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勞動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社保勞動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社保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所在地址: 所有制性質: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家庭(身份證)地址: 現居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A.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月年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日起至符合法定終止時間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若乙方實際用工起始時間與本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以實際用工之日為本合同起始時間。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制及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 。根據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崗位的工時制度按以下( )項確定
A.標準工時工作制
B.不定時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對執行本條A項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執行本條B項、C項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聽取乙方本人意見的基礎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甲方保證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的月工資為 元,工資形式為( )。
1.計時工資
2. 計件工資
根據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為本合同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工資支付形式為( )
1.銀行代發
2. 現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貨幣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應當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資、休假日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的確定和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
(一)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二)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三)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四)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下同)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五)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并為乙方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合同,并及時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二)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省、市規定的有關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五)工傷職工、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據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結工作交接手續。
八、約定事項
(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條規定,雙方約定的事項:
(二)其它事項的約定:
九、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或甲方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愿調解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 或負責人簽名(蓋章)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社保勞動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條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十五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7、8、項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第十七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八、其他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社保所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社保勞動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 (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本勞動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_____A______)。
A.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應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B. 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
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在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將向乙方說明理由后解除勞動合同。所謂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體檢未通過、乙方的用工手續不完備、乙方不能勝任所擔任崗位的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乙方同意以甲方的考核為標準)、乙方在試用期內不能通過甲方進行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有弄虛作假行為及甲方勞動手冊規定的其他條件等。
乙方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無需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期滿,既行終止,任何一方都無須提前通知對方,該終止期已經視為雙方彼此明確的內容。
如擬續約,則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乙方將向甲方提交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材料,并注明關于收入的要求,乙方同時應當保有提交該書面材料的相關證據。甲方屆時為收到前述的書面材料,視為乙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乙方提出的續訂條件高于本協議的,甲方有權不再續訂且不予補償。
如期滿甲方亦未要求乙方離職,且乙方亦未離職,則視為本合同自動順延,順延期限為 2 年,續訂后的勞動合同條款可以完全或者部分與本合同不一致,以雙方續簽后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為準。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暫定為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合同期內甲方安排乙方到上海市其他工作地點從事相同工作不屬于變更勞動合同,乙方應同意甲方安排;但離開上海市范圍的,需經過乙方同意方可。
第六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七條甲方因經營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 甲方因經營服務需要,或,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 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經營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八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______A______),乙方承諾:甲方是否經相應的審批、備案,并不影響按本合同的約定工時制度計算相應工時及收入。
A. 標準工時制。
B. 不定時工時制。
C. 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九條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如無合理理由,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于加班加點發生后的次月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或在乙方加班加點之后的2至3個月內安排補休,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 乙方加班應當征得甲方書面的確認同意,該等書面憑據系甲方統計加班時間的依據,乙方如未在收到加班費的次月書面提出異議,視為甲方的統計發放無誤。
合同期內,如果安排乙方出差,出差時間享受出差待遇,與加班無關。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三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四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直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勞動報酬
第十六條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 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元/月【計為/日,該基本工資為計算乙方其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加班費、補償費等)的基數】,崗位津貼 ——元/月。(若非特別說明,前述工資均為稅前應發工資)。
B. 計件形式:具體按照公司有關計件工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于每月 15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八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七章 社會保險
第二十條經乙方與甲方溝通決定:因乙方個人原因不需繳納社會保險。甲方給予乙方相應補貼。
第二十一條 乙方所得工資總數(______元)其中已經包含甲方給予的不繳納社
會保險補貼金額(______元)。
第二十二條 如果乙方需繳納社會保險,甲方則從乙方工資中扣除補貼金額及社會保險個人承擔金額,為其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
第八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三條 甲方建立健全工作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如有操作規程要求,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否則,出現問題乙方亦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可以實際情況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七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二十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甲方認定為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A. 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B. 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其中,月遲到和/或早退三次以上的,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C.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3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D.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3000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E.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F.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G. 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H.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I.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K. 本合同或其附件、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等歸定的其他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三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A.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 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
的,并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C. 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污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
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D. 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E. 依據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B.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C.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E.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F. 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G.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A.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B.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A.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B. 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C. 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D. 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E. 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且甲方同意暫時不解除勞動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F. 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G.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四條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相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五條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性收入中直接沖抵,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尚未沖抵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繼續沖抵或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章 保密條款
第三十六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
社保勞動合同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現居住地址:
文化程度: 聯系電話:
甲方聘用乙方為勞動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乙方在此特別保證在本合同約定的勞動期限開始時,同其他單位之間已經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系,同時也沒有同其他單位之間存在競業限制義務,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同甲方無涉。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年,從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需滿足職工手冊中規定的以及以下的錄用條件:
①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精神病等較大疾病; ②沒有違法犯罪前科和記錄; ③提供的身份證、簡介等個人資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④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⑤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⑥符合錄用崗位的職責和具體要求。
試用期內,若甲方認為乙方符合甲方的勞動用工要求,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 若甲方錄用乙方后,發現乙方隱瞞上述錄用條件中①②③事項的,視為乙方欺詐,甲方有權確認勞動合同無效。試用期內,若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上述錄用條件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具體要求(職工手冊中對相關工作崗位有要求的,則需符合)是:
①
②
2、乙方在上崗前對甲方的各工作崗位(包括但不限于已約定的工作崗位)已全面了解,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在合同期內根據工作需要、規章制度或乙方的工作表現,可以對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職務)進行調整,乙方應予服從,不再另行書面變更勞動合同。
3、工作地點: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在甲方公司所在地或者甲方因工作需要而安排的其他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若遇甲方經營地址、辦公場地變更,乙方同意到新的工作地點工作,無需另行協商。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時制度按標準工時工作制確定,若甲方依法審批綜合或不定時工時制后,
按審批后的工時制執行。
2、休息、休假按甲方相關制度執行,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以決定加班。 3、
四、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
2、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
3、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五、 勞動報酬和其他待遇
1、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乙方轉正后的基本工資為 元/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時相應調整),加班加點工資以慈溪市最低工資為基數計發 。
2、甲方在次月底前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每月發放給乙方的工資中包括加班加點工資、社保補貼及其他福利待遇或費用,乙方應當予以核對,若有異議應當在接收當月工資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視為無異議。
上述全部工資報酬每月實際發放金額一般
。
3、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4、如乙方的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可相應調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乙方依法繳納,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 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
七、 勞動紀律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中相關的規章制度,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處罰。
3、乙方毀損或遺失甲方財物,依市場價格賠償。
八、 教育與培訓
(一)甲方應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統籌安排乙方的教育與培訓。
(二)乙方從事技術工種(崗位)的,必須按國家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
(三)除本條第(一)項約定的正常教育與培訓外,甲、乙雙方可就乙方脫產或由甲方出資參加的培訓學習,簽訂專項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九、 其他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自愿承諾解除合同會提前三個月通知
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1、接受甲方指派的相關任務,由于對外合同履行需要不能離開的;
2、掌握甲方商業秘密,調離原工作崗位未滿六個月的;
3、擔任公司中層以上領導職務的;
4、從事財務、購銷、設計開發工作的。
十、 商業秘密保護
(一)、商業秘密范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秘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產品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標準、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二)、乙方的保密義務
乙方對上述甲方商業秘密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秘密;
2、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3、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于“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4、如發現商業秘密被泄密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企業報告。
5、乙方在聘用終止時,應交出所持有或本人控制的與公司業務有關的一切資料(包含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個人的筆記與復印的材料),乙方充分理解如果不遵守本款規定,即可被扣發報酬和福利,并承擔違約責任。
(三)、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乙方知曉本協議甲方的上述商業秘密時開始,到該商業秘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在職,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乙方承認承擔保密義務是勞動合同的附隨義務,在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和甲方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后,仍同意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四)、乙方違反甲方保密義務,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乙方應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乙方未按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或提出申請后未辦妥離職的相關交接手續,均按私自離崗處理并承擔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任。
十二、特別約定:
(一)乙方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盡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甲方指定人員。
(二)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若屬于續簽勞動合同的,雙方已經就之前勞動
合同履行期間的工資(含加班加點工資)、福利待遇、報酬等所有費用結算完畢,互不拖欠。如有誤差,互不相找。
(三)乙方確認:
1、乙方承諾本次簽訂勞動合同系乙方自愿提出與甲方簽訂本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若乙方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情形,甲方已經將該情形告知乙方,乙方自愿放棄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地址等發生變化,應當在3日內及時告知甲方。如乙方以上事項變更事宜,沒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依據本合同首頁乙方所述地址送達法律文書,將視為已經送達。
3、簽訂本勞動合同時,乙方已詳細閱看,對合同內容予以全面理解,并已知曉并同意遵守甲方的各類規章制度。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說明書》等,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其他附件一起,與勞動合同同等有效。
十三、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調解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并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二〇年 月日
社保勞動合同5
《勞動合同法》即將實施,仿佛在平靜的湖面投入了一顆石子,在企業和員工中激起層層波瀾。一些企業領導因誤解、誤讀新法而憂心忡忡,勞動者對自己的合同和權益也有著這樣那樣的焦慮。為解決讀者們的諸多疑慮,本報特開設答疑熱線,讀者如有疑問、建議、投訴,可撥打本報熱線66538155告訴我們,我們將請有關專家為您答疑解惑。單位要我們重簽合同合法嗎
陳小姐:我在海口某局工作,新的《勞動合同法》馬上要實施了,但是現在單位在合同沒有到期的情況下,要求我們終止現有合同后和勞務公司簽定合同,這樣合法嗎
專家指導: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用人單位是否可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嚴格依照現行的《勞動法》的規定來執行。現在有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發生一些突擊性的裁減人員的做法,有些是不妥當的,比如解雇那些從來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員工的工作,中斷他們的勞動關系;有些是比較長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今年年底前到期時,不再續簽勞動合同;還有的是沒有到期,就勸員工自動辭職,把以前的工齡歸零。對照現在的《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如果是規模性裁員,就應當依照《勞動法》關于有關經濟性裁員的規定來執行。如果用人單位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法》和《工會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理由事先告知工會,工會發現有不妥當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提出,用人單位應該予以糾正。勞動者本人如果認為用人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就可以要求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或者尋求司法救濟,申請勞動仲裁和向法院起訴。 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用人單位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出現的這些情況有些是為了規避新的《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有些是對《勞動合同法》中比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理解不正確造成的。
農民工的利益將如何保證
農民工老王:在城市中最大的工人群體是農民工,《勞動合同法》將如何保證農民工的利益
專家指導:這個問題涉及到《勞動合同法》的調整范圍問題。《勞動合同法》的調整范圍比《勞動法》有了很大的擴大,包括了所有的單位用工。《勞動合同法》規定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都受本法調整。農民工雖然是一個很大的群體,但也是《勞動合同法》中所規定的勞動者中的一部分。農民工的一些權益問題也適用于《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如果
一些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小作坊、小工廠等單位侵害了勞動者合法權益,也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
網絡公司黃先生:在公司上班4個月了,還沒簽訂勞動合同,待遇約定也不明確,怎么辦
專家指導:在明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后,此種情形將有明確法律可依,在簽訂勞動合同方面,勞動者依照新法明白自己的權利義務。
《勞動合同法》規定了三項措施:一是放寬了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要求,規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其行為即不違法。二是規定用人單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在此期間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三是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仍然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違法期間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外,還應當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新法,用人單位未在辦理用工手續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待遇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待遇應當按照企業的或者行業的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實行同工同酬。
為職工買社保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
保安公司陳先生:在公司上班已六七年,單位沒給購買過社保,能解除勞動合同嗎專家指導:為在職職工購買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前,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購買社會保險不能成為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但《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后,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在職職工購買社會保險,則勞動者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五)因用人單位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市民陳先生:自己一直與單位一年一簽合同,第二次合同20xx年12月31日到期,20xx年1月1日將續簽第三次合同,到時是否可以要求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專家指導:《勞動合同法
》規定,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續訂勞動合同的,
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要從勞動合同法施行后,也就是20xx年1月1日以后開始計算,此前續簽的次數不算。
經濟補償金應分段計算
市民何先生:現在與單位的合同期限是20xx年12月1日到20xx年11月30日截止,如果單位在20xx年3月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是否要分段計算
專家指導:如果符合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則應當分段計算,即20xx年1月1日之前的經濟補償計算按當時規定執行,20xx年1月1日之后的經濟補償按《勞動合同法》執行。市民田先生:如果公司就是不簽定合同,不簽的這幾個月有沒有經濟補償補償金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算起
專家指導:《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只要用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的勞動關系,并不因沒訂立合同而不存在,用人單位就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勞動合同法》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用工的一個月之內,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以后,用人單位就要支付兩倍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解雇了這個員工,那么,自用工之日起到解雇時,這個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社保勞動合同6
社會保險屬于國家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系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對此,《勞動法》第七十二條作了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七款也把“社會保險”作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足見國家對社會保險的高度重視:
1、由于社會保險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因此,只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簽訂了勞動合同,企業就必須為勞動者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2、企業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前提是雙方建立勞動關系,自然需要跟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3、企業沒給勞動者上社會保險,未必就說明企業一定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因為并不排除部分企業未嚴格執行《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4、勞動合同中沒有關于社保的規定,并不影響合同的有效性,但勞動者有權在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情況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補交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等。
《社會保險法》規定確立了勞動關系,簽訂了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即使是員工自愿不參加社保,當遇到社保核查時,用人單位也要補繳社保。那什么人可以不買保險呢?一是退休返聘人員,二是社保關系在別處,未轉入現用人單位的人員。那如果是員工不愿意購買社保的話用人單位可以怎么做呢?一是辭退;二是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應該購買社保,否則如果因不買社保而對公司造成的損失及法律后果由員工承擔。如果員工仍然不愿買社保,就讓員工寫一份承諾書,內容中要有“公司已經告知本人應當繳納社保,如果因本人不愿買社保而對公司造成的損失及法律后果由員工承擔”的字樣。這樣的話,當遇到社保稽核的時候,用人單位才能有充分的證據進行解釋。另外,在遇到員工生病,工傷,生育的時候,用人單位可以以此來規避完全承擔相關費用的風險。
社保勞動合同7
編號
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
住 所:性 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 所:戶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XX市人力資源和保障局印制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自愿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 合同期限
五、 勞動報酬
1、甲方于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
本合同為下列第項:
1、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期限為 個月)。
2年月日起生效。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地點)承擔工
作任務。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本合同實行下列第項工時制。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綜合工時制,按(周、月、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3、不定時工時制,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實行綜合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需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四、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就業準入工種(職業)的,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乙方上崗前和離崗時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3、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至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按規定支付夜班津貼。
4、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等假期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或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5、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與工會(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 六、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 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至五十條的規定執行。
八、 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在培訓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協議中可以約定違約金外,其他情況下,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十、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社保勞動合同8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乙方:
姓 名
編號:
武漢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說明
1、本勞動合同為勞動合同通用樣本,提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參考使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根據需要協商增加相應條款。
2、本勞動合同經雙方簽訂后,用人單位可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鑒證。
3、本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應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4、本勞動合同適用于全日制用工。
甲方基本情況
乙方基本情況
甲方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政策法規,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自年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 約定試用期為 個月。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該工作任務為: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招用乙方在 (地點) (崗位)工作,工作內容為: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除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三) 甲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甲方遵循按勞動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約定工資為元/月,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
分配辦法是:
2、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持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
方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持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在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持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3、甲方每月至少1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日為發薪日。
4、乙方在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或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孕期檢查、產假、哺乳期內哺乳時間、計劃生育手術假、男方護理假等期間,甲方應視同乙方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雙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2、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社保勞動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有關政策法規,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________________
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_______
約定試用期為 個月。
2、無固定期限:________________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該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招用乙方在 (地點)
(崗位)工作,工作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__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除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三) 甲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甲方遵循按勞動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約定工資為 ________元/月,試用期工資為 ________元/月。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
分配辦法是: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持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持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在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持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3、甲方每月至少1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 ________日為發薪日。
4、乙方在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或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孕期檢查、產假、哺乳期內哺乳時間、計劃生育手術假、男方護理假等期間,甲方應視同乙方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雙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2、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3、甲方招用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執行特種作業有關規定。
4、甲方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按國家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5、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
6、乙方有權對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和危害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的行為拒絕執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采取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一)勞動合同的解除:________________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將理由通知工會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________________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乙方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并將理由通知工會后解除勞動合同: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上述第3條情形解除勞動合同:________________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的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5、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3日通知甲方。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________________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二) 勞動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________________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盒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乙方,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續訂、變更勞動合同
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________年。從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經協商變更原合同 條,內容為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合 同 鑒 證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社保勞動合同10
合同編號(個人社會保險編號):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簽 訂 勞 動 合 同 須 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相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雙方對工資待遇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
4、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5、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使用說 明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以及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頁,但需甲乙雙方簽字蓋章。
2、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3、本合同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社保勞動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經過考核,聘請乙方為公司管理人員,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 商,達成以下聘用協議: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公司的 。
二、聘用合同期限從乙方到甲方工作時起至退休時止。
三、乙方的**待遇。
四、乙方的職權范圍。
五、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㈠根據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及 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㈡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合同規定付給乙方**、 獎金、津貼及保險福利和其他約定的補貼。
㈢做好乙方工作前的培訓并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 的工作衛生條件。
㈣依照國家及公司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在乙 方違法亂紀、不認真履行職責的情況下,甲方可以終止 與乙方的聘用合同關系;在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下,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調整,乙方必須服從安排。
㈤其他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及合同約定的 權利義務社保局勞動合同范本社保局勞動合同范本。
六、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㈠享受法律法規和合同規定的待遇,在職權范圍內 充分行使權利,不受任何非法和無理的干擾。
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在工作職 能范圍內,服從甲方的工作分配、安排。按時、按質、 按量的完成甲方下達的工作任務或經濟指標。
㈢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如乙方泄露秘密,給甲方 造成損失的,除承擔法律責任外,還要賠償甲方的經濟 損失。
㈣乙方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營業 或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如乙方從事上述營業活動 的,所得收入應當歸甲方所有。
㈤乙方執行甲方交給任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甲 方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㈥乙方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 利;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 占甲方的財產。
㈦乙方不得挪用甲方的資金或者將甲方資金借貸給 他人,不得以甲方資產為他人提供債務擔保;不得將甲 方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㈧乙方如有上述㈣-㈦四種情況時,甲方有權利與 乙方解除本合同。
㈨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及本合同約定 的權利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 無正當理由不得變更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如現實情況 發生變化,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任何一 方解除合同,須提前 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 并辦理有關手續,如一方違反以上規定應給予另一方相 應經濟賠償
社保局勞動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八、違約責任:如合同一方違反以上合同之規定, 除賠償另一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應給予對方 元的違約金。
九、如本合同發生糾紛,提交市勞動仲裁委員 會解決。
十、未盡事宜,雙方根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省市的相關政策規定,協商予以補充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鑒 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社保勞動合同12
公司
勞 動 合 同 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 (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本勞動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_____A______)。
A.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應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B. 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
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在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將向乙方說明理由后解除勞動合同。所謂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體檢未通過、乙方的用工手續不完備、乙方不能勝任所擔任崗位的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乙方同意以甲方的考核為標準)、乙方在試用期內不能通過甲方進行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有弄虛作假行為及甲方勞動手冊規定的其他條件等。
乙方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無需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期滿,既行終止,任何一方都無須提前通知對方,該終止期已經視為雙方彼此明確的內容。
如擬續約,則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乙方將向甲方提交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材料,并注明關于收入的要求,乙方同時應當保有提交該書面材料的相關證據。甲方屆時為收到前述的書面材料,視為乙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乙方提出的續訂條件高于本協議的,甲方有權不再續訂且不予補償。
如期滿甲方亦未要求乙方離職,且乙方亦未離職,則視為本合同自動順延,順延期限為 2 年,續訂后的勞動合同條款可以完全或者部分與本合同不一致,以雙方續簽后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為準。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暫定為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合同期內甲方安排乙方到上海市其他工作地點從事相同工作不屬于變更勞動合同,乙方應同意甲方安排;但離開上海市范圍的,需經過乙方同意方可。
第六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七條 甲方因經營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 甲方因經營服務需要,或,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 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經營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八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______A______),乙方承諾:甲方是否經相應的審批、備案,并不影響按本合同的約定工時制度計算相應工時及收入。
A. 標準工時制。
B. 不定時工時制。
C. 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九條 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如無合理理由,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于加班加點發生后的次月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或在乙方加班加點之后的2至3個月內安排補休,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 乙方加班應當征得甲方書面的確認同意,該等書面憑據系甲方統計加班時間的依據,乙方如未在收到加班費的次月書面提出異議,視為甲方的統計發放無誤。
合同期內,如果安排乙方出差,出差時間享受出差待遇,與加班無關。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三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四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直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勞動報酬
第十六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 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元/月【計為/日,該基本工資為計算乙方其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加班費、補償費等)的基數】,崗位津貼 ——元/月。(若非特別說明,前述工資均為稅前應發工資)。
B. 計件形式:具體按照公司有關計件工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于每月 15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八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七章 社會保險
第二十條 經乙方與甲方溝通決定:因乙方個人原因不需繳納社會保險。甲方給予乙方相應補貼。
第二十一條 乙方所得工資總數(______元)其中已經包含甲方給予的不繳納社
會保險補貼金額(______元)。
第二十二條 如果乙方需繳納社會保險,甲方則從乙方工資中扣除補貼金額及社會保險個人承擔金額,為其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
第八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三條 甲方建立健全工作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如有操作規程要求,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否則,出現問題乙方亦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可以實際情況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七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二十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甲方認定為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A. 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B. 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其中,月遲到和/或早退三次以上的,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C.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3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D. 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3000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E.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F.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G. 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H.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I.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K. 本合同或其附件、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等歸定的其他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A.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 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
的,并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C. 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污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D. 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E. 依據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B.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C.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E.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F. 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G.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A.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B.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A.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B. 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C. 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D. 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E. 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且甲方同意暫時不解除勞動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F. 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G.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四條 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相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五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性收入中直接沖抵,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尚未沖抵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繼續沖抵或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章 保密條款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
A. 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配
社保勞動合同1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 動 者)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現住址
聯系電話
勞動合同編號
為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其他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崗位或者工種),該項工作存在/沒有職業病危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妒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四)甲方應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和《未成年工勞動保護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確定乙方每周工作 日,每日工作 小時。
(二)甲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者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崗位或者工種,乙方的平均工作時間每周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40小時。
(三)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并且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條第(三)款的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婚假、產假和喪假。
第五條工資報酬
(一)試用期間,乙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試用后,乙方的工資待遇標準為 元/月。同時,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經濟效益以及乙方的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待遇標準。
(二)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核發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甲方確定每月的 日為乙方上月工資的發放日。
(三)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支付,甲方不能低于下列標準:平時延長工作時間為150%,休息日加班不安排補休的為200%,法定節假日加班為300%。
第六條社會保險與福利
(一)甲、乙雙方均應依法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足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或者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本勞動合同期限內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的集體福利待遇規定執行。 2
第七條勞動紀律
(一)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三)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表現或者行為,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適當獎勵或者紀律處分。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本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但是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乙方解除本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七)甲方依據本條第(二)款、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勞動合同時,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與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
2、乙方被法定機關批準退休、退職;
3、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主體消亡。
(二)本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應當提前30日向乙方提出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終止或者續訂手續。
(三)本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后,由于工作(生產、經營)需要,在甲、乙雙方均同意的條件下可以續訂,并辦理續訂手續。如不終止執行,30日內又不履行續訂手續,則本勞動合同視為自動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第十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本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均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依法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者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一)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條款與國家規定或者集體合同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規定和集體合同執行;國家和集體合同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約定。
(二)本勞動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三)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且,應由乙方執有的勞動合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代為保管;否則,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本勞動合同涂改部分或者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五)乙方個人情況如通訊地址的更改,應主動通知甲方人力資源(人事)部門。若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按乙方以前說明的地址發送有關文件應視為已送達。
第十三條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業余兼職、保守商業秘密、競業限制、支付違約金、合同鑒證或者其他內容)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社保勞動合同14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乙方(勞動者)名 稱:地址:家 庭 住址:身份 證 號 碼:
長沙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制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為年。 2年月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4、試用期,自日止,期限為個月)。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在部門承擔工作任務(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雙方可另簽訂崗位協議)。
2、因工作需要并與乙方協商后,甲方可變更乙方工作崗位。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 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 小時。每周工作時間 小時,因生
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補休。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 勞動報酬
1、甲方按《湖南省工資支付規定》和有關政策以貨幣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資元。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
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3、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等假期期間,甲方按國家政策規定或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4、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經企業與工會(職代會)集體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并向本單位勞動者公布。
六、 勞動紀律
1、甲方應將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
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
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用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 ② ③
八、 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至三十二條的規定。
2、本合同依法訂立后,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依照法律、政策和本合同規定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2、其他違約責任:
十、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約事項,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雙各執一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社保勞動合同15
甲方(用人單位):
住 所: 性 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 所:戶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自愿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報酬
1、甲方于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本合同為下列第 項:
1、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個月)。
2、年月日起生效。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地點)承擔 工作任務。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本合同實行下列第 項工時制。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綜合工時制,按 (周、月、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3、不定時工時制,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實行綜合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需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四、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就業準入工種(職業)的,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乙方上崗前和離崗時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3、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至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按規定支付夜班津貼。
4、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等假期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或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5、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與工會(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 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至五十條的規定執行。
七、 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在培訓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協議中可以約定違約金外,其他情況下,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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