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勞動合同5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年。
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以完成______等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預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工作任務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也可變換工種、崗位。
三、甲方的責任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依法為乙方繳納各種社會保險費,屬乙方個人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甲方接受乙方對繳納情況的查詢。
(三)依法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按照省有關規定付給乙方食品保健費。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按國家規定進行定期健康檢查。
(四)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為乙方提供本職工作所必需的職業技能培訓。
四、乙方的責任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遵守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崗位的職能范圍內,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三)保守甲方的秘密。對泄露秘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四)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愛護生產工具和設備,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和勞動定額。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的相關規定以及國家對各行業的特殊工種崗位的相關法規、規章執行。
六、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為甲方提供了正常勞動后,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時支付不低于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在履行合同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現崗位的工資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非乙方過失造成的停工,在停工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基本生活費,其標準不低于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發放失業救濟金的月平均水平。
(三)履行合同期間,甲方視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的工作實績,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七、福利待遇
乙方履行合同期間,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患職業病,退休以及女職工生育等福利待遇和乙方死亡后的喪葬補助費、遺屬津貼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甲方的實施細則執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履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若需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條款執行。
(二)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以及雙方當事人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而終止勞動合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四)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后,應即終止執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即辦理續訂手續的。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手續的,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勞動合同。
九、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須承擔違約責任: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拒不支付勞動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二)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能培訓和其他內容的脫產培訓后,要為甲方服務________年,若服務期未滿,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或辭職,要承擔經濟損失,并賠償甲方支付的培訓費,具體賠償的辦法,在約定事項中加以明確。
(三)任何一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并付給對方賠償費________元。
十一、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如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平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可按法定程序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期內,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布的勞動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甲乙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前 個月是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從事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其身體健康情況,單方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并同意薪隨崗位而變更。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罰。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甲方因生產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具體的休息休假的條件、程序和需要辦理的手續,按甲方的規章制度規定來執行。
四、勞動報酬及支付時間
(一)乙方的工資按月發放,試用期工資是 元(試用期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試用期后乙方的工資是 元(含加班工資),工資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加班工資。具體如下:
1、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人民幣 元;
2、加班工資 元,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乙方同意加班工資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計算基數,休息日加班的優先安排補休,被安排補休的公司不支付加班工資(加班時間的確定及加班的程序見公司的規章制度)。
(二)發薪日期 甲方每月____日左右發放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調薪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實際經營狀況、內部規章制度、對乙方的考核結果,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和工作內容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但調整的工資不可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乙方同意購買社會保險,并主動向甲方提供購買社會保險需要的材料。乙方故意拖延或不辦理購買社會保險的,屬于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支付經濟補償。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另簽訂書面的《培訓與服務協議》,如果約定的服務期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期不一致的,以后到期的為準。
(二)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不管是在勞動合同期內,還是在離職后,乙方都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定,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響甲方的經營和形象,或與甲方競爭市場,損害甲方的利益。甲方可根據實際需要決定是否與乙方簽訂《競業限制合同》,約定競業限制的范圍,經濟補償的數額、支付方式,限制的年限及違約責任等。
八、解除和終止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及甲方的規章制度規定執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規定的離職程序,辦理工作交接及其他離職手續。只有在乙方按照甲方的離職程序辦理完工作交接及其他離職手續后,甲方才與乙方結算所有的債務(包括工資、加班工資、經濟補償等),并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九、賠償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規章制度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甲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照法律規定支付乙方賠償金。
十、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十
一、其他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 (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
廣義上的勞動法——是指調整勞動關系以及勞動關系有密切聯系的其他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總稱。
勞動法調整的對象——是指勞動關系以及與勞動關系有密切聯系的其他關系。其中,勞動關系是我國勞動法調整的主要對象。 2.
勞動法調整的勞動關系——是指在運用勞動能力、實現勞動過程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使用者)之間的社會勞動關系。 3.
勞動法律關系——是指勞動法律規范在調整勞動關系過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勞動權利和勞動義務關系。
勞動法律關系的主體——是指依照勞動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勞動法律關系的參加者。
勞動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指勞動法律關系雙方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勞動法律事實——是指勞動法律規范規定的,能夠引起勞動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情況。它是引起勞動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必要條件。分為行為和事件兩大類。 4.
勞動法律關系的產生——是指勞動者同用人
單位根據勞動法律規范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 5.
勞動法律關系的變更——是指勞動者同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律規范,變更原來勞動合同中確定的權利義務的內容。 6.
勞動法律關系的消滅——是指勞動者同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律規范,終止其相互間的勞動權利義務關系。
勞動法體系——是指構成勞動法律部門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間有內在聯系的法律規范的統一整體。 勞動法的基本原則——指的是包含在整個勞動法體系之中,集中體現勞動法的本質和基本精神,貫穿于勞動法的立法、執法、司法的全過程的總的指導思想和根本準則。
勞動就業——是指具有勞動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勞動年齡內自愿從事有一定勞動報酬或經營收入的社會勞動。
勞動者自主擇業——是指勞動者有權根據自己的意愿選擇就業方式、就業領域和具體實現就業的用人單位。 7.
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是指由政府 投資開發,享受一定的政策優惠、財政扶持,并以安排就業困難人員為主的工作崗位。 8.
公平就業——即反就業歧視,是指勞動者在就業過程中享有平等的就業權利,不因勞動者的性別、民族、種族、宗教信仰、戶籍等因素受到不平等對待。9.
就業服務——是指法定機構為勞動者實現就業和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提供的各種社會服務。 10.
職業中介機構——是指由法人、其他組織和公民個人舉辦,為用人單位招用人員和勞動者求職提供中介服務以及其他相關服務的`經營性組織。 11.
職業教育——又稱職業培訓、職業訓練、職業技術培訓或職業開發,是指根據社會各種職業需求以及要求就業的失業者和在職勞動者的人業意愿和條件,對其進行的培養和提高其專業技術知識和職業技能的教育和訓練。 12.
勞動合同——亦稱勞動契約,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為確立勞動關系,依法協商達成的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是確立勞動關系的法律形式。 13.
競業限制——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在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后一定期限內,勞動者不得從事與用人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工作。 14.
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和經營信息。 15.
勞動合同的訂立——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依法就勞動合同條款進行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從而確立勞動關系和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法律行為。 16.
勞動合同的效力——是指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即勞動法賦予勞動合同對雙方當事人及相關第三人的法律約束力。 17.
勞動合同履行——是當事人雙方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條件,履行自己所應承擔義務的行為。 18.
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指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就已經訂立的合同條款進行修改或補充協議的法律行為。 19.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簽訂以后,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當事人雙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它是因發生一定的法律事實,導致有效的勞動合同在期限屆滿之前終止。分為法定解除和協商解除兩種。 20.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累計工作時間不超過24時小時的用工形式。 21.
工會法——是調整工會與國家、用人單位以及職工和會員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22.
職工民主管理——又稱職工參與、勞動參與,
指勞動者有權參與企業的管理活動并對和自身利益有關的管理信息有知情權。 23.
職工代表大會——是企業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24.
集體協商——亦稱集體談判,是指用人單位工會或職工代表與相應的用人單位代表,就勞動標準和勞動條件進行商談,并簽訂集體合同的行為。 25.
我國集體合同——亦稱集體勞動合同是指集體協商雙方代表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在平等協商一致基礎上簽訂的書面協議。 26.
工資——是指基于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按照法律的規定和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數量和質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貨幣報酬。 27.
計時工資——是指按照勞動者技術熟練程度、勞動繁重程度和工作時間的長短支付工資的一種形式。
計件工資——是指按照合格產品的數量和預先規定的計件單位來計算工資的形式。
津貼——是對在特殊情況下工作的職工所付出的額外勞動消耗和生活費用進行合理補償的附加勞動報酬和物質鼓勵,是勞動報酬的一種補充形式。 28.
企業經營者年薪制——是以年度(一般為企業財政年度)為計算單位,依據經營者的責任、風險和管理業績確定其報酬所得的一種工資制度。 29.
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是指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在特殊時間內或者特殊工作情況下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 30.
最低工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對單位時間勞動必須按法定最低標準支付的工資報酬。 31.
工作時間——是指勞動者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在一個晝夜或一周內從事本職工作時間。 32.
標準工作時間——是根據法律規定正常情況下的工作時間,分為標準工作日和標準工作周。 33.
縮短工作時間——是指法定特殊條件或特殊情況下少于標準工作時間長度的工作時間。 34.
探親假——是指與父母或配偶分居兩地的職工,在一定期限內所享受的一定期限的帶薪假期。
年休假——是指國家根據勞動者工作年限和勞動的繁重緊張程度,每年給予的一定期間的帶薪連續休假。 35.
延長工作時間——是根據法律的規定,在標準工作時間之外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一般分為兩種情形——加班和加點。 36.
職業安全衛生——又稱勞動安全衛生,我國過去稱為“勞動保護”,指直接保護勞動者在勞動或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法律制度。 37.
職業安全衛生標準制度——是指國家勞動安全行政部門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公布的執行勞動安全衛生法規時參照或依據的各項指標或規定。38.
職業安全衛生認證制度——是指在生產經營過程進行之前,依法對參與生產經營活動的主體的能力、資格以及其他安全衛生因素進行審查、評價并確認資格或條件的制度。 39.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 40.
勞動合同 篇4
林無敵同志:
您于20xx年1月起就職于本公司。現因下列第一項與第九(大寫)項情形,你與我公司20xx年1月1日簽訂的為期5年(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書于20xx年3月31日解除,勞動關系同時解除。1.經當事人協商一致;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3.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5.勞動者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6.勞動者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證明材料是虛假的,或者以脅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7.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8.醫療期滿后,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9.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10.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雙方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的;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請您于__20xx______年__4__月___5__日前到您所在的單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蓋章)
年2月26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注冊地址:乙方(勞 動 者):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續簽原勞動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并簽訂本勞動合同續訂書。
一、 原簽訂的勞動合同于期滿,本次續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第 種形式。
① 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② 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③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止。
二、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時間、休息制度、勞動報酬和勞動紀律等按照原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三、 雙方協商變更或約定的其他事項:
四、 除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約定外,其他內容與原勞動合同的'內容一致并持續有效,甲乙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各自約定的義務。若原勞動合同約定內容與現行的相關勞動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現行的法律規定執行。
五、 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私自涂改無效,若要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六、 本勞動合同(續訂書)一式叁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交乙方檔案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合同續訂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