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副產品買賣合同15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農副產品買賣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農副產品買賣合同1
買受人:_____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
出賣人:____縣____鄉_____村______村民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出賣人在___年___月以前(或___月___旬內),向買受人交售___(農副產品)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除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以外,價格由買、賣雙方協商議定。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后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
(對某些干、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買、賣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___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 )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2)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包裝物由賣(買)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 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提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買受人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出賣人應按買受人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并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
2.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出賣人送貨或出賣人委托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買受人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___為驗收地點。
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約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出賣人交售的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后,買受人應在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出賣人支付貨款。
第四條 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1.出賣人交貨數量少于合同的規定而買受人仍然需要的,以及出賣人逾期交貨而買受人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出賣人并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買受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買受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買受人不再需要的,由出賣人自行處理,并向買受人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1%~2%)的幅度)的違約金。
2.出賣人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
3.出賣人在交售(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買受人有權拒收,出賣人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出賣人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買受人有權拒收,并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出賣人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后因包裝不善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出賣人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買受人按出賣人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出賣人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買受人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買受人應代出賣人保管。在代保管期間,出賣人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并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買受人根據出賣人的要求預付定金的,出賣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出賣人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未征得買受人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于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于承運部門責任的,由出賣人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在十天內做出處理(買賣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約定的除外),如出賣人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 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出賣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買受人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出賣人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出賣人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出賣人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出賣人交貨日期得以順延,買受人并應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買受人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買受人如向出賣人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買受人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買受人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后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后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于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他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買受人應按期向出賣人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出賣人應允許買受人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后,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 不可抗力
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在提供相應證明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出賣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買、賣雙方協商決定。
_____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后,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復,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復,逾期不做答復的,即視為默認。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買、賣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銀行……各留存一份。
買受人:__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鄉____村____村民___(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訂
農副產品買賣合同2
需方(簡稱甲方):
供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政策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誠信的原則”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標的:
1. 編號、產品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單格(元)等
說明:以上報價含運輸、卸車及普通銷售發票等費用。
二、包裝標準:簡單包裝。
三、產品質量:按照雙方確認的產品樣式及圖紙(附件X),本產品質量要求說明:
四、交(提)貨時間、地點:
1. 交貨期限:經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收到甲方全額貨款后 天內送至甲方指定交貨地點。
2. 交貨地點:
3、交(提)貨雙方聯系人:
五、結算方式:款到發貨(憑乙方提供的產品銷售發票的掃描件一次付清),乙方收到貨款后,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將產品運送至甲方交貨地點。
六、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約定付款、交貨的 ,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20%合同金額的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的方式:若雙方因合同產生爭議,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農副產品買賣合同3
甲方(購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銷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內),向甲方交售____(農副產品)____斤(擔)。
2.甲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議定),向乙方計付貨款。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后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 (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地區標準執行;
(4)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2.____ (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 )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門規定的辦法執行;
(2)由甲、乙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包裝物由乙(甲)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
第三條 交貨方式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送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提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代運,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第四條 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
(實行乙方送貨或乙方委托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甲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
第五條 驗收辦法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續;(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第六條 貨款結算辦法
乙方交售的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后,甲方應在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乙方支付貨款。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交貨數量少于合同的規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甲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乙方并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1%~20%)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處理,并向甲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1%~20%)的違約金。
2.乙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甲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乙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國家財政。
3.乙方在交售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同時應向甲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乙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權拒收,并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乙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后因包裝不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乙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乙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甲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乙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并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乙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在15天內做出處理,如乙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甲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乙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乙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乙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乙方交貨日期得順延,甲方并應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甲方如向乙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甲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甲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后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后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于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他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甲方應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后,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做出答復,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復,逾期不做答復的,即視為默認。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 簽訂,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農副產品買賣合同4
賣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買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風險提示:標的物信息
買賣合同中應根據標的物的類型,在合同中將其特定化。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產生糾紛。
數量、價款要明確,包括數額的計量單位,大多數事項應由雙方協定,同時需要標出標的物的單價、總價,幣種、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項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
產品名稱:
數量:
價款:
第二條:檢驗檢疫
雙方應按照國家頒布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種子檢驗檢疫。
風險提示: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要明確,履行方式是送貨還是自行提貨這不僅涉及運輸費用的承擔,而且還將涉及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毀損、滅失風險的承擔問題;履行期限約定不明將會嚴重影響到合同內容的順利履行、實施,產生逾期交貨等糾紛。同樣的合同履行地點不明也會容易引發爭議。
如:有的合同對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約定,如“一個月內履行完畢”,但從何時起算一個月沒有約定,這就容易使雙方產生歧義,都作出對自己有利的解釋;如果將期限明確化,約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畢”則就避免了歧義的產生。
第三條:交貨方式及期限
選擇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執行:
風險提示: 交貨地點
對于“交貨地點”應當明確約定,因為它涉及雙方的利益實現和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承擔問題。一般情況下,標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轉移,風險承擔隨之轉移。如:在合同中約定交貨地點為賣方的倉庫,則意味著該貨物一旦出庫,其毀損、滅失的風險則轉移到買方處,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對于交貨地點的選擇上,應慎重對待。
1、合同簽訂后,在簽約地點當場交貨。
2、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貨到指定地點____________,運費由______方承擔。
3、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指定地點______________提貨。
4、其他交貨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包裝與運輸
1、包裝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費用由________方承擔。
風險提示:價款支付
在實務中,有的買賣合同只是簡單地約定合同款項的金額,對于款項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卻未作出約定。這一漏洞將為支付方無限期不支付或遲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應盡量采取銀行轉賬方式來履行支付貨款。明確付款的具體期限及條件,盡量要簡單、明確易實施,避免催款方因為無法舉證付款條件成就而不能主張貨款的風險。設定明確的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有效督促或威懾合同付款方。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選擇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執行:
1、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元;甲方交貨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價款,定金抵作價款或者返還。乙方付款后,甲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2、合同簽訂后,乙方在簽約地點當場支付價款,甲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驗收
1、乙方應對種子進行驗收,如發現種子數量、質量(發芽率、凈度、含水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應在______日內提出異議;如發現種子純度不符合合同約定,應在_______日內提出異議,甲方應在______日內處理。
2、雙方對種子同時取樣、各自封存,樣品保存至生產收獲。
風險提示: 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要條款化,在出現違約情形時,能有效執行,避免糾紛。很多合同對違約責任沒作約定或約定太過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約定“違反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10萬元”,這個約定就太過籠統,實務中很難操作。
具體應明確,違反合同的哪條約定,應承擔何種違約責任,如:質量不符、數量不符、未按時足額付款、未及時交貨等等,不同違約情況應制定相應的違約責任,另外,違約金的數額要具體化、數字化,以便于向違約方主張。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一方遲延交(提)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因種子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賠償的,甲方應當予以賠償。
3、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雙方一旦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機構或法院。那么具體選擇哪一種方式,則需要當事人雙方約定,如果選擇仲裁機構就一定要明確是哪個仲裁委員會,否則就會因約定不明而致約定條款無效。
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管轄的法院,而約定法院則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簽訂地法院、標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選擇其一,而不能隨意選擇,否則該條款無效。
第八條:爭議解決
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調解;或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證據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補充協議、送貨單、購銷憑證、發票簽收記錄、雙方的來往函件、備忘錄、會議紀要、傳真件,交通票據、運輸單、電話記錄、電子郵件等等書面、視頻、錄音資料,一旦發生糾紛,這些證據都將有可能成為有力的'事實證據。
賣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買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農副產品買賣合同5
需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供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政策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誠信的原則”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標的:
編號、產品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單格(元)等
說明:以上報價含運輸、卸車及普通銷售發票等費用。
二、包裝標準:簡單包裝。
三、產品質量:按照雙方確認的產品樣式及圖紙(附件x),本產品質量要求說明:
四、交(提)貨時間、地點:
1、交貨期限:經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收到甲方全額貨款后天內送至甲方指定交貨地點。
2、交貨地點:交(提)貨雙方聯系人:
五、結算方式:款到發貨(憑乙方提供的產品銷售發票的掃描件一次付清),乙方收到貨款后,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將產品運送至甲方交貨地點。
六、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約定付款、交貨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貨到指定地點____________,運費由______方承擔。
3、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指定地點______________提貨。
4、其他交貨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包裝與運輸
1、包裝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運輸費用由__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選擇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執行:
1、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元;甲方交貨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價款,定金抵作價款或者返還。乙方付款后,甲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2、合同簽訂后,乙方在簽約地點當場支付價款,甲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驗收
1、乙方應對種子進行驗收,如發現種子數量、質量(發芽率、凈度、含水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應在______日內提出異議;如發現種子純度不符合合同約定,應在_______日內提出異議,甲方應在______日內處理。
2、雙方對種子同時取樣、各自封存,樣品保存至生產收獲。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一方遲延交(提)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因種子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賠償的,甲方應當予以賠償。
3、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條其他約定。
第十條爭議解決
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調解;或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農副產品買賣合同6
________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以下簡稱買受人
__________縣_________鄉________村______村民,以下簡稱出賣人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出賣人必須在______年______月以前(或______月______日內),向買受人交售____________(農副產品)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買受人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買賣雙方協商議定),向出賣人計付貨款。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后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________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 )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對某些干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買賣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__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 )項辦理:
( )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2)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包裝物由出賣人(買受人)供應,包裝物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 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 )實行送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提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買受人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出賣人應按買受人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并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
2.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出賣人送貨或出賣人委托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買受人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_________為驗收地點。 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 )驗收期限;(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品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交售的_______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后,買受人應在__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賬(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出賣人支付貨款。
第四條 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貨數量少于合同規定而買受人仍然需要的,以及出賣人逾期交貨而買受人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出賣人并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買受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 —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買受人不再需要的,由出賣人自行處理,并向買受人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__%( —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出賣人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中央財政。
3.出賣人在交售__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買受人有權拒收,出賣人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出賣人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污染或疫病的,買受人有權拒收,并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出賣人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后因包裝不善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出賣人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買受人按出賣人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出賣人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買受人應代出賣人保管。在代保管期間,出賣人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并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買受人根據出賣人的要求預付定金的,出賣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出賣人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未征得買受人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于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于承運部門責任的,由出賣人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規定的除外),如出賣人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 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出賣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買受人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出賣人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出賣人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出賣人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出賣人交貨日期得以順延,買受人并應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買受人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買受人如向出賣人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買受人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買受人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后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后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于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他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買受人應按期向出賣人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出賣人應允許買受人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后,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 不可抗力
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出賣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買賣雙方協商決定。
____________ (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后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復,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期限答復,逾期不做答復的,即視為默認。 2.買賣雙方對屬于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買賣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準。對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買賣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買賣雙方協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協議之日為準;需要報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準的,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準變更或解除合同日期為準。
第八條 其他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買賣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銀行、鄉政府、______ 、______ 各留存一份。
買受人:(公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公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農副產品買賣合同7
合同編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標的名稱
品種
產地
商標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質量標準:
第三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
第四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五條、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所有。
第六條、交(提)貨方式及地點:
第七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運輸費用負擔:
第八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九條、檢疫單位、方法、地點、標準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一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二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生效
第十六條、其它約定事項
出賣人
出賣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買受人
買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農副產品買賣合同8
需方(簡稱甲方): 供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政策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誠信的原則”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標的:
編號、產品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單格(元)等
說明:以上報價含運輸、卸車及普通銷售發票等費用。
二、包裝標準:簡單包裝。
三、產品質量:按照雙方確認的產品樣式及圖紙(附件x),本產品質量要求說明:
四、交(提)貨時間、地點:
1、交貨期限:經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收到甲方全額貨款后 天內送至甲方指定交貨地點。
2、交貨地點: 交(提)貨雙方聯系人:
五、結算方式:款到發貨(憑乙方提供的產品銷售發票的掃描件一次付清),乙方收到貨款后,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將產品運送至甲方交貨地點。
六、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約定付款、交貨的 ,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貨到指定地點____________,運費由______方承擔。
3、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指定地點______________提貨。
4、其他交貨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包裝與運輸
1、包裝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運輸費用由__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選擇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執行:
1、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元;甲方交貨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價款,定金抵作價款或者返還。乙方付款后,甲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2、合同簽訂后,乙方在簽約地點當場支付價款,甲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驗收
1、乙方應對種子進行驗收,如發現種子數量、質量(發芽率、凈度、含水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應在______日內提出異議;如發現種子純度不符合合同約定,應在_______日內提出異議,甲方應在______日內處理。
2、雙方對種子同時取樣、各自封存,樣品保存至生產收獲。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一方遲延交(提)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因種子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賠償的,甲方應當予以賠償。
3、其他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條 其他約定 。
第十條 爭議解決
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調解;或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農副產品買賣合同9
合同編號:
出賣方: 簽訂地點:
買受方: 簽訂時間: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
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名 稱
品 種
產地
商標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
合計人民幣(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五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六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運輸費用負擔:
第七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八條 檢疫單位、方法、地點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
發生爭議, 由雙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請浦口區工商
行政管理部
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向浦口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鑒證方留存
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賣方(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開戶銀行:
賬 號:
郵政編碼:
買受方(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開戶銀行:
賬 號:
郵政編碼:
鑒證意見:
鑒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農副產品買賣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 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標的物的所有權自______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款價義務的,標的物屬于_______所有。
第六條 交(提)貨方式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檢疫單位、方法、地點、標準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________生效。
農副產品買賣合同11
買受人:_____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
出賣人:____縣____鄉_____村______村民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出賣人在___年___月以前(或___月___旬內),向買受人交售___(農副產品)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除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以外,價格由買、賣雙方協商議定。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后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
(對某些干、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買、賣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___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 )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2)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包裝物由賣(買)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 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提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買受人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出賣人應按買受人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并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
2.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出賣人送貨或出賣人委托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買受人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___為驗收地點。
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約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出賣人交售的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后,買受人應在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出賣人支付貨款。
第四條 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1.出賣人交貨數量少于合同的規定而買受人仍然需要的,以及出賣人逾期交貨而買受人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出賣人并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買受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買受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買受人不再需要的,由出賣人自行處理,并向買受人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1%~2%)的幅度)的違約金。
2.出賣人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
3.出賣人在交售(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買受人有權拒收,出賣人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出賣人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買受人有權拒收,并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出賣人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后因包裝不善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出賣人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買受人按出賣人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出賣人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買受人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買受人應代出賣人保管。在代保管期間,出賣人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并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買受人根據出賣人的要求預付定金的,出賣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出賣人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未征得買受人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于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于承運部門責任的,由出賣人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在十天內做出處理(買賣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約定的除外),如出賣人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 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出賣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買受人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出賣人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出賣人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出賣人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出賣人交貨日期得以順延,買受人并應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買受人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買受人如向出賣人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買受人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買受人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后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后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于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他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買受人應按期向出賣人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出賣人應允許買受人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后,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 不可抗力
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在提供相應證明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出賣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買、賣雙方協商決定。
_____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后,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復,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復,逾期不做答復的,即視為默認。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買、賣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銀行……各留存一份。
買受人:__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鄉____村____村民___(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
年___月___日訂
農副產品買賣合同12
買受人:____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
出賣人:______縣______鄉________村_______村民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出賣人在______年______月以前(或______月______旬內),向買受人交售______(農副產品)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除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以外,價格由買、賣雙方協商議定。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后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無上述標準的,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
(對某些干、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買、賣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__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 )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2)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第三條 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提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買受人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出賣人應按買受人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并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
2、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出賣人送貨或出賣人委托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買受人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___為驗收地點。
驗收辦法:______。
(合同應明確約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出賣人交售的_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后,買受人應在__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出賣人支付貨款。
第四條 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1、出賣人交貨數量少于合同的規定而買受人仍然需要的,以及出賣人逾期交貨而買受人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出賣人并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買受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買受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買受人不再需要的,由出賣人自行處理,并向買受人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__%(1%——2%)的幅度)的違約金。
2、出賣人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
3、出賣人在交售(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買受人有權拒收,出賣人同時應向買受人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出賣人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買受人有權拒收,并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出賣人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后因包裝不善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出賣人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買受人按出賣人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出賣人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買受人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買受人應代出賣人保管。在代保管期間,出賣人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并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買受人根據出賣人的要求預付定金的,出賣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出賣人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未征得買受人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于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于承運部門責任的,由出賣人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在十天內做出處理(買賣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約定的除外),如出賣人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 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出賣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買受人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出賣人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出賣人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出賣人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出賣人交貨日期得以順延,買受人并應向出賣人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出賣人損失的,買受人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買受人如向出賣人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買受人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買受人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后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后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于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他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買受人應按期向出賣人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出賣人應允許買受人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后,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 不可抗力
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在提供相應證明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出賣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買、賣雙方協商決定。
____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后,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復,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復,逾期不做答復的,即視為默認。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買、賣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銀行各留存一份。
買受人:___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 出賣人:_______鄉______村______村民______(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農副產品買賣合同13
合同編號:
買方: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為進一步促進農副產品的生產和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
規定,本著公正、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一致,
簽訂本合同。
一、農產品名稱、數量、交貨時間、地點:
農產品
名稱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產地、等級或商標
訂金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二、農產品質量標準:
三、農產品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
四、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五、運輸方式、到達地點及運輸費用負擔:
六、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七、檢疫單位、方法、地點、標準及費用負擔:
八、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十、合同變更和解除: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
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
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 人
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自 生效。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
買方: (簽名蓋章) 賣方: (簽名蓋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備案機關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蓋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農副產品買賣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買賣標的
1.名稱: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
5.質量等級: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5)對某些干、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或地方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或地方衛生主管部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二條 包裝
1.包裝材料及規格:_________;
2.不同品種等級應分別包裝;
3.包裝要牢固,適宜裝卸運輸;
4.每包品種等級標簽清楚;
5.包裝費用由_________(甲/乙)方負擔。
6.包裝物由_________(甲/乙)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條 價款
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內的產品,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購牌價。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價格調整時,按新價格執行。
2.不屬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的產品,價格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第四條 貨款結算
1.貨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_________)項規定辦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貨款。
(2)甲方自提,現款現貨,貨款兩清。
(3)預付貨款總額的_________%,余款在貨到后以一次付清。
2.實際支付的運雜費,按照以下(_________)項規定辦理。
(1)運雜費由乙方承擔。
(2)運雜費由甲方承擔。
3.貨款的結算方式按照以下(_________)項規定辦理。
(1)現金或現金支票結算。
(2)銀行電匯或銀行票匯結算。
(3)銀行轉帳結算。
4.開具發票類型:開具發票類型按照以下(_________)項規定辦理。
(1)稅率為17%的增值稅發票。
(2)稅率為4%的普通商業發票。
(3)售貨收款憑證。
第五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實行送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代運的,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并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3)實行提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
2.保險: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3.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
第六條 產品驗收
1.驗收時間:甲方應在收到產品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組織有關人員會同乙方人員進行驗收。
2.驗收標準:以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產品顏色有一定誤差,重量允許有_________%誤差,允許含水分為_________%。
3.異議: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為保管,并在__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_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風險負擔
1.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在產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產品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
3.乙方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產品,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甲方承擔。
4.乙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產品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產品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5.因產品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絕接受產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絕接受產品或者解除合同的,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農副產品必須及時驗收,并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
2.甲方評定產品質量等級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按質論價,不得壓級壓價和提級提價。
3.甲方有權拒收對乙方交付的不合規格的農副產品,但必須向乙方說明拒絕收受的理由。
4.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做好生產采收技術指導工作。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產品交付任務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產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產品,必須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質量等級,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產品。
3.乙方的農副產品生產如受氣候條件的影響,允許在減產_________%的幅度內不以違約論。
4.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交付任務后,有權自行向第三方出售產品。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_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產品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_________。
第十一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質量等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并承擔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產品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_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如其品種、顏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產品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產品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產品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當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當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副產品買賣合同15
需方(簡稱甲方): 供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政策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誠信的原則“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標的:
1. 編號、產品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單格(元)等
說明:以上報價含運輸、卸車及普通銷售發票等費用。
二、包裝標準:簡單包裝。
三、產品質量:按照雙方確認的產品樣式及圖紙(附件X),本產品質量要求說明: 四、交(提)貨時間、地點:
1. 交貨期限:經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收到甲方全額貨款后 天內送至甲方指定交貨地點。
2. 交貨地點: 3、交(提)貨雙方聯系人:
五、結算方式:款到發貨(憑乙方提供的產品銷售發票的掃描件一次付清),乙方收到貨款后,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將產品運送至甲方交貨地點。
六、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約定付款、交貨的 ,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20%合同金額的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的方式:若雙方因合同產生爭議,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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