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擔保合同模板合集8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擔保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擔保合同 篇1
甲方(債權人):
乙方(債務人):
丙方(保證人):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
鑒于甲方與乙方簽訂了《 貨物買賣框架合同 》,并且乙方以賒銷的形式向甲方購買產品;
鑒于丙方愿意對乙方在上述《貨物買賣框架合同 》項下形成的對甲方的未付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甲、乙、丙三方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協商一致原則,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丙方為乙方提供的擔保金額為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日期間從甲方采購產品產生的乙方對甲方的未付債務,最高額為 萬元,(人民幣大寫: )。
第二條:丙方擔保的范圍為乙方對甲方產生的貨款、違約金、利息、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三條:乙方和丙方對上條所列各項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保證期間為2年。如乙方或丙方未按照本擔保合同的約定償付上條各項債務,甲方有權直接向任何一方或各方進行追償。乙方、丙方保證任何一方或各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后3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四條:乙方、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貨物買賣框架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本合同的未盡之處參照《貨物買賣框架合同》執行。
第五條:乙方若發生變更、撤銷情形時,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丙方中任何一方若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應當向甲方支付保證最高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應由變更后的機構按保證最高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時,還應當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三、違約金應在違約事項發生后5日內支付。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丙在解釋、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方、乙方蓋章、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等同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蓋章)
丙方: (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合同 篇2
編號: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
_________銀行:
鑒于你行向_________(下稱“借款人”)提供(幣種)_________貸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下稱“貸款”)。該借款合同(下稱“合同”)編號為_________。該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利率為_________,用于_________。本保證人已了解并同意“合同”所有條款,應“借款人”要求,現本保證人同意為上述“貸款”全額擔保,特此開立以你行為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書,向你行保證如下:
一、本保證人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償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布到期)應付款項,包括本金、利息、費用、罰息、違約金和賠償金(以下稱“到期應付款項”),不論由何原因造成,對此全部和任何“到期應付款項”,本保證人保證按下述第二條規定承擔連帶償付責任和/或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如數償付上述“一期應付款項”,你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行向借款人追償(/處分抵押品),本保證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十五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以“合同”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你行,應支付額計算至本保證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即作為付款憑證,對本保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保證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擔保責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它經濟損失由本保證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帳戶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應付款項”和延付利息。本保證人保證不提出異議和抗辯。
四、本保證人同意,今后若需追加“貸款”金額,對不超過“合同”金額_________%的追加貸款部分,按本擔保書規定承擔擔保義務。
五、在“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前,本保證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保證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代位權和索償權。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證人提供抵押品,非經你行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你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到期應付款項”。
六、本保證人在此同意,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本擔保書第一、二、三、四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擔保書繼續有效。
1.本擔保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作合同、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借款人合并、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等;
2.你行延緩行使“合同”規定的權利和/或本擔保項下的權利,或對“貸款”項下的還款給予任何寬限,或與“借款人”之間達成其它任何形式的和解或變通執行方式,無論是否通知本保證人;
3.“借款人”執行其上述主管部門下達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規定,或“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署任何合同、協議、契約及其它文件;本保證人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規定。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由“借款人”清償以后,發生“借款人”破產被清盤,而根據法律規定該全部或部分清償無效,屆時,本擔保書對該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繼續承擔本擔保書規定的擔保義務。
擔保合同 篇3
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時銀行一般都會要求企業提供擔保,簽訂擔保合同,一般的擔保合同都是有效的,只有很少的擔保合同無效,企業借款擔保合同無效的情況有以下幾種:
(一)公司董事、經理私自所為的擔保無效。《擔保法解釋》第四條規定,公司董事、經理違反《公司法》的規定,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是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二)欺詐、脅迫、惡意串通造成的擔保合同無效。《保證規定》指出,主合同債權人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惡意串通,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責任。
(三)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擔保的合同無效。《擔保法解》規定,以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四)未經批準及無權設立的對外擔保無效。在對外擔保問題上我國法律和法規有嚴格的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外擔保合同無效:
1、未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對外擔保的;
2、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為境外機構向境內債權人提供擔保的;
3、為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外商投資企業中的`外文投資部分的對外債務提供擔保的;
4、主合同變更或者債權人將對外擔保項下的權利轉讓,未經擔保人同意和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 篇4
甲方:惠豐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現工作單位:
乙方現住址:
乙方聯系電話:
乙方與被擔保人系 關系。被擔保人系 人,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
在聘用期間被擔保人應嚴格履行甲方的所有規章制度,嚴守甲方的商業機密,聘用期間被擔保人出現違法、違紀、違章現象,出現挪用公款、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連帶責任。乙方負責賠償被擔保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我自愿做 同志在惠豐投資有限公司工作期間的經濟擔保人,在此期間出現上述經濟問題由我承擔。
甲方(簽章):乙方(簽名):
年月日 年 月 日
附:乙方身份證復印件、戶口復印件、房產證復印件、居委會證明材料及單位證明資料。
擔保合同 篇5
甲方:xxx
乙方:xx
丙方:xxx
甲方承攬的 ,工程造價為 萬元,乙方自愿單獨施工,丙方自愿為乙方施工全過程提供責任擔保。為了加強經營管理,保證履行職責,經甲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共識,簽訂本協議,遵照執行。
一、丙方于 年 月 日以全部工資收入及資產為乙方承建工程提供施工履約擔保。
二、丙方保證乙方按照有關規范和規定,建立質量管理組織體系,制訂質量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嚴格抓好落實。要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甲方同業主簽定的合同約定對工程質量負責。如因質量給甲方造成的聲譽或經濟上的損失,丙方要與乙方一起承擔連帶責任。
三、丙方保證乙方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制訂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嚴格抓好落實。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民工致傷、致殘或死亡的,由丙方負責配合與乙方積極處理,并承擔全部費用,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四、丙方保證乙方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因拖欠農民工工資或其他工程費用而發生的一切問題或經濟糾紛由丙方負責處理,甲方不負責任。
五、丙方保證乙方獨立承擔工程施工的經濟往來,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與外界發生經濟交易,自本合同簽訂后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和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和丙方處理、承擔;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和經濟損失。
六、甲方按照乙方分包工程投資額的 %收取管理費,管理費由甲方在施工工程款到位(含供應材料款)50%后扣完。
七、工程自竣工驗收合格后,保修期 兩 年,保修及保修費由丙方和由乙方一起承擔連帶責任。
八、如因乙方的行為導致甲方承擔了墊付責任或其他損失,乙方和丙方自愿賠償甲方墊付和損失金額的兩倍。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蓋章、簽字后生效,工程結算完成兩年后及保修期滿后協議失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丙 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6
借款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借款方、借款方和擔保方的充分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借款,借款內容如下:
1、借款金額 元,金額大寫 。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借款利息 (利率:分,放款時利息全部收回)。
二、乙方和擔保方(丙方)可以是具有法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企業法人和具有清償能力的其它經濟組織。
三、擔保方對上述條款承擔全額連帶擔保責任。如果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甲方有權直接向擔保方進行追償,擔保方保證在接到甲方催款通知后的十個工作內清償上述款項。
四、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借款合同被提前終止,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以及向擔保方追索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全部費用。
五、當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擔保方提前承擔全額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方無條件同意提前承擔全額連帶擔保責任。
1、乙方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保育及其它法律糾紛的;
2、發生缺乏償債誠意的;
3、移民的;
4、不按本合同約定及時償還本息的;
六、因乙方違約致使甲方產生的訴訟費用和律師服務費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擔保方在乙方履行完本合同約定,甲方此筆借款本息收回后,方可免除擔保責任。
八、擔保方如違反本合同相關條款之約定,未代替乙方清償借款本息,甲方有權按違約總額的萬分之十五(日利率)計算向擔保方收取違約金,違約金由擔保方在其債務履行期內,以現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如擔保方過失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較大,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損失的,擔保方還應賠償甲的實際損失。
九、本合同一式一份,由甲方持有,正本作為收取借款依據,副本作為記帳依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合同 篇7
甲方: (個人身份證號碼: )
乙方: **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投資理財的具體事宜,規定如下:
第一條:投資理財說明
在乙方對甲方資金承諾保本的前提條件下,乙方將甲方的全權委托資金在期貨市場投資運作,所得收益按約定比例進行分配的一種理財服務。
1.投資標的:國內期貨品種。
2.特 征:風險有限,收益無限。
3.投資條件:投資者為企業與個人,投資金額大于 10 萬元人民幣。
4.帳戶封閉期: 壹 年。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
1.取得投資收益。
2.不承擔帳戶虧損。
3.了解乙方管理帳戶的狀況。
4.甲方的操作建議僅為參考。
5.考察帳戶交易狀況,制止違規行為;但不得在交易時間內打開交易帳戶,以免影響乙方的操盤。
6.在合作期內,甲方帳戶的資金不得出金。否則,造成的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7.因甲方違約造成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8.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與義務。
(二)乙方
1.秉承專業、敬業的原則,運用帳戶資金進行投資運作。
2.了解帳戶資金(出入金)的變動情況。
3.定期向甲方提供帳戶的月報表。
4.接受甲方的監督。
5.按照規定取得績效收益。
6.承擔帳戶虧損的風險。
7.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與義務。
第三條:合同具體執行規定
(一)甲方于20xx 年 月 日在 期貨經紀有限公司開設投資帳戶,帳號為 ,交易保證金為 元(人民幣),現委托于乙方投資運作。
(二)委托期限 年,自20xx 年 月 日起至20xx 年 月 日止。
(三)委托期內,交易產生的風險,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結算期:半年或壹年。
(五)帳戶結算:
1.帳戶盈虧=期末總金額(期末余額+期末市值)-期初總金額(期初余額+期初市值+/-出入金)。
2.帳戶收益率=帳戶盈虧/投資總額*100%。
3.投資總額為期初交易保證金金額。
(六)帳戶收益分配:
1.甲方不承擔投資風險。
2.當該帳戶在結算期結束后有盈利,盈利的部分由甲乙雙方按照4:6的比例分配。
(七)乙方違法行為導致投資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并追究責任;如果甲方沒有履行合同,由此造成投資損失,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條:違約責任
按照《合同法》的相應條款處理。
第五條:合同的生效期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補充及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合同規定的委托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壹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如果一方想提前終止本合同,需提前5天通知對方。
第七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該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按照《合同法》的相應條款處理。投資理財協議由精品學習網提供!
2.本合同在南京簽定,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地方仲裁委員會調解,或由地方法院裁決。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8
擔保合同,是指為了使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當事人協商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擔保合同是可以依法解除的,那么擔保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呢?本文整理了擔保合同的相關法律知識來為大家解答這個疑惑,請閱讀了解。
律師應當合理提示委托人,擔保法規定車輛、船舶、企業動產、城市房地產及財產和財產權利的抵押權、質押登記生效的,協議解除或依據法定條件解除抵押、質押的,應當辦理抵押注銷登記的,或質押注銷登記手續的,應當遵守法律和相關規章的規定。
解除合同權利人應當在法律規定的、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行使解除權,期限屆滿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法律沒有規定或當事人沒有約定期限的,經對方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內,沒有積極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主張解除擔保合同的一方應當通知對方;擔保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接觸擔保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93、94、96,《擔保法》20、52、74,《司法解釋》10
律師應當合理提示委托人,保證人依法享有主合同債務人的抗辯權,保證人可以依法獨立行使抗辯權,抵押權、質押權伴隨主債權的消失而消失。
為解除保證擔保責任,為解除抵押權或質押權的法律效力,第三人作為保證人的可以依法請求解除保證責任;主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抵押登記擔保、質押登記擔保。應當依法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或注銷質押登記手續。
擔保人請求解除擔保合同,可以通過協商一致的方式訂立解除合同;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仲裁、訴訟的方式實現。
擔保合同可以在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時協議解除,或者保證人、抵押人、質押人等在主合同出現下列法定情形時,可以與擔保債權人協商解除,或依法解除擔保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擔保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主合同債權人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合同主要債務的;
3、主合同債權人遲延履行主合同主要債務,經過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4、主合同債權人遲延履行主合同債務,或有其他不履行、瑕疵履行、部分履行等違約行為,致使主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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