樣品買賣合同集錦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樣品買賣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樣品買賣合同1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數量、價格 數量:自行車總數(含雙人車)總數為 輛。 價格:合計總額為元(大寫: 萬仟佰拾元整)。
第二條: 交貨方式及期限 選擇下列方式執行: 合同簽訂后,甲方于XXX____月____日在某某地點交車(包括現車、車鎖、維修工具) 乙方于_XXX____月____日某地。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選擇下列方式執行: 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元;甲方交貨后,乙方于XXX____月____日支付價款,定金抵作價款。乙方付款后,甲方應當開具收款憑證。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一方遲延交(提)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__2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爭議解決 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調解;或選擇以下幾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___兩__份,甲方___一___份,乙方___一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甲方)__________ __________ 地 址(住址)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 _____ 地址(住址) : 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樣品買賣合同2
賣方: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茲為設備買賣,經雙方同意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訂購________設備,于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與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設備________件,甲方應于________日內交付乙方。
第二條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為一部分的交付,應于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有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
第三條 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不能為全數的交付,可延緩期日。但其延緩日期應經雙方議定。
第四條 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________元,共人民幣________元,于甲方交貨同時應悉數付清。如乙方不付清,甲方可將貨停止交付,并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時,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所受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第五條 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給對方造成損害,應盡賠償之責。
第六條 甲方所交付設備,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乙方有損害者,得請求賠償。
第七條 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方不得主張增減,或借故解除合同。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樣品買賣合同3
上訴人(原審原告)xxxx空調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棗強縣富強北路167號。
法定代表人李xx,董事長兼總經理。
委托代理人湯x,xxxx空調工程有限公司職員。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興區榆垡鎮今榮街69號。
法定代表人吳xx,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安x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職員。
上訴人xxxx空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空調公司)因與被上訴人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x房地產公司)憑樣品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XX)豐民初字第20453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XX年12月29日受理后,依法組成由法官周荊擔任審判長,法官蘆超、鄭亞軍參加的合議庭,于XX年1月12日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詢問。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xx空調公司在一審中起訴稱:XX年9月13日,xx空調公司同xxx房地產公司簽訂1份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價款為: 21 000元。當時雙方約定:xx空調公司送貨到xxx房地產公司開發建設的位于北京市豐臺區芳古園一區16號樓。xxx房地產公司預付定金30%、安裝調試后付40%、運行3個月后付35%、余款1年付清。xx空調公司按約定及要求履行了全部的供貨安裝義務。但是xxx房地產公司卻以各種理由拖欠未付。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xxx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21 000元和債務利息9525.6元,并承擔訴訟費。
xxx房地產公司在一審中答辯稱:xxx房地產公司先后付給xx空調公司4200元和16 800元,已付清xx空調公司的貨款,xx空調公司也給xxx房地產公司開具了發票。盡管xx空調公司對xxx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16 800元存有異議,xxx房地產公司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16 800元貨款是xx空調公司拿走的。但是,xx空調公司現在起訴要求xxx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 16 800元的訴訟請求已過訴訟時效,請求法院駁回xx空調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一審法院審理查明:XX年9月13日,xx空調公司與xxx房地產公司簽訂了《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約定:xxx房地產公司購買xx空調公司的排煙補風機和風機,合計價款21 000元。有效期限:自XX年9月6日至XX年9月16日。第七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設備到現場后進行安裝,后即試運行(1個月)達到使用要求后方認。第九條結算方式及期限:付定金20%,到現場通過合同第七條標準付40%,運行3月后付35%,余下滿1年付清。合同簽訂后,xxx房地產公司給付xx空調公司4200元。XX年底,xx空調公司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供貨及安裝義務。
一審法院判決認定:xx空調公司、xxx房地產公司在XX年9月13日簽訂的《工業品買賣合同》是xx空調公司、xxx房地產公司自愿協商達成,不違反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應認定為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對雙方當事人即具有法律約束力,xx空調公司、xxx房地產公司均應依照合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xxx房地產公司提出“先后付給xx空調公司4200元和16 800元,已付清xx空調公司的貨款”的答辯意見,對于xxx房地產公司給付xx空調公司4200元,xx空調公司予以認可。對于xxx房地產公司給付xx空調公司16 800元,xx空調公司予以否認,且xxx房地產公司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xxx房地產公司已給付xx空調公司16 800元貨款,對此該院不予采信。關于訴訟時效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按照雙方合同約定和xx空調公司供貨時間,xxx房地產公司向xx空調公司付清余款的最遲時間是XX年4月底。此時,xx空調公司應該知道自己的權益遭到了侵害,而xx空調公司于XX年9月23日方提起訴訟。xx空調公司提出“合同有效期到XX年9月16日,XX年9月23日提起訴訟未超過訴訟時效”的主張,該院不予采納。理由是:合同有效期限實質約定的是xx空調公司供貨的期限,也可以說是在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可依據該合同維持買賣合同關系。實際上,雙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只存在XX年底xx空調公司向xxx房地產公司提供并安裝價值21 000元風機這1筆買賣,此后雙方就再沒有過依據該合同的買賣關系。而xx空調公司向xxx房地產公司供應的價值21 000元風機在XX年底已安裝完畢。故xxx房地產公司關于xx空調公司的主張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抗辯理由成立。xx空調公司未提供證據證明其主張存在訴訟時效中斷或重新起算的事由,故其訴訟請求依據不足,該院不予支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判決:駁回xxxx空調工程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xx空調公司不服一審法院上述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其主要上訴理由是:一、xx空調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內要求xxx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合法合理。二、一審判決錯誤理解和適用了2年訴訟時效的規定。三、雙方簽訂的合同是xxx房地產公司提供的,若有不同理解,應從不利于xxx房地產公司方面解釋。xx空調公司請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或發回重審。
xxx房地產公司服從一審法院判決。其未向本院提交書面答辯意見,但其在本院庭審中口頭答辯稱:一審判決對合同有效期的認定是合理的,認定訴訟時效已過是合理合法的。合同文本是xx空調公司提供的。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訴訟時效制度的解釋,也超過了訴訟時效。
本院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與一審法院查明的事實一致。
上述事實,有xx空調公司提供的《工業品買賣合同》及雙方當事人陳述在案佐證。
本院認為,xx空調公司與xxx房地產公司簽訂的《工業品買賣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其內容未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雙方均應依約履行。xxx房地產公司提出其已付清21 000元貨款,但xx空調公司只認可收到4200元,否認收到16 800元,xxx房地產公司未能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其已付清貨款,故對此主張本院不予采信。依據該合同約定的付款比例及時間,xxx房地產公司最遲的付款時間應在XX年4月,xx空調公司XX年提起要求xxx房地產公司支付貨款的訴訟已超過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xx空調公司關于其在合同有效期內主張權利,并未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上訴主張,因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實質是xx空調公司供貨的期限,即在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可依據該合同維持買賣合同關系。該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內,雙方只在XX年底發生了1筆xx空調公司向xxx房地產公司提供價值21 000元設備的買賣,且已安裝完畢。故xx空調公司關于其主張未超過訴訟時效的上訴意見不成立,應予駁回。綜上,一審法院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處理并無不當,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審案件受理費二百八十一元,由xxxx空調工程有限公司負擔(已交納)。
二審案件受理費五百六十三元,由xxxx空調工程有限公司負擔(已交納)。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樣品買賣合同4
甲方(賣方):乙方(買方): 經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所有的裝載機讓給乙方一事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裝載機工程機械概況 品牌:柳工裝載機 型號:50C 車輛識別代號:50CXXX
二、轉讓價格:20元
三、付款方式:由甲方欠乙方的借款中扣出。
四、甲方承諾對上述裝載機轉讓合同范本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乙方基于該承諾購買上述裝載機。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張裝載機的所有權或他物權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五、裝載機現狀已由雙方確認。因該裝載機系二手舊機,甲方對于裝載機的運行狀況及工作狀況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說明,乙方對于該裝載機的現狀以及日后運行可能出現的問題均已了解。
六、裝載機由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廣漢順興XX交付給乙方,乙方采取現場驗收的方式進行驗收,乙方對裝載機的運行狀況及設備數量、質量有任何不符合雙方在本合同中的說明及約定的,應當場以書面形式交由甲方確認并由雙方協商解決,交付后即視為驗收合格。
七、裝載機交付后,因該裝載機的運輸、運行所產生的任何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包括裝載機本身的故障、質量問題產生的損失以及對第三人的侵權所產生的損失,交付后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和違法事故責任均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如甲方在裝載機交付后承擔了上述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九、因履行裝載機轉讓合同范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爭議,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十、本裝載機轉讓合同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雙方簽字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樣品買賣合同5
甲方(賣方):北京XX公司
乙方(買方):
一、基本情況:
二、 質量標準:每件藝術品樣式、材質、規格等均要與在甲方店內 觀看實物為同一物品。
三、 付款方式:現金或銀行卡轉帳
四、 運送:甲方負責運送,運送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交貨時 督促乙方對物品的各項指標進行核對,如乙方發現問題需當場提出,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運送過程中發生的損壞由甲方承擔。
五、 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乙方規定的時間規格交貨(交貨時間 以全部貨款到賬的____日內為準),每延誤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額3%的違約金。
六、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 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七、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 同執行期間雙方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樣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樣品買賣合同6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貨物買賣,經雙方同意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訂購 貨物,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與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貨物 件,甲方應于 日內交付乙方。
第二條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為一部分的交付,應于 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合同。
因此致乙方受到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甲方決無異議。
第三條 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不能為全數的交付,可延緩期日。但其延緩日數應經雙方議定。
第四條 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 仟 佰元,共人民幣 萬 仟 佰元,交貨同時應悉數付清。如乙方不為付清的,甲方可將貨停止交付,并約定相當期間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時,甲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第五條 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于一日前通知甲方延展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給對方造成損害,應負賠償之責。
第六條 甲方所交付貨物,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甲方無異議。因此致乙方受到損害者,更得請求賠償。
第七條 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方不得主張增減,或借故解除合同。
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樣品買賣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應封存樣品,并對樣品質量予以說明。乙方向甲方訂購產品,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與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產品。
第二條 乙方不知道樣品有隱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產品與樣品相同,甲方交付的產品質量仍然應當符合種物的通常標準。
第三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 。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第四條 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第五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交貨期限、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4.運輸方式: 。
5.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第六條 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元,共人民幣
交貨同時應悉數付清。如乙方不為付清的,甲方可將貨停止交付,并約定相當期間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時,甲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第七條 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于一日前通知甲方延展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給對方造成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第八條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為一部分的交付,應于__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受到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
第九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驗收方法 第十一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乙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與樣品不相同時,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乙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樣品。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是否是甲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乙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十二條 甲方所交付產品,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因此致乙方受到損害者,可以請求賠償。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方不得主張增減,或借故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鞍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 其它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年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賣 方: 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簽章)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 方: 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簽章)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樣品買賣合同8
賣方:________(下稱甲方)買方: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
茲為設備買賣,經雙方同意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訂購________設備,于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與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設備________件,甲方應于________日內交付乙方。
第二條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為一部分的交付,應于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有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
第三條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不能為全數的交付,可延緩期日。但其延緩日期應經雙方議定。
第四條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________元,共人民幣________元,于甲方交貨同時應悉數付清。如乙方不付清,甲方可將貨停止交付,并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時,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所受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第五條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給對方造成損害,應盡賠償之責。
第六條甲方所交付設備,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乙方有損害者,得請求賠償。
第七條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方不得主張增減,或借故解除合同。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簽章):_______買受人(乙方)(簽章):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樣品買賣合同9
供方(甲方):
通信地址: 電話: 傳真:
需方(乙方):
通信地址:電話傳真: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 產品,簽訂本合同,內容如下:
一、質量標準:乙方所購甲方產品屬于:定制產品。定制產品質量標準按照雙方約定封樣的產品質量指標執行。
二、交貨時間、地點:甲方應在 年 月日前將產品送至乙方指定的送貨地 。
三、收貨與驗貨:乙方指定的收貨人1姓名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收貨人2姓名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乙方指定收貨人代表乙方收貨驗貨并簽發《收貨單》給甲方,作為雙方甲方交貨和雙方結算貨款的依據。乙方在收貨后 日內自行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并向甲方提出書面質量異議,逾期無書面質量異議,視為質量合格。如乙方在質量異議期內提出書面質量異議,乙方應對貨物進行封存,甲乙雙方派員按約定的樣品質量標準委托乙方住所在地質監部門進行質檢,按質檢提供報告結論解決。如檢驗質量不合格,乙方有權無條件退貨。
四、付款時間、方式:乙方應在收貨后天內通過甲方提供的銀行帳號用電匯或轉帳的方式付清貨款。
五、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甲方如未按約定的交貨期限和質量交付貨物,每逾期一日,按應交付貨物價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未交付貨物,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按合同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乙方如未按約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貨款,每逾期一日,按應交付貨款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未支付貨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按合同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六、爭議解決:甲、乙方如發生爭議糾紛,均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雙方在本合同以及相關憑證上的簽名和代表人,均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傳真件與正本一致,同具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樣品買賣合同10
甲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代表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根據乙方要求,甲方同意按甲方提供的憑規格買賣(詳見附件),提供_________型氣墊船_________艘,每艘_________萬美元。于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預付款后_________個月內交船。交船技術條件按本合同附件規定。關于本合同各期付款的日期,以簽訂本合同日期算起。
第二條 本合同雙方議定的總金額為_________d、(大寫:_________美元)該金額為_________艘_________型氣墊船的fb價格。即在_________港口的交貨價。總金額中不包括燃料、食品和培訓等費用,但總金額包括下列費用:
1、_________型氣墊船的價格;
2、_________型氣墊船的系泊試驗費,航行試驗費及建造期間至簽署交船證書之前的停泊碼頭費、船塢費和保險費等。
第三條
1、凡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發生在甲方境內的稅收、關稅手續費等由甲方負擔。
2、凡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所有銀行費用及在甲方國境以外的稅收、關稅、運輸、保險、手續費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 為了保證甲方能夠連續進行生產,并履行合同規定的支付進度,乙方同意下列付條款中規定的義務。
1、本合同的總金額以美元現匯支付。本合同的總金額的`支付時間和美元金額如下:_________;
2、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即不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總金額_________%的預付款、、d、_________(大寫:_________美元);
3、
第一期付款在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即不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總金額_________%的貨款,計、、d、_________(大寫:_________美元);
4、
第二期付款在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即不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總金額_________%的貨款,計、、d、_________(大寫:_________美元);
5、
第三期付款在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即不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總金額_________%的貨款,計、、d、_________(大寫:_________美元);
6、每期付款乙方在二(2)周前委托乙方銀行開立經甲方銀行通知的以_________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乙方根據甲方即期匯票支付每期貨款。
第五條
1、本合同的_________型氣墊船在建造過程中的檢驗,由甲方檢驗部門負責。甲方將提前1個月通知乙方派代表參加試航驗收。如乙方屆時不能派出代表參加試航,甲方將驗收證件交予乙方,驗收證件對雙方均有效。
2、本合同的_________型氣墊船在完成試航和驗收,以及乙方在履行了合同規定的義務之后,雙方代表即簽署交船證書。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并由甲方申請辦理海關放行手續。此時,abc型氣墊船轉移至乙方,此后所發生的風險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1、本合同_________型氣墊船的船體,機電設備在正常運行和維修保養條件下,保證期為十二(12)個月,自_________型氣墊船交船證書簽字之日算起。
2、在保證期內,凡屬制造質量和所用材料而產生的缺陷,甲方負責進行修理,或更換有缺陷部分。
3、甲方對于正常合理磨損和使用不當所造成的損壞,均不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
1、雙方有義務對本合同保密,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將本合同內容泄露給
第三國。乙方保證不向別國轉讓合同規定的產品和資料。
2、凡屬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函電,應采用秘密方式,通過住在本國的_________渠道直接送交本合同有關方面之機構。
第八條
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對發生的任何意見分歧均應以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本合同用英文書就正本兩份,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4、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樣品買賣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1 甲方同意同乙方購買,且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_________設備(以下簡稱合同設備)用于_________項目。將由乙方提供的合同設備的內容詳見合同附件一(附件一中在列出設備外稱的同時也請列出分項價格)
1.2 乙方負責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工作,由甲方提供必要配合。
1.3 雙方同意附件中各項條款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與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二條 價格
2.1 合同設備的價格(以下稱為: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價格清單詳見附件一。
2.2 上述合同總價是固定的。
第三條 付款條款 合同
第二條中確定的合同總價由甲方向乙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3.1 預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_____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同時提供甲方同等金額的資金往來發票。
3.2 交貨款:在合同設備交貨后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_____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元。
3.3 驗收款:在合同設備驗收后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_____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四條 合同設備的交貨
4.1 所有合同設備應在合同正式生效后_________周內,(此周__為最晚交貨設備的周期),由乙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_________機場。貨物的導有權及風險在賣方將貨物交至承運人后轉移至買方。
4.2 乙方應于交貨日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通知甲方,通知內容包括合同號、合同設備的名稱、數量、估計總重量與總體積,以及預計交貨日期。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應盡快向乙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第五條 合同設備的檢驗
5.1 合同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設備運至交貨地點后____日內在進行。雙方應指派代表參加檢驗。
5.2 設備開箱檢驗合格后,雙方簽署驗貨合格證書。
5.3 如雙方認可的合同設備的小缺陷,并不影響設備性能,雙方仍然簽署驗貨合格證書,但乙方應立即采取措施修復缺陷。
5.4 如果在聯合開箱檢驗中發現貨物有任何缺陷,缺陷或與合同規定不符,雙方代表將簽署一份詳細報告,該報告將作為甲方要求乙方進行更換,修理或補充發貨的有效證據。如果確認為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取得補充或替換設備。如果確認為甲方責任,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盡快向甲方補充或替換設備。
第六條 保證與賠償
6.1 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設備是全新并未使用過的。
6.2 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設備的保修期與原廠商提供的保修相同,詳見附件。
6.3 保修期內,乙方在收到甲方運于至指定地點(費用由買方負擔)的有缺陷設備后,應盡快將更換設備自費運至甲方。
6.4 如果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
第四條的要求按時交貨,甲方有權以如下方式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從遲交貨
第三周起每周按遲交貨物總價的0.5%(百分之零點五)計,不足一周的時間計為一周。上述賠償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百分之五)。上述賠償不能解除乙方交貨的責任。賠償金的支付將被認為已足額補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因遲交貨甲方可能向乙方提出的間接損失)。
6.5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按時支付合同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支付方式為:從規定的付款日次日起,按應付未付合同款額以每日0.5‰(萬分之零點五)計算滯納金,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本合同總額的5%。
6.6 如果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執行延遲,則交貨周期相應順延。
第七條 不可抗力
7.1 如果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為不可抗力,如:戰爭、火災、臺風、洪水、地震或其他雙方共計為不屬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遲合同的執行,則合同執行相應延遲,延遲的時間等于不可抗力發生作用的時間。
7.2 受影響的一方應將不可抗力的發生盡快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
7.3 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終止或被排除后盡快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并通過航空掛號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終結或排除。
第八條 仲裁條款
8.1 所有與合同及合同執行有關的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則將該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8.2 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8.3 仲裁費用由敗__承擔。
8.4 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第九條 保密條款
9.1 雙方同意,在任何時候,不論是合同有效期內還是合同終止以后,對另一方提供的技術文件以及事務、業務或操作方法(下稱秘密信息)實行嚴格保密。
9.2 一方保證,其依本合同所知悉的秘密信息只用于本合同的目的,不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向任何
第三方(包括單位、個人,也包括乙方的關聯企業如子公司、參股公司、母公司等)披露。一方承認并同意,對方是秘密信息的獨家擁有有者,將不直接、間接侵犯或損害對方對秘密信息的所有權。
9.3 一方應只在下述情況下,方可使用秘密信息:
(1)出于評佑、論證將承擔工作的需要;
(2)出于履行本合同的需要。
(3)不論如何,秘密信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對對方不利、有損或相競爭的目的。秘密信息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被復制、全部或部分與其他信息編纂、透露給
第三方。
9.4 一方除經按本合同許可外,不得傳播、透露秘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秘密信息可向本方的代表和需獲悉秘密信息以輔助本方履行其義務的員工披露。一方保證,在上述本方代表和員工知悉秘密信息之前,向其提示秘密信息的機密性與專有性,并保證上述代表與員工同意接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整,根據此項保證,一方將向對方賠償因上述代表、員工違約披露、使用秘密信息造成的一切損失、費用(包括律師費)與其他支出。
9.5 本條款構成獨立的保密協議,本條款的約定的對雙方的義務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本條款的效力于全部秘密信息的秘密性全部喪失時終止。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終止
10.1 本合同簽約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條日期,即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10.2 如果發生以下情況,可以視為合同解除或終止:
(1)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一條 其他
11.1 本合同壹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變更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成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任一方均不得向
第三方公開透露合同內容,除非事先征得對方的同意。但是,如需將合同提交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則不需對方事先同意。
11.4 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11.5 本合同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樣品買賣合同12
甲方:aaaaaaaa 乙方:ccccccc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理》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參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根據甲方施工生產需要,為確保工程質量,加快工程進度,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得到落實的同時,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企業的綜合經濟效益。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共同擬定以下條文,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況:(詳見勞務承包合同) 二、承包形式、內容、結算單價:
1、承包形式:本工程采用建筑面積包干形式結算,建筑面積計算規則按[GB/T50353—20xx]規范執行。
2、承包合同和承包單價包干范圍:
(1)工程所需周轉材料(鋼管、扣件、架板、各種型號的模板、密目網、兜網、U型卡、蝴蝶卡等)的租賃、運輸以及損耗,木板、木枋、層板等所有模板的費用。具體詳見《項目材料管理協議》。
(2)現場所有發生的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所有臨邊洞口防護、防砸棚、圍墻內地坪硬化、綠化以及達到省標準化文明工地的其他工作人工費);因現場需要臨時設施的多次搭拆,根據規劃和甲方要求乙方負責搭建的臨時用房人工費。
(包括圍墻內的所有臨設,除原有兩棟辦公樓、食堂、衛生間外的所有臨設)。 (3)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現場及辦公區、生活區及施工場地周邊環境設專職保潔員不得少于3人,負責清潔衛生、車輛進出沖洗,并設置保衛。安全帽、床上用品服飾同一。每車次設6-8名工人負責材料進出場上下車、轉運、堆碼整齊、標化工地的創建等全部工作,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甲、乙雙方每天專人檢查文明施工,達不到工完場清、工完料盡的處200元—20xx元/次的處罰。
(4)凡需文明施工用工性質,均包括在文明施工費內,不另計算。 (5)乙方所有人員的住宿包括食堂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包括修建臨設的所有材料費和人工費)。其宿舍和食堂管理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符合公司、項目的宿舍管理制度。
(6)除塔吊、施工電梯整體提升架以外的所有小型機械(包括門字架、攪拌機、澆砼用布料機等所有小型機械)。
(7)所有進出場材料的裝卸費用,如鋼材用汽車吊卸料,汽車吊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8)所有工護具及低值易耗材料(凡不構成工程實體的所有易耗材料,包括塑料導管、拉片、對拉螺桿、鋼絲網、鋼板網)。
(9)二級配電箱以外的所有用電線路及照明設施由乙方承擔。用電線路均采用膠導線或電纜,地下室采用36V以下的低壓線路,采用三相五線制。 (10)自然災害、政府行為造成的停工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現場整體停工(無任何工作面),周材(包括架管、扣件、架板)按實際租賃數量×租賃單價×停工天數計算賠償,其它損失由乙方自行解決。甲乙雙方必須盡全力處理停工后的各種工作,盡量減少損失。
(11)構造柱、墻拉筋植筋,以及所有的工程措施植筋,植筋費用包括在合同內。
3、結算單價:
按建筑面積包干單價執行,總價: 元/m2。
4、付款方式:
三、勞務公司每次收取費用應出具正規發票(材料費可開材料發票、機械費可開機械發票)。
四、其它事項詳《住宅樓勞務承包合同》和《材料管理協議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方駐現場負責人: 乙方指定收料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
二OO七年月
日
樣品買賣合同13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貨物買賣,經雙方同意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訂購貨物,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與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貨物件,甲方應于____日內交付乙方。
第二條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為一部分的交付,應于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合同。
因此致乙方受到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甲方決無異議。
第三條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不能為全數的交付,可延緩期日。但其延緩日數應經雙方議定。
第四條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_____元,共人民幣_____元,交貨同時應悉數付清。如乙方不為付清的,甲方可將貨停止交付,并約定相當期間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時,甲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第五條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_日前通知甲方延展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給對方造成損害,應負賠償之責。
第六條甲方所交付貨物,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甲方無異議。因此致乙方受到損害者,更得請求賠償。
第七條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方不得主張增減,或借故解除合同。
第八條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買受人(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樣品買賣合同14
上訴人(原審原告)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棗強縣富強北路167號。
法定代表人李英寬,董事長兼總經理。
委托代理人湯濤,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職員。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北京日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興區榆垡鎮今榮街69號。
法定代表人吳山永,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安亞利,北京日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職員。
上訴人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力空調公司)因與被上訴人北京日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日月房地產公司)憑樣品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XX)豐民初字第20453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XX年12月29日受理后,依法組成由法官周荊擔任審判長,法官蘆超、鄭亞軍參加的合議庭,于XX年1月12日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詢問。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科力空調公司在一審中起訴稱:XX年9月13日,科力空調公司同日月房地產公司簽訂1份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價款為: 21 000元。當時雙方約定:科力空調公司送貨到日月房地產公司開發建設的位于北京市豐臺區芳古園一區16號樓。日月房地產公司預付定金30%、安裝調試后付40%、運行3個月后付35%、余款1年付清。科力空調公司按約定及要求履行了全部的供貨安裝義務。但是日月房地產公司卻以各種理由拖欠未付。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21 000元和債務利息9525.6元,并承擔訴訟費。
日月房地產公司在一審中答辯稱:日月房地產公司先后付給科力空調公司4200元和16 800元,已付清科力空調公司的貨款,科力空調公司也給日月房地產公司開具了發票。盡管科力空調公司對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16 800元存有異議,日月房地產公司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16 800元貨款是科力空調公司拿走的。但是,科力空調公司現在起訴要求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 16 800元的訴訟請求已過訴訟時效,請求法院駁回科力空調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一審法院審理查明:XX年9月13日,科力空調公司與日月房地產公司簽訂了《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約定:日月房地產公司購買科力空調公司的排煙補風機和風機,合計價款21 000元。有效期限:自XX年9月6日至XX年9月16日。第七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設備到現場后進行安裝,后即試運行(1個月)達到使用要求后方認。第九條結算方式及期限:付定金20%,到現場通過合同第七條標準付40%,運行3月后付35%,余下滿1年付清。合同簽訂后,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科力空調公司4200元。XX年底,科力空調公司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供貨及安裝義務。
一審法院判決認定:科力空調公司、日月房地產公司在XX年9月13日簽訂的《工業品買賣合同》是科力空調公司、日月房地產公司自愿協商達成,不違反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應認定為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對雙方當事人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科力空調公司、日月房地產公司均應依照合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日月房地產公司提出“先后付給科力空調公司4200元和16 800元,已付清科力空調公司的貨款”的答辯意見,對于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科力空調公司4200元,科力空調公司予以認可。對于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科力空調公司16 800元,科力空調公司予以否認,且日月房地產公司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日月房地產公司已給付科力空調公司16 800元貨款,對此該院不予采信。關于訴訟時效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按照雙方合同約定和科力空調公司供貨時間,日月房地產公司向科力空調公司付清余款的最遲時間是XX年4月底。此時,科力空調公司應該知道自己的權益遭到了侵害,而科力空調公司于XX年9月23日方提起訴訟。科力空調公司提出“合同有效期到XX年9月16日,XX年9月23日提起訴訟未超過訴訟時效”的主張,該院不予采納。理由是:合同有效期限實質約定的是科力空調公司供貨的期限,也可以說是在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可依據該合同維持買賣合同關系。實際上,雙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只存在XX年底科力空調公司向日月房地產公司提供并安裝價值21 000元風機這1筆買賣,此后雙方就再沒有過依據該合同的買賣關系。而科力空調公司向日月房地產公司供應的價值21 000元風機在XX年底已安裝完畢。故日月房地產公司關于科力空調公司的主張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抗辯理由成立。科力空調公司未提供證據證明其主張存在訴訟時效中斷或重新起算的事由,故其訴訟請求依據不足,該院不予支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判決:駁回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科力空調公司不服一審法院上述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其主要上訴理由是:一、科力空調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內要求日月房地產公司給付貨款合法合理。二、一審判決錯誤理解和適用了2年訴訟時效的規定。三、雙方簽訂的合同是日月房地產公司提供的,若有不同理解,應從不利于日月房地產公司方面解釋。科力空調公司請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或發回重審。
日月房地產公司服從一審法院判決。其未向本院提交書面答辯意見,但其在本院庭審中口頭答辯稱:一審判決對合同有效期的認定是合理的,認定訴訟時效已過是合理合法的。合同文本是科力空調公司提供的。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訴訟時效制度的解釋,也超過了訴訟時效。
本院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與一審法院查明的事實一致。
上述事實,有科力空調公司提供的《工業品買賣合同》及雙方當事人陳述在案佐證。
本院認為,科力空調公司與日月房地產公司簽訂的《工業品買賣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其內容未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雙方均應依約履行。日月房地產公司提出其已付清21 000元貨款,但科力空調公司只認可收到4200元,否認收到16 800元,日月房地產公司未能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其已付清貨款,故對此主張本院不予采信。依據該合同約定的付款比例及時間,日月房地產公司最遲的付款時間應在XX年4月,科力空調公司XX年提起要求日月房地產公司支付貨款的訴訟已超過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科力空調公司關于其在合同有效期內主張權利,并未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上訴主張,因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實質是科力空調公司供貨的期限,即在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可依據該合同維持買賣合同關系。該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內,雙方只在XX年底發生了1筆科力空調公司向日月房地產公司提供價值21 000元設備的買賣,且已安裝完畢。故科力空調公司關于其主張未超過訴訟時效的上訴意見不成立,應予駁回。綜上,一審法院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處理并無不當,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審案件受理費二百八十一元,由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負擔(已交納)。
二審案件受理費五百六十三元,由河北科力空調工程有限公司負擔(已交納)。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樣品買賣合同15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訂購貨物買賣,雙方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 乙方和甲方訂購_______貨物,甲方應于_____日內交付乙方。
第二條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交付一部分,應于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乙方若不同意,可解除合同。
第三條 如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不能全數交付,可延長交貨期。但其延期日數應經雙方議定。
第四條 買賣價款議定每件人民幣____仟____佰元,共人民幣____萬____仟____佰元,于甲方交貨同時悉數付清。
如乙方不能付清,甲方可停止交貨,直到解除合同。
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五條 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日前通知甲方延緩交貨日期,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如給甲方造成損害,應負賠償之責。
第六條 甲方所交付貨物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要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市場價格如有升降變動,各方不得主張增減貨物,或借故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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