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借款合同匯編八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借款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借款合同 篇1
貸款人: (以下簡稱為“甲方”)
(抵押權人)住所:
借款人:姓名(名稱) (以下簡稱為“乙方”)
(抵押人)身份證地址:
有效證件(照)及號碼:
居住地址: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擁有的房地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給甲方,作為借款的擔保,并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和相關費用。為進一步明確當票以外的事項,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二條:抵押房地產
座落(四至范圍):
建筑面積:
房屋、土地用途:
房屋結構(類型):
抵押房地產價值:人民幣 萬元整
權證編號:
地號:
第三條:抵押房地產擔保范圍
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等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額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依照相關單位出據給甲方的收款發票額為準。
第四條:借款金額(當金)及借款期限
借款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金額) 萬元整 (協議)。
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借款具體期限在雙方簽署的當票上予以確認)。借款期內及借款期限屆滿后5日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當,屆時雙方另行簽署《續當憑證》,《續當憑證》上確定的借款終止日為本合同的借款終止日,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當期間繼續有效,如需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五條:登記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按照本市房地產登記管理權限至市或區(縣)的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申領《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
第六條:保險
抵押期間,乙方應為抵押房地產購買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單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間,甲方為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保險賠償不足支付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及采取其他方法進行追索。
第七條:抵押房地產的占管
抵押期間,乙方承諾對占管的抵押房地產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有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抵押房地產的處分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作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抵押房地產的租賃
抵押期間,乙方確須出租抵押房地產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將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同時,在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約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權實現時,承租人應在甲方發出通知之日起10日內遷離該房地產,并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提交給甲方備案的內容須與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備案的內容相一致,乙方不得改變合同內容,包括延長租賃期限和其他形式給他人使用,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擔。
第十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乙方保證對抵押房地產享有合法的所有權、處分權、占有權。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和當票時,抵押房地產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壓、訴訟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產全部權益)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擔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并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當需要處置抵押物償還所擔保的債務時,愿意無條件地自找住房。
乙方對本合同條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證履行,并承諾對本合同各條款所規定的所有權利和義務作出的承諾保證不會以此為由行使抗辯權及訴訟權。
第十一條:房地產抵押物關系的終止
乙方還清借款本金(當金)、利息,并支付相應費用后,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合同即告終止。甲、乙雙方共同(也可由乙方委托甲方)在抵押合同終止之日起10日內到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第十二條:房地產抵押權的行使及實現
乙方違反第十條規定,隱瞞事實及提供虛假文書,第二居住地滅失、破產、債務人死亡、動拆遷等可能導致抵押權毀損或部分毀損的,或乙方行使抗辯權、抗訴權,本合同即提前終止,房地產抵押權提前實現。
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屆滿后5日內,乙方不履行債務或不能完全履行債務的,房地產抵押權即實現。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處分抵押房地產。本合同經公證后成為具有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不完全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本合同作為乙方不可撤消授權甲方將抵押房地產提交有關拍賣機構進行拍賣的文件依據,乙方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由于拍賣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拍賣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條:拍賣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行使抵押權委托拍賣機構將上述房地產公開拍賣,拍賣收入扣除拍賣費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均委托甲方代為辦理。
第十四條:費用
與抵押房地產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公證處公證,按第五條約定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若抵押房地產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應在合同公證時,簽署有效的相關文書。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登記部門、公證處各存檔一份。
第十六條:特別約定
乙方違反第四、七、八、九、十條規定及補充協議規定必須按借款金額的20%承擔違約賠償。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超過5天甲方可通過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變賣、拍賣或訴訟期、執行期直至債務完全清償止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約定可重復計算。
《續當憑證》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某一條款的補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在補充協議中未改修的繼續有效。
第十七條:通知條款
所有的通知事項應寄往本合同首頁所列的居住地址。
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掛號、快遞或電傳方式發出的30日后,視為對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內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發出的10日后,視為對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變更地址的,應按上述方式通知對方,并在收到對方確認函后,地址變更方才生效。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當票而產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簽訂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遇非本合同條款規定而引發的爭議,協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上海市房地產抵押辦法》、《典當行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若今后新頒布或修改的相關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與本合同的基本條款不一致的,雙方應根據上述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的規定共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修改。
第二十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貸款人: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抵押共有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2
本合同作為20xx年x月x日借款人xxx與貸款人xxx所簽借款合同的附加條款(后附原借款合同)。本合同簽訂完成后,原借款合同作廢。
借款人(債務人):
貸款人(債權人):
當事人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借款合同,雙方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人因 ,急需向貸款人借一筆資金。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人于年月 日向貸款人借款,借款金額為元(大寫: )。
第三條:借款期限內的 利率為 (大寫 ),即 (大寫: )。
第四條:按月結息(在簽訂本附加合同之前,即從年月 日至年月 日期間欠款人從未向貸款人支
付過利息。此期間利息共計 大寫: 。限借款人在約定還款期限內歸還此利息,否則視為借款人嚴重違約。),利息支付日為每月15號,于年 月 日之前利隨本清。
第五條:借款人可提前還款,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
第六條:借款人自簽訂本合約起連續兩個月未按時給貸款人支付利息,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收到貸款人通知
十五日內)歸還借款期限內的全部貸款本息,利息算至 年月日)。
第七條:借款人將身份證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土地所有權證原件交于貸款人作為抵押,并接受貸款人對借款用途的監督。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包括身份證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土地所有權證原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貸款期限內的全部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財產的抵押權。如抵押物不足以償還貸款人的借款及借款期限內的利息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抵押其他財務,借款人應全力配合貸款人,直到抵押財務償清貸款人的全部借款及借款期限內的利息為止。
2、借款人在還款期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作為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食宿費、法律訴訟費等)。
3、貸款人在于借款人簽訂第一份借款協議時(此協議后附)已將全部借款(共計:大寫: )足額交付于借款人。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當事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有效,合同在雙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達成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當事人各執 一份。
借款人: 貸款人:
合同簽訂日期:20xx年x月xx日
借款合同 篇3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貸款人經平等協商,就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短期人民幣資金貸款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金額
本合同項下借款總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____個月,自雙方約定的提款日起算,至雙方約定的最后一個還款日為止。如果雙方約定的提款時間為特定的期間,上述“提款日”系指提款期的起始日。
第三條 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四條 利率與計息
借款利率為年率________________%。合同有效期內合同利率不變。
利息從借款人實際提款日起算,按實際提款額和用款天數計算,計算基數為一年360天。
借款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付息:
(一)借款人每季支付利息一次,每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為付息日。
(二)借款人每月支付利息一次,每月20日為付息日。
如貸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不在付息日,則借款人需在貸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付清全部應付利息。
(三)借款人每月支付利息一次,以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為付息日。
第五條 提款條件
借款人未滿足下列條件的,貸款人有權拒絕借款人的提款申請:
(一)提前________________天提出書面提款申請及有關的借款用途證明文件;
(二)本借款合同及相關附件已正式生效;
(三)本合同第九條所規定的出口退稅賬戶托管程序已經完成,《出口退稅賬戶協議》已經生效;
(四)本合同第十條所規定的擔保合同或擔保協議已經生效;
(五)借款人已按貸款人要求開立用于提款、付息、付費及還款的賬戶;
(六)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交董事會或其他有權部門同意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的決議書和授權書;
(七)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交有權簽署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和單據的人員名單及上述人員的簽字樣本;
(八)未出現第十一條所規定的違約事件;
(九)法律規定及雙方約定的其他提款條件已經滿足。
第六條 提款時間
借款人應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種時間提款:
(一)借款人應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提款。
(二)借款人應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__天內按本合同約定數額提清所有款項。
超過上述時間未提用的部分,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貸款人同意放款的,有權就遲延提取部分按日__________的比例收取承擔費;貸款人拒絕放款的部分,貸款人有權按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收取承擔費。
第七條 提款手續
每次提款前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提交提款申請書,并辦理其他提款手續。
第八條 還款
借款人必須嚴格按如下還款計劃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
還款次數 還款日期 還款金額 還款次數 還款日期 還款金額
借款人如需就上述還款計劃的任何部分作調整,必須在相應貸款到期15日前提出書面申請。除另有約定外,還款計劃的任何變更須經貸款人書面確認。
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存在多筆已到期借款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決定借款人每筆還款所履行的合同順序。
借款人可以提前還款,但應提前________________日通知貸款人。貸款人有權按提前還款部分的應收利息的________________ 的比例計收補償費。提前還款的金額首先用來償還最后到期的貸款,按照倒序還款。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九條 出口退稅賬戶托管
由借款人將其經國家稅務部門確認的惟一的出口退稅專用賬戶委托給貸款人管理,以借款人的出口退稅應收款作為還款保證,并由雙方另行簽訂《出口退稅賬戶托管協議》
借款合同 篇4
什么是自然人借款合同,自然人借款合同何時生效?
一、什么是自然人借款合同
自然人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和貸款人均為自然人的合同。合同法中借款合同主要調整金融機構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借款關系,同時也對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作出了規定。自然人之間借款的情況在實踐中經濟出現。比如,某人因家中出現困難向同事借錢;某人因為要籌辦一個公司向親戚朋友借錢等,都屬于自然人借款的情形。
二、自然人借款合同何時生效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是實踐合同,僅有雙方當事人的合意合同不能成立,必須要有實際的交付行為,即合同是在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因此,無論當事人的合同采取的是口頭形式還是書面形式,合同都是在貸款人實際交付借款時生效。這樣規定的目的是考慮到金融機構為主體的借款合同一般標的數額較大,訂立合同的手續復雜、嚴格,需要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的規定。同時,這類合同往往需要設定擔保,作為主合同的借款合同不是諾成即成立,那么作為
從合同的擔保合同也無法成立。因此,金融機構借款時,貸款人與借款人意思表示一致,借款合同即為成立。自然人之間借款一般都屬于互助性質的,無償的情況居我,當事人在借款活動中關注的是借款這一事實能否被證明,因而對合同的形式并不注意。大多數情況是一手交錢,另外再寫一個借據,形式上比較簡單。即使當事人的合同采用了書面形式,貸款人不支付借款的,也不宜要求其必須支付并承擔法律責任。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還應當考慮到當事人的真實的意思表示,以免給貸款人增加過重的責任。所以,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規定,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這樣就分清當事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減少糾紛的'發生。
自然人之間借款的,當事人可以約定支付利息,也可以約定不支付利息。當事人對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是無息借款,借款人可以不向貸款人支付利息。
借款合同 篇5
借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發放_____________(幣種)資金委托貸款。甲、乙雙方按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委托貸款委托合同》約定的條款和委托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出的《委托貸款通知單》所列各項,并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幣種項目種類金額(大寫)(小寫)用
途利率期限年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
開立賬戶
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賬戶和存款賬戶,用于辦理用款、還款、付息等。
第三條
借款使用
甲方使用借款,應按用款計劃向乙方提交“用款單”。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用款單”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貸款按額放出,轉入甲方賬戶,甲方用款計劃如下:
日期
金額
1.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萬元
2.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萬元
3.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萬元
4.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萬元
第四條
還款資金來源
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還款計劃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按額歸還借款本息。具體還款計劃如下
日期
本金
利息
1.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__
2.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__
3.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__
4.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__
第六條
利息計付方式
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托人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___________結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利率調整(或調整利率水平)或委托人要求調整利率,乙方有權根據委托人的要求,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并從調整之日起,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七條
貸款的監督、檢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借款合同 篇6
債權人______簡稱甲方
連帶保證人______簡稱乙方。
茲為將來債務保證經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乙方對主債務人______與甲方間已于________年__月__日所訂合同,主債務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幣____元整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應甲方的要求與主債務人負連帶保證責任是實。
第二條 乙方應擔保主債務人將來所負首開最高限額的票據上債務的清償,及其利息遲延違約金實行擔保物權費用。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損害賠償。
第三條 甲方如未經乙方的同意,縱對主債務人為超過第一條所約定、限度的、透支借貸時,乙方就超過額仍應負責任。
第四條 甲方經同意主債務人將債權擔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拋棄抵押(質押)權,或調換其一部分或全部時,乙方的連帶保證責任并不因此而變更,仍應負責不得借口以擔保物權中途變更而主張免除其責任。
第五條 主債務人如不含有約履行債務時,不拘擔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經甲方通知后,應即將主債務人所負的債務全部代為清償,并愿意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六條 乙方的保證債務履行地約定為甲方所在地。
第七條 乙方不依約履行責任時,其訴訟法院管轄悉聽甲方指定,乙方決無異議。
前項訴訟費用乙方應我連帶賠償決不推諉。
第八條 乙方同意甲方得將對主債務人所有債權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擔保物權一并轉讓與他人。
本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債權人(甲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連帶保證人(乙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________年__月__日
借款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貸款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 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 貸款到期后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擔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擔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8
債權人(下稱甲方): 姓名(名稱): 住所地: 電話:
債務人(下稱乙方): 姓名(名稱): 住所地: 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乙方申請,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最高額授信借款是指甲方授予乙方在一定期限內最高借款額的借款業務。在授信期限及額度內,乙方在滿足甲方條件的前提下,可根據自己的資金需求情況,隨用隨借,隨借隨還。
第二條授信內容
1、甲方向乙方授信的最高借款額度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大小寫不一致,以大寫為準,下同)。
2、授信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借款利率:本合同項下發生的單筆借款利率為本合同授信期限相對應的甲方確定的期限檔次利率,以《借據》為準。
4、利息支付: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的,借款到期,利隨本清;期限在一個月以上(不含)的,按月結息,結息日為每月____日,付息日自每月____日至當月底。
5、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業務的起始日、到期日、金額、利率、費率,以甲乙雙方簽署的單筆借款業務《借據》為準。
第三條最高額授信借款額度的使用
1、乙方需要使用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時,須逐筆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有權根據自身資金情況、甲方的借款用途等因素進行審核。甲方審核同意的,雙方另行簽訂單筆借款業務《借據》。
2、在本合同約定的授信期限和最高借款額度內,乙方按以下第項方式使用借款額度:
1、以個月為周期,以萬元為單筆借款額度循環使用,最后一次循環借款的到期日不超過本合同項下授信期限的到期日;
2、按需使用,隨用隨借,隨借隨還,單筆借款的到期日不超過本合同項下授信期限的到期日。
3、授信期限屆滿,尚未使用的信用額度自動取消,乙方不能再申請使用。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申請使用最高額授信借款額度。
2、向甲方按(月季年)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報告及所有開戶行名稱、賬號、存借款余額等相關資料、信息或個人財產信息,并積極配合甲方的檢查監督。
3、嚴格遵守本合同的約定,嚴格按照單筆《借據》約定的期限和利率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4、發生以下事項時,應于事項發生前書面通知甲方并落實甲方認可的債務清償或補救措施:
(1)隸屬關系變更、高層人事變動、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組織結構調整等。
(2)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困難或發生訴訟、仲裁事件。
(3)變更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等事項。
(4)對甲方債權實現有重大不利影響的其他事項。
5、實施下列行為,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落實甲方認可的債務清償措施:
(1)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減少注冊資金,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項下之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甲方債權實現的行為。
(2)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
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本合同項下償債能力的。
6、不與任何
第三方簽署有損于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合同。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及時受理并審核乙方使用借款的申請。
2、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提供會計報告等文件、資料和信息,或個人財產情況,有權了解乙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借款的使用等情況。
3、乙方未履行還款義務,甲方可以就乙方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4、對乙方提供的有關其財債務、財產、生產經營等方面的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約定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條最高額授信借款額度、期限的調整及違約責任
1、如發生以下事件即構成乙方違約:
(1)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虛假的39;證明材料而取得借款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按時足額還款及其他義務;
(3)乙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4)與乙方經營相關的市場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5)乙方經營狀況發生重大困難(包括但不限于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申請破產)或財務狀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6)乙方卷入重大或即將卷入重大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影響其償債能力;,乙方、抵押人與他方簽訂有損債權人權益的合同;
(7)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抵押物、質押物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借款本息,而債務人未按債權人要求落實新的保證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的;
(8)乙方喪失商業信譽;
(9)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其不按本合同或單項業務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10)乙方主要負責人涉嫌刑事犯罪,或乙方財產被查封或扣押;
(11)乙方有轉移財產、抽逃資金、逃避債務及其他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
(12)乙方沒有充分履行本合同或與甲方簽訂的其他有關合同或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或沒有完全遵守其中任意規定;
(13)乙方未履行合同
第八條中所規定的義務;
(14)乙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事件。
2、違約事件發生后,甲方有權調整、減少或終止本授信額度及授信期間,并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本息,并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證人履行責任;
(2)要求乙方承擔甲方因實現債權而發生的各項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等);
(3)要求乙方提供或追加擔保;
(4)采取維護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八條擔保 本合同項下所產生債權的擔保方式為,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九條:合同變更及通知等 本合同所約定的雙方的權利,只能以書面形式表示放棄或變更。債權人遲延或未能行使本合同項下以及準許債務人遲延付款均不構成債權人放棄或改變其權利,同時也不影響、減損或限制損害債權人行使權利。 本合同的修改或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作出。 本合同所有通知應當以專遞信函或電話的方式以向另一方在本合同首頁所述的地址、電話或之后以書面方式提供的地址、電話發送。如以專遞信函方式發送,專遞信函發送后的第5個工作日,不論債務人是否實際收到均視為已經送達。如以電話方式發送,視為立即送達。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1、乙方及任何
第三方向甲方出具的與本合同項下債權相關的承諾書、擔保函等文書,以及乙方使用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時與甲方所簽訂的《借據》、清單、申請書、承諾書等文書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其他補充事項: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乙方聲明:甲方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關條款,應我方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說明,我方已經知悉并理解上述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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