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勞動合同匯總8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動合同 篇1
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吉林省《國有企業全員勞動合同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和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與______________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_個月。
試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_個月。
一、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鉛印、商標車間生產崗位實行常年兩班制生產,華泰造紙廠實行三班連轉制,其他工種實行一班制生產,但遇到緊急任務時,本廠可以組織加班加點,并支付合理加班費。
3.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并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4.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為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二、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發布的《國有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三、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的待遇。
義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內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財產、機械設備、生產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四、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1.試用期工資:_______級_______月_______元。
2.學徒工資:第一年_______月_______元。
第二年_______月_______元。
第三年_______月_______元。
3.轉正后工資:______________元。
4.定級后工資:______________元。
5.調資晉級:______________
6.保險福利待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并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執行。
五、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遵守我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的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下列情況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上崗條件的。
②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經企業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③職工被除名、開除、辭退、以及被勞動教養、判刑的。
④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具有勞動能力,企業分配適當工作,本人不服從的。
⑤經有關部門批準企業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5.下列情況企業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
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符合評殘等級的。
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況職工可以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①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②企業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保證支付勞動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
③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
④經批準出國或赴港、澳、臺定居的。
⑤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的。
7.下列情況職工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由企業公費培訓沒有達到協商規定服務期限的。
②在企業中擔任重要生產經營、科研任務,任務未完成的。
8.勞動合同期滿后自行終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0.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一方,違反勞動合同,對廠里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七、其他事項
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產生的勞動爭議,首先由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對調解不服的,由縣以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企業意見
年 月 日(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章)
職工
年 月 日(章)
年月日 生效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姓名:
乙方(姓名):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雙方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有固定期限,期限為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在甲方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工作標準為 根據甲方關于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的要求完成規定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實際工作能力和表現,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工作地點為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崗位實行 A 工時制度(A、標準工時制 B、不定時制 C、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應按崗位職責和甲方的規定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如甲方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
2、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經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與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應采取適當的工作、休息方式,確保員工的休息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3、乙方按國家規定享有婚假、產假等休息休假的權利。
住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四、勞動報酬
1、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待遇按甲方薪酬管理辦法執行。
2、乙方擔任不同的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和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業績、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獎金。
3、由于甲方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現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及山東省有關規定執行。
5、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時,須按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用。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分別包括:
2、勞動條件: 甲方按照企業崗位要求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 。
3、乙方工作過程中存在職業危害的,甲方應提前如實履行告知義務,保證乙方享有《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的各項權利。
七、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本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執行。
八、違反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勞動保護: 甲方按企業崗位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全衛生條件,合理配備必需的勞動工具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予以賠償。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九、勞動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雙方發生爭議,可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勞動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可加附頁)
1、勞動紀律 ;
2、培 訓 ;
3、商業秘密 ;
4、競業限制 ;
5、其它事項 ;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凡屬國家、省有規定的,均按國家和省的規定執行;凡屬國家、省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補充條款。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 __________性別:______民族: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建立勞動關系的時間為: 年 月 日
第一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限期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合理約定崗位具體職責。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第_______種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采用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工時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五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以及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六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 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乙方應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上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 在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并對乙方進行相關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按規定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六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
勞動衛生安全教育,預防和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存在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 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變更后的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一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甲方因工作需要,需聘用乙方。鑒于乙方已退休性質,不具備勞動法律關系的主體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現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基本情況:
原工作部門: 。
退休年月: 。
二、聘用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 年。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及要求: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可變更崗位或工種,變更時要職工簽字同意。
2、根據甲方的崗們(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
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臨時在以上工作地點之外工作的,乙方須服從工作安排,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經營及業務的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的,須要征得乙方的同意。
3、乙方工作應達到《 公司管理規定》的規定標準。
四、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全職 □兼職
五、乙方報酬為每月 元或按 分配制度執行,甲方在每月 日前以貨幣的形式支付上述報酬。
六、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秘密主要包括: 。
七、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本協議期滿的;
2、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4、其他: 。
八、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提前7天書面通知另一方即可。
九、本協議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2天內將有關事項及因履行本協議從甲方處取得的資料文件等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書面說明;否則,甲方有權暫緩支付報酬直至交接完成;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十、特別約定:
1、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報酬)。
2、甲方不需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乙方同意甲方不需支付有關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的補貼。
(3)雙方解除、終止本協議,甲方無需支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
(4)其他: 。
十一、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甲方所在地法院處理。
十二、本合同首部乙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系障礙,由乙方負責。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簽訂時間:
勞動合同 篇5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月)。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 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并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九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街道、鎮社區服務中心)
地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杭州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定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 工作崗位及要求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社區從事社區_________工作。乙方必須根據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的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保護條件,應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等規定。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工作時間按照社區工作的特點,實行綜合計時工作和休息制。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后乙方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區有關文件執行,遇到工資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甲方不得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第六條 人事檔案及社會保險
乙方的人事檔案及社會保險由甲方委托_________勞動事務代理服務中心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第七條 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都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日常管理,并接受區、街道(鎮)民政部門監督及所在社區的領導。
第八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的。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職責調整造成崗位取消的;
(5)年度考評不合格的;
(6)泄露工作機密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被依法罷免的;
(9)依法不再擔任社區相關職務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到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3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被確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低于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5)甲方未按政策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除本條第5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7、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8、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終止。由于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定勞動合同。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中約定的行業秘密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4、乙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其在職期間參加的由甲方或乙方所工作社區出資進行的各種職業技能培訓,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33.3%。
第十條 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或區民政局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下達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的新法律法規為準。
4、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事檔案管理單位存檔一份,鑒證機關(鄉鎮、街道)備案一份。共2頁。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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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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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 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職工):_______________
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等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方式確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20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20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止。
( 2)無固定期限:從20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起至本合同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期限:從20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_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20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起至20_____ 年____ 月______ 日止。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 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3 個月以上1 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 日;合同期限在1 年以上3 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 日;合同期限在3 年以上或者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不超過6 個月。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第三條 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處 東莞 市 長安 鎮街(區)新民 社區(村) 新民路7號A棟二樓東莞旭磁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廠區(公司、門店)的 生產 部門普通操作員工 崗位工作。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任務和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并按以下第( )項明確
(1)乙方工作的崗位,不屬于國家規定的需安全、衛生和職業特殊保護的工作崗位。
(2)乙方工作的崗位,屬于國家規定的需安全、衛生和職業特殊保護的工作崗位,該崗位有可能對乙方身體的安全或健康主要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面造成損害。
甲方將按特殊崗位和工種保護的有關規定,提供安全、衛生和職業病的防護知識培訓和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3 個月內),乙方應當服從。如甲方需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3 個月以上),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書加以確認,該協議書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確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時、每周工作 5 天,每周至少休息1 天并符合國家規定的正常工時制度。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工作時間,不存在意義上的加班。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甲方經勞動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以 (周/月/季/年)為計算周期,綜合總工時符合國家規定。
第七條 在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情況下,因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經與本單位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后,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加班總時數符合國家規定。
第八條 甲方依據本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相關規定,每年適當安排乙方休節日假、年假、婚假、產假、看護假、喪假等帶薪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執行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按下列第( 1 )( )種方式核發乙方工資:
(1)試用期工資:試用期工資為1000 元/月。試用期 一 個月,試用合格后工資按照1200元/月(不包括加班費)執行。
(2)計時工資:崗位工種標準為____ 元/時,來計付乙方的月工資。
(3)計件工資:甲方按公布的本單位制定計件單價制度,來確定乙方的計件工價及計付乙方的月工資。
(4)不定時工資或固定工資:________ 元/月。
第十條 甲方根據單位的經營狀況和工資分配制度、集體工資協商結果,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 30 日如期支付 上月 (當月/上月)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執行所在地社會保障部門的規定,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按比例分別繳交社會保險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依規定得到相應的社會保障待遇。
第十四條 乙方工傷或因工死亡,甲方按社會工傷保險規定給予工傷待遇或者因工死亡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女職工、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
第十六條 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職業病防護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須自覺遵守和執行甲方的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職業病防護措施,進行生產和工作。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暑降溫等津貼,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第十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及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第十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公示和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二十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第二十一條 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專業技術培訓,應補充訂立培訓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保守商業秘密,雙方應補充簽訂保密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競業限制的年限、限制期按月經濟補償的金額、違約金等事項。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某項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新簽勞動合同的手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擅自離職連續 3天后或1 年曠工屢計超過10 天的,甲方可單方即時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處理,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并可追究乙方的違紀責任。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并由甲方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乙方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愿供職的(提前3 天通知和告知原因);(2)乙方被判刑、送勞動教養,以及有貪腐、盜竊、賭博、打架斗毆、營私舞弊、罷工及怠工、不良行為等嚴重問題,或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反勞動紀律、廠紀廠規經教育不改被給予開除處分的;(3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費留學和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的;(4)甲方有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強迫勞動,侮辱人格,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5)甲方連續2 個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資的;(6)經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和嚴重危害乙方健康的:(7)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或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按本條(1)~(2)項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按本條(3)~(7)項解除合同的,除乙方離職出境定居按規定需支付一次性離職費外,甲方需支付經濟補償給乙方。屬本條(8)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一方應提前30 天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辭退:(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2)乙方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3)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甲方又無法調劑安置乙方的,或因用人單位瀕臨
破產進行法定整頓及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裁減人員的。(4)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允許甲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乙方辭職:(1)乙方因結婚或照顧家庭等原因而要離職的;(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期終結而本人要求離職的;(3)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允許乙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如未能提前30 天書面通知對方的,應當按乙方當年正常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對方。
本條中屬甲方辭退(1)~(3)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其中,因患病和非因工負傷而辭退的,還應按規定支付醫療補助費。屬本條乙方辭職(1)~(2)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但(2)項須按規定支付工傷相關待遇。屬本條甲方辭退(4)和乙方辭職(3) 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來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嚴重違法、違紀等原因被開除、除名或辭退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已喪失或者部份喪失勞動能力,且本人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醫療期雖滿但仍需住院治療的;(4)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的;(4)在乙方正享受法定節日、各種假期及補休中的;(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 年的;(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如下法定終止條件之一出現,即終止:
(1)本合同期已滿,且不在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內;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乙方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本條(3)、(4)項終止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條 經濟補償金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 年支付1個月工資, 6個月以上不滿1 年的按1 年計算,不滿6 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平月工資3 倍的,經濟補償金按該社平月工資3 倍限額支付,并且經濟補償年限最高不超過12 年。
第三十一條 確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甲方需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給乙方,并在15 天內辦結工作交接和解除或終止及支付經濟補償金等手續,甲方不得無理扣壓乙方的工資、個人證件及拒辦相應的養老、失業救濟等社會保險和乙方檔案轉移手續。
九、違反合同責任
第三十二條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違約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調解與仲裁
第三十三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 應先到所屬地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如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 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 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抵觸的,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自保存一份,互相監督履行。
第三十六條 下列甲方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雙方約定(不夠寫可加附件):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時工作制度、勞動報酬標準無異議,并保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不再就月工資金額和加班工資標準再追究對方的責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暑降溫等津貼,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第十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及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第十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公示和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二十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第二十一條 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專業技術培訓,應補充訂立培訓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保守商業秘密,雙方應補充簽訂保密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競業限制的年限、限制期按月經濟補償的金額、違約金等事項。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某項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新簽勞動合同的手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擅自離職連續 3天后或1 年曠工屢計超過10 天的,甲方可單方即時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處理,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并可追究乙方的違紀責任。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并由甲方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乙方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愿供職的(提前3 天通知和告知原因);(2)乙方被判刑、送勞動教養,以及有貪污、盜竊、賭博、打架斗毆、營私舞弊、罷工及怠工、不良行為等嚴重問題,或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反勞動紀律、廠紀廠規經教育不改被給予開除處分的;(3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費留學和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的;(4)甲方有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強迫勞動,侮辱人格,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5)甲方連續2 個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資的;(6)經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和嚴重危害乙方健康的:(7)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或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按本條(1)~(2)項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按本條(3)~(7)項解除合同的,除乙方離職出境定居按規定需支付一次性離職費外,甲方需支付經濟補償給乙方。屬本條(8)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一方應提前30 天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辭退:(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2)乙方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3)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甲方又無法調劑安置乙方的,或因用人單位瀕臨
破產進行法定整頓及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裁減人員的。(4)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允許甲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乙方辭職:(1)乙方因結婚或照顧家庭等原因而要離職的;(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期終結而本人要求離職的;(3)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允許乙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如未能提前30 天書面通知對方的,應當按乙方當年正常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對方。
本條中屬甲方辭退(1)~(3)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其中,因患病和非因工負傷而辭退的,還應按規定支付醫療補助費。屬本條乙方辭職(1)~(2)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但(2)項須按規定支付工傷相關待遇。屬本條甲方辭退(4)和乙方辭職(3) 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來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嚴重違法、違紀等原因被開除、除名或辭退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已喪失或者部份喪失勞動能力,且本人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醫療期雖滿但仍需住院治療的;(4)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的;(4)在乙方正享受法定節日、各種假期及補休中的;(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 年的;(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如下法定終止條件之一出現,即終止:
(1)本合同期已滿,且不在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內;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乙方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本條(3)、(4)項終止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條 經濟補償金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 年支付1個月工資, 6個月以上不滿1 年的按1 年計算,不滿6 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平月工資3 倍的,經濟補償金按該社平月工資3 倍限額支付,并且經濟補償年限最高不超過12 年。
第三十一條 確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甲方需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給乙方,并在15 天內辦結工作交接和解除或終止及支付經濟補償金等手續,甲方不得無理扣壓乙方的工資、個人證件及拒辦相應的養老、失業救濟等社會保險和乙方檔案轉移手續。
九、違反合同責任
第三十二條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違約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調解與仲裁
第三十三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 應先到所屬地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如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 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 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抵觸的,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自保存一份,互相監督履行。
第三十六條 下列甲方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雙方約定(不夠寫可加附件):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時工作制度、勞動報酬標準無異議,并保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不再就月工資金額和加班工資標準再追究對方的責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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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8
一、實習期是什么意思
實習期是指在校學生充分結合自己的理論知識,參加社會實踐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和工作適應能力的一段時期。它有助于學生將來找到一份適合自己的職業;或是提前熟悉即將就職單位的基本情況,給本人和聘用單位相互熟悉、了解的機會。實習期也指,想達到某種實戰效果或技能,但是不太熟悉或熟練,通過實踐和學習這個階段,達成預期的目的!(各種技能實習較為常見,例如記者、駕駛員、維修員、飛行員。)
實習期,一般為約定工時的90180天,但這段時間根據個人的實習情況,或單位組織的不同也有所不同,尤其像醫療行業尤為特殊,一般實習期最少為半年,長的有時會超過一年半時間。
實習,是指學生在校期間,到單位的具體崗位上參與實踐工作的過程,其針對的是在校學生。
關于實習,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學生在實習期間發生傷害事故,不屬于工傷,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但可以以雇傭關系向用人單位主張權利,或由學校基于與單位之間的實習合同的相關約定主張權利。
實習期只適用于在校學生。一些用人單位為了逃避保險或最低工資的限制,故意與符合勞動者資格的非在校學生簽訂實習協議,這是違法的也是無效的。實際上即便簽訂實習協議,用人單位和非在校學生也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作為用人單位,應該與實習生簽訂實習協議,或與實習生、實習生所在的學校簽訂三方協議,明確實習生的實習時間、工作時間、實習費、實習內容等細節。同時用人單位可以為實習生購買商業保險,避免實習過程中發生因工受傷后產生經濟賠償糾紛。
實習期間實習生須努力并且注重實踐。
二、實習期是否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必須是勞動者。學徒和實習不屬于勞動,不適用勞動合同法。
學徒工、實習工和試用工不同。
1、試用工需要有上崗資格證書,學徒、實習人員不需要資格證書,通過學徒、實習才能取得上崗證書。
2、試用工需要獨立完成單位的生產任務,學徒、實習人員不能獨立操作,只能在師傅指導下操作,所完成的工作質量由師傅負責,完成的數量屬于師傅的工作量。
3、勞動者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到六個月,學徒期、實習期為一年到三年。
4、試用工有勞動報酬,工資標準為同工種工資的80%,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學徒、實習沒有工資或者只發適量的生活費。
5、試用工屬于勞動合同法調整的范圍,學徒和實習屬于職業教育法調整的范圍。
學徒工、實習工的法律特征:
1、學徒、實習不屬于勞動關系,屬于職業培訓關系。只有學徒、實習期滿,符合用人單位錄用條件,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簽訂勞動合同,才能確立勞動關系。
2、建立學徒、實習關系的目的,旨在建立正式的勞動關系。受訓者是否能夠達到預期的培訓要求,是決定能否建立勞動關系的主要依據。
學徒,是一種傳統職業培訓方法。過去的各種專業技術人員都是通過學徒學到的知識和技能。不僅木工、瓦工、電工、車工、鉗工、銑工、焊工需要學徒,就是許多著名的老中醫、戲劇表演藝術家、畫家、設計師也都沒有學歷只有學徒經歷。現在在戲劇屆、曲藝界、武術屆還是必須舉行拜師儀式,師徒關系非常重要,說不上是誰的徒弟,本行業就不承認他的地位。
新中國成立后,學徒仍然是職業培訓的主要途徑。1996年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教育法》確定了六種職業教育方式。
1、學徒培訓。
2、學校培訓(包括技工學校、職業中學和成人教育)。
3、就業訓練中心培訓(對象是失業人員)。
4、民辦學校。
5、勞動預備制度。
6、職工教育。包括上崗前的上崗培訓和、在崗職工的業余培訓和脫產培訓。可見,學徒屬于職業教育的一種方式。
實習,是一種特殊的學徒關系。有一些特殊工種,不僅需要專業知識,還需要實踐技能。從事相關職業,即要求學校培訓,又要求學徒培訓,兩種培訓都完成后才能取得上崗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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