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聘用合同錦集七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聘用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聘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各項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期限為______年(含試用期______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首次協議從報到之日起,續簽協議從簽字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科室、部門),擔任____________(崗位、職位)。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為乙方提供工作條件,明確崗位職責。根據工作崗位需要,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等用品。
(三)根據乙方的表現、業績及工作需要,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負責對乙方培訓、職務確定與晉升、工資福利待遇等。
(四)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在乙方聘用協議期滿時決定是否續簽新協議。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按協議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服從工作安排或調整,參加培訓學習,接受教育和考核、考察,遵紀守法。
(二)享受國家和學校規定的事業編制人員的各項工資、福利、住房及醫療勞保等待遇。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及房改,按上級部署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在聘用協議期內,公派出國、探親、在職學習、借閱圖書、就餐和子女上學等按學校對事業編制人員的規定或辦法執行。
(四)乙方屬新到任應屆畢業生還與甲方簽訂協議書,其服務期、違約費和試用期的規定按協議書執行
第五條如訂立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制度發生了變化,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六條如訂立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協議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協議相應內容。
第七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聘用協議,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履行協議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二)損害單位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給單位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三)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工作和社會秩序的。
(四)年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5天的。
(五)被勞教、判刑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經有關機構鑒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工作崗位的。
(七)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第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提前解除協議,并可根據國家規定向甲方提出賠償要求
(一)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二)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
(三)甲方不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保護。
第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協議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的。
第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協議自行終止
(一)協議期限屆滿。
(二)協議期內乙方辦理退休手續。
(三)協議期內乙方死亡。
第十一條協議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協議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協議條件而單方解除協議的,要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勞動法》等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三條本協議終止或解除之日起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正式接管乙方的人事檔案關系及戶籍關系,甲方和校人事部門不再為乙方出具任何人事證明。乙方應盡快結清與學校的各項關系,30天內憑學校人事部門的介紹信到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報到,逾期其責任自負。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校人事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聘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聯系電話:
乙方姓名:
性別:
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區綜治委文件精神的相關要求,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聘用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協議期限
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至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個月。
二、聘用條件
1、擁護黨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無不良犯罪記錄,沒有參加任何邪教組織。
2、男性身高為:1.65米以上;女性身高為:1.60米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以男性為主,退伍軍人、保安行業從業者、低保人員優先)。
3、身體健康,心理素質較強,無家族遺傳病史(需要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的健康體檢表)。
三、工作職責及任務
以轄區安全防范為重點,以治安巡邏防范為職責,切實加強基層群眾性治安防范力量,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提高轄區居民群眾的“安全感”和對轄區治安狀況的“滿意度”。
(一)治安巡邏隊員在東城辦事處和社區的領導下,在指定的區域內進行治安巡邏,定點執勤,協助社區民警開展各項工作。
(二)密切聯系群眾,深入社區各單位、各居民小組了解 治安情況,掌握治安動態。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社區報告,遇有重大情況,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險救生,并及時報告當地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避免貽誤戰機,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三)發現可疑人員要主動上前進行盤查詢問,并及時與公安機關聯系。
(四)服從社區領導,聽從社區安排,配合社區民警對社區內進行安全防范檢查及重點人員、暫住人口的管理。
(五)向群眾進行法制宣傳教育,開展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等工作。
(六)主動為群眾排憂解難,為孤寡、殘疾人做好事,征求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
四、工作紀律
(一)服從領導,聽從指揮,態度嚴謹,工作踏實。
(二)禮貌待人,嚴禁毆打他人,嚴格依法辦事,熱心幫助基層群眾。
(三)立場堅定,廉潔奉公,忠于職守,保守機密,不假公濟私、不敲詐勒索,不包庇犯罪嫌疑。
(四)在巡邏執勤期間,必須統一著裝,切實做到嚴格執勤,文明執勤,維護巡邏隊的形象。
(五)認真學法、守法,為人正派,見義勇為,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辦事處在不定期抽查巡邏情況時,發現著裝不整齊,沒有佩戴工作證及巡邏袖章將給予警告,警告3次將取消巡邏隊員資格。發現無故離崗、逃崗、上崗喝酒、打牌等行為將直接取消巡邏隊員資格。
五、補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列》第二 章第十二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為安置就業困難人員提供的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的公益性崗位,其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新招聘的治安巡邏隊員試用期為一個月,每月公益性崗位補貼為元。
六、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二)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協議相關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情況致使協議無法完全履行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協議: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名譽、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在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協議。
1、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經過培訓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五)本協議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聘用協議終止條件出現,本協議即行終止。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可以續訂。
七、其他
(一)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二)雙方協商一致約定的其他內容:無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桲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3
用人單位(甲方):新田縣工業園規劃建設指揮部
勞動者(乙方):盤亞飛(居民身份證號碼: )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工作內容及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在工業園規劃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工作人員崗位工作,合同期限自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止。合同期間因甲方撤、并則自撤、并之日起自然失效。
二、工作時間及勞動報酬:
1、工作時間:雙方同意,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月至少有4天休假,如因特殊原因,甲方延長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2、勞動報酬:甲方采取按月發放工資的形式付給乙方聘金:聘金底薪900元/月,其他出勤、加班補助參照甲方其他人員的補助辦法執行。
三、基本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和本合同條款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續用、解聘獎懲的依據。
2、加強對乙方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技能培訓,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學習培訓機會。
3、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保護乙方享有的各項合法權益。
4、為乙方提供必備的工作條件及相應的勞動保護。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國家和單位的利益,服從管理,聽從安排,遵紀守法。
2、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業務技術和管理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和業務素質。
3、忠于職守,努力工作,認真完成崗位制明確的各項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4、在政治、工作、生活和學習培訓等方面享有本崗位相應的待遇。
四、合同的解除、變更、續簽: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或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2、乙方在聘用期內不服從管理,不履行合同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時,本合同自然中止。
4、甲方不履行協議,或有違反國家政策、法規行為、侵害乙方權益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5、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無保障,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6、乙方被正常調動工作或乙方主動辭退的,本合同中止。
7、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到期,需要續簽合同的,均應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在本合同書上簽字解除(續簽)合同。
8、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相關內容,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重新辦理合同簽訂,簽證手續。甲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雙方造成經濟損失和其他損失的,應視情節承擔違約責任。
五、雙方在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主動調解,調解無效的,可申請勞動部門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新田縣工業園規劃建設指揮部(蓋章)
法人代表:
乙方:
乙方手模或蓋章:
訂立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4
根據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為了保護甲方和乙方在實際工作崗位中的合法權益,調動發揮乙方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從事勞務工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崗位
1、甲方聘用乙方在 崗位從事勞務工作。
2、乙方應認真履行雙方約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3、聘用期間,甲方可因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并通知乙方的調整薪金水平,乙方應予以服從。
4、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如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同意甲方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應予以服從。
第二條 崗位變更
1、 乙方在首次與甲方簽訂上崗協議,存在試用期的,在試用期內甲方可就乙方的工作情況表現,通知乙方后即可進行崗位調整。
2、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l 甲方因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l 甲方因經營服務需要,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
l 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3、 崗位發生變更,雙方協商同意變更的,上崗協議應同時進行調整,并辦理變更協議手續。
第三條 聘用期限
1、 本合同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試工期)。
2、 聘用期滿,本協議即行終止。雙方如有意續簽的,由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本協議;聘用期如需超過《勞動合同》期限的,乙方應先與甲方另行簽訂或修訂《勞動合同》,否則超過《勞動合同》期限的聘期無效,本協議到達《勞動合同》終止期限時即行終止。
3、 《勞動合同》解除終止的,本上崗協議同時隨之終止。
4、 《勞動合同》發生續訂,不影響本協議履行的,本協議繼續履行。
5、 《勞動合同》發生變更,影響本協議履行的,須重新簽訂協議。
6、 甲方可以依據其生產經營情況及乙方在聘用期內的業績、表現等綜合考評,在聘用期滿后重新簽訂本上崗協議。
第四條 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權利義務
l 甲方對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提供詳盡的職位說明便于乙方執行遵循;
l 甲方對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提供必要的培訓與指導;
l 甲方對乙方從事的崗位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l 甲方對乙方從事的崗位工作負責日常教育、管理、考核和崗位調整;
l 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崗位工作與考核情況,負責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
2、 乙方權利義務
l 乙方按照勞動合同及上崗協議的要求,做好本職工作;
l 乙方協議終止,崗位變動,應主動配合工作交接。
第五條 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
1、 根據甲方和乙方簽署的《勞動合同》,乙方在受聘期間,根據工作責任和任務,每月 日前享受下列基本薪酬:
(1)、試用期內乙方每月稅前基本薪酬為 元人民幣(包括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
(2)、試用期滿后乙方每月稅前基本薪酬為 元人民幣(包括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
(3)、乙方的加班加點工資、事假扣除標準、帶薪假期工資標準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4)、乙方的績效獎金、法定福利外的其他福利待遇和工資調整機制由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經考核確定。
2、 根據乙方和甲方簽署的《勞動合同》,乙方在受聘期間,由甲方按照國家和大連市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法定社會保險;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根據國家和大連市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條件和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將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以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同時,乙方有義務在勞動過程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有章不循、違規操作、違章指揮、強行危險作業或強令冒險作業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 工作紀律、保密要求等
1、 聘用期間,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大連市的法律法規,遵循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崗位操作規則。
聘用合同 篇5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書,以供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基本情況:
1、甲方聘請乙方擔任位于 酒樓的 總經理 職務。
2、聘用期為:從 年 08月 08 日到 XX 年 08 月 08 日止。
3、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 15000 )。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設備和良好的工作環境及約定的待遇。
2、甲方需為乙方提供一日三餐飲食、住宿以及所需的生活用品(包括房屋、床、被子等),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不納入乙方工資。甲方負責乙方健康證的辦理。提供的住宿為單獨寢室,并有簡單辦公桌椅。(如乙方住宿自理,則甲方應給予適當的住房補貼)
3、乙方接受甲方領導和監督,如乙方違反相關店規,甲方有權利對乙方做出正當處罰(具體參照公司的規章制度)。
4、若因乙方管理不當,連續三個月營業額低于 450 萬元,甲方有權終止此合同。
三、 乙方的權利:
1、乙方的休假方法和其他福利待遇,參照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
2、乙方在甲方餐廳用餐享受 6 折優惠并有簽單的權利在發工資時甲方可在工資中扣除。
四、乙方的權力:
總經理對股東會負責,享有下列權力:
1、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獲取經營管理報酬;
2、全面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3、組織實施股東會、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4、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5、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制訂公司的具體規章;
7、提請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門經理、財務負責人;
8、聘任或者解聘除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員;
9、擬定公司員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員工的聘用和解聘;
10、批準單筆5000元以下費用;
11、執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五、乙方的職責
1、對完成公司整體經營目標負總責,保證開業后壹年內收回本酒店的全部投資;
2、全面執行股東會作出的各種決議;
3、擬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各項內部管理方案報股東會同意后執行實施;
4、協調公司的各種外部事務,創造良好發展環境;
5、按月向股東會報告公司經營情況,接受股東會質詢并作出解釋;
6、接受公司股東會對公司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
7、做好公司工商、稅務等各種證照的辦理、年檢等工作;
8、做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東會確定的其他職責。
六、乙方禁止性行為
1、不得利用職位謀取私利;
2、不得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3、不得從事違反法律規定的活動。
4、如發生上述行為,甲方有權經濟處罰乙方,并解除合同,情節嚴重的可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七、工資發放及績效獎懲方法:
1、甲方每月 20 日以現金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的基本工資及提成。合同簽訂當日開始計算工資,開業前籌備期間和開業后第一個月的工資按15000元/月全額發放。
2、績效獎懲辦法:(此條款從開業后第二個月開始執行)
①月營業額基本指標為500萬元/月,乙方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5000元/月;
②月營業額不超過基本指標500萬元時,乙方的工資標準為最低工資(即15000元/月);
③
八、合同的續定、變更、解除和終止
1、如甲方結束經營,合同雙方自動中止,甲方將補齊乙方工作日之基本工資及提成。
2、如果甲方單方終止合同,甲方將補償乙方貳個月基本工資,并補齊乙方工作日的基本工資及提成。
聘用合同 篇6
聘用單位(甲方):
受聘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電話:
根據的文件和會議要求,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的主要任務
1、乙方在甲方的具體指導下做好合同規定目標的安全防范工作。
2、認真履行《保安員工作管理制度》(見附件一)、《專職保安崗位職責》(見附件二)、《警務室主要職責》(見附件三)的要求。
二、乙方的服務期限
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試用期為個月。
三、報酬
甲方付給乙方保安員服務費每月 元,試用期間服務費每月為元。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
1、制定對乙方的工作職責、管理制度;
2、及時發放報酬,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
3、部署乙方的具體保安工作;
4、根據上級要求,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專用器材、辦公用具等工作條件以及就餐等生活條件;
5、對保安人員的各項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具體指導,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并根據進行獎懲。
(二)乙方
1、具備符合學校工作的較高的道德標準,具備《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規定的保安員條件,提供具備該條件的證明材料;
2、在不具備保安員條件時及時、主動向甲方提出;
3、服從甲方領導,遵守國家法令、甲方的規章制度和《保安員工作職責》、《專職保安崗位職責》、《警務室主要職責》。
五、合同變更、終止和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符合《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規定的保安員條件和甲方的要求時,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也可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
3、乙方違法亂紀、違背公共道德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4、甲方被撤銷,不需要保安人員時,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5、甲方不按合同規定付給乙方報酬時,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6、乙方由于種種原因不能履行保安任務時,雙方可提出解除合同,如無正當理由提出終止合同時則由提出方承擔違約責任;
7、遇有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繼續執行合同時,雙方可協商終止或解除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及時支付報酬超過一個月以上的,應當承擔違約金為未支付報酬的20%;
2、乙方以隱瞞、欺騙的手段與甲方簽訂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并應當退回已付報酬;
3、乙方違反約定終止或解除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金為已支付報酬的20%;
4、乙方未能履行保安員工作職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并承擔違約金為已支付報酬的20%以上。
七、其他
1、三個附件《保安員工作管理制度》、《專職保安崗位職責》、《警務室主要職責》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乙方必須遵守的特殊規章制度,是甲方對乙方考核的重要依據;
2、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3、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及以后的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有效補充,同具法律效應。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聯絡人: 聯絡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照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友好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工程結束。
二、崗位職務及工作內容:
1、乙方從事擔任(職務)
2、乙方應按公司管理制度和各職能部門的管理細則及項目部《管理目標分解責任書》中規定的工作范圍內容、公司制定的相關崗位工作內容、會議紀要等文件中安排的工作任務,按時保質保量完成。
3、領導臨時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工資發放:
每月月底發放 元生活費,余下的工資春節前結清。
四、崗位職責:
1、負責編制成本計劃,進行成本目標管理及成本核算。
2、按月組織經濟活動分析,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并提出解決辦法。
3、負責收集工程付款、進度款、決算后工程尾款等各項款項。
4、按時編報財務報表。
5、根據工程進度計劃落實資金。
6、及時做好材料入庫、出庫、庫存報表,集合預算員、材料員編制材料用量、計劃報表,做好現金賬登記工作。
五、獎罰制度:
指標獎勵發放:依據公司和項目部簽訂的經濟指標、公司各職能部門制定的對項目部管理檢查考評獎罰辦法中規定的獎罰額度(獎罰額度3000元~30000元),由項目經理報審,經公司審核,在主體工程竣工及項目驗收交工后發放。
六、試用期:
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達不到公司考核要求的,隨時解除合同,試用期間工資按約定發放。試用合格,試用期工資按雙方約定工資發放。
七、工資
1、乙方工資元/月(稅后),工資已包括社保費用、法定假日雙休日及臨時加班工資等其它費用。按實際出勤天數發放工資,病事假無工資。節假日及休假由項目經理統一安排。停工期間,由公司統一安排,不服從公司安排的不發放工資。
2、住宿:甲方免費提供宿舍和床。被、褥及生活用品乙方自理。用餐:甲方食堂按一定標準提供飯菜,如想提高膳食標準和營養配餐費用自理,在規定用餐時間不到食堂用餐者,用餐自己負責。
八、勞動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制定的所有規章制度及規定,嚴格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自覺服從公司的管理和教育,做到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尊重同事、團結友愛、敬崗愛業、樹立團隊精神。
2、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保守公司的商業機密,不營私舞弊,自覺維護公司的利益。
3、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公司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4、乙方違反本合同勞動紀律及甲方公司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甲方可給予其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和追究其相應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九、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
1、視乙方工作任務完成的情況,在合同期內甲方需對乙方升、降職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合同,本合同自然終止。
2、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不合格;
(2)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的;
(3)工作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4)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3、本合同期限屆滿,合同終止。雙方經協商同意,可續訂聘用合同,但須一方提前30天提出續訂意向。
十、違約及其他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試用期滿正式合作后,雙方都不得違約,違約方承擔以下責任:
(1)甲方應認真履行合同,按合同規定發放乙方工資及完成各項指標所得獎勵。
(2)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工作,經甲方同意,乙方移交完手續后沒有其它遺留問題或糾紛,甲方按約定的工資金額及出勤天數全額支付乙方
工資。
(3)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中間有事不能繼續工作,不辦理移交手續,甲方拒發乙方應得工資。
(4)乙方應認真按合同規定完成工作任務,如有違規違約被甲方辭退解除合同的甲方拒發乙方余額工資。
(5)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財務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3、甲方或乙方在合同期間因某種原因需提前解除合約的須提前30天提出意向,否則即為違約。
甲方:(章)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負責人: 家庭住址: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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