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之間借款合同(精選6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企業之間的借款合同(精選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之間借款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出借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因此,在起草借款合同時一定要注意出借人主體資格問題,實踐中有些自然人用自己控制的非金融類公司的名義發放借款是不合法的。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為________。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為月利息____%,按月收息,利隨本清。
(1)砍頭息的問題。在民間借貸的實踐中,出借人往往會在實際出借資金之前將全部/部分利息予以扣除后再發放給借款人,但約定的借款金額卻是本金與扣除過利息之和。根據《合同法》第二百條的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因此,砍頭息這種方式是不被法律所認可的,法律上認可的借款本金為實際出借的金額。
(2)對借款本金的借出,建議采用銀行轉賬的方式進行操作,不要采用現金方式完成借貸。現金在舉證上難度較大,而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可以很好的保留證據。民間借貸而言,證明自己實際發放借款是借貸關系最為核心的一環,因為只有證明了有資金轉賬記錄,借款合同才能發生法律效力。這一點在《合同發》第二百一十條的規定可以看出:“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也就是說只有實實在在提供了借款,借款合同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3)實際出借金額、借款期限與借款合同約定的不一致,該怎么辦?這種問題,在實踐中常有發生,出借人由于各種原因,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足額發放借款。而《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從法律上來說,若出借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時間、金額發放借款,出借人就是違約,借款人是可以追究出借人違約責任的。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__,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收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本付息,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負。
2、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費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____的違約責任。
3、當甲方認為借款人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償還能力之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應及時返還,借款人及保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辯。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之間借款合同2
出借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手機: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手機:
保證人(丙方):
法定代表人:營業執照號碼:
公司地址:
聯系電話:
保證人(丁方):
法定代表人: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公司地址:
公司電話:
開戶行及賬戶:
保證人(戊方):
法定代表人: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公司地址:
聯系電話:
開戶行及賬戶:
鑒于乙方因使用資金需要,欲在本合同期限內向甲方不定期不定額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分次出借借款,保證人丙方、丁方、戊方自愿為對乙方向甲方借款行為提供最高額連帶保證責任。在本最高額保證協議期間和額度內,一致同意不再逐筆辦理保證擔保手續。為此,依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五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定義
最高額保證,是指甲方與保證人丙方、丁方、戊方之間就乙方在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多筆債務,確定一個最高額度,由保證人丙方、丁方、戊方在此最高額度內對乙方履行債務向甲方提供保證。該最高額度是指乙方在甲方處的各項債務的總余額。
第二條 被保證的主債權借款期限和借款最高余額
2.1.保證人丙方、丁方、戊方自愿為甲方與乙方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月__日期間因乙方向甲方的借款而形成的一系列債權,其最高借款余額為人民幣貳仟萬元整(小寫¥20000000元)。
2.2.在前述合同期間內,在甲方資金量許可的范圍內,乙方隨時可以向甲方借款,丙方、丁方、戊方承諾對乙方向甲方的借款行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3.在前述合同期間內,每次乙方向甲方的借款時,除非單次借款時特別約定,否則每次借款的借款期限最短為一天,最長為三個月,單次借款未約定借款期限的,以10天為借款期限。
2.4.在上述約定期限和最高額度內,甲方與乙方所簽訂的一系列合同、協議及其他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欠條、對帳函、銀行轉賬(包括網上銀行轉帳〉憑證、乙方本人出具的收條或收款確認書、乙方指定人(身份證號碼:)所出具的收條或收款確認書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借款金額及用途
3.1.1.甲、乙、丙、丁、戊各方一致確認:乙方每次向甲方借款時,雙方有單獨簽訂協議或乙方出具收條和收款確認書(包括乙方授權的人員簽訂的協議或出具的收條和收款確認書)的,借款金額以乙方本人(或乙方指定的人員)出具的收據或收款確認書為準;借款期限以協議書、收條或收款確認書為準。乙方均予以確認并按收條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丙方、丁方、戊方同意擔保。
3.1.2甲、乙、丙、丁、戊各方一致確認:乙方每次向甲方借款時,甲乙(含乙方指定的)雙方未單獨簽訂協議或未出具收條和收款確認書的,借款金額以甲方當次的銀行轉賬(含網上銀行轉賬)憑據為準。借款期限按第二條第2.3.條執行,乙方均予以確認并以甲方當次的銀行轉賬金額履行還款義務,丙方、丁方、戊方同意擔保。
3.2.乙方確認,本合同項下甲方每次的出借款匯入以下指定賬戶
戶名:,賬號:,開戶行:。
3.3.借款時,甲方將款項匯入乙方上述指定的帳戶,視為款項借出,款項匯出當日視為借款日。
3.4.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向甲方的借款均合法使用。
第四條借款利率:
4.1.本合同項下乙方的借款利率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4.1.1.乙方每次向甲方借款時,雙方有單獨簽訂協議或乙方出具收條和收款確認書(包括乙方授權的人員簽訂的協議或出具的收條和收款確認書)的,利率以協議書或收條、收款確認書為準。
4.1.2.乙方每次向甲方借款時,雙方未單獨簽訂協議或乙方未出具收條、收款確認書的,利率為日利率為%。
第五條 保證方式
5.1.保證人丙方、丁方、戊方提供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只要單筆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乙方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甲方即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丙方、丁方、戊方承擔保證責任。
5.2.當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債務時,無論甲方對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甲方均有權直接要求丙方、丁方、戊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條 保證期間
6.1.保證期間為單筆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6.2.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事項,甲方宣布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至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止。
第七條 保證范圍
保證范圍包括本同項下的債務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和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評估費、拍賣費、稅費等)。
第八條 保證人聲明與保證
8.1.保證人丙方、丁方、戊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8.2.保證人丙方、丁方、戊方自愿為乙方提供擔保,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8.3.保證人丙方、丁方、戊方為簽訂本合同,已經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經全體股東會一致通過同意為乙方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保證。
第九條 保證人的權利與義務
9.1.丙方、丁方、戊方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能夠證明其合法身份的法律文件。
9.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保證人丙方、丁方、戊方變更法定代表人、住所、名稱、電話、傳真,應于變更后一周內書面通知甲方。
9.3.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對于丙方、丁方、戊方為履行保證責任而向甲方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下列順序清償:
(1)實現債權之費用;
(2)損害賠償金;
(3)違約金;
(4)主債權之逾期罰息;
(5)主債權之利息;
(6)主債權之本金。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權轉讓第三人時,應在債權轉讓合同簽訂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丙方、丁方、戊方。
10.2.甲方與乙方在保證期間內簽訂的借款合同時無須再通知丙方、丁方、戊方。
10.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宣布所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全部到期并直接要求保證人丙方、丁方、戊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0.3.1.本合同項下任一筆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而甲方未受清償的;
10.3.2按本合同約定單筆借款提前到期的。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丙方、丁方、戊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1.2.保證人丙方、丁方、戊方在本合同第六條中所作聲明與保證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11.3.如因保證人丙方、丁方、戊方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等原因造成成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的,丙方、丁方、戊方應在保證范圍內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11.4.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歸還本金的.乙方除按本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金外,還應按逾期未還金額每日0.075%向甲方支付利息,直至乙方還清全部借款之日止。
11.5.因乙方逾期還款造成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評估費、拍賣費等一切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十二條 特別約定
12.1.甲、乙、丙、丁、戊各方均認可乙方特別授權(身份證號碼)代表乙方行使乙方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下列行為,甲、乙、丙、丁、戊各方均認可:
12.1.1.代表乙方在借款協議書簽字。
12.1.2.代表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條、收款確認書。
12.1.3.代表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各種文書簽字。
12.2.甲、乙、丙、丁、戊各方均認可:甲方的每次出借款除了可以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給乙方外,部分出借款(萬元以內)可以以現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乙方及其特別授權人向甲方出具的現金收條視為已經支付該款項。
12.3.本條款視為乙方對的特別授權。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13.1.乙方提早還款需提前5日告知甲方,借款利息按實際用款時間計算。
13.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3.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人民法院管轄。
13.4.本協議一式五份,各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保證人(丙方):保證人(丁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保證人(戊方):保證人: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合同簽訂地點:合同簽訂日期:
企業之間借款合同3
出借人(以下稱甲方)出借人姓名用戶名身份證號開戶名銀行賬號開戶行借款人(以下稱乙方)
用戶名: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開戶名:
銀行賬號:
開戶行:
見證人:
地址:
電話:
鑒于:
1、乙方因生產經營所需,有借款需求;
2、甲方有出借資金的投資需求;
3、甲方同意將資金借給乙方;
4、見證人同意為甲、乙雙方的上述借款提供見證及居間服務。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借資金一事簽署本合同,以便依照本合同中約定之條款與條件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在見證人的見證下,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章、借款金額、期限、利率及還款方式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阿拉伯數字元(大寫人民幣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雙方約定的借款期限為借款月數個月,從起始日期起至結束日期止。
第三條、鑒于甲、乙方雙方就借款事宜未面洽,系經見證人撮合達成借貸交易,為保證資金安全,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經由見證人賬戶支付借款并償還借款本息。
第四條、為完成甲方出借款項及乙方償還本息的劃轉,見證人在其賬戶下分別為甲方和乙方開立虛擬帳戶。甲方應在申請投資前將擬出借款項匯入見證人為其開立的虛擬賬戶,由見證人支付給乙方;乙方應將向甲方償還的借款本息按照本合同附件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匯入乙方在見證人處的虛擬賬戶,由見證人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本合同簽署前,甲方已將上述借款匯入見證人為其開立的虛擬賬戶,見證人承諾在合同簽訂日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將款項匯入乙方銀行賬戶。
第六條、借款利率為年利率阿拉伯數字%,以見證人將借款匯入乙方賬戶之日作為利息起算日期,不足____月的按天計息。
第七條、乙方的還款方式為:A。B。C三者之一。A:一次性還本付息;B:每月付息到期一次性還本;C:等額本息還款。還款金額及時間參看本合同附件《還款計劃表》
第八條、乙方應按《還款計劃表》約定的時間及金額將應還本息匯入見證人為乙方開立的虛擬賬戶(還款日期以見證人收到款項的日期為準),見證人應在收到乙方所支付款項后次日內將款項匯入甲方虛擬賬戶。
第九條、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息不得在本金中預先扣除。
第十條、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不得提前結清。
第二章、甲、乙雙方的保證與承諾
第十一條、甲方的保證與承諾
(一)甲方保證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訂本合同,并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借款,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第十二條乙方的保證與承諾
(一)乙方保證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訂本合同,并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乙方自愿向甲方申請借款,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三)乙方保證按照《還款計劃表》的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歸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上述本金及利息的支付按《還款計劃表》的約定支付到見證人為乙方開立的虛擬賬戶,由見證人轉付給甲方;
(四)對甲方或擔保公司發出的索償通知及時予以答復。
(五)乙方借款逾期導致擔保公司承擔代償責任后,保證及時向擔保公司清償代償的本息,并按本合同
第十一條、的約定向擔保公司支付違約金。
第三章、借款擔保
第十三條、就上述借款的償還,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乙方委托的擔保公司提供擔保,由甲方與擔保公司簽訂擔保合同,所需擔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四條、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其附件《還款計劃表》的約定按期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擔保公司向甲方代償后,自動獲得對乙方的債權,有權向乙方追償,乙方應向擔保公司清償擔保公司代償的本息及代償所花費費用,并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四章、違約事項
第十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按法律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對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一)若乙方未按本合同及其附件《還款計劃表》的約定按期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逾期期間除按本合同約定計算利息外,每遲延一天,還應另按應付金額的。4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擔保公司替乙方向甲方代償借款本息后,上述利息及違約金乙方應向擔保公司支付,直至乙方向擔保公司償付清擔保公司代償的全部本息、違約金及其它應付費用。
第五章、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鑒于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及償還本息經由見證人轉付,甲、乙雙方在此約定,本合同的履行地為見證人所在地。
第十七條、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在合同履行地既見證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本合同經各方通過電子合同簽署系統簽署后生效。
甲方:
出借人姓名____
日期:
出借人簽署日期:
乙方:
借款人姓名____
日期:
借款人簽署日期見證人聲明:
見證人承諾上述合同為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甲、乙雙方根據自身的意愿通過此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見證人特此證明。
見證人:____日期:
借款人簽署日期:
企業之間借款合同4
甲方(貸方):
乙方(借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第一條 借款金額____ ______________ (大寫) 元人民幣整。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 利息以借款本金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__計算。
2、 利息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 日。
第五條 還款方式
1、 乙方應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還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條約定方式返還。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給乙方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
2、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返還利息及本金。
第七條 保證條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如乙方到期不能還款,甲方可直接拍賣該抵押物并就拍賣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2、 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間的利息。
3、 乙方逾期返還本息的,按應返還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之間借款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_ )
出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特制定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伍百萬圓整( )。
第三條 借款期間月利率計為%,即月利息為人民幣 ( )。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期共計 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將該款項一次性匯付于乙方指定賬戶。乙方自收到甲方出借款項之日起,及時向甲方出具收到款項憑證。
乙方賬戶信息:
開戶名: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時間與金額:
乙方應當于借款期屆滿之日起 日內足額(本金+利息)一次性還款于甲方。
乙方足額還款后,甲方應當返還借款合同及乙方出具的收款憑證于乙方。
甲方賬戶信息:
開戶名: _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交付借款。
2、甲方于借款期屆滿,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還款。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方式使用所借款項,不得挪作他用。
2、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積極履行還款義務。
3、乙方逾期還款,逾期期間按月利率 %計息。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內容。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字蓋章生效后,雙方應當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按本合同約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條 其他規定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發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補充。
3、因執行本合同引發的爭議,雙方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將爭議事項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判。
甲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企業之間借款合同6
借款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住所(地址):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住所(地址):
借款人、借款人經平等協商,就借款人向借款人發放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借款條件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為 。未經借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有權監督款項的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2.1 本合同項下借款幣種為 ,金額為 (大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2.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提款日以借據為準。
第三條 利率、利息和費用
3.1 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年利率為
3.2本合同項下借款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按 (月/季/半年)結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3 本合同項下逾期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挪用借款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可根據實際用款需求提取借款,每次提款應提前2個工作日向借款人提出申請,否則借款人有權拒絕提款。
第五條 還款
5.1借款人按照下列 種方式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
(1) 借款到期一次性償還。
(2) 按照下列還款計劃分期償還(內容較多時,可另附頁):
5.2 每期還款日為實際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對應日;無對應日的,還款日為該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借款到期日。
5.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按提前還款金額的 %向借款人支付補償金。 第六條 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擔保,其擔保方式為以下第 種:
(1)抵押。
(2)質押。
(3)保證
(4)其他。
本借款合同對應的擔保合同號為 。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解決方式為 :
(1) 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提交仲裁申請時該會有效之仲裁規則,在 (仲裁地點)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 在借款人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借款人、 各執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部分 借款合同條款
第一條 借款發放和支付
1.1 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須滿足下列前提條件,否則借款人沒有義務向借款人發放任何款項,借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1) 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已按借款人要求提供相應擔保,相關擔保手續已經辦理完畢,且擔保未發生不利于借款人的變化;
(2)在每次提款時,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陳述和保證仍然真實、準確、完整,且未發生本合同項下或借款人與借款人簽署的其他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1.2 借款人提取借款,應提前至少2個工作日向借款人提交提款通知書。提款通知一經提交,未經借款人書面同意不得撤銷。
第二條 還款
2.1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應付款項的,借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
2.2 經借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借款人應于提前還款日同時付清至提前還款日止,依據本合同約定到期應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項。
第三條 擔保
3.1 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應為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提供借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3.2 本合同項下擔保物發生受損、貶值、產權糾紛、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處理抵押物,或保證擔保的保證人財務狀況發生不利變化或發生其他不利于借款人債權的變借款人應及時通知借款人,并另行提供借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第四條 陳述和保證
借款人向借款人做出以下陳述和保證,并維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始終有效:
4.1 依法具備借款人主體資格,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4.2 簽訂本合同已獲得所有必需的授權或批準,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本公司章程、股東出資協議、聯營協議、合伙協議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應承擔的其他合同項下的義務均無抵觸。
4.3 在最近一年內的生產經營過程中未發生重大違規違紀行為,現任高級管理人員無任何重大不良記錄。
4.4 提供給借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資料都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4.5 未向借款人隱瞞其所涉及的訴訟、仲裁或索賠事件。
第五條 借款人承諾
5.1 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項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證券市場、期貨市場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5.2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清償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
5.3接受借款人的信貸檢查,按照借款人要求及時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財務資料和反映借款人償債能力的其他資料,積極協助并配合借款人對其生產經營和財務情況的調查、了解和監督。
5.4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時通知借款人:
(1) 變更名稱、公章、公司章程、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通訊地址等事項;
(2) 歇業、解散、清算、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或申請(被申請)破產;
(3) 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資產被查封、扣押或被強制執行,或被司法機關、稅務、工商等有權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采取處罰措施;
(4) 股東、董事和現任高級管理人員或股東和出資人涉嫌重大案件或經濟糾紛。
5.5 不以降低償債能力的方式處置自有資產;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損害借款人的權益。
5.6承擔因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所發生的費用,以及借款人為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已付和應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告費等。
5.7 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順序優先于借款人對其股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合伙人、主要出資人或關鍵管理人員的債務,并且與借款人其他債權人的同類債務至少處于平等地位。
第六條 借款人承諾
6.1 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6.2 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其財務和生產經營方面的非公開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和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 違約
7.1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1)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或未履行本合同項下任何其他義務,或違背在本合同項下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的;
(2) 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于借款人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借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的;
(3) 借款人任何其他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清償,或者不履行或違反在其他協議項下的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4)借款人生產經營、對外投資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5) 借款人或其股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合伙人、主要投資者個人或關鍵管理人員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資產被查封、扣押或被強制執行,或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依法采取處罰措施,或因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政策被媒體曝光,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6) 可能導致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受到不利影響的其他情形。
7.2 借款人違約,借款人有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停止依據本合同和借款人與借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
(3) 宣布本合同和借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其他合同項下未償還的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償還款項;
(4)要求借款人賠償因其違約給借款人造成的損失;
(5)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或借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7.3 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約償還的,借款人有權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逾期罰息利率計收罰息。對借款人未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7.4 借款人未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和復利)或其他應付款項的,借款人有權通過媒體進行公告催收。
第八條 權利和義務轉讓
借款人有權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方,借款人的轉讓行為無須征得借款人同意。未經借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生效、變更
9.1 本合同自雙方有效簽署之日起生效(以最后簽署日期為準),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全部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9.2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各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響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十條 其他
10.1 借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其他權利。
10.2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
借貸雙方已對本合同的所有條款進行了充分協商。借款人已提請借款人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已應借款人要求對相關條款作出解釋和說明。借款人已認真閱讀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條款(包括第一部分《借款條件》和第二部分《借款合同條款》),借貸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對合同內容無異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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