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藥技術委托開發合同
新藥技術委托開發合同
合同編號:
技術轉讓合同
項目名稱: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有效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制
填 寫 說 明
一、 本合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制的技術開發(委托) 合同示范文本,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可推介技術合同當事人參照使用。
二、 本合同書適用于一方當事人委托另一方當事人進行新技術、新 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或者新品種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技術開 發合同。
三、 簽約一方為多個當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關系中的作用等, 在“委托方”、“受托方”項下(增頁)分別排列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 托人。
四、 本合同書未盡事項,可由當事人附頁另行約定,并可作為本合 同的組成部分。
五、 當事人使用本合同書時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處注 明“無”等字樣。
技術轉讓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系人: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傳 真:
電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系人: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電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將其擁有的 xxxxx項目的xxxxx資料轉讓給甲方,甲方受讓并支付相應的報酬, 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一、 標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1、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藥政法規的相關規定完成門冬氨酸鳥氨酸注射
液的藥學部分的研究工作,并與甲方一同申報該項目的生產批件。
2、乙方提供的申報資料符合國家藥品注冊審評要求,甲方依據乙方提供的資料并在乙方指導下生產樣品,按SFDA要求完成藥學部分研究工作并須輔助甲方取得生產批件。
3、本項目按乙方擬訂的`工藝制備,應可投入批量生產,且產品質量穩定,符合SFDA批準的標準。
二、履行的期限、地點及方式
1、乙方負責xx項目申報臨床 批件有關的全部研究資料。
2、按照合同約定,甲方支付乙方首期轉讓費10個月內,乙方應完成申請生產研究的全部資料。
3、乙方指導甲方進行申報生產用樣品的研制,協助甲方完成申報生產資料。工藝交接具體時間由甲方提出。
三、主要協助事項:
1、乙方在申報生產研究中,如需在甲方進行中試放大,甲方應無償提供場地、設施及中試原材料。
2、甲方需提供研究用對照品、雜質及市售對照品以供乙方進行質量研究使用。
3、乙方負責藥品注冊審評過程中與乙方科研有關的答辯、資料補充的工作。
4、如在進行臨床研究驗證和穩定性考察中出現因工藝和處方等原因導致的問題,乙方負責相關問題的解決,并在三個月內完成。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提供及其保密:
甲、乙雙方均對該項目技術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雙方同意,均不得對外泄露和轉讓。
五、技術成果的分享:
本項目科研、開發成果歸甲方所有。
六、 驗收標準和方法
1、乙方保證該項目乙方負責的研究資料符合國家藥品注冊審評要求,并通過審評。
2、甲方提出工藝交接十五天內,乙方書面通知甲方所需物料、工藝流程、工藝參數及所需設備等。甲方在乙方的指導下制備供中試研究的樣品。
七、技術指導的內容:
在乙方技術移交后,甲方小試、中試及投產遇到困難時,乙方負責指導。
八、價格及其支付方式:
1、本合同轉讓費用共計人民幣壹佰萬元(100萬元)整,分二次支付。
a、合同簽定十五日內,甲方支付乙方轉讓費人民幣伍拾萬(50萬元,總額50%)。
b、完成臨床前研究,上報臨床前研究資料,SFDA受理十五日內,甲方支付乙方轉讓費人民幣伍拾萬(50萬元,50%)。
2、本項目所發生的審評費用、申報費用等均由甲方承擔;涉及到乙方的有關資料的修改費用由乙方負擔。
3、技術轉讓費均通過銀行匯至乙方。
帳戶:
開戶銀行:
4、乙方及時提供甲方正式發票。
九、違約金及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
1、因乙方技術或資料缺陷使得項目失敗的,乙方需退回甲方的轉讓費用。
2、由于因為國家政策的影響使得項目失敗的,其責任雙方共同承擔,乙方退還甲方已支付轉讓費用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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