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土地租賃合同 1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房屋及土地租賃合同 ,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房屋及土地租賃合同 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則,達成如下租賃協議:
一、甲方將甲方依法享有所有權的位于_______________ 的土地(面積平方米)租賃給乙方使用。乙方所承租的上述土地水、電、噴灌設備等設施具有良好的使用功能。
二、租賃期限:從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 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為元/年,乙方于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年租金。租金必須按時交付,如合同到期乙方續租,必須提前兩個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甲、乙雙方續簽該土地租賃合同,乙方向甲方交付第二年的.租金,土地租金以新合同條款規定交納。
四、本合同有效期內,該土地及房屋所產生的水、電等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由于乙方過錯原因即非自然災害所導致所租賃土地及設備、設施或相鄰承租人財產受損時,乙方必須賠償其造成的所有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賠償要求。
甲方有義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將租賃土地完好的交付乙方使用。
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擅自將所承租的土地及房屋及院內外的所有設備、設施轉租、轉讓或轉借。如轉租、轉讓、轉借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土地及房屋結構,不得在土地上亂搭亂建,否則乙方予以修復或賠償甲方損失。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在履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履行期內,如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他方可以解除合同。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履行期內,甲方如無故終止本合同,甲方所收取的租金退還乙方,乙方如無故終止本合同,所交租金不予退還。
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義務行為或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收回乙方租賃土地。
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逾期將租賃土地交回甲方,逾期除土地租金順延外,乙方還應向申方支付土地租金5%的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
在租賃期間,如遇國家政策變動(如國家收回土地、或開發等),乙方只收取國家所賠償地青苗款,國家其他補助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生任何人身事故,所有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房屋及土地租賃合同 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公開協商,在平等自愿、公平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土地)的有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1、乙方租賃甲方位于姚辛莊存多維鋼構西側的房屋(64間)及土地60畝用于存放物品及開辦市場使用。
2、租賃期限為十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租賃價格及給付方式為:房屋租賃費用為每間每月150元人民幣,土地租賃價格分段計價,前五年為每畝每年2萬人民幣。第六年每畝220_元,第七年每畝24200元,第八年每畝26620元,第九年每畝29282元,第十年每畝32210元。費用采取上交方式,在每一年度的前一個月內繳納。
4、租賃場地內地泵一個作價人民幣10萬元,轉讓給乙方,在合同簽訂后將轉讓費及時給付甲方。
5、租賃期間,乙方必須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出現事故自行處理,自主承擔,與甲方無關。
6、雙方租賃合同為整體租賃,涉及現有租戶處理事宜由雙方協商辦理。
7、租賃期間發生的水電、衛生費每年3萬元由村里收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并不得因此給甲方造成妨礙和損害,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8、在租賃期間,乙方需增建建筑物_______平米甲方應書面同意,以后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搭建地上物(乙方所建房屋能取得地方政府同意除外)。
9、在租賃期間遇國家有征占用地,對于乙方經過甲方同意建設的地上物和堆積物品的搬遷補償費用歸乙方所有,對于原有固定物、可得利益、土地補償等歸甲方,即誰投資誰受益。
10、對于甲方的水電房設施及時維修和維護,付款方式為前五年每年為房64間×150×12月=115200元;土地60畝前四年為每年60畝×20_0元=120_00元;兩項總計:每年1315200元。五年以后每年每畝累計遞增10%。第六年每畝220_元、總計_______;第七年每畝24200元、總計_______;第八年每畝26620元、總計_______;第九年每畝29282元、總計_______;第十年每畝32210元、總計_______。
1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用甲方的.2間廚房和2間泵房換樓上東側2間辦公室歸甲方留作辦公用。
12、注意防火、防盜,嚴禁斗毆,不得用煤做飯取暖,杜絕一切安全隱患,積極配合鄉鎮工作。
13、如遇政府用地、占地,此合同自行終止,不得以各種手段向甲方提無理要求。
1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及土地租賃合同 3
【關鍵詞】 劃撥土地房屋用途 合同效力
一、引 言
房屋租賃作為一種讓渡房屋使用權的一種民事行為,對于建立和完善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活躍市場經濟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國有企業改制高潮漸遠,事業單位改制日益提上日程,將釋放出大量的劃撥土地上的房屋進入市場。眾多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改制后,仍然保留了房屋所占用國有土地的劃撥性質。作為市場主體,國有企事業單位改制后的公司,從物盡其用和追求經濟效益的角度出發,必然將閑置的劃撥土地上房屋出租以獲利。本文擬以筆者代理的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作為切入點,對改變劃撥國有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賃合同效力作初步分析,以拋磚引玉,與司法實務人士進行交流和探討。
二、案件始末
位于武漢中心城區的某文化創意園,由武漢某汽車修造公司經營,名為文化創意園實為商業街,聚集了多家餐飲、服裝企業。武漢某餐飲公司承租其中1000余平方米用于經營海鮮酒樓,后租賃雙方因房屋租金發生糾紛,汽車修造公司將該餐飲公司訴至武漢市某區人民法院。筆者作為餐飲公司的代理律師,憑借多年為國土規劃行政部門提供法律服務的經驗,判斷承租房屋原為國有汽車修造企業廠房,所占用的土地應為劃撥工業用地,房屋性質應該為工業、交通用房。若出租房改變了土地和房屋用途,則租賃合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及《物權法》等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存在合同無效的可能性。隨后,筆者作為餐飲公司的代理人向國土和房產管理部門調取了出租房屋土地及房產證,證實了前述推定,確認出租房屋所涉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使用權類型為劃撥,房屋設計用途為工業交通倉儲用房的事實。
在獲取上述證據后,筆者建議餐飲公司以出租方擅自改變土地和房屋用途,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為由,向某區人民法院提起反訴,要求確認租賃合同無效,并判令出租方賠償承租方的裝修損失二百余萬元。經開庭審理,某區法院認為出租房已經向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備案證》,并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為由,判決駁回餐飲公司的反訴請求。目前,餐飲公司已經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三、司法審判現狀及其成因分析
(一)司法審判現狀
基于對上述某區法院判決的疑問,筆者查閱了各地法院對類似案件的判決,發現各地法院對于改變房屋用途的租賃合同的效力判決結果及其判決依據缺乏基本統一的尺度和標準,甚至同一法院對同類案件的判決結果也截然迥異,令人無所適從。各地法院判決結果和判決依據大致有如下幾種情形:
1、武漢市某區人民法院審理承租人反訴某汽車修造公司擅自改變劃撥土地及房屋用途,要求確認租賃合同無效的案件數起,一律以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為由,駁回反訴人的反訴請求,但并未對《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關于土地用途的規定是否為效力性強制性規定進行進一步闡釋,缺乏說理的深度,不能產生令人信服的法律效果。
2、廣東佛山市某區人民法院的判決[①],認為《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及《物權法》等法律關于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規定,旨在調整土地使用者利用土地進行建設的行為,其調整和規范的對象為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或建設單位,并非旨在規范和調整房屋建成后的利用和處分行為。
3、最高人民法院分別于20xx年和20xx年對改變劃撥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賃合同的效力作出了截然不同的法律認定。在昆明市消防支隊上訴重慶市墊江復合保溫材料總廠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終字第73號民事判決書[②]判決認定,出租方未經批準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和房屋性質的出租行為,違反《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中關于土地使用者必須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強制性規定,其《租賃協議書》無效。昆明消防支隊房屋出租行為具有改變土地用途的性質,是違法行為,無論是否上繳租金中的土地收益部分,均不能使《租賃協議書》有效。但頗具戲劇性的是,時隔不到一年,對蘭州紅麗園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上訴甘肅誠信電線電纜有限責任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卻以(20xx)民一終字第4號民事判決書[③]判決認定,改變劃撥土地用途的房屋租賃合同有效。其判決理由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五條和《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即房屋所有人將以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應當將租金中的土地收益按財政部《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暫行辦法》和《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收入若干財政問題的暫行規定》的規定,由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代收代繳。
(二)成因分析
1.對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強制性規定究竟為管理性強制性規定還是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理解不一對改變劃撥土地用途租賃合同效力持肯定說的學者和實務人士認為,《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關于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改變土地用途的必須經相關土地和規劃主管部門批準,并辦理土地用途變更登記的規定系管理性強制性規定,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從土地用途管制角度對土地使用者應按規劃用途使用土地的行政管理性要求。違反該規定,僅導致相關行政管理機關對其進行行政處罰的法律后果,不必然導致改變劃撥土用途的租賃合同無效。其法律依據是《房地產管理法》及其與之配套的《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并未禁止劃撥土地上房屋出租,只要將租金中的土地收益中上繳國家,并不損害國家利益。
對改變劃撥土地用途租賃合同效力持否定說的學者和實務人則士認為,《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關于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規定系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其目的在于否定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在民商法上的效力,以引導民商事主體遵循我國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原則,按照既定土地用途合理使用土地,否則,土地用途管制將形同虛設。同時,由于房屋租賃主管部門沒有足夠的人員、精力主動強制作為房屋所有權人的出租人辦理房屋租賃備案登記,其監管只能是被動監管,即主要依賴于出租人自覺辦理房屋租賃備案登記。但基于趨利避害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能,大多數出租人不會主動辦理房屋租賃備案登記。
因此,寄望于改變劃撥土地用途的房屋有所有權人以國家利益為大局,將劃撥土地上房屋出租的收益中的土地收益部分上繳國家,是不切實際。
2. 未區分劃撥土地上房屋現狀用途出租和改變房屋用途出租的法律性質
有法律專家和實務人士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下稱《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下稱《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為改變劃撥土地上房屋的出租合同效力的提供了法律依據。
根據《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只要經土地和房屋管理部門批準,滿足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具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以及按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出租房屋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條件,劃撥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即可出租。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只要房屋所有權人將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劃撥土地上的房屋即可出租。
筆者認為,《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以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六條所調整和規范的對象主要為劃撥土地上房屋現狀用途下的房屋出租行為,而不包括改變劃撥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出租行為,理由如下:
(1)我國實行房地一體主義,不僅房屋和土地的物權歸屬應適用該規則,房屋和土地的用途亦應遵循該基本規則,土地用途直接決定房屋用途。根據《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劃條件進行建設,確需變更的,必須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變更內容不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批準。同時,依據《城鄉規劃編制辦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的各地塊的主要用途應當作為強制性內容。綜上可知,房屋建設應當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和相應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的土地用途進行建設。因此,土地用途直接和終局的決定房屋用途,改變房屋用途,其實質是改變了土地用途。
(2)我國對土地用途實行嚴格的管制制度,土地使用者必須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任何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都應當履行法定的審批程序,即須經土地主管部門同意,并報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城市規劃區內改變土地用途的,還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要求,經得規劃主管部門的同意。經過上述程序改變土地用途后,還應在土地登記主管部門作土地用途變更登記。
(3)劃撥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各種方式依法無償或以極低的對價獲得的土地,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必須符合《劃撥用地目錄》對使用主體和特定用途的要求。根據國土資源部令第9號《劃撥用地目錄》第四條的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因企業改制、土地使用權權轉讓或者改變土地用途等不再符合本目錄的,應當實行有償使用。因此,房屋所有權人改變劃撥土地上房屋用途,其本質是改變了劃撥土地的用途,已經不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規定,應當通過補繳土地出讓金的方式將劃撥土地轉為出讓用地。
3. 法不責眾的心態
部分法律專家和實務人士認為,改變劃撥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出租行為大量存在,不僅國有企事業單位存在該種情形,大量國家行政、司法機關也存在該種情況,還有大量國有企業改制后國有控股、民營企業因按相關政策保留房屋所占用土地的劃撥性質,將劃撥土地上房屋出租獲利。因此,若否定改變劃撥土地
上房屋用途的租賃合同的效力,無疑會給既有的租賃業態造成巨大沖擊,牽涉面廣,涉及的利益群體眾多,與當前高度重視審判社會效果的'司法裁判指導思想相悖。反之,從物盡其用的角度出發,對該類房屋租賃合同效力予以肯定,符合鼓勵交易、盡量維持合同效力的裁判指導思想。
筆者認為,上述觀點同樣缺乏依據。作為由國家財政負擔經費的行政、事業單位及司法機關不以營利為目的,不同于一般的商事主體。因此,盡管其劃撥土地上房屋出租系民事行為,但不應以對一般的民商事主體之間合同糾紛所總結出來的盡量促成交易和維持合同效力的民商事審判指導思想來認定其出租行為的效力。而更應從是否凡違反《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對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角度認定其效力。此外,以司法裁判形式否定上述租賃合同的效力,反而更有利于嚴格限制部分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濫用土地劃撥的政策肆意圈地,建設嚴重超過自身實際需要的房屋面積出租牟利的行為,促進節約集約用地。
四、對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再認識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四條將《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強制性規定區分為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和管理性強制性規定,只有違反了效力性強制性規定才導致合同無效。但如何識別和認定兩類不同的強制性規定,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均未規定具體的標準。學界通說認為,應從如下標準判斷和識別兩類不同的強制性規范:一是審查法律、行政法規是否明確規定違反強制性規定將導致合同無效或不成立;二是審查違反強制性規定是否損害國家或社會公共利益;三是審查其立法目的是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還是禁止行為本身;四是審查強制性規定的調整對象,即強制性規定針對的是行為方式還是行為結果,是針對準入資格還是行為內容。
綜合以上識別標準,筆者認為,《土地管理法》第四條、第十二條、第五十六條以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條關于必須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和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規定,應當認定為效力性強制性規定。首先,從其立法目的來看,上述規定原則上禁止改變土地用途行為本身,并嚴格禁止改變土地用途行為結果的實現,僅在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前提下,經土地主管部門同意,并報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才能改變土地用途。其次,不同用途的土地價值差異巨大,擅自將劃撥土地用作不符合《劃撥土地目錄》規定的用途,逃避應補繳的土地出讓金,損害國家利益。因此,將《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關于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規定認定為效力性強執行規定,更符合《土地管理法》的立法本意。
五、建 議
雖然,《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對不得擅自土地用途的規定為效力性強制性規定,但是否應一概否認改變劃撥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賃合同的效力則應持謹慎態度。筆者認為,應當區分改變后的土地用途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分別處理。對于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的,因其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應認定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對于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的,可以參照合同效力補正制度,即以是否在一審法庭辯論前獲得相關主管部門的批準作為認定合同效力的依據。若房屋所有權人改變劃撥土地用途的行為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獲得土地主管部門和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的,并且將租金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的,可以認定租賃合同有效。肯定該種情形下的租賃合同的效力,并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亦符合鼓勵交易,盡量維持合同效力的司法審判理念。
六、結 語
綜上所述,我國《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對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規定為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對改變劃撥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應視其是否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區別對待,而不應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處理。否則,難以在追求和實現法律正義的同時,獲得較好的審判社會效果。
參考文獻:
[①] 加陸勇山律師的文章《房屋改變用途出租,租賃合同不會必然導致無效》;
[②] 見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12月19日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終字第73號民事判決書。
[③]見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8月16日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終字第4號民事判決書。
房屋及土地租賃合同 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印道中學對面路橋頭5米處羅明健界處的715棟場地租給乙方使用,面積約260平米左右,里面設施四圍墻、有鐵門、混泥土地坪、彩鋼棚150平米。
經甲乙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租賃期間,甲方提供水電設施和場地。
2、租賃期為五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將租金一次性付清,租金為捌萬_____元(¥:.00_____元)整,在租用期間,甲方無權干涉乙方的轉讓權、使用權和出租權。
3、在租用期內,如果被政府征用,甲方將付給乙方未滿的租金和乙方自建的設施費用__________元。
4、在租用期間,甲方無權找任何理由收回和轉租。
5、若甲方的彩鋼棚因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人生安全及設施損壞,由甲方賠償給乙方。
6、乙方在愛護甲方的建筑物及設施,如有損壞應及時維修。
7、租用期間乙方的安全責任與甲方無關。
8、在租用期間,乙方所用水電費及其它稅費由乙方負
責。未盡事宜,如有特殊情況,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
9、如遇政府征收或拆遷,甲方應退還乙方未租賃滿時間的`房租費。
注:若甲方違約,甲方應退還乙方未滿的房租費和設施費,還要賠償乙方所有房租費有設施費用的20%。若乙方違約,乙方將賠償甲方未滿房租費的20%。
此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按手印生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及土地租賃合同 5
公司土地租賃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的_________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并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_____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設備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_____,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于自己的設備騰清,并將租賃范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干凈。
九、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從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為_________元,由乙方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或簽字)
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屋及土地租賃合同 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甲方將現有整棟樓房及門前土地租給乙方使用,房屋地址:仁壽縣視高鎮興家村八社。
一、租用時間從20__年十月一日起至20__年十月一日止。租用時間:二十年。
二、使用性質:乙方經營水泥、沙石、瓷磚等建材物資。
三、租金:每年貳萬陸仟元(元),乙方不得無故將房屋及土地轉租他人。
四、本協議期限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經營,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收回土地房屋。
五、乙方必須按時繳納租金。
六、甲乙雙方在協議期限內不得違約,如任何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按照房屋租金的10(十)倍賠償對方。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到期后自動失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 電話: 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
房屋及土地租賃合同 7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印道中學對面路橋頭5米處羅明健界處的715棟場地租給乙方使用,面積約260平米左右,里面設施四圍墻、有鐵門、混泥土地坪、彩鋼棚150平米。
經甲乙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租賃期間,甲方提供水電設施和場地。
2、租賃期為五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將租金一次性付清,租金為捌萬元(¥:。00元)整,在租用期間,甲方無權干涉乙方的轉讓權、使用權和出租權。
3、在租用期內,如果被政府征用,甲方將付給乙方未滿的租金和乙方自建的設施費用元。
4、在租用期間,甲方無權找任何理由收回和轉租。
5、若甲方的彩鋼棚因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人生安全及設施損壞,由甲方賠償給乙方。
6、乙方在愛護甲方的`建筑物及設施,如有損壞應及時維修。
7、租用期間乙方的安全責任與甲方無關。
8、在租用期間,乙方所用水電費及其它稅費由乙方負責。未盡事宜,如有特殊情況,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
9、如遇政府征收或拆遷,甲方應退還乙方未租賃滿時間的房租費。
注:若甲方違約,甲方應退還乙方未滿的房租費和設施費,還要賠償乙方所有房租費有設施費用的20%。若乙方違約,乙方將賠償甲方未滿房租費的20%。
此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按手印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及土地租賃合同 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甲方將現有整棟樓房及門前土地租給乙方使用,房屋地址:______。
一、租用時間
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租用時間:二十年。
二、使用性質:乙方經營水泥、沙石、瓷磚等建材物資。
三、租金:每年貳萬陸仟元(元),乙方不得無故將房屋及土地轉租他人。
四、本協議期限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經營,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收回土地房屋。
五、乙方必須按時繳納租金。
六、甲乙雙方在協議期限內不得違約,如任何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按照房屋租金的10倍賠償對方。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到期后自動失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及土地租賃合同 9
出租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上海市奉賢區奉城中心鎮號的房屋棟間,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及設備_______,及其周圍土地________平房米出租給乙方作酒店使用。房屋基本狀況如下:
1、房屋結構為________,副房結構為:____________
2、房屋權屬證號: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3、該房屋平面見本合同附屬文件一,該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見本合同附屬文件二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8年,甲方從__年_月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年_月_日收回。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定金。
甲乙雙方議定_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的每年的租金為人民幣陸拾伍萬元整。_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年租金為人民柒拾壹萬伍仟元整。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年租金為人民柒拾捌萬陸仟伍佰元整。__年_月_日至___年_月_日年租金為人民捌拾陸萬伍仟壹百伍拾元整。乙方在__年_月_日交納給甲方定金________元。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
第四條交付房屋。
甲方應于__年_月_日之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裝修使用。
第五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因使用需要,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裝修期間自__年4月日至__年6月6日房租免費,裝飾物及設備的所有權屬乙方。
第六條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保證房屋權屬清晰,主體結構完整,出租房屋己取得共居人同意,該房屋沒有權屬糾紛,所提供附屬設備與《附屬文件一,二》所列項目相符:
2、因乙方在租賃期間出現違法、行為并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享有索賠權力;
1、乙方權利義務:
1、合同簽定后,乙方擁有受法律保護的物業使用權:
3、應甲方原應耽誤乙方使用的,乙方享有索賠權力。
第七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本合同自動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如甲方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乙方違約放棄租房的甲方沒收訂金
3、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4、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5、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6、其他違反政府相關管理規定或行政職能機關法令法規的行為。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1、擅自變更租金的;
2、擅自將房屋再轉租給第三方的甲方賠償給乙方人民幣十萬元整。
3、房屋權屬出現糾紛的;
4、房屋主體結構損壞,不能再使用的;
5、未經有關部門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
6、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甲方賠償給乙方人民幣十萬元整。
7、甲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延時交房賠償乙方元。
8、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第九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終止: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宣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定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定前,本合同仍然有效。若出現不可抗力因素,而導致甲、乙雙方無法繼續履行租賃合同,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出租方: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
房屋及土地租賃合同 10
甲方:_________,系根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_________企業。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系根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_________公司。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國土資源部國土資函_________號《_________》、國土資函_________號《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出租國有土地使用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訂立本合同。
第1條土地使用權租賃范圍
1.1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所屬之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個省市,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對該租賃土地的詳細描述作為附件一,構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1.2甲方保證其已通過授權經營方式取得上述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有合法出租的權利。甲方已獲得國土資源部頒發的相關的土地授權經營書,文件號為國土資函_________號。該授權經營書以及與上述租賃土地有關的權屬證明及相關文件作為附件二,構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1.3對于乙方的_________個加油站現已占用的_________平方米集體土地,甲方承諾自乙方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一年內,辦理完征用手續,取得國家主管部門的授權,并租賃給乙方使用。在辦理上述征地手續期間,乙方有權依據國土資源部國土資函_________號《_________》,合法無償使用該等土地。
1.4甲方根據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
第2條租賃期限
2.1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算。
2.2如果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乙方應在前述租賃期限期滿之前至少_____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2.3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發出的延長租賃期通知后,應同意該等延長,并應同乙方在前述租賃期滿前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甲方應在租期后滿前辦理完畢土地使用權可續租的一切有關的政府部門審批及手續。續租的租金標準依國家的有關規定標準或依當時的市場價格執行。
2.4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條第1款租賃期滿前的任何時候終止租賃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權,但乙方須在其所要求的終止日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3條租賃用途
3.1乙方應在甲方與土地管理部門簽署的土地授權經營書所限定的用途范圍內使用土地。
3.2在符合3.1條的前提下,租賃期內乙方若要依法將租賃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決定是否同意該等改變。如同意,則甲方應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批準手續。在取得批準后,乙方方可按改變后的用途使用。
第4條租賃土地交付使用
4.1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將土地使用權交付乙方。
4.2乙方在甲方將該土地使用權交付之日起,必須依照土地授權經營書規定的土地用途實施相應的經營、管理、使用等行為。
第5條租金及稅費
5.1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每年支付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的租金。對于本合同1.3條所述集體土地的租金,乙方每年應向甲方另行支付,租金的計算方法為:集體土地年租金=租賃土地年租金/_________集體土地面積。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每_________年可以對前述租金協商調整。
5.2甲乙雙方同意,對于按照本合同的規定終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總租金數應依該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雙方協商確定的金額做相應減少。
5.3本合同所規定的租金,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每次支付的租金額應為該年度租金總額的_________分之一。每一筆租金應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交付甲方。無論前款規定如何,第一筆租金額應按下述計算方法計算并在本合同生效后第一個付款日支付給甲方:年租金/_________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生效后第一個付款日的實際天數。
5.4甲方負責交納與租賃土地有關的土地稅、費及其他法定的費用。本合同簽訂后由于國家政策變化導致的該等費用增加部分由雙方合理分擔。雙方應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算該等費用前一年度的增加部分。
第6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監督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用途的,甲方有權收回相關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本合同期滿不再延續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甲方需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賃土地之土地使用權。
甲方應支持乙方在獲得必需的法定批準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筑物、構筑物。
租賃期間,甲方對該土地相鄰土地行使權利不得妨礙乙方對該土地行使正當權利。
對于政府因公益事業而附設的各種管線穿越該租賃土地的綠化地區和其他區域所造成的對租賃土地的破壞,甲方無需作任何工程上的修補或經濟上的補償。
甲方保證不侵犯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著物的所有權,包括占有、使用、處分及收益的權利和利益。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
6.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土地。
乙方須向甲方及時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乙方須根據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監督。
租賃期滿不再續租的,乙方須及時、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續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轉租、抵押。
乙方應保證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員及其緊急器械、車輛等在進行緊急救險或執行公務時能順利進出該土地。
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間應對承租土地內的市政設施妥善保護,不得損壞,否則應承擔修復所需的一切費用。
第7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7.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為了避免歧義,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長租期或終止租賃,應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
7.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本合同期限后滿,或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第8條違約責任及損害賠償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9條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9.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甲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權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甲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甲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9.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乙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權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乙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乙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0條不可抗力
10.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0.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7.2關于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1條其他規定
11.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1.2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合同,并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1.3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并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1.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采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準而作出。
11.5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1.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2條通訊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以中文書寫,并可經專人手遞或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后第_________天被視為有效。
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于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雙方通訊地址和傳真號碼如下:
名稱: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郵編:_________名稱: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郵編:_________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盡快按本條規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13條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3.1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3.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4條附則
14.1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4.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計算,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房屋及土地租賃合同 11
出租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上海市奉賢區奉城中心鎮號的房屋棟間,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及設備_______,及其周圍土地________平房米出租給乙方作酒店使用。房屋基本狀況如下:
1、房屋結構為________,副房結構為:____________
2、房屋權屬證號: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3、該房屋平面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8年,甲方從________年4月1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__年3月30日收回。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定金。
甲乙雙方議定________年4月1日至________年3月30日的每年的租金為人民幣陸拾伍萬元整。20__年4月1日至20__年3月30日年租金為人民柒拾壹萬伍仟元整。20__年4月1日至20__年3月30日年租金為人民柒拾捌萬陸仟伍佰元整。________年4月1日至________年3月30日年租金為人民捌拾陸萬伍仟壹百伍拾元整。乙方在2月22日交納給甲方定金________元。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
第四條交付房屋。
甲方應于________年4月1日之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裝修使用。
第五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因使用需要,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裝修期間自20__年4月1日至20__年6月16日房租免費,裝飾物及設備的所有權屬乙方。
第六條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保證房屋權屬清晰,主體結構完整,出租房屋己取得共居人同意,該房屋沒有權屬糾紛,所提供附屬設備與《附件一,二》所列項目相符:
2、因乙方在租賃期間出現違法、行為并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享有索賠權力
、乙方權利義務:
、合同簽定后,乙方擁有受法律保護的物業使用權:
3、應甲方原應耽誤乙方使用的,乙方享有索賠權力。
第七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本合同自動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如甲方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乙方違約放棄租房的甲方沒收訂金
3、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4、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5、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6、其他違反政府相關管理規定或行政職能機關法令法規的行為。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1、擅自變更租金的
2、擅自將房屋再轉租給第三方的甲方賠償給乙方人民幣十萬元整。
3、房屋權屬出現糾紛的
4、房屋主體結構損壞,不能再使用的
5、未經有關部門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
6、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甲方賠償給乙方人民幣十萬元整。
7、甲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延時交房賠償乙方元。
8、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第九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終止: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宣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定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定前,本合同仍然有效。若出現不可抗力因素,而導致甲、乙雙方無法繼續履行租賃合同,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至________
房屋及土地租賃合同 12
甲方:
乙方:
為發展地方經濟,解決下崗職工再就業。合理利用閑置資源,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地點、面積、租金
甲方將院內公寓樓以南原閑置復肥倉庫前占用土地及平房十間租賃給乙方,面積 平方米,租金為年租金壹萬元整(項目建設期間免租金)建復肥生產項目
二、租賃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房屋的所有權屬于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 租賃費和服務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廠房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規定的項目經營或將土地轉租、買賣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租金及服務費,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間甲方不得擅自收回租賃廠房,因社會公益事業或不可抗力為因素,甲方可以收回,但應提前 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20xx年起逐年交納租賃費,交納時間為當年元月十日前,每年壹萬元整;
2、自20xx年3月1日起,乙方向甲方交納服務費,金額2000元,交納時間為每月10日前;
3、乙方承租后,只能從事合同規定經營項目;
4、合同期滿,如甲方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繳納租賃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的10%繳納滯納金;
2、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了合同規定的適當的.補償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總租金的20%。
六、1、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房屋及土地租賃合同 13
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護土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經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租賃位置和面積
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土地位于山東省東營市河口區總面積約平方米,四至界限方位如下:
東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
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二條土地用途和承包形式
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承包形式:__________。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20_年,自20_年_月_日起至20_年_月_日止,租賃期限內土地經營使用權屬乙方,所有權屬甲方。土地租賃期限內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如需續租,甲乙雙方應重新商定續租事宜。
第四條租賃費用和支付方式
該土地的租賃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首次元由乙方于20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其余租賃費用由乙方于上一費用到期日前日內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所租土地擁有所有權,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有權對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3、甲方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的土地。
4、甲方有權制止乙方實施的嚴重損害土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5、甲方有權依據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租賃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租賃費用。
6、甲方有權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7、甲方應保證乙方生產生活用水、用電正常,向乙方收取的水電費用價格不應高于本村村民用水用電的價格,并保證在村內無償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8、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間內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業合法的經營管理自主權,包括在該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筑物、植被設施的使用等。
9、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內重復發包該地塊,在租賃期限內,如因承包范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10、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法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對其所承包的土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有權在其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合同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費用。
4、乙方有權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土地進行基本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后享有處置權。
5、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原租賃的土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6、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并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租賃費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水源,不得產生影響村民生活的其他污染。
8、乙方應保護自然資源,合理利用土地。
第六條合同的轉包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后,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3、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4、如乙方不按時足額支付租賃費用且經甲方催告仍不支付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以上之約定,即視為違約。
2、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萬元,并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用;
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解除此合同。因雙方當事人過錯導致合同解除,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蓋):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蓋):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證號: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證號: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土地租賃過程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北京市懷柔區鎮村東或西的'畝土地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
該塊土地的具體位置(即四至)為東至南至西至北至;大小為畝,長米,寬米,形狀為矩形。
租賃期限為______年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年租金______元,租金共計______萬元整。
二、甲方承諾對本合同第一條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權并有權出租給乙方使用(用來建造廠房及),如有違反,甲方應將所收的全部租金退還,并賠償乙方因對該塊土地的投資而產生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資產、廠房及相關設備等。
三、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并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七、租賃期限界滿后,乙方有優先的承租權,且租金優惠同等位置地塊的______%到______%。如乙方不再續約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于自己的設備騰清,并將租賃范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干凈。
八、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于本合同生效后10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即______元。
如逾期交納租金在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的違約金。
九、甲方保證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10日內進駐該塊土地。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未能按時進入,逾期交納租金在30日以內,甲方應向支乙方付總租金日千分之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租金百分之的違約金。
十、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一、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部門按照北京市的有關規定進行補償外,甲方還應退還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并公證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蓋):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蓋):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村幼兒園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自愿將位于鄄城縣董口鎮后田鋪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宅基地承租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為建設村幼兒園。
2.承租形式:村委承租。
三、土地的承租期限
該地承租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有_____________,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并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租的土地一并歸還甲方。
五、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租金為每年小麥_______公斤,按當年五月一日市場小麥價格計算。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租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在合適時期,村里給于宅基地置換,置換后本合同法終止。
4.在宅基地調整、新農村建設、全村宅基地統一規劃使用時,與其他村民享有同等權利。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個月未支付租金,宅基地上甲方可恢復使用權,如逾期15個月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收回宅基地并擁有附屬物所有權。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及土地租賃合同 14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現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租賃協議:
一、房屋坐落地點、面積及附屬物:
二、租賃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將出租房屋(包括附屬物)交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將出租房屋(包括附屬物)收回。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租金每年 元人民幣(大寫: )。最低須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后住。
四、租房押金為 元人民幣,租賃期滿后,如乙方未損壞室內外裝修及設施,并保持室內整潔,再交清所有費用后,甲方將租房押金如數退還給乙方。
五、違約責任:本協議自簽訂后即產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無故終止該協議。如發生違約情況,違約方應支付守約方一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并清算房租等所有費用。
六、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 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附屬設施(以乙方自愿承租為標準),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好相關租賃手續;乙方不得擅自破壞或改造房屋結構及室內設施,中途如有損壞由乙方自行修復;租賃期滿,乙方應完好的將房屋及其附屬物歸還于甲方。
2.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相關法律法規,如發生任何違反國家及當地政府法律法規的行為,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須學會安全使用家用電器(如熱水器、空調、電視機、洗衣機等),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否則后果自負。
3. 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4. 租賃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損失的',協議自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 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
1) 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 乙方無故拖欠房租達 天;
4) 連續 天(月)不支付所有費用的。
6. 房屋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繼續租賃,需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并達成新的租賃協議;如不再租賃,也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
七、此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做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八、補充規定: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及土地租賃合同 1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租賃過程中的權利與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 租賃情況
甲方將托縣電廠三監獄斜對過煤廠大院的1/3場地租給乙方使用,該塊土地占地約50畝。地磅一臺,50KW變壓器1臺,警衛室磅房1間,往房4間、廚房、水井。
二、 租期及支付方式
1、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 元;
2、支付方式為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付年租金的50%,半年后付年租金剩余的`50%租金。
三、 甲方的義務
甲方承諾對本合同第一條所指標底物土地的合法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經營、生產、建設);如有違反,甲方應將所收的全部租金退還,并賠償乙方因對該塊土地的投資而產生的損失。
四、 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任何費用;乙方因生產使用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其自行承擔。
五、 租賃期滿后,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不續約,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后30日內,乙方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
六、 在租賃期內,因不可抗力,如政策、城市規劃建設等,雙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部門進行補償(甲方負責協調),甲方應按實際租賃期結算乙方租金,剩余租金全部退還。
七、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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