。
3.1.2前述第3.1條履約保證金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第七條約定的違約事件時,乙方有權將該項保證金作為違約金全額扣收,甲方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本條款的約定不影響乙方依照本協議第八條之規定向甲方行使擔保追償權的數額和方式。
3.1.3若甲方未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債務或義務,則乙方有權直接從該保證金賬戶中扣收款項以賠償給乙方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甲方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
3.1.4若甲方在未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債務或義務的同時,又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事項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在主合同中的相關責任的同時,另行追究違反本協議的其他相關責任。
3.2在乙方向債權人出具上述擔保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下列反擔保方式:
3.3上述反擔保方式的反擔保合同或協議將另行簽訂,并構成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協議的約定與具體的反擔保合同或協議的約定不一致的,以具體的反擔保合同或協議的內容為準。
3.4甲方保證乙方為上述反擔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權利。若甲方對提供的上述反擔保物在本協議簽訂前或簽訂之后有重復抵押/質押、再抵押/質押、轉讓、轉移、贈與、互易、抵債、出租或其他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行為,則乙方將通過有關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四條文件的提供
4.1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或開立保函之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的正本原件,或經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證實為真實和完整的副本。其中,第1項文件原件在乙方驗證后退回給甲方,但仍需保留所驗證件的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1、甲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甲方最近一個月的企業工商信息單;
3、甲方的公司章程;
4、甲方全體現任董事名單及簽字樣本;
5、同意甲方簽訂本協議的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
6、甲方的上年度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書,以及申請前一個月的財務報表;
7、抵押物或質物的所有權證(若有抵押物或質物時)以及其他相關資料;
8、第三人的相關資料。
第五條聲明和保證
5、甲方聲明和保證事項如下:
5.1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5.2甲方保證合法經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其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不得污染環境、不得損害人類身體健康;
5.3甲方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利簽署和執行本協議;
5.4甲方有法定的權利與債權人簽署合同,并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5.5甲方完全接受乙方向債權人開立的擔保條款;
5.6甲方向乙方保證對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5.7甲方保證不使乙方為甲方的擔保事由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5.8甲方保證在本協議約定的融資用途及范圍內使用融資款項;
5.9甲方保證按約履行與債權人簽署的合同或協議;
5.10甲方保證按時足額繳納有關抵押或質押物的任何稅費,保證維護抵押物的完整及良好狀態并不改變其使用性質;
5.11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如:營業地址、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產權(股權)等的變更;訴訟或仲裁事項;資金借貸;改制或重組;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甲方債權、債務關系的重大事項。
5.12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經營狀況或財務狀況檢查,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人員完成保后監管工作。甲方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后第一個月的財務報表報送乙方,以后按(月/季)度向乙方報送財務報表;
5.13為抵銷乙方向甲方追索保證合同或保函項下的債務,乙方有權處分抵押物或質押物。
5.14乙方不對債權人提交的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文件所述之真實性負任何責任。
5.15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出借、轉移、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企業資產清單上所列的財產。
5.16在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經乙方書面認可的足額抵押、質押反擔保情況下,甲方不得對外投資、對外擔保或者與其他第三人作出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行為。
5.17如甲方違約,甲方授予乙方在網絡和媒體上對甲方及甲方股東和公司高管等的違約事實進行披露的權利。
5.18在乙方為甲方擔保期間,乙方有權對情況進行監管,具體的監管方式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保證合同或保函的修改
6.1甲方要求乙方修改保證合同或保函內容時,須向乙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和債權人對所作修改的書面認可文件,在增加擔保金額或擔保展期的情況下,甲方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乙方的反擔保保障,以及另行向乙方支付增加擔保金額或延長期限的擔保費用。否則乙方將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請。
6.2對本協議項下擔保事項的修改需經過乙方書面同意,經乙方書面同意后的修改方可有效。
第七條違約事件
7.1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本協議的約定,以下各項情況均為違約:
7.1.1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后,未按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協議的規定;
7.1.2向乙方簽發以乙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反擔保人,或者與乙方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乙方認可;
7.1.3甲方或第三人未按本協議的規定與乙方簽署抵押/質押合同;
7.1.4甲方或第三人未按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抵押物或質物;
7.1.5甲方或第三人雖與乙方簽署了抵押或質押的協議書,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
7.1.6甲方未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或乙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規定的債務或義務;
7.1.7在乙方擔保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而對外擔保或對外投資的行為;
7.1.8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向債權人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或其他款項;
7.1.9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規定將乙方所擔保的借貸款項挪作他用;
7.1.10甲方發生重大債權債務糾紛引起訴訟、仲裁等事件;
7.1.11甲方停業/歇業、破產、解散、撤銷或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7.1.12甲方違反其作出的聲明承諾及其他義務的;
7.1.13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其他事件。
7.2當上述任何一種情形發生時,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時間,乙方可以同時采取以下全部措施或者部分措施:
(1)乙方有權單方將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全額扣收;
(2)要求甲方繼續向乙方提供經乙方認可的反擔保人;
(3)要求甲方或第三人按本協議的規定與乙方簽署抵押或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合法登記手續;
(4)要求甲方或第三人采取其他補救行為,即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或質押給乙方,并辦理相關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
(5)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并要求甲方對乙方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依法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保證合同或保函項下的索賠
8.1甲方保證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債務或義務。
8.2當債權人按主合同或協議項下保證合同或保函的規定向乙方索賠,且乙方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證合同或保函的規定,乙方迫于履行擔保義務而為甲方墊款向債權人進行代償支付時,乙方對甲方及其繼承人、受讓人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甲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
8.3如甲方未按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或協議的約定履行債務或義務而使乙方向債權人承擔主合同或協議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款項的代償擔保責任,則甲方應當承擔以下責任:
(1)甲方應當向乙方償還上述全部代償款項;
(2)甲方應當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上述代償款項的利息(從乙方實際向債權人支付代償款項之日起計算至甲方實際償還乙方上述款項之日止);
(3)甲方還應按乙方已支付代償款項總額以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即:違約金=乙方已代償的款項總額×2‰×乙方實際墊款天數)。
8.4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追償通知后的五日內,無條件地向乙方清償全部代償款項以及應付利息與違約金。
8.5因甲方違反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或協議的約定而使乙方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甲方除承擔本協議第八條第三款的責任外還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債權人對乙方采取訴訟或仲裁,或與乙方和解的過程中,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費、強制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應當由甲方承擔。
(2)乙方因向甲方追償代償款項而產生的實現債權(追償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費、強制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應當由甲方承擔。
8.6如甲方未按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或協議的約定履行債務或義務而使乙方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或者違反本協議書約定的,乙方有權選擇甲方所提供的反擔保方式(本協議書第三條所約定,具體內容以反擔保合同或協議為準)中的全部或任何其中一項或同時幾項要求甲方或第三人承擔第一反擔保責任。
8.7如甲方未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債務或義務而使乙方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或者違反本協議書約定的,則甲方同意并授權乙方將其違約事實及相關情況向金融機構、監管部門、政府機關、新聞媒介、網絡傳媒或其他企、事業單位以不限定的方式進行信息披露,甲方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
第九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9.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本協議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有關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以下第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壹)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貳)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協議生效、終止
10.1本協議按以下規定的方式生效:
10.1.1甲方(委托人)是自然人的,自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公章后生效。
10.1.2甲方(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自甲、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公章后生效。
10.2本協議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終止。
第十一條附則
11.1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1.2乙方不需要甲方的同意,即可將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人;發生上述轉讓情形時,甲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繼續向受讓方履行債務或義務。
11.3本協議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公證或見證或登記機關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備注: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每一條款均進行了研究分析及充分理解,簽
約各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擔保協議書3
本擔保合同于 年 月 日由以下雙方在XXX簽定:
1、 (以下簡稱“委托人”) 住所:
2、 (以下簡稱“擔保人”) 住所:
簽于以下理由:
1、委托人與 (以下簡稱“貸款人”)簽定編號為
( 號的《綜合授信額度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2、委托人申請擔保人為其開立上述借款合同項下以貸款人為受益人,金額不
超過人民幣 ,期限為 年的編號為的《最高額保證合同》(以下簡稱“保函”)或者申請擔保人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
一、定義
1、在本擔保合同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外,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地方性
法規、行政規章、地方政府規章(包括有權解釋機關對上述各項所作的解釋和說明)、條約義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釋和判例;反擔保人:是指債務人以及債務人以外經債務人、擔保人雙方同意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等反擔保方式:是指對債務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或者保證。
2、本擔保合同中的“年”、“月”、“日”、“季度”等時間上的規定均指公歷下
的該年、該月、該日和該季度。
二、合同基礎
擔保人同意為委托人向貸款人開具相關保函或者同意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
三、反擔保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托人及反擔保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一項或多項反擔保方式,并簽定相應的反擔保合同。
1、經擔保人認可的,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完全出于自愿向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并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或者與擔保人簽定反擔保保證合同。
2、委托人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委托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委托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3、第三人(在委托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委托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第三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第三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4、委托人需向擔保人支付貸款金額的 %,人民幣萬元作為償還債務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委托人清償借款合同項下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后返還給委托人。若委托人未依約按時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則擔保人有權扣收該保證金沖抵債務,該保證金所生孽息歸擔保人所有。
5、委托人或第三人與擔保人將另行簽定下列一種或多種文件:
(1)、反擔保保證合同;
(2)、抵押合同;
(3)、質押合同;
(4)、其他財產抵押合同;
其他:
上述文件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貸款所需的相關資料,并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擔保人負有保密義務。
五、聲明和保證
委托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1、 委托人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 委托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力簽署和執行本合同;
3、 委托人有法定的權力與貸款人簽署合同,并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4、 委托人完全接受擔保人向貸款人開立的保函條款;
5、 委托人保證不使擔保人因為委托人開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6、 委托人保證履行與貸款人簽署的合同;
7、 委托人有義務及時向擔保人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
如: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產權等的變更;訴訟事項;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委托人的債權、債務關系的重大事項。并且委托人保證接受擔保人對擔保期間內委托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及決策等事宜進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評審,如果發生審計費用的,由委托人承擔,委托人對此予以積極配合。委托人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后的第一個月的財務報表保送擔保人,以后按季度向擔保人保送財務報表;
8、 為抵消擔保人向委托人追索代償后的債務,擔保人有權處分抵押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擔保人聲明和保證如下:因擔保人自身貸款條件不符合要求而導致本合同無法如約履行的。
六、違約事件以下各項構成違約事件:
1、委托人在本擔保合同簽定后,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委托人向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擔保合同的規定;
2、向擔保人簽發的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
反擔保人,或者與擔保人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擔保人認可;
3、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或者質押合同;
(1)、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者質物;
(2)、委托人或第三人雖與擔保人簽署了抵押或者質押合同,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者質物的抵押或者質押登記手續;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均視為委托人違約。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時間,擔保人可:(1)要求委托人繼續向擔保人提供經擔保人認可的反擔保保證人;及/或(2)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按本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質物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及/或(3)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采取其他補救行為,即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質押給擔保人,并辦理相關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七、保函項下的索賠
當貸款人按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索賠,且擔保人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時,擔保人被迫履行擔保義務,而或為委托人墊款向貸款人償還債務后,擔保人對委托人及其繼承人、受讓人以及參與保證的第三人有絕對的追索權,該追索權不受其他任何約束和影響。擔保人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委托人收取墊款費用外,還要按日墊款金額的5%(百分之五)向委托人收取罰金。委托人必須在收到擔保人墊款后七日內,無條件的向擔保人清償全部墊款本金、利息及罰金。
八、修改
委托人要求擔保人修改保函的內容時,或者修改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時,須向擔保人提交書面修改申請和貸款人對所作修改的認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額或保函展期的情況下,委托人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擔保人的保障,以及交納因增加或延長擔保金額而必須對擔保人交納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擔保費、調查費評審費等),否則擔保人不能接受委托人的修改申請。
九、相關費用
委托人在此保證,在簽署本擔保合同時,按照下列規定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擔保費:
(1)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的確定。根據委托人與貸款人簽定的借款合同所確定的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為擔保人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
(2)收取擔保費標準的確定。根據擔保人為委托人擔保的總金額和總期限,以及擔保費年率確定為擔保人對委托人最終的擔保費用。
(3)根據委托人和擔保人本次擔保所確定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計算,委托人應在擔保人開具保函前一次性支付擔保費用為人民幣 萬元整。
2、滯納金
委托人應按時交納擔保費等費用,延遲交納有關費用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延遲交納總金額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滯納金。
3、逾期保費:
委托人應在借款合同規定的借款到期日前清償所有貸款本金及相關費用,若逾期,則應向擔保人交納逾期擔保費用。逾期擔保費以委托人逾期未還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罰息等總金額為基數,按年率5%每月計收,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計算。延遲交納逾期擔保費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逾期保費金額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滯納金。
4、其他費用
擔保人因開具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他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十、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違約,除承擔所有已發生的費用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十一、本合同適用法律
本擔保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等規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擔保人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本擔保合同一式 份,委托人、擔保人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章后生效,各方義務履行完畢后失效。副本按需備制。
本合同于開首所述日期由下列雙方正式簽署。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擔保協議書4
委托人:(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電話:
傳真:
擔保人:(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電話:
傳真:
鑒于:
1.甲方擬與(以下簡稱“貸款銀行”)簽訂合同編號為的借款合同(下稱“借款合同”),擬借款金額為(小寫) (大寫),借款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
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乙方應甲方請求為其向貸款銀行提供借款擔保,并與貸款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據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借款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在甲方遵守本協議各項約定條款并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確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貸款銀行申請并取得借款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條關于反擔保等風險防范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為乙方接受和認可的反擔保,其反擔保措施為以下一種或數種形式:
(1)以甲方自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于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機械設備、票據、債權、收費權、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權等)抵押/質押給乙方。甲、乙雙方須為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并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2)以第三方自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于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機械設備、票據、債權、收費權、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權等)抵押/質押給乙方。第三方與乙方須為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并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企業法人、自然人)與乙方簽訂不可撤消的、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合同。
(4)其他方式。
甲方應承擔辦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辦理抵押/質押登記、對抵押物/質押物進行保險、公證和律師見證)產生的一切費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
(1)甲方承諾乙方在_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乙方支付貸款金額%的風險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大寫),付至乙方指定賬號。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還貸或甲方還貸款已存于還款賬戶的相關證明的次日,將保證金返還給甲方或按約定劃到還款賬戶充抵甲方部分貸款。
(3)如果甲方未按時完全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有相應證據證明甲方將會發生預期違約,乙方有權隨時動用保證金減輕乙方的代償責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償責任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股權持有方式:
第三條擔保費用及其他費用
1.擔保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以乙方承擔的擔保金額為基數,按照年費率%收取,共計(小寫) (大寫) ;于年月
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證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有權收取擔保費并將其歸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貸款銀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無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證合同無效,該擔保費不予退還。在甲方或反擔保方提前違約或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擔保費不予退還。
2.其它費用:
乙方進行代償或訴訟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和實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質押等風險控制措施而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及時向乙方支付。
第四條甲方之保證
1.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甲方具有簽訂和執行與貸款銀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協議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
4.甲方對向貸款銀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全部責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質押物不存在任何潛在的爭議。
6.甲方保證不使乙方因為其提供借款擔保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7.甲方保證認真、及時、充分地履行與貸款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本協議。
8.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以下重大事項,包括: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的變更,任何訴訟、仲裁和行政爭議程序,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甲方債權、債務關系的重大事項。
9.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并予積極配合,提供檢查所需報表和相應材料。
10.甲方保證在簽訂貸款合同后將每月的財務報表報送乙方,或按乙方的要求報財務報表及說明。
1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規定或乙方認為必要的現行有效的營業執照、章程等有關文件、批件等相關資料以及與本次貸款和擔保有關的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
12.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的股東構成和股權比例不得發生變化,不得將業務委托他人經營或管理,不得處置任何資產,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不得出租其核心資產,不得怠于收回債權或怠于對債務人提起仲裁或訴訟。
第五條乙方之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風險保證金、擔保費及其他費用。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擔保證責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的反擔保人按反擔保措施對乙方的損失承擔擔保責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擔保證責任,乙方有權依法對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質押物等(包括股權及股權所代表的資產)行使處置權,以彌補乙方的損失,甲方將放棄任何抗辯權,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對甲方向貸款銀行提交的證明文件及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文件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承擔責任。
5.乙方有權查閱甲方的財務報告及相關的經營業務狀況和業務合同、協議等。
6.經甲方申請,乙方可自主將上述保證金的部分或全部有條件交由甲方使用。
第六條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承諾,其提供給乙方的一切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的、完整的和準確的,否則,乙方有權依法追究單獨每一人或所有人的法律責任。
2.因甲方或反擔保人違約,致使乙方向貸款銀行代為承擔甲方的償付義務,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對乙方的該部分損
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上述有關人士的賠償責任不因各自所任職務的終止而解除。
第七條保證合同項下的索賠
1.甲方未按照貸款合同向貸款銀行履行還款義務,使得貸款銀行按保證合同規定要求乙方代為償付,且乙方因履行擔保義務而為甲方向貸款銀行代為償付后,乙方對甲方、反擔保人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繼承人享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甲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
2.乙方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收費外,還有權按日墊款金額的
‰乘以實際墊款天數向甲方收取違約金。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的追債通知后的七日內,無條件地向乙方償清全部墊款、利息及違約金。
第八條滯納金
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擔保費及其他費用等。如果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甲方應按逾期費用總額的
‰乘以逾期天數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第九條違約事項和責任
1.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即為違約。
2.如果甲方進入破產程序,或進行清算,或在其他合同項下違約并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股東之間發生爭議,或甲方、甲方的重大股東因刑事犯罪受到起訴,即視為甲方對乙方的違約和預期違約。
3.在甲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事項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等同于甲方貸款余額的資金存在乙方賬戶,否則,乙方有權訴諸法律。
第十條乙方行使權利和救濟手段的放棄
在甲方違約的情況下,若乙方未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或相應的救濟手段,并不表示乙方最終的放棄,也不表示乙方默認甲方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保證合同的修改
1.甲方認為需要對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進行修改時,須向乙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及說明。無論相關修改是否有利于甲方和/或乙方,甲方均須在得到乙方的書面確認后,視為乙方同意相應修改,否則,所作修改無效。
2.如果修改內容中涉及增加保證合同金額和/或保證合同延期的情況,甲方還須增加和/或延長對乙方的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反擔保第三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質押物等),否則,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請。
第十二條法律的適用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須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協議的生效、終止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x份,乙方執x份,登記機關、公證機構等執x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擔保協議書5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甲 方(擔保方):
住 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基本賬戶開戶行: 賬 號:
乙 方
住 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為保障乙方與債務方(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 的 (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的債權,甲方愿意為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以下簡稱“主債權”)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主債權的種類和期限
1.1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在乙方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所形成
的債權,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范圍為,期限自 20xx 年 xx 月 xx 日始至 20xx 年 xx 月xx 日止。
第二條、保證擔保的范圍
2.1甲方保證擔保的范圍為及利息、逾期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差旅費、電訊費、律師費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債務人的應付費用。
第三條、保證方式
3.1甲方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主合同債務人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如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直接向甲方追償,甲方應立即向乙方清償主債權。
3.2若除本合同約定的擔保方式外,主合同項下還存在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債務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選擇優先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要求甲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甲方對乙方承擔的保證責任不受任何其他擔保的影響,其保證責任的承擔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或進行訴訟/仲裁/強制執行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棄、變更主合同債務人向其提供物的擔保、變更擔保的順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擔保項下的優先受償權益喪失或減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減少。
3.3若甲方為主合同項下部分債權提供擔保,主債權獲得任何部分清償并不相應減輕或免除甲方的擔保責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諾擔保的數額范圍內對主合同項下未償還得余額承擔擔保責任。
第四條、保證期間
4.1甲方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4.2前款所述“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包括主合同債務方分期清償債務的情況下,每一筆債務到期之日;還包括依主合同約定,債權方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5.1甲方保證是依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合法單位,具有法律規定保證人資格和代為清償能力,自愿承擔并履行保證責任。
5.2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規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得到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甲方公司董事會、股東會、股東大會等有權機構的批準,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3甲方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對甲方及其資產有約束力的規定或約定,不違反任何甲方與他人簽署的擔保協議、其他協議以及其他任何對甲方有約束力的文件、約定和承諾的內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均為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愿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保證,并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連帶清償義務。
5.6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擔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擔保。
5.7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應按乙方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檢查、監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賃、托管、資產重組、債務重組、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或兼并)、分立、產權有償轉讓、合資(或合作)、減少注冊資本,或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或撤銷)、申請重整、和解和破產等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發生變化的三十日以前,書面通知乙方,并落實本合同項下全部保證責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業整頓、被宣布關閉、被宣布解散(撤銷)、被申請重整、破產等自身體制和法律地位發生變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經營、喪失擔保能力的情況發生后的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5.10若甲方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在變更后七日內通知乙方。
第六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6.1乙方有權隨時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經營情況及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及其他資料。
6.2主合同債務方在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主債權分次到期或債權方宣布債務提前到期)為依約還款的,乙方均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則甲方對主合同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業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九條、合同轉讓、變更與解除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在本同有效期內,乙方將主債權轉移給第三方的,無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0.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選擇按下列方式解決:
□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0.2如雙方選擇的上述爭議解決方式與主合同選擇不一致的,以主合同選擇的爭議解決方式為準。
第十一條 附則
11.1本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11.2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1.3本合同項下采用□方式進行選項時,在□內打√表示該條款適用,打×表示該條款不適用。
11.4本合同甲方 份、乙方 份及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11.5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甲方(印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印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書6
甲方(債權人):___有限公司
乙方(擔保人):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債務人):___有限公司
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擔保協議:
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
乙方自愿為丙方(債務人)與甲方玻璃纖維紗買賣業務中所產生的債務提供擔保。乙方擔保的債務為每批貨款到期時未付的貨款,在丙方支付甲方該批貨款后,擔保責任自動轉至下批未付貨款。
二、擔保方式
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即丙方在購銷合同(主合同)規定的貨款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乙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三、擔保范圍
乙方應當就丙方與甲方業務中的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包括逾期未付貨款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甲方為實現該債權的費用支付等。
四、擔保期間:
甲方與丙方業務中未付貨款償還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五、其它約定
1、擔保期間,如果甲方需要轉讓擔保債權或對購銷合同(主合同)進行概括轉讓(權利義務整體轉讓),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的擔保責任不因甲方的債權轉讓或部分轉讓或購銷合同概括轉讓而解除,乙方仍需對新的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
2、甲方與丙方在業務過程中,對購銷合同(主合同)數量、價款、合同履行期限(包括貨款的支付時間)等內容的變更,無論是否經過乙方同意,也不論是否減輕或加重乙方的擔保責任,乙方均應對變更后的購銷合同(主合同)產生的債權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承擔全部擔保責任。
3、因本合同產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管轄地依據購銷合同(主合同)確定。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擔保協議書7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受托銀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委托人)為引進_________(設備名稱)_________(數量),總價格_________,已向_________(開證行)申請開立信用證。為此,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暫行辦法》,向_________(受托銀行)申請出具該信用證項下的人民幣保函。雙方就有關事項達成協議。
一、由受托銀行出具擔保金額度為_________元的有(或無)條件不可撤銷保函,受益人為_________。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委托人在受托銀行開立“結算保證金存款戶”(帳號_________)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受托銀行出具保函之前存入_________元保證金,并在保函有效期內按結算進度存入保證金,直至存足保函額度百分之百的保證金,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
如因固定資產年度投資計劃尚未下達,資金未撥付到委托人,委托人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_________書面承諾,為委托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存入不少于_________元的保證金,并在_________至_________期限內按結算進度存足_________元的保證金,如委托人不能按期存入保證金,則由建設銀行從其主管部門_________年度固定資產投資中扣抵。
三、“結算保證金存款戶”(帳號_________)的存款限于保函項下的支付,在保函有效期內,受益人憑保函和證明其與委托人債務關系的文件,要求受托銀行劃付信用證項下的人民幣資金時,受托銀行應通知委托人,并從其結算保證金存款戶劃付;結算保證金存款戶不足支付的,受托銀行可從委托人其他存款帳戶劃付。
四、委托人存款不足支付信用證項下的人民幣時,由受托銀行墊付。委托人應在接到受托銀行通知后30日內歸還墊款。受托銀行對墊付款項按建設銀行其他貸款計收利息。超過30日不還,按逾期貸款加收20%利息。
五、委托人按保函額度的_________‰按年向受托銀行支付保費,共計_________元,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交清。
六、委托人提供受托銀行需要的文件和資料,為受托銀行審查與開立保函有關的事宜提供便利條件。
七、保函額度隨結算進度自然減額,直至結清注銷。
八、保函格式由受托銀行決定。
九、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后失效。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按《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務暫行辦法》辦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 受托銀行(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協議書8
編 號:
淮南市中融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擔 保 協 議 書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淮南市中融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制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共計十三條;
二、為了維護您的利益,在您簽署本合同之前,請仔細閱讀合
同條款并確定有關事實,如果您對本合同條款及相關的業務有任何不解之處,請向我們咨詢,仍有疑問,請暫緩簽署本合同。
此頁 無 內 容
第十二條 法律的適用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須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協議的生效、終止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登記機關、公證機構等執 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8頁(共8頁) 委 托 人: (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電 話: 傳 真:
擔 保 人: (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電 話: 傳 真:
鑒于:
1.甲方擬與 (以下簡稱“貸款銀行”)簽訂合同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下稱“借款合同”), 擬借款金額為(小寫) (大寫) ,借款期限 ,從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2.乙方應甲方請求為其向貸款銀行提供借款擔保,并與貸款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據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借款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1頁(共8頁)
第一條 在甲方遵守本協議各項約定條款并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確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貸款銀行申請并取得借款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條 關于反擔保等風險防范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為乙方接受和認可的反擔保,其反擔保措施為以下一種或數種形式 :
(1)以甲方自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于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機械設備、票據、債權、收費權、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權等)抵押/質押給乙方。甲、乙雙方須為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并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2)以第三方自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于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機械設備、票據、債權、收費權、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權等)抵押/質押給乙方。第三方與乙方須為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并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企業法人、自然人)與乙方簽訂不可撤消的、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合同。 (4)其他方式
。 甲方應承擔辦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辦理抵押/質押登記、對抵押物/質押物進行保險、公證和律師見證)產生的一切費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
(1)甲方承諾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貸款金額 %的風險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大
第2頁(共8頁) 第九條 違約事項和責任
1.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即為違約。
2.如果甲方進入破產程序,或進行清算,或在其他合同項下違約并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股東之間發生爭議,或甲方、甲方的重大股東因刑事犯罪受到起訴,即視為甲方對乙方的違約和預期違約。
3.在甲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事項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等同于甲方貸款余額的資金存在乙方賬戶,否則,乙方有權訴諸法律。
第十條 乙方行使權利和救濟手段的放棄
在甲方違約的情況下,若乙方未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或相應的救濟手段,并不表示乙方最終的放棄,也不表示乙方默認甲方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保證合同的修改
1.甲方認為需要對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進行修改時,須向乙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及說明。無論相關修改是否有利于甲方和/或乙方,甲方均須在得到乙方的書面確認后,視為乙方同意相應修改,否則,所作修改無效。
2.如果修改內容中涉及增加保證合同金額和/或保證合同延期的情況,甲方還須增加和/或延長對乙方的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反擔保第三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質押物等),否則,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請。
第7頁(共8頁)
第六條 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承諾,其提供給乙方的一切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的、完整的和準確的,否則,乙方有權依法追究單獨每一人或所有人的法律責任。
2.因甲方或反擔保人違約,致使乙方向貸款銀行代為承擔甲方的償付義務,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對乙方的該部分損 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上述有關人士的賠償責任不因各自所任職務的終止而解除。
第七條 保證合同項下的索賠
1.甲方未按照貸款合同向貸款銀行履行還款義務,使得貸款銀行按保證合同規定要求乙方代為償付,且乙方因履行擔保義務而為甲方向貸款銀行代為償付后,乙方對甲方、反擔保人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繼承人享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甲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
2.乙方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收費外,還有權按日墊款金額的 ‰乘以實際墊款天數向甲方收取違約金。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的追債通知后的七日內,無條件地向乙方償清全部墊款、利息及違約金。
第八條 滯納金
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擔保費及其他費用等。如果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甲方應按逾期費用總額的 ‰乘以逾期天數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第6頁(共8頁) 寫) ,付至乙方指定賬號。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還貸或甲方還貸款已存于還款賬戶的相關證明的次日,將保證金返還給甲方或按約定劃到還款賬戶充抵甲方部分貸款。
(3)如果甲方未按時完全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有相應證據證明甲方將會發生預期違約,乙方有權隨時動用保證金減輕乙方的代償責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償責任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股權持有方式: 。
第三條 擔保費用及其他費用 1.擔保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以乙方承擔的擔保金額為基數,按照年費率 %收取,共計(小寫) (大寫)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乙方的保證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有權收取擔保費并將其歸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貸款銀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無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證合同無效,該擔保費不予退還。在甲方或反擔保方提前違約或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擔保費不予退還。
2.其它費用:
第3頁(共8頁)
擔保協議書9
(20個城市內客人適用)
編號:z-東南亞-061017
(游客) (乙方)委托廣州廣之旅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簽證中心代辦新加坡個人旅游簽證業務,雙方就代辦簽證的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簽證費為¥ /人,乙方在辦理委托代辦手續時交與甲方。
二、乙方保證覆行如下務:
1.所提供的簽證資料真實,準確;
2.守新加坡的法律規定,于簽證有效期內按時回國,決不滯留境外;
3.乙方在第一次出境回國后,將護照原件交給甲方向新加坡領事館辦理銷簽手續,所需3-5個工作日辦理。
三,乙方若在新加坡發生逾期滯留或違反新加坡法律法規作為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壹萬元;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五,其他約定
若乙方因提供的簽證資料不實而被拒簽,同意支付甲方拒簽費每人貳佰元人民幣。甲方又權利就因此產生的名譽損失要求乙方賠償。
本人已清楚明白地了解根據本擔保書所負有的責任,本人會謹此明示,一旦擔保實現,本人會放棄對擔保書提出任何抗辯的權利。
申請人簽名:
2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書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反擔保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銀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貸字第____號,以下簡稱“主合同”)。依主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主合同向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銀行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后,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為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主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后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質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于甲方根據上述主合同約定向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后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擔保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出質,具體情況如下:
質押財產名稱、數量、質量、狀況:
質押財產交付時間、地點和方式:
第五條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質押財產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允許質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質押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質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擔保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主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質權的費用。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質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占有質物并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但質權人并不直接因此擁有該孳息的所有權。該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并且如果還有剩余,則應充抵債權及利息,之后如果還有剩余,則應返還給乙方;
(2)在甲方依據上述主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3)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質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質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4)若本合同項下質權因上述質押財產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質押行使質權;
(5)若乙方轉讓質押財產所有權或者為其它債權人設定擔保,則甲方享有依據本合同拒絕第三人請求轉移質押財產之占有的權利,并且甲方仍依法享有相應的優先受償權利;
(6)質押財產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權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押財產,并與乙方協商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主債權或者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7)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轉讓行為在轉讓通知到達乙方時生效。
2.甲方作為債權人及質權人,應履行如下義務:
(1)甲方負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對質押財產的保管應盡到善良管理人應有的注意義務。違反此項義務給質押財產造成損害的,甲方不僅不能享有本合同第七條第1款第(6)項所規定的權利,還應當對質押財產的毀損或者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乙方按期履行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務的,或者乙方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債務的,甲方應當向乙方返還質押財產。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出質人,享有如下權利:
(1)若甲方不能妥善保管質押財產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將質押財產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債權而返還質押財產;
(2)乙方有權不經甲方同意轉讓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或者在其上設立其它的擔保權利;
(3)乙方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后,有權請求甲方返還質押財產;
(4)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質權后,乙方有權要求歸還質押財產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5)若質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上的過失而毀損或者滅失的,乙方有權請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確保其對其所提供的質押財產擁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質押財產上不存在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禁止作為質押財產的情況;
(2)乙方應當容忍甲方依法占有質押財產等其他行使質權的行為。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5.由于乙方的過失使本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后,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依上述主合同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條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并自乙方依約向甲方交付質押財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各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擔保協議書11
合同編號________
年廣擔反字第號擔保人(甲方):____
XXX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住所(地址):____市____區新民街37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反擔保人(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鑒于債務人(以下簡稱:債務人)與債權人(以下簡稱:債權人)將在一定期間內達成一系列貸款民法典律關系,甲方將為這期間的債務人借款行為提供一系列保證擔保。甲方為了有效避免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而引發的甲方向債權人的保證責證,債務人特委托乙方向甲方提供最高額保證與股權質押的反擔保。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我國《物權法》、《擔保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反擔保債權的種類、范圍、方式
1、乙方為甲方向債權人提供的一系列保證擔保,提供最高額反擔保措施。
2、最高額反擔保方式為:
①乙方以保證擔保方式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②乙方以其在甲方公司中的股權萬元占總股權的%,作價出質設立股權質押。
二、最高額反擔保債權最高余額
1、乙方自愿為債務人從甲方為其提供保證擔保開始,所形成的保證擔保責任范圍內的保證擔保金額提供反擔保措施。以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銀行或信用社)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保證)合同》或XXX等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和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應當承擔的其他責任。最高額債權為元。
2、本最高額反擔保措施,乙方可申請循環使用上述反擔保措施,而無須逐筆辦理每筆最高額反擔保手續。
3、最高額反擔保債權確定日(即決算期),從甲方為債務人提供第一筆保證擔保業務開始計算,在此期間內甲方為債務人提供的連續保證擔保乙方均提供反擔保措施,以擔保甲方追償權的實現。甲方實現追償權時決算期到期。
三、乙方保證反擔保的范圍為甲方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另行計算,不在最高額擔保余額內,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四、乙方保證反擔保方式與期限
1、乙方的保證反擔保為連帶責任保證。
2、乙方保證反擔保的期限為從甲方享有追償權開始________年。
五、乙方股權質押反擔保的范圍為甲方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另行計算,不在最高額擔保余額內,由甲方在實現反擔保質權時扣除(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饋贈、出質股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出質股權所得價款應優先于償還反擔保債務,或向法定第三人提存。
七、甲方在對乙方股權質押,實現質權時依據我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其他甲方公司股東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八、在股權質押期間,股權派生所得收益歸乙方所有,虧損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股權出質,質權自記載于乙方股權憑證,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十、甲方在實現最高額反擔保債權時,甲方可選擇就乙方的保證反擔保實現追償權,也可選擇就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股權質押反擔保實現追償權,即乙方的物的擔保與人的擔保均連帶實現甲方的追償權。
十一、本最高額反擔保的債權確定前,部分追償權債權轉讓的,最高額反擔保權利不得轉讓。
十二、甲方為債務人提供的保證擔保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解除,均不影響本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效力。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最高額反擔保責任。
十三、費用承擔本合同項下反擔保質權的鑒定、評估、保險、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四、爭議解決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其他事項
1、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各類業務的主合同、借款憑證或相關債權憑證不再送達乙方。
2、在最高額反擔保期內,如果甲方確有證據證明乙方經營狀況惡化或抽逃資金、轉移資產逃避債務或其他足以危害甲方實現追償權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承擔反擔保責任。
十六、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蓋單位公章之日生效。質押自登記并記載股權憑證之日生效。
十七、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條款做全面準確的理解,簽約雙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協議書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所簽訂《非名單制中小企業集團用戶入網擔保函》,該擔保函目的是為了滿足甲方所涉及用戶與甲方所簽訂電信合同的規定用戶人數條件,即乙方所提供擔保用戶人數必須達到一定數量才可簽訂相應的集團用戶電信合同及辦理所涉集團業務,并非對乙方所簽訂的所有用戶做擔保,基于此雙方明知的事實,甲方與乙方經協商,就相關事宜訂立以下條款,雙方遵照執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對所簽訂《非名單制中小企業集團用戶入網擔保函》中部分用戶(后附“華誠公司擔保明細”表格,以加蓋公司公章與法人名章為我公司承認擔保用戶)所承諾提供的連帶責任保證,在這些用戶以外的其他用戶違反與甲方電信合同約定時,乙方不承擔該擔保函中任何條款所約定的保證責任。
二、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約定的用戶以外的其他用戶違反與甲方的電信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手段向乙方主張承擔擔保責任。
三、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向乙方主張擔保函約定的擔保責任,應向乙方按照所涉及用戶的數量承擔每位用戶5000元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乙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損失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依法維權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查詢費、交通費、復印費、打印費等各項費用。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擔保明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法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協議書13
擔 保 書
甲方(債權人):******
乙方(債務人):******
丙方(擔保人):******
本擔保于 20xx年 12月 29日由以上三方在***************簽訂。 為了確保甲方與乙方于 20xx年 12月 29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NJ20121229001,借款合同本金為人民幣 圓整)的全面履行,丙方應乙方的要求,自愿為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無法履行上述簽定的主合同,導致乙方對甲方產生的債務,提供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經三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擔保書。
一、擔保內容
1、本擔保書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無法履行上述甲方、乙方于 20xx年 12月 29日簽訂的主合同的約定,產生的甲方對乙方享有之債權。
2、丙方以其擁有的全部資產作為抵押擔保,且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全部款項,甲方追索逾期借款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調查取證費、違約金、借款利息、借款本金等。
3、丙方根據本擔保以保證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銷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4、本擔保書約定的擔保期限為二年,自本擔保書訂立之日起計算。
5、保證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6、本擔保書自丙方蓋章,甲方、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無效或失效
并不影響本擔保書的效力,本擔保書項下的擔保延及丙方在主合同無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責任。
7、丙方特別承諾:丙方在簽署本擔保書前,已經充分理解、明確認識到簽
署本擔保書的法律后果,因此確認本擔保書不因上述主合同無效而無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種原因無法履行或無效,均不影響本擔保書的效力,不影響丙方對甲方的擔保責任。
8、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
照主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予以解決。在訴訟期間,本擔保書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二、其他事項
1、本擔保書未盡事宜,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擔保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蓋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擔保協議書14
本擔保協議書于年月日由以下兩方在xxxx簽訂:
1、公司(以下稱“委托人”)
住所:
2、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稱“擔保人”)
住所:xxxxxxxxxxx
鑒于以下理由:
(1)委托人擬與(以下稱“貸款人”)簽訂關于的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
(2)委托人申請擔保人為其開立上述借款合同項下以貸款人為受益人,金額不超過幣元的保函(以下稱“保函”),或者申請擔保人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
一、定義
1、在本擔保協議書,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下列術語應具有如下含義:
法律:指中國的憲法、法律、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地方
政府規章(包括有權解釋機關對上述各項所作的解釋和說明)、條約義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釋和判例》;反擔保人:是指債務人以及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
反擔保方式:是指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
2、本擔保協議書中的“年”、“季度”、“月”、“日”均指公歷下的該年、該年度、該季度、該月和該日。
二、擔保人同意為委托人向貸款人開具相關保函或者同意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
三、反擔保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一項或多項反擔保方式:
1、經擔保人認可的第三人,正式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或者與擔保人簽訂反擔保保證合同。
2、委托人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其償付債務的反擔保方式。委托人必須在本擔保協議書簽訂之同時與擔保人簽訂“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委托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其中抵押物或質物的有關內容如下:
名稱:
數量:
所有權:
所地:
其他:
3、第三人(在委托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委托人償付債務的反擔保方式。第三人必須在本擔保協議書簽訂之同時與擔保人簽訂“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第三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其中抵押物或質物有關內容如下:
名稱:
數量:
所有權:
所在地:
其他:
4、委托人向擔保人支付人民幣元,以作為其償付債務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委托人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協議書項下的擔保費用后返還給委托人。若委托人未依約按時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協議書項下的擔保費用,則擔保人有權扣收該保證金以充抵上述款項。該保證金所生孳息歸擔保人所有。
5、委托人或第三人與擔保人將另行簽署下列一種或多種文件:
(1)反擔保保證合同;
(2)質押合同;
(3)抵押合同;
上述文件將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文件的正本,或經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證實為真實和完整的副本:
1、委托人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委托人的公司章程;
3、委托人全體現任董事名單及簽字樣本;
4、同意委托人簽訂本擔保協議書的董事會決議;
5、委托人的上年度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書,以及申請前一個月的財務報表;
6、抵押物或質物的所有權證(若有抵押物或質物時),以及其他相關資料;
7、第三人的相關資料。
五、聲明和保證
委托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1、委托人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委托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力簽署和執行本協議;
3、委托人有法定的權力與貸款人簽署合同,并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4、委托人完全接受擔保人向貸款人開立的保函條款;
5、委托人向擔保人保證對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6、委托人保證不使擔保人因為委托人開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7、委托人保證履行與貸款人簽署的合同;
8、委托人有義務及時向擔保人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如: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產權等的變更;訴訟事項;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委托人的債權、債務關系的重大事項。并且委托人保證接受擔保人對擔保期間內委托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及決策等事宜進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評審,如果發生審計費用由委托人承擔,委托人對此予以積極配合。委托人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后第一個月的財務報表報送擔保人,以后按季度向擔保人報送財務報表;
9、為抵消擔保人向委托人追索保函項下的債務,擔保人有權處分抵押物;
10、擔保人不對貸款人提交的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文件所述之真實性負任何責任。
六、違約事件
以下各項構成違約事件:
1、委托人在本擔保協議書簽訂后,未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委托人向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
2、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反擔保人,或者與擔保人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擔保人認可;
3、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
4、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質物;
5、委托人或第三人雖與擔保人簽署了抵押/質押的協議書,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均視為委托人違約。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時間,擔保人可:(1)要求委托人繼續向擔保人提供經擔保人認可的反擔保保證人;及/或(2)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質物的合法登記手續;及/或(3)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采取其他補救行為,即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質押給擔保人,并辦理相關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七、保函項下的索賠
當貸款人按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索賠,且擔保人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擔保人迫于履行擔保義務而為委托人墊款向貸款人支付時,擔保人對委托人及其繼承人、受讓人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委托人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委托人與任何單位簽定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擔保人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委托人收費外,還要按日墊款金額的1%(百分之壹)乘以實際墊款天數向委托人收取罰金。委托人必須在收到擔保人追債后的柒日內,無條件地向擔保人償清全部墊款及應付罰金。
八、修改
委托人要求擔保人修改保函內容時,或者修改擔保人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須向擔保人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和貸款人對所作修改的書面認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額/或保函展期的情況下,委托人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擔保人的保障,否則擔保人不能接受委托人的修改申請。
九、擔保費用
委托人在此保證,在簽署本擔保協議書時,一定按照下列規定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擔保基金及其它有關費用:
1、擔保費:
(1)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根據借款合同確定的借款期限收取擔保費,按年率%(百分之)計收。
(2)擔保費計費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費,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收費。
2、擔保基金:
(1)保基金以委托人年度經擔保人指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的稅后利潤為基數,()按%(百分之整)比例計收。
(2)委托人在上述年度審計報告完成之日起一個月內,就應對確認的上述年度稅后利潤向擔保人計提擔保基金,如確有特殊原因,可以通過協商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上述年度審計報告完成之日起三個月。
(3)委托人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就上述年度稅后利潤向擔保人提交擔保基金,擔保人對委托人下一年度的稅后利潤同樣擁有提取不低于%(百分之整)的權利,并同時承擔與上年度同樣的責任與費用。
3、滯納金
委托人應按時交納擔保費等費用。推遲交納有關費用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費用總額每天向委托人收取1‰的滯納金。
4、逾期保費:
委托人應在借款合同到期日還清所有借款及相關費用,若逾期未還款,則應向擔保人交納逾期保費。逾期保費以委托人借款金額及利息等相關費用總額為基數,按年率3%(百分之叁整)每月計收,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費,推遲交納逾期保費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逾期保費金額每天向委托人收取1‰的滯納金。
5、其它費用
擔保人因開具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它費用(如,擔保人在對委托人進行檢查所發生的費用等),由委托人支付。
十、適用法律
本擔保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在本擔保協議書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可向xxxx市的法院提起訴訟。相應的判決對協議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十一、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份,每份共6頁,委托人、擔保人各執一份,公證和登記機關各執一份,經當事人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后失效。副本按需制備。
本協議于開首所述日期由下列兩方正式簽署。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人:電話:傳真:
擔保人:xxxxxxxx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人:電話:傳真:
擔保協議書15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
被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擔保人工資:_________________
被擔保金額:_________________
一、擔保人__________愿意為__________作欠款擔保。
二、被擔保人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未結款。簽訂欠款協議。欠款違約協議。在此期間如果被擔保人無力償還其欠款。我__________自愿償還被擔保人的欠款。并付違約金。
三、擔保人概況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四、擔保人與被擔保人關系:_________________
五、擔保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協議書】相關文章:
擔保協議書和擔保合同11-20
擔保協議書和擔保合同11-20
擔保協議書和擔保合同11-20
貸款擔保協議書11-22
履約擔保協議書11-22
擔保合同協議書11-06
擔保協議書范本02-09
抵押擔保協議書12-27
關于擔保協議書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