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抵押借款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精品抵押借款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1
立抵押契約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因抵押借款事宜,雙方議定條款如下:
一、乙方將坐落_________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工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即_________號平房一棟,設定抵押權與甲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二、利息按月利率_________分計算,于每月____日支付。
三、本借款期限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應一次還清。但如果乙方不按第二款規定按時付息累積達兩期的,甲方于期限屆滿前,可請求返還借款。
四、本契約簽訂之日,乙方應將抵押物有關的所有權書及其他有關文件交付甲方收執,并協同辦理抵押權登記。
五、抵押期限內抵押物應付的一切稅捐,應由乙方依法按期繳納。
六、本契約自訂立時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2
編號: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號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證,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乙方保證范圍為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貸款本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第三條本合同保證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保證合同的保證期間為兩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本保證合同獨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免除。
第五條乙方承諾對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并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上始終保留相當于借款人借款余額的_________%的款項作為履行保證義務的保證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后____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未主動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權甲方從其開立的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償還貸款本息時,有權依
第五條規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義務。
第七條乙方保證如發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況時,借款人又不及時還款的,乙方立即開始履行保證義務。
第八條乙方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財力狀況的改變、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而免除其所承擔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了解,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資產狀況的有關資料。
第十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如再向
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條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變更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借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應征得乙方同意;未經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范圍和期限內承擔責任。但甲方由于國家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擔保余額的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補償。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十七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債權人住所:__________債務人住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3
出借人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借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證件號: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典當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典當物狀況
1.房地產座落位置: 房屋所有權證: 字第 號,共有權證: 字第 號,土地使用權證: 字第 號。
2.結構類型: ,建筑面積: 平方米,使用功能:
3.土地面積: ,使用性質:
4.乙方向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明晰,無任何權屬糾紛或爭議。
第二條 典當內容
1.估價:經甲乙雙方商定,上述房地產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對此估價,雙方予以認可。
2.抵押典當金額:甲方按乙方認可的估價______折當,折當后的典當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抵押典當期限為:_____個月,即自二零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二零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抵押典當期滿前乙方如欲續當,應于典當期滿前____日內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辦理續當手續,本合同對續當合同繼續有效。超期續當或贖當每日加收典當金額0.5%的綜合費用。
4.典當利率:甲方月利率為____,乙方續當或贖當時按日計收。
5.實付金額: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以典當金額的____,按月收取綜合費用,并一次性在應付乙方當金中先予扣除,扣除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典當實付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乙方如在典當期間提前贖取當物,甲方不退還綜合費。
6.絕當:典當期滿____日內,乙方不辦理續當或贖當手續,甲方有權按絕當處理,甲方有權對該抵押典當物進行拍賣或做其他處置。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對乙方的抵押典當物、契據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毀損。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甲方承擔。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后,甲方應將典當物及契據證件交還乙方。
3.典當期間該典當物發生毀損或滅失(不可抗力除外),由甲方負責賠償。本條款適用于甲方封存管理的抵押典當物,甲方未封存的抵押典當物除外。
4.典當期內,乙方欲將房地產出租,除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外,同時乙方須與承租人訂約由承租人出具承諾書,闡明乙方違反本抵押典當合同時,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十天內承租人即須遷離該典當房地產。
5.乙方違反本合同,甲方行使權利時,有權要求該房地產使用者(不論是抵押人自用,或他人租用)限期三十天內遷出,使用者如向甲方要求補償搬遷費用,乙方必須賠償甲方因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時間內主動還本付息并繳納綜合費用。
2.乙方必須保證所提供典當物契據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在典當貸款期內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典當物轉讓或以其他方式進行處置,不得對房屋進行翻建、修建、擴建;抵押物如有滅失或毀損,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其它抵押擔保,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償還當金,并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典當期內,乙方必須繳交有關部門對典當房地產所征收的有關稅費,并保障該房地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如遇國家征地拆遷,應與甲方重新簽訂典當抵押合同。
4.典當期間,乙方如發生當票遺失或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并辦理掛失手續和承擔手續費。掛失前該典當物被他人贖走,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承諾聲明:本合同抵押典當物一旦發生絕當,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產權交易過戶手續,房屋拍賣金額不足甲方本息及綜合費用時,拍賣價不足部分由乙方無條件承擔償還責任。
第四條 乙方須向甲方提交的契據證件如下:
1.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
2.抵押房屋地理位置平面圖、抵押房屋設計平面圖、抵押宗地平面圖;
3.產權所有人(土地使用權人)身份證、共有人身份證(原件)戶口本或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
4.甲方要求的有關其他證件。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期還本付息并繳納綜合費用,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償還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乙方在典當期滿不辦理贖當或續當手續,甲方有權按絕當處理。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其他說明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登記單位各持一份。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房地產交易管理機關登記后生效。
甲方: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共有人簽字: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4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以不動產為借款抵押擔保物,經湘陰萬友投資有限公司提供媒介服務向乙方貸款,現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因,向乙方借款人民___幣(¥___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計___月。
第三條借款利率為月百分之___;甲方應按月支付利息,每月利息為人民幣___元,借款期限屆滿之日應還清借款本息。
第四條甲方為本次借款提供房屋產權抵押擔保。
第五條擔保責任
1、甲方以所以權屬于自己的、位于___【房產證號:湘房權文星鎮字第___號;國土使用權號:( ) 】的一套房屋為自己的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擔保。
2、甲方和乙方議定抵押的抵押價值為萬元整(¥。并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自甲方收取借款之日起至甲方清償借款本息之日止。
3、甲、乙雙方約定可以就本合同向公證部門申請辦理公證,對本合同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甲方承諾:如不能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借款利息和本金時,無條件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六條甲方必須保證在每月的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如未按期支付利息,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依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處置抵押物實現債權。
第七條違約行為:
1、甲方沒有按合同約定使用借款資金。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歸還借款和按期支付利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沒有按約定用途使用資金,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甲方應當支付借款總金額的%的違約金給乙方。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歸還借款和按期支付利息,每遲延一日按借款總金額的0.5 %向乙方另行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拍賣、變賣抵押物,用于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和支付違約金。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應承擔無限清償責任。
第九條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此所產生的律師代理費、調查費、抵押物鑒定、評估費和法院執行費等全部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甲方收取借款辦理抵押登記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中介方、房產管理部門和公證處各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地址:
簽訂時間: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5
編號為:
借款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抵押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出借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責任,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
第一條借款性質:本借貸行為系民間借貸。
第二條借款用途限制: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借款人須合法使用,不得從事非法活動。
第三條借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整,小寫:¥___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借款期限:借款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個___月,期限最后一天為還款日。實際借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收條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未記載的依照本條)。借款收條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借款利率、付息方式、時間及逾期付息規定: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內的年利率為___%(百分之)。借款人同意以:
1、先息后本;2、等額本息;3、等額本金。
借款人以先息后本方式還款的,應于每月確定的還款日之前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后一次性償還本金及最后一個月利息。借款人以等額本息方式還款的,應于每月還款日之前償還本金和利息。雙方確定每月___日為出借人還款日,如果還款日遇到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還款日期不進行順延。如果還款日為每月30日,則遇到天數不足30天的月份,還款日為還款當月的最后一日。借款人必須按照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出借人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以一次性本息方式還款的,應當在合同到期日當日一次性支付本金和利息。
若逾期付息,借款人同意除按本條規定利率支付利息外,每日再按貸款余額的萬分之五加付利息。
第五條借款人承諾:
1、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2、當其出現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及雙方共同委托的服務商,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3、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資料,在出借人審查其資信材料、還款能力、借款用途、貸款使用情況時予以積極配合。
4、向出借人提供抵押人動產(包括車輛等)、不動產(包括房屋等)資料,并向出借人保證其真實性。
5、借款人變更本合同約定的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及雙方共同委托的`服務商。
第六條出借人承諾:
1、按時足額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2、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第七條提前收回借款:
出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借款,如因需要提前收回借款的,應提前5日書面告知借款人及雙方共同委托的服務商,未經雙方的服務商同意,不得提前收回借款。
如出現下列影響借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可宣告本合同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全部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承擔任何損失:
1、借款人將本借款資金用于非法活動;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被宣告失蹤、死亡且財產管理人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還款義務;
3、借款人未按時償還借款利息、且逾期10天以上者;
4、借款人因犯罪或重大經濟糾紛被拘留、逮捕、起訴、判刑或借款人的財產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等限制財產權利的行為發生時;
5、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二部分抵押
第八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的借款能如期償還,抵押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的動產、不動產(抵押財產見附件一)抵押給出借人,為借款人提供擔保。抵押人承諾,抵押行為已經過抵押物其他共有人同意。如果因某種原因導致抵押擔保無效,抵押人承諾與借款人一起承擔還款責任。
第九條抵押價值: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約定的抵押財產在本合同締結之日市值約為人民幣(大寫)___元整,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___元整。
第十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公休日順延),抵押人應持其抵押財產的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出借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出借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十一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未還本金百分之五每日)、超息(超過借款期天數產生的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費、拍賣費、訴訟費、律師的代理費等)。
第十二條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出借人的監督。
第十三條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原因使抵押物價值減少,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30日內向出借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四條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抵債或設定其它負擔。經出借人書面同意轉讓的,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五條抵押物評估:若出借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合作。
第十六條抵押物的處分:如借款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還款義務,則出借人與抵押人在10日內協商將抵押物折價處理,處理所得應優先償還借款;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甲方有權對抵押財產予以拍賣、變賣處理,抵押人應當積極配合。
因發生本合同第七條所述情形,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抵押人同意適用前款規定。
第十七條抵押注銷:出借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后的兩個工作日內協助抵押人到相關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借款人未完全、適當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即構成違約。
第十九條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出借人履行還款義務,且逾期十天以上者,應當向借出借人支付全部借款本金10%的違約金。
第四部分債權公證
第二十條借款人與出借人雙方同意對本合同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且雙方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之含義、內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清楚。
第二十一條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日期還款的,或者出現本合同所約定的’其他違約情形的,出借人有權向公證機構申請出具《執行公證書》并憑本合同的《公證書》和《執行公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無須經過訴訟程序。借款人或抵押人承諾自愿放棄抗辯權并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予以依法強制執行。
第二十二條關于履約和違約事實的核實程序
(1)出借人應當向公證機構提供其已經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支付借款的證據和《強制執行申請書》;
(2)本合同雙方同意公證機構采用“電話核實”的方式來核實借款人是否已經履行了對出借人的按期還款義務,公證機構向借款人核實的聯系人姓名為:,聯系電話為:。借款人承諾上述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如有變更,將以書面形式通知公
證機構的承辦公證員,否則,聯系人和聯系電話以本條款約定的為準。
(3)借款人同意公證機構可以在下列任一情形發生時,依據出借人單方所提供的證明材料依法出具《執行公證書》:
①公證機構的承辦公證員在撥打借款人提供的上述聯系人的聯系電話時無法接通、無人接聽或出現其他無法與上述聯系人通話的情形的;
②借款人對出借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有異議,但在接到承辦公證員的核實電話后七日內不能提供相反證據或提供的相反證據不充分的;
③借款人對出借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沒有異議的。
第二十三條本部分條款優先于本合同關于爭議解決的條款適用。
第五部分其他約定
第二十四條因訂立和執行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需要人民法院裁決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訂之日起成立并生效,若變更或終止本合同,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如需辦理變更登記,應由合同各方共同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或終止,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七條各方聲明,每方對于本合同的規定清晰明白無任何疑義和歧義。若出借人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應當提前5日向雙方服務商提出申請,未經同意,出借人不得行使本合同之權利,本合同所稱的服務商即北京同城翼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另本合同中約定的日期均以自然日計算。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簽約人各執一份,其他報有關部門,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簽名按手印):
抵押人(簽名按手印):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出借人(簽名按手印):
___年___月___日
精品抵押借款合同6
合同編號: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貸款期限自 至 。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
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
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
第八條、
第九條、
第十一條、
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 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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