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個人借款合同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個人借款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個人借款合同1
出借人(公司):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身份證號碼
保證人:連云港市蘇盛理財信息咨詢有限公司
經出借人、借款人、保證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簽定本合同,由三方當事人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借人自愿向借款人提供以下內容的借款: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大寫):x元(小寫)元。
(三)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借款利率:月利率,利息從出借之日起計算。
(五)還款方式:到期足額一次性付清。
第二條保證人自愿以本人有權處分的財產為出借人提供擔保。
(一)保證的范圍包刮該筆借款的本金、利息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保證期限為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三)借款人未按約定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在合同到期之日次日直接履行債務。保證人向出借人付款后,出借人在法律上享有的一切權利,自行轉歸保證人所有。
第三條出借人承諾
(一)按期、足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保密。
(二)對到期合同,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此款的,出借人經公司協商,同意作短期墊付者,借款人每天按雙倍付息。
第四條借款人承諾
(一)到期按時足額償還借款,如提前還款超過七天的,公司按天退息。
(二)按合同約定使用借款,不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三)住所或經營場所及宅電、手機號碼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保證人(公司)。
第五條借款人應向擔保公司提供反擔保或者抵押,擔保的`金額應大于借款本息的金額,如借款人不能履行到期債務保證人有權自行對該抵押、質押財產進行抵償、拍賣和處分,借款人自愿放棄一切抗辯權。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
1、不按期歸還借款本金,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借款總額的千分之四計收違約金。即:違約金=借款總額×4‰×逾期天數;
2、不按期歸還借款利息,按約定計收雙倍利息。
(二)出借人違約:
1、合同期內要求退款者,屬單方違約,除按約定退息外,另承擔借款總額4%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連云港仲裁委員會仲裁。由此發生的任何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人、借款人、保證人各執一分。
第十條簽約各方已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出借人:借款人:
借款保證人:保證人:
簽約時間:20xx年xx月xx日
簽約地點:
個人借款合同2
借款人:(甲方)
貸款人:(乙方)
鑒證人:(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因甲方經營上需要,原向乙方的借款到期延續,為共同遵守執行,特簽訂本協議。
一、續借金額
甲方本次向乙方續借金額人民幣(大寫)為 。前期借款利率到20xx年3月底前按期一次性支付完成。
二、續借期限
本次約定續借款期限為一年,即從20xx年3月13日至20xx年3月12日。
三、續借款利率與計息和結息
1)本協議項下續借款的年利率,按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結算,半年結息1次。
2)本協議項下續借款按實際使用期結息,也可提前歸還。
四、還款方式
甲方應在本協議約定的還款日前準備好足額資金,屆時甲方應用貨幣資金一次性付清乙方本、息,如有其他意向需經協商,以另行簽訂協議為準。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協議,如有某一方違約,應通過雙方上級主管公司上海浦東星火開發區聯合發展有限公司協調,協調不成可直接通過法律的.手段進行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方一份。
甲方: 乙方:鑒證方:
簽字: 簽字:簽字:
年月日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個人借款合同3
借款人:(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下簡稱乙方)
鑒于:
1、甲方是一家注冊資本1000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項目的實施需要資金;
2、乙方受 委托進行個人貸款,有關權利義務均由 承擔,甲方可以代為行使;
3、甲方已經向乙方提供了乙方所需要的部分資料(見附件),并承諾有關資料是真實、準確、完整、沒有任何遺漏,不存在任何欺詐,否則承擔一切責任。同時就有關資料中沒有體現的一些情況作出了承諾說明,甲方也進行了初步的調查,以后根據需要還可以進行進一步的調查。
為此,甲、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一、貸款金額:萬元人民幣。
二、貸款期限:至少一年,最長三年。乙方有權根據履行情況和甲方經營情況決定年限,每一年貸款期滿之前一個月內確定。貸款起始日為年 月 日。
三、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貸款利息為每年20%。每年貸款發生之前七個工作日內支付。
2、本協議簽定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費用萬元,該費用在貸款到位后直接抵作利息。若沒有到位,乙方應無條件立即返還,并按照月利2%承擔違約金。
四、貸款用途:本貸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 費用,必須專款專用,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五、貸款使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甲方應將其簽訂的.有關甲方買賣等重要合同
六、貸款償還:如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貸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屆時貸款人可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意見。逾期或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貸款,自過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罰息。
為有利于還款,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還款準備金帳戶,將用于還款的人民幣資金先予存入,待外匯額度落實后再結匯償還貸款。
七、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 作為借款人的擔保人,并由擔保人向貸款人出具擔保函,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本貸款項下有關進出口結算業務,應通過中國銀行進出口業務部敘做。
八、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借款人違約: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貸款人同意改變貸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轉賣用貸款購置的物品。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注銷借款人未使用的貸款。
2。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為50%的罰息。
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并追回貸款。
4。向貸款擔保人追索貸款。
5。借款人和擔保人未能履行合同還款責任時,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和擔保人在各金融單位存款帳戶中主動扣收還貸款項。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 (蓋章) 貸款人(蓋章)
企業負責人 銀行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 經辦人員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個人借款合同4
借款人:(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下簡稱乙方)
鑒于:
1、甲方是一家注冊資本1000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項目的實施需要資金;
2、乙方受 委托進行個人貸款,有關權利義務均由 承擔,甲方可以代為行使;
3、甲方已經向乙方提供了乙方所需要的部分資料(見附件),并承諾有關資料是真實、準確、完整、沒有任何遺漏,不存在任何欺詐,否則承擔一切責任。同時就有關資料中沒有體現的一些情況作出了承諾說明,甲方也進行了初步的調查,以后根據需要還可以進行進一步的`調查。
為此,甲、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一、貸款金額:
萬元人民幣。
二、貸款期限:
至少一年,最長三年。乙方有權根據履行情況和甲方經營情況決定年限,每一年貸款期滿之前一個月內確定。貸款起始日為年 月 日。
三、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貸款利息為每年20%。每年貸款發生之前七個工作日內支付。
2、本協議簽定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費用萬元,該費用在貸款到位后直接抵作利息。若沒有到位,乙方應無條件立即返還,并按照月利2%承擔違約金。
四、貸款用途:
本貸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 費用,必須專款專用,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五、貸款使用: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甲方應將其簽訂的有關甲方買賣等重要合同
六、貸款償還:
如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貸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屆時貸款人可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意見。逾期或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貸款,自過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罰息。
為有利于還款,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還款準備金帳戶,將用于還款的人民幣資金先予存入,待外匯額度落實后再結匯償還貸款。
七、還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 作為借款人的擔保人,并由擔保人向貸款人出具擔保函,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本貸款項下有關進出口結算業務,應通過中國銀行進出口業務部敘做。
八、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借款人違約: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2.未經貸款人同意改變貸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轉賣用貸款購置的物品。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措施:1.注銷借款人未使用的貸款。2.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為50%的罰息。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并追回貸款。4.向貸款擔保人追索貸款。5.借款人和擔保人未能履行合同還款責任時,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和擔保人在各金融單位存款帳戶中主動扣收還貸款項。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 (蓋章) 貸款人(蓋章)
企業負責人 銀行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 經辦人員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個人借款合同5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居間人):
乙方由于業務需要,由丙方提供居間服務,向甲方借款。甲、乙、丙三方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依據《合同法》、《借款合同條例》、《擔保法》和《物權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訂立本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第1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2條 借款利率為月息 。按約定利率提前扣除期內利息。
第3條 乙方借款用途為 。
第4條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5條 還款方式:借款到期后一次性結清本金。
第6條 還款資金來源 。
第7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以第三方保證方式提供擔保。保證合同由甲、乙、擔保方另行簽定,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合同。
第8條 丙方為甲方和乙方之間的借款提供居間服務,
促成本協議簽訂并督促雙方履行。居間報酬按借款金額的月千分之 計算 ,由乙方負擔。乙方應在收到借款當日一次性支付借款相應金額的居間報酬。
第9條 乙方必須按照本協議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乙方違約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本協議直接和間接損失。
第10條 乙方必須按協議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乙方如不能按期還本付息,除按照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外,再按照日萬分之六收取違約金。同時按日萬分之六收取居間報酬。
第11條 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第12條 丙方應當考察乙方的資信狀況,確信乙方資信良好且有履約能力,并為甲方負責檢查、監督乙方借款使用情況。
第13條 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償還到期借款、支付相關利息和居間報酬。到期出現違約行為,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并按照擔保合同約定,追究擔保方的連帶責任。
第14 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協議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5 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及擔保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6 條 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生效當日款項打入乙方指定帳戶。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個人借款合同6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月利率為___,借款到期后一次性還本付息。
五、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將借款一次性(現金或銀行轉賬)交付給乙方,乙方出具收到條。
六、乙方承諾:
1、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七、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約定期限還款,按照月利率繼續計算利息直至本息還清之日止,并賠償因甲方向乙方追討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評估費、保全費、鑒定費、郵寄費、拍賣費、查詢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
八、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均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訴訟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7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住址: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住址: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在深圳市設立,由甲方與合資經營,注冊資金為幣____萬元,其中,甲方占____%股權。甲方愿意將其占合營公司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 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 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個人股權轉讓協議1、甲方占有合營公司____%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章程規定,甲方應出資幣____萬元,實際出資____幣萬元。現甲方將其占合營公司____%的股權以幣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帳方式分____次(或一次)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后,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合營公司的股東后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深圳處(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須報請審批機關批準)。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書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又稱“深圳國際仲裁院”)在深圳進行仲裁;□向有管轄權的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深圳處后(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雙方應于協議書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營公司、深圳處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受讓方: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于深圳市
備注:
1.本協議書僅為參考格式,申請人可根據需要依法對協議書的內容作適當調整。
2.申請人在使用本參考格式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3.文書中需填寫的內容應在電腦上填寫完畢后再打印出來,除簽名外不得手填。
個人借款合同8
編號:甲方(出借人):
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丙方(保證人):
乙方向甲方申請借款,丙方愿意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連帶保證擔保,現甲
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 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借款限用于乙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
挪作他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萬元
(大寫:元整)。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年,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以乙方實際收款日計算起算日期,到期日相應順延);
如甲方續借/展期,經乙方書面同意后方可辦理續借/展期手續,本合同自動
延續。本合同截止日期憑續借/展期憑證上所標明的日期為準。
第四條 計息方式(在
□ 方式一:月息,利息共計:人民幣¥
(大寫:元整); □內打)
□ 方式二:按中央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第五條 乙方收款賬戶信息開戶行: 賬 號: 戶 名:
第六條 甲方回款賬戶信息(在
□ 不指定回款賬號。乙方還款時甲方另行指定;
□ 指定回款賬戶:
開戶行: 賬 號: 戶 名:
第七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乙方一切可以用來還款的所有資金;
2、還款方式:乙方到期償還全部借款;
3、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關擔保措施。
第八條 是否公證(在□內打)
□ 公證 □內打)
本合同雙方同意向 公證處申請對本合同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當乙方有逾期或其他違約事件發生,甲方有權向該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并憑本合同的公證書和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而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強制執行,并自愿放棄抗辯權。乙方自愿接受強制執行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及其它費用。
□ 不公證
第九條 權利與義務
1、在乙方落實甲方要求的全部擔保措施、且甲方取得相應權利證明后,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償還借款本息;
4、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乙方對資金的使用計劃、各項活動等情況;5、乙方不能依照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應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十條 連帶保證
1、丙方自愿以其名下所有財產(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經銷代理權或經營權等無形資產等)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2、保證范圍為:主債權本金、利息、違約金、其他相關費用,以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公證費等);
3、保證期限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4、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或做相關的陳述,并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及所做相關陳述的合法性、真實性,丙方需服從甲方的'借后管理和風險監控。丙方的居住地、聯系方式、工作單位等事項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無論是否存在其他擔保方式,丙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連帶責任;
6、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乙方未按時、足額履行還款義務,或拒不履行還款義務,致使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丙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7.保證人已仔細閱讀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內容,保證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如保證人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簽字已經過合法授權;
8、保證人向出借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保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違約使用金額20%(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收取違約金;
2、乙方利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按借款本息總額20%(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收取違約金;
3、乙方如逾期不歸還借款又不辦理續借/展期手續的,甲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借款本息總額每日2(千分之二)的比例收取違約金;
4、借款到期后五日內乙方不履行還款義務并支付相應利息、且未向甲方申請甲方申請續借/展期并辦理續借/展期手續的,甲方有權按照法律規定或與本合同相關的其他合同/協議約定處理抵押物或采取其他擔保措施;
5、甲、乙雙方約定按月結算利息,每月5日前支付上月利息,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的,甲方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并向乙方追索本息。
二、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并根據延期天數,按未支付借款部分每日2(千分之二)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累計計算違約金的天數不得超過20天。
第十二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因簽訂及履行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合同組成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條款或補充協議;
2、甲、乙雙方簽訂的、或第三方為乙方提供相關擔保而與甲方簽訂的與本借款合同相關的其
他合同/協議或文件、憑證,均構成本合同的有效組成;
3、本條前兩款所述合同/協議,均構成本合同的有效組成,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任何一方欲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乙方應當及時返還已占用的全部借款,并支付相應利息。 第十五條 補充條款
個人借款合同9
借款人:
貸款人: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種類和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第種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大小寫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a、個人商品住房貸款
b、個人商業用房貸款
c、個人自建房貸款
d、經濟適用房貸款
e、集資建房貸款(房改房)
f、其他:
第二條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利率
4.1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上/下)浮%,據此確定年利率為%,并按照以下公式換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貸款發放前,基準利率調整并適用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適用新的基準利率并按照第4.1條的約定重新確定貸款利率;貸款發放后遇基準利率調整,貸款利率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a、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準利率調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開始,按該次調整后的基準利率(如基準利率在一個公歷年度內經兩次或兩次以上調整的,則以該公歷年度內最后一次調整的基準利率為準)及上述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新的利率;
b、在貸款期限內不調整;
第五條放款
5.1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以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已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且房地產開發商已提供有效的連帶保證擔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行為。
5.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分次劃入下列賬戶,貸款的發放和支付通過本賬戶進行。貸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戶名:賬號:開戶行:
5.3貸款資金應由貸款人通過受托支付方式向房地產開發商支付。貸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人有權在貸款資金發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后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并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保存相關憑證。
5.4在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高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a、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b、借款期間,借款人未按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c、借款人擅自將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或重復抵押等;
d、拒絕或妨礙我行對貸款使用情況和抵押物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e、提供的文件、資料不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
f、與他人簽訂有損我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
g、保證人違反保證條款或喪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或質押權利價值明顯減少影響我行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質)押;
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其遺產或財產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原借款合同;
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支付。
第六條還款
6.1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種方式償還貸款本息:a、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b、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c、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日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還本金)×日利率×本期實際天數
d、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e、按月付息,按(月/三個月/六個月/一次性)還本;
6.2每期還款日: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下列個人結算賬戶作為專門的還款賬戶:
6.4在每期還款日前,借款人應向還款賬戶中足額存入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并授權貸款人于每期還款日從還款賬戶中劃收;借款人有未償付的貸款本息或其他費用的,應及時存入還款賬戶,并授權貸款人隨時劃收。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按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劃收。
6.5若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轉,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柜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柜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提前還款
7.1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30天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方可提前還款。
7.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滿足以下條件:
a、按如下標準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b、貸款發放后第一年內不允許提前還款,一年后每年提前還款不超過2次,每次還款金額不低于初貸金額(合同金額)的20%。
c、在提前還款時,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和其他費用。
7.3提前還款部分按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占用天數計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還款而造成貸款期限發生變化的,未償還部分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貸款利率:
a、按原貸款利率計息;
b、自縮短期限之日起,貸款利率按調整后的實際期限所對應的基準利率和第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但縮短期限前已經計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調整。
第八條貸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需要辦理貸款展期時,應在貸款到期前3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第九條罰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3貸款利率按第4.2條的約定進行調整的,利率調整后罰息利率亦相應變動,其變動周期與利率變動周期一致。
第十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10.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以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或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
d、借款人所購房產或抵押物、質物發生質量、權屬等糾紛,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g、借款人對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h、發生第10.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i、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違約,除第11.2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XX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但是貸款人應當通知借款人。對于因借款人聯系方式變更造成貸款人無法電話或信函通知的,貸款人可以公證送達等各種法律認可方式履行告知義務。
11.2貸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戶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二條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并從貸款墊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條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四條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14.3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人應予配合。
14.5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并將抵押的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于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并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14.6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14.7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4.8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值自由處分。
14.9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補償。
分頁閱讀第1頁:借貸條款第2頁:第十五條擔保范圍第3頁:其他條款
第十五條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六條抵押登記
16.1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貸款人應辦理變更登記。
16.2抵押物為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的,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或貸款人另行要求的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后,應在30天或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在取得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應由貸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抵押物的處分
17.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抵押物拍賣、變賣后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抵押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14.6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經本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抵押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抵押權人權利的行為。抵押人違反此約定的,抵押權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7.3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物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7.4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17.5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質押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八條質物
18.1出質人自愿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質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8.3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18.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于貸款債權的變動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8.5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18.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款項自由處分。
第十九條擔保范圍
質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條交付和登記
20.1本合同簽訂后,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后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20.2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需辦理質押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經變更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人應積極協助出質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并將相關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第二十一條質物的處分
21.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拍賣、變賣、兌現、提現,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18.4條所述情形,出質人或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補足質物價值的;
c、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兌現或提現償還到期債務;
d、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21.2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先于主債務履行期的,貸款人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兌現。貸款人依前款約定兌現價款后,應與出質人協商,將兌現的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21.3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后于債務履行期屆滿日,借款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后30天內仍未清償債務的,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提前兌現或提現,以所得價款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因提前兌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如果質物在借款人債務履行期屆滿30天內到期的,貸款人應在質物到期日按第21.2條約定的方式處分質物。22.4未經本質押權人同意,質押人不得將本質押合同項下的質押物再行質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質押權人權利的行為。質押人違反此約定的,質押權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1.5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保證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二十二條保證方式
保證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十三條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四條保證期間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
24.1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但是自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且貸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日起,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自動解除,但對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債務,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
24.2全程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二十五條扣收
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擔保責任的,保證人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開立在XX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扣收保證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條的約定執行。貸款人扣收時應當通知保證人。
分頁閱讀第1頁:借貸條款第2頁:第十五條擔保范圍第3頁:其他條款
其他條款
第二十六條轉讓
26.1貸款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貸款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貸款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以配合。
26.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二十七條借款人和擔保人承諾
27.1貸款發放后,借款人與售房人就所購房屋質量、權屬或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不減少或免除借款人的還款責任,也不限制、減少或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本合同應正常履行。
27.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擔保人同意,擔保人仍應繼續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a、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同意變更借貸條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b、貸款人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 c、貸款利率依據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 d、貸款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條保險
28.1如果貸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質人應辦理抵押物/質押物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于貸款金額。保險費用由投保人負擔。
28.2保險單中應當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保險單中應當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貸款人指定賬戶。保險賠償金應按照本合同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28.3在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全額清償前,抵押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公證
如果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十條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
30.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
30.2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30.3地址、聯系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征用、被列入拆遷范圍或發生權屬爭議;
30.5擔保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合資或合作;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等發生變更;
30.6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31.2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的,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31.3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獨立性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抵押條款、質押條款或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33.1提交仲裁委員會在進行仲裁。
33.2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3.3
第三十四條其他
34.1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34.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質押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登記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成立,于登記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和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補充條款
貸款人(公章):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共同借款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年月日
個人借款合同10
借款人:________
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
經借款人與貸款人友好協商,就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簽署的編號為___的《個人住房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有關貸款利率及罰息利率相關條款,達成如下變更協議:
1、自__年__月_日起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在基準利率的浮動比例由(上浮/下調)________%調整(上浮/下調)________%。該利率自__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貸款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依據利率調整日當日的基準利率及上述調整后的上浮/下調幅度,在合同約定的每個利率調整日調整一次。
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利率為在本補充協議生效后所執行貸款利率的水平上上浮%。貸款利率按照本補充協議第一條約定調整的,罰息利率根據調整后的貸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時進行相應調整。
3、合同項下借款逾期的,罰息利率為在本補充協議生效后所執行貸款利率的水平上上浮_________%。貸款利率按照本補充協議第一條約定調整的,罰息利率根據調整后的貸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時進行相應調整。合同中借款逾期是指借款人未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限前足額償還任意一期借款本息的行為。
4、合同所稱基準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如果中國人民銀行不再公布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基準利率是指銀行同業公認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如無此銀行同業公認的貸款利率,則基準利率是指貸款人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本補充協議所指的基準利率按補充協議生效當日的基準利率確定;合同項下貸款利率或罰息利率依本補充協議
第一條約定調整時,基準利率按利率調整日當日的`基準利率確定。
5、合同項下貸款的利率調整日為每年的1月1日。
6、如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后的新利率政策,對于貸款利率商業銀行在一定幅度內可自行決定適用標準的,貸款人有權在該規定幅度內選擇某一利率標準適用于本合同,借款人同意遵守該標準,按該標準履行義務。即在簽訂本補充協議后,如遇人民銀行調低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浮幅度后出現貸款人能夠執行的個人住房貸款貸款利率最低下浮比例低于本補充協議約定的下浮比例,貸款人無需征得借款人書面同意,有權隨時按人民銀行新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浮動幅度政策和貸款人的相關業務規定調整本補充協議約定的浮動比例。
利率風險特別提示:在簽訂本補充協議前,借款人已充分了解以后可能面臨人民銀行上調貸款基準利率或調低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浮幅度導致借款人利息負擔加重的風險。
本補充協議經借款人簽字、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名章)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本協議未涉及內容仍按原合同執行,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簽字):________
貸款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個人名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1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簽約日期:__年__月__日 簽約日期:__年__月__日
個人借款合同12
出借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以下簡稱乙方)
現乙方欲向甲方借部分資金使用,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由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 。年利率按百分之二十計算。如提前還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計算。
第二條乙方還款計劃如下:年月日一次性歸還本息共計元整 。如提前還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計算。
第三條乙方如不按規定時間、數額還款,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按每天加借款數額的1%計算。
第四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第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借出借方:(簽字)
借款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個人借款合同13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xx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xx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月收息。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規定每天__%的本金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xx,訴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__日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個人借款合同14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于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期限:
還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還款方式:現金/__________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 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 附身份證復印件):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 :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15
甲方(出借款人):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 連帶責任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出借給乙方人民幣 伍萬元整(¥:
元 ),借款期12個月,自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于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每月利息率為 ‰,乙方應每三個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乙方承擔甲方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乙方償還借款的順序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 叁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責任,并拋棄先訴抗辯權。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甲方:
乙方:
連帶責任保證人: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借 據
今借到馬相明人民幣肆萬元整,¥:,月息率為千分之 ,借款期限 自年7日至 年 月 日。
借款人身份證號:
借 款 人:
連帶責任保證人:
借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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